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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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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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水质97项指标

水质97项指标
一采用二氧化氯与氯混合消毒剂发生器时,应测定亚氯酸盐、氯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滨甲烷、二氯一浪甲烷、三溪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
一当原水中含有上述污染物,可能导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超标风险时,无论采用何种预氧化或消毒方式,都应对其进行测定。
d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公共事件时,经风险评估,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暂时适当放宽。
≥120
≤3
N0.5
NO.05
42
臭氧C
212
≤O.3
20.02如采用其他协同消毒方式,消毒剂限值及余量应满足相应要求
43
二氧化氯d
≥30
≤O.8
≥O.1
≥0.02
a采用液氯、次氯酸钠、次氯酸钙消毒方式时,应测定游离氯。
b采用氯胺消毒方式时,应测定总氯。
C采用臭氧消毒方式时,应测定臭氧。
d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方式时,应测定二氧化氯;采用二氧化氯与氯混合消毒剂发生器消毒方式时,应测定二氧化氯和游离氯。两项指标均应满足限值要求,至少一项指标应满足余量要求。
镒/(mg∕1)
0.1
30
铜/(mg∕1)
1.0
31
锌/(mg∕1)
1.0
32
氯化物/(mg∕1)
250
33
硫酸盐/(mg∕1)
250
34
溶解性总固体/(mg∕1)
1000
35
总硬度(以CaCO3计)/(mg∕1)
450
36
高镒酸盐指数(以02计)/(mg∕1)
3
37
氨(以N计)/(mg∕1)
0.5
0.005
6
铭(六价)/(mg∕1)
0.05
7
铅/(mg∕1)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GB5749-2006所规定的一份重要标准文件,旨在保障国民的生活饮用水安全。

本标准是依据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标准的科学研究、技术进步以及管理实践经验制定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份标准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首先,本标准主要包含六个方面的要求,即水质指标、有害物质及指标、微生物指标、辅助性指标、感官要求和卫生要求。

其中,水质指标是对水中各种化学物质含量的要求,有害物质及指标是对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质的限制要求,微生物指标是对水中细菌、病毒等微生物污染的限制要求,辅助性指标是对水中某些特定成分的要求,感官要求是对水的味道、气味、色度等感官特征的要求,卫生要求是对水源、水厂、供水设施等相关设施的卫生管理要求。

然后,本标准对各个方面的要求具体细致,以保证生活饮用水的安全。

在水质指标方面,标准规定了15种不同的化学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限值,如总大肠菌群、氨氮、砷等。

有害物质及指标方面,对于16种有害物质,标准规定了每种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限值,如铬、铅、汞等。

微生物指标方面,要求生活饮用水中不得检出大肠杆菌和有可能引起肠道传染的其他病原微生物。

辅助性指标方面,标准对水中硬度、氟化物、亚硝酸盐等成分进行了要求。

感官要求方面,标准规定了水的味道、气味、色度等特征。

卫生要求方面,标准详细规定了水源保护区、水厂卫生管理要求、供水设施的消毒要求等。

此外,本标准还对水质检测方法和监测频率进行了规定。

标准规定了常规检测项目和方法,并对监测频率给予了明确的要求,以及变更的流程和要求。

最后,本标准的发布和执行对保障公众健康和提高生活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统一的饮用水卫生标准,可以确保生活饮用水源的安全可靠,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的监管和管理。

同时,本标准还能够指导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饮用水消毒、储存和使用环节中,采取适当的措施,从而减少水源污染和传播病原微生物的风险,保障公众的卫生健康。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如加氯,
总氯≥0.05
二氧化氯(ClO2,mg/L) 至少30min 0.8 ≥0.1 ≥0.02
表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
贾第鞭毛虫(个/10L) <1
隐孢子虫(个/10L) <1
2、毒理指标
锑(mg/L) 0.005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定义

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定义

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定义
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是指在日常生活中饮用的水应满足的一系列质量要求和指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定义:
1. pH值:饮用水的酸碱度,正常范围是在6.5-8.5之间。

2. 水温:饮用水的温度,一般应接近环境温度。

3. 外观:饮用水的外观应透明清澈,无悬浮物、沉淀物或杂质。

4. 味道和气味:饮用水应无异味、异味或其他不正常气味。

5. 理化指标:包括色度、浊度、溶解性、电导率、硬度等指标,这些指标反映了水的物理和化学性质。

6. 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菌群、埃希氏菌、沙门氏菌等微生物指标,反映了水的卫生状况。

