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服务指引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全文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全文《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全文《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共29条,分别对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资格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取消资格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国务院2003年12月13日批准,公安部、外交部第74号令2004年8月15日发布)第一条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第三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第四条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
第五条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第六条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公安部、外交部第74号令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正文:----------------------------------------------------------------------------------------------------------------------------------------------------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国务院2003年12月13日批准,2004年8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第74号令发布)第一条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第三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第四条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
第五条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第六条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外国人申请夫妻团聚类永久居留须知
外国人申请夫妻团聚类永久居留须知一、申请条件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申请时及申请之日前,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二、需提交的材料1、4张2英寸正面免冠白色或淡蓝色背景彩色照片及电子版照片(刻录光盘提交)。
使用说明: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2、申请之日前连续5年使用过的护照及有效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在国外结婚的,《结婚证》须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提交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凭证,凭证及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出具时间均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
4、配偶的身份凭证复印件(中国籍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北京市户口本,或外国籍配偶的有效护照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5、经公证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凭证复印件。
非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所有的房产,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房产所有人同意申请人居住的声明书。
申请人租赁他人房产的,需提供经公证的自申请之日起租期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6、经公证的银行存款凭证复印件。
金额20万元人民币以上,冻结6个月以上;存款凭证为配偶所有的,其配偶应出具经公证的愿意为申请人提供生活保障的声明(公证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7、国外(申请之日前连续居留2年以上的所有国家或地区)无犯罪记录凭证复印件(凭证须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提交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凭证,凭证及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出具时间均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8、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医疗机构签发的体格检查凭证,证实申请人未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
(认证的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9、申请人曾具有中国国籍,需提供注销中国户籍的证明、曾取得外国定居资格凭证、入籍纸或证书、第一本外国护照及入籍时使用的中国护照复印件。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Foreigners'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第一条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Article 1 In order to standardize th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foreigners'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these Measures are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Control of Entry and Exit of Foreigners and the Detailed Rules for its implementation.第二条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Article 2 Foreigners'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hina refers to that the period of foreigners' residence in China is not limited.第三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Article 3 The Foreigner's Permanent Residence Card is a valid ID certificate for a foreigner who has obtained permanent residence status in China and may be used independently.第四条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
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业务指南
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业务指南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到中国工作、学习和生活。
为了更好地服务和管理在华的外国人群体,中国推出了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这一证件为外国人在中国的合法居留和生活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保障。
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相关业务指南。
一、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申请条件1、投资类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
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符合相关规定。
2、任职类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4、夫妻团聚类与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5、亲子团聚类未满 18 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6、亲属投靠类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 60 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二、申请所需材料1、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2、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3、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5、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根据申请类别不同,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投资证明、任职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三、申请流程1、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核。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报送国家移民管理局审批。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服务指引★夫妻团聚●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本条件所指年限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2、为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的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3、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4、婚后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5、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所需材料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一式两份):1、如实填写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夫妻团聚类);2、本人有效的外国护照复印件(须核对原件);3、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5、提交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5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6、本人书写的申请永久居留的申请书;除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提交中国籍配偶的广州市常住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或者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2、婚姻证明;3、经公证的银行存款证明;4、经公证的房屋租赁或产权证明;5、外籍华人还需提供:1)出国时使用的中国护照复印件;2)原户口注销证明;3)经我公证处翻译的所在国的入籍证明。
