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的管理规定
变电站出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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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出入管理规定一、目的与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公司变电站出入管理工作,加强对进出变电站人员的管控,确保变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适用于公司全部变电站及相关人员。
二、管理标准2.1 出入人员的身份验证和登记1.出入变电站的人员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例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2.安全管理员或安全巡查人员在进入变电站之前,必需对每位进入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
2.2 出入记录的保存1.依照公司规定,对每位进入变电站的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包括进入时间、离开时间和事由等。
2.登记信息需保存至少两年,以备安全管理和事故调查需要。
2.3 工作人员准入制度1.全部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变电站需经过相关岗位的培训和考核,并持有合格的工作证。
2.各部门需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准入和管理,并确保相关人员在进入变电站前已经接受了必要的安全培训。
2.4 外部访客管理1.外部访客需提前向变电站管理员提出申请,并供给相关单位的介绍信或邀请函。
2.变电站管理员负责依据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批,并布置必要的接待人员。
3.在外部访客进入变电站之前,必需对其身份进行确认并记录相关信息。
2.5 物品管理1.进入变电站的人员必需经过安检,禁止携带未经授权的武器、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品等不安全物品。
2.对进入变电站的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并进行安全检查,将违禁品予以没收。
2.6 出入口掌控1.变电站应设有专人负责管理大门和其他出入口,并设置相应的门禁系统。
2.出入变电站的人员必需经过门禁系统的刷卡、指纹识别或刷脸等身份验证方式,门禁系统记录进出站人员的认真信息。
2.7 紧急情况处置1.变电站应订立紧急情况处置方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应急措施。
2.出入管理人员应谙习紧急情况处置方案,并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置。
三、考核标准3.1 身份验证和登记1.每位进入变电站的人员必需按要求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进入变电站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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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变电站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变电站工作,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 仅限授权人员进入:只有经过特定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变电站工作区域。
2.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进入工作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静电服等。
3. 遵守工作流程:进入变电站的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工作流程和作业指导书,不得擅自改变或跳过步骤。
4. 熟悉紧急处理措施:进入变电站的人员必须熟悉紧急处理措施,包括火灾、泄露和事故等情况下的应急程序。
5. 防止触电:严禁在工作区域内触摸或接触高压设备,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 不得私自操作设备:除非获得特定许可,进入变电站的人员不得私自操作任何设备或系统。
7. 严禁开展危险行为:禁止在变电站内吸烟、饮食、饮酒或进行不安全的行为。
8. 留意警示标识和标牌:进入工作区域的人员必须留意并遵守警示标识和标牌的规定。
9. 报告危险和异常情况:进入工作区域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任何危险和异常情况,确保及时采取措施。
10. 参加安全培训:进入变电站的人员必须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更新安全知识和技能。
以上是进入变电站工作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工作安全和减少事故风险。
进入变电站工作前,务必遵守并熟悉这些规定。
变电站_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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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变电站的安全管理,确保变电站的正常运行,保障人员及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变电站的外来人员,包括参观、检查、维修、施工等。
第三条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遵守本制度,服从变电站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外来人员管理第四条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应提前向变电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五条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值班人员出示,并填写《变电站外来人员登记表》。
第六条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应穿着整齐,佩戴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变电站各项安全规定。
第七条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后,必须在变电站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活动,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第八条外来人员参观、检查、维修、施工等,需办理相应手续,并经变电站管理部门批准。
第九条外来人员在变电站内活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二)不得随意触动、损坏变电站设施;(三)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变电站;(四)不得在变电站内吸烟、饮酒;(五)不得在变电站内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第十条外来人员离开变电站时,应向值班人员报告,并交还临时出入证。
第三章安全教育第十一条变电站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前,应接受变电站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并签署安全承诺书。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三条变电站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其安全。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变电站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导致外来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变电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旨在加强变电站外来人员的管理,确保变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员及设备安全。
变电站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外来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变电站出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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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出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变电站出入管理,确保变电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变电站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变电站的人员,包括变电站工作人员、外来施工人员、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变电站出入管理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变电站出入管理应当坚持“谁进谁出、怎么进怎么出、出入合理、高效、安全、便利”的管理思路。
