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合同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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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合同法详解与案例分析

国际商法——合同法详解与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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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布逊诉曼彻斯特议会案]
1970年,保守党占多数议席的英国曼 彻斯特议会决定出让议会的房子.就写信 给原告吉布逊市议会有可能出让房子,价 格约有2725英镑, 如你想买的话,请正式 写信申请。原告写好了申请并回了信.但 这时市议会重新选举,工党占了上风,决 定不出让该房子了. 原告遂要求法院强 制执行.法院认为信中如你想买的话,请 正式写份申请属于要约邀请.即请原告向 议会提出要约,市议会后来未接受要约, 所以合同没有成立. ,原告败诉。
问:(1)日本A公司与大连B公司之间订购水 产品的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是否有效?
(2)根据前述合同分类的内容,分析一下日 本A公司与大连B公司之间的汇票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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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无效。
(2)单务、明示、实践、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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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一 、要约与承诺 二、对价与约因 三、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能力 四、合同的形式 五.合同的内容 六、合同的抗辩 七、合同的解释
车停靠在行人旁边等候行人上车属于默 示表示合同成立,即“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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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拍卖 拍卖是卖方在众多的竞买人中选择报
价最高者并与之订立买卖合向的方式。 一般来说,拍卖人的广告或宣传,每
第三章 国际合同法
一、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
的合同泛指一切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狭义的合同指民商法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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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将合同定义为合同 是2人或多人之间在相互间设立合法义务而 达成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协议。
美国《合同法重述》将合同定义为合同是一 个允诺或一系列的允诺,对违反这种允诺, 法律将给予其补偿或将强制其得到实际执行。
(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 练一练:某外贸公司业务向外商发出信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合同法(一)案例一、我某进出口公司向美国一厂商发出要约.出售芝麻制品一批,限对方在5 月底以前答复有效,5 月10 日我公司接该厂商电传,称“你5 月8日电悉,报价太高无法接受,请考虑降低价格”。

半月后芝麻制品的市价明显上涨。

5 月26 日.该商再次发来电传:“你5 月8 日电接受,我方将开出信用证”.对此,我公司也已悉芝麻制品行市看好,以高价卖给他人。

1.我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2.假设双方成立合同后,我方运去的芝麻质量与合同严重不符.根据美国法对方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依中国法结果又如何?案例二、甲国制糖公司向乙国农贸公司发出电报,要求立即给自己发出100吨甘蔗,价钱FOB每吨2500元,货到后付款。

农贸公司收到电报后,立即回电说:按你方意见办。

农场发货后,甘蔗运抵制糖公司,该公司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拒收。

试问该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案例三、2003年5月1日,甲地某商场向乙地某纺织厂发出传真,请求该厂在一个月内提供两万米纯毛布料,价格每米100元,由供方送货到需方。

5月2日,纺织厂收到传真。

5月8日,纺织厂发回传真,提出每米价格120元。

5月12日商场收到传真后,回电:同意,请按时送货。

电报于5月15日到达纺织厂。

试问:(按英美法、大陆法、公约、中国法进行分析)1、甲地某商场与乙地某纺织厂间的合同是否成立?试述本案中要约和承诺各是什么?2、合同如果成立,成立时间和地点是什么?3、假设纺织厂于5月8日发出传真后欲撤回要约,应符合什么条件?如果欲撤销要约,又应符合什么条件?4、假设商场于5月12日欲撤回承诺,应当符合什么条件?5、假设5月15日电报送达后,发现市场上有对该商品的投诉,要撤销订货可以吗?案例四、我某出口公司于2月1日向美商就某农产品报价,在发盘中除列明各项必要条件外,还表示“packing in sound bags”.在发盘有效期内,2月21日美商复电称:“telex first acepted packing in new bags”.我方收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

