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5篇)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运行工区驾乘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1安全行车规定1.1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1.1.1工区所有车辆的驾驶人员(含操作队值班车辆)均应由公司批准的具有驾驶资质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工区机动车辆。
1.1.2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1.1.3操作队值班车辆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操作队队长、当值值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做到出车及时、驾驶安全;工区生产用车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不得私自出车;1.1.4操作队值班车辆应履行车辆每日交接手续,确保油料充足,车况良好,不符合车辆交接条件的,接班人员应及时指出,并向驾驶班班长汇报。
1.1.5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工区、操作队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1.1.6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1.1.7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
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1.1.8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1.1.9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1.1.10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1.1.11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1.1. 12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1.1.13车辆的出行执行派车单制度。
1.1.14驾驶班应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1.1.15执行行车任务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工区规定的行车路线,驾驶途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行车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车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员、车辆所有人以及道路使用者。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行车安全责任,完善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建立行车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地区行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地区行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六条车辆所有人应当保证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七条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具备驾驶技能和安全行车知识,参加定期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
第四章驾驶员安全管理第九条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行车,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运输。
第十条驾驶员应当参加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道路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和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第十三条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道路使用者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不得占用应急车道、随意变道、逆行等。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行车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铁路行车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铁路行车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铁路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铁路行车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铁路行车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
(3)铁路行车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2. 设备管理(1)铁路行车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2)铁路行车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排除,防止事故发生。
(3)铁路行车设备更新改造,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 行车组织管理(1)铁路行车组织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确保行车顺畅。
(2)铁路行车组织应严格执行调度命令,确保行车安全。
(3)铁路行车组织应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行车中的安全隐患。
4. 铁路安全保护区管理(1)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2)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3)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5. 行车安全检查(1)铁路行车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确保行车安全。
(2)行车安全检查应包括设备检查、人员检查、现场检查等。
(3)行车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6. 事故处理(1)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
(2)铁路行车事故调查处理应依法依规进行,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3)铁路行车事故处理结果应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责任追究1. 铁路行车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铁路行车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铁路行车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为了保障员工的行车安全,确保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车辆的驾驶员和管理人员。
二、安全管理职责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和执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购置、报废、保险以及车辆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3. 驾驶员负责自身的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严守公司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营。
三、驾驶员要求1. 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定期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
2. 驾驶员禁止饮酒后驾驶,禁止超速、疲劳驾驶,必须保持良好的状态进行驾驶。
3. 驾驶员必须熟悉公司行车路线,合理安排行车时间,不得随意更改路线或违规载客。
四、车辆检查与维护1. 所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外观检查、防火检查、安全设备检查等,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车辆使用中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修,不得违规使用出现故障的车辆。
3. 公司车辆必须定期进行保养,按照保养计划进行维护,并记录保养情况,保证车辆的良好状态。
五、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适当的救援措施,及时报警。
2. 驾驶员必须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事故处理。
3. 完成事故处理后,驾驶员必须及时向公司提交事故报告,并采取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奖惩制度1. 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并达到优异成绩的,将获得相应的奖励与表彰。
2. 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或严重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除奖金、停职、解雇等。
七、安全宣传教育1. 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
2. 驾驶员在参加培训期间必须积极学习,并及时应用到实际的驾驶中,不得忽视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车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行车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行车作业,包括道路运输、起重作业、特殊设备操作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本企业的行车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行车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行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行车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第九条企业全体员工对本岗位的行车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条行车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行车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二条行车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行车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行车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五条行车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入。
第十六条行车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七条行车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二十条发生行车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
第二十一条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事故责任者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车的安全管理规定(5篇)
行车的安全管理规定炼钢行车负责炼钢工艺的起重整个过程,涉及操作和维修。
为了确保行车的正常运行,保证生产。
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行车操作安全要求:1) 每台起重机必须有持有关部门确认的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 行车工必须年满____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合格者。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习期一般不少于两个月,由安技部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行车工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行车。
