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饮用水源地监测调查作业指导书
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
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一、引言环境监测是指对某一区域内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实时检测和监测的活动,旨在评估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变化并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本指导书旨在为环境监测作业提供详细的指导和要求,确保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一致性。
二、监测计划1. 监测目标环境监测的目标是评估特定区域内的环境质量,并了解环境变化趋势,既可以关注单一环境要素,也可以综合多个环境要素。
监测目标应明确,可操作,并与环境保护和管理的需要相对应。
2. 监测方案根据监测目标和要求,建立详细的监测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监测频率、监测方法、监测设备和仪器的选择、样品采集和保存等内容。
在编制监测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监测的可行性、精确性和经济性。
3. 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环节,能够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质量控制措施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评价。
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关培训,并执行质控程序,记录和报告质量控制的结果。
三、监测实施1. 采样方法选择适当的采样方法是保证样品质量的关键步骤。
在环境监测中,采样方法直接影响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监测人员应了解各类样品的采样方法,并根据监测目标和要求进行选择。
2. 采样设备和仪器根据监测方案的要求,合理选择和使用采样设备和仪器。
在采样设备的选择中,应考虑到设备的精确度、灵敏度和稳定性等因素。
同时,仪器的校准和维护也是保证监测结果准确性的关键。
3. 样品采集和保存监测人员应按照采样方案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并注意采样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采样结束后,应妥善保存样品,避免污染和损坏。
四、数据处理和分析1. 数据处理监测数据应进行及时、准确的录入和处理。
监测人员应熟悉相关数据处理软件,并按照质量控制程序对数据进行筛选、去除异常值、归一化等处理。
2. 数据分析根据监测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解释。
数据分析可以采用统计学方法、趋势分析、空间分析等。
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数据分析技能,并能够合理解读监测数据,为环境评价和决策提供依据。
环境监测质量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分册)
目录目录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布设及管理规程1.目的为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的布设,明确点位增加、变更、撤消要求,规定点位管理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的布设、增加、变更、撤消、审批等管理。
3.点位布设3.1 定义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是以监测城市建成区的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目的而设置的监测点,参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其设置的最少数量由城市建成区面积和人口数量确定。
每个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代表范围一般为半径500 米至4 千米,有时也可扩大到半径 4 千米至几十千米(如对于空气污染物浓度较低,其空间变化较小的地区)的范围。
可简称城市点。
3.2 点位数量要求各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的最少数量应符合表1 的要求。
按建成区城市人口和建成区面积确定的最少监测点位数不同时,取两者中的较大值。
表 1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设置数量要求3.3 布设原则城市点的布设要保证点位具有代表性、可比性、整体性、前瞻性和稳定性的原则,其中代表性、可比性是质量控制的重点。
(1)代表性: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能客观反映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水平和变化规律,客观评价城市、区域环境空气状况,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满足为公众提供环境空气状况健康指引的需求。
(2)可比性:监测点设置条件尽可能一致,各个监测点获取的数据具有可比性。
(3)整体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应考虑城市自然地理、气象等综合环境因素,以及工业布局、人口分布等社会经济特点,在布局上应反映城市主要功能区和主要大气污染源的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从整体出发合理布局,监测点之间相互协调。
(4)前瞻性:应结合城乡建设规划考虑监测点的布设,使确定的监测点能兼顾未来城乡空间格局变化趋势。
(5)稳定性:监测点位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应变更,以保证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3.4 布设要求(1)位于各城市的建成区内,并相对均匀分布,覆盖全部建成区。
环境检测作业指导书(水和废水)
水和废水采集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一、废水采样1.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2.采样频次:一般工业污水按生产周期在8h内的每2h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样一次,每个生产周期不少于3次;其他污水采样24h不少于2次;3.采样位置:①从管道、水渠等落水口处取样时,直接用容器或聚乙烯桶,要注意悬浮物质分取均匀。
②从排污管道中取样:当排污管道水深大于1m时,1/4深度处采样,作为代表平均浓度的废水样。
如果小于或等于1m时,可只取1/2深度的废水样即可。
③从容器、贮罐、废水池等处取样:对盛有废液的小型容器,采样前先充分搅匀,然后取样。
废液分三层以上,不能搅匀时,可按各层量的多少的比例分层取样。
对污染物分布不均匀的大型贮罐或废水池,根据具体情况,可多点分层采样。
✱注意事项:水样性状描述要全面真实,包括颜色、嗅味、浑浊度,尤其是无色的工业废水注意气味描述。
