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14年广东省打击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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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研究---优秀毕业论文参考文献可复制黏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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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der trademark law, and consequently does not constitutes a trademark infringe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benefit balancing principle, deeming OEM as trademark infringement is not conducive to macro-balance between trademark protection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freedom, neither to mid-level balance between trademark protection and OEM industry development, nor to micro-balance between trademark protection and OEM contractors as well as customers. The disputes arising out of the OEM trademark infringement demonstrates the irrationality and immaturity of the legislation in this regard. The future amendments to PRC trademark law should further clarify the criteria regarding trademark infringement assessment and better define the concept of use of trademark. In addition, the PRC Intellectual Property Customs Regulation is also suggested to rescind the IP protection on exported products. Finally, the PRC Supreme Court should formulate and release the relevant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to clarify the concept of OEM as well as it legal features, and to stipulate that the labeling activity under OEM circumstance should not constitute the use of trademark under trademark law, and therefore does not constitute any trademark infringement.

《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

《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

《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目录一、内容概要 (3)1.1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4)1.2 新时代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挑战 (5)二、知识产权创新发展 (6)2.1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7)2.1.1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9)2.1.2 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关键支撑 (10)2.2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11)2.2.1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12)2.2.2 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13)三、知识产权严格保护 (14)3.1 法律法规完善 (15)3.1.1 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17)3.1.2 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17)3.2 保护机制优化 (19)3.2.1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 (20)3.2.2 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 (21)3.3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22)3.3.1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3)3.3.2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能力建设 (25)四、知识产权运营与管理 (26)4.1 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 (27)4.1.1 推动知识产权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8)4.1.2 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30)4.2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与交易 (31)4.2.1 建立知识产权评估体系 (33)4.2.2 促进知识产权高效流转 (34)4.3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与利用 (35)4.3.1 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37)4.3.2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与应用 (38)五、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39)5.1 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41)5.1.1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42)5.1.2 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 (42)5.2 人才激励与评价机制 (44)5.2.1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机制 (45)5.2.2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 (45)5.3 人才引进与国际合作 (47)5.3.1 吸引和汇聚全球知识产权优秀人才 (48)5.3.2 加强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49)六、结论与展望 (50)6.1 主要结论 (51)6.2 未来展望 (52)6.2.1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53)6.2.2 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54)一、内容概要本文全面探讨了新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的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的重要性。

2020年最新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范文(最新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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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范文,下载后可编辑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范文第一篇: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xxx号)精神,珠街镇领导高度重视,对珠街镇使用正版软件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布置,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管理监督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我镇领导非常重视,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领导责任。

明确镇党委书记李家文为第一责任人,镇党委成员、纪检组长赵鉴具体抓好软件正版化工作,镇办公室为责任科室,负责日常事务,并经常向主要领导汇报软件使用情况。

二、加强宣传,提高自觉使用正版软件意识文件下发后,我镇及时召开职工大会,全文传达学习了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镇党委书记李家文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行了阐述,并对各部门提出了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的要求。

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全镇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了使用正版软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保护知识产权和自觉使用正版软件的意识。

三、认真开展自查,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本次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镇办公室进行了部署,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重点检查了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的使用情况。

我镇所有办公电脑均安装了正版的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此外,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排,部分电脑安装了财政申报系统、人事工资数据库、金财网等有关软件。

同时,我镇积极克服经费紧张困难,多方筹措软件采购经费,确定镇办公室负责软件采购工作,对需要购置的正版软件实行集中采购,确保了办公软件全部使用正版软件。

我镇在本次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中,切实做到了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但仍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今后我镇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继续落实好县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要求,加强宣传,使机关工作人员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行为,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以促进软件产业的积极发展。

关于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方案(通用9篇)

关于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方案(通用9篇)

关于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方案(9篇)关于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方案【篇1】一、指导思想根据省市知识产权局工作部署,结合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实施,重点宣传我县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颍上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4月21日至27日三、活动主题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保护·运用·发展”.宣传重点1、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县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努力营造促进颍上县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2、宣传我县在提升知识产权方面出台的政策和举措,在运用知识产权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的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从关注知识产权数量向注重知识产权质量、价值和效益的转变。

