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驾驶技术(搬运车与牵引车)
牵引车-搬运车-推顶车ppt课件
第五节 厂内驾驶员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
一.厂内驾驶员职业道德 公平竞争是指驾驶员在开展业务中自觉遵守职业
道德规范,遵守诚信原则而进行公平,平等的竞争. 要想提高驾驶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就必须加强学习
提高各类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职业道 德意识,技能意识为重点的整体素质.一名合格的机动 车驾驶员可以历经很长的驾驶里程,具有十几年几十 年驾令而不出交通事故,其原因就在于这名驾驶员具 有较高的驾驶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要使火花塞正常工作,应使其裙部保持5000~7500C,该温度 称为火花塞的自净温度. 第八节 润滑系
二.润滑系组成与润滑油路 (3)限压阀及旁通阀 限压阀限制最高油压.旁通阀是避免因滤清器堵塞而使主油 道供给中断的装置. (5)机油散热器 保持润滑油油温在正常工作范围内(700~900C)内. 六.发动机用机油 通常汽油机北方地区夏季使用QD15W-40汽油机机油, 冬季使用QD10W-30汽油机机油.
外)行驶,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最大行驶速度(设 计值)大于5公里/小时或具有起升,回转,翻转等工 作装置的机动车辆.
四.常用场(厂)内机动车辆 2.牵引车
以内燃机或蓄电池为动力,装有橡胶轮胎,车辆后端 装有牵引连接装置,用来在地面上牵引其它车辆的工 业车辆.如内燃牵引车,蓄电池牵引车. 3.观光车
离合器 变速器
万向节 驱动桥差速器
传动轴
主减速器
半轴
图4-1-1 典型机械式传动系组成
离合器的作用: (1)平稳起步 (2)换挡平顺 (3)防止传动系过载
飞轮
压盘
离合器踏板 飞轮
小 循 环 水 管
节 温 器
水 温 表
水 温 传 感 器 水 套 分 水 管
场车驾驶员实操考核标准及技术规范--N2
场(厂)内专用机动场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规范指引(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观光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试行)要求,场车操作人员实际技能考试,包括场地考试(桩考)和场内道路考试(路考)。
场地考试是指司机在相对封闭的、狭小的专用考试区域内,完成起步、前进、倒车、转向、停车、作业等规定项目的考试。
场内道路考试是指司机在具有弯道、坡道、厂内交通标线、指示标志等特殊的、距离较长的专用考试区域内,完成起步、加减档变换、转向、坡道定点停车、调头、停车等项目的考试。
场地考试是在专用的考试场地进行,场内道路考试是在类似实际的道路上进行,场地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场内道路考试。
一、场地考试考核司机对场车起步、前进、倒车、转向、停车、作业等基本操作的熟练程度,并观察其判断和控制能力。
考试采用单独驾驶的方式,按照所考车型规定的线路,完成规定的项目。
(一)叉车叉车场地考试线路如图1:图1 叉车场地考试线路图1.要求及说明(1)乙丙库堆垛架设定两层,乙库各层高度分别为0m(地面)和1.5m,丙库各层高度分别为0.5m和2m(堆垛架具体尺寸详见图7);(2)堆垛物件的高度不低于0.5m(堆垛物具体尺寸详见图8);(3)车长L包括货叉的长度。
2.考试流程司机顺序完成以下考试流程动作,即完成该项目考试:甲库起步前进至乙库,叉起堆垛物件后退离开堆垛架前进将堆垛物件堆放至堆垛架另一层后退至丁库前进至丙库,叉起堆垛物件后退离开堆垛架前进将堆垛物件堆放至堆垛架另一层后退至甲库停车结束。
3.评分叉车场地考试评分表见附表(二)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观光车1.考试线路图国家考核大纲提供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观光车场地考试线路图如图2.1所示。
场地试运行中,发现大部分观光车最小转弯半径远超出原图中允许的尺寸规定,因而无法前车转入丙库,倒车转入丁库(包括前车入乙库,倒车入甲库乙库),在场地图形形状和大部分尺寸不变的情况下,转弯入库的尺寸按照车辆的最小转弯半径来确定比较科学。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在现代工业生产中,机动车辆的使用已经成为工业生产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在场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更是普遍。
但是,机动车辆使用不当也是很容易造成事故的。
因此,科学合理地使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分类根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用途和结构特点,它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搬运车:如叉车、升降机、电动小车等;•拖拉车:如低速拖拉车、电动拖拉车等;•牵引车:如电动牵引车、手动牵引车等;•便携式机动车:如移动式折叠式车等。
2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使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有如下几点建议:2.1 驾驶员培训1.首先进行机动车辆的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安全操作规程、指令、标志、信号等的理解;2.进行模拟操作和实际操作,并且通过考试后方可被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2.2 安全检查在使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之前,也需要进行一些检查工作,以确保机动车辆的安全。
1.确认机动车辆的开启门限和紧急刹车的开启门限是否符合规定。
2.确认机动车辆的液压油和机械油的油位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3.确认机动车辆的主机电源的电压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存在短路故障等。
2.3 机动车辆操作使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驾驶员需要穿戴好防护装备,例如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保护措施;2.驾驶员需要经过确认,确认周围环境和路径的安全以及人员是否已经全部离开可以影响到机动车辆通过的区域。
