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基础知识点详解共37页
信托基础知识
信托基础知识关于信托、信托公司以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基础知识。
第一部分:关于信托1. 什么是信托?答: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2. 信托设立必须满足什么条件?答:①、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②、设立信托,必须要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信托财产只能是实际所有的财产,将来可能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包含债务的财产也不能作为信托财产。
③、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设立。
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④、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应当进行补办,不进行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3. 什么是信托财产?答:受托人承诺信托后,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财产为信托财产。
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处分等取得的财产也属于信托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4. 信托当事人由那些人组成?答:信托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5. 谁可以成为信托的委托人?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均可成为信托的委托人。
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6、作为委托人,您有哪些主要权利?答:作为委托人,您的主要权利表现为:(1)您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2)您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3)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您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您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
信托的基础知识讲解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 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 遗嘱人未曾设立与之内容相 带书,注明年、月、日,并 遗嘱人可以设立新遗嘱的方 冲突的公证遗嘱,且该遗嘱 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 式撤销、变更原遗嘱 为遗嘱人最后设立的遗嘱 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 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 证
债务隔离功能
受益人取得的身故保险 具备良好的债务规避功 金不是遗产,不受追偿; 能,但恶意避债除外 人身损害赔偿不受追偿; 保单现金价值可被追偿; 可规避债权人的代位求 偿权,但恶意投保除外 可在保单现金价值内融 资 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保 密,受益人领取保险金 时无需告知其他人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高度保密,但很多离岸 国家已于中国签订税务 信息交换协议,保密效 果会打折扣。
家族信托的法律属性
• 根据受托人是否是营业性的受托机构,可以将信托分为营业信托 与民事信托。家族信托属于民事信托,其与营业信托的区别如下: • 1、家族信托多属于他益信托,营业信托多属于自益信托 • 2、家族信托的受托人范围比较广泛,营业信托受托人为信托机 构。 • 3、家族信托的发起人为委托人,营业信托的发起人多为信托机 构 • 4、家族信托的目的具有多样性,营业信托的目的为营利 • 5、家族信托的合同为量身定做,营业信托合同多具有格式条款。
家族信托的功能
1. 2. 3. 4. 5. 6. 7. 8. 9. 财富保护功能 债务阻断 刑事追索阻断 资产讯息保密 防范婚姻变动风险 财富传承功能 家族治理功能 税收筹划功能 社会慈善功能
保险金家族信托
• 保险金信托,又称人寿保险信托,是指以保险金或者人寿保险单 作为信托财产,由委托人(一般为投保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保险 信托合同,当发生保险理赔或满期保险金给付时,保险公司将保 险赔款或满期保险金较富裕受托人(即信托机构),由受托人依 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并于信托期间终止时 将信托资产及运作收益交付信托受益人。保险金家族信托时保险 和信托的有效结合,兼具保险的杠杆效应、财富保全功能与信托 的风险防护、事务处理和资产管理功能。
信托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信托1、信托是一种特殊的非银行财产管理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构成了中国的金融四大产业支柱;在中国与银行业一同受到“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同时又受到中国的“一法三规”的保护;2、一法三规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3、一法三规:约束了因信托公司的原因造成本次信托计划财产受到损失的将由信托公司固有财产进行赔偿;信托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3亿元以上、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保证信托计划的财产与信托公司的财产的独立性、意味着两个财产是隔离的;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的财产也是独立的;信托公司的各个项目也是独立的、不会因为这个信托计划财产亏损了去用另外一个信托计划财产补充的可能性发生;银监会要求的刚性兑付在这里就不多说了;2001年到目前为止,近14万亿的信托资产没有出现过一起本金及利息不兑付的。
二、什么是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是一个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但又与银行一样归国家银监会监管;运营的信托公司68家。
三、什么是信托产品由信托公司发行的一款固定期限和固定收益类的产品(或浮动收益类的产品PE阳光私募)。
四、信托的运作模式1、投资者(委托人)基于对信托公司(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的资金(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将投资者的资金给到需要(借钱)的企业或个人,然后按投资者的意愿取得固定或浮动的年化收益,基本年化收益在8%-12%左右(浮动收益的另计),期限多为12个月、24个月或36个月居多(50年也有);融资方提供足额的资产抵押或质押(不超过50%的抵押率);抵押物以土地及在建工程、房地产(现房)最为普遍、质押物以债权类或上市公司股权或未上市金融股权最为普遍。