二、地下水采样1.依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注意事项:①采样前使用水位仪测试埋深,采样深度应该在地下水水面0.5m以下,保证所采集地下水的代表性;②采样现场不得有吸烟和使用化妆品等影响质量的行为,汽车停在监测点下风向50m以外;③水位、水温、pH、电导率等指标必须现场测定,水位以m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水温保留一位小数,同时测定气象并描述。
三、地表水采样1.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注意事项:①采样时不可搅动水底的沉积物;如无法采到有代表性的样品,则应详细记录采样情况,供使用该数据者参考;②测定油类的水样,应在水面至300mm采集柱状水样,并单独采样,全部用于测定。
环境监测中心站水质自动站委托第三方运维服务招投标书范本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具体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涉及个省级水质自动监测站,要求中标供应商对其进行运行维护管理,中标供应商派人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在小时内解决,定期对电极、探头、试剂、管路等耗材进行更换,对取水口、取水管路进行清洗,按质量管理计划规定的周核查、月比对要求进行准确性、精密性等各种质量检查以及预防性检修。
二、运维水质自动监测站情况省级水质自动站监测的主要项目有五参数(五参数项目: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少数水站有)总磷、总氮监测仪、叶绿素a;个省级水质自动站内主要设备、品牌如下:五参数:朗石,德国WTW,美国哈希、德国科泽;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美国哈希,捷安捷,德国科泽总磷、总氮分析仪主要品牌:德国科泽、日本岛津叶绿素a:美国YSI采配水系统包括采水支架、水泵、电缆、管路等;控制系统包括工控机、通讯传输设备、数采仪等;供电系统包括变压器、供电电缆、稳压电源、不间断电源ups等。
第包运维水质自动监测站名单及服务地点第包运维水质自动监测站名单及服务地点三、服务要求、服务内容:①提供、配制并定期更换监测站点仪器所需试剂;②定期更换系统和仪器所需备品备件;③对系统和仪器进行定期检修、保养;④及时排除系统和仪器出现的故障;⑤对仪器进行定期校准、核查、比对、性能测试;⑥配合省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测站进行质量保证和质量质控工作;⑦随时接受省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测站不定期的工作考核及质量考核;⑧保证水质自动监测站房区域的清洁,整齐;⑨对取水管路、取水口采样装置、安全警示装置等进行巡查、维护;⑩认真、及时做好各类运维及质控记录,并按省站要求进行信息的录入及上传。
、具体要求①运行维护期间,值守人员的相关费用以及采水、供水、供电、通讯、采暖、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修、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支付;②合同期满后交给下一个运维供应商前,原中标供应商须对水站站房进行一次修缮、保洁,并做好避雷系统的年检工作(交接前须提交水站相关的避雷系统有效的年检报告);运行维护期间,如遇采购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中标供应商须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采购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③运行维护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属采购人所有。
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
0 目录0.1 确保监测站监测业务独立性和公正性声明0.2 公正性声明0.3 质量手册发布令0.4 监测站简介0.5 质量手册的管理0.6 编写页0.7 修改页1 范围1.1 概述1.2 适用范围1.3 删减的要求2引用标准和法规2.1 引用的标准2.2 引用的法律、法规3定义和缩略语4 管理要求4.1 组织4.1.1 总则4.1.2 组织机构4.1.3 权利委派4.1.4 职责与权限4.1.5 比对和能力验证4.2管理体系4.2.1 总则4.2.2 职责4.2.3 管理体系的建立4.2.4 体系文件4.2.5 质量方针4.2.6 质量目标4.2.7 质量承诺4.2.8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承诺的内部沟通4.2.9 管理体系的保持和改进4.3 文件控制4.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4.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6 客户服务4.7 投诉4.8 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4.9改进4.10 纠正措施4.11 预防措施4.12 记录的控制4.13 内部审核4.14 管理评审5 技术要求5.1 总则5.2 人员5.3 设施和环境条件5.4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5.5设备5.6测量溯源性5.7抽样5.8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的处置5.9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的保证5.10结果报告附件1:监测站组织结构图附件2:监测站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附件3:质量保证体系框图附件4:程序文件清单附件5:监测站平面图附件6:仪器设备一览表根据CNAS-CL01:2006 idt 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要求:“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应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实验室及其员工不会受到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公正性的来自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以保证实验室的公正地位。
据此,我代表********,就监测站监测业务的公正性作如下声明:监测站是********的下属单位,受总经理班子领导,公司各单位不得干涉监测站的监测业务,确保其监测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并为保障监测站的监测业务正常进行,提供必要的服务和资源。
水中有机氯项目实验报告
文件编号:NT-CX-17-JL01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开展项目实验报告1实验原理本方法用正己烷作为萃取剂,在中性条件下,萃取水中的有机氯农药。
用具电子捕获监测器的毛细管气相色谱仪进行分离测定。
2采样方法用500m硬质玻璃瓶将水样采满,不留空隙。
3仪器及操作条件3.1色谱分析条件:仪器:HP6890气相色谱仪(编号: US10248101)色谱柱:HP-5毛细柱(30m×0.32mm×O.25µm);柱温程序升温:初始温度60℃,保持0.5min,再以20℃/min上升到120℃,保持0min;再以6℃/min上升到265℃,保留4min;检测器温度300℃;进样口温度235℃;:不分流进样,1.0分钟后分流,分流比:20:1,流速1.0ml/min;载气N2尾吹:60ml/min3.2水样前处理取200ml水样于500ml分液漏斗中,加入约10g的Nacl,溶解后再加15.0ml 正己烷,振荡萃取5min,静止分层分离水相后,将水相再用15.0ml正己烷萃取一次,合并两次正己烷萃取液,用无水硫酸钠脱水,浓缩到1ml,供测试用。
