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业管理立法存在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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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物业管理法规问题

健全物业管理法规问题

健全物业管理法规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越来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问题。

然而,由于物业管理法规的不健全,导致物业管理领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隐患。

本文将就健全物业管理法规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物业管理法规的缺失当前,我国物业管理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存在着一些重要法规的缺失。

首先,物业管理的权责划分不明确。

由于法规的不完善,物业公司与住户之间的权责关系模糊,导致争议不断,解决问题困难。

其次,物业费管理方面的法规不健全。

物业费的计费标准、征收方式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容易引发纠纷。

再次,对于小区维修资金的管理也存在缺陷。

法规对小区维修资金的使用、监督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致使该资金的使用容易产生问题。

二、健全物业管理法规的必要性健全物业管理法规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能够明确物业管理的权责,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的法规体系,能够准确划定物业公司的职责与义务,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保障住户权益。

其次,能够促进物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完善的法规能够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推动物业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促进物业服务业的健康竞争。

再次,能够保障小区维修资金的安全管理。

健全法规体系,可以明确小区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管理制度,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三、完善物业管理法规的建议1.明确物业管理的权责划分。

要加强立法,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明确物业公司与住户之间的权责关系,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同时,要强化法律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健全物业费管理法规。

制定统一的物业费计费标准和征收方式,明确各方责任,减少争议和纠纷。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对物业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3.加强小区维修资金管理法规的制定。

要建立小区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来源、用途、监督等事项,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同时,要对小区维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和规范。

4.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我国物业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

我国物业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

我国物业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第一篇:我国物业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我国物业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物业管理兴起流行于国际,成为现代化城市的朝阳产业,具有两方面因素:其一,城市化的发展,多层建筑与居住小区的出现使物业管理成为必要;其二,社会分工,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加速物业管理的发展。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各地的物业管理事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到1998年底,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辽宁等省市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已达50%,深圳市则90%。

实践证明,物业业主的自治管理以及受托物业管理机构的专业管理有助于建立多层建筑和住宅小区物业所有人之间的和谐秩序。

但与此同时,我国传统的房屋管理体制和物权法律结构阻碍了市场化物业管理的推行。

一个完善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将有助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维护业主权益,推动房地产市场,促进城市社区建设。

一、我国物业管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专业人才明显不足。

物业管理企业中人才不足现象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为传统的继承型房产管理人才多,新的创新型物业管理人才少;高级管理人才少,特别是能担任管理主任或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才。

物管从业人员中大都是其他行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者,对物业管理专业技术知识缺乏,不知如何管理物业工作。

(二)业主的物业知识缺乏。

一方面,舆论宣传缺乏明确的政策发展方向。

另一方面,某些媒体为了吸引观众、读者,缺乏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肆意扩大物业管理中的矛盾报道,或者受 1企业恩惠为企业摇旗呐喊。

热衷于典型事件的吵作,而缺乏对社会、对企业、对业主的理性引导和宣传,甚至缺乏公正而深刻的思考。

(三)多数的物业管理企业科技化程度低、服务质量差。

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国的物业管理科技化程度与西方发达国家水平相距甚远。

科学技术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推广应用率极低,劳动密集型依然是物业管理的主导模式,不但耗费极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难以达到规范化的管理效果。

论物业服务立法缺陷与现实困境

论物业服务立法缺陷与现实困境

论物业服务立法缺陷与现实困境引言物业服务是指针对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地产项目提供的管理、维护和服务等一系列工作。

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物业服务在现代社会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然而,当前物业服务领域存在着立法缺陷和现实困境,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物业服务立法缺陷1. 法律适用模糊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物业服务的法规较为零散,适用模糊。

目前主要依据是《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但对于具体监管、责任界定等方面的规定并不明确。

这种模糊的法律适用给物业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带来了困难。

2. 业主自治权利不完善当前的物业服务立法在保障业主自治方面存在明显缺陷。

虽然《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一些业主委员会滥用权力、私心行事,损害了整个小区业主的利益。

3. 维权机制不健全当前的物业服务立法在维权机制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尽管《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业主投诉渠道和处理程序,但实际操作中,很多业主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了困难。

维权渠道不畅通、维权程度不均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业主维权的效果。

二、物业服务现实困境1. 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当前物业服务市场中,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存在明显问题。

