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黄土路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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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黄土地区路基

7.9.1一般规定

1黄土地区路基设计,应查明黄土分布范围、厚度及其变化规律;沿线黄土的成因类型和地层特征;路线所处的地貌单元及地表水、地下水等情况;各种不同地层黄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湿陷性类型和湿陷等级。

2黄土塬梁地区,路基应避开有滑坡、崩塌、陷穴群、冲沟发育、地下水出露的塬梁边缘和斜坡地段。如必须通过,应有充分依据和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

3位于冲沟沟头和陷穴附近的路基,应分析评价其发展趋势及对路基的危害程度,并在设计中考虑冲沟和陷穴对路基稳定性影响。

4位于湿陷性黄土地段的路基,宜设在湿陷等级轻微、湿陷土层较薄、排水条件较好的地段。

5 黄土地区路基设计应特别注意加强排水,采取拦截、分散的处理原则,设置防冲刷、防渗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综合排水设施及防护工程,并妥善处理农田水利设施与路基的相互干扰。

7.9.2 填方路基

1 在黄土地区修筑填方路基时,填料的强度、基底的压实和处理等应符合第3.2节、第3.3节的规定。高路堤的地基允许承载力低于车辆动力荷载和路堤自重的压力时,还应按承载力要求对地基进行处理。

2当路堤地基情况良好或经过处理、边坡高度不大于30m时,路堤的断面形式及边坡坡率可按表7.9.2选用。阶梯形断面适用于年平均降水量大于500mm的地区,在边坡高20m处设宽为2.0m~2.5m的边坡平台,边坡平台宜设截水沟,并作防渗加固处理。

表7.9.2 路堤断面形式及边坡坡率

3当路堤边坡高度大于30m时,宜与桥梁方案相比较,并按照第3.6节规定进行个别设计。路堤边坡形式及边坡坡度应根据路堤本体及地基土的性质、边坡高度、公路等级,

采用力学分析法经稳定性验算确定,并结合所处地形、地层及水文等不同条件论证采用。

4边坡稳定检算宜采用圆弧法,其稳定系数不得小于表3.6.8规定值。填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值应按设计填筑压实度的要求,采用压实后快剪试验测定。

5对高度大于20m的路堤,应按工后沉降量预留路基顶面加宽值;工后沉降量可按路堤高度的0.7%~1.5%估算。

7.9.3挖方路基

1 黄土路堑边坡形式,应根据黄土类别及其均匀性、边坡高度按表7.9.3-1 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黄土路堑边坡宜采用台阶形。边坡小平台宽度为 2.0m~2.5m,边坡大平台宽度应根据稳定计算确定,宜为4m~6m。年平均降水量大于250mm的地区,平台上应设截水沟,并应予以防护。

2 挖方边坡高度不超过30m时,边坡坡率应根据黄土的地貌单元、时代成因、构造节理、地下水分布、降雨量、边坡高度、施工方法,并结合自然或人工稳定边坡坡率按表7.9.3-2确定。

表7.9.3-1路堑边坡形式及适用条件

表7.9.3-2 黄土地区路堑边坡坡率

注:表内边坡值为设平台后的平均值

3 黄土路堑边坡高度超过30m时,应与隧道方案进行比较。路堑高边坡应按照第3.7节规定进行个别设计,路堑边坡形式及边坡坡度应根据土的物理力学性质、自然坡面的稳定情况及附近已建工程的边坡稳定性进行分析,采用力学分析法经稳定性验算确定。当采用圆弧滑动法计算时,其稳定系数不小于表3.7.4规定。

4 设有大平台的深路堑,除必须对全高边坡作稳定检算外,还应对大平台毗邻的上下分段边坡作局部稳定检算。

5 边坡防护类型应根据土质、降雨量、气候条件、边坡高度及坡度、防护材料来源等,按第5章的规定选用。

6 在有地下水活动的挖方路段,应采取截、排地下水及防止地面水渗漏等措施,设必要的防护工程。

7.9.4湿陷性黄土处理

1 黄土地区场地的湿陷类型按实测自重湿陷量或室内压缩试验累计的计算自重湿陷量判定。当实测或计算自重湿陷量不超过70mm时,应定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当实测

或计算自重湿陷量超过70mm时,应定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

2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湿陷等级,应根据基底下各层累计的总湿陷量和计算自重湿陷量的大小等因素按表7.9.4-1判定。

表7.9.4-1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湿陷等级

注:当300mm<Δs<500mm, 70mm<Δzs<300mm时,定为Ⅱ级; 当500mm≤Δs≤600mm, 300mm≤Δzs≤350mm时,定为Ⅲ级

3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通过湿陷性黄土和压缩性较高的黄土地段时,可根据路堤填高、受水湿浸的可能性及湿陷后危害程度和修复的难易程度,按表7.9.4-2确定湿陷性黄土处理深度。

表7.9.4—2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深度

注:与桥台相邻路基、高挡土墙路基(墙高大于6m),应消除地基的全部湿馅量或穿透全部湿馅性土层。

4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应根据公路等级、黄土湿陷等级、处理深度要求、施工条件及材料来源,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对于湿陷等级为Ⅰ~Ⅱ级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和Ⅰ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可采用重锤夯实或冲击碾压;Ⅱ级以上自重湿陷性黄土,可采取强夯、挤密桩(石灰桩、灰土桩、碎石桩)或孔内深层强夯等方法进行压密、加固处理。农田灌溉可能造成黄土地基湿陷时,可对路堤两侧坡脚外5m~10m作表层加固防渗处理或设侧向防渗墙。

5对危害路基稳定的黄土陷穴应进行处理。黄土陷穴的处理方法应根据陷穴埋藏深度及大小确定,可采用开挖回填夯实及灌砂、灌浆等方法处理,处理宽度视公路等级而定。对流向陷穴的地面水,应采取拦截引排措施;对堑顶的裂缝和积水洼地,应填平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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