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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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5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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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分别研究办理

提案人:王静柯锦华任远征皋玉凤孙毓敏刘红宇曾海生王玉英陈清霞

主题词:工资

提案形式:联名

内容:

目前,政府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主要采用工效挂钩的办法,即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与本企业经济效益挂钩,政府通过逐年核定企业工资总额基数、经济效益基数和挂钩浮动比例,管理国有企业年度工资总额。以工效挂钩为主导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在打破企业吃大锅饭,促进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换,调动企业及广大职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性,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的以工效挂钩为主导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主要体现在:

一、制订时间较早,适应性逐渐减弱

现有管理方法是1985年建立的,是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期间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模式,政府部门依靠行政手段审批企业工资总额,政企之间存在‘讨价还价’的现象,且审批流程较长,管理成本较高。随着新会计准则和两税合一政策的出台,工效挂钩的作用逐渐减弱。

二、无法体现不同地域、行业之间人力资本价值的差异性

现有管理方法对国有企业职工人工工资水平的评价,片面关注收入绝对值的高低,忽略了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环境、所处地区的消费水平高低以及职工素质结构等因素,更很难准确地反映不同行业或产业间人力资本的差异性,不利于客观正确地核定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

三、挂钩机制不利于形成稳定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

现有管理办法采用环比挂钩机制,即以上年的经济效益为基数,工资的增长与当年度经济效益增长挂钩,受市场环境影响较大,利润大幅波动必然会带动工资总额的大幅波动,不利于形成稳定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导致企业因考虑来年的工资增长难度,而压低当年的经济效益,造成‘鞭打快牛’的局面。

四、考核指标设置相对单一,未能全面、客观的对企业作出正确评价

现有管理办法仅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确定工资增长,忽略了国有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易造成国有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仅关注经济效益的绝对值,忽略了资本投入对效益产出的直接影响,易导致企业片面追求规模,而忽略了资本收益率;仅关注工资的激励职能,忽略了工资的社会保障职能;仅注重考核结果,忽略了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过程中所作

的努力和贡献。

国资委等政府部门也已认识到现行工资总额管理模式的不足,并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内部分配模式的改革,提出了对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等新方案,我们建议在新的管理方案中可以考虑下列方面内容:

一、政府部门对于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企业可采用“董事会确定制”,直接由董事会负责工资总额的管理

当前多数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的跌打滚爬中,经营运作日趋规范,自我约束日趋成熟,已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如再以工效挂钩模式对工资总额进行管理,将不利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发展。目前,政府正在推进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政府部门作为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占董事会多数席位,采用“董事会确定制”,亦可对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进行有效管理。

二、完善对国有企业工资水平的评价方式,不局限于比较企业间工资水平绝对值的高低,应重点关注体现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水平的相关指标

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员工收入水平必将不断的提高,这是一个总趋势。然而,各地区的消费水平相差很大,仅考虑收入的绝对额显然不能客观地反映不同地区职工的生活水平的差异,仅以收入的绝对额去评价工资水平的高与低,显然有失偏颇,我们更应关注体现人工成本的投入产出效率水平的相关指标。如:以人事费用率、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重、百元人工成本利润、百元人工成本销售收入等指标。这才是企业竞争力的根本所在,才能有效地促进竞争性企业的发展。

三、政府部门通过建立国有企业工资水平评价分析体系,合理引导国有企业的内部分配,形成长效的激励机制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强制执行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保障线制度,对企业内部分配加以约束;可以通过发布细分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为企业建立人工成本预测预警机制提供依据;可以通过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做好内部分配;对国有企业的内部分配改革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政策指导,引导国有企业建立起一套与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相适应,以绩效为导向的内部分配制度,并形成长效的激励机制。

四、完善工资总额的管理方式,兼顾激励职能和基本保障职能

工资总额管理不仅可以激励国有企业创造效益的热情,也是维持国有企业职工正常生活水平,维持社会稳定,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工具。建议将工资总额合理地拆分为基础和浮动两个部分,基础部分主要体现工资收入的基本保障职能,增长与市场价位变化、通货膨胀以及政府部门公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指导线挂钩;而浮动部分主要体现工资收入的激励职能,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并完善挂钩指标,合理考虑国有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职能和资本投入效率。这样既可以充分发挥工资总额管理的激励职能,也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职工的正常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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