一些物业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对服务人员培训不力,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同时,一些物业公司缺乏有效监管,导致服务不规范、不到位,无法满足业主的实际需求。

2. 费用收取不透明物业费用的收取方式和透明度也是当前物业服务面临的困境之一。

一些物业公司存在虚报费用、乱收费等问题,业主难以了解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给业主权益保护带来了困扰。

3. 服务监管不力当前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存在不力之处。

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物业服务相关的指导政策,但实际的监管力度有限。

一些小区物业存在违规行为,却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惩罚,严重制约了物业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4. 社会责任缺失部分物业公司对社会责任缺乏意识,只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履行社会责任。

论物业管理立法现状及完善

论物业管理立法现状及完善
经 营 管 理
论物业管理立法现状及完善
姆华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 孝感 4 0 20 0) 3
摘要 :物 业 管理 在 人 们 生 活 申 日益 产 生 重 要 作 用 ,物 业 纠 纷 不 断增 多 ,但 物 业 管 理 立 法相 对 滞 后 ,本 文 分析 了物 业 管理 立 法 现
单位 ,而这些 主体所 在行业 也各有 规范 性法律 文件 ,有的 高于行政 的好坏 、 套设施设备 的完 善与否 , 配 直接影响到 目后物 业服务的正常
配 《 业 管 理条 例 》第 2条 规 定:“ 物 本条 例 所称 物 业管 理 ,是指 标 准的可操 作性的法律责任 。 置必要的物业管理 用房无具体的面积 业主通 过选 聘物业 服务企业 , 由业主和 物业服务 企业按照物 业服务合 比例规定 , 操作 , 纠纷 , 出现 了地方性立法 ,全国性的立法应 难 惹 虽 同约 定 ,对房 屋及配 套 的设施 设备和 相关场 地进行 维修 、养护 、管 作统一 规定 。
状 ,并 提 出完善 性 建 议 。
关键 词 :物 业管 理 立法 现 状 完善
”实际上 随着物 业管 理的发 展 ,物业 纠纷 层 出不穷 。但 物业管 理立法 滞 理 ,维护 物业 管理 区域 内 的环境 卫生 和相 关秩序 的活 动 。 后 、 混乱 。 目前 我 国主 要 《 业 管理 条 例 》及 部委 规 章 调整 物业 只承认 了我 国选聘企业 进行物业 管理的模式 ,与 《 物 物权法 》第 8 条 1

辅 导 工作 。 要 做好高校 图书馆个性化服 务, 必须要读者 充分了解个性化服 务 的 内涵 和意 义 。所 以为 读者 营造 一 个宁 静 、典 雅 、宽松 、 舒适 的 和谐 阅读环 境是 图书馆做 好服务 的前提条 件 。图书 馆的功 能、布局 设计应融入 以人 为本 的理念, 分考虑读者的意愿与便利, 充 以方 便读 者 为 出发 点和落脚点, 构建集专业 性、系统性 、完 备性和实用性于 一体 的合理 馆藏 ,藏 、借 、阅一 体化 的服 务格 局 ,消除 各种 “ 视 ” 歧 现 象, 等对 待每 一位读 者 。为读 者营 造一个 幽雅 、安静 、充满 文 平 化 气 息的 阅读环 境 。 一些读者 来图书馆查 阅文献资料 时, 希望得到工作人 员的帮助和 辅 导 。在这 种情 况 下 ,更需 要馆 员给 他们提 供 个性化 的服 务 , 为 了保证个性化信息服 务工 作顺利 开展下去,必须做好个性化服 , 务的宣 传与 辅导工 作 。运用 在线 咨询 、E m i 、橱 窗展示 、校 园 -al 广 播、 馆刊 校报等方式 宣传个性化服 务的意义和本馆个 性化服务的 内 容 与方 式。采用系 列讲座 、个 别指导 的方式对读 者进行 个性化 服务 利用 方法 的辅导, 提高读者使用个性化服务 的水平, 增强高校个性化服 务的效果 。