国际商法第4章:合同法

国际商法第4章:合同法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合同是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除债权合同外,还包括物权合同(设 定抵押权的合同)、身份合同(协议结婚、 离婚、收养等)等。
➢狭义的合同仅指债权合同,即两个以上 的当事人之间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债权 债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3)酗酒者 ➢确认酗酒者在订立合同时是否清醒、有无
判断力和理解力,对于认定合同的效力具 有决定性的意义。
➢ (3)中国法
➢我国《合同法》将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的人订立的合同区分为有效、无效以及 效力待定三种情形。
➢2.法人的订约能力
➢法人是指依法定程序成立,具有独立的财 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民事权利和承 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
➢1)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2)当事人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3) 对价或约因; ➢4)当事人的合意具有真实性; ➢5) 合同内容合法; ➢6)合同应当符合法定形式。
➢ 4.2.1意思表示一致
➢意思表示一致是指当要约人用明示或暗 示的方式向受约人提出要约,且受约人 接受了此要约。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包括要约和承诺 两个方面。
➢英美合同法是由判例法和制定法共同构 成的。其中,判例法是合同法的核心。 英美等国也制订了一些与货物买卖、海 上运输、海上保险等类国内和国际商事 合同有关的单行法。
➢2.国际统一商事合同法
➢4.2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 致,达成对彼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必须具备一 定条件才能有效成立。概括起来,合同 成立的有效要件通常包括:
➢ 合同的法律特征:
➢ 1)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国际商法合同法部分

国际商法合同法部分

第六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引论第二节合同的概念英美法系合同是法律为之提供救济的诺言。

英美法受传统的对价制度的影响,认为合同的本质是交易,是关于交易的协议;当诺言有了对价时,诺言与对价称为交易的对象,诺言才有了被强制执行的效力,此时诺言才成为合同。

因此,赠与性协议不是合同。

大陆法系合同的本质是合意,或称协议,即合同各方意思的一致。

现代商法的倾向在商事领域,合同与协议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使合同成立,而不管其中的诺言有无对价。

我国合同法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节对价和原因对价(consideration)对价是使诺言对诺言人产生拘束力的,与诺言互为交易对象的东西。

这意味着:①对价的作用在于使诺言对诺言人产生约束力;②对价与诺言互为交易对象:诺言人为了得到对价而许诺,受诺人为了得到诺言而提供对价;③所有作为诺言的交易对象的东西均可成为对价,可以是诺言,也可以是一种行为或不行为。

亦可称之为“诺言的回报”,或“诺言的代价”。

如果对价由诺言构成,称为“待履行的对价”(executoryconsideration);如果对价由行为构成,称为“已履行的对价”(executedconsideration)。

对价的作用在法律上,对价使诺言对诺言人产生拘束力,使诺言发生强制执行的效力(enforceable)。

诺言人不兑现诺言,受诺人可以起诉,但无对价的诺言如果已经兑现,诺言人不得反悔。

充分的(sufficient)或完好的(good)对价构成包括:①对价须发生于诺言的同时或之后;对价先于诺言的,称为过去的对价(pastconsideration),过去的对价不能得到强制执行,因此英美法系不承认无因管理为债的发生原因。

②对价须是诺言的诱因,对价是诺言的交易对象,诺言人为得到对价才作出承诺;③诺言须是对价的诱因,对价必须是对价的提供者,为了得到诺言包含的利益而提供;④对价须是某种有价值的东西;⑤对价与诺言在价值上不一定相称;⑥空洞的诺言(illusoryconsideration)不能构成对价;即一项诺言包含的条件使该诺言的履行,完全取决于诺言人的选择。

国际商法之合同法

国际商法之合同法

几小时后,和约签字的消息已为众人所知晓,烟草价格猛涨,被告拟取消此合同。
法院认为在交易中,任何一方均无义务将自己所掌握的情况通知对方,故判决原告胜诉。
威伯尔诉诺斯瑞特案。原告威伯尔持有一张被告开立的以原告为收款人的本票,但被告诺斯瑞特拒绝向原告付款。理由是他开立该本票时受到了欺诈。被告与其妻弟共同经营一家五金店,其妻弟在让他签字时告诉他这是一份贷款申请,被告未查看内容就签了字。其妻弟把转让该本票的所得花掉了,本票到了原告之手。当他要求被告付款时,被告以欺诈为由主张本票无效。
案例:原告是被告公司的一个房客。一天晚上,当她顺着通道从她租的公寓的楼梯往下走时,由于那里没装电灯,她从楼梯摔下,受了伤。她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就其疏忽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辩称,原告签署的租赁合同包括了一个免责条款:“无论是出租人还是其他代理人,都不应对承租人,他的家庭、客人、雇员或房所属的建筑物的任何其他人所受到的任何伤害承担责任。”该案的判决表明:在一个居住用房租约中加入的在因房屋及辅助施放的维修或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房客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免除房主责任的条款是无效的,因为该条款与判例法的原则所体现的公共政策相抵触。
规定,契约金额在500美元以上的,需用书面形式,如没书面形式,仍然有效。但正式契约如不按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则无效。
案例:法国最高法院诉状审理庭1905年7月17日判决,购买房屋作妓院用的买方无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价款。该法庭在1923年4月17日判决,向一个已婚妇女出借房屋使其离开家庭与情人相聚的出租人无权要求返还房屋。可见,法国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将道德标准作为评定是否违反善良风俗的尺度。对于违反道德合同,当事人无权要求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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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把一台300美元的商品按900美元出售,可以肯定是显失公平了。300美元本身已经包括了合理的利润。而信贷费用一项就比零售价高出100美元以上。对于一个社会福利金领取人,是明显不平等的。该价格的受害者,因为贫困,无法一次性支付300美元购买,而分期信贷购买要支付1234.80美元。该合同显失公平。法院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作出对该合同的支付条款加以限制性的判决:琼斯已支付619.88美元就足够了,余额不必再付。

