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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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委政府采购中心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及注意事项

关于财委政府采购中心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及注意事项

政府单一来源采购一般情况下,政府采购都采用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严格做到货比三家,乃至三家以上,除非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某些特殊医疗器械,供应商数量有限,甚至只有一家,此时只能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了,但需要制造商提供唯一授权代理的证明,并由相关领导签字、认可。

现在为了提高采购效率,市以及一些区采购中心开始实行定点采购,在年初与供应商谈妥相关服务等问题,由厂方报价,但并不能算是单一来源。

三、适用条件由于单一来源采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签定合同,所以就竞争态势而言,采购方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可能增加采购成本;并且在谈判过程中容易滋生索贿受贿现象,所以对这种采购方法的使用,国际规则都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

一般而言,这种方法的采用都是出于紧急采购的时效性或者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取得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客观性。

下面将国际规则中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势作一比较:1、招标失败在采用公开和限制程序情况下没有合适投标,且原招标合同条款未做重大改变。

招标失败的原因或是无人投标,或是串通投标,或是投标由不符合参加条件的供应商所提出。

《协议》和《指令》都有此规定。

2、采购标的来源单一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

各类国际规则都有此规定。

3、紧急采购时效的需要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使公开和限制程序的时间限制难以得到满足,且出现该紧急事件的情势也不归因于签约机构。

各类国际规则都有此规定。

4、附加合同如《指令》规定,就供应合同而言,在原供应商替换或扩充供应品的情况下,更换供应商会造成不兼容或不一致的困难,但此类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三年;就工程合同而言,现存合同的完成需要未预料到的额外工程,该额外工程既不能同主合同分开(经济和技术原因)又非常必需,只要该额外工程仍由原承包商完成且价格不超过原合同的50%;就服务合同而言,实际上不能同主合同分离,且为主合同的完成所必需的、未曾预料到的额外服务,只要该额外服务的总价值不超过主合同价值的一半并且该额外合同仍然授予原服务提供者。

兰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兰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兰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兰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直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甘肃省财政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1、公开竞争后没有供应商参与竞标或者没有合格标,以及竞标供应商或者合格标只有一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需要委托特定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机构或者自然人提供服务的;4、采购艺术作品或者邀请具有特定专业素养、特定资质的文化、艺术专业人士、机构表演或者参与文化活动的;5、因清算、破产或者拍卖等,仅在短时间内出现的特别有利条件下的采购;6、必须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7、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8、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或者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工程,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9、其他依法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适用前款第(1)项情形的,对原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征集文件的要求不得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项目列入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范围,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6.13•【文号】国卫财务发〔2018〕17号•【施行日期】2018.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8〕17号委预算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预算单位实际情况,我委研究制定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6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委机关各司局、委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集采目录》)执行。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各单位应当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地开展采购活动。

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行为,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购买主体应当依法实行政府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不足采购限额标准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购买主体按照本部门、本单位内控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自行采购。

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环节的执行和监督管理,包括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信息公开、质疑投诉、失信惩戒等,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执行。

三、购买主体应当结合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性质、特点以及市场状况、相关供应商服务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依法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鼓励依法选择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项目质量的竞争性非招标采购方式。

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二)省级以上(含省级)购买主体最近1年内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产生的同类项目的政府采购结果,本系统下级购买主体确实需要直接采用;(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

2023-2025宁夏政府采购专家真题判断2

2023-2025宁夏政府采购专家真题判断2

1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

【答案:错误】152.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2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答案:错误】153.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

【答案:正确】154.采购意向在中国政府采购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公开,也可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公开。

【答案:错误】15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答案:正确】156.政府采购预算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

【答案:正确】157.延续性服务在填报采购计划时填报的延续期限可以大于采购意向公开的延续期限。

【答案:错误】158.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根据评审专家履职情况等因素设置阶梯抽取概率。

【答案:错误】159.供应商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该供应商的报价均不享受价格扣除。

【答案:错误】16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应当采用现金形式交纳。

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5%。

【答案:错误】161.金融机构应自行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风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或承诺等。

【答案:正确】162.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正确】16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所述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采购文件参考样本--单一来源

采购文件参考样本--单一来源

河南省政府采购货物单一来源采购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豫财单一来源采购-20**-X采购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标代理: ***********************年**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函 (2)第二部分采购须知 (4)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参考文本) (16)第四部分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0)第五部分采购响应文件格式 (21)第一部分邀请函*****受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委托,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7.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年X月X日至20**年X月X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3:00-5:30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五、采购响应文件接受及开标有关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年X月X日上午9:00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项目负责人:电话:公司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箱:七、其他应说明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2.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文件。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引言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在采购过程中只选择一个供应商或承建商,而不进行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