第五条变电站出入管理应当根据不同的出入对象和出入事由,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变电站出入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变电站出入管理制度要求从管理和技术两方面有机结合,既需要严格的管理,又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
第八条变电站出入管理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责任人要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职责。
第二章出入人员管理第九条变电站出入管理与人员权限分级制度相结合,根据不同的人员身份和岗位,确定不同的出入权限。
第十条变电站工作人员出入变电站必须佩戴工作证件,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变电站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行政审批、施工单位、设备维护单位等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须提前向变电站管理部门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十二条变电站管理部门对外来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安全教育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在变电站内必须遵守变电站的安全作业规程和管理要求,不得进行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变电站内禁止外来人员私自进入高风险区域,严禁擅自触碰变电设备和设施。
第十五条变电站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变电站的操作室、控制室以及其他关键设施和区域。
第十六条变电站应当建立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入变电站的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信息。
第十七条变电站出入管理应当配备相应的安保设施,如安全门、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警报器等。
第十八条变电站应当制定健全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随时进行人员疏散和安全保护。
电力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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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员工及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电力设施(包括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等)的所有外来人员。
第三条电力设施外来人员出入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电力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保安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出入进行登记、审核、发放临时出入证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外来人员出入管理第七条外来人员进入电力设施前,必须向保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件。
第八条保安部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身份核实,并告知相关规定。
第九条外来人员进入电力设施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服从保安部门的指挥,接受安全检查;(二)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三)不得进入禁止区域;(四)不得擅自操作设备;(五)不得干扰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外来人员进入电力设施,需办理临时出入证。
临时出入证由保安部门负责发放,并注明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临时出入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保安部门,并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出入电力设施时,应佩戴临时出入证,主动接受检查。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出入电力设施后,应及时归还临时出入证。
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电力设施安全事故或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保安部门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导致外来人员非法进入电力设施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电力设施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调整和补充。
变电站安全隔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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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确保变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误操作和设备故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变电站内所有运行、检修、维护等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
三、安全隔离措施1. 设备安全隔离(1)操作前,必须确认设备已处于隔离状态,并做好安全措施。
(2)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隔离。
(3)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设备原状,确保设备安全。
2. 人员安全隔离(1)进入变电站,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2)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变电站核心区域,如需进入,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步骤,确保人员安全。
3. 信息安全隔离(1)严格执行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信息保密、安全。
(2)操作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接触操作界面,防止误操作。
(3)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
四、安全隔离管理要求1. 设备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了解设备安全隔离措施。
2.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隔离。
3. 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人员、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五、安全隔离管理职责1. 变电站站长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并对安全隔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隔离措施。
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等工作。
4. 所有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安全隔离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变电站安全稳定运行。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安全隔离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设备故障、人员伤亡等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变电站站长负责解释。
如遇特殊情况,经变电站站长批准,可对制度进行修订。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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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的管理规定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为了加强变电站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将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作如下规定:一、证的种类与发证对象1、外来施工人员应持“证”进入变电站。