4试剂及标准溶液配制4.1 试剂:正己烷:色谱纯无水硫酸钠:分析纯氯化钠:分析纯替代物(十氯联苯) :浓度为200mg/l,溶剂为丙酮,来源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4.2有机氯标样浓度为2000mg/l,溶剂为甲苯和正己烷(1:1),编号为46960-U,来源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4.3有机氯贮备液准确移取1ml有机氯标样到100ml正己烷中,浓度为20mg/l,再从20mg/l 溶液中取出1ml到100ml正己烷中,摇匀。
此贮备液浓度为0.2mg/l。
4.4 替代物(十氯联苯) 贮备液准确移取1ml十氯联苯标样到100ml丙酮中,浓度为2.0mg/l,再从2.0mg/l 溶液中取出1ml到10ml丙酮中,摇匀。
此贮备液浓度为0.2mg/l。
4.5 有机氯标准中间液准确移取5mll有机氯贮备液到5ml十氯联苯贮备液中,摇匀。
饮用水源环境调查方案
饮用水源环境调查方案饮用水源环境调查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饮用水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饮用水源环境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议题。
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有效地管理和控制饮用水源环境,进行一系列的环境调查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种饮用水源环境调查方案,以便有效地解决饮用水质量的问题。
一、调查的范围首先,为了确保饮用水的安全,我们需要对调查范围进行明确。
一般来说,调查范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区域范围:调查应该包括饮用水源地及饮用水管道的覆盖范围,一般来说,这个范围应该包括水源地、水库、河流、水井、水管道、水处理厂等。
2. 采样点:对于采样点的数量和位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需要保证数据准确性和代表性。
一般来说,采样点应该包括水源、出水口、上游、中游、下游、入口处、出口处等若干点位。
二、调查的内容在明确了调查范围之后,我们需要对调查内容进行进一步的细化。
一般来说,调查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水质调查:通过对饮用水源的采样和检测,了解水质的基本情况和变化趋势,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浊度、硬度、有机物、无机物、微生物等方面。
2. 水量调查:通过对水源的监测和分析,了解水源的储量、取水量、流量、水位变化等情况,为饮用水的合理利用提供依据。
3. 环境调查:通过对周边环境的调查,了解周边环境的污染情况、源头、程度等,为污染治理提供依据和方案。
4. 管网调查:通过对管网的调查,了解管网的编号、材质、直径、长度、流量等情况,为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依据。
5. 经济调查:通过对水质问题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经济影响的分析,掌握饮用水工程的经济性和效益。
三、调查方法有了明确的调查范围和内容之后,我们需要选择合适的调查方法进行实施。
一般来说,调查方法应该根据实地情况进行选择,常用的调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实地调查:对饮用水源地、水库、河流、水井、水管道等进行实地考察和记录,了解周边环境的污染情况、水源的数量、水位变化等情况。
水质监测作业指导书
水质监测作业指导书一、背景介绍水是我们生活中至关重要的资源,保障水质的安全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健康至关重要。
因此,进行水质监测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本指导书旨在为水质监测工作提供具体的指导和操作步骤,以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二、监测项目1. pH值测定pH值是衡量水样酸碱程度的指标,利用酸碱试剂对水样进行标定,通过比色或电极法来测定pH值。
2. 溶解氧测定溶解氧是衡量水体中氧气含量的主要指标,通常使用溶解氧电极法进行测定。
3. 浊度测定浊度是衡量水体中悬浮颗粒物含量的指标,可以使用浊度计或比色法进行测定。
4. 总大肠菌群检测总大肠菌群是衡量水体中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指标,一般采用膜过滤法将水样进行过滤,将过滤膜培养在专用培养基上,通过计数来确定总大肠菌群的浓度。
5. 重金属测定重金属是水体中常见的污染物之一,可以使用原子吸收光谱仪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进行测定。
三、水样采集与处理1. 采集点的选择根据监测目的和需求,在各类水体中选择代表性的采样点,确保采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重复性。
2. 采样器具准备准备干净的采样瓶、采样杯、滤膜、滤筒等必要的采样器具,并进行充分的清洗和消毒。
3. 采样方法根据监测项目的要求,选择合适的采样方法。
例如,溶解氧的采样需要密封瓶,防止氧气溶解度的变化;总大肠菌群的采样需要滤膜,将水样中的微生物固定在滤膜上。
4. 采样现场操作在采样点进行准备工作,标记好采样瓶,避免交叉污染。
在采样时,将瓶底接触水流,避免气泡和悬浮物的进入。
5. 混合样品处理对于大面积水体,需按照面积比例混合不同部位的采样样品,制备成混合样品,以提高代表性。
四、实验室操作与分析1. 样品保存正确保存采集的水样,避免样品中微生物生长和变质。
对于需保存较长时间的样品,应该进行适当的处理,比如冷藏保存或冷冻保存。
2. 仪器设备准备根据监测项目的要求,准备好相应的实验仪器和设备,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3. 操作步骤与条件设定根据各个监测项目的操作标准,设置好实验条件和操作步骤,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专项调查作业指导书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专项调查作业指导书
一、总则
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旨在规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专项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可靠性和一致性。
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开展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专项调查。
二、调查内容
水源地基本情况
调查水源地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等信息。
水质状况
采集水源水样,检测pH值、浑浊度、总硬度、氨氮、重金属等指标,评估水质状况。
水源地保护措施
调查水源地的保护措施,包括保护区划定、管理制度、污染源排查及防控措施等。
风险评估
基于水质检测结果,评估水源地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建议。
三、调查方法与步骤
制定调查方案
根据调查目的和范围,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包括调查内容、时间安排、人员分工等。
