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杭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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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10、2011、2012年度社保缴纳标准及差额

杭州市2010、2011、2012年度社保缴纳标准及差额
单位 缴纳
差额(元) -35.63 -5.09 -9.18 6.39 -29.27
个人 缴纳
费率 8% 1% 0 0 2%+4 差额(元) -20.36 -2.55 0.00 0.00 -5.09
-72.78
个人 缴纳 -100.78
-28.00
杭州市社保金201
险种
个人 缴纳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 3、生育保险 4、工伤保险 5、医疗保险
比例
小计: 合计:
小计: 合计:
722.374
险种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残保金 服务费 小计 合计
缴费基数
城镇户口 单位缴纳 250.18 35.74 个人缴纳 142.96 17.87 0 0 39.74
杭州市2010、2011年度(月)社保
单位 缴纳 险种
费率 1、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 3、生育保险 4、工伤保险 5、医疗保险 14% 2% 1% 1% 11.50%
个人 缴纳
29.30% 单位 缴纳 449.02 个人 缴纳 172.58
比例
小计: 合计:
单位 缴纳 -100.78
621.60
0、2011年度(月)社保缴纳差额
杭州市社保金2012年度(月)缴纳标准
单位 缴纳 险种 缴费基数
费率 1、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 3、生育保险 4、工伤保险 5、医疗保险 残保金 工会费 公积金 比例 1787 1787 1787 1787 1787 14.00% 2.00% 1.20% 0.50% 11.50% 1.50% —— 8%-12% 29.20% 单位 缴纳 521.804 个人 缴纳 200.57 金额(元) 250.18 35.74 21.444 8.935 205.505 费率 8% 1% 0 0 2%+4 —— 0.80% 8%-12% 金额(元) 142.96 17.87 0 0 39.74

关于统一201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关于统一201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关于统一201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0〕37号颁布时间:2010.07.26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8444元),现就统一2010缴费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037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111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26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422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15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

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上限均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确定缴费基数。

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仍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2%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进行缴费。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807.4元、失业保险费48.44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84.4元、失业保险费29.06元。

杭州保险缴费标准

杭州保险缴费标准

杭州保险缴费标准
杭州保险缴费标准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计算基数为上年度杭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缴费基数范围为参保人员工资的60%-300%之间。

-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缴费基数范围为参保人员工资的30%。

-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缴费基数范围为参保人员工资的60%。

- 工伤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由单位承担。

- 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由单位承担。

2. 商业保险费用:商业保险费用的缴费标准因保险公司和产品而异。

一般来说,商业保险费用根据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例如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和所选择的保险产品的保额和保险期限来确定。

被保险人需要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费率表和保险条款确定具体的缴费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关于杭州保险缴费标准的一般解释,具体缴费细则还需根据相关政策和保险公司规定执行。

因此,建议您具体咨询相关保险公司或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 (4)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 (4)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简介社保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筹集社会力量,实现职工社会保险的一种制度。

而社保缴费基数,则是决定职工社保缴费金额的基准。

本文将介绍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信息,包括如下内容:•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定义•2010年各省市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情况•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影响因素•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原则和方法1.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定义社保缴费基数是指用于计算职工社保缴费金额的基准数额。

一般而言,社保缴费基数是由国家、地方政府或职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的。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定义与其他年份相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基数上限: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是指一个单位或个人缴费的最高基数,超过这个基数的部分不再计入社保缴费计算。

•基数下限: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是指一个单位或个人缴费的最低基数,低于这个基数的部分也不再计入社保缴费计算。

•缴费比例:社保缴费基数与实际缴费金额之间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比如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等于缴费金额。

2. 2010年各省市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情况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各省市在每年都会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相应的调整。

下面是2010年各省市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情况的一些示例:•深圳市:2010年,深圳市将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9200元,下限调整为2200元。

•上海市:2010年,上海市将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1635元,下限调整为3088元。

•北京市:2010年,北京市将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8456元,下限调整为3961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只是部分地区的调整情况,具体的调整幅度和标准还需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社保局。

3.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影响因素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经济发展水平:社保缴费基数往往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发达地区一般较高,欠发达地区一般较低。

2010年个体社保缴费标准

2010年个体社保缴费标准

201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个体参保人员)
社保险种 缴费档次 月缴费金额 年 缴 费 金 额 各档次的年缴费金额为2010年8月-2011年3月,2010年1-7月的缴费标准按2009年的执行。

