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十二五”

环境保护规划

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武陵源分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

目录

武陵源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送审稿)

“十二五”期间是我区建设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阶段,科学制定“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对保护武陵源生态环境、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确保旅游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生态武陵源、和谐武陵源,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十一五期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和遗产保护的有关要求,运用新思路、新方法,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和环境监管,环境质量得到稳步改善,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创新机制,环保战略地位得到巩固和提高。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环境保护工作当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强化保护意识,完善保护措施,落实保护责任。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从2006年开始,在全区全面推

行工作考核机制,把环境保护纳入了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环保实绩考核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环保四项制度得到了认真落实,十一五期间,我区已连续5年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了环境保护工作;区委、区政府先后多次研究环保工作,区人大、区政协多次组织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统一监管、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新机制已在我区建立,环保战略地位得到巩固和提高。

二、加大投入,城市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增强。不断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000余万元建设了索溪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1.5万吨/日,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已全面启动,相继完成了立项、选址、征地、补偿等前期工作,项目报批等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当中;城区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全面完成,两个中转站已正式投入使用;城区三星以上的宾馆酒店按照环保要求对其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完善和改造,出水水质基本达到城市污水管网接纳标准;餐饮油烟治理正在有序推进,在较大规模的酒店中,安装油烟净化装臵的达到60%左右。

三、齐抓共管,生态区建设成效卓著。从2005年开始,

生态区创建工作正式启动。我区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先后完成了生态区建设规划的编制、评审等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十一五期末,全区42个村居、5个处乡镇中,已有31个村、3个乡镇、2所学校、5家宾馆完成了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绿色学校、绿色宾馆的创建任务,并通过市生态创建委员会的检查验收,分别获得了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绿色学校、绿色宾馆荣誉称号。在31个市级生态村、3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中,有15个村、3个乡镇通过了省级验收,获得省级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基本完成,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上报国家环保部审核。

四、强化责任,污染减排工作全面完成。根据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要求,到十一五末,我区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吨,化学需氧量控制在吨。为污染减排各项工作,我区强化了污染减排责任,将污染减排工作纳入区双文明目标及党政主要负责人环保实绩考核内容,每年实行严格考核。结合区情,在强抓了管理减排的同时,实施了索溪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一批减排项目建设。截止2009年,我区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71吨,化学需氧量为378吨,与2005年相比,分别削减25.41%、47.16%,提前一年完成了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

五、防治并举,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十一五期间,我区严格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和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持续开展了“禁煤”、“禁磷”、“禁放”(烟花爆竹)、餐饮油烟治理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投资建设了索溪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垃圾中转站及农村垃圾治理等一批污染治理项目,区域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

(一)、大气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到2009年底,城区优良天数达到349天,景区空气质量全年保持在优良以上。影响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仍为可吸入颗粒物(MP10)和二氧化氮(NO2),主要污染源来自于建筑施工施工扬及尘机动车尾气等。

(二)、水环境质量整体得到改善。

从龙尾溪、水绕四门、吴家峪口、黄龙洞(索溪)四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来看,龙尾溪、水绕四门水质达到国家I 类水质标准,吴家峪、黄龙洞两个断面水质分别为Ⅱ类水质。饮用水源水质总体良好,索溪水库为Ⅱ类水质,董家峪水库为I类水质,均符合国家饮用水源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各功能区要求。

综合城区100个监测点的监测结果,一类区即居民区、文教卫区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1分贝,二类区即混合区环

境噪声值为58.0分贝,四类区即交通干线区环境噪声平均值为66.3分贝。混合区和交通干线环境噪声未彻底改善,主要原因是城市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等声源增多,高分贝声源延续时间过长所致。

六、注重基础,环保监管能力有所提升。

机构建设得到重视。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区生态创建办公室(副科级常设机构),区环境监察大队长实行职务高配(副科)。监察执法条件逐步改善,配备了执法车辆、摄像机、照相机、水质快速分析仪、笔记本电脑等设备;局属各二级机构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得到普及,基本实现了自动化办公。监管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建设了袁家界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和城区酸雨监测站。环保信息化建设取得进展,实现了空气质量日报,建立了环保网络平台,开通了12369环保投诉热线。

我区环保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下,《十一五环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得到了实现,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是: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参与意识不是很强;工作开展不平衡,农村环境保护还是一个薄弱环节;景区拆迁不够彻底,隐蔽安臵点及景区其它经营单位的污染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治理,污染隐患比较突出,景区生态环境面临的压力较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尚属