收集资料
收集水源地相关资料,包括水源地基本情况、水质监测数据、保护措施等。
现场调查与采样
进行现场实地调查,采集水源水样,记录相关数据。
确保采样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实验室检测与分析
将采集的水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与分析,获取各项水质指标的数据。
确保检测过程的规范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数据处理与评估
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评估,形成完整的水源地水质专项调查报告。
四、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采样与检测人员培训
对参与调查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技术指南0122
深圳市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技术文件深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技术指南(送审稿)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二〇一八年一月目录前言 (1)1 总则 (2)1.1 适用范围 (2)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3 术语和定义 (3)1.3.1 土壤 (3)1.3.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3)1.3.3 加密详查区 (3)1.3.4 一般详查区 (3)1.3.5 筛查区 (4)1.3.6 密码平行样 (4)1.3.7 统一监控样 (4)2 工作内容与程序 (5)3 点位布设 (8)3.1 点位布设原则 (8)3.1.1 针对性 (8)3.1.2 代表性 (8)3.1.3 可行性 (8)3.2 点位布设准备 (8)3.2.1 设备准备 (8)3.2.2 资料收集 (9)3.3 网格点位布设 (11)3.3.1 点位布设精度 (11)3.3.2 网格内点位选择 (12)4 样品采集 (15)4.1 制定采样计划 (15)4.2 采样准备 (15)4.2.1 组织准备 (15)4.2.2 技术准备 (15)4.2.3 物资准备 (16)4.3 采样点确认 (16)4.4 采样方法 (17)4.5 采样时期 (18)4.6 采样记录 (19)4.6.1 样品标签 (19)4.6.2 现场记录 (19)4.7 采样注意事项 (20)4.8 样品交接 (20)5 样品制备 (21)5.1 制样场地 (21)5.2 制样工具及容器 (21)5.3 样品制备 (22)5.3.2 有机分析样品 (23)5.4 制样注意事项 (23)6 样品保存 (24)6.1 实验室样品保存 (25)6.2 市级样品库保存 (25)7 送检样品二次编码 (26)8 样品分析测试 (27)8.1 分析测试项目 (27)8.2 分析测试方法 (28)9 数据分析与评价 (33)9.1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 (33)9.1.1 土壤污染物超标评价方法 (33)9.1.2 土壤污染物超标评价标准 (34)9.2 土壤环境风险评价 (35)9.2.1 污染物浸出浓度评价方法 (35)9.2.2 污染物浸出浓度评价标准 (36)10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37)10.1 点位布设 (37)10.2 样品采集 (38)10.2.1采样现场质量检查 (38)10.2.2采样文件资料质量检查 (38)10.3 样品制备 (39)10.4 样品保存 (39)10.5 样品分析测试 (39)10.6 数据分析与评价 (40)附录A 深圳市各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面积 (41)附录B 土壤样品记录表 (42)附录C 资料性附录 (46)附录D 样品分析测试结果 (50)附录E 报告参考格式 (54)附录E.1 报告编制参考格式 (54)附录 E.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工作方案参考目录 (57)附录 E.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报告参考目录 (58)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6〕36号)的有关要求,以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为对象,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掌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风险,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制定本技术指南。
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2]50号
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
(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为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导和推进《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
年)》的落实,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我部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考执行。
附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集中式饮用水指南通知。
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指南
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指南一、背景为了确保全国范围内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制定本指南。
二、监测目的本指南的主要目的是提供全国范围内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的指导,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三、监测事项1. 监测对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的水质。
2. 监测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水温、pH值、浑浊度、化学需氧量、总大肠菌群等。
3. 监测频率:视地区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每季度进行监测。
4. 监测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水质监测。
5. 监测记录:监测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监测责任1. 监测机构:由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或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工作。
2. 监测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行水质监测。
3. 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报告。