另外每一款信托计划的风控增信还包含:连带责任担保、优先次级结构化设计、股权控制(项目监管)和资金监管;到期融资方归还信托本金及利息到信托公司指定银行帐号,信托公司将本金及利息打到投资者当初打款的银行帐号;2、信托起投金额100万元,但300万以下只有50个人的名额,300万元的自然人名额不受限制。
信托代理收付业务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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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11年上半年情况(qíngkuàng)
发起行
总行 北京 杭州 重庆 上海 太原 南京 济南 西安 天津 呼和浩特 总计
代理规模(万)
426,800 294,000 117,910 63,899 47,500 38,000 26,671 11,000 11,000
9,500 5,781 1,052,061
1、信托行业概况 2、我行信托业务概况 3、信托业务开展思路 4、代理收付管理办法介绍(2011版) 5、代理收付销售系统操作规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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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业务(yèwù) 模式
业务模式
分行模式 总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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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分行(fēn xínɡ)模式
定义
指主办行为分行,在一家分行辖内办理的代理收付业务 。分行模式项下的单项业务办理,原则上必须事先向总 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申请审批后办理。
有效的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很好的满足了对公客户的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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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托行业概况 2、我行信托业务概况 3、信托业务开展思路 4、代理收付管理办法介绍(2011版) 5、代理收付销售系统操作规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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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调整(tiáozhěng)资产结构
信托公司
代理(dàilǐ) 收付
63家
自营资产
信托公司的自营资产
1483亿元
信托资产 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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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亿元
1.1.1 信托公司(xìn tuō ɡōnɡ sī)
第一梯队:注册资本10亿以上,净利润4亿以上,信托财产400亿以上
• 北京:中信信托、中诚信托 • 上海:上海信托、中海信托、华宝信托 • 广东:平安信托、华润深国投 • 其他符合上述标准的信托公司
信托基础知识
信托基础知识一、内容概括本文档旨在提供信托领域的基础知识,内容涵盖信托的基本概念、原理、运作方式以及信托业务的应用场景等方面。
文章首先介绍了信托的定义,解释了信托是一种基于信任而进行的财产管理和转移方式。
阐述了信托的基本原理,包括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质、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文章详细描述了信托的运作方式,包括信托设立、管理、终止以及信托收益分配等环节。
还介绍了信托业务在财富管理、融资、投资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并解释了相关信托产品的特点和风险。
文章总结了信托在现代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了信托对于提高社会资金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通过本文档的学习,读者可以全面了解信托基础知识,为后续的信托业务操作和应用奠定基础。
1. 信托概述:介绍信托的定义、起源和发展历程。
信托作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财产管理制度,以其独特的财产转移与管理的灵活性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信托是基于信任而委托的法律行为,涉及到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的使用权和管理权托付给特定的受托人,以实现特定的目的或满足特定的需求。
其核心理念在于实现资产的有效管理和保值增值,满足个人或组织的长期利益需求。
信托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的各种遗产管理和家族财产传承实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信托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和社会经济活动形式。
现代信托制度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国际金融领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信托的成熟发展得益于经济环境的变革、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社会信任体系的建立。
信托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多个阶段和多种形式的演变。
从最初的家族信托和遗产管理,逐步扩展到商业信托、公益信托、资产证券化等多个领域。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信托业也不断开拓海外市场和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
尤其是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今天,信托制度已经成为资产管理行业的重要支柱之一,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丰富的投资和财富管理工具。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法规的完善,信托制度将继续发挥其独特的优势,为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史上最全的信托基础知识(信托公司必修教材)
史上最全的信托基础知识(信托公司必修教材)史上最全的信托基础知识(信托公司必修教材)如果你准备入职或已在职信托公司,如果你准备认购或已认购信托项目,请认真学习并收藏本文。
全文共7000字,是入职信托公司的必修教材!一、信托信托(Trust)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上述定义基本体现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责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连续性这几个基本法理和观念。