3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实际上是由两个部分来共同进行保障的,一是机动车辆本身的安全保障,另一个是人员管理的安全保障。
下面将从两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3.1 机动车辆本身的安全保障1.首先是机动车辆自身的安全防范。
机动车辆必须配备安全开关,一旦紧急情况出现,机动车辆可以迅速停止或反向行驶;2.对于搬运车辆如果有涉及空中作业,则必须配备防止器,以保障升高物的安全;3.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需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并且要对机动车辆进行合规认证才能使用。
什么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什么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什么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所指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分为场(厂)内专用机动工业车辆和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两类。
一、场(厂)内专用机动工业车辆(5100)(括号内为特种设备代码)(一)叉车(5110)叉车广义又可理解为堆垛用(高起升)车辆,它具有平台、货叉或其他承载装置,可把货物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堆垛或堆放作业的车辆。
1.平衡重式叉车(见图1-1)具有载货的货叉(或其它可更换的属具),货物相对于前轮呈悬臂状态,依靠车辆的质量来平衡的车辆。
(图1-1 平衡重式叉车)2.前移式叉车(见图1-2)具有前、后可移动的门架或货叉架的车辆。
(图1-2前移式叉车)3.插腿式叉车(见图1-3)车体前方有两条外伸车轮支腿,货叉位于支腿之间的车辆。
(图1-3插腿式叉车)4.托盘堆垛车(见图1-4)车体前方有两条外伸车轮支腿,货叉位于支腿正上方的车辆。
(图1-4 托盘堆垛车)5.侧面式叉车(见图1-5)车辆的货叉架或门架可相对于车辆的运行方向横向伸出和缩回,进行侧面堆垛或拆垛作业的车辆(图1-5侧面式叉车)6.侧面堆垛式叉车(见图1-6)门架正向布置,货叉能相对于车辆运行方向的侧面进行堆垛及拆垛作业的车辆。
(图1-6侧面堆垛式叉车)7.三向堆垛式叉车(见图1-7)门架正向布置,货叉能在车辆运行方向及两侧进行堆垛及拆垛作业的车辆。
(图 1-7三向堆垛式叉车)(二)搬运车(5120)以内燃机或蓄电池为动力,装有橡胶轮胎及不能起升的载货平台,是一种可自行行使的用于搬运物品的车辆。
1.固定平台搬运车(见图2-1)载货平台不能起升的搬运车辆。
(图2-1 固定平台搬运车)2.托盘搬运车(见图2-2)装有货叉用来搬运带托盘的货物的车辆。
(图2-2 托盘搬运车)(三)牵引车(5130)车辆后端装有牵引连接装置,用来在地面上牵引其他车辆的工业车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条例第九九条:(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质检办特〔2010〕200号关于做好目录调整阶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相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总局发布了《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特〔2010〕22号,以下简称《目录》),明确了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范围。
为做好目录调整阶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相关安全监察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关于制造许可(一)凡列入《目录》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厂车),即日起以厂车的名称实施制造许可。
许可的条件、程序等继续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规则》)等相关文件或安全技术规范实施,鉴定评审机构和型式试验机构暂不调整。
(二)《制造许可规则》许可范围中未列入《目录》的设备(以下简称非厂车设备),如挖掘机、装载机、铲运机和挖掘装载机等,不再实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不再受理制造许可申请,鉴定评审机构不再接受鉴定评审约请;已经完成鉴定评审的,按照相关文件在3月31日前上报审批;已经取得制造许可的,在证书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二、关于作业人员考核(一)对列入《目录》的厂车设备相关作业人员,各地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的规定,继续开展考核发证等工作,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暂不变更。
(二)非厂车设备相关作业人员,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不再纳入考核发证范围,原取得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在证书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三、关于安全监察与检验检测(一)对列入《目录》的厂车设备,各地可以继续执行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原规定,按照原执行的相关文件开展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监督检查等工作,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暂不变更。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3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二 主要解决的问题 1、监管范围
•(1)、明确了机动工业车辆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含义和具体产品 •(2)、明确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3)、提出了场车使用路况和标志的要求 •(4)、给出了场车改造、修理的定义;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注:“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道路”是指 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 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二 主要解决的问题 1、监管范围