我国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我国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的推进程度评估
评估指标:市场化程度、竞争状况、服务质量 评估方法:调查问卷、实地考察、专家评审 评估结果: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改进措施: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市场化进程
建立有效的监督 机制,确保各项 措施的落实
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代表业主利益,维 护业主合法权益处理物业纠纷
发挥业主委员会作 用的对策:加强业 主委员会的组建和 规范化运作,提高 业主参与度和满意 度
发挥业主委员会作 用的意义:促进物 业服务企业提高服 务质量,实现业主 自治和社区和谐发 展
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
建立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 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 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品牌化发展 完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程度评估
评估指标:法 律法规的覆盖 面、可操作性、
更新频率
评估方法:对 比国内外法律 法规体系,分 析现行法律法
规的优缺点
评估结果:法 律法规体系不 断完善,但仍 存在部分空白
制定严格的监管制度,对物 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收费标 准进行规范
加强物业服务人员的培训和 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和专业
水平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
者权益
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
建立完善的管理 制度,确保各项 工作的有序进行
加强员工培训, 提高员工的专业 素质和服务意识
引入信息化管理 系统,提高管理 效率
单击添加标题
物业管理问题产 生的原因
物业管理问题解 决的效果评估
我国物业管理现 状
解决物业管理问 题的对策
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历程
起步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引入物业管理模式,以深圳、广州等城市为代 表,初步建立了物业管理行业。

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

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

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物业管理越来越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然而,在物业管理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业主的安全和利益,也挑战着物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一:市场竞争激烈,物业公司利润下降目前,城市物业管理公司的数量已经非常庞大,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物业公司之间的价格战也非常普遍。

然而,降低价格往往意味着降低服务质量,这对业主的安全和利益形成了潜在的威胁。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从而获得更多的客户和利润,物业公司需要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管理效率,并且注重品牌建设。

对策一: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物业公司应该注重拓展服务领域,提供更全面的服务项目,例如提供全年24小时的保安服务、车辆管理、绿化管理等。

同时,物业公司应该注重技术创新,引进先进的物业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此外,加强人才引进、培训和管理,也是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

问题二:业主投诉率高,物业服务质量低下在实际管理中,物业服务质量低下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例如,业主对小区卫生和环境的要求、对安全措施的要求、对停车管理的要求等都很高,但是物业公司往往无法满足这些要求,甚至出现“应付差事”的现象,导致业主的投诉率很高。

对策二:改善物业服务质量,保障业主权益为了改善物业服务质量,物业公司需要全面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首先,在管理上,应该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加强监管,确保物业公司的工作符合规定和标准。

其次,在服务上,应该加强业主意识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注重业主反馈和投诉,并及时作出处理和解决,确保业主权益受到保障。

问题三:物业费用过高,业主负担沉重在实际管理中,不少小区的物业费用过高,给业主造成了沉重的负担。

部分业主因为不能及时缴纳物业费用,从而面临着太多的罚款,这不仅对业主的经济状况造成了压力,也影响了物业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物业管理立法完善

物业管理立法完善

物业管理立法完善[文档名称]物业管理立法完善[摘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和住宅小区的普遍浮现,物业管理的重要性不断凸显,但由于现有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存在管理盲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物业管理工作的混乱、纷争不断。

因此,本文旨在深入探讨物业管理立法完善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正文]一、问题的存在1.现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缺陷目前,我国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形成完整、系统的体系,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分配不够清晰,导致法律法规实施效果不佳。

2.物业管理权责不明确现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存在着物业管理权责不明确的问题,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管理混乱、职责不清,给业主带来不便,也给物业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管理盲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目前,小区物业管理主要采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合作、政府监管的方式,但是,由于管理盲区存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物业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不够,给小区带来许多问题。

二、立法完善的必要性1.保障业主权益物业管理涉及到业主的利益,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2.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完善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将促使物业服务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自律,健全行业规范。

3.防范物业管理乱象合理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有利于规范市场,防范物业管理乱象,降低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完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建议1.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打造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完善物业管理的关键。

要全面检视现有法律法规,结合实践,制定新的法规。

2.明确物业管理权责与服务内容在法律法规中要明确物业管理权责,并规定企业应提供的服务内容、数量、标准等。

3.加强监管实力,规范市场行为应建立相应的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实力,制定合理的市场行为规范,加强对物业服务市场行为的监管。

4.完善物业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的物业纠纷解决机制是完善物业管理的必要环节。