二、信托基本原理(一)信托主体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1.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
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2.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
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
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3.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
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
(二)信托客体信托客体主要是指信托财产。
1.信托财产的范围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受托人因管理、运用、处分该财产而取得的信托利益,也属于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的具体范围我国没有具体规定,但必须是委托人自有的、可转让的合法财产。
信托基础知识汇总
精品文档信托基础知识目录1.什么是信托 (1)2.信托起源 (1)3.什么是信托投资公司 (2)4.信托的优点 (2)5.信托对受益人利益有保障 (3)6.信托与其他财产管理制度的区别 (3)7.信托与委托的区别 (4)8.信托与监护的区别 (5)9.投资信托与信托投资 (6)10.什么是投资信托 (6)11.什么是资金信托....................................... 12.我国现行的资金信托包括:. (7)13.信托净值计算方法 (8)14.不动产资产信托......................................1015.不动产资产信托证券化的优点..........................1016.什么是房地产信托....................................1117.房地产投资信托简介..................................1218.房地产信托的作用....................................1319.房地产信托公司的收益................................131. 什么是信托目前,许多投资者可能对“信托”这两个字眼还比较陌生,对“信托投资公司” 在做什么、能做什么还不大了解。
实际上,信托作为法律上的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经与“银行、保险、证券”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产业;信托投资公司就是从事信托投资业务的公司。
根据200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上述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上的利益为标的的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除身份权、名誉权、姓名权以外的无形财产权。
信托基础知识介绍
[自读教材·填要点]
一、铁路,更多的铁路 1.地位 铁路是 交通建运设输的重点,便于国计民生,成为国民经济 发展的动脉。 2.出现 1881年,中国自建的第一条铁路——唐山 至开胥平各庄铁 路建成通车。 1888年,宫廷专用铁路落成。
3.发展 (1)原因: ①甲午战争以后列强激烈争夺在华铁路的 修。筑权 ②修路成为中国人 救的亡强图烈存愿望。 (2)成果:1909年 京建张成铁通路车;民国以后,各条商路修筑 权收归国有。 4.制约因素 政潮迭起,军阀混战,社会经济凋敝,铁路建设始终未入 正轨。
银 行 理 财产品
信托产品
发行主体
银行
信托公司
投资门槛
5 万/10 万/20 万/50 万不等
100 万或 300 万
产品期限
一般为 7 天-1 年
1 年/2 年/3 年或以上
预期收益
2%-5%左右
6%-18%左右
信托产品分类
贷款信托类
权益信托类
信托种类
融资租赁信托
不动产信托
历史ⅱ岳麓版第13课交通与通讯 的变化资料
[合作探究·提认知] 电视剧《闯关东》讲述了济南章丘朱家峪人朱开山一家, 从清末到九一八事变爆发闯关东的前尘往事。下图是朱开山 一家从山东辗转逃亡到东北途中可能用到的四种交通工具。
依据材料概括晚清中国交通方式的特点,并分析其成因。 提示:特点:新旧交通工具并存(或:传统的帆船、独轮车, 近代的小火轮、火车同时使用)。 原因:近代西方列强的侵略加剧了中国的贫困,阻碍社会发 展;西方工业文明的冲击与示范;中国民族工业的兴起与发展; 政府及各阶层人士的提倡与推动。
信托客体:主要是指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通过信托行为从委托人手中转移到受托者手里的财产。信托 财产既包括有形财产 ,如股票、债券、物品、土地、房屋和银行存款等: 又包括无形财产,如保险单,专利权商标、信誉等,甚至包括一些自然 权益(如人死前立下的遗嘱为受益人创造了一种自然权益)。
信托基础知识汇总
信托基础知识汇总1.什么是信托2.信托的分类3.信托的优缺点4.信托的应用领域1.什么是信托信托是指个人或组织将其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管理和运用,按照设立信托时约定的用途和受益人的利益进行管理和运用的行为。
信托是一种以信任为基础的财产管理方式,是一种法律关系。
2.信托的分类根据信托的设立方式,信托可以分为公益信托和民事信托。
公益信托是指为了公益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如慈善信托、教育信托等。
民事信托是指为了个人或组织的利益而设立的信托,如家族信托、企业信托等。
3.信托的优缺点信托的优点包括:可以实现财产的有效管理和保护,可以避免财产的侵占和浪费,可以实现财产的长期规划和传承。
信托的缺点包括:设立和管理成本较高,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和管理,信托的受益人权益受到限制。
4.信托的应用领域信托在各个领域都有应用,如个人财产规划、企业资产管理、慈善公益等。
在个人财产规划方面,信托可以用于财产的保护和传承;在企业资产管理方面,信托可以用于企业的股权管理和股权激励;在慈善公益方面,信托可以用于慈善事业的资金管理和使用。
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指委托人将其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管理和运用,以达到保障受益人利益的目的。
2.信托起源信托起源于英国,最早用于解决财产继承问题。
随着信托的逐渐完善和发展,其适用范围也不断扩大,成为了一种广泛运用的财产管理制度。
3.什么是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专门从事信托业务的公司,其主要业务是接受委托人的资产管理和运用,以实现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
4.信托的优点信托具有资产保全、资产传承、税务优惠等多种优点。
其通过受托人的专业管理,提高了资产的安全性和收益率,同时也能够有效地规避风险。
5.信托对受益人利益有保障信托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受益人的利益。
受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管理和运用,确保受益人的权益不受损失。
6.信托与其他财产管理制度的区别信托与其他财产管理制度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信托是一种法律关系,而非契约关系。
信托基础知识介绍课件