国际商法 第六章合同法

国际商法 第六章合同法
例如:1970年,保守党占多数议席的英国曼 彻斯特议会决定出让议会的房子。就写信给吉布 逊“市议会有可能出让房子,价格约为2725英镑, 如你想买的话,请正式写信申请。”
2、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撤回:要约发出之后,尚未到达受要约 人之前,要约人可以用更为快捷的方式把 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 同时送达受要约人处,以阻止要约生效。
3、要约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
要约一般对受要约人没有约束力,受要 约人接到要约只是在法律上获得了承诺的 权利,并不承担必须答复的义务。
4、要约的消灭 (1)要约因期限已过而终止; (2)要约因撤销终止; (3)要约因被受要约人拒绝而终止; (4)要约因当事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而 终止。
如果没有发生上述事项,要约于合理的 期间过后失效。
第二阶段:20世纪以来,合同法开始 注重社会的利益
四、国际范围内合同法的渊源
合同法的渊源是合同法律规范借以表现和 存在的法律形式。
英美法系:判例法是法律发展的核心环节, 由议会制定的制定法同样是法律的渊源,并且 制定法的效力高于判例法,但是判例法在法律 发展中仍然起主导作用;
大陆法系:制定法曾经是法律的唯一渊源,
国际领域: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推出 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s), 该《通则》的作用在于:当事人可以约 定适用,并且兼容了不同法系的制度和 内容,可以对各国和国际的立法产生示 范作用;
中国: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合同 法》、宪法、民法通则、地方性法规、 司法解释等
2、合同被撤 销的后果
英国:已经履行的不能恢复原状
美国、法国:双方恢复原状,但 未成年人只需将撤销合同时留存 的财产返还

国际商法第四讲合同法

国际商法第四讲合同法
问: (1)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几项?
(2)该广告是否是一项要约?
(3)原告的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
(1)要约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项:
要约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要约 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要约必须送达受要 约才能生效。
(2)该广告是一种要约,其虽不向特定的人 进行意思表示,但其表明任何根据其广告内 容进行承诺,其便受其广告内容约束。
第四讲 商事合同法
引例:国际贸易往来中的合同纠纷
案例一:美国的甲公司应中国的乙公司请求,发出出售某种优质木 材10 000立方米的要约。乙公司接到要约后,立即回电,要求甲 公司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要约的有效期。甲公司最后将产 品的数量增至15 000立方米,价格每立方米降低100美元,并将有 效期延长至6月26日。乙公司接到回电后,立即组织资金,于6月 25日上午汇至甲公司的账户上。甲公司于6月25日下午回电话给乙 公司,“货已卖与他人”。乙公司接到电话后,立即要求甲公司继 续履行合同。经查,甲公司尚存20 000立方米该种优质木材。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 ,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 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 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 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 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
要约有效的条件:
(1)要约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一般来说
,当事人一方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只能与特定的对方 当事人订立特定内容的合同。这就决定了要约一般不 能向广大公众发出。这里特定的对方当事人就是指受 要约人。要约人在发出要约时应指明受要约人的姓名 或公司名称,如某先生或某公司等。