根据施工人员的性质,“证"有“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临时工作人员证”三种。
2、外来施工企业的工作负责人应申请办理“工作负责人证”,一般工作人员应申请办理“工作人员证".3、公司内部直属工区、施工单位聘用的临时工、临时雇用吊车司机或机械操作人员需要进入变电站工作,应根据其工作时间办理“工作人员证"或“临时工作人员证”。
“单位”栏填写工区的名称。
4、公司内部单位(如变电检修工区)邀请来协助设备安装、调试的设备制造厂人员,应办理“临时工作人员证”。
二、证的发放与收回1、外来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向工程管理部门(或工程发包单位,下同)提交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工程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审核无误,填写“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办理“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2、公司内部直属工区、施工单位长期聘用的临时工,由聘用单位填写“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办理“工作人员证”。
“单位”栏填写工区的名称。
3、公司内部直属工区、施工单位短期聘用的临时工、临时雇用吊车司机或机械操作人员、邀请来协助设备安装、调试的设备制造厂人员,由使用单位负责审查其身份证件、作业资格证,发放“临时工作人员证".“单位”栏填写工区的名称。
使用单位应填写“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登记表”送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备案。
4、所有申请办理“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临时工作人员证”的外单位人员,应按苏州供电公司“关于转发《江苏省电力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供电安〔2009〕242号)”要求,参加安规培训、考试合格,同时应向发证部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临时工作人员证”不需贴照片).5、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变电站工作的施工人员的“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由公司安全监察部(保卫部)负责审核发放,在各市供电公司管辖变电站内工作的施工人员的“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由相应市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发放,并将施工人员发证名单报苏州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备案。
电力外来维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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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外来维护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电力设施的外来维护工作,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电力外来维护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力设施维护工作,包括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设备等。
通过建立规范的外来维护管理流程和标准化操作要求,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风险,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一、外来维护人员管理1.外来维护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合格证书,且必须与服务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2.外来维护人员需经过电力设施安全培训,持有相关证书和资质。
3.外来维护人员须遵守电力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4.外来维护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具,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维护作业。
5.外来维护人员进入电力设施时,需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施工许可。
6.外来维护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二、外来维护作业管理1.外来维护单位需提供详细的维护作业计划和方案,包括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等。
2.外来维护单位需按照维护计划和方案进行作业,严格按照作业程序操作,确保维护质量。
3.外来维护单位需配备必要的维护设备和工具,确保维护作业的顺利进行。
4.外来维护单位需定期对维护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5.外来维护单位需遵守现场操作规程,禁止随意更改电力设施的接线和开关操作。
6.外来维护单位需定期对维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操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
7.外来维护单位需建立维护记录和档案,记录维护过程和结果,为日后的维护追溯提供依据。
8.外来维护单位需定期对维护作业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维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外来维护安全管理1.外来维护单位需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确保维护安全。
2.外来维护单位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
3.外来维护单位需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维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外来维护单位需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维护作业安全。
变电站出入管理规定[1]
![变电站出入管理规定[1]](https://img.taocdn.com/s3/m/4a4b3d20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24.png)
变电站出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变电站的出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保护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旗下的所有变电站,包括建设中和运营中的变电站。
第三章出入管理标准1.出入证发放标准1.1 所有进入变电站工作区域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出入证。
1.2 出入证应当进行有效期管理,过期的证件将不再被认可。
1.3 申请出入证的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接受企业对信息的核实。
2.出入登记标准2.1 所有持证人员进入变电站工作区域前必须经过出入登记。
2.2 出入登记应记录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进入和离开时间等基本信息。
2.3 出入登记记录应保存一定时间,并定期进行归档。
3.出入管理责任标准3.1 变电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出入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
3.2 监控室人员负责对出入证进行核实,并记录出入登记信息。
3.3 监控室应保持24小时值班,对出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第四章考核标准1.出入证发放考核标准1.1 根据发放的出入证数量,考核出入证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1.2 对于违规发放出入证的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出入登记考核标准2.1 检查登记记录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及时进行归档。
2.2 对严重疏忽、错误登记的情况,将进行扣分和纠正。
3.出入管理责任考核标准3.1 根据出入登记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考核管理部门执行出入管理制度的情况。
3.2 对于漏登记、错误记录等管理瑕疵,将进行扣分和整改。
第五章处罚措施1.信息不真实、假证者将被取消出入证并不允许进入变电站工作区域,情节严重将追究法律责任。
2.进入工作区域未持有效出入证者将被禁止进入,并按规定扣分。
3.出入管理责任人员对重要信息的疏忽、违规操作等严重失职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适时进行修订。
