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碳硫分析仪期间核查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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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编号A/0
CS-3000红外碳硫分析仪期间核查作业规范发布日期2013-12-01 生效日期2014-01-01
1范围
为确保红外碳硫分析仪保持良好置信度的校准状态,特制定本规范。
适用于对本实验室红外碳硫分析仪CS-3000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2引用文件
JJG 395 定碳定硫分析仪检定规程
3核查程序
3.1核查的项目参数
a)外观检查;
b)示值误差核查;
c)重复性核查;
d)称量稳定性核查。
3.2核查环境条件
a)环境温度:(15~30)℃;
b)相对湿度:≤80%;
c)供电电源:AC(220±2%)V,(50±1)Hz,仪器接地良好;
d)无明显机械振动,无电磁干扰,无易燃易爆和腐蚀性气体。
3.3核查用标准或器具
a)国家一级或二级不锈钢碳硫有证标准物质,其不确定度应小于示值误差要求的1/3。
b)1g标准砝码,三级以上,经检定合格。
3.4核查方法
3.4.1外观
目视检查仪器铭牌、校准标识、电气接触、仪器显示等项目内容。
3.4.2核查前的准备
按照《CS-3000红外碳硫分析仪操作规程》规定做好仪器的开机、热稳定和标准化校准等项准备工作。
3.4.3示值误差
在不同碳、硫含量范围内各选一种钢铁标准物质(含量低于校准用标准物质),分别重复测量3次,计算平均值与标准值的差值即为该范围的仪器示值误差。
Δ =Xi — X (1)
式中:Δ——示值误差;
版本编号A/0
CS-3000红外碳硫分析仪期间核查作业规范发布日期2013-12-01 生效日期2014-01-01
3.6当核查人员对红外碳硫分析仪期间核查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时,如发现红外碳硫仪参数出现较大偏离,可能导致检测结果不可靠或不合格时,应立即执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4核查周期
在两次计量校准间隔期内至少进行一次核查。
仪器进行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维护或检修后应随时核查。
5核查资料管理
核查期间的各类文件、记录,由核查人员整理后,交设备管理员列入设备档案管理。
6相关文件
L-PD26/B0 期间核查程序
L-PD11/B0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L-WI25-01/04 CS-3000红外碳硫分析仪操作规程
7记录
L-WI26-R04 红外碳硫分析仪核查记录
红外碳硫分析仪核查记录
仪器名称,型号
制造厂出厂编号
温度℃湿度 %RH 核查日期年月日核查员校验员核查结论
一、外观
二、示值误差
三、重复性
四、称量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