国际商法合同法案例分析

国际商法合同法案例分析

0Questions and Case Problems1. At 9 a.m., Menniu airs an ad on the radio station: “Anyone who runs from Shengle to Daqingshan before 12 today will get RMB 1000 from Menniu”. Upon hearing the ad, Chen immediately goes to Shengle and began to run. About one hour later, when he was about halfway to Daqingshan, Menniu places an employee on the road who tells Chen “Menniu revokes”. Chen completes the running to Daqingshan at about half past eleven. Is there a contract between Chen and Menniu? Can Chen recover anything?2. Dong began working for Grant, Inc., in 1959. Dong agreed to work at a lower pay rate in exchange for a promise that Grant would employ him “for life”. In 1975, Oliver Really, Inc, took over the management of Grant. Oliver’s president assured former Grant employees that existing employment contracts would be honored. During that year, Dong explained the terms of his agreement to an Oliver supervisor. The supervisor stated that he would look into the matter but never got back to Dong. After twenty-four years of service, Dong was fired by the new owners. Dong sued Oliver for breach of a unilateral contract. Discuss whether a unilateral contract exists.3. Zheng contacts Zhai and offers: “When you finish cleaning my apartment, I’ll pay you 100 yuan.” Zhai responds: “I accept your offer.” Is there a contract? Bilateral or unilateral? Is the distinction important?4. Lao Chen is a friend of Wang, the owner of a grocery store. Everyday at lunch Chen goes to the store and looks at the fruit. After examining the fruit and talking to Wang, Chen buys one or two kilos of the fruit. One afternoon, Lao Chen goes into the store, looks at the fruit, picks up a 10-yuan-bag of apples and, seeing that Wang is busy, waves the apples at Wang without sayinga word and walks out. Is there a contract? If so, classify it as disused in this chapter.5. Elderly Josephine Wideman moved in with her daughter and son-in-law so that they could care for her. Until that time, each of Wideman’s children had periodically lived with her in her own home. While Wideman lived with her daughter, other members of Wideman’s family would care for her while the daughter was at work. Wideman always paid her family members for these services, and the evidence supported the proposition that Wideman intended that everyone who cared for her should be paid. The daughter was never paid. When Wideman died, her daughter sued for the reasonable value of her services and rent. Discuss on what theory the daughter can sue to state a claim against her mother’s estate.6. Mo is confined to his bed, he calls a friend who lives across the street and offers to sell her his watch for $100. If his friend wishes to accept she is to put a red piece of paper in her front window. The next morning, she places a red piece of paper in her front window. Is the contract formed? Bilateral or unilateral? Explain.7. Lao Meng, an 85-year-old man, collapsed at the Great Wall. Xiao Wang and his girl friend, who did not know Meng, were also at the Great Wall and immediately put Meng on their car, got on the expressway and to him to Beijing Hospital where he was admitted and remained for one week,. Lao Meng never regained consciousness after his collapse. After he died, Wand sued Lao Meng’s estate for the expenses of the car trip and Beijing Hospital sued for the expenses of the hospital stay. Are there contracts? Can Wang and Beijing Hospital recover?8. Wang is the executive Beijing agent for Tech Software Co. His pay is based on commissions only. Wang has difficulty selling Tech’s software since it was developed in Taiwan-usingnon-simplified Chinese. He spends his own time to change it to simplified Chinese, and quickly increases the sale. With Wang’s permission, Tech incorporates these changes into all of it software and sells a lot outside of Beijing. Wang sues in quasi-contract for a portion of the increased sales profits outside of Beijing. Result?9. Ben writes Xue and inquires how much Xue is asking for a specific forty-acre tract of land Xue owns. In a letter received by Ben, Xue states, “I will not take less than %60,000 for the forty-acre tract as specified.”Ben immediately sends Xue a telegram stating, “I accept your offer for $60,000.” Discuss whether Ben can hold Xue to a contract for the sale of the land. 10. As a bank officer, you have responsibility for purchasing word processing equipment. On May 6th, the ABC Manufacturing Corp. sends you a letter offering to sell your bank some word processing equipments at a price of $10,000. The letter states that the offer is to remain open until May 20. On May 12, you write ABC a letter stating, “Offer appears a little high; I am sure you can do better. I will need presidential approval for the $10,000 offer. I have authority to purchase word processing equipment for $8,500 and will buy your products at that price. ” ABC receives the letter on May 16. On May 15, the president of your bank approves the $10,000 purchase. On the same date, ABC sends you a letter revoking its offer. The letter of revocation is received at your bank at 11∶15 A.M. on May 19. On May 19 at11∶00 A.M., you send ABC the following telegram: “Accept your offer for $10,000.” Because of a delay by the telegraph company, this massage is not delivered until May 21.(a) Discuss the legal effects of ABC’s revocation sent on May 15.(b) Discuss fully the legal effects of your response sent on May 12.(c) Does your bank have a contract since the telegram was not delivered until, May 21?11. On May 1, Dragon Realty Company offered to sell Lot 1 to Tongzhou, Inc. for ¥1,000,000. The offer was made by e-mail and stated that the offer would expire on May 15. Tongzhou decided to purchase the property and sent a registered letter to Dragon on May 10, accepting the offer. Due to unexplained delays in the postal service the letter was not received by Dragon until May 22. Dragon wishes to sell Lot 1 to another buyer, who is offering ¥1,200,000 for the tract of land. Has a contract resulted between Tongzhou and Dragon?12. A plaintiff is attempting to recover death benefits under a life insurance policy. The policy contained a provision that allowed the policy owner to terminate the policy and receive its so-called cash value. All that the company required was a written request received at the home office. The owner of the policy died after having sent a letter requesting the cash value of the policy (which was much less than the face value). The letter was received after the policy owner died.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deceased owner contented that the estate was entitled to the death benefits of the life insurance policy. What was the result?13. James sent invitations to a number of potential buyers to submit bids for some timber he wanted to sell. Two bids were received as a result, the higher one being that submitted by Eames. James changed his mind about selling the timber, however, and did not accept Eames’bid. Eames claimed that a contract for sale existed and sued James for breach. Did a contract exist? Discuss.14. On July 31, 1996, Lee Calan Imports (the defendant) advertised a 1964 V olvo Station Wagon for sale in the newspaper. The defendant had instructed the newspaper to advertise the price of the automobile at $1,795. Through an error of the newspaper, however, and without the fault of the defendant, the newspaper inserted a price of $1,095 for the automobile in the advertisement.Christopher (the plaintiff) visited the defendant’s place of business, examined the automobile, and stated that he wished to purchase it for $1095. One of the defendant’s sales agents refused to sell the car for the erroneous price listed in the advertisement. Christopher sued Lee for breach of contract, claiming the ad constituted an offer that had been accepted by Christopher. Discuss whether there is a contract.0Questions和案例问题1。