空白,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需要。

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我区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的,以实现旅游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武陵源、和谐武陵源、平安武陵源为基本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和区域,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狠抓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把我区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提供必要的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任务与项目实施要相对应,要统筹兼顾,重点项目要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需要,分轻重缓急,科学制定。突出重点区域的重点工程,通过实施项目来带动环境保护的整体推进,实现经济快速增长条件下环境质量与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水平的目标。

(二)实事求是,留有余地的原则。充分考虑张家界市情和我区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技术的支撑能力,从环

保工作基础和现实条件出发,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规划指标要有可操作性,便于统计和考核;规划任务和目标要切合实际,能够付诸实施并经过努力后能够实现的。

(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认真解决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解决过来在发展中的环境欠账问题,多还旧账,不欠新账,增加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环境支撑能力,促进旅游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统筹、协调的原则。规划要与“十一五”环保规划相衔接,与本区的“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统筹考虑。要协调各方行动,体现全局一盘棋的思想,突出重点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办大事,力争在几个特定领域取得实效。

(五)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继续坚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和污染防治设施环保验收制度,落实环保对污染企业的全程监管;全面加快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实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对农业面源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有效的控制,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的人居环境。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突出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用发展和改革的思路解决

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社会经济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并力求达到稳中有升;生态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在十二五中期完成生态区建设任务;农村环境保护有所发展,村镇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二)具体指标

1、环境质量指标:

a.水环境: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98%,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b.大气环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50/年天以上,景区达到365天/年。

c.声环境: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dB,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噪声排放基本满足各功能区要求。

2、污染控制指标:

a.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0%。

b.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

c.农村规模化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治理个数占养殖总数的百分百达到75%。

d.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

3.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控制在国家、省、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4.能力建设指标:

a.建设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1个,与景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形成一个自动监测网络。

b.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四级标准建设水平;监测能力有较大提高,70%以上监测人员获得初、中级职称,力争取得监测质量、计量认证。

c.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安装索溪峪、锣鼓塔污水处理厂在线自动监控设施2套。

第三章主要任务

一、城市环境保护

(一)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严格按照《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安全监管,禁止在索溪水库、董家峪水库、卸甲峪水库等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设立排污口、倾倒垃圾及其它废弃物;对景区现有的污水排放口要实行最严格的规范化整治,确保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坚决取缔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水产养殖、水上游览等对水质产生影响的活动。建立环保、水利、卫生、供水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和安全预警机制,水利、水电部门在枯水期要保障上游水库的基本下泄流量,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自来水的卫生监督,供水部门要加强供水管理,环保部门要加强水源监测和污染源监管,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二)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进一步完善锣鼓塔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扩大城市污水管网覆盖面;全面落实雨污分流举措,确保污水进水浓度合乎设计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按要求落实好工艺调试、管网维护等工作,严厉打击擅停污水处理设施、违法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三)推广普及清洁能源。继续巩固燃煤锅炉取缔成果,落实好“禁煤”工作,在全区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中实施能源设施改造、升级,推广使用油、电、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出台并落实排污企业使用清洁能源的鼓励政策,新建的宾馆、酒店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新能源设计,推广太阳能,鼓励使用地热能。实施一批清洁能源项目,抓好武陵源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推动城镇居民使用清洁能源。

(四)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强化措施,加大在用车辆的尾气排放管理,实行严格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定期检测制度,凡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必须进行限期整改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否则,不得上路行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把新车上户关,凡未列入国家尾气达标车型的车辆不得上户,从源头上堵住污染源。实施城区交通网络建设,城区交通继续实行以公交、出租为主体

的网络格局,坚决取缔非法运营面的、摩托车;加大对景区交通营运车辆的监管力度,实行定期检测制度,确保景区环保客车达到欧Ⅳ排放标准。

(五)加大生活垃圾的治理力度。继续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定点处理制度,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在做好现有垃圾填埋场防渗、防臭及杀菌消毒处理的同时,逐步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废物综合利用。在城市规划允许的的前提下,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尽早建成并投入使用。

(六)安全处臵医疗废物。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管,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及时督促废物产生单位将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定时运至市危险废物处臵中心进行专门处臵。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乡村医院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臵中转站。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医疗等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或随地丢弃行为。

(七)防治噪声污染。启动车辆“禁鸣”工作,居民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城区禁鸣区域内,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鸣笛。严格社会生活噪声管理,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各娱乐休闲行业排放高分贝噪声以及商店、超市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

