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
浅谈国内电解铝烟气净化系统的主要问题及改进
2023年 5月上 世界有色金属7冶金冶炼M etallurgical smelting浅谈国内电解铝烟气净化系统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夏云镇,谢清申,王海涛(邹平县汇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 邹平 256200)摘 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国内电解铝烟气干法净化系统以及脱硫系统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部分改进建议。
关键词:铝电解烟气;净化中图分类号:TF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65(2023)09-0007-3Discussion on the main problems and improvements of domestic electrolyticaluminum flue gas purification systemXIA Yun-zhen, XIE Qing-shen, WANG Hai-tao(Zouping County Huishe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Zouping 256200,China)Abstract: This article mainly introduc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and main problems of domestic electrolytic aluminum flue gas dry purification systems and desulfurization systems, and proposes some improvement suggestions.Keywords: aluminum electrolysis flue gas; purify收稿日期:2023-03作者简介:夏云镇,男,生于1981年,山东滨州人,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轻金属冶炼。
电解铝生产中需要加入冰晶石、氟化盐等含氟物质,生产中会产生大量的含有氟化物的烟气。
工业和信息化部铝行业规范条件
附件:铝行业规范条件为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抑制铝冶炼产能无序扩张,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依据《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铝工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和《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制订铝行业规范条件。
一、企业布局、规模和外部条件(一)企业布局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和再生铝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铝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根据资源、能源、环境条件,合理布局建设铝冶炼企业。
现有生产要素缺乏竞争力地区的电解铝企业要逐步转移退出,在规划引导和总量控制下,有序向竞争力强的地区转移,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防止盲目投资加剧产能过剩矛盾。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军事设施等重点保护地区,城镇中心区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区域附近建设氧化铝、电解铝及再生铝企业,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二)生产规模及主要外部条件铝土矿:开采铝土矿资源,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浪费资源。
氧化铝:氧化铝项目建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同时落实铝土矿(包括高铝粉煤灰)资源、水资源和交通运输等外部建设条件。
氧化铝项目建设规模必须在80万吨/年及以上,利用国内铝土矿的氧化铝项目,配套建设的铝土矿矿山比例应达到85%以上,资源保障年限应在30年以上;利用进口铝土矿的氧化铝项目,必须有长期可靠的境外铝土矿资源作为原料保障,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取得5年以上铝土矿长期合同的原料必须达到总需求的60%以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1.15•【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施行日期】2018.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提高污染排放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执行地区执行地区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行政区域。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
二、执行行业与时间(一)新建项目。
1.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自2018年3月1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对于目前国家排放标准中未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待相应排放标准制修订或修改后,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相应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或标准修改单发布时间同步。
3.地方有更严格排放控制要求的,按地方要求执行。
(二)现有企业。
1.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执行要求如下: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现有企业以及在用锅炉,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炼焦化学工业现有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
新发布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解读
新发布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解读新修订发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和6项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单设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就如何理解、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设置特别排放限值的背景是什么?重点地区主要是一些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在这些地区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因此与一般地区相比,重点地区(尤其是位于重点地区的重污染行业)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优先,采用目前最可行、最高效的污染控制技术,达到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水平,即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007年太湖爆发水华事件后,国务院要求在重点流域实施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为此2008年以来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均设置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010年,针对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空气污染问题,国务院提出在重点地区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为此2011年以来环境保护部在新发布的重点行业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增设了特别排放限值。
2、国家对重点地区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哪些要求?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首次提出“制定并实施重点区域内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印发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2012〕130号)规定:“新建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先进的污染治理设施,火电、钢铁烧结机等项目应同步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新建水泥生产线必须采取低氮燃烧工艺,安装袋式除尘器及烟气脱硝装置,新建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设施,采用低氮燃烧或脱硝技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重点控制区内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与工业锅炉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火电项目实施时间与规划发布时间同步,其他行业实施时间与排放标准发布时间同步。