3、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着重宣传知识产权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把宣传普及提升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4、宣传我县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的专项行动和取得的成效,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宣传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系列活动,提升全民知识产权意识。

五、具体活动安排1、利用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在电视台播放电视公益广告。

2、开展电视专题报道,采访2-3家专利培育优势企业。

3、与市场管理局文化等部门联合开展专利执法大巡查行动。

4、组织知识产权培训班。

关于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方案【篇2】为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要求与部署,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我局决定于4月20日至26日,以“创新创造改变生活知识产权竞争未来”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广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展示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成就,突出反映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对于创新驱动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国排名从2018年第46跃升至第

《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国排名从2018年第46跃升至第

《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国排名从2018年第46跃升至第人民网北京4月26日电(孟植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显示,中国位列14,较2018年上升3个位次。

世界银行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中国排名从2018年的第46跃升至第31位。

在今天国新办发布会上,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的不懈努力获得国际社会赞誉。

修订《商标法》等提高侵权行为处罚力度本次发布会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19)》的有关情况。

报告主要分为3个部分:一是统筹谋划推动取得新进展。

顶层设计方面,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法治建设方面,修订《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药品管理法》,进一步提高侵权行为处罚力度,新颁布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

体制机制方面,31个省(区、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全部调整到位,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格局。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新进展。

行政执法方面,聚焦互联网领域、农村市场、寄递及进出口环节、重点民生领域,开展剑网龙腾铁拳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

司法保护方面,公安部部署开展昆仑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法院系统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检察机关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司法保护更加高效、更具针对性。

社会共治方面,持续推进维权协作,及时化解侵权纠纷,不断深化行业自律,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和社会维权意识进一步提升。

国际合作方面,积极参加国际组织开展的奥普森盘古网鹰健康女神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和跨境侵权假冒犯罪,取得积极战果。

三是营商环境优化取得新进展。

投资贸易更加便捷,新设6个自贸试验区,举办大型交易会、博览会,修订、废止400多部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及相关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4.07.28•【文号】•【施行日期】2004.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4]42号)(以下简称《通知》)已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今年整规工作三大重点之一,并要求各部门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根据《通知》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八日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服务于提高社会的诚信、法治水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

二、工作原则应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三、主要目标(一)基本遏制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和其他恶意专利违法行为。

(二)改善行政执法条件,提高行政执法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年度结案率和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及案件移交的效率。

(三)增强我国政府部门应对涉外知识产权争端与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国际信誉与政府信用水平。

四、主要内容(一)积极参与全国整规工作领导小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的工作。

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进一步明确专利案件移交标准,联合有关部门、机构督办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02•【字号】•【施行日期】2024.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南平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人民政府2024年4月2日南平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为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开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格局,结合南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等部署要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先行先试作用,推进南平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服务,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激励和保护创新的作用,服务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我市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法治保障,为全方位推进南平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26年,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和法治环境基本形成。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的通报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的通报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9.18•【文号】办字〔2017〕163号•【施行日期】2017.09.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的通报办字〔2017〕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17年上半年,按照国务院和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突出重点领域整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深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持续保持打击侵权假冒高压态势,为促进塑造良好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部署,扎实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深入贯彻2017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结合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总局制定下发了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并召开全国商标监管工作座谈会部署落实。

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特点,在突出总局确定的重点工作基础上,纷纷制定工作意见和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细化落实本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重点和关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17年上半年,全系统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5万件,办结案件2.2万件,涉案金额2.4亿元。

二、持续精准发力,深入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各项整治工作各地按照总局部署,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结合地方实际,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各项整治工作,持续净化市场环境,取得初步成效。

北京市工商局重点加强“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期间打击侵权假冒整治工作,强化对秀水街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确保论坛期间市场经济秩序良好。

广交会参展手册

广交会参展手册

为方便参展,规范秩序,特制定《第 11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本手册自第 110 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起执行。