在某些情况下,单一来源采购可以成为一种必要的选择。

本文将探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并分析其适用的条件和优势。

一、紧急情况或应急采购在紧急情况下,例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紧迫的需求,单一来源采购可以提供迅速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这样的情况下,时间可能是非常关键的因素,无法等待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时间周期。

选择一个已经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供应商或承建商,可以加快采购过程,迅速获得所需的产品或服务。

二、独特的技术要求或专有产品在某些情况下,项目可能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只有少数供应商或承建商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或提供所需的专有产品。

选择单一来源采购可以确保项目能够得到最好的技术解决方案或最适合的产品。

在这些情况下,通过与供应商或承建商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可以获得更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与现有设备或系统的兼容性对于已经存在的设备或系统而言,为了保持兼容性和连贯性,单一来源采购可能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选择与现有设备或系统相匹配的供应商或承建商,可以确保新采购的产品与现有的设备或系统无缝集成,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兼容性问题和额外的调整成本。

四、维护供应链稳定性和可靠性在某些情况下,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建商可能已经建立了可靠的供应链系统。

选择这样的供应商或承建商可以保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减少潜在的供应风险。

对于某些关键产品或服务,供应链的稳定性对于项目的成功非常重要。

五、减少采购成本和风险单一来源采购可以避免进行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时间和资源成本。

此外,与一个供应商或承建商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可以获得更好的定价和更有竞争力的报价。

通过选择一个已经通过审核并建立了信任关系的供应商或承建商,可以减少项目的风险。

六、法律法规或政府要求有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要求,单一来源采购可能是强制性的。

在某些国家或地区,特定的产品或服务可能受到法律限制,只有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建商有资格提供。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公布日期】2018.01.30•【字号】琼财采〔2018〕91号•【施行日期】2018.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直各预算单位,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审计局,省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代理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行为,加强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省财政厅与省审计厅研究制定了《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2018年1月30日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行为,加强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指因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实施政府采购行为的方式。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一)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包括:(一)公开招标等方式失败且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或者资格审查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或者在评标期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需要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二)带有垄断性质行业服务类采购项目,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如通讯管网、煤气、天然气管道租用和维护、邮政投递等;(三)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四)发表论文、文章,出版图书;(五)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六)委托单位或个人创作文艺作品、节目排演等;(七)需向个人收集的属于我省特有的工艺品;(八)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九)必须与原采购设备配套的,主要是指主机已经采购必须配备专用附属设备或附属设备已经采购需要继续采购原主机的;(十)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采购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的项目,且该产品在本省内只有唯一残疾人福利单位供应商的;(十一)2020年底前,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直接委托给某一特定事业单位的;(十二)上级主管部门有跟标要求的;(十三)省委省政府根据项目特殊情况同意将采购项目委托某一特定供应商的;(十四)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十五)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促进转型升级,现就推进和规范我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基本原则。

1 积极稳妥,有序实施。

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看得准、拿得稳的事项先推下去,并逐步向各类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构建起多层次、多方式的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化供给体系。

对政府新增或阶段性、临时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要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

2 竞争择优,强化绩效。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先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实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

加强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绩效评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3 以事定费,政社分开。

坚持费随事走,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政社分开,实现政府由“养人”向“办事”的转变,凡是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原则上不再直接举办,不再就此增设机构、增加人员,切实降低政府行政成本。

4 权责明确,统筹兼顾。

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并承担对下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民政局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救助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招投标书范本

民政局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救助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招投标书范本

高台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救助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招标人:高台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高台县海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年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总则 ...................................................................、投标须知 ...............................................................、询问、质疑 .............................................................、用户需求 ...............................................................、技术服务要求 ...........................................................、评标原则及办法 ......................................................... 第三章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 .................................................................、法人授权函 .............................................................、技术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售后服务承诺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高台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救助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高台县海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高台县民政局的委托,就高台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救助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相关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期间无供应商质疑,现公告如下:一、采购文件编号:GJZCDY--二、采购内容:高台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救助服务机构采购三、采购预算:¥元(大写:人民币零元)四、实施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为深入贯彻落实张掖市民政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张民发[]号),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需要向社会救助服务机构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5.12•【字号】浙财综〔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

近年来,我省以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为契机,助力转变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各地、各部门真抓实干,在政策上注重制度建设,在实践中注重开拓进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涌现出一批有浙江特色的改革做法和实践经验。

