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林嫂死因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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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群孤雁向谁靠?
——祥林嫂悲剧的心理剖析
312000 浙江省绍兴市城南大道367号鲁迅中学城南校区陈爱娟
综观研究祥林嫂死因的文章,结合自己的阅读,得出一个结论:祥林嫂之死,既非被合谋杀死,亦非自戕而亡,而是——失群。
地位性格:不想合群
祥林嫂的出身,很是低微:童养媳而已。童养媳,意味着她娘家贫穷,是被卖到婆家的。两家经济地位的悬殊,造成祥林嫂在婆家只有苦做的命,没有享受的福;只有被使唤的义务,没有主动提要求的权利。在如此环境中,她低头做事,俯首认命,独自一人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以至到了鲁家,她的卑微,全融化在整日的辛劳里:“试工期内,她整天的做,似乎闲着就无聊,又有力,简直抵得过一个男子”,她生存的要求很低,只想做一个驯顺的奴隶,只想在鲁家能安身立命。为此,她几乎使出了全副本事;“她的做工却丝毫没有懈,食物不论,力气是不惜的。人们都说鲁四老爷家里雇着了女工,实在比勤快的男人还勤快。到年底,扫尘,洗地,杀鸡,宰鹅,彻夜的煮福礼,全是一人担当,竟没有添短工。”不在乎口福的享受,却在乎活儿的紧凑;一个女人,担当了别人难以承担的活儿,其聪明和勤快堪比男人,如此辛苦的工作,“然而她反满足,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一个年轻力壮的女人,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口饭吃、有地方住,便能尽自己所能,为主子出智出力。劳动,缓释了她逃出婆家的担心;主人的赞赏,改变了她在婆家吃力不讨好的局面。她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做事,安安耽耽地过日子。卑微的她,从未生起过要找一个群体的念想。她只想把自己生命的价值,定位在“女工”上,既不奢望有富贵的生活,也不渴求融入某个群体以得心理上和精神上的安慰——劳动,是她最大的安慰剂。
祥林嫂是一个内向的人,“她不很爱说话,别人问了才回答,答的也不多。”她只愿意一味地劳动,从中埋葬她的过去,开始她的未来,而不希望很女人地向人诉说自己的不幸。她基本不与人交流,甚至主动把自己排斥在适当的群体外,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们知道,性格内向的人,多数不很合群,因为合群要符合几个条件:一是有交流的欲望和能力;二是懂得交流,能把自己的欢乐拿出来与人分享,并能适当地排泄自己的痛苦,而又不伤害对方。性格的内向导致了她的孤立无援。为悲剧的产生埋下无可推卸的伏笔。
再嫁失贞:难以合群
众所周知,祥林嫂的再嫁,并非自愿;甚至,她为了抵制再嫁,也曾尽力反抗过。不看反抗细节,光看卫老婆子的侧面议论便可见一番:“可是祥林嫂真出格”、“祥林嫂可是异乎寻常”。她的反抗,足可表明她想守住自己的“女人底线”——做一个合乎当时要求的好女人,为“比自己小十多岁”的丈夫守节,哪怕孤身一人,哪怕为人劳作,哪怕薪水少得可怜,只要有一碗饭能饱肚,有一张床能栖身,便觉得满足,虽然有人称这为“暂时做稳了奴隶”。如此低贱的奴隶要求,却是祥林嫂活在世上唯一的奢求,是她穷尽半生执著追求的生命意义!
然而,礼教中“夫家可以决定妇女命运”的杠杠,却不允许她这样妄为!因为,她的肩上,还有一个担子没有完成——她的小叔子,还没钱结婚呢。钱从哪来?婆家人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她——既是祥林家的人,便“有责任有义务”完成夫家的事。于是,她马上理所当然地变成了“被卖的商品”:“不嫁了她,那有这一注钱来做聘礼?”而且,为了抬高价码,为了多要点财礼,她精明的婆婆,居然在调查当时财礼大气候之后,果断把她到了深山,因为“……唯独肯嫁进深山野坳里去的女人少,所以她就到手了八十千。”依当时条件,越是“深山野坳”晨的男人,娶老婆越困难,便也越舍得花大钱。在完全不把媳妇当人看的“婆婆”看来,这是多划算的买卖呀!连同祥林嫂“全存在”鲁家的工钱,(“她全存在主人家,一文也还没有用……”)“一共一千七百五十文”,婆婆不用出力,竟然在瞬间发了笔财!“现在第二个儿子的媳妇也娶进了,财礼花了五十,除去办喜事的费用,还剩十多千。吓,你看,这多么好打算?……”一个结过婚的弱女子,竟然成为原“家人”生财的工具!这样的荒唐事,非在当时,真难以发生!她可以被婆家人在船坞头强行绑架,而无人出来来管;可以被婆家人强抬至男方,并强按住身子拜堂成亲,而无人伸手相援。夫家的强势,居然到这地步,令我们不得不惊叹封建礼教中“夫权”的厉害,不得不扼腕她的孤弱失群带来的严重后果。
就这样,祥林嫂在反抗无效后,在同病相怜中,委身了第二任丈夫,失去了她视若命根的贞洁。这实际上失去了她与短工、与柳妈们等同是打工者的平等的权力,失去了与他们融为一体的必要条件。在众人观赏般的同情中,她很“被动”地退出了打工者群体,淡出了同是被剥削者的群体。世俗的力量,竟如此之大!