此前凡与本手册相抵触的相关规定,均以本手册为准。

也可通过浏览广交会的网站 了解本届广交会的概况。

本手册的解释权归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时间安排时间 展出内容10月9‐13日 筹展10月15日‐19日第一期 电子消费品,电子电气产品,计算机及通讯产品,家用电器,照明产品,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配件,车辆(户外、露天),小型机械、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机械(户外,露天、棚下),五金,工具,建筑及装饰材料,卫浴设备,化工产品10月20‐22日 撤换展10月23‐27日 第二期 餐厨用具,日用陶瓷,家居用品,个人护理用具,浴室用品,钟表眼镜,玩具,礼品及赠品,节日用品,工艺陶瓷,玻璃工艺品,编织及藤铁工艺品,家居装饰品,园林用品,铁石制品(户外),家具、土特产品10月28日‐30日 撤换展10月31日‐11月4日第三期 男女装,童装,内衣,运动服及休闲服,裘革皮羽绒及制品,服装饰物与配件,家用纺织品,纺织原料面料,地毯及挂毯,鞋,办公文具,箱包,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医药及保健品,医疗器械、耗料、辅料,食品11月4日18:00‐11月5日17:30撤展注:第一期与第三期均设有进口展区,欢迎前往参观采购。

前言 (1)时间安排 (1)第一章展会介绍 (3)第二章参展企业资质标准 (6)第三章参展申请 (7)第四章展位评审与安排办法 (9)第五章参展展品管理规定 (13)第六章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15)第七章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18)第八章广交会馆内宣传品管理规定 (21)第九章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 (23)附件1.1广交会展馆商品及展区分类表 (25)附件1.2 展区布局图 (27)附件2.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 (30)附件3.1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 (43)附件3.2 第110届广交会出口展联营参展申请表 (45)附件4 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情况备案清单 (46)附件5广交会出口展区知识产权提请投诉书 (47)附件6广交会专利涉嫌侵权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 (48)附件7广交会商标涉嫌侵权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 (49)附件8广交会版权涉嫌侵权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 (50)附件9 广交会贸易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 (51)附件10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 (52)第一章 展会介绍一、主办和承办机构主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承办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二、展会时间第一期:2011年10月15‐19日每天9:30‐18:00第二期:2011年10月23‐27日每天9:30‐18:00第三期:2011年10月31日‐11月4日每天9:30‐18:00换展期:2011年10月20‐22日 10月28日‐30日三、展会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B区与C区。

平谷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平谷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平谷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平谷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关于成立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1〕50号),进一步加大平谷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遏制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平谷区经济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本区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二)工作重点。

开展专项行动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

本次专项行动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批发市场等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种子等特别是食品、药品、通讯类产品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一)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

1.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2.28•【文号】工商标字[2011]265号•【施行日期】2011.1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工商标字〔2011〕2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按照国务院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侵权和假冒伪劣突出问题,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一些地区和领域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仍时有发生,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要继续保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高压态势,将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列为2012年的工作重点,针对侵权和假冒伪劣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增强服务权利人和消费者意识,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把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总局设立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系统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研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督办重大案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标局,承担日常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成立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监督考核和督促检查,确保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取得实效。

在2022年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在2022年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在2022年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是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利益、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指,也是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

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其一,梳理盘点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固化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为即将召开的全国双打工作会议提前做些准备。

其二,今年是政治大年,年内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安全稳定高于一切。

当前,我省的疫情防控刚刚取得阶段性胜利,全省正值全面复工复产的紧要档口,在这样一个关键敏感时期,一旦质量出了问题,很容易传播发酵,形成重大网络奥情。

鉴于此,我们召开一次“双打”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给大家再提提醒、紧紧弦,希望大家咬紧牙关、担当作为,严之叉严、慎之又慎抓好“双打”工作。

刚才,**同志通报了2021年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双打”考核情况。

省检察院、省农业农村厅结合实际,作了很好的发言,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借鉴、互促互进,纵深推动我省“双打”工作再上新合阶。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第一,肯定成绩、正视不足,进一步增强做好“双打”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去年以来,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了积板成效,2021年国务院“双打”工作绩效考核中,我省考核排名首次实现进档升级。

成效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政策措施。

省市场监管局出合《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依法举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群防共治水平;绕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远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制定实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

省商务厅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建立电子商务平合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通知》,强化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