要在法律法规中规定相关的纠纷解决机构和程序。

完善我国物业管理立法的探析

完善我国物业管理立法的探析

完善我国物业管理立法的探析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物业管理立法的制定和完善已经成为了城市管理不可忽视的一环。

物业管理涉及到众多方面,如房屋产权、使用、维修等,因此在法律的保障下,规范化的物业管理能够确保物业服务的公正、合理、高效,保障物业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

本文将就我国物业管理立法的现状与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完善物业管理立法的对策建议。

物业管理立法的现状我国物业管理立法的历程可以追溯至1990年代,当时的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处置公共设施、建筑维修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对物业管理具有了基本的法律依据;此后相继出台的《城市物业管理条例》(2004年)、《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条例》(2005年)、《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等法规,对物业服务、物业企业的管理和标准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然而,我国物业管理立法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涉及物业管理的法规和条例存在重叠、不完善、不清晰的问题。

此外,不少地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对于物业服务的规范性和具体性不够强,难以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对于“市场化服务、行政管理”的二重管理模式,领导职能与物业服务商的资源整合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减少双方争议,并加强对于物业服务商和从业人员的监管等。

完善物业管理立法的对策建议目前我国物业管理业务的主体为物业服务企业,但在建筑物的使用阶段,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才真正直接,因此加强对于业主的权益保障,将是物业管理立法亟需完善的重要方面。

以下是本文针对当前物业管理立法不足,提出完善措施的建议:一、制定更为规范的法规和条例当前,我国各地的物业管理法规和条例并不统一,不少地方甚至缺乏物业管理的具体法律,导致对于一些涉及业主权益保护、物业服务标准等的法律问题的解决形同虚设。

因此,作为完善物业管理立法的第一步,需要制定更为规范的法规和条例,确保物业管理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

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既有利于业主的利益保障,也是物业服务企业自身发展的根本保证。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完善问题研究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完善问题研究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完善问题研究
引言
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城市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确保社区的正常运行、居民的权益保障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仍然存在不完善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的制定机制、范围与内容、执行力度等方面,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完善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第一章法律法规制定机制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法规制定的权责划分不清
1.2 法律法规制定的程序不够科学严谨
1.3 法律法规制定中的专业性不足
第二章法律法规的范围与内容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法规范围界定不清
2.2 法律法规内容的细化不够
2.3 法律法规与国际标准的融合不足
第三章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
3.1 法律法规监督机制不健全
3.2 法律法规执行标准不统一
3.3 法律法规执行效果评估缺失
第四章法律法规完善的对策与建议
4.1 加强法律法规制定机制改革
4.2 国际视野下拓宽法律法规范围与内容
4.3 健全法律法规执行机制
4.4 强化法律法规宣传与教育
结论
通过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完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发现了深层次的问题所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在制定机制、范围与内容以及执行力度等方面,都需要进行改革和加强,以便更好地保障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区和居民的权益,促进城市社会秩序的稳定发展。

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可以使物业
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为城市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居住环境。

注:以上内容仅为辅助生成,不保证正确性和准确性。

物业管理存在法律问题及对策分析

物业管理存在法律问题及对策分析

物业管理存在法律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就我国而言,物业管理服务是伴随着房地产企业而兴起的新型产物。

但是,根据实际调查发现,我国物业管理方面所形成的立法相对比较薄弱,相关物业法规体系以及管理法律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而且,大部分业主并没有健全的法律意识,而且物业管理企业所经营的活动也不够科学规范,房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如同父子关系,整个物业管理队伍的素质较低。

本文旨在探讨物业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物业管理;法律问题;对策伴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在近些年的蓬勃发展,从城市到农村很多地方都曾出现过房地产热等情景。

诚然,房地产的大力发展,改善了我国众多居民的居住条件,而且也兴起了物业管理这一门新型服务行业。

虽然我国城市居民的住宅水平从整体上有了大幅度提高,但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我国物业管理水平却停滞不前。

当前,不断涌出诸多物业管理问题,既制约了居民整体居住水平又加深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

因此,我们要更加重视物业管理工作。

一、物业管理概念具体而言,房地产中“物业”一词的出现,主要指在建成某一个建筑物或一栋住宅单元楼之后,相关管理人员对整个住宅楼、商业大厦以及厂房等的管理服务[1]。