7. 有害物质指标: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物等指标,反映了水的安全性。

这些指标是根据卫生要求和相关标准制定的,对于保证人体健康和预防水源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可能有所差异,但一般都会包括上述几个方面的要求。

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l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3 定义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项目限值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浑浊度不超过l度(NTU)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度(NTU)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pH —总硬度(以CaCO3计) 450(mg/L) 铝(mg/L)铁(mg/L)锰(mg/L)铜(mg/L)锌(mg/L)挥发酚类(以苯酚计) (mg/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硫酸盐250(mg/L) 氯化物250(mg/L) 溶解性总固体1000(mg /L)耗氧量(以O2计)3(mg/L),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L②毒理学指标砷(mg/L) 镉(nlg/L) 铬(六价) (mg/L) 氰化物(mg/L) 氟化物(mg/L) 铅(mg/L) 汞(mg/L) 硝酸盐(以N计) 20(mg/L) 硒(mg/L) 四氯化碳(mg/L) 氯仿(mg/L)细菌学指标细菌总数100(CFU/mL)③总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游离余氯在与水接触30分钟后应不低于/L,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L(适用于加氯消毒)放射性指标④总α放射性(Bq/L)总β放射性1(Bq/L)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

饮用水检测指标新国标

饮用水检测指标新国标

饮用水检测指标新国标2022年3月15日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将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

较前标准GB5749-2006,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什么变化吧!一、水质指标变化1.水质指标由GB5749-2006的106项调整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2.增加了4项指标,包括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3.删除了13项指标,包括耐热大肠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计)、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和乙苯;4.更改了3项指标的名称,包括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名称修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氮(以N计)名称修改为氨(以N 计);1,2-二氯乙烯名称修改为1,2-二氯乙烯(总量);5.更改了8项指标的限值,包括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游离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乐果;6.增加了总β放射性指标进行核素分析评价的具体要求及微囊藻毒素-LR指标的适用情况;7.删除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暂行规定(见2006年版的第4章)。

二、新标准主要内容1.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2.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3.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4.二次供水卫生要求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6.水质检验方法三、新标准水质参考指标变化1.由GB5749-2006的28项调整为55项(见附录A);2.增加了29项指标包括钒、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敌百虫、甲基硫菌灵、稻瘟灵、氟乐灵、甲霜灵、西草净、乙酰甲胺磷、甲醛、三氯乙醛、氯化氰(以CN-计)、亚硝基二甲胺、碘乙酸、1,1,1-三氯乙烷、乙苯、1,2-二氯苯、全氟辛酸、全氟辛烷磺酸、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碘化物、硫化物、铀和镭-226;。

3.删除了2项指标,包括2-甲基异茨醇和土臭素;4.更改了3项指标的名称,包括二溴乙烯名称修改为1,2-二溴乙烯、亚硝酸盐名称修改为亚硝酸盐(以N计)、石棉(>10μm)名称修改为石棉(纤维>10μm);5.更改了1项指标的限值,为石油类(总量)。

生活饮用水常规42项

生活饮用水常规42项

生活饮用水常规42项
生活饮用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健康。

为了确保我们喝到的水是安全的,有关部门制定了生活饮用水的常规42项标准。

这42项标准包括对水质的各个方面的要求,比如水的味道、气味、颜色、透明度、浑浊度、PH值、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铁、锰、氨氮、氯酸盐、硫酸根、亚硝酸盐、硝酸盐、氯化物、铜、锌、钡、铝、硅酸盐、氟化物、硼、砷、硒、铅、镍、镉、汞、六价铬、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大肠埃希氏菌、肠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放线菌、蓝藻毒素、硝基苯胺类化合物、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四氯乙烯、三氯乙烷、六价铬等指标。

这些指标的设定是为了保证我们喝到的水符合卫生标准,不会对我们的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生活饮用水的质量检测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通过严格的检测和监管,才能保证我们喝到的水是安全可靠的。

除了这些常规指标外,还有一些新兴的水质指标也在逐渐得到关注,比如微塑料、抗生素、药物残留等。

这些指标的引入是为了更全面地评估水质,保证我们喝到的水不受到外部污染的影响。

总的来说,生活饮用水的常规42项标准是为了保证我们喝到的水是安全的,符合卫生标准的。

我们应该关注水质检测的结果,避免喝到不合格的水,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管,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喝到放心、安全的水。

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及限值

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及限值

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及限值生活饮用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需的水源之一,对于保障人们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安全性和卫生性,各国都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及相应的限值。