企业 职工 基本 养老 保险
低档(60%) 285.60元 3427.20元 中档(80%)
380.80元
4569.60元 高档(100%) 476.00元
5712.00元
201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个体参保人员)
社保
险种
参保人员
参保类型
缴 费 金 额
城镇 职工 基本 医疗 保险
在职个体参保人员 (男不满60、女不满50周
岁)
有门诊费
(含生育保险和
大病医疗互助
补充保险) 月缴费186.35元 年缴费2236.20元
(2010年4月-2011年3
月期间的缴费)
无门诊费
(含生育保险)
月缴费104.56元 年缴费1254.72元
(2010年4月-2011年3
月期间的缴费) 退休个体参保人员 (男满60、女满50周岁)
有门诊费 (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月缴费172.71元 年缴费2072.52元 (2010年4月-2011年3月期间的缴费)
无门诊费
月缴费90.92元 年缴费1091.04元
(2010年4月-2011年3
月期间的缴费)。

2010年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社平工资、最低工资标准

2010年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社平工资、最低工资标准

直辖市 吉林省 黑龙江省
辽宁省
山东省
江苏省
福建省 四川省
浙江省
平湖 海宁 浙江省 慈溪 深圳 广州 东莞 佛山 中山 汕头 惠州 珠海 广东省 韶关 呼和浩特 包头 鄂尔多斯 巴彦淖尔 内蒙古自治区 通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 湘潭 长沙 石门 益阳 湖南省 娄底 石家庄 河北省 秦皇岛 洛阳 郑州 安阳 河南省 遂平 陕西省 西安 合肥 淮北 安徽省 芜湖 云南省 昆明 晋中 长治 山西省 太原 武汉 襄樊 湖北省 大冶 海南省 海口 南宁 柳州 桂林 广西壮族自治区 玉林 甘肃省 兰州 赣州 江西省
江西省 贵州省
南丰 贵阳
4551 7062
910.2 1412.5
1517 2354
工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低工资标准
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 960 920 1120 680 820 840 700 900 750 750 920 920 920 920 920 670 960 960 960 960 960 960 960 960 960 670 790 790 900 800 800 850 780 980 1100 980 980 980 900 1100 980 1100
2290 2300 2608.33 3894 4101 4120 2842 2759 2277 1894 2475 2356 2833 3060 3684 2312 1834 2146 2270 2274 2270 2270 2274 2365.25 2686 2179 2486.42 2000.58 1594 2524.42 2472 2473.33 2472 2252 2375 2372 2376.66 2776.66 1600 1657 2554 2178.5 2495 2320 2358.5 2264.85 1727

2010年全国50多个重点城市社保比例

2010年全国50多个重点城市社保比例

失业保险 2.00% 1.00%
医疗保险 7.00% 2.00%
工伤 0.50%
生育保险 0.60%
常州城镇户 缴纳基数 籍: 5险1 金
缴纳个体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0.00% 8.00%
失业保险 2.00% 1.00%
医疗保险 8.00% 2.00%
工伤 0.60%
生育保险 0.90%
大同城镇户 缴纳基数 籍: 5险1 金
昆明市城镇 缴纳基数 户籍: 5险 1金
缴纳个体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0.00% 8.00%
失业保险 1.00% 0.50%
医疗保险 10.00% 2.00%
工伤 0.30%
生育保险 0.80%
拉萨市城镇 缴纳基数 户籍: 5险 1金
缴纳个体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0.00% 8.00%
失业保险 2.00% 1.00%
医疗保险 6.00% 2.00%
工伤 0.45%
生育保险 0.50%
福州市城镇 缴纳基数 户籍: 5险 1金
缴纳个体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18.00% 8.00%
失业保险 2.00% 1.00%
医疗保险 8.00% 2.00%
工伤 0.50%
生育保险 0.70%
广州市城镇 缴纳基数 户籍: 5险 1金
生育保险 0.70%
长春城镇户 缴纳基数 籍: 5险1 金
缴纳个体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1.00% 8.00%
失业保险 1.50% 1.00%
医疗保险 7.00% 2.00%
工伤 0.50%
生育保险 0.70%
长沙城镇户 缴纳基数 籍: 5险1 金
缴纳个体 单位 个人

2010年各险缴费基数和参保范围

2010年各险缴费基数和参保范围
4、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劳动年龄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且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居民,应当参加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8〕24号)
5、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外地农民工。所称外地农民工,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外省市农业户口,有劳动能力并与本市城镇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2、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持北京市人事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职工。
《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6〕178号)
医疗保险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适用本规定。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2、参加本市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包括:(一)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年满60周岁的居民和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二)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老年人;(三)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老年人;(四)参照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五)参照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9%+1%
2%+3
2422
1%
不缴费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范围一览表(一)
险种