6、公安机关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
外国有关机构出具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经我公证处翻译。
★亲子团聚●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未满18周岁且未婚;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或者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3、根据我国国籍法审查确认具有外国国籍的。
●所需材料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一式两份):1、如实填写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亲子团聚类);2、本人有效的外国护照复印件(须核对原件);3、提交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5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4、本人申请永久居留的申请书。
除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提交中国籍父母的广州市常住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2、父母结婚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3、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4、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在中国国内建立收养关系的,由省级民政部门出具收养证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出具收养公证书;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员出具收养公证书;在台湾地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台湾地区公证人出具收养公证书。
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业务指南
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业务指南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在中国生活、工作甚至定居。
为了更好地管理外国人的居留情况,中国政府实行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制度。
持有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在中国享有与中国公民相当的权利,也承担相应的义务。
本指南旨在为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身份证提供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帮助外国人顺利办理永久居留身份证。
一、符合条件申请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需符合以下条件:1. 年满18周岁;2. 在中国合法连续居留5年以上;3. 有稳定的生活和经济来源;4. 所有人员是持有我国政府认可的有效签证种类;5. 除有法律规定外,没有犯罪记录;6. 有符合条件的申报表和所需材料。
二、申请流程1. 咨询外国人在准备办理永久居留身份证之前,最好先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的移民服务机构,了解申请条件和流程,避免因为不熟悉规定导致申请失败。
2. 准备材料准备好以下材料:1. 申请表;2. 本人有效护照和签证复印件;3.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 在华居留许可或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 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6. 有关在中国居住5年内的缴税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7. 其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材料。
3. 申请提交将准备好的材料交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递交材料之前最好先打电话预约,以免因为人员过多导致排队等待时间过长。
4. 审核公安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齐全无误后,安排面试。
5. 面试通过预约时间前往公安机关参加面试,面试过程中会对申请人的个人情况进行核实,并提问相关问题。
面试完毕后等待结果。
6. 结果通知如果申请成功,公安机关会通知申请人前往领取永久居留身份证;如果申请失败,公安机关会告知具体原因。
7. 领取永久居留身份证持有效证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永久居留身份证,领取时注意查验身份证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错误及时向工作人员反馈,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三、注意事项1. 注意材料准备申请永久居留身份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所需材料清单,确保材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有任何疑问可提前咨询相关部门。
北京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办理是什么流程
北京外国⼈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办理是什么流程
现在在我国的很多的地⽅,都可以看到外国⼈,这并不稀奇。
很多的外国⼈由于在中国待了很长的⼀段时间,所以想永远的呆在中国,但是这是需要办理外国⼈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的,很多的⼈近来在咨询北京外国⼈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办理是什么流程,下⾯跟着店铺⼀起来了解这个⽅⾯的知识吧。
⼀、北京外国⼈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办理是什么流程
1、受理
2、审核材料
3、审定
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公安部审批
4、告知
受理符合条件、材料完整的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将在三个⽉内报公安部审批。
⼆、北京外国⼈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办理的地点
1、北京市公安局出⼊境管理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街2号(⼩街桥东南⾓);
2、北京市公安局出⼊境管理局中关村外国⼈服务⼤厅: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北⾥甲22号院(当代商城东北侧);
3、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外国⼈出⼊境服务⼤厅: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304号楼;
4、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外国⼈出⼊境服务⼤厅:顺义区天柱东路甲三号;
5、北京市公安局⽯景⼭分局外国⼈出⼊境服务厅:⽯景⼭区古城南⾥甲三号;
6、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外国⼈出⼊境服务厅:通州区⽟带河西街67号院1-2。
以上就是今天店铺⼩编帮助⼤家整理的这个⽅⾯的知识,办理外国⼈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在出⼊境管理⼤厅就可以完成,⾸次申请这个证件需要1500元,如果⼤家在这个⽅⾯还有其他的不明⽩的地⽅,可以咨询店铺的专业律师,他们会帮助⼤家解决问题的。
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知
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知一、来庆的外国人应当向大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
二、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一)本人有效护照、簦证原件和复印件;(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与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有关的证明材料;(四)须提供大庆的住宿登记证明;三、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由本人提出。
但下列情况除外:(一)申请L签证:探亲者可以由其在华亲属代办;团体旅游者可以由接待旅行社代办;看病者可以亲属或者接待单位代办;(二)申请F签证:可以由接待单位代办;(三)申请居留许可:可以工作单位或者院校代办。
但首次申请居留许可,必须由本人申请并提供健康证明;四、办证时限:自理之日期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外国人申请签证、居留许可,必须按照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六、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所提供的复印材料用A4纸。
旅游签证申请须知对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其它私人事务入境的外国人应当申请L签证。
一、外人申请L签证,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护照及L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提供大庆的住宿登记证明。
4、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所提供的复印材料用A4纸;(一)旅游者1、申请个人签证,提供接待单位公函,无接待单位的,提供能够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现钞、旅行支票、汇票单据、现金卡,每天按100美元计算),可获得有效期1个月以内的零次、一次签证,最多可以申请两次。
2、申请团体签证,原则上不予受理。
对有不可抗力的原因,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
可以获得与实际情况相应有效期限的零次团体签证,只能一次。
3、申请团体签证分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
分离人员可以获得有效期一个月以内的零次签证。
4、申请团体签证补发提供接待单位公函和本次入境的团体签证复印件。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指南
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2、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3、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5、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6、《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办理时限:6个月