本文将介绍生活饮用水的常规指标和限值,并对其重要性进行探讨。

一、外观指标生活饮用水的外观指标主要包括颜色、浑浊度和气味。

颜色应为无色或浅黄色,浑浊度应满足清澈透明的要求,气味应无异味。

二、物理化学指标1. pH值:生活饮用水的pH值应在6.5-8.5之间,过低或过高的pH值对人体健康有害。

2. 氨氮:生活饮用水中氨氮含量的限值为0.15mg/L,超过该限值可能对人体肾脏功能产生不良影响。

3. 总硬度:生活饮用水的总硬度应在50-300mg/L之间,过高的硬度会影响水的使用性能。

4. 重金属:生活饮用水中重金属的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如铅的限值为0.01mg/L,镉的限值为0.005mg/L等。

5. 氯含量:生活饮用水中的氯含量应在0.05-0.3mg/L之间,过高的氯含量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6. 氟含量:生活饮用水中的氟含量应在1.0-1.5mg/L之间,过高或过低的氟含量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三、微生物指标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指标主要包括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和致病菌等。

大肠菌群的限值为0个/100mL,菌落总数的限值为100个/ mL,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和霍乱弧菌等应不得检出。

四、放射性指标生活饮用水的放射性指标主要包括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

总α放射性的限值为0.1Bq/L,总β放射性的限值为1.0Bq/L,超过限值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生活饮用水的常规指标及限值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其中,微生物指标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性,而物理化学指标和放射性指标的合格与否则与水的质量和污染程度有关。

因此,对于生活饮用水的监测和检测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生活饮用水的质量,人们应从源头抓起,加强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饮用水常规检测指标

饮用水常规检测指标

饮用水常规检测指标饮用水是人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资源,保证饮用水的质量对于人类的健康至关重要。

常规检测是评估饮用水质量的一种方法,通过对饮用水中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可以判断水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饮用水常规检测指标。

1. pH值pH值是用来衡量水的酸碱性的指标,通常在饮用水中的pH值应保持在6.5-8.5之间。

如果水的pH值过高或过低,都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2. 溶解氧溶解氧是指水中溶解的氧气分子的含量,它对水中的生物生长和水体的自净能力有重要影响。

通常饮用水中的溶解氧应在5-8 mg/L 之间。

3. 总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是指水中存在的大肠菌科细菌的总数。

它是判断水中是否存在细菌污染的指标,通常饮用水中的总大肠菌群应低于100 CFU/mL。

4. 悬浮物悬浮物是指水中悬浮的固体颗粒,如泥沙、藻类等。

它可以直接影响水的透明度和口感,过多的悬浮物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通常饮用水中的悬浮物应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5. 铁铁是水中常见的重金属元素之一,过多的铁含量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通常饮用水中的铁含量应低于0.3 mg/L。

6. 锰锰是水中的微量元素,适量的锰对人体有益,但过多的锰含量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通常饮用水中的锰含量应低于0.1 mg/L。

7. 氟化物氟化物是水中的常见成分之一,适量的氟化物对预防龋齿有益。

但过多的氟化物含量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骨骼病变等问题。

通常饮用水中的氟化物含量应低于1.5 mg/L。

8. 氯化物氯化物是水中常见的无机盐之一,适量的氯化物对水的消毒有益。

但过多的氯化物含量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通常饮用水中的氯化物含量应低于250 mg/L。

9. 重金属除了铁和锰之外,饮用水中还可能存在其他重金属元素,如铅、汞、镉等。

过多的重金属含量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通常饮用水中的重金属含量应低于卫生标准规定的限量。

10. 有机物有机物是指含有碳元素的化合物,饮用水中的有机物主要来源于自然界和人类活动。

生活饮用水tds标准

生活饮用水tds标准

生活饮用水tds标准
生活饮用水tds标准如下:生活饮用水的TDS值≤1000mg/L才是正常。

TDS值的大小反映的是溶于水中的所有固体物质的总量,单位是mg/L,具体指的是水中钾离子、钠离子、钙离子等矿物质离子和有机物等。

TDS值主要是用来检测蒸馏水、纯净水等饮用水的指标之一。

根据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及《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饮用水的TDS值≤1000mg/L,才算符合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TDS值越高,提示冗余水中的各种杂质就越多,这里的杂质泛指的是水中钾离子、钠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等以及其他金属离子、细菌等的总体浓度。

所以,TDS过高提示水质可能存在问题。

但这些杂质成分并不都是有害物质,某些使TDS值升高的有益矿物质离子也会被纳入该范畴内,TDS的大小无法准确描述水中有害物质(如重金属离子、亚硝酸盐、细菌等)浓度是否超出标准。