2.1.1明确了机动工业车辆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含义和具体产品;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本规程制定过程 本规程的定位
✔解决当前监察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适用于厂车的设计,制造 使用,检验各环节基本安全要求
✔紧急立法,根据实施情况,完善为大规范。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二 主要解决的问题 1、厘清场车监管范围 2、提高本质安全要求(设计、制造、改造与修理) 3、强化使用安全管理 4、明确检验项目要求 5、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2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场(厂)车监管历程 (4)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发》出台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号《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 列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之内。 2、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场(厂)内专用机动 车辆包括:机动工业车辆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其中,工业机动车辆指的是叉 车。
场车驾驶员实操考核标准及技术规范N0422
场(厂)内专用机动场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规范指引(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观光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试行)要求,场车操作人员实际技能考试,包括场地考试(桩考)与场内道路考试(路考)。
场地考试就是指司机在相对封闭得、狭小得专用考试区域内,完成起步、前进、倒车、转向、停车、作业等规定项目得考试。
场内道路考试就是指司机在具有弯道、坡道、厂内交通标线、指示标志等特殊得、距离较长得专用考试区域内,完成起步、加减档变换、转向、坡道定点停车、调头、停车等项目得考试、场地考试就是在专用得考试场地进行,场内道路考试就是在类似实际得道路上进行,场地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场内道路考试。
一、场地考试考核司机对场车起步、前进、倒车、转向、停车、作业等基本操作得熟练程度,并观察其判断与控制能力。
考试采用单独驾驶得方式,按照所考车型规定得线路,完成规定得项目、(一)叉车叉车场地考试线路如图1:图1 叉车场地考试线路图1。
要求及说明(1)乙丙库堆垛架设定两层,乙库各层高度分别为0m(地面)与1.5m,丙库各层高度分别为0.5m与2m(堆垛架具体尺寸详见图7);(2)堆垛物件得高度不低于0.5m(堆垛物具体尺寸详见图8);(3)车长L包括货叉得长度。
2。
考试流程司机顺序完成以下考试流程动作,即完成该项目考试:甲库起步前进至乙库,叉起堆垛物件后退离开堆垛架前进将堆垛物件堆放至堆垛架另一层后退至丁库前进至丙库,叉起堆垛物件后退离开堆垛架前进将堆垛物件堆放至堆垛架另一层后退至甲库停车结束。
3、评分叉车场地考试评分表见附表(二)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观光车1、考试线路图国家考核大纲提供得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观光车场地考试线路图如图2。
1所示。
场地试运行中,发现大部分观光车最小转弯半径远超出原图中允许得尺寸规定,因而无法前车转入丙库,倒车转入丁库(包括前车入乙库,倒车入甲库乙库),在场地图形形状与大部分尺寸不变得情况下,转弯入库得尺寸按照车辆得最小转弯半径来确定比较科学。
TSG N0001-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N0001-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N0001-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N0001-2017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旨在统一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监察要求,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包括叉车、牵引车、搬运车等,适用于对这些车辆的安全技术进行监察和维护的相关人员。
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与范围该规程的目的是提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员和设备造成伤害或损坏。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相关机动车辆的监察和操作。
1.2 术语定义本规程中的主要术语及其定义如下:(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指用于场(厂)内物料搬运、运输工具、牵引工具等专用车辆。
(2)安全技术监察:指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修理和监督的过程。
第二章:管理要求2.1 安全技术监察制度(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制定安全技术监察制度,明确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等管理要求。
(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熟悉车辆的操作原理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理技能并持证上岗。
2.2 日常检查和维护(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需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轮胎、刹车系统、照明设备、悬挂系统、车身结构等关键部件的检查和维护。
(2)驾驶人员应定期清洁和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外观整洁,同时保证车辆内部机械结构的正常运行。