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

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目录第1章总则 (1)第1节专利行政执法基本原则 (1)1.1.1依法行政原则 (1)1.1.2积极办案原则 (1)1.1.3公开公正原则 (1)1.1.4便捷高效原则 (2)1.1.5务实创新原则 (2)第2节管辖 (2)1.2.1级别管辖 (2)1.2.2地域管辖 (3)1.2.3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4)1.2.4管辖权异议 (5)第3节回避 (5)1.3.1自行回避 (5)1.3.2请求回避 (6)1.3.3回避的审批 (7)第4节代理 (7)1.4.1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 (7)1.4.2委托代理注意事项 (7)第5节送达 (8)1.5.1送达和送达回证 (8)1.5.2送达方式 (9)第2章处理专利侵权纠纷 (11)第1节案件受理和立案审查 (11)2.1.1受理 (11)2.1.2当事人 (11)2.1.3立案审查 (13)2.1.4立案步骤 (21)2.1.5答辩书 (22)第2节调查收集证据 (23)2.2.1申请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收集证据 (23)2.2.2现场调查 (24)2.2.3收集证据 (26)2.2.4制作笔录 (28)2.2.5现场指认 (30)2.2.6技术鉴定 (30)第3节案件审理 (31)2.3.1口头审理前的准备 (31)2.3.2口头审理的举行 (33)2.3.3口头审理的其他问题 (40)2.3.4案件的中止及恢复处理 (44)第4节证据认定 (47)2.4.1 证据种类 (47)2.4.2 证据认定的一般原则 (48)2.4.3 单一证据的审核认定 (49)2.4.4 数个证据的证明力大小认定 (50)2.4.5 不能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50)2.4.6 证据认定理由的阐述 (51)2.4.7 外文证据的认定 (51)第5节结案 (52)2.5.1结案形式 (52)2.5.2结案时限 (52)2.5.3合议 (53)2.5.4结案形式具体事项 (53)2.5.5结案审批 (59)2.5.6结案文书送达 (60)2.5.7重复侵权行为的处理 (60)2.5.8案件材料的归档 (60)2.5.9特别注意事项 (61)第6节执行与公开 (61)2.6.1处理决定的执行力 (61)2.6.2自觉履行与现场监督 (62)2.6.3申请强制执行 (62)2.6.4案件信息公开 (64)第3章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66)第1节立案 (66)3.1.1案件来源 (66)3.1.2立案条件 (67)3.1.3立案时限 (67)3.1.4立案审批 (67)第2节调查取证 (68)3.2.1调查取证的准备 (68)3.2.2调查取证的实施 (69)3.2.3行政强制措施 (73)第3节形成结案意见 (75)3.3.1形成处理意见 (75)3.3.2结案意见审批 (76)第4节处罚前告知和听证 (77)3.4.1处罚前告知 (77)3.4.2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8)3.4.3听证 (78)第5节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和处罚决定 (95)3.5.1责令停止假冒专利行为和采取改正措施 (95)3.5.2处罚的种类 (96)3.5.3时限 (98)3.5.4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注意的事项 (99)第6节处罚的执行和公开 (109)3.6.1执行的正常程序 (109)3.6.2执行的特殊情形 (111)3.6.3结果公开 (112)第4章专利纠纷的调解 (115)第1节调解专利纠纷的类型 (115)4.1.1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115)4.1.2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117)4.1.3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117)4.1.4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1194.1.5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 (119)第2节请求调解专利纠纷的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 (119)4.2.1条件 (119)4.2.2专利纠纷调解请求书 (120)4.2.3请求人身份证明文件 (121)4.2.4专利纠纷相关的证据、材料 (121)4.2.5其他材料 (121)第3节送达,立案 (122)4.3.1送达 (122)4.3.2立案 (122)4.3.3其他 (123)第4节专利纠纷的调解程序 (124)4.4.1证据审查 (124)4.4.2调解 (125)第5节结案 (126)4.5.1调解结案 (126)4.5.2撤销案件 (128)第5章跨区域、跨部门专利行政执法协作 (129)第1节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 (129)5.1.1请求协作条件 (129)5.1.2提交材料 (129)5.1.3初步审查 (130)5.1.4管辖 (131)5.1.5立案 (131)5.1.6结案 (132)第2节跨区域专利纠纷的调解 (132)5.2.1提交材料 (132)5.2.2接收 (133)5.2.3管辖 (133)5.2.4材料移送 (133)5.2.5结案 (134)第3节跨区域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 (134)5.3.1移送 (134)5.3.2结案 (135)第4节跨区域案件协办 (135)5.4.1委托证据调查 (135)5.4.2协助证据调查 (136)5.4.3委托送达 (137)5.4.4配合执行 (137)第5节跨区域专利执法专项行动 (138)5.5.1专利侵权案件 (138)5.5.2假冒专利案件 (139)第6节跨部门行政执法协作 (139)5.6.1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 (139)5.6.2与工商、版权等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 (140)5.6.3与海关的执法协作 (140)第6章展会及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 (141)第1节展会专利侵权纠纷调解 (141)6.1.1展会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141)6.1.2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派驻展会人员的身份和工作职责 (142)6.1.3当事人 (143)6.1.4投诉受理 (143)6.1.5调查核实和现场处理 (145)6.1.6现场情况记载 (147)6.1.7抗辩 (147)6.1.8措施及责任 (149)6.1.9档案整理和归还物品 (150)第2节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调解 (150)6.2.1开展电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判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150)6.2.2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身份和工作职责 (152)6.2.3当事人 (152)6.2.4案件的提交 (152)6.2.5案件的处理 (155)6.2.6措施及责任 (156)6.2.7档案整理 (156)第7章执法管理 (158)第1节执法机构 (158)7.1.1执法工作机构 (158)7.1.2执法条件建设 (158)7.1.3执法队伍建设 (158)7.1.4委托执法 (159)第2节执法人员管理 (161)7.2.1执法人员 (161)7.2.2执法证管理 (164)7.2.3执法培训 (169)第3节执法专项经费 (172)7.3.1经费范围 (173)7.3.2管理职责 (173)7.3.3申请、审批、使用和验收 (174)7.3.4监督与考核 (176)第4节执法工作机制 (178)7.4.1执法专项行动 (178)7.4.2展会执法 (179)7.4.3执法协作调度 (181)7.4.4执法案件文书及档案管理 (187)第5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 (194)7.5.