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 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 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 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 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权、 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31岁至40岁(安家期)。此一阶段,经济能力逐渐增强, 但随着子女的诞生,使得生活的负担增加,此时除以金钱 信托或信托存款等方式累积资金外,亦可考虑办理个人人 寿保险信托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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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基础知识
如何用信托来 达成人生目标
41岁至50岁(成熟期)。此阶段,收入继续增加,贷款 陆续偿还,小孩逐渐长大,比较有充裕的资金,故可考虑 将多余的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信托及特定金钱信托。此时如 有专利权或其它资产,也可考虑著作权、专利权的信托及 不动产、动产的信托或租赁权的信托。
资金运作机理不同。
风险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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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基础知识
如何用信托来 达成人生目标
20岁以前(求学期)。此阶段主要的生活资金供给来源 为父母亲,自己的经济能力较差,故可考虑以金钱信托、 信托存款等方式累积资金。
21岁至30岁(创业期)。此阶段主要为开始成家立业之 阶段,虽具有自己的经济能力,但因刚在起步阶段,收入 较低,此时仍宜以金钱信托或信托存款等方式累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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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基础知识
信托的功能
财产管理。
财产转移。财产所有人将财产交付信托,通过受托人的中 介设计,使第三人享受到与直接转移相同甚至更为优厚的好 处,体现信托的财产转移功能。
破产隔离。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使信托财产免于为委托 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所追索,从而具有破产隔离的功能。
信托从业知识点总结
信托从业知识点总结一、信托基础知识1. 信托的概念和特点(1)信托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将一定的财产交给受托人管理或处分,以实现特定的目的或使受益人获得利益的一种法律关系。
(2)信托的特点:包括受益人、信托财产、信托协议和受托人等要素。
受益人是指享有信托财产收益的个人或团体,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人员。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按照信托目的设置的财产,信托协议是确认信托关系的文件。
2. 信托的分类根据信托财产的来源和信托目的的不同,信托可以分为按照设立目的不同,可以分为公益信托和私人信托;按照信托财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公益信托、企业资产信托、家族信托和个人信托等。
3. 信托业务的法律法规信托业务受《信托法》《民法总则》《证券法》《公司法》等多个法律法规,其中《信托法》是对信托业务最为重要的立法。
二、信托业务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1. 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是指开展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是信托业务的专业管理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托管和管理信托财产、挂名受益人名义持有信托财产、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2. 信托委托方/委托人委托方是指将财产交于受托人处理的一方,给予受托人信托的授权和任务。
委托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和合法性。
3. 信托受益人信托受益人是指享有信托财产收益权的个人或团体,受益人在信托设立时被确定,受益人享有依法获得收益的权利。
4. 信托管理人信托管理人是指开展信托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作和投资。
5. 信托监管机构信托监管机构是指对信托业务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对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和信托市场进行监管和管理。
三、信托产品1. 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是指信托公司或信托管理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根据特定的信托目的和信托财产情况,制定的具体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包括信托计划的设立、执行和终止等环节。
2. 信托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范围包括信托财产的配置、投资标的和投资行为等,主要包括股票、债券、银行存款、基金、房地产等。
信托基础知识
内部业务资料,仅供交流参考
高端业务小组
2011-11
二、信托的分类
1、按信托关系建立的法律基础不同可以划分为:自由信托、法定信托和强制信托。
自由信托:又叫任意信托,指信托当事人依照信托法规,按自己的意愿自由协商而设立的,即这 种信托的成立完全以各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为依据,不受外力干预。又因其意思表示订定在 文件上,亦称为“明示信托”。 包括两种:契约信托和遗嘱信托 法定信托:由司法机关依其权力指派确定信托关系人而建立的信托关系。包括: 鉴定信托:信托关系的形成无明确的信托文件为依据,而由司法机关从现实情况推定当事人之间 的信托关系的效力而建立的信托; 强制信托:不考虑信托关系人的意愿,由司法机关依据公平正义的观念,按照法律政策强制性建 立的信托
3.信托客体:
信托客体主要是指信托财产。 ① 信托财产的范围: 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受托人因管理、运用、处分该财产而取得的信托利益, 也属于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的具体范围我国没有具体规定,但必须是委托人自有的、可转让的合法财产。 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须依法经有关主管院批准后,可 作为信托财产。 ② 信托财产的特殊性: 信托财产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独立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建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 建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依法被解散,依法被撤消,或被宣告破产时,当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时, 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清算财产;当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 遗产或清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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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业务小组