国际商法 第04章 合同法

国际商法 第04章 合同法
4.3.2 承诺——承诺的定义
❖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条件以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4)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4.3 合同的订立
4.3.2 承诺——承诺生效的时间
4.1 概述
4.1.1 合同法在国际商法中的作用
❖ 合同法构成了许多商事交易的基础,其中的基本制度具有广泛的 适用性。
4.1 概述
4.1.2 合同法的发展
❖ 19世纪曾被称为契约的世纪,人与人之间的约定来源于双方的约 定,合同一旦签署,就形成了双方互负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关系。 而合同法的作用即在于维护已经成立的合同关系,其中对合同当 事人自主意识的尊重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4章 合同法
第4章 合同法
4.1
概述
4.2
合同的概念V
4.3
合同的订立
4.4
合同的效力V
4.5
合同的履行
4.6
违约及其救V济措施
本章导读
❖ 介绍合同法在国际商法中的重要作用、合同法的历史演变过 程、国际范围内合同法的渊源;
❖ 从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现代商法倾向、我国立法选择四个 角度介绍合同的概念、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 行、违约以及救济措施。
❖ 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消费者、劳动者等 弱势群体保护的问题凸显出来,合同法也逐渐以维护社会的利益 为目标,缔约双方共同的自由意志变得越来越仅具有相对重要的 意义。
4.1 概述
4.1.3 合同法的渊源
❖ 英美法系:判例法仍旧是合同法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此外,学者 的著论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如英国《奇蒂论合同法》、美 国《第一次合同法重述》《第二次合同法重述》。

国际商法(合同法)

