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网络购物弊大于利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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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网络商场包罗万象,商品种类繁多,购买方便快捷,向消费市场散发着难以抵挡的诱惑。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06年,我国网络购物的用户规模从375万人增加到4310万人,与此同时网络购物交易额也由6亿元增长至312亿元。艾瑞咨询:2012Q3电子商务交易规模1.99万亿.随着水果蔬菜、衬衫、电器、建材甚至钻石都已经搬到网上来卖,会有更多的细分垂直行业掀起新的网络销售,电子商务也开始由第一波的互联网概念真正走向了关乎人们衣食住行的商务行为。
调查:
在我们的调查中,不少被访者认为网上购物既方便又齐全,但也有被访者反映了网上购物的商品信息不齐全,很多商品都是拿官方杂志的图片混淆消费者等问题。
个案一:小方,女,28岁,江门台山人,自由职业者
“我觉得网上购物弊大于利。大部分网店都是标榜韩国等海外的官方图片,以漂亮的效果图混淆消费者,而商品却是仿制品,这就让我们消费者买得不安心,很多理性消费者都会选择小额消费。”
个案二:黄先生,男,40岁,江门人,某服装店老板
“网上购物不能看到实物,衣物等物品也不能试穿,黑心卖家还会以次充好,把瑕疵品卖给买家。一方面,交易不安全,在实体店买卖都是现金交易,而在网上购物却要款到发货,根本不确定卖方是否能诚信交易;另一方面,维修困难。当你在网上购买了数码产品,使用出现故障了,你是否能得到联保的保修服务。”
个案三:小陈,男,22岁,江门人,五邑大学学生
“我曾在网上购买50元充值卡,买回来后发现却是30元充值卡,一直也联系不上卖家,所以在网上购物存在很大风险,经营者多用虚拟网名注册,经营者的真实身份、住所等信息无法予以确认,很多网上交易又是跨省市的异地交易,给受理和查处带来困难,使消费者的损失难以被追回。”
网络购物的弊端分析
我们在看到网上购物优点的同时更要认清它在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以便尽早地找到解决方案以促进网上购物的良性发展。可以说,现阶段我国消费者对网上购物状况的评价是“痛并快乐着”,而这其中痛的指数要高于快乐指数。
第一、交易对象认定的模糊性。明确交易对象对于消费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这关系到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在传统购物环境下交易对象非常明确,商店里挂的营业执照就表明了经营者的身份。一旦出了问题可以直接到原购物地点追讨责任。但是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者只有通过经营者网站中提供的信息了解对方,但是至于信息是否真实、对方到底是谁根本不清楚。
第二、知情权难以保证。知情权是消费者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重要权利。然而上网购物时,消费者获取信息的范围是有限的,它并不像传统购物时能看到、摸到真实立体的商品,并向售货员详细打听有关商品的基本情况。此时的消费者只能从网上提供的内容中获取有关商品的部分信息,看到的充其量也就是一张或几张关于商品的平面照片。因此,网上购物的消费者一般对商品信息的了解都是缺失的。
第三、格式合同的制约。由于网上购物的特殊性,格式合同不可避免地成了消费者和经营者达成合意的必要环节。现在的问题是经营者往往利用特权制定一些又长又复杂甚至危害消费者权利的条款,有时为逃避责任还会使用一些模棱两可的语言,一旦出了问题会以此为自己辩解。消费者有时为了图省事不会仔细阅读每一条款,有时就算读了也很有可能领会不到其中的微妙之处,有时即便发现有什么可疑的地方但为了及时买到所需商品也无所顾忌,因此,有时一个“我同意”的点击会给消费者带来了购物后一系列的麻烦。
第四、交货延迟。付款后不能按期收到货物的事屡见不鲜,有时付款后收不到货物的情况也会出现。
第五、退货困难。网上购得的货物想要退掉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经营者往往找种种理由拒绝退货。有时甚至直接在格式合同中明文规定某些商品不得退货。对于在退货范围内的商品,通过经营者的规定
看也根本无法退换。
第六、网上欺诈与虚假广告。互联网技术使得某些商家可通过匿名的方式躲避调查,利用监管难度大、隐蔽性强、传播快的特点大行虚假广告和欺诈之道,它们往往打着“跳楼价”“超值大奖等你拿”一类的旗号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借机侵犯消费者的权益而为自己牟利。
第七、无人问津的售后服务。许多网民表示,网上购物的售后服务较差,有时商品出了问题经营者能推则推,就算有售后服务也只是表面应付一下,许多问题根本得不到实质解决。
第八、处于危机中的隐私权。这个问题是现在大家广泛关注的问题,也是挑战网络安全的主要大敌。一些商家为了扩大销售额,不惜将以前消费者的信息建立数据库,根据其经济状况、上网习惯等不停轰炸消费者的邮箱以推销自己的产品;更有甚者,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将消费者的信息卖给他人。此外,消费者的信用卡账号、密码被篡改、被盗也是常有的事。所有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肯定会制约未来网上购物的进一步发展。
当今信息产业高速发展,商品借助网络产生了一种新的交易方式——网络购物,今天很高兴和对方辩友共同探讨网络购物利弊的问题,我方观点是网络购物弊大于利,首先,我们明确这样的概念:网络购物指的是通过互联网检索信息,并通过订购者发出请求,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或银行付款,通过邮寄方式或快递公司配送的购物方式。今天我们研究利弊的对象,是看网络购物对个人,对社会,乃至对国家是利是弊。
下面我方从从以下三方面进行阐述。
第一、从个人的角度出发,网络购物使个人权益受到威胁。
我们知道网络购物需要大量的个人信息,而现在的网络上个人信息外泄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甚至有人倒卖个人信息。再者,通过网络进行购物,消费者难以知悉其商品和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看得见却摸不着,网络消费者仅能凭着自己的感官或经验去判定产品质量和性能。众多消费者对网络产品质量,性能了解是局部的,片面的。因此,包括因产品存在的瑕疵等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时常发生。由于网络购物无确定的发生地,交易地而导致消费者难以享有应有的售后服务,甚至国家三包政策都难以实现。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网络身份信息核实难,证据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