2.出入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的具体要求由变电站管理部门制定。
进入变电站工作安全管理规定(5篇)
![进入变电站工作安全管理规定(5篇)](https://img.taocdn.com/s3/m/a2dda45d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26.png)
进入变电站工作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变电站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管辖范围的运用中的变电站及在这些变电站的生产区域内从事施工、检修、运行维护、装卸物资及其他作业的所有人员(以下称作业人员)。
变电站运行人员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都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进入变电站的作业人员,在开工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在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原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简称《安规》)的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条作业人员进入变电站工作,必须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工作许可由变电站运行当值具有“工作许可人”资格值班人员负责办理,并经当值值班长同意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作业。
(1)工作许可手续必须按照《安规》要求执行。
(2)对变电部以外的单位来变电站工作所填写的工作票,必须实行“双签发”。
(3)对工作区域在变电站内但不属变电部管辖范围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如各县局在10KV出线构架电缆头以外的设备上工作),其工作票可不需变电部“双签发”,但需实行“双许可”,即其工作须经当值运行负责人许可,并在工作票备注栏中签名;其他不需办理工作票的工作,须征得当值负责人的同意。
(4)对变电部以外进站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资格由生技部审核后书面通知变电部,由变电部转发各变电站。
工作负责人在办理许可手续时必须出示工作证。
(5)工作许可前、后人员管理:①工作许可手续未办妥前,作业人员只允许在指定地点集中待命,不得擅自进入作业现场。
②工作许可人在完成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③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向工作班所有人员宣读工作票,并进行安全情况交底后,才开始作业。
第五条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按《安规》规定,执行工作监护制度,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变电站出入管理规定
![变电站出入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7b42faea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80.png)
变电站出入管理规定一、安全守则1. 所有进入变电站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着符合规定的服装,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变电站。
3. 严禁在变电站内吸烟或者使用明火。
4. 进入变电站的人员必须通过身份验证,并在进入前接受安全培训。
5. 所有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变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不得擅自操作设备。
二、进出规定1. 所有进出变电站的人员必须经过指定通道,并接受安全检查。
2. 根据不同的身份,人员分别进入不同的区域,严禁越级进入未经许可的区域。
3. 严禁未经许可私自损坏或调整变电站的安全门禁系统。
4. 出入变电站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三、人员管理1. 变电站内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身份证件,并随身携带。
2. 临时进入变电站的人员必须事先申请许可,并在进入时出示有效的许可证明。
3. 工作期间,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报备工作进程,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4. 外来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安全指导,并接受专人监管。
四、紧急情况应急措施1. 发生紧急情况时,所有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紧急疏散路线有序撤离。
2. 紧急情况下,禁止使用电梯,必须采取楼梯下楼。
3. 在紧急情况下,每个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消防设备,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火警。
五、责任制度1. 变电站内的人员必须遵守管理规定,自觉承担自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责任。
2. 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职或解雇。
3. 变电站管理部门和设备维护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
六、其他规定1. 严禁私自将变电站的设备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正常使用。
2. 变电站内严禁乱丢乱放废弃物品,保持环境整洁。
3. 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变电站的用电规定,不得进行擅自接线或维修设备等操作。
以上是变电站出入管理的规定,希望所有人员严格遵守,确保变电站的安全运行。
2024年光伏电站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光伏电站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b7ddc618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9e.png)
2024年光伏电站外来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切实加强光伏电站外来人员管理,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2定义外来人员:是指除本光伏电站以外的人员,包括进入光伏电站进行施工、参观、检查及办理其他事项的所有人员。
3职责光伏电站主要职责负责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光伏电站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外来人员进站时,光伏电站需将外来人员进站信息登记在附表80“外来人员登记表”中,具体按如下条款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
4.1外委单位人员管理4.1.1外委单位的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遵守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必须履行工作票手续,在作业中必须按照制定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
4.1.2所有进入生产区域进行作业的外委单位人员必须经光伏电站进行安全培训,在附录A“外委单位人员安全告知书”中签名确认,方可进入生产区域;附录A“外委单位人员安全告知书”作为附表80“外来人员登记表”的附件留存。
4.1.3作业人员如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运行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如不改正,有权责令其离开作业现场。
4.1.4作业中使用变电站电源时,必须经运行人员同意,并履行工作票手续,在指定接引位置接引,安装计量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并有防止过负荷措施。
4.1.5作业中发生疑问时,必须先停止作业,向工作负责人汇报后,工作负责人与光伏电站站长、主值沟通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4.1.6外来人员未经运行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1.7作业区域严禁吸烟,作业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文明施工。
4.2外来参观、检查人员管理4.2.1参观、检查人员必须得到光伏电站负责人允许后,方可进入光伏电站。
4.2.2参观、检查人员在进入生产区域前,必须由运行人员交代好注意事项,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手套等防护措施,并在运行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生产区域进行参观、检查。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d08bf239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640f25a.png)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电力企业是国家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是电力企业的重要装置,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无疑增加了安全风险。