2011-11
(二)信托的基本原理
1.信托行为:
信托行为是指以设立信托为目的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 ① 信托约定(主要指信托合同及其附件)是信托行为的依据。即信托关系的成立必经有相关的信托 关系文件作保证。信托行为的发生必须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进行约定。 ② 信托行为的体现形式主要有三种:即书面合同、个人遗嘱、法院的裁决书。 ③ 信托目的是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信托目的由委托人提出并在信托契约中写明, 受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提出的信托目的去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 ④ 信托的运作: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提出信托行为,要求受托人代为管理或处理其财产,并将由 此产生的利益转移给受益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为管理的处理信托财产,并以自己的名义按 委托人所提出的要求将信托财产利益转移给受益人;受益人享受信托财产利益。 在此过程中,体现了以下几层关系:一是受托人是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理信托财产,而不是为自 己或第三人;二是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 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三是受托人因管理、处分信托财产而支出的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但应在书 面信托文件中列明或明确告知委托人;四是受托人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取得信托报酬;五是受托人应按 照事先约定的信托财产的运作范围进行运作,受托人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信托财产亏损。 ⑤ 信托报酬: 信托报酬是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所取得的报酬。它是按信托财产的信托收益的一定比率收取的,依 据信托合同而定。 ⑥ 信托结束: 信托结束是指信托行为的终止。信托不会因为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依 法解散、撤消或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 信托终止必须是信托文件约定的终止条件发生;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 能实现;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信托被撤消;信托被解除。
信托知识汇总(内部资料,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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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是名副其实的信托业务,也是最高级、最典型、最具前景的信托业务。产业基金作为投资 基金的一种形式,当然也是信托公司的最典型的业务之一。信托公司作为产业基金的发起人,投入 一部分资金,然后通过私募的方式募集一定规模的社会资金,组建不同投资目的的产业基金等,分 类选择行业好、市场前景好及运作规范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待被投入企业上市后看条件转 让投资股权或通过分红能使公司获取稳定收益。 信托投资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是以灵活、多样和适应性强的融资能力著称的。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 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信托公司可以申请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 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 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等多种业务。信托 业务的多样性和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渗透性,为信托公司提供了强大的资金融通功能,不仅为信 托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产业基金提供了筹集资金的便利,其所拥有的多样的资产管理和处置等多种 混业手段也为产业基金广泛开展业务、进行多样投资组合提供了可能。
信托新政的影响
资源来源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 注册资本形式:货币资本,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负债业务:不得开展处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且同业拆借余额不得超过其 净资产的20%。 业务范围 信托: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 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投行、咨询等中间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 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 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规模限制 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合格投资者定义: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 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 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 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 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进行公开营销宣传;委托非金融机构进行推介。 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 运用限制 信托资产:可进行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不得卖出回购, 不得用信托财产提供担保。 固有资产:可进行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投资业务限定为金 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 。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最全信托基础知识培训