3) 没有行车操作证者严禁操作行车,助手和徒工必须在有经验师傅监督和指导下操作行车。
4) 行车工必须熟悉以下基本知识:1.行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行车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及其电路系统的控制原理。
3.行车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特别注意“十不吊”。
4.指挥者的指挥信号。
6)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并应与指挥者密切合作。
对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7)当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
如果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能闭合主电源。
执行操作。
必须和维修人员充分交流、配合。
8)认真执行行车交接班制度、点检制度。
认真执行行车的应急预案.二.行车维修的安全要求:1) 行车维修工必须年满____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合格者。
行车维修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习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由安技、劳动部门部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维修操作证,方可独立维修操作行车。
2)行车维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知识:1.电工的维修知识,钳工的维修知识。
2.行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3.行车维修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
4.行车维修的监护制度。
挂牌制度。
3)行车维修认真执行点检制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高空维修监护制度。
维修值班的交接制度4)认真作好维修记录,备品备件的保管工作。
车间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车间行车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所有行车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吊车、叉车、输送带等运输设备的操作。
二、安全责任1. 车间主任对本车间行车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制定和落实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行车安全。
2. 行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 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行车作业安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操作,确保行车安全。
4. 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行车安全规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行车安全操作规程1. 行车前,操作人员应检查车辆状态,确认车辆各部件完好,制动系统、灯光、喇叭等设备齐全有效。
2. 启动车辆前,应鸣喇叭警示,确认前方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3. 行车过程中,应保持安全车速,注意观察周围环境,严禁超速、逆行、抢行。
4. 行车时,应保持与前车、后车及行人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
5. 行车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换车道,不得在车间内超车。
6. 行车时,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室,如需离开,应将车辆停稳,拉紧手刹,切断电源。
7. 行车过程中,严禁酒后、疲劳驾驶,严禁驾驶员与无关人员交谈。
8. 行车结束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锁好车门。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定期对行车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零部件。
2. 对车间行车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3. 对违章操作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行车操作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对新入职的行车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行车安全知识。
3. 对行车操作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其掌握行车安全操作技能。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车间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车安全管理,保障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车辆、驾驶员及所有参与行车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行车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行车安全责任,加强行车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行车安全意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车辆使用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六条车辆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反光镜、警示标志等,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七条车辆应当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性能稳定,避免因车辆故障导致事故发生。
第八条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整洁,不得随意改装车辆。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九条驾驶员应当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第十条驾驶员应当参加行车安全教育培训,了解行车安全知识,提高行车安全技能。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当遵守车辆使用规定,不得将车辆交由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第四章行车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行车前,驾驶员应当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车辆安全状况良好。
第十五条行车过程中,驾驶员应当保持注意力集中,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观察路况,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辆行驶速度适中,不得随意变更车道,不得在超车道上长时间停车。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得闯红灯、逆行、违章停车。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当注意车辆周围环境,确保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遇到突发情况,驾驶员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乘客和自身安全。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行车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车辆驾驶、车辆使用、车辆维护、车辆管理等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体制。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行车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组织开展行车安全教育培训,检查、督促整改行车安全隐患。
第六条驾驶员负责车辆的驾驶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车辆使用人员负责车辆的使用管理,按照规定使用车辆,发现车辆故障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八条车辆维护人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九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的购置、报废、更新等工作,确保车辆合法、合规。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行车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新入职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驾驶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第四章车辆管理第十三条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四条车辆购置、报废、更新等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遵守车辆使用规定,不得私自改装、拆卸车辆。
第五章行车安全操作第十六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路线、规定速度行驶。
第十七条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违章驾驶。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当注意观察路况,保持安全车距,不得随意变道、超车。
第十九条驾驶员在恶劣天气、复杂路段行驶时,应当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
第六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行车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行车安全管理,保障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行车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行车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1. 行车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2. 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3. 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行车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行车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
(2)严禁无证上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3)行车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车辆管理(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严禁超载、超速、违反交通规则行驶。
(3)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行驶。
3. 作业现场管理(1)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行车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安全。
(3)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
4. 安全检查与维护(1)定期对行车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行车作业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规程,掌握故障排除方法。
5. 应急处置(1)发生事故时,行车作业人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奖励与处罚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I. 概述行车安全是交通运输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为了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安全,每个运输机构都必须建立完善的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旨在管理和保障交通运输中的行车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各个方面。