国际商法(合同法)
详细描述
加工合同规定了加工方和委托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原材料或零部件的提供、加工过程、支付费 用等条款。在国际商法中,加工合同必须遵守相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以确保公平和透明 。
委托合同
总结词
委托合同是一种约定一方委托另一方代为处理事务的合同。
详细描述
委托合同规定了受托方和委托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事务的处理、费用支付、保密义务等条款。在国际商法 中,委托合同必须遵守相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以确保公平和透明。
提存
免除债务
因合同标的物存在瑕疵或数量不足,当事 人将标的物提交给法定提存机关,合同关 系终止。
债权人放弃债权或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 合同关系因债权债务消灭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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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违约方需支付。
解除合同
在严重违约情况下,非 违约方有权解 Nhomakorabea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
01
02
03
04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违约方不承担责任。
履行不能
因意外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违约方不承担责任。
债权人过错
债权人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违约方不承担责任。
免责条款
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违约 方不承担责任。
合同安全原则
合同安全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商业 道德,保障交易安全和稳定。
合同安全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 等情况,避免因对方违约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合同安全原则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存在违约行为或资信状况恶化 等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自身利益。

国际商法课件:第二章合同法

国际商法课件:第二章合同法
❖ 如何认定食品公司向三家水泥厂发出的函电及后来向新华水泥厂发出的 函电法律性质?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和发运水泥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 认定?食品公司与哪家水泥厂成立合同关系?
合同的成立
❖ 2)要约的约束力: ❖ 英美法:一般不受约束,有无约束力要视对方有无给付对价
或采取签字蜡封的形式。
❖ 美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无对价的确定的要约,如因信赖要约 而采取行动进行财产上的处置,或有明文确定的期限,受要 约人只要在期限内提供了对价,该要约被视为不可撤销的。 美国《统一商法典》关于成立货物买卖的要约,如果由一个 商人发出,并且是书面的和经要约人签字的,在要约规定的 承诺期内,不得以无对价为理由撤销。该期限任何情况下不 得超过3个月
思表示为要件,区别事实行为) ❖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为目的
❖ 4)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债的相对性):只能发生在 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 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行或提起诉讼;与合同 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 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也不 应承担合同的义务或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规定, 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 3)原因不法的合同无效
❖ 总之,对价和约因的相似之处:不轻易让无偿的诺言发生法 律上的强制力
❖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所有合同只须双方同意,无需对价 或约因
第二章合同法
❖ 4、我国法律中的合同概念 ❖ 继受大陆法系的概念:合同在本质上是一种合意或
协议为我国立法确认 ❖ 《合同法》2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
第二章合同法
❖ 对价和约因 ❖ (一)英)诺言的回报或诺言的代价,
是使诺言对诺言人产生约束力的、与诺言互为交易对象的东 西。有待履行的对价和已履行的对价 ❖ 2、对价的构成:1)对价发生于诺言做出的同时或之后;2) 对价须是诺言的诱因;3)诺言须是对价之诱因;4)对价须 是某种有价值的东西;5)对价与诺言在价值上不一定相称; 6)空洞的诺言不能构成对价;7)法律规定的义务不能作为 对价;8)既存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7A版】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讲解大全

【7A版】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讲解大全

2、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讲解大全邹岿编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成立1、吉卜逊诉曼彻斯特市议会案(Gibsonv.ManchesterCityCounci11979)1970年9月,保守党占多数议席的英国曼彻斯特市议会决定出让该议会房子,写信给原告吉卜逊称:“市议会有可能出让房子,价格约2725英镑,如你想买的话,请正式写份申请。

”原告按要求写好申请,并回了信。

正在此时,市议会重新选举,工党占了上风,决定不出让房子了。

原告遂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认为市议会信中的“如你想买的话,请正式写份申请”属于要约邀请,原告的申请属于要约,市议会后来没有接受要约,所以没有意思表示一致,也就没有合同。

原告因此败诉。

2、林肯被刺国防部悬赏缉凶纠纷案林肯(AbrahamLincoln,1809-1865)是美国第16届总统。

林肯被暗杀后,有三个犯罪嫌疑人,其中两人被逮捕,剩下一人怎么也找不到。

为此,国防部悬赏25万美元查找这个嫌疑犯。

原来,这个人跑到意大利当兵去了。

隐姓埋名许多年之后,有一天,该人酒后吹牛,把当年暗杀林肯的事说了出来。

听到该话的意大利人大惊,就把消息通过意大利官方告知美国国防部。

由于长期没有音信,美国国防部已经撤回了这个悬赏。

但意大利方面并不知道。

后来,通风报信的人要求美国支付这25万美元的悬赏。

美国本土撤回的悬赏,在不知情的意大利人看来并未被撤回,后来起诉到法院。

最终双方达成妥协,美国国防部给了意大利报信人10万美元了结此案。

3、纽曼诉斯奇夫案(Newmanv.Schiff)1985一个名叫斯奇夫的人,自称反税收者,在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l凌晨3:00-4:00的一档夜间电视节目中,声称联邦政府并未要求美国公民申报所得税,并说:“如果有人能从联邦税法中查到公民必须申报所得税的规定,并马上打电话给本档夜间节目,我将付给他100000美元。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早间新闻转播了夜间节目的这则报道。