以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的目的为标准划分
营业信托
非营业信托
是指受托人不以收取报 酬为目的而承办的信托 。酬为目的而承办的信 托。
PART 05
拓展知识
什么是一法三规
“一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三规”指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社会福 利职能
社会福利职能 :受托人通过信 托业务,参与各种社会福利事 务,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对 社会安全,人民幸福具有重要 意义。
PART 04
信托的种类
信托的种类
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划分
01
任意信托
02
法定信托
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自由意思 表示而成立的信托,又称为 自由信托或明示信托。
由司法机关确定当事人之间 的信托关系而成立的信托。
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设立信托,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设立信托的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
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PART 03
信托的职能
信托的职能
财务管理职能 :是信托基本职 能,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委托 ,为之管理信托财产的职能。 该职能具有广泛性、多样性和 适应性三个特点。
产品公示
基本信托结构
基本债券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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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方面
当事人
职责
信托
有三方: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代理
有两方:委托人、代理人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发挥财务管理及 代人行为或不行为,是一种财产管理方式,
资金融通职能
不具备融通资金的职能
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代 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信托基础知识
从七个方面讲解信托基础知识一:法律层面1,《信托法》第16条规定,信托资产具有独立性,不能抵债不能被清算,具有债务隔离功能;2,存在银行的钱及(其它资产,如股票、基金、黄金、住房等等,法院都可以冻结抵债的)。
一旦发生债务纠纷,信托会更具安全性。
二:收益的实际兑现情况1,自2001年《信托法》成立以来至今,信托业对投资者100%兑现收益,即使2011、2012年度,媒体不断炒作房地产信托兑现压力大,风险高,但实际上房地产信托的收益全部兑现。
(相关信息可以在互联网查询)2,再去去百度下就可以搜到2010年银行一共38款理财产品没有兑现预期收益。
三,从对风险的控制来看1,信托类融资有几个条件:A,融资人的资企资质,信用评估;B,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盖本息?C,过去的经营业绩如何?项目是否有较高的复合增长率?D,抵押物净值如何?变现能力如何?一旦融资人换不起钱,是否可以及时变现抵押物?3,银行的风控指标呢?大同小异。
银行同样也遇到融资人(借款人)还不起钱的时候,银行的做法是处理抵押物,银行的抵押率是70%,因为信托涉及规模较大,银监会监管更加严格,每个项目必须在银监会备案,抵押率严格控制50%以下,更加安全。
风控过程和指标一样,做法也同样,抵押率信托托更低,也就更加的安全。
四、从收益的分配来看1,银行给了大家低的利率,自己去赚大钱,利润高到不好意思说,可以200米就开一家;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最赚钱的10家上市公司里面7家是银行,16家上市银行的利润超过了其它2200多家上市公司。
2.腾讯财经图片报告《万亿银行理财与庞氏骗局》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主要来自信托与城投债,银行发行信托产品再买信托,不做产品研发与设计,轻松赚钱收益差。
老百姓相信银行,而银行相信信托,就因为普通老百姓对信托不太了解,而白白让银行赚走了大部分利润差。
五、从信托发行看1,信托产品有大半是通过银行卖出去的,因为老百姓相信银行,银行知道你存多少钱,没办法这就是优势。
信托的基础知识
信托的基础知识一、什么是信托?对中国老百姓来说,“信托”是个新词,进入人们的视野不过二三十年。
大家对信托的了解,更多的是从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开始的,习惯于将它与银行、保险、证券等相提并论。
实际上“信托”这个词,在不同的情景下有不同的含义。
一是信托法律制度,这是从法律层面来理解信托,这也是信托本来的含义。
二是信托公司,指的是经营营业信托、持有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是运用信托法律关系开展业务的机构。
三是信托产品,即信托受益权、信托单位,指向具体的金融品种。
四是信托业务,即信托项目(集合性的,又称信托计划),指的是业务形态、商业模式。
二、信托的概念在信托的多种含义中,最根本的起点是信托法律制度。
法学家认为,信托制度是英国人在法学领域取得的最伟大、最杰出的成就。
一般认为,它起源于英国中世纪的用益制。
其演化过程涉及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在这里我们只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在中世纪的早期,英国实施土地保有制,土地的保有人不能随意处分土地权益。
例如:保有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遗赠土地,只能由其长子继承;禁止对教会捐赠土地;在发生继承时要征收继承金;在保有人去世而继承人未成年时,领主要行使监护权。
为了规避这些限制和负担,人们发明了用益制。
按照当时的法律制度,虽然保有人不能通过遗嘱来安排土地的归属,但在世时是可以转让土地的。
于是,保有人发明了这样的方式:一方面将土地移转给他信任的人(受托人);另一方面,约定这个转让是为受益人的利益而进行的。
受托人虽然得到了土地,但只是代为管理,在将来的某一时刻,例如受益人长大成人时,要向受益人转移土地这种让受托人代为持有土地的做法,在英国普通法看来,就是完整的转让。
受托人就是土地的所有人,能够对土地进行完整的处分。
但事实上,受托人只是名义上的所有人,他是为了受益人而持有土地的。
通过这种安排,土地上的转让限制和负担被规避了:土地收益可以被转移给不能继承土地的人;也可以被转移给教会和未成年人;委托人死亡时,因为继承没有发生,原本应该交纳的继承金也不用交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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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勇气很有理由被当作人类德性之 首,因 为这种 德性保 证了所 有其余 的德性 。--温 斯顿. 丘吉尔 。 25、梯子的梯阶从来不是用来搁脚的 ,它只 是让人 们的脚 放上一 段时间 ,以便 让别一 只脚能 够再往 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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