II. 责任分工1. 领导责任高层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行车安全,确立并推行行车安全文化。
他们需要制定政策和目标,定期评估行车安全风险,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 管理层责任管理层需要确保行车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为员工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并监督行车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他们还需要定期评估并改进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3. 驾驶员责任驾驶员是行车安全的关键环节,他们必须牢记驾驶安全第一的原则。
驾驶员需要按照规定的行车安全程序操作车辆,并及时报告任何安全问题。
III. 行车安全培训1. 驾驶员培训新招募的驾驶员需要接受全面的行车安全培训,包括道路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技术、紧急情况处理等。
他们还需要经过定期的复训和技术考核。
2. 客户乘员培训为了提高乘客对行车安全的认知和意识,机构应该开展定期的客户乘员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乘车知识、疏散逃生技巧等。
IV. 路线安全管理1. 路线选择机构应该根据实际道路条件和交通情况,选择最安全合适的路线。
特殊情况下,如道路施工等,应及时调整路线。
2. 驾驶时程安排机构需要根据驾驶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安排合理的行程。
过度疲劳驾驶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驾驶员需要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V. 车辆安全保障1. 车辆日常检查驾驶员必须每天进行车辆的日常检查,包括刹车系统、轮胎、灯光等。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
2. 车辆维护保养机构需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包括发动机检查、油液更换、轮胎调整等。
机构还需要建立车辆年度计划和检查记录。
3. 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理机构应该建立应急预案和危险品管理制度,以应对突发事件和危险物品的处理。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5篇)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一、行车工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行车起重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二、行车指挥司索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经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指挥行车。
三、行车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行车指挥制度及吊钩、吊具、钢丝绳报废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行车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严禁穿高跟鞋上行车,严禁跨越行车护栏,上下行车必须走专用的安全楼梯。
五、行车工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上班。
驾驶过程中,思想必须高度集中,不得打手机,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开车。
六、行车工进班时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行车机电维修人员每天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必须联合检查行车一次。
所有检查必须详细记录。
七、仔细检查行车的控制系统、制动器、上升限位、联锁门及其他安全装置等,特别是对三大安全部件(吊钩、钢丝绳、绳头夹制器)作细致检查,有缺陷和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八、机电维修人员每天检查行车时,仔细检查行车的电气控制系统、运行机构、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吊具和安全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联合检查行车时,要仔细检查行车的金属结构、机械部分、电气部分以及吊钩吊具、钢丝绳等,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十、行车指挥司索人员指挥使用行车时,先仔细检查行车吊钩、吊具、钢丝绳,确认其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指挥行车起重作业。
十一、行车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
未拉闸停电挂牌时,严禁检修行车。
行车检查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也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
十二、指挥行车必须由一人指挥,指挥者必须佩戴专门的行车指挥标志,必须用口哨和手势同时指挥,严禁多人指挥。
行车工必须拒绝多人指挥,只能听从一人指挥。
当遇危险情况,无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行车司机都应立即停车。
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驾驶员和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车辆和道路设施的安全,规范行车操作,提高行车安全水平,根据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任务和目标第二条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的任务是确保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件,确保驾驶员和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车辆和道路设施的安全。
第三条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行车操作安全管理体系,规范驾驶员的行车操作行为,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行车操作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设立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公司成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行车操作安全管理的实施工作。
第四章驾驶员安全培训第六条驾驶员入职前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熟悉公司的行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驾驶员进入岗位后,必须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八条驾驶员每年需要参加一次上岗考试,并达到公司规定的合格标准才能继续从事驾驶工作。
第五章行车操作安全规范第九条驾驶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行车操作安全规范进行行车操作,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其中包括:(一)确保驾驶员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二)确保驾驶员经过充分的休息和睡眠,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三)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完好;(四)注意行车速度和跟车距离,遵守交通信号灯;(五)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违反交通法规;(六)严禁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设备;(七)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超速、不抢行、不违章停车等。
第十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现车辆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向调度中心报告,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一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如交通事故、路面异常等,应根据情况采取如下措施:(一)保护好乘车人员的生命安全,确保大家安全疏散;(二)报警求助,并向上级汇报情况;(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制度(4篇)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制度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文件,旨在规范驾驶人员的行车行为,提升驾驶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下面是一份关于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驾驶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及外聘驾驶员。
第三条驾驶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驾驶人员的安全责任,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本单位将对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和培训,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驾驶人员将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章驾驶员基本要求第五条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年龄在合法驾驶范围之内,身体健康,无饮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第六条驾驶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熟悉车辆结构和性能,能够独立完成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具备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第七条驾驶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严禁超速、闯红灯、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行车安全操作规范第八条驾驶人员必须在上岗前进行车辆安全检查,检查车辆的刹车、灯光、轮胎、油量等,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九条驾驶人员必须在驾驶过程中保持车距,不超车、不变道、不并线,遵守交通规则,保持文明驾驶。
第十条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信号,保持良好的观察能力,及时应对道路变化,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行车速度,不超速行驶,根据道路情况合理调整车速。
第十二条驾驶人员在遇到降雨、雾霾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开启车辆灯光,并适当减速,保持安全行车距离。
第十三条驾驶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耳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电子设备,严禁酒后驾驶、打电话、发短信等危险行为。
第四章运行管理制度第十四条本单位将建立健全驾驶操作规范和培训机制,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不定期进行模拟驾驶练习。
第十五条本单位将配备驾驶员工作手册,明确驾驶人员的权益和责任,确保驾驶人员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公司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车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行车作业的员工、车辆及设备。
第三条公司行车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及设备管理第四条公司车辆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及设备安全可靠。