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铝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铝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铝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铝和铝材压延加工企业或生产系统,也不适用于附属于铝工业企业的非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489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37186 气体分析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差分吸收光谱分析法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4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重量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 6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HJ 84 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9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20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479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82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4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HJ 488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93 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502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HJ 503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36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46 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7 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65 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6 水质氨氮的测定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7 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68 水质总氮的测定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 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1 水质总磷的测定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 700 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76 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23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流动注射-分光光度法HJ 824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825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828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863.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铝冶炼HJ 955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956 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 98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HJ 111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DB41/ 1066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环保部新公布的标准清单
代替HJBZ 8-1999
8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木质门和钢质门(HJ 459-2009)
2009-2-4
2009-5-1
2009-11-13
2010-2-1
环境保护部
48
清洁生产标准铅电解业(HJ 513—2009)
2009-11-13
2010-2-1
环境保护部
49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皮革和合成革(HJ 507-2009)
2008-10-30
2010-1-1
环境保护部
5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采暖散热器(HJ 508-2009)
2010-2-1
2010-5-1
环境保护部
28
清洁生产标准制革工业(羊革)(HJ 560-2010)
2010-2-1
2010-5-1
环境保护部
2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 2.4-2009))
2009-12-23
2010-4-1
环境保护部
代替HJ/T 2.4-1995
30
废水类别代码(HJ 520-2009)
2009-12-30
2010-4-1
环境保护部
31
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HJ 521-2009)
2009-12-30
2010-4-1
环境保护部
32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试行)(HJ 522-2009)
2009-12-30
2010-4-1
环境保护部
33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 523-2009)
2010-2-3
2010-4-1
环境保护部
40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09)
铝行业规范条件
附件:铝行业规范条件为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抑制铝冶炼产能无序扩张,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依据《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铝工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和《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制订铝行业规范条件。
一、企业布局、规模和外部条件(一)企业布局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和再生铝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铝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根据资源、能源、环境条件,合理布局建设铝冶炼企业。
现有生产要素缺乏竞争力地区的电解铝企业要逐步转移退出,在规划引导和总量控制下,有序向竞争力强的地区转移,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防止盲目投资加剧产能过剩矛盾。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军事设施等重点保护地区,城镇中心区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区域附近建设氧化铝、电解铝及再生铝企业,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二)生产规模及主要外部条件铝土矿:开采铝土矿资源,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浪费资源。
氧化铝:氧化铝项目建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同时落实铝土矿(包括高铝粉煤灰)资源、水资源和交通运输等外部建设条件。
氧化铝项目建设规模必须在80万吨/年及以上,利用国内铝土矿的氧化铝项目,配套建设的铝土矿矿山比例应达到85%以上,资源保障年限应在30年以上;利用进口铝土矿的氧化铝项目,必须有长期可靠的境外铝土矿资源作为原料保障,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取得5年以上铝土矿长期合同的原料必须达到总需求的60%以上。
《铝行业规范条件》解读
《铝行业规范条件》解读一、修定并颁布《规范条件》背景是什么?有何重要意义?为落实《铝工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适应近年来铝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应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金融、行业协会、设计研究单位和广大生产企业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开展行业规范管理的呼声和诉求,我部在广泛听取行业协会、地方工业主管部门、重点企业、设计研究单位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安全监督总局等部门,对《铝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以下简称《准入条件》)进行了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铝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
我国是世界铝生产大国,氧化铝和电解铝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
但在快速发展中也存在资源保障程度低、电解铝和再生铝产能过剩、氧化铝和电解铝大多数企业未经国家核准、产业竞争力不强等突出问题,2012年铝冶炼行业实现利润仅9.3亿元,2013年1到5月,亏损3.5亿元,众多企业亏损严重。
