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度社会化用人使用周转池事业编制考核办法 - 宣城市人民医院
卫生院聘用人员考核办法
XXX卫生院聘用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实行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聘用制工作人员的考核坚持定期考核,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职工参与和组织确认相统一的原则。
内容第三条,实行聘用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半年考核一般在每半年的年中进行.年度考核在每年末或翌年初进行.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
第四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测评(总分为100):(一)业务考核占50%(50分),(二)平时出勤占10%(10分),(三)领导小组综合评价占20%(20分),(四)民主测评占20%(20分)。
考核工作按照院内制定的《卫生院聘用人员综合考核评价评分表》(附后)进行。
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如下:(一)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含廉政要求)和职业道德两方面的表现; (二)能,主要考核岗位业务水平及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三)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四)绩,主要考核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情况,包括完成工作的质量、效率和取得成果的水平。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半年考核只作记载不确定等次.程序第七条,考核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考核细则并经院委会,职工代表会审议通过;(二)被考核人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在此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三)被考核人的主管领导在参考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四)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五)本院负责人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考核意见,经全面综合平衡后,确定被考核人的最终考核等次,(六)公示考核结果并存档。
对象第九条,参加考核的对象为卫生院正式聘用人员。
(一)因病、事假或落聘累计超过半年级以上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二)本院负责人不参与考核,由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
芜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芜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建立与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相适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条考核的范围包括本市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列入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结合,主要包括品德、能力、知识、业绩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品德:主要考核职业道德的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敬业的表现.能力:主要考核适应本岗位的工作能力及创新能力。
知识:主要考核应掌握的与本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增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业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五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考核标准是:优秀: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突出,能够全面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岗位工作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合格: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较好,能够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岗位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基本合格: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一般,部分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存在不足。
不合格: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差,不能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工作要求,不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第六条优秀人数比例一般掌握在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优秀等次要在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中产生。
护工考核标准(2018版)
5
各项要求不达标一次-2
14.随时保持床单位、床头桌物品清洁整齐
5
有污渍、血渍, 不及时更换一次-2
15.保持患者正确卧位
5
卧位不正确-2
16、按时翻身, 保持皮肤清洁完整(难免除外)
5
未及时翻身-2, 发生压疮-10
17、能预防患者发生意外跌倒、坠床
5
未采取全面措施-2, 发生跌倒、坠床-10
4.不参与、干扰医护人员的治疗护理方案
5
言语或行动干扰治疗护理方案的执行一次-5
5.及时客观向医护人员汇报患者生活护理情况
5
如发现隐瞒、不如实汇报, 或不掌握一次-5
6、工作期间不干私活, 不参与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
干私活-5
7、爱护公共财物, 不损坏、不私拿公共物品
5
蓄意损害公共财物-5
8、掌握生活护理的基本操-5
9、热情服务, 尊重患者, 不与患者(家属)发生争吵, 服务态度好
5
投诉-5, 纠纷-10
10、护工之间团结友爱, 互相帮助
5
吵架、纠纷-5
11.消毒隔离符合要求
5
措施不符合要求一次-2
12、保护患者隐私, 不泄露、不议论患者病情及隐私
5
因泄露隐私发生投诉-5, 纠纷-10
18、外出陪检期间可以提供照顾
5
未提供照顾-2, 不予陪同-5
19、不在病房存放多余的个人物品
5
因个人物品影响病房规格化-5
20、不私自接收看护其他的住院患者
5
私自接收-10
总分
注:每月25日前上交护理部
__________病区护工考核标准(2018版)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27•【字号】宣发[2009]7号•【施行日期】2009.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发[2009]7号)市直有关单位,宣州区委、区人民政府:现将《宣城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9年2月27日宣城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服务单位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营造优质、文明、高效的服务环境,经研究决定,今明两年对市本级(含宣州区)公共服务单位工作进行民主考评。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宣城的奋斗目标,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公共服务单位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效率不够高、服务质量不够优等突出问题,推进公共服务单位行风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组织考核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坚持边考评边整改,以考评促整改,考评整改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整改问题、强化服务贯穿于民主考评工作的全过程。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成立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工作领导组(简称市公共服务单位考评领导组),负责民主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公共服务单位考评办),负责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纠风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
办公室组成人员从领导组成员单位抽调。