物业大小并没有实际区分,一般大厦可以作为一项物业,而一个单元楼有时也可以做一项物业。

物业管理,即依据事先签署的合同,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方要定期对房屋设施进行必要的养护,同时还要对所规定的区域环境进行维护,从而确保整个小区的活动规范且有秩序性。

就整个社会发展情况来说,物业服务产业化管理模式、业主委员会自营模式等是主要的物业管理模式。

二、物业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一)立法滞后宪法的相关条款、国务院等颁布的有关物业管理法律、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相关地方性法规等,是我国现有物业的管理法律与法规。

虽然很多问题在相关的物权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物业管理人员依然与业主容易产生纠纷,对相关物业服务用房与公用设施混淆不清,车库管理方面不够完善等。

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逐渐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物业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

本文将分析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以期促进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一、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1、管理精神不足目前,我国物业管理人员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只是以规划和建筑为主,对业主实际需求的重视程度不够,这也导致了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质量和效率越来越不满意。

2、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很多人只是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简单培训,没有给他们提供更高水平的管理技能和知识。

这使得管理人员经常无法满足业主需求,管理工作也已经成为一份“饭碗式”的工作。

3、人为因素的干扰物业管理出现问题的原因很多,其中包括业主的过多干扰、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问题等,这些干扰因素会对物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产生极大的影响,也使得物业管理难以顺利进行。

二、对策1、提高管理人员素质要想解决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物业管理公司应该为管理人员提供更为全面的管理技能和知识,并根据实际需求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从而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2、优化物业管理流程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对物业管理的流程进行优化,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体系,让业主在详细了解管理流程的情况下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并定期组织业主代表会议或居委会会议,了解业主的诉求并及时改进服务策略。

3、增强管理规范化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增强管理规范化,制定详细的管理标准和服务要求,并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物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4、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和了解,让他们了解物业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其对物业管理的认同感和信任度,并通过宣传,不断提高物业管理的社会认知度,为物业管理的发展壮大提供支持。

物业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范文

物业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范文

物业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范文一、物业管理现状物业管理是指对物业进行综合性管理的工作,包括对物业的日常维护、安全监督、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物业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目前,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迅速,管理服务水平也不断提升。

然而,物业管理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1.专业化程度较低目前,我国的物业管理人员大多数是依靠经验积累和自学,缺乏专业化的培训和教育,导致他们在管理技能和专业知识上存在一定的欠缺。

这给物业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也制约了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2.服务水平不均由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数量众多,而各个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一些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较差,严重影响了业主的居住体验。

这也使得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产生了一定的不信任感,对物业管理市场形成了一定的阻碍。

3.成本控制困难随着物价上涨和人工成本增加,物业管理成本也在不断攀升。

物业管理公司难以有效控制成本,导致物业管理费用的增加,给业主造成了一定负担。

4.管理体系不健全一些小区物业管理的管理体系比较混乱,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监管不到位,导致一些管理漏洞,给小区安全和卫生带来一定的隐患。

以上问题表明,我国物业管理现状虽然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存在的问题1.缺乏专业化人才目前我国物业管理行业人才储备不足,专业化程度较低,从业人员普遍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这使得他们在管理工作中常常出现一些问题,影响了管理质量。

2.服务水平不高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物业管理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常常采取降低服务水平的方式来获取利润,这直接影响了业主的居住体验,也导致了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服务的不信任。

3.成本控制不力成本的上涨使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利润不断减少,一些物业管理公司难以承受这一压力,只能通过提高物业管理费用来弥补成本的增加,这给业主带来了一定负担。

物业管理法律问题及对策探讨(论文)

物业管理法律问题及对策探讨(论文)

物业管理法律问题及对策探讨摘要:随着当前城市化进程的发展,物业经济已经成为了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的完善与否,将直接地影响到我国的社会化进程。

当前我国物业管理仍然处于一个开端发展阶段,面临着各种形式的问题。

具体表现为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够、管理混乱等,为了解决此类问题,我们应从完善相关部门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物业公司的资质审查以及完善业主委员会制度方面着手,以促进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城市化进程物业管理物业问题一、物业管理概念的界定及其现状(一)物业管理的基本概念在传统意义上,物业管理包括住房的安全维护,清洁,安保等。

