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中小学一级、高级职称评审量化积分标准(徐州市教育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徐州市中一评定细则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徐州市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标准及评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件标准及评分办法。
第二条: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标准。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师德考核及学生满意度测评在80%及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1.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申报人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评审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学教不一致的,若前学历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应通过自学考试取得2门任教学科专业课程的结业证书。
三、职称计算机要求1.取得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4.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继续教育要求在聘期内年均不少于48学时。
五、教育工作要求(一)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委书记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3年以上,或担任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的班级、团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及中层干部、校级干部等专职管理岗位;或负责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电教)、综合实践活动(实验)等课外活动小组的组织、训练等教育管理工作,每年应有活动计划,有固定的活动组织、备课、总结、学校考核。
六、教学工作要求(一)任现职以来,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能胜任一定年级段的教学工作或毕业班教学工作并独立指导学生实验等工作。
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积分量化方案
中心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积分方案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职称评聘政策,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稳步健康发展,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及有关文件和县局职称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职称积分方案如下:一、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二、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师德优良。
2、服从学校安排,承担满工作量,且在包信镇中心学校教学满三年。
3、必须取得相应的职称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1)近三年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2)近三年年度考核一年不合格者;(3)职称等文件有明显规定不准晋升者;(4)近一年D纪政纪处分者;(5)借调在外(没在本校具体工作)者;(6)评审时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7)近一年,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
三、考核评分细则一)教龄计分:1-10年每年计0.5分,10年以上每满1年计1分。
计满12分为止。
教学中途因各种原因中断工作经历的,扣除相应年限后再计算。
(二)任现职(同一级别)年限计分:1-4年计3分,4年以上每满1年计1分。
计满10分为止。
(三)学历计分:中专计3分,专科计4分,本科计5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6分,以最高学历计分,不重复计分,学历证书须经有关部门认证。
第二学历为本科及以下学历取得时间不满二年的不予计分。
(四)教育教学管理岗位计分:现任校长级干部计2分,现任主任级干部计1.5分,任现职期间班主任、年级组长每满一年计0.5分,教研组长每满一年计0.2分,计满2分止。
兼任多职的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五)业绩条件计分:1、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学科专题讲座计分:在任现职期间,讲授过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并符合相应要求的计4分,若高出相应要求的,每高一个级别加0.3分(且只有相应要求的证书)。
除符合相应要求的证书外,获一次乡级不论等次均加0.1;获一次县级无等次、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加0.2分、0.3分、0.5分、0.7分;获一次市级无等次、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加0.3分、0.5分、0.7分、1分,获一次省级无等次、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加0.5分、0.7分、1分、1.5分。
徐州市中小学一级、高级职称评审量化积分标准(徐州市教育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76 75 74
75 74 73
1、本项积 满100分止
2、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获得荣誉的,按下表加分:
级别与等次
优秀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中青年教学能手、优秀骨干教
教学工作
师、教学类先进个人
学科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 青年骨干教师、优秀教练员
青年名教师 优质课评比、基本功大赛 优秀教案(课件)评比
观摩课、示范课 公开课3次以上
1、符合论文基本要求的可评75分。
2、在此基础上可按下表加分
教科研工 作
级别与等次
论文获奖 论文发表
县区级
三二
一
34
5
5
市级
省级
核心期刊
三
二一三二一三二一
4
6
8
6
8 10 8 10 12
7
9
12
承担教科研课题
3-5
5-7
7-9
9-12
3、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编写并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一种(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或自编新开设学科教材(一般在3万字以上),使用一 轮,反映良好的,加8分。发表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一般在1500字以上。
1、符合基本要求,基本分量分标准:
现职来班主任工作年限
3-4年
现职来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年限
4-5年
师德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
均80分及以上
教育工作
基本分
74分
2、现职来获得劳动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综合荣誉称号的,按下表积分:
级别
校级
县区级
市级
得分
6分
12分
15分
5-6年 6-7年 均80分及以上 76分