五、监测结果处理1. 监测结果正常:继续按照监测频率进行水质监测。
2. 监测结果异常: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排查原因并进行处理,确保水质安全。
六、监测文件管理1. 监测资料:监测结果、报告等监测相关文件应妥善管理并留存备查。
2. 监测期限:监测文件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的期限进行保存。
七、监测评估组织专家对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定期评估,优化监测方案,提高水质监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八、监测宣传开展水质监测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水质监测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九、监测培训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水质监测技能和意识。
十、总结本指南提供了全国范围内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有助于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相关部门和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水质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
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第一篇: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编写要点环境监测作业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它能够全面评估环境质量,并提供数据基础,以支持环境保护与管理。
为了有效指导环境监测作业的开展,下面将提供一份作业指导书的编写要点。
一、引言作业指导书的引言部分应简明扼要地介绍环境监测的背景和意义,包括环境质量对人类生活和健康的重要性,环境监测对环境保护与改善的作用等。
此外,还可以简要介绍环境监测的目的和任务,为后续的作业指导做好铺垫。
二、作业指导原则在作业指导原则中,应明确环境监测作业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要求作业人员在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时要遵循科学准确、客观公正、规范统一的原则。
此外,还可以强调作业人员的责任与义务,比如做好安全防护、保护环境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作业流程作业流程是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最关键的部分,它详细描述了作业的具体步骤和操作要点。
在编写作业流程时,需要尽量具体、明确地描述每个步骤和操作流程,以保证作业人员能够正确、高效地进行环境监测。
作业流程应包括以下要点:1. 环境监测计划编制:描述环境监测计划的编制要求和步骤,包括监测内容、样品收集方法、监测点位布设、监测频次等。
2. 仪器设备校准与准备:说明作业人员应如何进行仪器设备的校准和准备工作,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3. 样品采集和保存:详细描述样品采集的方法、采样器具的选择与处理以及样品保存的要求。
4. 数据记录与处理:阐述数据记录的方式和要求,包括时间、地点、环境条件等相关信息的记录。
强调数据处理的方法和标准,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
5. 报告编写与分析:指导作业人员如何撰写监测报告,包括报告的结构、格式以及数据分析和评估方法等。
四、作业安全与质量控制考虑到环境监测作业的特殊性,作业指导书还需要对作业安全与质量控制进行相关要求与说明。
这部分可以明确要求作业人员执行标准操作程序、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提供应急措施和风险评估等内容。
五、作业评价与改进作业指导书的最后一部分是作业评价与改进,它可以用于总结和评估监测作业的质量和效果,并提出改进措施。
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作业指导书
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作业指导书第1章绪论 (3)1.1 环境监测的意义与任务 (3)1.1.1 环境监测的意义 (3)1.1.2 环境监测的任务 (4)1.2 污染控制原理与方法 (4)1.2.1 污染控制原理 (4)1.2.2 污染控制方法 (4)第2章环境监测技术 (5)2.1 监测点位布设 (5)2.1.1 点位布设原则 (5)2.1.2 点位布设方法 (5)2.2 监测项目与频次 (5)2.2.1 监测项目 (5)2.2.2 监测频次 (6)2.3 监测方法及设备 (6)2.3.1 监测方法 (6)2.3.2 监测设备 (6)第3章大气污染监测与控制 (6)3.1 大气污染概述 (6)3.2 大气污染物监测 (6)3.2.1 监测方法 (6)3.2.2 监测项目 (7)3.3 大气污染控制技术 (7)3.3.1 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 (7)3.3.2 有组织排放控制技术 (7)第4章水污染监测与控制 (8)4.1 水污染概述 (8)4.2 水质监测方法 (8)4.2.1 采样方法 (8)4.2.2 水质分析方法 (8)4.3 水污染控制技术 (8)4.3.1 预处理技术 (8)4.3.2 主体处理技术 (8)4.3.3 深度处理技术 (8)4.3.4 综合处理技术 (9)第5章土壤污染监测与修复 (9)5.1 土壤污染概述 (9)5.2 土壤污染监测 (9)5.2.1 监测方法 (9)5.2.2 监测程序 (9)5.3 土壤污染修复技术 (9)5.3.2 化学修复技术 (10)5.3.3 生物修复技术 (10)5.3.4 综合修复技术 (10)第6章噪声与振动监测与控制 (10)6.1 噪声与振动污染概述 (10)6.1.1 噪声与振动定义 (10)6.1.2 噪声与振动来源 (10)6.1.3 噪声与振动危害 (10)6.1.4 我国环境标准 (10)6.2 噪声与振动监测 (11)6.2.1 监测方法 (11)6.2.2 监测设备 (11)6.2.3 技术要求 (11)6.3 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11)6.3.1 控制原则 (11)6.3.2 控制技术 (12)6.3.3 控制措施 (12)第7章固体废物监测与处理 (12)7.1 固体废物污染概述 (12)7.1.1 固体废物的定义 (12)7.1.2 固体废物的分类 (12)7.1.3 固体废物污染特点 (12)7.1.4 固体废物污染危害 (12)7.2 固体废物监测 (13)7.2.1 监测目的与意义 (13)7.2.2 监测内容与方法 (13)7.2.3 监测技术规范与标准 (13)7.3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技术 (13)7.3.1 减量化处理技术 (13)7.3.2 资源化利用技术 (13)7.3.3 无害化处理技术 (13)7.3.4 安全填埋技术 (13)7.3.5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设施建设与管理 (13)7.3.6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技术创新与发展 (13)第8章辐射污染监测与防护 (13)8.1 辐射污染概述 (13)8.1.1 辐射污染定义 (14)8.1.2 辐射污染来源 (14)8.1.3 辐射污染危害 (14)8.2 