四、考评类别和具体单位本次列入考评的公共服务单位分为八类,计108个单位(详见附表)。
五、考评内容1、服务内容公开情况;2、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3、服务质量情况;4、服务效率情况;5、依法诚信经营情况;6、投诉办理情况;7、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4•【字号】宣政办[2008]47号•【施行日期】200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宣政办〔2008〕47号)市直有关单位:《宣城市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考核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宣城市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考核办法为扎实推进三十二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根据安徽省民生工程工作考核文件和市民生工程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对象及范围为市直民生工程项目牵头部门,组织实施省、市政府确定的三十二项民生工程工作情况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条考核内容以市政府与市直成员单位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所确定的目标和有关要求为依据。
第三条考核工作由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市民生办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分部门进行,实行百分制综合考核,其中:工作开展情况30分,政策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70分。
(一)工作开展情况(30分,以查阅资料为主)1.建立健全民生工程组织领导机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民生工程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6分);2.完成市民生办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6分);3.对县(市、区)定期开展民生工程督查检查(6分);4.每月按时编报统计报表、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6分);5.多形式开展民生工程政策宣传(3分);6.规范基础工作,建立信息库和档案资料等(3分)。
(二)政策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70分)按照对县(市、区)考核相关内容进行,按具体实施的项目考核。
第五条考核安排在2009年1月份进行,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核查资料、实地查看、随访群众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市直牵头部门所负责的项目,在省对市单项考核中进入前五名的,市考核总分另加5分;第6-8名,分别加3分、2分、1分;在省对市单项考核中处于后五名的,取消评先资格。
2018年度社会化用人使用周转池事业编制岗位表
Z1806
特需岗医生
16
Z184
附件1
2018年度社会化用人使用周转池事业编制岗位表
岗位代码 专业 计划数 条件
Z1801
医师
111
Z1802
药师
17
Z1803
检验师
16
医师、药师、检验验师等须具有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 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 硕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技 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或初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 有硕士学位。护理人员须具有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 硕士学位。
Z1804
技师
1
Z1805
护理
129
医疗工作岗位特殊、医院工作急 需,且工作条件相对艰苦、长期 难以聘用人员的儿科、急诊科、 感染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 (护理仅为助产士)等医疗卫生 专业技术岗位所需要人员,须同 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本科 及以上学历,在特殊科室工作达 到一定年限,使用编制数应控制 在周转池编制总量的5%以内。
2018年护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2018年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建议稿)为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向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拟定如下量化绩效考核方案的奖罚机制。
1.护士绩效奖金=岗位绩效奖金(占30%)+职称奖金(占20%)+护理质量考评奖金(占50%)一、考核办法1.岗位绩效奖金考核指标(1)学历:中专0.7;大专1.0;本科1.1。
职称奖金考核指标(2)未取得护士证0.5护士1.0护师1.1;主管护师1.2;副主任护师1.3;护士长1.2。
(3)工作年限:1-5年0.3;6-10年0.5;11-15年0.8;15年以上1.0。
质控护士加0.2院感护士加0.2安全管理护士加0.2仪器设备及急救车管理加0.2安全用药管理加0.2年限以签合同和取得资格证时间满整年为计算单位。
如果质控护士及院感护士、安全管理护士、仪器设备及急救车管理未认真履职,则扣0.2。
3. 护理质量考评指标(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护理质量考评得分:总分98分及以上:×120%总分95-97.9分:×110%总分92-94.9分:×100%总分80-91.9分:×90分数%总分80分以下:×70%二、统计方法各护士的岗位绩效考核及护理质量考核由护士长统计,当事人签名确认。
三、计算方法个人岗位绩效奖金:岗位分值=护士奖金总数×所占比例÷护士岗位总系数个人职称奖金:职称分值=护士奖金总数×所占比例÷护士职称总系数个人护理质量考评奖金:护理质量考评分值=护士奖金总数×所占比例÷护士护理质量考核总系数护士个人奖金=个人岗位绩效奖金+个人职称奖金+个人护理质量考评奖金备注:.护士每月上班不足20天的(特指因产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扣除全勤奖后,再按实际上班天数进行计算绩效奖金。
全勤奖)÷当月天数×实-(平均奖=即:护士个人奖金.际上班天数平均奖=护士奖金总数÷上班人数全勤奖=平均奖×20%附件:2018年护理人员护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姓名总得分考核日期护士签名扣分得考核内考核标项加分1护士交接班时,交接漏项0.分,危重病人应头交接病人未交分2提问护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等一项不熟练0.分3.因准备或收集标本不准确,导致漏诊、误诊的每次工作积极认真,细分4.辅助检查、检查因准备或收集标本不准确不时,每次2分5.因为责任心不强在电脑收费中出现多收少收漏收的,每次分,必要时承担相应的费用检查本班工作职责落实情况,未完成,每项内1完成岗位责任制,完成分工作效定的夜班分,中班分,值班2主动顶班:白班分爱岗敬业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违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次执行职业操作5品德遵纪守法,遵守医德规范,2分。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宣城市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意见》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宣城市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3.14•【字号】宣政办〔2005〕17号•【施行日期】2005.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宣城市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意见》的通知宣政办〔2005〕17号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宣城市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意见》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二00五年三月十四日宣城市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意见为落实《宣城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人员分流的基本原则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安置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保持稳定的原则,采取单位内部消化为主、行业和系统内调剂为辅、个人自谋职业相结合等办法,探索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妥善安置未聘分流人员,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二、人员分流的主要途径(一)正常退休。