2.3 定期检测(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
(2)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排放标准、动力性能、制动性能、灯光配备、仪表功能等。
第三章:操作要求3.1 车辆操作规程(1)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合理使用车辆的各项功能性和安全性设备。
(2)驾驶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保持警惕,注意人员和设备的周边环境,避免碰撞和伤害。
关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有关问题
关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有关问题在进行安全评价现场检查时发现当前大部分企业使用越来越多的厂内机动车辆,且存在较多安全隐患,除叉车外的厂内机动车辆是否需要强制检验与办理使用登记,其监管的主体是政府哪个部门?这个问题比较好!确实也困扰着很多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在此特作如下解答,仅供参考!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场(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汽车类。
包括载重汽车、倾卸汽车、客车、专用汽车(如洒水车等)、叉车和铲车等。
(二)电瓶车类。
包括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用于垃圾收集搬运的电瓶车等。
(三)拖拉机、挂车类。
包括拖拉机、牵引车、平板车等。
(四)简易翻斗、平板车类。
包括翻斗车、平板车等。
(五)有轨电车、电瓶机车类。
包括有轨电动车、电瓶机车等。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九十九条指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特〔2010〕22号,以下简称《目录》),明确了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厂车”)的范围。
若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九条定义中“专用机动车辆”特征的场(厂)内其他机动车辆均不属于特种设备中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非厂车”设备),如之前属于“厂车”的装载机、挖掘机和推土机等已划归为“非厂车”。
按照《关于做好目录调整阶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相关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2010〕200号)的文件规定,不属于特种设备的“非厂车”设备,不用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也不用进行特种设备的强制检验与使用登记,其作业人员也不用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目前未见到今后哪个部门对“非厂车”设备监管的相关规定,属于没有政府部门进行专门监管的设备,与其他普通产品一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即可。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近年来,随着工业和物流业的发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机动车辆使用不当或者安全管理不到位,很多事故和伤亡事件频频发生。
因此,加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研究和应用,对于保护工人生命安全和减少生产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类型和使用要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主要包括叉车、搬运车、牵引车等。
不同类型的机动车辆有着不同的使用要求,下面以叉车为例,介绍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
1. 驾驶员要求:(1)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驾驶证,并且熟悉叉车的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2)驾驶员要经过培训,掌握叉车的安全操作技巧和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应对措施;(3)驾驶员需每天定时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如轮胎气压、灯光、刹车等,并进行相应的维护和保养。
2. 车辆要求:(1)叉车的载货能力应符合物料重量的要求,不得超过车辆的额定载荷;(2)车辆应配置反光镜、警示灯等安全设备,以便驾驶员能够清楚地观察到周围的环境;(3)叉车应装备安全带,并且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该系好安全带,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操作技巧:1. 安全操作规程:(1)驾驶员应根据工作场所的形状和布局,选择合适的行驶路线,并尽量避开行人和其他机动车辆;(2)行驶中不得超速,应根据道路状况和行车需求,合理控制车速;(3)驾驶员需始终保持警觉,时刻注意前方和周围的环境变化,避免突然变道或突然刹车;(4)倒车时应先观察后方情况,确保安全后才能执行操作;(5)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保持安全距离,并根据需要及时慢行或停车。
2. 紧急情况应对:(1)遇到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冷静应对,并有序组织救援工作,如遇到火灾、侵入行人区域、设备故障等,应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安全;(2)在紧急停车或停泊时,应按规定切断车辆电源,拉紧手刹,并配备有效的防滑垫。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5 车辆各总成的检验
5.6.7 以蓄电池为动力的游览观光车,如采用制动联锁装置, 其装置应安全、可靠;制动时联锁开关应能切断行车电动机 的电源。 5.6.8 车辆应在平坦、干燥、清洁、坚实的,且轮胎与地面 间的附着系数不小于0.7的沥青或混凝土路面上进行制动性 能试验。不同类型车辆在规定初速度下的制动距离和制动稳 定性应符合表1中的规定。其中制动距离是指车辆在规定的 初速度下急踩制动时,从脚接触制动踏板(或手触动制动手 柄)时起至车辆停住时止车辆所驶过的距离;制动稳定性是 指制动过程中车辆的任何部位不应超出实验通道宽度的边缘 线。 5.6.9 松开制动踏板后,制动系统应能完全释放。