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194)7.5.2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工作 (196)7.5.3“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平台 (198)第6节指导与监督 (200)7.6.1执法目标责任制 (200)7.6.2执法督查、督导、督办和指导 (201)7.6.3执法维权绩效考核 (206)7.6.4责任追究 (208)附件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 (212)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处理用) (213)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受理通知书 (214)专利侵权纠纷撤销案件通知书 (215)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 (217)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实用新型检索报告通知书 (218)答辩通知书 (219)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抽样取证决定 (224)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抽样取证清单 (225)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证据登记保存决定 (226)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228)解除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证据登记保存决定 (229)解除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230)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现场检查笔录 (23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止处理通知书 (232)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不予中止处理通知书 (234)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恢复处理通知书 (235)口头审理通知书 (237)口头审理回执 (238)回避申请决定 (240)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口头审理笔录 (241)撤销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决定书 (244)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书 (248)送达回证 (250)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强制执行申请书 (253)专利侵权纠纷修改更正通知书 (254)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强制执行申请书 (255)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内部用) (257)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审批表 (257)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调查取证审批表 (260)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登记保存审批表 (26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合议笔录 (262)技术鉴定委托书 (263)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结案审批表 (265)三、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当事人用) (266)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 (266)接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270)专利纠纷案件授权委托书 (271)意见陈述书 (273)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止处理申请书 (274)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调查取证请求书 (276)专利侵权纠纷撤回处理请求申请书 (277)专利侵权纠纷和解协议书 (279)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强制执行请求书 (280)附件二:查处假冒专利案件用文书表格 (282)一、查处假冒专利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处理用) (283)假冒专利案件立案通知书 (283)举报涉嫌假冒专利案件不予立案通知书 (285)协助调查通知书 (286)限期提供证据接受调查通知书 (287)假冒专利案件调查笔录 (289)假冒专利案件抽样取证决定 (291)假冒专利案件抽样取证清单 (293)假冒专利案件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 (294)假冒专利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295)解除假冒专利案件证据登记保存决定 (296)解除假冒专利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298)查封扣押决定书 (299)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300)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301)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303)处罚前告知通知书 (304)处罚前听证告知书 (307)假冒专利案件听证会通知书 (310)假冒专利案件听证回执 (311)假冒专利案件听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13)回避申请决定 (314)假冒专利案件听证笔录 (315)责令整改通知书 (318)行政处罚决定书 (319)撤销案件通知书 (323)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325)罚款缴款通知书 (327)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328)专利标识不规范责令改正通知书 (329)送达回证 (330)二、查处假冒专利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内部用) (332)涉嫌假冒专利行为举报登记表 (332)假冒专利案件证据清单 (334)涉嫌假冒专利案件立案审批表 (336)案件移送单 (338)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物品委托保管书 (339)技术鉴定委托书 (341)假冒专利案件讨论笔录 (342)假冒专利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344)假冒专利案件听证报告书 (346)假冒专利案件结案审批表 (350)假冒专利案件结案报告 (352)专利行政执法委托书 (354)委托执法办理结果告知书 (356)专利标识不规范案件结案审批表 (359)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361)三、查处假冒专利案件用文书表格(当事人用) (363)涉嫌假冒专利行为举报投诉登记表 (364)假冒专利案件授权委托书 (365)假冒专利案件听证申请书 (366)附件三:调解专利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 (368)一、调解专利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处理用) (369)专利纠纷调解意见陈述通知书 (369)专利纠纷调解立案通知书 (371)专利纠纷调解请求不予立案通知书 (372)接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373)专利纠纷调解通知书 (374)专利纠纷调解回执 (376)回避申请决定 (377)专利纠纷调解书 (379)专利纠纷调解案件终止调解通知书 (381)送达回证 (382)二、调解专利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内部用) (384)专利纠纷调解案件立案审批表 (384)三、调解专利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当事人用) (387)专利纠纷调解请求书 (388)专利纠纷案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391)意见陈述书 (393)专利纠纷案件授权委托书 (395)专利纠纷和解协议书 (396)附件四:展会、电子商务执法文书表格 (398)专利侵权纠纷投诉请求书 (398)涉嫌专利侵权处理通知书 (401)专利涉嫌侵权申诉登记表 (402)专利投诉调查表 (403)电子商务平台商提交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登记表 (404)电子商务平台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提交表 (405)附件五:行政复议案件用文书表格 (406)一、行政复议案件用文书表格(复议知识产权局处理用) (407)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 (407)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10)行政复议书面答复通知 (412)回避申请决定 (414)行政复议期间停止执行通知书 (416)行政复议案件调查笔录 (418)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421)行政复议调解书 (423)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决定书 (425)送达回证 (427)二、行政复议案件用文书表格(复议知识产权局内部用) (429)行政复议案件立案报告 (429)行政复议案件讨论笔录 (432)技术鉴定委托书 (434)行政复议案件结案报告 (436)三、行政复议案件用文书表格(当事人用) (438)行政复议申请书 (438)行政复议案件递交文件/证据清单 (443)行政复议案件授权委托书 (445)附件六:跨区域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文书表格 (447)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材料接收单 (447)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材料移送单 (449)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材料移送回执 (451)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不予立案通知书 (453)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结案通知书 (454)跨区域专利纠纷调解材料接收单 (456)跨区域专利纠纷调解材料移送单 (458)跨区域专利纠纷调解材料移送回执 (460)跨区域专利纠纷调解结案通知书 (462)跨区域查处假冒专利材料移送单 (463)跨区域查处假冒专利材料移送回执 (465)跨区域查处假冒专利结案通知书 (466)跨区域专利案件调查取证委托书 (467)跨区域专利案件协助调查取证回执 (468)跨区域专利案件调查取证结果通知书 (469)第1章总则为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确保专利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维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以下简称《执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7.04.02•【文号】•【施行日期】2007.0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法检查的精神,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意见。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我局。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二日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当前,我国经济贸易在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对外投资日益增加,创新能力逐步增强,经济结构、进出口结构不断改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既是促进对外开放、营造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的需要,也是深化改革、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健康发展的需要,两者统一于国家的总体发展方针,统一于满足人民不断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需要。