但是在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与浙江“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尚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有关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通知如下:一、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一)全面梳理政府职责事项,明确部门职能边界。

各部门应深化完善权责清单,对清单中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大力提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

坚持以事定费、费随事转,新增公共服务事项适宜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优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对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以及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防止服务泛化。

(二)提升政府管理能力,优化预算保障方式。

转变服务理念,明确职责定位,对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政府由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转为强化服务立项、监督和管理。

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情况,优化预算管理和保障方式,探索建立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与人员经费保障之间的协调约束机制,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范本

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范本

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范本XXXX(采购人名称)XXXX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规格、型号、参数等)(三)拟采购项目预算:(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六)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七)本公告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八)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财政部门联系电话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货物类格式文本目录第一部分第一章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定义3.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4.授权委托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6.偏离(实质性要求与非实质性要求)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8.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三、响应文件的编写9.一般要求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1.报价12.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3.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保证金 15.响应文件有效期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五、谈判和评审20.评审小组 21.谈判程序 22.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23.响应文件的澄清 24.谈判 25.推荐成交供应商 26.谈判终止 27.保密要求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28.成交信息的公布 29.询问及质疑 30.成交通知 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七、法律责任32.法律责任八、其他规定33.招标代理服务费 34.其他规定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2.合同的适用范国3.合同标的及金额4.合同价款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6.货物的验收7.货物包装要求8.运输和保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 10.权利瑕疵担保 11.知识产权保护 12.保密义务13.价款支付14.伴随服务 15.违约责任 16.合同的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8.合同的转让与分包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20.不可抗力 21.解决争议的方法 22.适用法律 23.通知24.合同未尽事项 25.合同份数及生效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2.合同标的及金额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4.付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6.组成合同的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组成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三、分项价格表(格式)四、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五、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六、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七、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八、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九、保证金十、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第二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前附表第六章:采购邀请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使用说明一、《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类单一来源采购采购。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财采〔2014〕706号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财采〔2014〕706号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温州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财采〔2014〕706号市级各部门、各单位:为规范温州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118号)要求,现制订《温州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财政局2014年12月25日温州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11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规范温州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以下简称“购买主体”)向社会组织、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机构等社会力量(以下简称“承接主体”)购买的服务,适用本办法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鼓励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公开、公平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竞争。

第三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应当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遵循“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分为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两类。

公共服务是指为增加国民福利,受益对象特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是指政府部门为保障自身正常运转以及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向社会购买的服务。

宣汉县人民医院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CT维保服务及配件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宣汉县人民医院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CT维保服务及配件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宣汉县人民医院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CT维保服务及配件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我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CT维保服务及配件。

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宣汉县人民医院二、采购项目名称:宣汉县人民医院CT维保服务及配件项目项目预算:810万元项目内容和说明:我院放射影像科2018年购买了美国GE 公司“Revolution HD”CT机和“Optima CT520” CT机各1台,其中,“RevolutionHD”CT系美国原装进口,技术含量高,设备价格昂贵,硬件结构复杂。

两台CT机投入使用1年来,显著提高了我院放射影像质量和社会声誉。

现因这两台CT机质保期已到期,为了持续地使用好、维护好该CT机,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给广大患者提供更高效、更安全的影像诊断服务,我院需向GE公司采购CT维保服务及配件。

三、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 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九条规定:“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进口医疗器械生产地址等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许可事项变更。

”本次采购维保服务的CT机,由美国GE公司独家研发和生产,其中,“Revolution HD”CT系美国原装进口,设备全部零配件也是GE公司独家生产。

在设备注册时,很多配件是整机的重要结构及组成,与整机一同注册,但在设备使用及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配件,如使用非原厂配件,则整机的结构及组成已发生变化,按此法规要求,需要GE公司重新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许可事项变更。

而使用非原厂配件, GE公司是不负责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因此只能使用原厂配件。

GE公司能保证原厂配件的质量和匹配性,具备完善的仓储物流体系,能够确保备件及时供应。

因此只能向原厂采购维保服务。

2. 此次购买维保的CT机属精密、高档的大型医疗设备,配套使用的软硬件需要不定期进行软硬件改版措施(FMI)提供设备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保证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只有原厂才能提供;维修工程师需经过原厂专业培训,并持有原厂有效的资质证书和service key才能上岗,以保障设备的图像质量及安全性,满足临床的诊断需要,现只有GE厂家才能达到此要求。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6.10.17•【字号】辽财采〔2006〕698号•【施行日期】2006.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06〕698号各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为加强对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行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有效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辽宁省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财政厅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七日辽宁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三章单一来源采购第四章询价采购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各级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采购单位委托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三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取得货物、工程、服务所采用的具体方法。