厂内机动车 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GB/T16178-2011
Safety examina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owered vehicles on the place used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
1.覆盖面广,综合性强;
漏油现象。
5.4.4 前后桥不应有变形和裂纹。
5 车辆各总成的检验
5.4.5 同一车桥上应装用同一型号的轮胎。 5.4.6 充气轮胎气压和承受的负荷应不大于该 轮胎的规定值。
5.4.7 充气轮胎的磨损,其胎冠花纹深度不应 小于3.2mm,胎面和胎壁不应有长度超过 25mm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 伤。
场(厂)内机动车辆
轮式专用车 履带式专用车
汽车
游览观光车
3.术语和定义
3.2 轮式专用车 roller mobile for special purpose 由动力驱动,在设计上有特殊结构和专门功能,装有 车轮,仅在场(厂)内行驶及从事生产作业的轮式专 用车辆。包括叉车、推顶车、牵引车、搬运车、翻斗 车、清洁车、洒水车、轮式装载机、轮式挖掘机、轮 式挖掘装载机、轮式推土机、轮式平地机、轮式铲运 机、轮式吊管机、轮式稳定土拌和机、轮式压路机、 轮式摊铺机、轮式路面铣刨机、轮式路缘铺筑机等。
厂内车辆的、牵引车实操考试作业指导书
叉车司机实操考试作业指导书为了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司机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征求意见稿等,制定本指导书。
本指导书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所规定的叉车操作人员。
叉车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在周岁以上;(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三)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四)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叉车实操人员考试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考试,评分为百分制,分合格。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流程。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人员听从考评人员安排进入待考区V考评人员在安全状况下按准考证号指示考试人员进入考试区V考试人员按照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内容完成规定动作V考试人员完成考试内容后服从考评人员指示,安全离开考试区。
车辆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内容见附件。
本作业指导书由烟台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场地考试考核司机的车辆起步、前进、倒车、转向、停车、作业等基本操作的熟练程度,并观察其判断和控制能力。
考试采用单独驾驶的方式,按照所考车型规定的线路,完成规定的项目。
叉车考试线路图叉车场地考试线路如图所示。
起点3L+2E+3ZXB图叉车场地考试线路图考试流程司机顺序完成、考试流程动作,即完成该项目考试。
考试流程,开始9车辆起步9前进至甲库拆垛9倒行至停车线9前进至乙库堆垛9倒行至起点如图所示考试流程,前进至乙库拆垛9倒行至停车线9前进至甲库9倒行至起点9结束未标示评分叉车场地考试评分按照附录。
道路考试考试要求要求司机在考试过程中,顺序完成以下动作:驾驶员检查车辆9门架起升后倾9松开驻车制动,鸣号起步9按照厂区规定行车9按考评员指示完成加减档变换、转向、坡道定点停车、调头等动作9停车9门架前倾下降9熄火、拉紧驻车制动、拔下钥匙。
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叉车时速
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叉车时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叉车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提高叉车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主要包括叉车、搬运车等,不适用于公路行驶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叉车时速应符合以下要求:1. 在载货状态下,叉车时速不得超过5km/h;2. 在空载状态下,叉车时速不得超过10km/h;3. 在特殊情况下(如紧急情况或者特殊作业场景),叉车时速不得超过15km/h;第四条叉车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和培训合格证,严禁无证驾驶。
第五条叉车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对叉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叉车的安全性能。
第六条叉车驾驶员应按照规程要求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并且要求穿戴统一的工作服。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符合安全管理规程的公司或个人将获得奖励。
第二章叉车的安全操作规程第八条叉车驾驶员在操作叉车时,应当保持警惕,全神贯注,确保安全。
第九条叉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叉车驾驶员在转弯、超车时,应当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叉车驾驶员在上下坡行驶时,应当特别注意控制车速,避免发生侧翻等意外。
第十二条叉车驾驶员在临时停车时,应当拉紧手刹、挂好空挡,关闭发动机,确保安全。
第三章对特殊情况下的处理第十三条在夜间或特殊能见度低的情况下,叉车应当开启前后灯光、示廓灯等,并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在遇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特殊情况下,叉车驾驶员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在紧急情况下,应当根据情况及时报警,并且积极协助应急人员进行救援工作。
