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聘用办法(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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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进贤县文化馆岗位聘用办法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办发[2009]14号)、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洪人社字〔2010〕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岗位聘用办法。
一、岗位聘用遵循的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通过考核过渡的形式,根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按规定程序公开岗位设置,由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经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岗位聘用,由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一)确保平稳过渡。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使本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进入相应的岗位;
(二)开展岗位内部等级的竞聘上岗工作,坚持择优聘用;
二、聘用范围
根据文件规定,此次聘用范围为本单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三、聘用权限
(一)管理、专技和工勤各等级岗位的聘用,经进贤县文广局审核,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单位聘用;
(二)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的聘用,严格按照干部人事
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周期
根据要求,一般三年为一个周期,起聘时间为受聘人员正式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时间。
五、评聘办法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办发[2009]14号)、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洪人社字〔2010〕113号)文件精神,本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人员按照现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的岗位,只在同系列岗位中进行岗位的级别竞聘。
(一)严格执行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原则上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巳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
(二)实行老人老办法。首次聘用后,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在未调整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前,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新聘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三)坚持择优聘用原则。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在相同等级档次的多名人员同时竞聘同一岗位时,将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任职年限长、工龄长者优先;条件相同者以学历最高者优先(学历顺序排列:国家统招学历、成人自考学历、函授学历、网络教育学历);上述条件相同者,以上年度考核等次排列优先。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