国际商法合同法课件(详尽复合多场景)

国际商法合同法课件(详尽复合多场景)

国际商法合同法课件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际商务活动日益频繁,国际商法合同法在各国经济交往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课件旨在对国际商法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成立的要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等方面进行系统阐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国际商法合同法。

二、国际商法合同法的基本概念1.国际商法合同法的定义国际商法合同法是指调整国际商务活动中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各国国内法以及国际惯例等方面的规定。

2.国际商法合同法的特点(1)跨国性:国际商法合同法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具有跨国性质。

(2)复杂性:国际商法合同法需要考虑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和协调问题,具有较高的复杂性。

(3)灵活性:国际商法合同法允许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法律,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三、国际商法合同的成立1.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在国际商法合同中,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的订立方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默示形式。

在国际商务活动中,书面形式是最常见的合同订立方式。

3.合同的成立要件(1)当事人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合同的内容合法、真实、完整。

(3)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四、国际商法合同的履行和违约1.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的违约合同的违约是指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违约行为可以分为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

3.违约责任当事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形式。

五、国际商法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冲突规则1.适用范围国际商法合同法适用于国际商务活动中的合同关系,包括货物买卖、技术转让、服务贸易等领域的合同。

2.冲突规则在国际商法合同法中,冲突规则的解决主要依据国际私法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也可以选择适用国际惯例。