第四章对设备的要求第十六条叉车使用单位应当为驾驶员提供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确保驾驶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叉车使用单位应当对叉车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叉车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叉车使用单位应当对叉车进行标志标识,以便于驾驶员和其他人员识别。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基础知识
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概述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特点
1、工作环境差异大,工况恶劣。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施工和作业环境千差万别,不同环
境的气候条件和地理地质条件相差悬殊,所以要求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性能和质量必须具有广泛的环境适应性。
2、同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规格差别较大。 如:平衡重式叉车起升重量从0.5T到42T。这是由于不同的工作
CPCD30:平衡重式叉车,柴油,液力传动,3T
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分类
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主要部件
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主要部件
控 制 手 柄
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主要部件
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主要部件
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主要部件
门架:叉车工作装置的骨架,支撑起升油缸,并支撑 货物垂直作用力和纵向弯矩。
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分类
2. 托盘搬运车 装有货叉用来搬运带托盘的货物的车辆
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分类
(三)牵引车(5130) 车辆后端装有牵引连接装置,用来在地面上牵引其他 车辆的工业车辆
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分类
(四)推顶车(5140)
车辆前端装有缓冲牵引板,用来在地面上作推顶其他 车辆的工业车辆
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概述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又分为对操 作人员的管理和对车辆的管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应接受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考核,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后方能进行 车辆驾驶。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必须经特种设备安 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方能运行。车辆 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驾驶PPT课件
场
(
厂
)
内
专
用
減
机 动
速
车
辆
安
全
驾
驶
遵守有关場地限速的規定和行人先行的原則。在交叉路口或
拐20角24年处1月、5日或實現被遮擋处應減速並鳴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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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安全操作技术
§2 叉车安全驾驶技术
场
(
厂
)
内 专
注
用 机
意
动 车
行
辆 安
人
全
驾
驶
不允许任何人站在或經過提升起的貨叉下,也不允许直接站
在20行24年駛1月時5必日 須降下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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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安全操作技术
§2 叉车安全驾驶技术
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厂
) 内
不
专 用
要
机
跳
动 车
離
辆 安
叉
全 驾
车
驶
如果叉车開始傾斜,不要跳離叉车!雙手緊握方向盤,撐開雙腿,將身体 傾2向02傾4年斜1月的5日反方向。始終坐在座椅上,避免被壓在叉车和地板之間。34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安全操作技术
场(厂)内专用机 动车辆安全驾驶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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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安全操作技术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驾驶
场
(
厂
)
内
专 用
§1 影响安全驾驶的因素
机
动
车 辆
§2 叉车安全驾驶技术
安
全
驾
驶
2024年1月5日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解读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解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为一种在特定场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其安全技术规程对于保障场(厂)内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义与分类、安全技术要求、操作与驾驶、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解读,以期提高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水平。