10%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精选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必须通过水平能力测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表明其具有承担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条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和中学高级教师。
其中,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为中级职务,中学高级教师为高级职务。
第四条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县(区)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六条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
第七条身体健康、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被聘在岗,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以上。
第八条坚持终身学习,努力实现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自觉地参加教师培训活动,培训合格,效果明显。
第九条学历、资历要求一、中小学教师合格学历为: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幼儿)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一)大学专科毕业7年以上(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任教),或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被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二)具有硕士学位,被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三)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中级:共分为优秀(计1-2分)、良好(计0-1分)两个等次。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对口支教、教师培训、指导实习等工作的相关资料)综合评定计分。
教学总结
2分
对教师开展教学经验总结和教学工作分析情况的评价,分为优秀(计1-2分)、良好(计0-1分)。
由学校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上一学期教学总结、教学分析等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教研工作
高级:10分
中级:7分
课程开发
高级:5分
中级:3分
对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动参加校本研修、校本课程开发工作的评价。
高级:分为优秀(计4-5分)、良好(计3-4分)、一般计(0-3分)。
中级:分为优秀(计2-3分)、良好(计1-2分)、一般计(0-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育人相关材料综合评定计分。
不同年度同一项目或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奖可累计计分,累计计分5分以内。
班级荣誉
3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从教以来,所教班集体曾获得“优秀班集体”等各类荣誉。评审时,根据申报职称教师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市(地)级及以上计3分、县(区)级及以下的计2分、校级计1分。
学生竞赛
2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的相关竞赛获奖情况:省、市(地)级及以上计2分、其它级别计1分。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评教师提供的相关证书确定。
教研成果
高级:10分
中级:8分
教学竞赛
5分
申报职称评审教师聘任现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情况;分为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地)级(计3分)、县(市、区)级(计2分),乡镇以下级别(计1分)。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分两阶段进行,一是评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二是审核业绩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必备条件必备条件,缺一不可,乡村城市分开评审。
二、审业绩成果业绩成果,积分累加,乡村城市分开评审。
(一)学历(上限5分)(二)教龄(10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每年0.5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三)任现职年限(6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每年0.5分,满分为6分,按周年计算。
(四)班主任(10分):每年得1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五)论文著作(高级,5分)申报者最多可以提交2篇(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
论文和教育教学著作应符合桂职办〔2020〕47号评审条件中的有关界定;也可根据相应评审条件要求,提交3份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教学总结材料。
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计分办法如下:1.符合论文条件得分(3分):根据申报人身份类别(教研员、城区教师、乡村教师)提供符合高级教师论文条件的材料,可计2.5分。
2.论文奖励加分(2分):论文奖励加分只计算排在最前面代表作的1篇(部)。
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1分。
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参照以上评分办法加分。
3.或其他项目加分(2分):按规定提交的学术讲座,教学设计等。
(六)课题研究(6分)对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或其它行政部门组织立项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科研课题,注:1.最多可累计三个课题的得分,最高不超6分,其中:未结题课题只计算1个,仅负责人得1分。
另有说明的除外。
2.国家级、省级重点课题(A类)的单独立项的子课题按市级课题算分(应有主课题和相关子课题的立项证书、结题证书)。
3.每个课题组的成员前15人有效,其后不给分。
徐州市中小学一级、高级职称评审量化积分标准(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得分
三
二一三二一三二一
8
12 50%
15
20
8
10 12 10 12 15 12 15 20
4
6
8
6
8 10 8 10 12
10
12
8
10
3-5
4-6
5-7
3、①各奖项应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选拔性比赛获奖。其他教学类奖励,或在群众性学术团体的教学竞赛评比中获奖,按同档次加一半分。 ②体育教师带运动队在县、市获前三名,或在省、全国获前六名的,可参照相应标准加分。
级别与等次
优秀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中青年教学能手、优秀骨干
教学工作
教师
学科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 、优秀教练员
青年名教师 优质课评比、基本功大赛 优秀教案(课件)评比
观摩课、示范课 公开课3次以上
辅导奖(本人获得)、运动 队奖(主教练)
校级 3 4 5 8
5
县区级
三二
一
5
8
10
15
5
8
10
2
4
6
8
6
2-4
1、符合论文基本要求的可评75分。
2、在此基础上可按下表加分
教科研工 作
级别与等次
论文获奖 论文发表
县区级
市级
省级
核心期刊
三二
一
三
二一三二一三二一
4
5
4
6
8
6
8 10 8 10 12
15%
5
7
9
12
承担教科研课题
3-5
5-7
7-9
徐州市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标准及职称量化积分标准评分办法