但是随着社会发展,现代意义的物业管理项目愈来愈丰富,如景观打造,家政服务等项目等。

现代意义上物业管理概念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①(二)国内物业管理现状目前在我国物业管理公司中,绝大多数属于国有体制,其中的大多数属于是房地产开发商自办的企业,由物业公司自主进行管理。

虽然我们物业管理行业已经发展了将近三十年,但是由于对物业管理人之缺乏和居民教育水平较低的影响,和发达国家的管理水平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三)境外发达国家物业管理现状英国物业管理初步发展最早,是在世界上管理水平一流的国家。

在英国设有专门的住房管理注册学院,这是一所专门为住房领域管理所提供专门培训的学院,它可以为不同需求的人提供各种形式的培训,以满足业主的各种需求。

英国一直在积极的推广他们的物业管理项目,在政府的主持下,成立了皇家物业管理学会。

而在我国通常缺乏这样专业化、广泛化的培训机构,情况多是在物业管理公司承包了具体项目后,再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临岗培训。

日本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物业管理水平也是相当成熟。

主要可以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物业管理的法律体系完善,这使得业主和物业的纠纷减少。

物业管理论-浅谈我国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物业管理论-浅谈我国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物业管理》课程论文浅谈我国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花都锦城小区为例【摘要】物业管理作为我国的一个新兴的服务业,进入中国市场仅仅30年的时间,发展却是迅猛的。

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实践,其在的社会、环境、经济上的效益以及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是显著的。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进步,物业管逐步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随着物业市场的发展、业主要求的不断提高,物业管理还是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通过对我国物业管理现状的分析,对现阶段存在的矛盾问题进行阐述,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使物业管理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关键词】物业管理问题对策目录一、绪论 (1)二、花都锦城物业管理介绍 (1)三、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历程 (2)四、我国物业管理现状分析 (2)五、花都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2)(一)外部问题 (2)(二)内部问题 (3)四、花都物业管理的对策 (5)(一)外部方面 (5)(二)内部方面 (5)五、我国物业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 (7)(一)物业管理的社会化 (7)(二)物业管理的专业化 (7)(三)物业管理的智能化与信息化 (8)六、总结 (8)参考文献 (10)一、绪论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

物业管理不仅能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使其保值增值,而且在改变城市面貌、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国家《十五计划发展纲要》中,已经明确地提出,要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

二、花都锦城物业管理介绍花都锦城小区创建于2006年,处在当地新城区发展的核心地段,交通便捷,周边设施齐全。

占地面积114亩,总建筑面积15.5万余平方米.项目崇尚简约洗练的纯粹主义建筑风格,将项目6-19层建筑的宏伟俊朗与现代建筑的优雅气质完美相融,形成高低错落的视觉空间。

物业管理论文

物业管理论文

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已逐渐成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物业管理的推进与发展,改善了广大居民的生活、工作环境,推动了两个文明建设,为促进住宅建设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实施社会再就业工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同时,也应该看到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

一、当前物业管理服务中的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一)法规不健全,司法效力不高近些年来,虽然物业管理的立法取得了不小进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的出台,对规范物业管理的运作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物业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如业主组织与其它组织的关系处理、物业管理权力交接等,依然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

这使得许多物业管理纠纷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加之当前我国的司法诉讼程序多、费时长、效力低,物业服务欠费、接管不畅一类纠纷更是经常久拖不决,容易使得小纠纷演化成大的争执。

(二)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缺乏信任,难以建立和谐关系目前一些物业公司依仗有开发建设单位的支持,对业主的呼声置之不理,有时还粗暴干涉业主的权利,导致业主对开发建设单位附属的物业公司发生矛盾,产生不信任。

开发建设单位的物业公司对物业早期介入和前期管理往往只是形式主义,不能真正及时维护业主的权益,在建筑质量、功能、配套等重大事项上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把关作用。

引致业主经常以房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承诺不兑现等而迁怒于物业公司,对物业公司不信任,关系处理不好。

(三)物业公司履约意识和能力差,物业服务不到位有一些物业公司在取得物业管理权后,没有按照合同认真提供物业服务,擅自降低服务等级,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和要求;有的公司连起码的服务合同要求都不能达到,以减少成本增加利润。