严格执行国家退休政策,凡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办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以外,均应按照到龄即退的原则办理退休手续。
(二)离岗待退。
工作年限满30年的;或者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未聘人员,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可在单位内部离岗待退。
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
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只发给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职务工资、职务补贴和物价性补贴,工龄连续计算。
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工资标准时,相应调整工资。
(三)病退。
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因伤、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员,持有县以上医疗(或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鉴定证明,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单位公示并经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医院复查无异议后,可以办理病退。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23•【字号】宣政办秘〔2015〕236号•【施行日期】2015.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宣城市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9月23日宣城市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为构建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益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安徽省关于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卫医〔2015〕12号)精神,结合宣城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以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为核心,以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为基础,以医保、价格政策调整为杠杆,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3+3”(抓实三项举措、健全三项机制)分级诊疗模式,构建以协同服务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体系。
——2015年,分步实施分级诊疗病种,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股骨颈骨折、腰椎间盘突出症等6种常见病种的分级诊疗;组织构建医联体;引导城市医院资源下沉;建立县域外转诊和备案制度,县域内就诊率力争提高到90%左右。
——2016年,扩大分级诊疗病种数量;医联体协同服务进一步加强;城市医院资源下沉机制初步建立,医保支付制度和价格体系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有序开展。
——2017年,医疗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做好20-30种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分级诊疗,基本形成以医疗、医保、价格为手段的综合保障机制,基层首诊普遍开展,大医院人满为患现象有效缓解,合理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基本形成分级诊疗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临床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任期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某市人民医院临床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任期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为健全医院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组织和各级干部的工作业绩,强化岗位责任制,提高医院综合竞争力,根据《某市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管理模式的实施办法》精神,经医院研究决定,特制订临床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任期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干部个人绩效与科室整体业绩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达到持续改进工作质量和提高效率效能的目的,医院成立考核小组,组织成员如下:组长:张国荣副组长:韩正良董国祥金和风楼正龙郭航远阎晓勤组员:黄骏徐文英邵剑峰杨海生陈文光施晓红陈君英王勋英陈士敏李乐波考核小组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科室绩效考核管理工作;2、对医疗科室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等原因发生的重大事件作出处理决定;3、接受申诉和复议;4、完善医疗科室绩效考核标准体系;5、研究考核中其它未尽事宜。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实行千分制考核。
科主任任期考核的内容,包括医疗业务、学术技术成果和人才培养,权重按6:2:2设置,其中医疗业务考核得分率须达到60%,即360分;护士长任期考核的内容,包括护理管理、质量控制、教学等方面(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四、考核方式及程序㈠考核方式月考核、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
㈡考核程序1、相关职能处室根据绩效考核内容,负责做好相应的考核工作。
在平时督查和考核中发现被考核科室或个人违反考核标准的现象后,应及时通知被考核科室负责人。
2、严重违纪违规及涉及标准外的违章行为,由院长指定综合办等相关职能处室组成调查小组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报告后,提请考核小组决定。
3、被考核者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提出申诉,考核小组复议后再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科室负责人。
4、督查处室负责人每月按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
每年度对临床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任期绩效总体情况进行考核并予反馈。
五、考核结果的认定与处理㈠考核结果的认定1、临床科室科主任考核结果的认定⑴年度考核<600分或医疗业务考核<360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1.06•【字号】•【施行日期】2019.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6日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8〕51号)精神,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现就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目的,加快建立导向明确、分类科学、规范有序、公正透明、竞争择优,具有宣城特色的人才评价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强化政治引领。
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评价工作的领导,将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宣城发展大局中来。
坚持以用为本,服务振兴发展。
紧紧围绕宣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求,树立以用为本的导向,发挥人才评价正向激励作用,促进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坚持科学公正,营造良好环境。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增强人才评价科学性、客观性、权威性。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用人自主。