近年来,侵权者与假冒者借助快捷、广泛传播的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了知识产权侵权产品制造、扩散的水平和速度,依靠一种执法途径的保护模式,难以解决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问题。

在完善司法保护的同时,行政保护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和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总结4篇.doc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总结4篇.doc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总结4篇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总结1**区知识产权工作在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加快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步伐,真正做到无缝对接移交,构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三权合一”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

并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为着力点,切实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定员定编定岗明确职责,扎实有效地发挥了知识产权驱动发展的有力支撑保障。

一、职能转变主要工作开展情况1.走访企业帮扶对接,开展调研。

知识产权科深入辖区企业开展走访活动,指导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地查看了企业的展览室,由专利发明人讲解了其专利产品的性能、用途、构造,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该企业获得发明专利两件。

企业负责人就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现状及当前的困难、经营发展以及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做了简要介绍,并分享了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

走访人员现场征询了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需求,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一一回应,并带来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最新资讯。

讨论深入浅出地分析专利持有者当前急需解决的困难,今后的发展方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及,我局时刻抱定宗旨意识,积极为企业服好务做好事,真正做到眼睛向下看,身子向下沉,力气向下使,接地气,真正解决群众需求和难题。

2.夯实服务与人才支撑,营造发展监管能力提升软环境。

知识产权机构改革职能整合,为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了解当前贵州省“放管服”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专利申请必备要素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体系。

6月14日,****区市场监管局由分管领导带队,参加了提升专利(申请)质量专题培训会。

从专利优先审查、电子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保护类型等几方面深入学习,此次培训共3人次。

通过课件浏览、发放《专利事务服务指南》、《专利申请知识读本》和现场咨询提问等方式,夯实了专利代理机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业务基础,提升软环境,营造良好的服务管理氛围起到了推动作用。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活动总结精编(二篇)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活动总结精编(二篇)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活动总结精编活动时间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日。

参与单位为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本次活动设立协调组,负责协调工作,协调组位于市知识产权局。

活动主题为“知识产权助推____经济转型”。

宣传重点包括以下方面:(一)宣传____市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完善与发展历程,成就与经验,特别强调我市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工作城市”称号的显著成效。

(二)宣传我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重要措施,重点展示我市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显著成果。

(三)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突出“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四)推广运用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典型案例,强调知识产权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支撑作用。

活动主要内容如下:(一)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预备会于____月____日上午9:00在市知识产权局三楼会议室举行____年____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预备会,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讨论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相关事宜。

(二)开展知识产权系列执法活动在426宣传周期间及前后,全市各知识产权职能部门将重点执行以下活动:1. 在全市大型商业场所进行商品专利执法检查,打击专利假冒侵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 在政府机关率先推进软件正版化,深化软件正版化工作;3. 开展对____市中国驰名商标、____著名商标的专项保护行动,打击侵权假冒商标行为;4. 在全市开展防伪标志专项行动检查,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经销商;5. 组织巡查____文化市场,打击盗版网络游戏侵权行为;6. 组织集中销毁全市侵犯知识产权商品、假冒伪劣商品、盗版光碟等。

(三)举办相关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围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以下培训:1. 对____12县5城区知识产权局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培训;2. 对我市高新区企业进行专利申请、保护培训;3. 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知识产权知识宣传培训;4. 对全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专利事务所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篇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篇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篇打假是我们一直在做的工作,不让那些盗版侵犯了大家个人权益,对于那些假冒事件,我们要严惩不贷,我们要支持正版,让这个社会的风气越来越好,你知道哪些先进事迹材料?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篇。

篇一**省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魏有荣,从2012年便开始从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工作中,魏有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强与双打成员单位联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围绕青稞酒、卷烟、成品油、对外出口商品等重点领域和产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维护全省人民生产、生活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据不完全统计,**省各级相关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万余人(次),检查食品、药品、化妆品、文化、农资、农副产品、林苗、电线电缆、絮用纤维等各类经营单位万家/次,共受理和查处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956起,捣毁制假、藏假窝点372处,抓获犯罪嫌疑人289人。

有力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分子,为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全省人民的生产生活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做好该省打击侵犯保护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魏有荣长年累月坚持下基层、跑工厂、访企业、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知识产权、防假识假知识,在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同时,动员企业积极创建和申报自主知识产权。