辐射监测方法 (14)8.2.1 辐射监测原理 (14)8.2.2 辐射监测设备 (14)8.2.3 辐射监测方法 (14)8.3.1 防护原则 (14)8.3.2 防护措施 (14)第9章环境监测数据与分析 (15)9.1 数据采集与处理 (15)9.1.1 采样方法 (15)9.1.2 采样设备 (15)9.1.3 数据处理 (15)9.1.4 数据存储 (15)9.2 数据分析与评价 (15)9.2.1 数据分析方法 (15)9.2.2 评价标准 (15)9.2.3 污染源解析 (15)9.2.4 风险评估 (15)9.3 环境质量报告编制 (15)9.3.1 报告内容 (16)9.3.2 报告格式 (16)9.3.3 报告提交 (16)9.3.4 报告公开 (16)第10章环境污染应急处理 (16)10.1 环境污染概述 (16)10.2 环境污染应急监测 (16)10.2.1 监测目的与任务 (16)10.2.2 监测方法与手段 (16)10.2.3 监测程序与要求 (16)10.2.4 监测结果分析与报告 (16)10.3 环境污染应急处理与善后工作 (16)10.3.1 应急处理原则与措施 (16)10.3.2 应急处理流程与操作 (16)10.3.3 善后工作内容与要求 (17)10.3.4 应急处理与善后工作的组织管理 (17)第1章绪论1.1 环境监测的意义与任务环境监测作为评估和保障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
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与监管,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我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取水量、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时提供技术支撑,保障饮用水安全。
二、监测范围全国31个省(区、市)行政区域内338个地级以上城市、2862个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及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由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
三、监测实施安排(一)2012年12月,对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约86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所有在用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监测项目及推荐方法详见附表1),共61项,进行1次试监测,并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报送数据。
(二)2013年1月起,对全国地级以上城市(338个地级以上城市约86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并向监测总站报送数据。
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任务原则上由所在县级环境监测站承担,所在县级环境监测站不具备能力的监测指标,由所属地市级监测站承担或由所在县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完成。
(三)已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的地级以上城市、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若监测频次多于本方案的,可按本地区要求进行,但监测项目应与本方案一致。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开展监测,并向监测总站报送数据。
(四)地级以上城市、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备用水源以及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方式、时间、频次等由各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自行确定,监测项目可参照本方案进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2.22•【文号】环办监测函[2017]249号•【施行日期】2017.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2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有关要求,规范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地表水网)监测工作,提高国家地表水网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以下简称作业指导书)。
本作业指导书包含28个文件,规定了国家地表水网监测任务全过程的操作规程,包括术语定义,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要求,现场监测项目操作注意事项,实验室分析测试方法选择,地表水监测项目操作作业指导书,内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要求以及数据处理及报送要求等内容。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环境保护厅(局)应及时将作业指导书转发监测部门使用。
可登录我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检索下载作业指导书。
试行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侯帮磊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电话:(010)66556824传真:(010)66556824邮箱:******************.cn附件: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2月22日。
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
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一、引言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环境中的各种要素进行监测,可以及时了解环境质量状况,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并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二、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对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要素的监测工作。
三、监测人员要求(一)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环境监测的方法和标准。
(二)监测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三)监测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监测设备和仪器(一)监测设备和仪器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性能符合监测要求。
(二)在使用前,应对监测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对设备和仪器的校准、维护和检查应做好记录。