再寡独身:不能合群
命运再次捉弄了祥林嫂。她本以为,只要自己安心在贺家坳,老实地过好自己的小日子——丈夫勤劳儿子可爱,家庭和睦,也不失为一种幸福。然天降厄运,她连续遭遇了夫死子亡的惨剧;按现在的规则,她也可以在丈夫留下的屋子里,利用丈夫留下的财产,独自过完后半辈子,然而,“现在她只剩了一个光身了。大伯来收屋,又赶她。她真是走投无路了……”大伯居然可以没收本应属于她的
家产,表明第二任丈夫家人并没有把她视为自己家族的一员,而是把她当作“外人”。这种无文字可依却在农村曾经很是盛行的宗族制度,比王法还灵,它使祥林嫂在刹那间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
怎么办?祥林嫂,只得在第一次主动出逃后,再次被逼“出走”,重新回到她的老主子家——鲁镇四爷家。
然而,这次,她再也回不到过去了。首先是她自己的变化:“她的境遇却改变得非常大”:“手脚已没有先前一样灵活,记性也坏得多,死尸似的脸上又整日没有笑影。”本来,她在鲁镇的“立足”,靠的就是自己的聪明勤快和卑微要求,而今虽要求不变,然连续遭受的打击,重重地伤了她的元气,她尚未从巨大的伤悲中恢复神采,尚未走出夫死子亡的凶命宿论——命里克夫克子。心理上的重压、精神上的重创,没有人来安抚,没有人来劝解,全都堆在心里。这种重压表现在行动上,自然会显出手脚的迟缓笨拙来。况且,鲁家不是她心灵的避难所,更非她心灵的温馨港湾。祥林嫂找熟人的致命伤,在于她错误地判断了主子要她的目的——他们只需一个“会干活的女工”!并且,这个“女工”要“干净”,即要遵循当时礼教守则,遵循当时神灵规矩。这两点,她都不符。于是,她彻底失去了合群的最后机会——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她无法进入主子群。孔夫子定下的规矩,已经被朱熹们使用得非常极端了。鲁四老爷和四婶已经在语言和行动上对她充满了歧视。其次,她也进不了女工群:再婚时她先抗后从的过程被他们歧视:“再一强,或者索性撞一个死,就好了。”潜台词就是鄙视她当初反抗的不彻底。“现在呢,你和你的第二个男人过活不到两年,倒落了一件大罪名。”被动嫁人,不去责怪她婆家的蛮横,反怪罪于她,世俗对妇女严苛要求的势力,已经渗透到每一个俗人身上。祥林嫂就处于这样的层层包围中,于她们而言,她又低人一等了。单纯的祥林嫂(证据:听了柳妈的话,“她脸上就显出恐怖的神色来,这是在山村里所未曾知道的。”)也想融入这个主流社会,她想做一番“清洗罪名”的努力。在“善女人”柳妈的指点下,她穷尽毕生劳作的酬劳,花十二鹰洋,去庙里捐了门槛,以为这样就能“漂白”自己身上的“污点”,以为这样便能获得大众的认可。
然而,她再次判断失误。再到镇上时,镇上的人们,“也仍然叫她祥林嫂,但音调和先前很不同;也还和她讲话,但笑容却冷冷的了”以音调和笑容的变化,来表示对祥林嫂的鄙视,这冷漠的人心哪……;捐了门槛后,人们不但没有改变对她的看法,反而“许多人都发生了新趣味,又来逗她说话了。至于题目,那自然是换了一个新样,专在她额上的伤疤。”人与人之间,竟然以取他人(而且是一个不幸的人)之乐为开心事!这社会,冷酷到何种地步?祥林嫂再怎么单纯麻木,也还是能体味出人们话里眼里的嘲笑了,她只能以沉默来对抗。这些,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