办理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办理收费:申请1500元,永久居留证300元,补发、换发30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发600元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4]1267号
办理流程:市级公安机关受理,省公安厅审核,公安部审批
(2)任职人员类
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4年)
②《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工商局开具董事证明4年证明》
3、营业执照04-08年、批准证书08年
③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年检证明”是指有关主管部门对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或有关事业单位颁发的登记证明进行的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个人完税证明”指申请条件中规定期限内申请人缴纳全部税款的凭证);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
④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
外国人想在北京永久居住怎么申请
外国人想在北京永久居住怎么申请核心提示:外国人想在北京永久居住怎么申请?在华投资的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申请人投资数额最多的投资地公安机关授理;在华任职的,由申请人长期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外国人想在北京永久居住怎么申请?办理机构:在华投资的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申请人投资数额最多的投资地公安机关授理;在华任职的,由申请人长期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居住地与工作地不在同一地区的,由任职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受理;上述人员的子女或配偶,由有关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长期居留地公安机关受理。
办理地点:北京市各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及电话。
咨询电话: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理时限: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受理、审核在北京市工作、居住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的申请。
公安部为审批机关。
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以内批准或不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决定。
一、外国人在北京投资申请个人投资50万美元以上(一)申请条件: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中,个人直接投资或已连续三年投资合计50万美元(实际缴付注册资本金)以上,并在北京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投资者一栏注明申请人姓名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二)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通过工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年检合格的《外汇登记证》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为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证明复印件。
有效时间段应为申请人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
6.个人完税证明复印件。
纳税时间应为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
7.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证明及认证的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8.经公证的国内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外国人如何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
外国人如何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被视为中国“绿卡”制度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自2004年8月已正式发布施行。
现将各类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刊载如下,供读者参考。
夫妻团聚类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夫妻团聚者※(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一、每名申请人一份申请表。
本人或者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住地的市公安局申请。
二、申请人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三、4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白底)。
四、经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健康证明书必须是在申请前6个月内进行身体检查并按照规定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
五、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境外的主要生活地(连续居留2年以上)以及在我国国内均没有犯罪行为的记录。
六、夫妻团聚者有关证明材料:1、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2、婚姻证明;3、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生活保障证明指按照受理机关所在地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为标准,有相当于10年以上存款数额的可支配财产或受理申请后5年内较稳定的每月不低于该标准的个人收入来源证明。
既可以是申请人一方的财产或收入,也可以是共同财产或收入)。
4、经公证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
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夫妻团聚人员申请时应仍存在婚姻关系。
申请之前申请人在华合法短期停留或留学、任职等居留的时间可计入本条规定的居留期限。
特殊贡献类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特殊贡献人员(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中国特别需要的※)一、每名申请人一份申请表。
本人或者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市公安局申请。
外籍人士申请中国永久居留权的条件解析
外籍人士申请中国永久居留权的条件解析随着中国的崛起和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选择在中国生活和工作。
然而,对于外籍人士来说,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并不容易。
本文将对外籍人士申请中国永久居留权的条件进行解析。
首先,外籍人士申请中国永久居留权的条件之一是在中国连续合法居留满5年。
这意味着外籍人士需要在中国持有有效的居留许可,并且在居留期间没有违法行为。
在这个过程中,外籍人士需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包括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其次,外籍人士申请中国永久居留权的条件还包括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住所。
这是为了确保外籍人士在中国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生活保障。
外籍人士需要提供相关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证明他们在中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合适的住所。
此外,外籍人士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行为和品德。
这是对外籍人士的道德和行为要求,以确保他们能够适应中国的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
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且在中国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另外,外籍人士的申请还需要通过相关的体检。
这是为了确保外籍人士在健康状况上符合中国的要求。
外籍人士需要进行全面的体检,并提供相关的体检证明。
最后,外籍人士申请中国永久居留权的条件还包括其他因素,如对中国的贡献和专业技能。
中国鼓励外籍人士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做出贡献,并对具备相关专业技能的外籍人士给予优先考虑。
外籍人士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工作合同、学历证书、专业技能认证等,以增加申请的成功率。
总之,外籍人士申请中国永久居留权的条件是多方面的,需要满足法律、经济、行为和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了解这些条件,外籍人士可以更好地准备申请材料,并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中国对外籍人士的永久居留权的开放程度在不断提高,相信在未来,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将能够在中国找到自己的家园。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第三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第四条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
第五条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第六条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第七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服务指引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服务指引申请条件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本条件所指年限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基本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如实填写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提交本人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原件复印件;、提交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未满周岁的未婚子女免交);、提交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未满周岁的未婚子女免交);、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相片张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本人申请永久居留的申请书。
