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制造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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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制造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公司质量方针,提高制造车间质量意识,从而向客户提供合格率为100%的优质产品,特制订车间制造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车间产品制作过程质量控制流程
首检记录
报验资料
第一条制作工序中的检查(过程检查)
1、制作单位、分包单位对钢结构制造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各单位要设专职技术质量负责人,工段设兼职负责人.
2、车间各工序实行自检,同时各工序自检时填写《检验记录》见附表,按GB/50205要求的项目予以检验和填写记录。各工序自检合格后填写《报检表》交检查员进行专检,检查员检查中发现的不合品,由检查员开出《整改通知单”》见附件,经检查员开出《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在8小时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通知检查员进一步确认,直至合格。对同类问题多次发生的将对生产车间开具《不合格发生报告书》.
工序中的自检、抽检和专检如下图:
●★●◇●◇●◇●◇●◇
●★ ●◇ ●◇ ●
注:a 、 * 指构件上的连接板
b 、 ●—代表自检 ◇—代表过程抽检(品质部) ★—代表专检
c 、 工段自检和品质部专检项目见GB/50205检验表
第二条 车间完成品的检查(抛丸喷漆前)
1、车间工段完成的产品,经自检合格后,填写《报检表》交工程项目检查员检查,无《报检表》,
检查员不予检验。检查员在接到“报验申请单”后,原则上在有效工作日的8小时内必须检
查完毕,检查时应按检相关标准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告工段长.
2、在完成品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事项,检查员分别填写 “整改通知单”和“不合格发生报告书”,
对检查员提出的不合格事项,班组必须在24小时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后的构件重新报给检
查员进行确认,直至检查员签字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三条 车间成品的检查
1 、车间喷完漆后由品质部质检员进行漆膜厚度和外观抽检,抽检合格后,车间喷号员根据构件上的钢印号喷完号后,车间质检员对品质部质检员进行最后交检.交检合格后,由质检员对车间《合格品报表》并由车间办理入库手续
2、在成品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事项,检查员分别填写 “整改通知单”和“不合格发生报告书”,对检查员提出的不合格事项,班组必须在8小时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后的构件重新报给检查员进行确认,直至检查员签字合格后方可入成品库。
第二章对车间制造质量管理的考核
公司对车间制造质量管理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第一条车间质量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5分
1、技术质量负责人和工段无兼职质检员扣5分
2、车间是否有钢结构制作质量管理制度,无质量管理制度扣5分
3、有制度制度部不彻贯彻执行发现一次扣1分
第二条车间质量控制流程5分
车间制作应按按质量控制流程执行,不按质量控制流程执行扣3分
第三条车间制作工艺10分
车间制作不同类型的钢结构都应有相应的施工工艺,由车间技术质量负责人和工艺科共同制定.
1无施工工艺不得分
2工艺不适应制作要求扣5分
3技术工艺无技术交底扣3分,
4不按工艺执行发现一次每次扣3分
第四条检验资料是否完备20分
按GB50205进行检验,特殊工程由公司制定相应检验标准
1无单项工程自检资料不得分,每缺一项2分
2资料不完整或弄虚作假每次扣2分
第五条产品不合格项,20分
a检查员巡检发现构件主控项目不合格每件每项每次扣1分
b检查员巡检构件次控项目不合格每件每项每次扣0.5分
c发现构件标识不清或无标识每件扣0.5分
第六条产品一次交检合格率40分
按重量计算一次交检合格率每降低1%扣5分
以上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