2016年、2017年**省的“诚信兴商”期间,在他的努力下,活动得到了该省近300余家企业的支持,**省内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全部参展。

在他的提议下,**省双打办还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按照年度宣传方案对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工作进行了重点宣传,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工作没有终点,只有始点。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魏有荣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他将会一如既往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办实事,不求轰轰烈烈,唯求踏踏实实,力争做一名优秀的、普通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者。

税务稽查案例

税务稽查案例

税务稽查案例二00八年六月前言为贯彻落实2007年7月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和2008年1月召开的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决定在全国国税、地税机关征集税务稽查案例,并组织人员进行编写,形成税务稽查系列培训教材,主要适用于税务稽查人员培训使用。

本书以行业为主线分十一章,共收集稽查案例61个,案例主要选自全国各地税务稽查机关2005年以来实际办理的兼具典型性和普遍性,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的稽查实例。

希望通过学习案例,给税务检查人员的稽查实践带来一定裨益。

作为培训教材,本书首先满足于操作的实用性,其次总结各地积累的办案经验,作为个案突破,有指导的针对性,同时作为三本系列教材的一部分又与其他两本书的构成有机联系。

《税务稽查案例》是对《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规范的具体体现,是对《税务稽查方法》税务稽查基本方法、取证方法、行业方法的具体实践。

例如本书分章以行业归类编写有一定的特色,这与方法篇的行业检查构成一定关联,又如:在稽查执法权限、法律适用等方面又与管理篇相关联,在案例分析部分反映出“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重点、焦点问题,这与管理篇的稽查成果运用相呼应。

为更好地为一线检查人员服务,本书编写选用及编写案例侧重介绍案件查处过程和方法,同时兼顾税收法律法规适用问题。

案例的基本体例分为四个部分,同时对特殊案例,比如涉及复议、诉讼等法律适用方面案例在体例方面作出必要的特殊调整。

案例的基本体例为:案件背景情况、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案件分析四个部分,此外又附加三部分内容:本案特点、思考题、考试练习题。

―“本案特点”主要是编者对办案机关查办案件的可取之处的理解把握。

―“案件背景情况”主要介绍与查办案件相关的案件来源和纳税人基本情况。

―“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主要分为检查预案、检查具体方法和检查中遇到的困难阻力及相关证据的认定三部分。

―“违法事实及处理”主要反映被检查单位存在的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以及税务机关对此的处理结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首届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的通报-穗府[2011]2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首届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的通报-穗府[2011]2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首届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的通报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首届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的通报(穗府〔2011〕28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造和维权意识,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经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以下简称市长奖)评选委员会评定,市政府同意授予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市长奖一等奖;授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3家单位市长奖二等奖;授予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市长奖三等奖。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

希望全市各单位向获奖单位学习,发扬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精神,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社会各界维权合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投资环境,为建设“低碳广州、智慧广州、幸福广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首届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获奖名单一等奖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二等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三等奖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广州海关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结束——。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增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26•【字号】增府办函[2011]8号•【施行日期】2011.01.2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增府办函[2011]8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李荣渝副市长副组长:李王基市府办副主任葛天志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局长吴冠科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郭铁军市卫生局局长黄小杰市工商局局长林伏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王克强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永刚市农业局副局长朱志威市公安局副局长阮计昌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宋仙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宋丽娜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李伟强市科技经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李宗珩市工商局副局长范辉市财政局副局长赵朝锡市法院副院长温育华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粱少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谭小棠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潘吉希市卫生局副局长魏达均市公资办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经信局,承担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李伟强同志兼任。

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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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14年广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知领办[2014]5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2014.04.16
【实施日期】2014.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14年广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穗知领办〔2014〕5号)
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双打领〔2014〕1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完善打击侵权假冒领域“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

目前,我市市、区两级均已按照国务院要求开通了“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两法衔接”平台管理,建立打击侵权假冒信息录入工作制度,加强工作
检查;同时,各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协调机制牵头部门要积极督促尚未加入信息平台的成员单位尽快与牵头单位沟通联系,尽早加入平台并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市、区两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员单位请务必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将简易程序以外的打击侵权假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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