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采购和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四条政府采购活动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具体类型,由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下达政府采购计划或审批政府采购实施申请时确定。

第五条采用招标方式进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因特殊原因出现法定废标情形,需要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前获得市级以上(包括市级)财政部门批准。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鄂财采规〔2020〕1号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鄂财采规〔2020〕1号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正文:----------------------------------------------------------------------------------------------------------------------------------------------------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鄂财采规〔2020〕1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省直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及相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中央深改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1.使用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

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

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

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不能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来确定供应商。

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发〔2014〕5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发〔2014〕5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正文:----------------------------------------------------------------------------------------------------------------------------------------------------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发〔201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6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意义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推进政事和政社分开,积极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多元化、社会化供给机制,实现公共服务由“政府直接提供,直接管理”转变为“政府购买,实施监管”,全面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明晰权责,加强协调。

明晰服务购买方、承接方和受益方在购买、提供和享受公共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二)积极稳妥,分步实施。

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要结合我市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支出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等系列改革进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具体改革方案,按照选择试点、扩大范围、全面覆盖的步骤积极稳步推进。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1999]2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1999]2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年5月6日川办发〔1999〕29号)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政府决定对省级各行政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以及国有事业单位、接受财政补助的社会团体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现将《四川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管理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

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本《办法》,遵守各项制度,保证采购活动公开、公平、有序、规范地开展。

行政单位使用省内财政拨款,采取政府采购办法购买的专控商品减半征收专控商品附加费,不采取政府采购办法购买的专控商品不再减半征收专控商品附加费。

四川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采购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或租赁商品、获取劳务(以下统称政府采购)的,适用本办法。

但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和抢险、救灾等,需要紧急处理的政府采购项目除外。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择优、诚实、信用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省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自己的职责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第五条省政府成立四川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系列知识】【政府采购与政府购买服务】法律程序指南【简版】

【政府采购系列知识】【政府采购与政府购买服务】法律程序指南【简版】

【政府采购与政府购买服务】法律程序指南【简版】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省级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关于2018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延续性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府购买服务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梳理内容如下:一、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一)政府采购及非政府采购类别组织实施机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主要项目包含:1、A类品目:A01家具、A04办公设备、A06音、视频设备、A08空气调节设备(包括A0801空调机、A0804空气净化设备)A09电梯、A13消防设备2、B类品目:B03装修装饰工程、B04房屋修缮工程、B05园林绿化工程、B06安防系统工程、B07智能卡系统工程、B08通信系统工程、B12消防工程(包括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安装、水系统消防设备及安装、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及安装等)、B13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B14电梯安装3、C类品目:C01信息技术服务、C02法律服务(包括法律诉讼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等)、C04维修和保养服务(包含C0401办公设备维修、C0402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C0403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C07物业管理服务、C08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由部门、单位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具体采购限额标准:同一预算采购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货物类50万元、服务类100万元(工1.预算单位可自行组织采购,但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

1(二)政府采购方式序号方式条件备注1公开招标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2、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类和服务类:同一预算项目下,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0万元;工程类:同一预算项目下,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招标标准为单项合同200万元,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招标标准为单项合同100万元,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为50万元)。

关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的说明

关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的说明

关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的说明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

一、法律法规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3年1月1日施行)“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三十九条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已经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第二十三条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或者有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依法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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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购买
服务的说明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

一、法律法规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3年1月1日施行)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
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三十九条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已经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或者有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依法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适用情形
1、采购标的来源单一
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

2、紧急采购时效的需要
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从而从时效上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已委托过的供应商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3、招标失败
在采用公开和限制程序情况下没有合适投标,且原招标合同条款未做重大改变。

招标失败的原因或是无人投标,或是串通投标,或是投标由不符合参加条件的供应商所提出。

三、单一来源采购程序流程
(一)采购方式申请报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属于第3种情况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从单一供应商处直接续签合同购买。

(二)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成员必须是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应为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采购人代表应当作为小组成员之一。

(三)组织谈判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采购人必须对谈判结果进行认可,并填写单一来源采购审核表。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符合采购人需求且成交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

(四)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五)组织签订合同
根据采购人的委托要求,中心按规定做好合同签订工作。

(六)单一来源采购资料归档
项目经办人应将采购过程中形成的采购资料按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七)合同的履行和验收
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且金额较大的项目,采购中心应主动配合采购人做好有关项目验收和跟踪管理工作,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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