五、大气环境监测(一)监测项目常见的大气监测项目包括二氧化硫(SO₂)、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₁₀、PM₂₅)等。
(二)监测方法1、采样方法根据监测项目的不同,选择合适的采样方法,如直接采样法、富集采样法等。
2、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认可的分析方法,如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等。
(三)监测频率根据不同的区域和污染源,确定合理的监测频率。
一般来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为每日或每周进行。
(四)数据处理与报告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计算污染物的浓度和排放量。
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地点、时间、监测项目、监测结果等内容。
六、水环境监测(一)监测项目主要监测项目有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氨氮、总磷、总氮等。
(二)监测方法1、水样采集按照规定的采样点和采样方法采集水样,保证水样的代表性。
2、分析测试运用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方法进行测定。
(三)监测频率对于河流、湖泊等水体,监测频率根据其功能和水质状况确定。
(四)数据处理与报告对水样分析结果进行处理,评价水体的水质状况,并编制监测报告。
提高GCMS离子源温度准确定量低浓度DEHP和PAHs
提高GCMS离子源温度准确定量低浓度DEHP和PAHs 颜涛;金玲仁;李红莉;王述伟;朱晨【摘要】为解决GCMS难以准确定量环境样品中低浓度多环芳烃、酞酸酯类等高沸点、难挥发性有机物的难题,对比了GC进样口温度与MS温度对测定低浓度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PAHs的影响.结果证明,MS离子源温度是准确定量DEHP、PAHs的关键因素,通过提高MS离子源温度能大幅度提高PAHs的灵敏度,且MS温度对沸点越高的PAHs灵敏度影响越大.在高MS离子源温度(330℃)条件下,建立了16种PAHs的SIM校准曲线,定量浓度低至5 ng/mL,表现出极高的灵敏度.为今后开发各类环境中低浓度难挥发性有机物的GCMS定量方法提供借鉴意义.【期刊名称】《中国环境监测》【年(卷),期】2016(032)006【总页数】6页(P112-117)【关键词】气相质谱;离子源温度;低浓度;高沸点;难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酞酸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作者】颜涛;金玲仁;李红莉;王述伟;朱晨【作者单位】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济南250101;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济南250101;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济南250101;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济南250101;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济南25010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830.2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全国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监测调查作业指导书》、USEPA METHOD 525.2、EPA METHOD 8270C开发酞酸酯类(PAEs)、多环芳烃(PAHs)等高沸点难挥发性有机物GCMS测定方法[1],建立定量校准曲线时,发现保留时间短(沸点相对较低)的物质线性良好,保留时间长(沸点相对高)的物质线性差,且随着保留时间增加(沸点的增高)线性越来越差,甚至不成线性。
如图1(a)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沸点386 ℃)在1~40 μg/mL浓度范围内的非线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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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监测调查作业指导书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二零零五年五月目录一、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和交接 (1)二、样品前处理 (8)三、挥发性有机物分析 (11)四、半挥发性有机物分析 (31)五、有机氯和有机磷农药分析 (56)六、调查报告书编制 (79)第一部分: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和交接1. 目的统一、规范此次全国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有机物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和交接操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采样准备2.1所需采样器皿、试剂及数量本次饮用水源地水质调查有机物样品采集所需的采样器皿材质、规格、溶剂的纯度和数量等要求见表2-1。
表2-1 采样所需的器皿、试剂备注①:每个城市所需的SVOC采样瓶的最小数量=实际采集的样品+全程序空白+N个基体加标回收(N为当地水源种类,每类至少1个基体加标样)+平行样+ 1个替代品的加标回收+ 1个空瓶全程序空白。
②:每个城市所需VOC的采样瓶的最小数量=3倍实际采集的样品+全程序空白+ N个基体加标回收(N为当地水源种类,每类至少1个基体加标样)+平行样+ 1个替代品的加标回收+1个空瓶全程序空白。
实际采集的样品数量:本城市的饮用水源地水质调查方案选取的拟调查的水源地数目。
例如,选5个水厂,则至少有5个实际采集的样品。
全程序空白的数量:对于每一个城市,如果采样分几次完成,或即使是一次完成,但是分不同的采样小组,由不同的采样人员完成各采样点位样品的采集,则每一次或每一个采样小组均应采集全程序空白。
基体加标样:对于任何城市,都做基体加标(每种类型的水源水至少做1个基体加标)。
基体加标指在前处理样品前,向实际样品中加入一定量的某待测物,前处理过程同实际样品,计算加标回收率,以了解非正常的基体效应存在与否。
平行样:对于任何城市,每一种水源地类型(指地下、江河或湖泊)的取水点,至少采集并分析一个平行样。
例如,某市此次计划采集地下、江河和湖泊三种水源地类型的水样,则采集3个平行样,只有江河水,则只有1个平行样。
替代物加标:对于任何城市,都做1个替代物加标。
替代品加标指在前处理样品前,将替代品加入到实际样品中,用与实际样品完全相同的方法前处理,计算加标回收率,以了解非正常的基体效应和整个样品处理的情况。
空白加标:指每一个分析试验室完成的质控加标样,不需采集,每一个试验室应分析3个空白加标样,以计算精密度。
空瓶全程序空白:指需送样委托分析的单位,将空白采样瓶带到采样现场,在采样现场开盖,不盛装样品,经历采样、运输的全过程,由分析单位加入空白水分析全程序空白,以进一步帮助了解采样全过程的情况。
任何送样委托分析的城市,都做1个空瓶全程序空白。
应注意VOC不能采集混合样,对于每一个水源地,SVOC可以只采集并分析一个样品(多个样品按照取水量等比例混合),但VOC的数量是与该水源地布点数量一致。
即某水源地周围布了5个点,SVOC可以只采集并分析一个样品,VOC的数量是5个。