(四)业主的物业知识缺乏一方面,舆论宣传缺乏明确的政策发展方向。

另一方面,某些媒体为了吸引观众、读者,缺乏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肆意扩大物业管理中的矛盾报道,或者受企业恩惠为企业摇旗呐喊。

毕业论文浅谈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毕业论文浅谈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的探析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仅有20年左右的发展历史,现今尚处于萌芽状态,作为一门新兴行业,难免存在一些漏洞与不足。

通过本人从事物业管理数年的经验,特对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广大业主不仅对住房档次需求的提高,也对物业服务的需求层次越来越高。

对于楼盘好坏的评定已不再只局限于房屋结构、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外部因素,物业服务水平的高低已日益受到购房人的关注。

但由于物业管理在迅速膨胀和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种种外在与内在问题,因此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研究,已成为创建高品质物业的当务之急。

一、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物业撤出小区,业主面临自理近年来,很多物业公司撤离所接管的小区,其很大的原因为企业经营难度的增加和物业服务企业与业委会间日益呈现紧张趋势的二元关系所致。

分析这些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的方面:(1)企业经营的难度加大自去年以来,我国的CPI指数(居民消费指数)普遍持续上升,然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价和企业人工成本等费用的增加上,却不改以往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情况。

根据统计显示,全市商品住宅每月收费率不足85%,个别住宅区甚至达不到50%。

实际上,整个行业收费率在80%以下。

在人工成本上涨前,要达到90%的收费率才能实现盈利,但是随着人工成本的增加,95%的收费率才只能持平。

(2)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对立关系物业服务企业与业委会间的关系是一对典型的二元矛盾关系,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着小区所有业主的利益。

但往往许多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与业主的需求之间都存在种种矛盾。

例如物业服务水平的不足;业主缺乏对物业管理的认知等,这些都能导致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持续恶化。

案例一:盛天现代城业主与物业公司和平“分手”2008年4月7日,对盛天现代城的全体业主来说,小区要开始自理了,包括安防、卫生、传呼、维修等,因为小区物业公司经过与业委会商讨,决定撤出盛天现代城。

关于我国物业管理问题的探究

关于我国物业管理问题的探究

关于我国物业管理问题的探究【摘要】我国物业管理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本文旨在探讨其重要性、现状和研究意义。

在我们将分析我国物业管理的现状,探讨主要原因、解决途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

最后结论部分将对该问题进行思考,展望未来并提出应对措施。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希望能更全面地了解我国物业管理问题,为其改进和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物业管理问题、现状、原因、解决途径、发展趋势、对策建议、思考、展望、应对措施、重要性、研究意义、我国1. 引言1.1 我国物业管理问题的重要性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的整体形象。

我国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居民社区和商业地产的需求不断增长,物业管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优质的物业管理能够提升居民的生活体验,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同时也能有效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加强我国物业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良好的物业管理能够提升房地产市场的信誉和价值,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房产的使用价值和增值潜力,对于吸引购房者和保障投资回报至关重要。

规范的物业管理有助于改善城市环境和社区治安,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良好的物业管理可以及时处理社区内的问题和纠纷,保障居民的安全和权益,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

我国物业管理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其直接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形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只有加强对物业管理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才能更好地推动城市社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的持续繁荣。

1.2 我国物业管理问题的现状我国物业管理问题的现状十分复杂且严重。

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存在着以下几个主要问题:物业管理市场需求与供给不平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但是供给却相对滞后。

一些地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规模较小,专业水平不高,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一些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粗放,服务质量低下,导致居民投诉频繁,影响居民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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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业管理立法存在问题研究论文
[摘要]《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对我国物业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但是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该条例还存在很多问题,尚需完善。

本文从前期物业、行政权的行使、当事人的地位等三个方面揭示了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图为完善提供借鉴。

[关键词]物业管理前期物业行政权力
一、在前期物业中存在的问题
1.对前期物业的开始时间界定不清。

依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前期物业的开始时间是以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始,则前期物业就包含了前期介入。

这实际上是模糊了前期介入和前期物业的区别,容易使前期物业企业将在前期物业中的物业管理人身份和前期介入中的顾问身份相混淆。

前期物业合同没有强行规定合同的终止时间,而是由当事人来约定,由于建设单位占主导地位,合同通常是其意志的体现,业主只有要么购买房屋并接受前期物业合同,要么不买房屋的自由。