因此,制定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生产,是本单位的一个必要举措。
二、外单位人员管理范围本规定对所有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进行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施工、检验、保养、安装等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获得岗位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作业规定、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岗位危险源及相关控制措施、逃生应急知识等。
四、上岗程序1.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必须在指定领导的带领下,经过门卫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物资储藏区、装拆变工区或设备维修中心等相关区域。
2.进入相关区域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自觉佩戴统一着装证,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3.进入设备维修中心区域前,必先凭借岗位操作资格证书进行登记备案,并申领工作票。
五、应急处置1.在设备维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外单位人员应立即停工、报告设备维修中心专业人员,并在设备维修中心配合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在设备维修中心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时,应立即拨打设备维修中心专业领导电话,并配合现场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六、作业后处理作业结束后,外单位人员必须离开现场,并交回岗位操作证书和工作票。
设备维修中心将及时清点外单位人员离开情况,并检查现场是否留有高处坠落、电击等危险情况。
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清理并报告。
七、附则本规定由设备维修中心负责组织执行,相关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本规定修订后,将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明确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八、结尾本规定是为了保障外单位人员在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时的安全,减少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并保障设备维修的正常运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
变电站进站安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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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进站安全须知
为保障进站人员的生命安全及变电站的正常安全生产秩序,确保安全、可靠、稳定供电,特此对变电站实行严格进出入管理,各部门、检修、相关人员及外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
1.来宾(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进入变电站前,须经动力厂批准,经运行人员核实、登记后,并按照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方可进站。
2.必须由运行值班人员陪同,按照规定路线,方能进入设备区,并遵守变电站一切安全规定。
3.严禁跨越设备区遮拦、警戒线。
4.与站内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触摸带电设备。
110kV设备不停电时安全距离为1.50米,35kV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为1.00米,10kV设备不停电时安全距离为0.70米。
5.未经许可,严禁私自进入高压室、主控室、电缆室。
6.非本站工作人员,不得动用站内各设备、设施和器材,不得擅自操作各种电器开关和仪表。
7.恶劣天气时禁止进入高压设备区。
8.在工作票未办理许可开工手续前,工作班成员和车辆禁止进入站内。
9.进站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站内有关安全、卫生等规定。
若有违反,运行人员有权制止,对拒不听从劝告的,运行人员有权要求其离站。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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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前言电力工作是一项高风险职业,因此电力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必需特别谨慎。
由于外单位人员不了解工作的每个细节,发电厂和变电站必需订立规定来确保他们的安全。
本文将阐述订立这些规定的原因、依据,并认真描述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和变电站以及相关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订立安全管理规定的原因和依据订立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管理规定有以下原因:1.保障外单位人员安全各类人员进入发电厂或变电站进行工作,如不严格进行管理,将会对外单位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逼。
因此,为保障外单位人员的安全,必需订立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
2.维护现场的正常秩序发电厂和变电站工作多而杂,现场秩序与安全有很大关联。
若外单位人员不依照规定进入作业区域,将导致现场的正常秩序混乱,影响整个工作。
3.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电力公司必需订立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对外单位人员进入作业区域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订立安全管理规定的依据如下:1.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必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订立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中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运行和维护电力系统的电力工程项目、电力设施及设备,以及其他涉及电力生产、输送、调配和使用的作业活动。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工程项目、电力设施及设备和电力系统中的全部人员。
”3.相关行业标准和规定对于发电厂和变电站,还有着一些特别的行业标准和规定。
例如《电网施工作业规程》和《电力系统管理规定》等。
二、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管理规定1.外单位人员进入前的准备工作(1)外单位人员需要向发电厂或变电站负责人提出工作申请,并提交工作计划和证明文件。
(2)发电厂或变电站应当核实外单位人员的身份、资格和阅历,确保其有本领进行相关作业,并明确其进入作业区域的时间与范围。
变电站出入管理规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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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出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变电站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变电站所有进出人员,包括员工、外来人员及访客。
第三条变电站出入管理的目的是保障变电站的安全、保密和运营秩序,防止事故和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变电站的进出口必须设置安全门禁系统,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五条变电站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事件的及时处理。
第六条进出变电站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出入证管理第七条变电站员工必须持有效的出入证,及时办理换证手续。
第八条出入证由变电站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制作或使用。
第九条出入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需重新办理。
第十条出入证遗失或损坏,必须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挂失或补办手续。