2012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把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品种产能过剩矛盾作为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要通过严格执行准入标准,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因此,亟需对《铝行业准入条件(2007)》进行修订,提高准入标准,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对行业发展进行引导和规范。
近年来我国铝行业在技术进步、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自主开发的异型阴极槽等铝电解节电技术居世界领先,500千安大型预焙槽等已经得到应用,低温低电压铝电解节能技术取得了突破,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已基本实现产业化。
根据国家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的要求,铝土矿山已经下放地方核准。
总之,国内铝行业在产业政策、产业规模、工艺技术和装备、资源和能源消耗、环保等指标方面,与2007年相比均发生了巨大变化。
因此,为适应铝工业发展的实际,引导铝行业技术进步,修订原《准入条件》是非常必要的。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等6项污染
附件3《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等6项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编制组二O一三年八月—11—目 录1项目背景 (13)1.1 任务来源 (13)1.2 工作过程 (14)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制订的必要性 (15)2.1 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中的环保要求 (15)2.2 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 (17)3有色金属行业国际先进的污染控制水平 (18)3.1 行业主要生产工艺 (18)3.2 行业产生的污染物 (18)3.3 国际先进控制技术水平 (21)3.4 国内外排放标准控制水平 (22)4特别排放限值制订原则及限值确定依据 (23)4.1 特别排放限值制订原则 (23)4.2 特别排放限值确定依据 (24)5监测分析方法 (27)—12—《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等6项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等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在我国已发布的特别排放限值中主要是水和大气污染物的特别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是指为防治区域性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强度、更加严格地控制排污行为而制定并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该限值的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领先程度。
2010年环境保护部发布《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8-2010)4项有色金属工业排放标准,2011年又发布了《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和《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2-2011)。
环保部发布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环保部发布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新标准作者:来源:《环境》2014年第01期近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 3)及其配套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2013)等3项标准,以及《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6项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单,增设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据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1985年首次发布,1996年、2004年分别进行了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扩大了适用范围,在原有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水泥制造、水泥制品生产的基础上增加了散装水泥中转站;调整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适用于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新标准重点提高了PM、NOx排放控制要求。
根据除尘、脱硝技术进步情况,新标准规定的PM排放限值由现行标准的50mg/m3(水泥窑等热力设备)和30mg/m3(水泥磨等通风设备)收严至30mg/m3和20mg/m3:新标准规定的NOx排放限值由现行标准的800 mg/m3收严至400mg/m3,促进水泥企业采用工艺控制(如低氮燃烧器、分解炉分级燃烧、燃料替代等)和末端治理(目前较为成熟可行的是SNCR技术)相结合的措施,有效控制NOx排放。
新标准还增加了氮(NH3)和汞(Hg)控制指标,强化了臭味扰民和重金属污染的防治要求。
综合考虑现有企业脱硝和除尘设施改造情况,以及国家调整过剩产能、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要求,新建企业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现有企业则执行原标准至2015年7月1日过渡期结束。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同时强调,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除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外,还应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
铝电解烟气脱硫工艺简述及效益分析
2023年 6月上 世界有色金属7冶金冶炼M etallurgical smelting铝电解烟气脱硫工艺简述及效益分析谢清申,王海涛,夏云镇(邹平县汇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 邹平 256200)摘 要:本文简述了铝电解烟气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及其技术特点。
结合某脱硫改造工程实例,对脱硫系统的投资费用和特定入口SO2浓度和排放浓度工况下的脱硫系统运行成本进行估算和分析,指出节电是降低脱硫系统运行成本的关键。
本工程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企业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
关键词:铝电解烟气;脱硫系统;石灰石-石膏法;费用估算;效益分析中图分类号:X7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65(2023)11-0007-3Brief Introduction and Benefit Analysis of Aluminum Electrolysis Flue Gas Desulfurization ProcessXIE Qing-shen, WANG Hai-tao, XIA Yun-zhen(Zouping County Huishe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Zouping 256200,China)Abstract: This article briefly describes the limestone gypsum desulfurization process and its 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for aluminum electrolysis flue gas. Based on an example of a desulfurization renovation project, the investment cost of the desulfurization system and the operating cost of the desulfurization system under specific inlet SO2 concentration and emission concentration conditions are estimated and analyzed. It is pointed out that energy-saving is the key to reducing the operating cost of the desulfurization system. This project has good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benefits, and is a specific measure for the enterprise to deeply implement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Keywords: aluminum electrolysis flue gas; Desulfurization system; Limestone gypsum method; Cost estimation; Benefit analysis收稿日期:2023-03作者简介:谢清申,男,生于1983年,山东泰安人,专科,工程师,研究方向:轻金属冶炼。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比对
6~9
30 20
5
650
1600
DB37/3416.4-2018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第5部分:海河流域》二级标准
水域和未划定水环境功能区划 的水域以及GB 3097—1997中三
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10
5
45 6.5~9.5 64
150 100
600
—
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C级标准
下水道末端无无污水处理设施 时,应根据污水的最终去向符 合国家或地方现行标准,且符
合C级规定
150 — 70 30
— ——