外国有关机构出具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夫妻团聚人员(一)申请条件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二)申请材料提交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婚姻证明、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及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
亲子团聚人员(一)申请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具有中国常住户籍或者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未满周岁且未婚;、根据我国国籍法审查确认具有外国国籍的。
(二)申请材料提交中国籍父母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结婚证、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
在中国国内建立收养关系的,由省级民政部门出具收养证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出具收养公证书;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员出具收养公证书;在台湾地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台湾地区公证人出具收养公证书。
亲属投靠人员(一)申请条件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外国人。
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
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是指外国公民向某个国家的移民机构或签证办事处提出申请,表明自己具备符合该国家相关法规的条件,期望获得永久居留权的申请过程。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外国定居并获得永久居留权。
本文旨在介绍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的一般流程以及一些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申请永久居留的外国人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和标准。
不同国家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申请条件:1. 合法居留:申请人应该证明自己在该国家的合法居留身份,如持有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
2. 居住期限:一些国家对外国人的居住期限设有限制,申请人需要在该国连续居住一定的时间,如5年或10年。
3. 经济实力: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并能够自行承担生活费用和医疗保健费用。
4. 语言能力:一些国家对外国人的语言能力有要求,申请人可能需要通过语言考试或提供语言证书。
5. 无犯罪记录:申请人应该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自己没有犯有严重罪行或涉及恐怖活动。
二、申请流程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文件和证明材料,如护照、照片、申请表格、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工作证明、银行对账单等。
有些国家可能还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或学历证书。
2. 递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资料提交给目标国家的移民机构或签证办事处。
递交申请的方式可能包括在线提交、邮寄或亲自前往办理。
3. 审理和面试:移民机构或签证办事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理和核实。
部分国家可能要求申请人参加面试,以进一步了解其情况和动机。
4. 决定和通知:一旦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将收到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的批复函件。
如果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可能有权上诉或重新申请。
三、注意事项1. 了解法规:在进行永久居留申请之前,申请人应该详细了解目标国家的移民法规和政策,确保自己符合条件,并遵守相关要求。
2. 准备充分:准备申请材料时,申请人应遵循移民部门给出的要求,确保提供准确齐全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以避免延误申请进程。
未成年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证须知
未成年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证须知第一篇:未成年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证须知未成年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证须知来源:公安部时间:2008年05月13日一、申请条件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二、受理、审批机关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三、申请手续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五)中国籍父母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
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四、办理时限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办理户口须知1、新生儿落户怎么办理?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和有关计生部门的手续、结婚证、户口簿到新生儿父母常住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出生婴儿可否随父落户?可以,自1998年7月1日起出生婴儿采取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
2、市区内城市居民移居办理户口迁移程序?(1)持户口簿、住房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2)带户口迁移证、户口簿、住房证,满十六周岁的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结婚立户的同时需持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怎么补发?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本人需在迁出地派出所填写《大庆市区(县)申报丢失户口证件补发审批表》,迁出地派出所出具迁出证明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由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由市公安局审批后到迁出地派出所补发迁移手续。
北京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办理有什么规定
北京外国⼈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办理有什么规定我国的绿卡资格获得是⾮常困难的,⼀般来讲对于我国有重⼤突出贡献的外国⼈可以申请办理,那么在北京地区申请的时候有哪些法律规定?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店铺⼩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内容作为参考。
⼀、北京外国⼈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办理有什么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出境⼊境管理法》第四⼗七条:“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经本⼈申请和公安部批准,取得永久居留资格。
”⼆、北京外国⼈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办理的依据1、受理外国⼈永久居留申请收费标准为每⼈1500元2、核发《外国⼈永久居留⾝份证》时收取外国⼈永久居留证件费300元3、对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份证》的外国⼈因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补发,每证收取费⽤300元四、丢失或者损坏补领《外国⼈永久居留⾝份证》每证600元三、北京外国⼈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办理地点北京市公安局出⼊境管理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街2号(⼩街桥东南⾓);北京市公安局出⼊境管理局中关村外国⼈服务⼤厅: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北⾥甲22号院(当代商城东北侧);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外国⼈出⼊境服务⼤厅: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304号楼;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外国⼈出⼊境服务⼤厅:顺义区天柱东路甲三号;北京市公安局⽯景⼭分局外国⼈出⼊境服务厅:⽯景⼭区古城南⾥甲三号;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外国⼈出⼊境服务厅:通州区⽟带河西街67号院1-2。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北京地区要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的,需要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申请绿卡的要求很多,⽽且即使提供了所有材料,满⾜所有的要求,也需要等待⼀年左右的时间才可以办理完成,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服务指引申请条件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本条件所指年限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基本申请材料(一式两份)1、提交如实填写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2、提交本人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原件复印件;3、提交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免交);4、提交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免交);5、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相片5张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6、本人申请永久居留的申请书。