保障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逐步实现“谁用人、谁评价”“干什么、评什么”“用什么、评什么”。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06•【字号】宣办发〔2007〕30号•【施行日期】2007.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宣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宣办发〔2007〕30号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宣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9月6日宣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切实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六号)和《宣城市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选调(选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编制和职位限额内选调(选聘)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除有政策明文规定和涉密等特殊岗位可直接选调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本市基层一线和县(市、区)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科级以下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要采取公开选调(选聘)方式进行。
三、对象和条件(一)对象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对象为:基层一线和县(市、区)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相同身份的工作人员。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对象为:基层一线和县(市、区)及乡镇同类性质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二)条件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2、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殊急需专业人才年龄适当放宽),身体健康;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本科学历者,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5、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6、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9.10•【字号】宣发〔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卫生与健康工作,扎实推进健康宣城建设,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意见》(皖发〔2017〕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方针,以建设健康环境、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转变卫生与健康发展方式,优化健康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健康宣城建设,全面提升人民健康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体系,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高,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岁以上,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指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到2030年,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基本实现健康公平目标,主要健康指标位于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一)突出绿色发展,夯实卫生与健康环境基础。
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和绿色协调发展理念,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健康安全保障措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加大健康环境治理力度。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建立环境与健康同步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实行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双考核”制度,执行水污染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度,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统筹改水改厕、垃圾处理。
医院关于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内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的实施办法
XXXX医院关于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内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的实施办法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度,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根据工作需要,医院自20XX年起接收了部分人事代理制人员。
根据医院与人事代理制人员签订的合同书内容,对人事代理制人员进行聘期内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
考核目的:为了正确评价人事代理制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人事代理制人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并为人事代理制人员的续聘提供依据。
为了使医院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结合医院实际,对我院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内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核组织,医院成立行政管理专业和卫生技术专业两个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成员由分管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科主任和护士长组成,设组长一名,具体负责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考核工作的实施。
主持述职、民主评议和整体考核工作,根据考核工作要求,形成被考核者的考核等次,提出聘任意见,汇总汇报考核工作情况及结果。
考核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日常事务由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
二、考核范围根据合同书内容规定,以及医院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聘期内人员年度考核以及所有聘期期满的人事代理制人员。
三、考核内容对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期满考核主要根据医院对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进行。
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人事代理制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和社会道德及职业道德状况;能,主要考核与本人所承担的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水平、管理工作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水平提高及知识更新情况等;勤,主要考核人事代理制人员的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以及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绩,主要考核人事代理制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31•【字号】宣政〔2015〕9号•【施行日期】2015.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201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3月31日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依据《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基本思路(一)坚持公益方向,落实政府责任。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强化各级政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