因此,在建设单位的主导下,前期物业合同很容易成为无期限合同。

所以,必须对限制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合同签订中的主导地位,防止前期物业变成永久物业。

2.容易造成前期物业合同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现象。

表面上看,前期物业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自愿选择的结果。

但是,实际上建设单位始终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无论是对物业企业,还是对业主都具有支配权。

依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单位拥有对物业企业的选聘权、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权以及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强制性卖给业主的权利。

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中的这种优势地位了打破当事人之间的平等地位,如建筑单位或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合同条款中约定较高的物业管理费,或者利用霸王条款公然侵犯业主对物业的合理使用权。

3.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企业不规范。

依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24条第1款规定,国家只是提倡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分离,而非强行规定。

故房地产开发单位完全不理会国家倡导,采用开发与物业管理不分离的原则。

由于选聘的决定权完全掌握在建设单位手中,建设单位完全可以采取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
却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物业管理企业来参与选聘,并最终使其中标获得物业管理权。

此外,即使物业企业与建设单位完全无关,建筑单位也完全可以利用其手中的选聘控制权使有利于己的企业中标,或不经过招投标程序直接选聘。

二、行政权力在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1.在业主大会成立中存在的问题。

在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的过程中,由于此时业主还很分散,前期物业企业因利益关系很难公正地负责首次业主大会的召集,所以行政机关应承担更多的责任。

但是,依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只是起指导的作用,很难保障首次物业大会公平、公正地召开。

而在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正常成立的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等问题,业主都能进行合理的安排,此时行政权力应该减少直接干预,赋予群众自治权。

但是,现行法规对此却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如对于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看起来既像是公司的议事章程,又像是人大会的议事规则。

2.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物业管理中,物业问题或多或少地会涉及到公共利益。

为防止物业问题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就有必要对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一方面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监督。

现行法规对于组织的监督有明确的规定,如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向行政机关备案。

然而对于物业服务合同却没有相关的备案或其他的监督程序,特别是对前期物业合同,行政机关应加强监督,以防止建设单位、前期物业企业滥用优势地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然而,依现行法规行政权在此十分薄弱。

3.在新旧物业交接中存在的问题。

在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新物业进入的过程中,也是容易出现物业管理秩序混乱的时候。

此时,旧物业企业或因为利益纠葛,或由于心有不甘,有意或无意地排斥新物业企业的进入,因为业主与物业企业法律地位平等,故无权强制旧物业企业退出。

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充分使用行政权力保障交接的顺利进行。

但是,我国的现行法规中对于此处行政权的运用却十分不明确,也很不充分。

如在《物业管理条例》第39条只是规定,物业企业间应做好交接工作,但是如何做好、是否应有一个时间限制没有规定。

三、物业管理各方当事人法律地位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是依法成立的营利性法人,其行为主要是商
事行为,但也具有部分的公共事务性。

一方面,其通过向业主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其与业主法律地位平等,与业主之间主要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另一个方面,物业小区也是社会的一部分,小区事务也会直接影响到公共利益。

因此,在行为涉及公共利益时也会带有一定的行政性,如涉及治安、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时,在有行政委托或行政授权的情况下,就可以行使部分行政性职权。

但是,在我国现行法规中,对于物业企业部分行为的行政性缺少认识。

2.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业主为社区的真正主人,是有权接受物业企业服务,并支付物业服务费的重要一方当事人。

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其只是一个议事性机构,其性质不应是一个法人。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组织,在业主授权的情况下,代表业主监督物业企业的活动。

其职能应主要是日常性的、监督性的。

因此,在物业管理中,只有业主才有最终的决定权,因为其是最终义务即缴付物业费义务的承担者。

而在我国现行的法规中,对于业主的权利关注过少,过多地强调统一,强调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3.居委会、街道办事处。

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街道办事处是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行使行政职权。

业主委员会也是基础群众性自治组织。

故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情况下,居委会的职能与业主委员会的职能是重合的。

因此,在我国现行法规中,将居委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分离,将居委会至于业主委员会之上的做法,既会浪费资源,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参考文献:
[1]谭善勇郭立: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81
[2]闰允宇:前期物业管理不应无限期延续[J].现代物业,2006(10):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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