外国有关机构出具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夫妻团聚人员(一)申请条件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二)申请材料提交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婚姻证明、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及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
亲子团聚人员(一)申请条件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具有中国常住户籍或者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2、未满18周岁且未婚;3、根据我国国籍法审查确认具有外国国籍的。
(二)申请材料提交中国籍父母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结婚证、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
在中国国内建立收养关系的,由省级民政部门出具收养证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出具收养公证书;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员出具收养公证书;在台湾地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台湾地区公证人出具收养公证书。
亲属投靠人员(一)申请条件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外国人。
(二)申请材料提交被投靠的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在国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
任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一)申请条件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及其配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此条件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2)重点高等学校(“211工程”学校以及第一批录取高校);(3)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4)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二)申请材料1、提交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2、《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原件复印件;3、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连续三年的联合年检证明;4、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上述各类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申请时,除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和签证外,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如:属于配偶的,还需提交婚姻证明;属于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还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
在中国国内建立收养关系的,由省级民政部门出具收养证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出具收养公证书;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员出具收养公证书;在台湾地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台湾地区公证人出具收养公证书。
特殊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一)申请条件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及其配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二)申请材料1、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2、上述各类人员的配偶申请时,还需提交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以及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3、上述各类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申请时,除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和签证外,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如:属于配偶的,还需提交婚姻证明;属于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还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
在中国国内建立收养关系的,由省级民政部门出具收养证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出具收养公证书;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员出具收养公证书;在台湾地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台湾地区公证人出具收养公证书。
投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一)申请条件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及其配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此条件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2)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3)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4)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二)申请材料1、提交个人完税证明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登记证明、验资报告及连续三年的联合年检证明;2、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由省级以上(含省级)部门出具];上述各类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申请时,除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和签证外,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如:属于配偶的,还需提交婚姻证明;属于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还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
在中国国内建立收养关系的,由省级民政部门出具收养证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出具收养公证书;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员出具收养公证书;在台湾地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台湾地区公证人出具收养公证书。
受理机关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
申请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办理时限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字签证,入境后30日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出入境、居留管理1、《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2、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三个月。
确因实际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国累计居留满三个月的,需经长期居留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但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一年。
证件有效期《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或者十年。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五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十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证件换发或补发1、《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损坏或者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向其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公安机关经审核对没有丧失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规定情形的,一个月以内换发或者补发证件。
2、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应当在证件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内容变更的,应当在情况变更后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损坏或遗失的,应当及时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3、申请换发或补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需填写《外国人换发或补发永久居留证件申请表》并提交本人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原则上由原受理机关受理,对长期居留地确已发生变化的,也可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永久居留资格的丧失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部可以取消其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同时收缴其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者宣布作废:1、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2、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3、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4、未经批准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三个月或者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一年的。
其他说明“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收费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以及签发、换发、补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详见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