第五条车辆及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管理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车辆及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车辆及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停机检查,维修保养,严禁带病作业。
第八条车辆及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公司对所有行车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条行车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
第十一条行车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流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行车作业人员应互相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不报。
第四章作业现场管理第十三条行车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四条行车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严禁乱堆乱放,确保通道畅通。
第十五条行车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网、警示灯等。
第十六条行车作业现场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领导,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发生行车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保护现场,不得随意移动事故车辆及设备。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范,按照经营资质条件和核定得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2、依法经营,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3、营运车辆出车前,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车辆正常运作;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上岗,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____个小时。
5、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7、严禁超限超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8、按规定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或承运人责任险;9、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因不遵守本制度而导致事故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附件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定期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2、营运车辆出车前,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车辆正常运作。
3、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4、车辆运输易散落或飞扬的货物时,应封盖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严禁超限超载。
5、遵守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机动车辆驾驶管理规则,证件齐全且有效。
附件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同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划清各类责任。
行车安全重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行车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行车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行车安全工作。
2.设立行车安全管理员,负责行车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三、行车安全重点管理1.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且身体健康,无酒后驾车、毒驾等违法行为。
(2)驾驶员需参加定期体检,确保符合行车要求。
(3)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管理(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
(2)车辆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反光背心等。
(3)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不得带病上路。
3.行车安全管理(1)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2)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确保货物安全。
(3)严禁车辆超载上路,确保行车安全。
(4)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
(5)严禁车辆在出车前未经驾驶员或车辆维修人员的安全检查私自出车。
(6)严禁在车辆行驶途中和他人斗气,开英雄车。
(7)严禁在车辆行驶途中闯红灯和超速行驶。
(8)严禁在行驶途中开疲劳车。
(9)严禁在行驶途中将车辆交给与工作无关人员开。
(10)在特殊天气、特殊路段,应严格控制车速,确保安全。
4.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组织驾驶员、乘务员和管理人员参加行车安全教育培训。
(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交通法规、职业道德、安全行车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
(3)驾驶员每月至少参加2次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四、监督检查1.行车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行车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行车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行车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行车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道路的机动车驾驶行为。
1.2 安全行车是每位驾驶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1.3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驾驶员管理2.1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2.2 驾驶员应参加定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安全驾驶技能。
2.3 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2.4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不参与非法营运、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
三、车辆管理3.1 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3.2 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如灭火器、急救包等。
3.3 车辆应保持整洁,确保车容车貌符合规定。
3.4 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最佳状态。
四、行车规定4.1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4.2 驾驶员应保持安全车距,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行驶。
4.3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不逆行、不随意变道。
4.4 驾驶员应自觉礼让行人,不抢行、不闯红灯。
4.5 驾驶员应遵守夜间行车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五、法律责任5.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驾驶员,将依法予以处罚。
5.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驾驶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制度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6.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安全行车管理制度,旨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希望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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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范,按照经营资质条件和核定得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2、依法经营,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3、营运车辆出车前,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车辆正常运作;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上岗,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5、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7、严禁超限超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8、按规定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或承运人责任险;
9、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因不遵守本制度而导致事故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附件一: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定期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2、营运车辆出车前,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车辆正常运作。
3、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4、车辆运输易散落或飞扬的货物时,应封盖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严禁超限超载。
5、遵守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机动车辆驾驶管理规则,证件齐全且有效。
附件二: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同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划清各类责任。
2、加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应急措施。
3、加强司机的安全驾驶职业道德和政治思想的教育工作,预防交通事故,及时、安全、有效的完成工作。
4、驾驶员对运营车辆安全方面负有直接责任,如出现交通责任事故,追究驾驶人员(车主)的相关责任。
5、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附件三: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贯彻有关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依法制定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
3、对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定期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4、加强组织安全、法制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学习,不断提高驾驶员的素质。
5、建立从业人员、车辆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