(二)坚持整体联动,统筹协调推进。
实行三医联动、内外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坚持重点突破,创新体制机制。
围绕医改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引入市场机制,重点在公立医院改革、医保管理体制、分级诊疗制度、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等方面试点先行,探索创新,激发活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科学合理,以药补医全面取消,医药价格全面理顺,合理用药用材机制较为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中西医协调发展,多元办医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药品、耗材、设备回归合理价值;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管办分开的医保运行机制探索取得突破,科学有效的医保支付制度基本建立,相互衔接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健全。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宛陵聚才行动”若干政策》的通知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宛陵聚才行动”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26•【字号】•【施行日期】2018.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宛陵聚才行动”若干政策》的通知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现将《宣城市“宛陵聚才行动”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26日宣城市“宛陵聚才行动”若干政策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兴市战略,聚力打造人才高地,经研究决定实施“宛陵聚才行动”,力争5年吸引5万大学生和高技能人才在宣城就业创业。
现制定如下政策。
一、鼓励人才来宣城落户。
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已就业的,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未就业的,可通过先落户后就业的办法办理落户手续。
有自有产权宅房的,在常住地直接登记为家庭户;租赁房屋的,可在居住地的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也可凭同意挂户和说明亲属关系的承诺书等材料将户口挂靠在亲戚户上。
上述人员落户后,准予其配偶、子女、父母在就业地户口随迁。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二、加大安居保障力度。
加快人才公寓建设,采取政府新建、购买、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转换以及商品房配建、支持用人单位筹建等方式,每年筹集1000套以上的人才公寓。
对新落户的(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45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和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生(技工院校技师班毕业生),在宣创业就业且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最长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3年;不能入住人才公寓的,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500元的租房补贴。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宣政办秘〔2016〕271号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宣政办秘〔2016〕2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宣城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25日宣城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6〕6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市区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年度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负责组织,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过程,强化责任落实。
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对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考核内容落实安全责任。
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推进依法治理。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地方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完善体制机制。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落实监管执法经费、装备,创新监管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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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社会化用人使用周转池事业编制
考核办法
为做好我院2018年度社会化用人择优纳入周转池事业编制相关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组长:章云霞
成员:施圣晖、许圣云、陈思仙、徐昔云、林浩袁泽君、夏章彬
二、考核原则
公开公正,注重实绩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依据《2018年度宣城市人民医院社会化用人使用周转池事业编制实施方案》,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核的在职职工。
四、考核成绩与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分为院级和科级考核两个方面,各占50%权重,具体内容如下。
(一)院级考核
考核内容为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安全技术、护理质量安全技术、贯彻医改精神、完成继续教育、完成指令性任务等情况。
(二)科级考核
考核内容为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劳动纪律等方面。
(三)考核成绩审定
考核结果根据各个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用,设定70分为合格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成绩相同情况,院级考核分高的排名在前。
五、考核办法和步骤
(一)院级考核
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医务、医患、护理、质控、监察等部门,围绕2017年度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各科室按照各自管理内容进行测评,具体内容及权重见《社会化用人使用周转池事业编制考核表(院级)》。
(二)科级考核
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全科人员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价,采用《社会化用人使用周转池事业编制考核表(科级)》进行评分,实测评人数应超过应测评总人数的1/2,计算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汇总后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名后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六、其他事宜
(一)考核结果由考核领导组报送至编制周转池领导组研究确认使用周转池事业编制的具体人员名单。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