徐州市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标准及评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件标准及评分办法。
第二条: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标准。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师德考核及学生满意度测评在80%及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1.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申报人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评审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学教不一致的,若前学历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应通过自学考试取得2门任教学科专业课程的结业证书。
三、职称计算机要求1.取得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4.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继续教育要求在聘期内年均不少于48学时。
五、教育工作要求(一)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委书记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3年以上,或担任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的班级、团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及中层干部、校级干部等专职管理岗位;或负责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电教)、综合实践活动(实验)等课外活动小组的组织、训练等教育管理工作,每年应有活动计划,有固定的活动组织、备课、总结、学校考核。
六、教学工作要求(一)任现职以来,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能胜任一定年级段的教学工作或毕业班教学工作并独立指导学生实验等工作。
(二)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小学教师聘任小高职称量化积分方案
小学教师聘任小高职称量化积分方案第一篇:小学教师聘任小高职称量化积分方案小学教师聘任小高职称量化积分方案(一)、师德师风:(10分)等级定性评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通过参评者将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向考核组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优秀(8.0-10分),合格(6.0-8.0分以下),不合格(6.0分以下),对违反XX省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的,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在校内外产生不良影响的和受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罚、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严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实行一票否决,考评不合格者不参与聘任考核。
参加测评者为学校职称评议小组成员,投票后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后取平均分。
(二)、出勤情况(封顶分10分,积分指学校升格九小以来。
)以每学年出勤情况为依据,由个人累计、学校根据出勤档案记录出具证明,学校签字并加盖公章。
(1)出满勤者得10分,(2)每年病假1-3天,每天扣0.2分,3天以上每天扣0.3分(住院不扣分,);事假1-3天,每天扣0.3分,3天以上每天扣0.6分;病假平均每年超过10天,事假平均每年超过5天,当年的考勤不得分;(3)旷工每天扣2分,(4)学校规定的活动每无故缺席1次扣0.5分,扣到0分止。
(三)、教学工作1、教案作业(封顶5分。
积分指学校升格以来。
)以学校每学年的常规检查为依据,由个人累计、学校根据检查记录出具证明,学校签字并加盖公章。
检查记录没有发现良级以下(不包括良)的等级的得基本分4分,被评为优者一次加0.2分,评为不合格者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常识科、技能科专任教师、班子成员等学校现在还没列入检查范围的,本职工作认真负责的,得基本分4分,有突出成绩适当加分,工作不认真者适当扣分。
由评议组结合平时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2、课堂教学(1)参加现场教学比赛获奖国家级、省、市、县一等奖得分依次为7,6,5,4分;国家级、省、市、县二等奖得分依次为6,5,4,3分;国家级、省、市、县三等奖得分依次为5,4,3,2分;校级一等奖每次得2分,二等奖每次得1.5分,三等奖每次得0.8分。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二篇)
2024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教育管理工作与积分制度一、教育管理工作(____分)1. 社团等教育管理工作:依据各层级职责与贡献,经考核合格后,分别予以计分。
其中,中层管理、班主任计____分/学年;处室干事、教研组长计____分/学年;备课组长、负责音体美劳等社团活动小组教育管理工作计____分/学年。
(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____分)2. 综合表彰(____分):自担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综合表彰者得____分,市级得____分,市直级得____分,校级得____分。
单项表彰计分减半。
若获得多项表彰,则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
二、教学工作(____分)1. 教学质量与评价(____分):申报者需提交近五年教学实绩的证明材料,经教务处核实认定,确定每学年等次。
A、B、C等次分别按4、3、____分计。
累计近五年,满分值为____分。
各等次标准详见细则。
2. 教学基本功、优质课竞赛获奖(____分):参与各级竞赛,均纳入计分范围。
具体计分标准详见细则,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____分。
3. 其他教学贡献:如新课程综合考核A等或市教学基本功考核优秀计____分;任教年级与学科有额外计分规定。
三、教科研工作(____分)1. 论文发表与获奖: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计____分/篇,市级刊物发表计____分/篇;获奖论文计分标准详见细则。
本项积分累计不超过____分。
2. 课题与专著: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撰写专著均有额外计分。
具体计分标准详见细则,总分不超过____分。
四、其他(____分)1. 民主测评:按市教育局审批的同意推荐申报岗位数进行教职工民主测评,计分方法详见细则。
2. 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测评:计分方法同上。
五、附加分1. 管理年限:担任中层管理人员或班主任满五年以上的,每超一年按____分计。
2. 职龄:职龄满五年以上的,每超一年按____分计。
3. 支教或交流:支教或交流一年以上(含一年)并考核合格者加____分。
中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中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某市某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二条思想品德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一)年度考核称职(合格)的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某年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某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某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某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某年以上。