社会保险历年缴费基数统计

社会保险历年缴费基数统计

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基数统计2010年社会保险征缴基数2009年省平工资:年28563元,月平均工资2380元,月平60% 1428元。

2009年市平工资:年24228元,月平均工资2019元,月平60% 1211元。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属省级统筹)▲28563÷12×60%=1428元(征缴基数)单位:1428×20%=285.6元个人:1428×8%=114.24元。

例如:企业应缴285.60元/月,全年3427.20元;个人114.24元/月全年1370.88元。

工伤保险:(0.6-2%,全部由单位缴纳;属市级统筹)生产建筑及加工企业: 2019元(市平工资)×1.2%(09年为0.96%)=24.23元餐饮业: 1428(09省平工资×60%)×0.6%(09年为0.48%)=8.6元采矿、化工业: 2019元(09市平工资)×2%(09年为1.6%)=40.4元事业单位:按实际工资计征×0.5%(09年为0.4%)= ?元实名制按省平均工资计算,低于的按60%,高于的按实际计算;不是实名制的按市平均工资即2009市平工资2019元。

例如:顺达木业公司工伤保险:今年企业应缴每人每月13.70元,全年164.52元(今年打八折)。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属县级统筹)▲高于市平工资60%按实际工资×2%=?元低于市平工资60%按60%计算1211×2%=24.22元例如:顺达木业公司失业保险:今年企业应缴每人每月26.55元,全年318.60元(今年按1.5%计算,往年按2%计算);个人每月缴17.70元,全年212.40元(农民工个人不出)。

▲2001年7月21日公布实施的《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1. 背景社保缴费基数是指社会保险缴费的计算基础,它直接影响着个人和单位的社保缴费金额。

2010年,我国社保制度正在逐步完善,社保缴费基数也在不断调整和改革中。

本文将重点探讨2010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及其相关政策和影响。

2.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2010年,我国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主要目标是逐步实现统一基数制,并逐年提高基数水平。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10年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如下:2.1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1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与个人所得水平有关。

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对于高收入人群,其缴费基数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对于低收入人群,其缴费基数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2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010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也与个人所得水平相关。

根据政策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高收入人群的缴费基数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低收入人群的缴费基数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

2.3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2010年,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

具体的调整规定如下:•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意义和影响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对个人和单位都产生了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具体如下:3.1 保障个人权益适当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可以保障个人的权益,让个人的社保缴费金额更加合理。

同时,调整社保缴费基数还能够逐步提高社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杭州市社保缴纳一览表

杭州市社保缴纳一览表
2011年
保险名称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门诊统筹
重大疾病补助 困难互助救济
杭州市社保交纳一览表(城镇) 比例 缴费基数 单位金额 个人金额 单位 个人
1532.5 1532.5 1532.5 1532.5 1532.5 1532.5 1532.5 1532.5 0.50% 0.80% 2.00% 28.80% 0% 0% 1.00% 11.00% 7.66 12.26 30.65 441.36 14.00% 9.00% 2.50% 8.00% 0% 2.00% 214.55 137.93 38.31 122.60 0.00 30.65 3.00 1.00 0.00 0.00 15.33 172.58Leabharlann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28.80%
10.00%
441.36
157.25


18.30%
5.00%
280.45
76.63
杭州市社保交纳一览表(农民工养老双低) 比例 保险名称 缴费基数 单位金额 个人金额 单位 个人 12.00% 5.00% 养老保险 1532.5 183.90 76.63 医疗保险 门诊统筹
重大疾病补助 困难互助救济 1532.5 1532.5 1532.5 1532.5 1532.5 1532.5 1532.5 0.50% 0.80% 2.00% 26.80% 0% 0% 0.00% 7.00% 7.66 12.26 30.65 410.71 9.00% 2.50% 0% 2.00% 137.93 38.31 0.00 30.65 3.00 1.00 0.00 0.00 0.00 111.28
杭州市社保交纳一览表(农民医保+农民养老)两个双低 比例 保险名称 缴费基数 单位金额 个人金额 单位 个人 12.00% 5.00% 养老保险 1532.5 183.90 76.63 医疗保险 门诊统筹

