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标准几个问题论文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试论人权标准的几个问题

摘要:人权问题是时下国内外比较关注的热门话题,尤其在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之后,西方列强企图借助人权外交推行其霸权主义,强权政治。针对目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人权问题上的冲突,我们有必要明确人权标准的内涵和特征,并在分析国内外不同人权标准的基础上,探索是否有突破国别的普遍性的、共同的人权标准。

关键词:人权;人权标准;共同性;弹性区间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4-0009-02

在人权意识觉醒和人权国际化的进程中,人权及其标准成为当代国际、国内争议与分歧比较大的一个热门问题。西方某些国家硬要把本国人权标准通过某些方式强加给其他国家,这是大多数国家所不能接受的。那么,有没有一个共同的人权标准,至今仍没有取得统一的认识,如果说有,为什么人们提出各种各样的标准,如果没有,为什么自《联合国宪章》制定以来,已经通过了七十多个关于人权的国际公约、协定和议定书,以及区域性的人权公约等。所以探索是否有突破国别的普遍性的、共同的人权标准,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一、人权与人权标准

解释人权标准之前,我们有必要明确人权的涵义。什么是人权?不同的学者对于人权的涵义有不同的界定,西方学者大多从普通道

德的视角论述对人权的理解,美国学者路易·亨金认为:“所谓人权,我的意思仅仅指依照当代共同意见,每个人都要对他的社会和政府提出的或被认为应当提出的那些道德上的和政治上的要求。”

[1]英国学者米尔恩从他的人权哲学出发,也把自己对人权的理解建立在普遍道德的基础上。他认为人权是“最低的道德标准,人权概念是可以合理论证的,它并不是一种理想标准,而是一种最低标准的概念,更确切地说,是这样一种概念:有一些权利是普遍最低的道德标准要求予以尊重的权利。”[2]而相反,美国学者杰克·唐纳利则认为人权是“最高的道德要求,人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一个人之所以拥有权利,仅仅因为他是人。因此,它们是最高等级的道德要求。”[3]因此,西方学者大多认为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他们对于人权概念的理解也都是在这一基础上展开的。

国内关于人权概念的界定,学者们根据立论重心不同来阐释自己对人权概念的理解。董云虎等人认为“人权是人作为人享有或应该享有的权利,或者说,人权是人按其本质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4]沈宗灵认为“人权是人们从一定的价值、道德观念出发而认为作为一个人或群体的人,在社会关系中应当享有的权利。”

[5]张光博认为“人权概念无论是在被发明出来的时候,还是现代的使用中,都不指涉和涵盖公民的全部权利,而仅指涉那些基本的和普遍的权利。”[6]依据这些定义,不难看出,中国大多数学者认为人权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如基本的政治权利、法律权利和个人权利等都是他们所认同的。

人权包含一系列的内容,比如人权的来源、人权的内容、人权的衡量标准、谁来定这个标准,以及人权的服务对象等等问题。我们有必要首先弄清楚人权标准的概念,因为现今社会随着人权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存在着激烈的人权意识冲突,虽然《世界人权宣言》包含着一系列的国际人权观念,但其终究只是理论,在人权的实践当中各国仍然存在着很多差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各行其是,各有所谋。关于人权标准的概念也有不同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所谓人权标准,本质上就是对人权现象、状况或人与人之间现实的权利关系进行评价的尺度、准则和规范。马克思主义人权标准的概念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而国际人权法则认为人权标准,“是指衡量各个国家的人权政策、人权立法、人权状况和人权实践的依据、原则或尺度。”[7]国际人权标准概念则是以“天赋人权”为理论基础。两者关于人权标准概念的本质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二、人权标准的特征

在明确人权标准的定义后,我们必须了解人权标准的特征,依据人权的属性我们可以分析出人权标准具有如下特征。

(一)客观性

人权标准实际上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权利关系进行评价的一种尺度,一定的人权标准内容反映的是一定社会关系的物质利益关系、思想利益关系。而社会物质利益关系又是不断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所以人权标准具有客观性。

(二)阶级性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一切国家(包括现代所有的各个国家在内)都是统治阶级的国家。国家是有阶级性的,国家的一切主张(包括对人权的理解乃至法律上的实践)归根结底都是在国家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的主张。而统治阶级的任何主张总是以其统治地位的确立和巩固这一基本或根本的利益目的为着眼点的。人权标准作为思想上层建筑反映的是社会经济基础。人权标准是国家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体现,作为国家的主张之一,也是在国家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的主张,所以人权标准具有阶级性。

(三)相对性

人权标准也具有相对性。人权的实践与人权的实现是要受特定历史条件的限制。评判一个国家人权的实践与人权的实现状况的标准不应该也不可能超出这个国家所处的特定历史条件的限制。进一步说,各主权国家就有权在遵从人权普遍性原则的条件下,依照各自国家的国情、社情来决定本国的人权发展模式、人权保护模式,从而确立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评判标准。

三、关于人权的共同标准

自从西方国家向世界推行其人权观念后,人权问题便成为国际争论的一个热点问题,原因是不同政治经济背景的国家在人权的实践上存在很大差异,那么究竟有没有一个突破国别的普遍性的、共同的人权标准,这是一个争议、分歧很大,至今没有取得统一认识的问题。

(一)关于“共同的人权标准”的不同认识

当今世界是否有突破国别的普遍性的、共同的人权标准?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当代没有完全一致的共同的人权标准,而有人认为有共同的人权标准。

丁维陵等人认为没有广泛的完全统一的人权标准,“只要世界上还存在着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就不可能有完全一致的人权标准”,但是他们也认为有相对存在的共同的人权标准这应该从国际法中寻找,也就是说,并不存在各国都承认的广泛的共同的人权标准。”[8]鲍宗豪认为是否有共同的人权标准,关键在于各个国家如何理解和把握这种共同标准,“不同阶级、不同国家在人权问题上的共同标准,是建立在不同的乃至对立要求基础上的共同标准,所以,这里的‘共同’又包含着差异、矛盾和对立的。”[9] 相反,章若龙等人认为当今世界有共同的人权标准,“承认和实现人权的共同标准是反击西方人权攻势的需要。只有承认国际社会成员共同制定的标准即共同标准,才能有统一、客观而公平的尺度来衡量各国的人权状况。”[10]这是他们从反击西方政治制度和价值理念侵略的角度分析出有共同的人权标准。

(二)共同人权标准的弹性空间

笔者认为当今世界上有共同的人权标准,但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差异,这个共同的人权标准应具有弹性空间,为了衡量不同国家人权的状况,我们应找出这个共同人权标准的上限及下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