四、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某年以上,并在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某年以上。
五、根据《关于某某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规定,取得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评聘的,只计算其在公办学校在职在岗期间聘任一级教师的教学经历,在民办学校任教经历及在公办学校临聘任教经历不能视同一级教师任职经历。
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学年需完成继续教育某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培训某学时,专业科目培训某学时,选修科目(校本)培训某学时。
中小学教师在申报职称评聘时,任现职经历要求三年及以上的,需提供近三年(某某一某某学年度)不少于某学时的继续教育有效证明(盖有某市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印章,没有该印章视为无效证明)。
徐州市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标准及职称量化积分标准评分办法
徐州市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标准及评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件标准及评分办法。
第二条: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标准。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师德考核及学生满意度测评在80%及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1.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申报人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评审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学教不一致的,若前学历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应通过自学考试取得2门任教学科专业课程的结业证书。
三、职称计算机要求1.取得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4.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继续教育要求在聘期内年均不少于48学时。
五、教育工作要求(一)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委书记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3年以上,或担任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的班级、团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及中层干部、校级干部等专职管理岗位;或负责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电教)、综合实践活动(实验)等课外活动小组的组织、训练等教育管理工作,每年应有活动计划,有固定的活动组织、备课、总结、学校考核。
六、教学工作要求(一)任现职以来,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能胜任一定年级段的教学工作或毕业班教学工作并独立指导学生实验等工作。
(二)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赋分标准
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一、量化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1(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分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注: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1⑥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⑦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⑧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②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③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特级教师等荣誉赋分年限评选中、初级职务可放宽掌握。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0分。
奖计分;②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
已有结题报告的,根据鉴定结论,按相应分值计分,正在进行中的不记分。
中小学教师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量化积分排名实施办法
中小学教师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量化积分排名实施办法(讨论稿)为了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创造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更好地开展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晋升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符合学校管理和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机制,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市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从事中、小学教师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申报和评审。
三、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加任职资格的评审:1、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2、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3、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4、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的;6、乱收费、乱发资料或从事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的;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8、计划外生育的;9、不参与“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
四、计分标准(一)学历分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学历分别计4、3、2、1分。
(二)教龄分教龄每年计0.3分。
(三)任职年限分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4年为基数,满4年不计分,每超过1年计0.5分。
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5年为基数,满5年不计分,每超过1年计0.5分。
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5年为基数,满5年不计分,每超过1年计0.5分。
(四)年度考核分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每得一次优秀计5分,合格计2分,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批表》为准。
小学教师聘任小高职称量化积分方案