第三章进出登记管理第十一条变电站所有进出人员必须在安全门禁系统上进行刷卡登记,并配合进行人员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必须提前向变电站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达变电站,并在安全门禁系统上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变电站员工如果需要请假或出差,也需要提前向安全管理部门申报并登记。
第十五条变电站必须严格控制进出人员的数量,确保人员的安全与通行的顺畅。
第十六条变电站出入口的安全门禁系统必须经常维护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巡查管理第十七条变电站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进出人员的安全巡查工作,确保安全事件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第十八条安全巡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查,对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安全巡查人员必须佩戴有效的身份证明,并配合变电站其他部门对进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变电站安全巡查工作应保持每日记录,记录各类安全事件和处理情况。
第二十一条变电站应定期组织安全巡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安全培训管理第二十二条变电站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变电站员工、外来人员和访客的安全培训。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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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维护发电厂、变电站的作业安全,保护外单位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厂、变电站内外单位人员的进入、作业及相关安全管理事宜。
2.外单位人员包含临时工作人员、维护和修理技术人员、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员工等。
第二章进入许可和程序第三条进入许可1.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需经正式许可。
2.进入许可须与发电厂、变电站的法务部门联系,提出申请。
3.进入许可由发电厂、变电站法务部门依据实际情况和作业需求进行综合评估后决议。
第四条进入程序1.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需供应身份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岗位相关证书等必需的证件。
2.进入前需接受发电厂、变电站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3.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后,需接受安全检查和注册登记,领取临时工作证。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五条安全掌控1.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需依照规定的通道进入,并在进入时接受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不安全物品进入。
2.进入作业区域前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化学品、电气设备等不安全作业的标识和隔离措施。
第六条作业管理1.外单位人员作业需遵守发电厂、变电站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外单位人员作业前须提前向发电厂、变电站法务部门汇报并获得许可。
3.外单位人员作业期间应严格依照作业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操作,不得超范围作业、违规操作以及私自改动设备。
第七条应急管理1.外单位人员在发电厂、变电站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应立刻报告工作负责人,并依照应急预案和安全救援程序进行处理。
2.外单位人员在发生事故或意外损害后,应搭配发电厂、变电站的事故调查并供应相关情况。
第四章监督与惩罚第八条监督责任1.发电厂、变电站法务部门对外单位人员的进入、作业及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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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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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
为加强外单位进入运行发电厂、变电站进行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外单位的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及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对具备法人资格外单位在公司管理的运行发电厂、变电站中承包有关工程的安全管理。
外单位进入公司的其它电力生产区域工作可参照执行。
外单位人员参与协助公司部门和班组在发电厂、变电站组织开展的工作,视作公司部门和班组的现场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1页。
变电站进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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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确保变电站的安全生产,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变电站的人员和车辆。
三、进出管理1. 进站管理(1)所有进出变电站的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本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2)人员进出需出示有效证件,车辆需按规定停放。
(3)外来人员需登记个人信息,由接待人员陪同进入。
(4)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变电站。
2. 出站管理(1)离开变电站的人员和车辆,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2)工作人员需对离开人员进行安全提醒,确保其安全离开。
(3)外来人员离开时,接待人员需确认其已离开变电站。
四、安全管理1. 人员管理(1)变电站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制度,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2)工作人员需佩戴工作证,不得擅自离岗。
(3)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设备管理(1)变电站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禁止擅自操作、拆卸设备。
(3)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 作业管理(1)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2)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安全。
(3)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变电站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具体要求1. 所有进出变电站的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本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2. 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需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个人信息。
3. 变电站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 变电站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 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6. 禁止擅自操作、拆卸设备。
7. 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的管理规定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的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8c968618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eaa17c9.png)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的管理规定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为了加强变电站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将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作如下规定:一、证的种类与发证对象1、外来施工人员应持“证”进入变电站。