准确的水质检测需要专业人员用专业设备进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第一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概述生活饮用水是指用于日常生活饮用、烹调、洗漱、清洗等各种用途的水。

为了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国家对生活饮用水制定了一系列的卫生标准。

本文将从生活饮用水的基本要求、水质指标、卫生监测、管道网络等多个方面,全面介绍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一、生活饮用水的基本要求生活饮用水是人体最重要的资源,其基本要求是安全、洁净、透明、甘美、无异味。

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应该经过除铁、除锰、软化、过滤、消毒等工艺处理,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生活饮用水中不应含有任何有害物质和微生物,水质应稳定,且水温应适宜。

此外,要求供水部门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和应急处置预案。

二、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指标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指标主要包括有机物、无机物、微生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

以下是主要指标的详细介绍:1、化学需氧量(COD):COD反映水中有机物的含量,一般应不超过15 mg/L。

2、氨氮:氨氮是衡量有机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其标准为0.15 mg/L。

3、总磷、总氮:总磷和总氮作为富营养化水体的主要指标,其标准分别为0.5 mg/L和1.5 mg/L。

4、PH值:PH值反映水体的酸碱程度,其范围为6.5-8.5。

5、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杆菌、菌落总数、耐热菌群等,其数量均不得超过规定限值。

三、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测为保障生活饮用水的安全性,水源地、水厂、管道网络等各个环节均需建立监测系统,进行日常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水源地水质、加药后水质、出厂水质、管网水质等。

针对大众关心的问题,如“水中是否含有重金属”、“水中是否存在放射性物质”等都需要进行监测。

一旦发现水源污染或加药不当等问题,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防止水源污染对人民健康造成危害。

四、生活饮用水的管道网络生活饮用水经过处理后,通过供水管道网络输送到千家万户。

为了保障水质,管道建设应根据城市规划进行,管道材质应采用无毒、不锈蚀的材料,检查所用严格把关,使管道无水渗漏、无沉淀、无污染。

中国饮用水水质标准

中国饮用水水质标准

中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修订中国卫生部于2001年6月7日颁布了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并于2001年9月1日起执行。

其中对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一些项目作了修改并增加了一些项目,这是继1985年颁布《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16年后跨出的一大步。

它为改进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提供了有力保证,为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与国际接轨创造了条件。

1.新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主要特点1.1 饮水与生活用水新的水质标准卫生规范明确规定:生活饮用水是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

就是说,不只是饮水应达到这个水质,生活用水就可以降低到另个水质,而是生活用水也要求达到这个水质。

生活用水中除了冲马桶,洗地,浇灌花草外,象淋浴、洗漱、洗衣也应高要求,因皮肤能吸收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

1.2 新修订的水质指标主要特点新的水质标准共96项,分为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

该规范规定了34项常规检验项目。

在原35项(1985年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水质项目基础上还增加了铝(0.2 mg/L)、粪大肠菌群(每100 mL水样中不得检出)(世界卫生组织有规定)与耗氧量。

另据统计:银,DDT,666,苯并(a)芘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超标,因此这次修订把它们列入非常规检验项目。

同时,对镉、铅、四氯化碳作了较严的规定。

如将镉由0.01mg/L 改成0.005mg/L、铅由 0.05 mg/L改为0.01 mg/L 、四氯化碳由0.03 mg/L 改为0.002 mg/L。

非常规检验列入62项,除10项无机物外皆为有毒有害有机物,增加了有关的农药、除草剂、微囊藻毒素-LR,消毒副产物:三卤甲烷、卤乙酸、亚氯酸盐、一氯胺等与其它有毒有害有机物。

常规检验项目中比较大的变动:浊度由原来的3 NTU改为1 NTU;也留有余地,即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NTU。

此外增加了新的有机物综合性指标--耗氧量。

浊度原来是属于感观性的,但据国际上研究,浊度不仅是感官性指标而且是微生物指标,因为浊度低,才使细菌病毒裸露于水中,消毒剂与之反应才能有效杀灭。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20
耗氧量(KMnO4法)(mg/L)
≤3
≤6
苯并(α)芘(μg/L)
≤0.01
≤0.01
滴滴涕(μg/L)
≤1
≤1
六六六(μg/L)
≤5
≤5
百菌清(mg/L)
≤0.01
≤0.01
总大肠菌群(个/L)
≤1000
≤10000
总α放射性(Bq/L)
≤0.1
≤0.1
总?放射性?(Bq/L)
≤1
≤1
?3.1一级水源水: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0.004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0.3
硫酸盐(mg/L)
<250
<250
氯化物(mg/L)
<250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1000
氟化物(mg/L)
≤1.0
≤1.0
氰化物(mg/L)
≤0.05
≤0.05
砷(mg/L)
≤0.05
≤0.05
硒(mg/L)
≤0.01
≤0.01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发布时间: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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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指标、水质分级、标准限值、水质检验以及标准的监督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质(包括各单位自备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分散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亦应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水质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指标、水质分级、标准限值、水质检验以及标准的监督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质(包括各单位自备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分散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亦应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8161 生活饮用水源水中铍卫生标准GB11729 水源水中百菌清卫生标准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级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为二级,其两极标准的限值见表1。