小学教师聘任小高职称量化积分方案(一)、师德师风:(10分)等级定性评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通过参评者将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向考核组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优秀(分),合格(分以下),不合格(分以下),对违反XX省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的,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在校内外产生不良影响的和受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罚、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严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实行一票否决,考评不合格者不参与聘任考核。
参加测评者为学校职称评议小组成员,投票后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后取平均分。
(二)、出勤情况(封顶分10分,积分指学校升格九小以来。
)以每学年出勤情况为依据,由个人累计、学校根据出勤档案记录出具证明,学校签字并加盖公章。
(1)出满勤者得10分,(2)每年病假1-3天,每天扣分,3天以上每天扣分(住院不扣分,);事假1-3天,每天扣分,3天以上每天扣分;病假平均每年超过10天,事假平均每年超过5天,当年的考勤不得分;(3)旷工每天扣2分,(4)学校规定的活动每无故缺席1次扣分,扣到0分止。
(三)、教学工作1、教案作业(封顶5分。
积分指学校升格以来。
)以学校每学年的常规检查为依据,由个人累计、学校根据检查记录出具证明,学校签字并加盖公章。
检查记录没有发现良级以下(不包括良)的等级的得基本分4分,被评为优者一次加分,评为不合格者一次扣分,扣完为止(常识科、技能科专任教师、班子成员等学校现在还没列入检查范围的,本职工作认真负责的,得基本分4分,有突出成绩适当加分,工作不认真者适当扣分。
由评议组结合平时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2、课堂教学(1)参加现场教学比赛获奖国家级、省、市、县一等奖得分依次为7,6,5,4分;国家级、省、市、县二等奖得分依次为6,5,4,3分;国家级、省、市、县三等奖得分依次为5,4,3,2分;校级一等奖每次得2分,二等奖每次得分,三等奖每次得分。
其中各级教学新秀等综合性获奖按同级一等奖的倍计分,鼓励奖、优秀奖按同一级别的三等奖递减分计算。
徐州市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量化标准
A、镇级(教办):学优8分;能手6分;优课5分、3分、1分;公开 课2分;优案3分、2分、1分。教学基本功:5分、3分、1分;
1、 累积100分止。 2、 第3、4、5项只积一次 20% 最高分。 3、获奖指综合奖。单项奖降 一级积分。
B、县级:学优18分;能手16分;优课10分、8分、6分;公开课6分 、片4分;优案8分、6分、4分;名教师25分;青年名师20分;教基 7 分、5分、3分。
(3)辅导类:镇级4分、3分、2分;县级5分、4分、3分;市 级6分 、5分、4分;省级7 分、6分、5分;国级10分、8分、6分。(满10 分止)
1、本项积满100分止。
2、教学类指镇、局两级教学
工作总结表彰奖。
3、辅导学生获竞赛奖,同时
间、同内容只积一次最高分
45%
。以省批准的竞赛项目为准 (体育学科除外)。
教龄 主审
每年1分(累计记入总分)
辅审
学科组长
1、以最高级别的三篇论文参
与积分;(最多积三篇)。
2、本项加满100分止。同一
篇文章只积一次最高分。
20%
3、“立项”、“结题”涉及 的有关人员凭立项课题批文
、结题鉴定书积分。
4、诗歌、散文、小说、报道
பைடு நூலகம்
、作词、作曲、美术作品、
书画作品等获奖不积分。
总分
3、论著(出版):A自撰25分;B编写15分(只编不写不积分);C自编辅 教研 助用书10分;D合编辅助用书5分。(C、D为正式出版物)。 工作
4、教科研:A科研课题(立项):主持人:县级5分、市级8分、省级 10 分、国级15分。
课题组成员: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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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基本分
加上加分
不超过100
分。
25% 2、各项只
以一项最
高奖级加
分,不累
加。
1、符合基本要求,近五年学校年度质量考核均在“良好”以上,其中2次“优秀”为中,3-4次“优秀”为良,5次“优秀”为优。基本分按 下表量分:
质量考核 测试成绩
优
优
良
中
良 优良中
中
优良中
基本分
77
76
75
省级 20分
7年以上 8年以上 均80分及以上
78分
国家级 25分
说明:①获得师德模范(标兵)、优秀班主任称号的,按以上标准降一档加分,校级的加5分; ②获得优秀党团员等与教育工作相关的单项奖,或所负责(指分管领导)班级、年级、学校获得集体称号的按同等档次奖级加一半分; ③聘期内校级考核优秀,加5分;年度考核一次优秀加8分,获二次及以上优秀视同于县区级奖励。
1、符合基本要求,基本分量分标准:
现职来班主任工作年限
3-4年
现职来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年限
4-5年
师德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
均80分及以上
教育工作
基本分
74分
2、现职来获得劳动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综合荣誉称号的,按下表积分:
级别
校级
县区级
市级
得分
6分
12分
15分
5-6年 6-7年 均80分及以上 76分
76 75 74
75 74 73
1、本项积 满100分止
2、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获得荣誉的,按下表加分:
级别与等次
优秀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中青年教学能手、优秀骨干教
教学工作
师、教学类先进个人
学科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 青年骨干教师、优秀教练员
青年名教师 优质课评比、基本功大赛 优秀教案(课件)评比
观摩课、示范课 公开课3次以上
备注
教龄、职龄只作参考,不额外加分。
1、本项积
满100分止
。
50%
2、各项只 以一项最
高奖级加
分,不累
加.
1、本项加
满100分止
。
2、必备条
件中的论
15%
文可视为篇,高级
加分算三
篇。
考评小组成员签名
总分
徐州市中小学一级、高级职称评审量化积分标准(徐州市教育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修订)
姓名
教师资格证
学历
学教不一致 教龄
职龄
计算机
班主任
周课时
继续教育 年度考核
师德考核
量化积分情况
项目
积分内容及分值
得分
小计
权重 积分
说明
学识水平
博士90分,硕士或研究生85分,大本80分,双专科78分,大专75分。
1、符合论文基本要求的可评75分。
2、在此基础上可按下表加分
教科研工 作
级别与等次
论文获奖 论文发表
县区级
三二
一
34
5
5
市级
省级
核心期刊
三
二一三二一三二一
4
6
8
6
8 10 8 10 12
7
9
12
承担教科研课题
3-5
5-7
7-9
9-12
3、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编写并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一种(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或自编新开设学科教材(一般在3万字以上),使用一 轮,反映良好的,加8分。发表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一般在1500字以上。
辅导奖(本人获得)、运动队 奖(主教练)
校级
3 4
5 8 5
5 5
县区级
三二
一
5
8
10
15
58
10
24
6
8
6
2-4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得分
三
二一三二一三二一
8
12
15
20
8
10 12 10 12 15 12 15 20
4
4
8
6
8 10 8 10 12
10
12
8
10
3-5
4-6
5-7
3、①各奖项应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选拔性比赛获奖。其他教学类奖励,或在群众性学术团体的教学竞赛评比中获奖,按同档次加一半分。 ②体育教师带运动队在县、市获前三名,或在省、全国获前六名的,可参照相应标准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