根据施工人员的性质,“证”有“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临时工作人员证”三种。
2、外来施工企业的工作负责人应申请办理“工作负责人证”,一般工作人员应申请办理“工作人员证”。
3、公司内部直属工区、施工单位聘用的临时工、临时雇用吊车司机或机械操作人员需要进入变电站工作,应根据其工作时间办理“工作人员证”或“临时工作人员证”。
“单位”栏填写工区的名称。
4、公司内部单位(如变电检修工区)邀请来协助设备安装、调试的设备制造厂人员,应办理“临时工作人员证”。
二、证的发放与收回1、外来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向工程管理部门(或工程发包单位,下同)提交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工程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审核无误,填写“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办理“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
2、公司内部直属工区、施工单位长期聘用的临时工,由聘用单位填写“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办理“工作人员证”。
“单位”栏填写工区的名称。
3、公司内部直属工区、施工单位短期聘用的临时工、临时雇用吊车司机或机械操作人员、邀请来协助设备安装、调试的设备制造厂人员,由使用单位负责审查其身份证件、作业资格证,发放“临时工作人员证”。
“单位”栏填写工区的名称。
使用单位应填写“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登记表”送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备案。
4、所有申请办理“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临时工作人员证”的外单位人员,应按苏州供电公司“关于转发《江苏省电力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供电安…2009‟242号)”要求,参加安规培训、考试合格,同时应向发证部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临时工作人员证”不需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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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的管理规定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为了加强变电站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将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作如下规定:
一、证的种类与发证对象
1、外来施工人员应持“证”进入变电站。
根据施工人员的性质,“证”有“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临时工作人员证”三种。
2、外来施工企业的工作负责人应申请办理“工作负责人证”,一般工作人员应申请办理“工作人员证”。
3、公司内部直属工区、施工单位聘用的临时工、临时雇用吊车司机或机械操作人员需要进入变电站工作,应根据其工作时间办理“工作人员证”或“临时工作人员证”。
“单位”栏填写工区的名称。
4、公司内部单位(如变电检修工区)邀请来协助设备安装、调试的设备制造厂人员,应办理“临时工作人员证”。
二、证的发放与收回
1、外来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向工程管理部门(或工程发包单位,下同)提交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工程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审核无误,填写“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办理“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
2、公司内部直属工区、施工单位长期聘用的临时工,由聘用单位填写“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办理“工作人员证”。
“单位”栏填写工区的名称。
3、公司内部直属工区、施工单位短期聘用的临时工、临时雇用吊车司机或机械操作人员、邀请来协助设备安装、调试的设备制造厂人员,由使用单位负责审查其身份证件、作业资格证,发放“临时工作人员证”。
“单位”栏填写工区的名称。
使用单位应填写“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登记表”送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备案。
4、所有申请办理“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临时工作人员证”的外单位
人员,应按苏州供电公司“关于转发《江苏省电力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供电安〔2009〕242号)”要求,参加安规培训、考试合格,同时应向发证部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临时工作人员证”不需贴照片)。
5、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变电站工作的施工人员的“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由公司安全监察部(保卫部)负责审核发放,在各市供电公司管辖变电站内工作的施工人员的“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由相应市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发放,并将施工人员发证名单报苏州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备案。
6、“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自发放之日起至公司年度公布工作票签发人资格前有效。
“临时工作人员证”以指定的工作任务完成前有效,工作任务完成后,发证部门应负责收回“临时工作人员证”。
三、持“证”进入变电站的检查与考核
1、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由变电工作许可人(有门卫时由门卫)或公司派出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审查证件,未佩带“工作人员证”或(“工作负责人证”、“临时工作人员证”),下同的外来施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变电站。
2、如遇事故抢修等特殊情况,需要未办理“工作人员证”的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参与事故抢修的,由负责事故抢修的部门在变电站现场审核施工人员身份无误后,即可进入变电站工作。
3、变电运行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在变电站内工作的外来施工人员持证情况,凡发现外来人员无证进入变电站的应立即与现场工作负责人联系,辨明其身份后将其驱离变电站。
对于无法确认身份的,应设法将其控制,并向安全监察部(保卫部)报告。
4、凡公司管理部门发现外来施工人员在变电站内无证工作的,根据具体调查情况,追究变电工作许可人(或门卫)、工程管理人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责任,由公司安全监察部(保卫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凡查实外来施工人员无证进入变电站,或经查实外来施工人员擅自开启变电站大门放非本施工企业人员进入变电站,每次给予工作负责人违章记分5-10分。
四、其它
1、施工工期超过20天或同时有二个及以上(持不同工作票)施工企业在变电站内施工的工程,工程管理部门应派专人在现场管理或在施工期间设立临时门卫。
2、施工人员和工作许可人进出变电站,应随手关闭变电站大门,防止闲杂人员进入。
一旦发现变电站大门敞开无人看守,追究相关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责任。
3、本规定针对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施工制定,其他人员进入变电站仍按《苏州供电公司内部治安保卫管理规定》执行。
4、本规定由苏州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保卫部)负责解释。
苏州供电公司
2009-9-11
附件:
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登记表管理单位(章): 施工单位:
填表日期: 20 年月填表人:分管领导:
日
填表说明:1、“安规成绩”是指管理单位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试的成绩。
对于使用“临时工作人员证”可以填写培训情况“合格”或“不合格”。
2、“种类”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负责人”、“工作人员”、“临时”三种。
3、“证件编号”只用于“临时工作人员证”。
4、“备注”栏。
对于工作负责人,填写其属于“变电”或“线路”专业。
5、“管理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单位、部门,“施工单位”外来施工企业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