二、农村环境保护

(一)实施农村垃圾综合治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生态环保、操作简单”的原则,加大投入,完善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实行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理、定点处理,确保集镇、村庄垃圾收集率达到95%以上,垃圾治理率达到95%以上,乡镇农村人口集居地及周边主要河流、交通沿线基本消除垃圾污染,实现村(居)容乡(镇)貌整洁卫生,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同时建立和健全垃圾治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好“三员”即保洁员、清运员、监督员待遇。

(二)着力实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乡镇集镇、农户集中区域的水污染调研,掌握农村环境现状。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启动建设中湖乡、天子山镇、协合乡集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在农村居民人口聚集的地方,推行三级化粪池污水处理模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有效治理,使农村污水治理面达到70%以上。

(三)强抓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结合我区农村实际,拟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合理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并设立保护标示、标牌。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监管执法,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畜禽养殖、建设对饮用水源水质有影响的项目,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四)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积极推广秸秆等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利用率;规划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工程,变废为宝,对农村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利用。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建立和发展生态农业,到2015年,力争建成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1—2个。采取综合措施,科学使用农药、化肥,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建立符合当地实情与耕作习惯的生态农业模式。

三、生态环境保护

(一)加强旅游资源保护。认真执行《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严格控制建设与保护无关的设施,实施核心景区拆迁后续工程,维护景区自然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开展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研究,探索自然资源有效保护,合理开发、持续利用的新路子。

(二)实施自然生态建设。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推进原则,以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为重点,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落脚点,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整治,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兼顾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平衡,防治水污染;加大生态效益林建设力度,促进森林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严格管理,禁止开矿采石、

毁林开荒、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自然生态的行为发生。

(三)大力推进生态区建设。严格按照《武陵源生态区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市、省、国家级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绿色宾馆、绿色学校、环境友好企业的创建工作;积极发展生态经济,走循环经济发展道路;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整治,积极宣传推广生态文化,努力建设生态城市(城镇)、农村、景区,建设一流的人居环境。到2012年,力争率先建成国家级生态区。

四、环境监督管理

(一)严格控制新污染。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遗产保护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在核心景区、城市、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地和已无环境容量的区域,禁止新建有污染的项目。所有新建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切实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二)加快污染治理步伐。根据武陵源区实际,继续以禁煤、禁磷、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治理为工作重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城市污水管网覆盖面,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强化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三)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着力控制污染物排放

总量的增加速度,实现经济发展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400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7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吨。

(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循环经济路子,办好循环经济试点;在宾馆酒店中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一次性用品,逐步转变企业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最终实现低排放、低消耗、高效率的目标。

五、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一)加强辐射源安全知识的宣传。向社会公众宣传辐射污染防治的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和辐射源应用单位的辐射安全意识。

(二)建立和完善核与辐射监管队伍。按工作要求,配齐核与辐射监管人员,并不断加强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逐步建立起一支业务素质高、能力强、能胜任辐射监管工作的监管队伍。

(三)实现放射源动态管理。建立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涉源单位要按照放射源要求建立必要的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制度,落实必要的防盗、防火、防射线泄露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立资料档案和管理台帐,确保放射源处于受控状态。

六、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一)加强环境监控网络建设。建立完善污染源、大气、水质自动监测等在线监控网络,对重点污染源实行在线监控,实现与省、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联网和数据传输工作,建成污染源实时监控系统;加强对景区自动空气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城区内建设2-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

(二)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形成与国家、省、区联通的环境信息网络,实现环境信息的统一采集、加工、发布与信息共享。提高环境管理和应急响应能力,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向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信息。

(三)加强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应急队伍及其装备设施的建设,提高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水平,组织应急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处臵演习,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臵能力。

(四)加强环境法制能力建设。建立环境保护法律监督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完善层级监督程序,实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制度和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落实国家关于环境宣教能力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宣教机构建设,配备宣传教

育设备,建立畅通有效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体系。完善环境保护公众的参与机制,建立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在各级党校、行政管理学院开设环保法制和生态教育课堂,在中小学校开设环境课内教育,组织社区群众、环保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义务活动。

第四章重点项目与投资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规划实施。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对所辖区环境质量的责任,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指标纳入乡镇政府和部门政绩考核内容,逐级签订保护目标责任状,确保投入到位、责任到位。

(二)严格环境监督管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保障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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