6~9
—— —
—
2000
DL/T997-2006《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 硫废水排放标准》
其中全盐量为厂区外排指标, 其他为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出口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50 5 20 2
重点保护区域:小清河干流大
DB37/3416.3-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 堤之内的全部区域以及小清河
3 0.5 15 6~9 30 10 3 650 1600 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重点保护 干流大堤沿汇水支流向外延5km
排入GB 3838—2002中Ⅲ类水域
3 0.5 15
6~9
30 10
3
650
1600
DB37/3416.4-2018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一级标准
(划定的保护区除外)以及GB 3097—1997中二类海域的污
水,执行一级标准
排入GB 3838—2002中IV、V类
3 0.5 15
— — — — — 物排放限值
湖南省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表(征求意见稿)
11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3-2015
水污染物:总铜、总锌、总锰、总钼、总锡、总锑、总砷、总汞、总镉、总铅、六价铬、总银、总铬、总镍。
大气污染物:铬酸雾、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 镍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
化工
1、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本公告下发之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项目,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益阳和常德六市行政区域
化工
1、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污染物特别项目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本公告下发之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项目,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7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2-2011)修改单
GB 26452-2011
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79号
化工
1、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本公告下发之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项目,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益阳和常德六市行政区域
化工
1、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娄底市冷水江市、新化县,衡阳市常宁市、祁东县、衡南县,郴州市临武县、桂阳县、宜章县、嘉禾县、苏仙区、永兴县,永州市零陵区、江华县,岳阳市临湘市、平江县,邵阳市邵东县、新邵县、隆回县,益阳市桃江县、安化县,长沙市浏阳市,株洲市攸县,湘潭市湘潭县,怀化市沅陵县,湘西州花垣县,张家界市慈利县,常德市石门县等27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的县(市、区)。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
100 100 100 100 100
氟化物 3.0 3.0
-
沥青烟
பைடு நூலகம்
污染物 排放监 控位置
车间或
-
生产设
施排气
筒 20
30
-
30
20
-
-
表 2 氮氧化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序号 1 2
方法标准名称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方法标准编号 HJ/T 42 HJ/T 43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 级人民政府规定。
表 1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单位:mg/m3
生产系统及设备
矿山
氧化 铝厂
电解 铝厂
铝用 炭素 厂
破碎、筛分、转运 熟料烧成窑
氢氧化铝焙烧炉、石灰炉 原料加工、运输 氧化铝贮运 其他 电解槽烟气净化
氧化铝、氟化盐贮运 电解质破碎 其他 阳极焙烧炉 阴极焙烧炉
石油焦煅烧炉(窑) 沥青熔化 生阳极制造
阳极组装及残极破碎 其他
颗粒物 10 10 10
10
10
10
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限值
二氧化硫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编制说明
附件7《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修改背景2018年,生态环境部组织相关单位对《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与2010年排放量对比,2017年砖瓦工业烟尘和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减排率均高达90%以上,氮氧化物(NO x)排放量也有显著下降;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减排率在60%以上,充分说明GB29620—2013的制订和实施对促进砖瓦工业污染治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标准执行中也存在烟气基准含氧量规定与生产实际差距较大,造成企业达标困难从而影响了污染治理积极性,以及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缺失等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1.1现行标准烟气基准含氧量规定不符合生产实际目前,我国砖瓦工业的焙烧工艺基本为内燃烧工艺,焙烧过程需要大量的空气提供氧气来焙烧制品,从而产生大量的过剩空气;且在干燥处理时为使干燥温度、湿度达到工艺要求,也会掺入大量空气以控制干燥室温度、湿度,从而使烟气含氧量大幅度增加。
根据典型企业监测及现场调研走访,我国砖瓦工业正常生产时烟气含氧量一般在17%~19%之间,不同的操作条件和生产工艺有一些波动。
标准中规定的基准过量空气系数1.7,折合为烟气基准含氧量为8.6%,与砖瓦工业生产工艺实际情况差距非常大,造成实测大气污染物浓度一般要乘以4倍,才能与排放限值比较,这就要求实测排放浓度要非常低,否则很容易超标。
与砖瓦生产工艺相近的陶瓷行业,原来执行的《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也存在同样问题,2014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陶瓷标准修改单,将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烟气基准含氧量调整到了18%。
1.2因基准含氧量折算问题造成标准严格,企业虽经治理仍达标困难在重点地区砖瓦企业分布广泛,一些砖瓦企业采取了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湿式氧化/臭氧/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脱硝等措施,但由于工艺环节烟气含氧量控制不下来(有些超过19%),造成实测排放浓度按基准含氧量折算后不达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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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焦煅烧炉(窑) 沥青熔化 生阳极制造
阳极组装及残极破碎 其他
颗粒物 10 10 10
10
10
10
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限值
二氧化硫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氮氧化物 (以 NO2
计) -
100 100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大气 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 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 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 别排放限值。新增加的氮氧化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 2 所列的方法标准。
100 100 100 100 100
氟化物 3.0 3.0位置
车间或
-
生产设
施排气
筒 20
30
-
30
20
-
-
表 2 氮氧化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序号 1 2
方法标准名称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方法标准编号 HJ/T 42 HJ/T 43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 级人民政府规定。
表 1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单位:mg/m3
生产系统及设备
矿山
氧化 铝厂
电解 铝厂
铝用 炭素 厂
破碎、筛分、转运 熟料烧成窑
氢氧化铝焙烧炉、石灰炉 原料加工、运输 氧化铝贮运 其他 电解槽烟气净化
附件一: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修改单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国务院批复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 二五”规划》的相关要求,我部决定修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 B 25465-2010),在标准中增加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