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明细表

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明细表

2%+大额医疗3元 -
51.44 -
129.2
242.2 24.22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明细表
个人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金 额
8%
129.2
0.20% -
0.20% -
3.23 -
3.23 -
-
-
-
-
保险,如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按本市户口缴费比 例计算
2%+大额医疗3元 2%+大额医疗3元
2%+大额医疗3元
51.44 51.44
51.44
242.2
医疗保险
2422
户口类别 本市城镇 本市农村劳动力 本市农民工 外埠城镇 外埠农村劳动力 外埠农民工
单位缴费合计 605.57 599.84 381.86 586.2 580.47 362.49
外埠农村劳动力
10%
外埠农民工
1%
个人缴费合计
183.87
180.64
129.2
183.87
180.64
生育保险
2422
医疗保险
2422
最高基数
12111
户口类别
单位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金额
本市城镇
本市农村劳动力
本市农民工
20%
323
外埠城镇
外埠农村劳动力
外埠农民工
本市城镇
16.15
本市农村劳动力
8
本市农民工
1%
外埠城镇
8 16.15
外埠农村劳动力
8
外埠农民工
8
本市城镇
4.85
本市农村劳动力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杭州社会保险缴纳最低情况

杭州社会保险缴纳最低情况

杭州年五险城镇户口最低缴费基数为2418.6元
2115092.7645417.01320251.824杭州五险农村户口最低缴费基数为2418.6元
农村公司成本公司代缴合计
注:
1.在杭州缴纳社保 农村户口失业金个人部分不用缴纳,失业后可以(按缴费年限计算)一次性领取城镇人口失业金的40%。

2.中断参保:参保人员参保后,若连续三个月未缴费,即视为中断参保。

中断参保的人员再次参保时,属于本市杭州户口需要连续缴满6个月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可在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

294.463681.125 77.613680.5。

2010年9月社保缴费基数

2010年9月社保缴费基数

2010年9月社保缴费基数第一篇:2010年9月社保缴费基数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将全面上调。

比如,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的下限,从2010年9月起,将由1369元/月,调整为1583元/月。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将全面上调。

比如,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的下限,从2010年9月起,将由1369元/月,调整为1583元/月。

而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的上限暂不作调整,仍为116529元/年。

据了解,相关调整主要涉及以下四点内容:200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890元。

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91元,计算最低缴费系数使用的缴费基准数为1794元。

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全市各统筹区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9711元,下限为1583元。

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2009年度标准执行;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2010年度(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缴费基数一档为24637元、二档为27374元、三档为31667元、四档为35890元。

江阴市、宜兴市2010年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案,由两市(县)报市人保局备案后执行。

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市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为每月4877元,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的基本缴费工资基数按2009年度标准执行。

与此同时,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也公布了具体调整办法。

其中,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的下限,从2010年9月起,由1369元/月,调整为1583元/月。

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的上限暂不作调整,仍为116529元/年。

2010年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

2010年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

2010年各地区社保缴费基数、社平工资、最低工资标准省份所在城市社保缴费基数地区月社平工资月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下限北京12111 1615 4037 960天津8380 1425 2793 920上海10698 2140 3566 1120重庆7740 1549 2580 680吉林省长春7611 1522 2537.33 820黑龙江省哈尔滨6093.99 1218.8 2031.33 840 齐齐哈尔6093.99 1218.8 2031.33 700辽宁省大连9693 1939 3231 900本溪7095 1419 2365 750营口6600 1320 2200 750沈阳9645 1929 3214.67山东省青岛6348 1270 2116 920烟台7422 1484 2474 920济南7473 1495 2491 920威海6600 1320 2200 920潍坊7203 1450 2401 920江苏省宿迁8973 1369 2991 670无锡9710 1583 2638 960镇江8973 1583 2200 960南京10905 1583 2638.33 960常州9805 1583 3211 960南通8973 1583 2991 960昆山10065 1369 2811 960太仓6843 1369 2893 960苏州12000 1583 2041 960常熟10065 1369 3091.25 960灌南县5500 1100 1833 670扬州7915 1583 2638 790连云港4500 900 1500 790福建省厦门9114 1822.8 3038 900福州6774 800 2558.67 800泉州5556 1111.2 1852 800四川省成都7140 1428 2380 850德阳7145 1429 2381.66 780浙江省台州6870 1374 2290 980杭州6870 1374 2540 1100绍兴县6870 1145 1908 980新昌6870 1374 2290 980嘉兴6870 1374 2290 980德清6870 1374 1739 900宁波7822 1565 2608 1100义乌6870 1450 2416 980温州6870 1296 2160 1100平湖6870 1370 2290 980海宁6870 1380 2300 980慈溪7825 1565 2608.33 980广东省深圳11,682 2,336 3894 1,100 广州12303 1655 4101 1100东莞8277 1200 4120 920佛山8277 1655 2842 920中山8277 1655.4 2759 920汕头8277 1366 2277 810惠州8277 1136 1894 810珠海8277 1485 2475 960韶关8277 1413.6 2356 710内蒙古呼和浩特5099.4 1699.8 2833 900 包头5508 1836 3060 900鄂尔多斯11052 2210 3684 900巴彦淖尔5550 1850 2312 750通辽5502 1100 1834 820 新疆乌鲁木齐6438 1288 2146 800 湖南省湘潭6810 1362 2270 800 长沙6822 1364 2274 850石门6810 1362 2270 725益阳6810 2270 2270 560娄底6822 1364 2274 650河北省石家庄7095.75 1419.15 2365.25 900秦皇岛7095 1419.15 2686 900河南省洛阳6537 1307.5 2179 800 郑州7459.25 1491.85 2486.42 800安阳6001.74 1204.55 2000.58 800遂平4782 960 1594 600陕西省西安7573.25 1515 2524.42 600安徽省合肥7414 1483 2472 720淮北7420 1484 2473.33 680芜湖7416 1483 2472 680云南省昆明6750 1350 2252 830 山西省晋中7117 1425 2375 850 长治7117 1423 2372 850太原7130 1423 2376.66 850 湖北省武汉8330 1666 2776.66 900 襄樊4800 960 1600 750大冶4970 994 1657 750海南省海口7662 1532.4 2554广西南宁7075.5 1415.1 2178.5 820柳州7485 1497 2495 820桂林6961 1415.1 2320 820玉林7075.5 1415.1 2358.5 710 甘肃省兰州6794.55 1358.85 2264.85 6205 江西省赣州5181 1040 1727 660 南丰4551 910.2 1517 550贵州省贵阳7062 1412.5 2354。