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义与分类根据我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在固定场所、区域范围内专供人员运输、物料搬运和作业的机动车辆。
这类车辆可分为叉车、搬运车、堆垛车、牵引车、输送车等类型。
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1.车辆设计要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定,确保车辆结构合理、性能安全。
2.车辆制造要求:车辆制造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和技术实力,确保产品质量。
同时,车辆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3.车辆维修与保养要求: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维修和保养工作应由具备专业技能的维修人员进行。
4.车辆使用与管理要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部门、责任人及操作规程。
同时,车辆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车辆安全、有序运行。
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操作与驾驶1.驾驶员资质要求: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和操作资质,熟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性能和安全知识。
2.驾驶操作规范:驾驶员在操作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驾驶。
同时,驾驶员应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确保行车安全。
3.特殊环境下的驾驶要求:在场(厂)内存在特殊环境(如湿滑、倾斜、狭窄等)时,驾驶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驾驶措施,确保车辆稳定运行。
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1.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制度和流程。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1.对驾驶员的一般要求(1)只有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才允许驾驶机动工业车辆。
(2)机动工业车辆不得载客,除非其上特地配备了可供乘客乘坐的设施。
(3)驾驶员必需特殊留意作业环境,包括在四周的其他人员以及固定的或移动的物体,且必需随时提防行人。
(4)无论车辆起升部件有无载荷,必需禁止任何人通过或站在车辆起升部件下面。
发生人员、建筑物、结构或设备事故必需马上向有关人员汇报。
(5)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修改、增加或拆除车辆零件以免影响车辆性能。
(6)用乘驾式高起升车辆进行高堆垛作业、搬运高的或多件叠装的单元货物时,必需使用带有护顶架和挡货架的车辆。
(7)用步行式车辆进行高堆垛作业、搬运高的或多件叠装的单元货物时,必需使用挡货架。
3092.载荷搬运(起升或堆垛)平安技术(1)载荷①工业车辆或工业车辆与属具的联合体(当装有属具时)只允许搬运不大于其额定起重量的载荷。
装有属具的工业车辆的起重量可能小于属具标牌上标出的力量。
②不得采纳任何方式来增大车辆的起重量。
③在任何时候,特殊是在使用属具时,必需留意载荷的操作、定位、固定与运输,装有属具的车辆在无载时,应作为部分承载来使用。
④只允许搬运排列稳定或平安的载荷。
⑤在搬运重心不能确定的载荷时,操纵车辆时必需特殊当心。
(2)载荷的拣取和放下①货叉间距必需适合被搬运载荷的宽度。
②货叉必需尽可能深地插人到载荷的下方。
但留意不得使叉尖遇到载荷以外的物件。
然后货叉必需起升到足够的高度以拣取载荷。
③在搬运高的或多件叠装的单元货物时,必需采纳最小的后倾(如可后倾)来稳定载荷,并应特殊当心。
④在放下载荷时,必需当心地下降。
如有可能可少许(或有限地)前倾门架,以便放妥载荷和抽出货叉。
(3)堆垛①堆垛时门架必需尽量后倾以保证载荷稳定,渐渐地接近货堆。
②车辆靠近和面对货垛时,必需把门架调整到近似于垂直位置,把载荷起升到稍高于堆垛高度,然后车辆向前移动;或者前移式叉车伸出货叉,降下货叉放下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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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车与牵引车
一、搬运车
1、托盘搬运车(Pallet
trucks) :
装有货叉用来搬运带托盘货物的车辆(步行 式或乘驾式)
特点:
机构紧凑,重心低,具有较小的转弯半径和 较高的整车稳定性,能在狭窄通道和有限空 间内作业; 重量较轻,外形小巧,使它能通过电梯用于 不同楼层的作业; 一般使用蓄电池作为动力源,因而具有噪音 小、无污染等优点,特别适合室内作业。
一、牵引车
车辆后端装有牵引连接装置,用来在地面上牵引其他车辆的 工业车辆称为牵引车。
属中低速车辆与平板拖车配合使用,主要用于工厂、港口、 机场、货场、转运站等场所中短距离货物运输作业,同是也 适用于牵引其他设备(如非自行式轮胎起重机)等。 最大牵引力为15KN-45KN约占九成。
牵引车的分
按传动形式:机械传动和液力传动
组成部分
动力装置 传动装置 行驶系统 转向系统 制动系统 操作系统 电气设备与仪表 牵引装置等
主要安全技术要求
标牌:出厂时,必须在车辆显著位置装有永久固定的标牌; 牵引车比功率(发动机最大净功率/汽车总质量)不少于4.0KW/ t; 在无载及额定牵引力状态下转向轴载质量与整车质量的比值不得小于 20%; 在空载静态状态下,向左侧和右侧最大侧倾稳定角不得小于32度; 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不得大于40MM; 排气管口不得指向车身右侧; 牵引车和被牵引车连接装置的结构应能确保相互牢固的连接,且应装有 防止车辆在行驶中因震动和冲击而使连接脱开的装置; 驾驶室的地板和脚蹬必须有防滑表面; 驾驶员耳后噪音不大于90dB(A); 转向系、制动系、蓄电池等等方面
组成部分:
车身系统 操纵系统 驱动系统 起升系统 电气系统 制动系统 车轮、踏板等
2、固定平台搬运车
俗称“电瓶车”、“平板车”,是指载货平 台不能升起的搬运车辆 。 一般以蓄电池和内燃机为动力源(常见的为 蓄电池),额定载重量一般为0.5-3吨。 通常不设装卸工作装置,主要用于货物的短 途搬运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