《国际商法》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国际商法》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02
胁迫因素存在的合意不真实
第三节 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案例p50
01
原告和被告双方订立造船合同,价格为固定价,分五次付清。当第一笔付款时正值通货膨胀,被告知道原告急需用船,遂要求另加10%款项,原告只好同意。交船后又继续付款至全部付清。后原告要求偿还多付的款项。该案应如何处理?
02
情形:主要指的是乘人之危及显失公平。
合同的效力
免责条款的效力 不可抗力及约定的免责条款。
第五节 合同的效力、履行和解除
基本规则: 法定义务规则(全面且合作履行原则)
尽最大努力履行规则(eg:减损义务)
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则
03
(见我国合同法第条规定,P56-57)
04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合同的效力、履行和解除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的履行规则(合同转让)
已存在的义务或法律上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比如证人在法庭上作证,当事人事先答应给他一笔钱,后又后悔了,这笔钱是不能执行的,因为证人作证是履行法律上的公共义务,不能成为对价。
对价的适当性由允诺人自己决定 蒙特夫特诉斯考特案(1971) 被告答应以1英镑的价格把房子卖给原告,但后来被告反悔了,声称1英镑是个不充分的对价。法院认为,对价并不要求对等或充分,合同能否执行取决于有没有对价,而不是对价充分与否问题。被告败诉。 但在欺诈、误会、不正当影响等案件中,法院会把对价不充分作为证明欺诈、误会、不正当影响一种证据,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五节 合同的效力、履行和解除
中国规定:
第五节 合同的效力、履行和解除
格式条款案例
一书店老板害怕其书籍被水淹,便到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保险营业人员指引投了水灾险。投保后一冬日夜晚,书店内水表冻裂,书籍被淹,失去使用价值。书店老板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营业人员告知,老板所投的水灾险的水灾为洪水所引起的灾害,保险协议上白纸黑字非常清楚,所以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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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示合同与默示合同
根据合同订立的方式不同。
明示合同:用口头或书面做出意思表示的合
同。
默示合同:从当事人的行为或沉默推定其缔
约意图的合同。如自动售货机售货。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P19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合同法总的指 导思想,是合同法的灵魂。 它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的签订、履行、 解释和争议的解决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基本 准则,也是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解决 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循的原则。
“合同是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数人承担给付某 物、做或不做某事的一种合意”。
合意
“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许诺,对于违反这种 英美 许诺,法律给予救济,或者法律以某种方式 承认履行这种承诺仍是一项义务”。
允诺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合意 (1)合同成立必须要有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2)各方当事人须互相作出意 思表示 (3)各个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国 际 商 法
第二章 合同法
学习目标
• • • • • • • 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要件 合同的保全 合同债务的消灭 违约责任 抗辩权
引例:认识合同
• 小王和小李是好朋友。两人经常互相帮忙, 也经常一起吃饭聊天。有一天,小王说好要请小 李去一家当地新开的餐馆吃饭。小李开玩笑说, 如果你不来的话,你要给我100元违约金,小王笑 着答应了。但是当天小王家中有事,无法赴约。
• 我国《合同法》第二条:“合同是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
各国合同概念的比较
国别 概念 实质 协议
法律 行为
“合同是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 中国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 “依法律行为设定债务关系或变更法律关系的内 德国 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依当事人之间 的合同”。 法国
一致以外,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 的合同。 (例如:赠与合同、自然人之 间的借款合同)
(三)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必须依法定方式才能成立的合同。
(例如: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融资租 赁合同、建设合同、技术合同)
不要式合同:无须采用特定方式就能成立的
合同。(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 有特别约定需采用特殊形式的合同。)
P20
概念: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 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为格式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 即为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的特征:
1.格式条款具有广泛性、重复性和不变性; 2. 格式条款具有单方面的事先决定性; 3.格式条款以书面明示为原则; 4.采用格式条款的一方往往经济上占有绝 对的优势地位,使其可能将预订的合同 条款强加给对方,排除双方就有关条款 进行协商的可能性。
(一)概念 1.合意说 2.允诺说
1.合意说
• 法国 合意(consensus ) • 法国民法典:“合同是一人或数人 对另一人或数人承担给付某物、做 或不做某事的义务的一种合意。
• 意思表示一致
2.允诺说
• 英美法 允诺(promise) • 美国《合同法重述》:合同是一个 允诺或一系列允诺,对于违反这种 允诺,法律给予救济。
我国《合同法》规定:
P21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提示和说明义务,也就是必须用合 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和限制责任 条款。(以“个别提请注意”为原则,以“公开张贴广告” 为例外) 2、直接规定了加重对方责任而排除其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即置 双方权利义务于明显的不对等地位,这种格式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 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 格帝王条款”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变 更和解除合同或合同关系终止等各 个阶段,无论行使权利,还是履行 义务,都应讲诚实、守信用,相互 协作配合,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社 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自由原则
契约自由(freedom of contract)
• • • • • 缔结合同的自由。 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变更与解除合同的自由。 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
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 (例如:买卖合同)
单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只负担义务,而不享
受权利,另一方只享受权利而不负担义务的 合同。 (例如:赠与合同)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
诺成合同:不要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
致即成立的合同。 (大多数合同)
实践合同:要物合同,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
阅读:P22《“霸王条款”为何屡禁不止》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讨论: 陈李先生之间发生了哪几个合同?
• 陈先生要出售自己的房屋,通过中介挂牌。李 先生在看房时对陈屋内的几件石雕、砚台发生了兴 趣。陈说这是他的作品,他是搞石刻、石雕的工艺 师。 • 李问:这些作品是否出售?陈回答:你喜欢的 话可以选几件。当即,李选择了四件作品,谈妥了 价格。李又问:是否接受来料加工?陈:你有材料 可以为你加工。李随即拿出刚买的几块砚材。双方 又谈妥了如何进行加工及加工费用。最后,陈对李 说:咱们也算有缘,房子你要满意的话,我让掉零 头。李当即接受,双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李临 走时陈随即拿起一件石刻送给了李,李高兴地收下 连声道谢。
2.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 律关系为目的
二、合同的分类
P22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三)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四)明示合同与默示合同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 进行分类
双务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互相享有权利、
• 问: (1)小王和小李的协议是合同吗? (2)小王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呢?为什么? (3)小王认为,自己没有赴约,也不用支付违约金, 因为自己与小李的约定是口头的,所以没有强制 的约束力,如果不是口头约定,而是双方立字为 据,他就应当支付违约金,你认为小王的说法正 确吗?
第一节 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P17
(三)平等原则
•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 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四)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
(五)合法原则 • 公序良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格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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