杭州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

杭州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
杭州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表(2013年版)
永腾杭州市在职职工社保缴费比例表(2013年版) 种类名称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合计 备注: 1、2011年1-4月杭州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还是执行2010年度的1374元,其中: A、农村户籍个人承担141.4元/月,公司承担394.3元/月,合计535.7元/月; B、城镇户籍个人承担155.1元/月,公司承担394.3元/月,合计549.4元/月; 2、自2011年5月杭州开始执行新的缴费基数,为1532.5元,其中: A、农村户籍个人承担157.3元/月,公司承担439.8元/月,合计597.1元/月; B、城镇户籍个人承担172.6元/月,公司承担439.8元/月,合计612.4元/月; 3、自2012年6月杭州开始执行新的缴费基数,为1786.55元,其中: A、农村户籍个人承担182.6元/月,公司承担512.7元/月,合计695.3元/月: 企业缴费比例 14% 0.5%(0.5%-1.2%) 1.2%(往年是0.8%) 11.50% 2% 29.20% 个人缴费比例 8% 个人不缴纳(限单位缴) 个人不缴纳(限单位缴) 2%+4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3元/月 、医疗救济金1元/月) 1%(只限城镇户籍缴纳) 11%+4元 合计比例 22% 0.5%(0.5%-1.2%) 1.2%(往年是0.8%) 13.5%+4 3% 40.2%+4元 备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B、城镇户籍个人承担200.5元/月,公司承担512.7元/月,合计713.2元/月 4、自2013年7月杭州开始执行新的缴费基数,为2004.35元,其中: A、农村户籍个人承担元/204.35月,公司承担585.27元/月,合计789.62元/月: B、城镇户籍个人承担元/224.48月,公司承担585.27元/月,合计809.7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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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杭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序号险种名称缴纳比例2574.64
公司个人
1 养老保险14% 8% 360.45
2 大病统筹9% 4元/月276.35
3 门诊统筹 2.5% 2%
4 失业保险2% 1%
5 生育保险0.6% -
6 工伤保险0.5% -
合计28.6% 11%+4元
公积金公司和个人都是12%
2009年杭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2009-01-01 浙江外服
杭州市在职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
种类名称企业比例个人比例合计比例养老保险15%8%23%
工伤保险0.4%0.4%
生育保险0.6%0.6%
13.5%+4元
基本医疗保险11.5%
2%+4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3元/月,
医疗救济金1元/月)
失业保险2%1%3%
合计29.5%11%+4元40.5%+4元杭州市双低养老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种类名称企业比例个人比例合计比例养老保险12%5%17%
工伤保险0.4%0.4%
生育保险0.6%0.6%基本医疗保险3%3%失业保险2%2%
合计18%5%元
23%元
缴费基数:
1、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⑴应发工资低于杭州市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
⑵应发工资高于最高缴费基数的按最高缴费基数缴纳)
2、杭州市2008年最低缴费基数:
(按浙江省2007年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为1230.15元/月。

3、杭州市2008年最高缴费基数:
(按浙江省2007年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为6150.7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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