3.1 一级水源水:水质良好。

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3.2 二级水源水:水质受轻度污染。

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达到GB5749规定,可供生活饮用者。

3.3 水质浓度超过二级标准限值的水源水,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

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并取得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及主管部门批准。

4 标准的限值4.1 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不应超过表1所规定的限值。

4.2 水源水中如含有表1中未列入的有害物质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 水质检验5.1 水质检验方法按GB5750执行。

铍的检验方法按GB8161执行。

百菌清的检验方法按GB1729执行。

5.2 不得根据一次瞬时检测值使用本标准。

5.3 已使用的水源或选择水源时,至少每季度采样一次作全分析检验。

6 标准的监督执行6.1 本标准由城乡规划、设计和生活饮用水供水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主管部门、卫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6.2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保、水利与航运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协同供水单位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区的保护工作。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水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归口管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GB 5749—2006代替GB 5749-852007-07-01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生活饮用水常规检测指标

生活饮用水常规检测指标

生活饮用水常规检测指标1.外观外观是评价水质的一项重要指标,通常通过肉眼观察水的颜色、澄清度和异物来判断。

优质的生活饮用水应该是无色透明、清澈无浊,没有明显的色泽和异物。

2.pH值pH值是反映水的酸碱性的指标,它可以影响人体的健康。

优质的生活饮用水应该在中性范围(pH值为6.5-8.5)内,过高或过低的pH值可能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

3.含氯量氯是常用的消毒剂,用于去除水中的细菌和病毒。

测量水中的氯含量可以判断水是否经过安全消毒处理,并且没有残留过多的氯化物。

一般来说,优质的生活饮用水中的自由氯含量应低于0.5mg/L。

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BOD5是评价水体中有机污染物的指标之一、它表示在五天内,水中存在的微生物利用有机物所消耗的氧气量。

BOD5值越高,说明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含量越高。

5.总溶解固体(TDS)总溶解固体是指水中溶解的无机盐和有机物的总和。

高TDS值可能表明水中含有过多的溶解盐,不适合作为饮用水。

优质的生活饮用水应具有适度的TDS值,以避免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6.氟化物含量氟化物对于人体的健康有重要影响。

适量的氟化物有助于预防龋齿,但过高的氟化物含量可能导致氟中毒。

因此,生活饮用水中的氟离子含量应在0.5-1.5mg/L之间。

7.重金属含量重金属是生活饮用水中的一类有害物质,如铅、汞、铬等。

它们具有慢性毒性,长时间饮用含重金属过高的水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因此,优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具有较低的重金属含量。

除了以上常规检测指标,还有一些其他的常规指标也是检测生活饮用水质量的重要参数,如溶解氧、硬度、总大肠菌群等。

在针对不同地区和用途的生活饮用水进行检测时,可能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环境条件和法律规定增加或调整相应的检测指标。

总之,生活饮用水质量的常规检测指标是确保水源安全和人体健康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准确测试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质问题,并确保人们饮用到高质量的水源。

生活饮用水常规检测指标

生活饮用水常规检测指标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4.放射性指标②
指导值
总α放射性(Bq/L)
0.5
总β放射性(Bq/L)
1
①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总计38项)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①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CFU/mL)
1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
0.05
铅(mg/L)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总计4项)
消毒剂名称
与水接触时间
出厂水中限值
出厂水中余量
管网末梢水中余量
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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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氯化物(mg/L)
300
硫酸盐(mg/L)
300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盐(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表4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
指标
限值
1、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5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5
氟化物(mg/L)
1.2
硝酸盐(以N计,mg/L)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制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度单位)
15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pH(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铝(mg/L)
0.2
铁(mg/L)
0.3
锰(mg/L)
0.1
铜(mg/L)
1.0
锌(mg/L)
20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20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3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5
pH(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5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5
铁(mg/L)
0.5
锰(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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