特别提醒:每一个城市采样时均应考虑在运输、试验室分析过程中可能的破损,建议每一个采样点均采集多1倍的样品。
2.2 采样器皿的洗涤对所有与样品直接接触的器皿,均应采取措施保证其洁净度,避免造成污染或干扰。
基本的洁净步骤如下:2.2.1 用1:3的盐酸浸泡玻璃器皿过夜,对于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材质的采样器,用1:3的盐酸荡洗,不需过夜;2.2.2 热水清洗;2.2.3 玻璃器皿用热铬酸洗液浸泡1h左右,不锈钢或四氟乙烯材质的采样器省略此步骤;2.2.4 热水清洗;2.2.5 蒸馏水洗涤;2.2.6 300℃烘烤4h(聚四氟乙烯不能在此温度下烘烤)、如不采用烘烤的方式,则用色谱纯的甲醇除水使其干燥,最后用二氯甲烷荡洗(采样器应省略二氯甲烷有机溶剂荡洗这一步骤)。
3. 采样计划3.1 采样点位的确定为保证此次调查结果的代表性,采样点位应在例行监测的饮用水源地点位的范围内进行筛选确定,在考虑正常的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和相关流域点位确定原则的基础上,还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基本原则:3.1.1本次选择的采样点位涉及的取水厂,提供给被调查城市城镇居民的用水量总和不低于全市居民用水量的80%;3.1.2此次点位确定,最好能兼顾各种水源地,如河流、湖泊和地下取水等水源地类型;3.1.3监测点位能客观反映水系或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
即监测断面的位置在混合区或污染带之外,以了解河段的平均水质并能客观反映水质特征;3.1.4尽量选择顺直河段、河床稳定、水流平稳、水面开阔、无急流、无浅滩处;3.1.5河流干流断面位置应避开死水区、排污口;3.1.6对于地下水,可以在取水管的出口处采集样品(加药前);3.1.7在全部采样点中应有一定的点数,选在水质易受污染的地点和管网系统陈旧部分。
3.2 采样计划的编制在实施采样前,应制定尽可能详细、全面和可操作的采样计划,计划中应能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表3-1 采样计划(仅供参考)4. 样品采集4.1 采样步骤4.1.1 VOC采样步骤4.1.1.1用3个2.5 L的样品瓶盛装满瓶的二次重蒸水,带到采样现场,倒入采样器,再缓慢倒入2个VOC专用采样瓶,作为全程序空白,对于需送样委托分析的城市,还应准备一个空瓶作全程序的空瓶空白;4.1.1.2采集样品时,从水源地水体中采集样品到采样器,倾斜采样器和样品瓶,将样品缓慢地从采样器导入样品瓶中,直至满瓶,应尽量减少由于搅动引起的挥发性化合物逸出,并避免将空气气泡引入采样瓶。
对于地下水的采集,如从自来水或有抽水设备的出水管处取水时,应先放水5—10 min,然后将水样收集于瓶中,取样时应尽量避免或减轻样品与大气发生接触(注意:所有采样器皿均应在采样准备阶段进行必要的清洗,因此,对于采样瓶,在每次装样品前,不需用所采集的水样荡洗;对于采样器,采集第一个样品时不需用所采集的水样充分荡洗,但从采集第二个样品到后面的所有样品采集,均应该用所采集的水样充分荡洗);4.1.1.3向每瓶样品中加入约0.3 mL10%的硫代硫酸钠拧紧瓶塞;4.1.1.4每瓶样品中加入4滴浓盐酸,拧紧瓶塞;4.1.1.5每一采样点均应采集VOC平行,其他质控样见2.1的备注;4.1.1.6给采样瓶贴上标签;4.1.2 SVOC采样步骤4.1.2.1 用3个2.5 L的样品瓶盛装满瓶的二次重蒸水,带到采样现场,倒入采样器,再缓慢倒入2个VOC专用采样瓶,作为VOC全程序空白后,将采样器中剩下的二次重蒸水缓慢倒入2个2.5 L的样品瓶,作为SVOC的全程序空白,对于需送样委托分析的城市,还应准备一个空瓶作全程序的空瓶空白;4.1.2.2 SVOC可以采集混合样,混合样的采集方法如下:假设在某一水厂水源地设置了左、中、右三个采样点,首先用采水器在左采样点采集样品,倒入采样瓶直至水样量占采样瓶容积的1/3,然后移动到中采样点,倒入采样瓶的水样量也应占采样瓶容积的1/3,即采完左、中两点后,已装了占采样瓶2/3容积的样品,最后移动到右采样点,倒入采样瓶的水样量也应占采样瓶容积的1/3,也就是说,左、中、右三点采完,样品满瓶,且各点采集的样品量一致。
如果同一水厂水源地设置了5个采样点,则各点装1/5,依次类推。
如果计划在每一个水源地采集N个水样,重复N次如前述的等比例采样(各水厂地下水水源可能有多个水井,建议采集混合后加药处理前的水,若是分别独立的地下井,则建议根据各采样点提供的水量,按比例采集混合样);4.1.2.3 对于2.5 L的样品瓶,加入约125 mg亚硫酸钠作保存剂;4.1.2.4 用带聚四氟乙烯衬垫的螺旋盖封瓶,当采用非实心的磨口瓶塞时,应用二氯甲烷冲洗过的锡纸包覆瓶塞,并密封;4.1.2.5 给采样瓶贴上标签。
4.2 采样注意事项4.2.1乘座机动船采集样品时,不能在有尾气存在的地方采集或贮存样品;4.2.2避免使用任何塑料制品来储存样品,也应避免样品的任何部分接触到采样者的手套引起酞酸酯类物质对样品的污染,同时,没戴手套的采样人员应考虑避免涂抹护肤霜的手接触样品;4.2.3一般选择采样前连续晴天(最好3个以上晴天),水质较稳定的日子采样。
4.3 采样记录4.3.1 采样点周围是农业用地时,应了解土地利用的历史及现在的植被情况,尽可能了解施用的农药、化肥的名称及数量;4.3.2采样点周围是工业用地时,应了解主要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渣等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名称;4.3.3采样点周围是生活污染源时,应了解人口数量,生活垃圾及废水的处理情况;4.3.4 标签应注明样品编号、采样时间、采样地点、水源类型、水温、气温、浊度、测试分析项目、保护剂类型及添加量、样品采集深度,地下水样品还应标明取水层段位置。
4.3.5 近期降水情况。
5. 样品保存采集的样品应尽快分析,确需保存时,应采取措施,各种情况的保存措施如表5-1。
6. 样品运输和保存运输过程除应防震、低温保存、避免阳光照射,还应防止运输车内被污染的空气污染样品。
样品交接时,应验明标签,核对样品,签字验收。
送样委托分析的样品交接单见表6-1。
作为此次水质调查的原始记录之一应交给总站的采样记录见表6-2。
表6-1 样品交接单送样人签字:送样时间:年月日接样人签字:接样时间:年月日6-2 样品采集情况记录表点位周围环境情况7第二部分样品前处理1. 目的规范、统一此次全国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调查样品前处理的萃取、干燥、旋转蒸发浓缩、氮吹浓缩样品等操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前处理器材的准备2.1 前处理所需器皿、试剂及数量本次全国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调查前处理器皿、溶剂的材质、纯度、规格和数量等的要求见表2-1。
表2-1前处理所需器皿、溶剂2.2 前处理器皿的洗涤洗涤同采样器皿,应注意洗涤完毕后器皿的保洁,建议将洁净的移液管、搅拌棒等玻璃小件用锡纸包覆。
2.3前处理耗材的准备2.3.1无水硫酸钠、氯化钠在使用前应在400℃下纯化4h,以去除可能的干扰物。
如果试剂纯度不能满足要求,可以先用溶剂洗涤无水硫酸钠,之后空气干燥,最后再在400℃下纯化4h,保存在具塞玻璃瓶中;2.3.2用二氯甲烷充分洗涤硬质玻璃棉,干燥备用;2.3.3 pH调节剂的配制。
3. 样品前处理3.1前处理步骤3.1.1 将1L自然沉清的水样加入到2L分液漏斗中;3.1.2 加入30 gNaCl,轻轻振摇,直至NaCl完全溶解;(做替代物加标和基体加标时,加入替代物或目标标准溶液);3.1.3 加入60 mL二氯甲烷;3.1.4 液液萃取10 min;3.1.5 静置10 min,转移有机相(必要时应破乳);3.1.6 调节pH>11,重复上述的萃取;3.1.7 调节pH<2,重复上述的萃取,合并萃取相;3.1.8 有机萃取相过适量(大于3g)的无水硫酸钠干燥柱;3.1.9 静置直至有机萃取液全部过柱;3.1.10 在35-40℃的水浴中旋转蒸发浓缩有机相,当样品浓缩至8-10mL左右时,将蒸发瓶从水浴中取出,使旋转蒸发在室温下进行,直至样品体积为2-3 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