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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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根据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1998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1990年6月27日印发、中发[1990]8号)规定精神和机关的实际,为搞好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一、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召开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
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一般提前1—3个月)应召开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换届的决议,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和下届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名额及选举形式。
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请示见附件9)3、上级党组织批准换届选举的请示后,即可着手筹备工作。
(1)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教育。
选举前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向党员讲清选举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基本做法,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2)确定委员会委员的名额。
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班子要精干的原则,研究确定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会的人数。
一般党委委员为5—9名,总支部委员为3—7名,支部委员为3—5名。
(3)酝酿候选人。
选举前,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
经过各党小组讨论、酝酿,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委员会集中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名单不能由少数委员擅自确定。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在酝酿候选人的过程中,如党员提出的初步候选人人数过多,而且经反复酝酿,仍然不能集中到相应的数额,可以通过预选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4)起草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回顾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对下届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本届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
XX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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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范文)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任期届满前一个月应当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如需延期或提前,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换届须在届满前三个月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未按期换届的机关党组织,应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说明并限期整改。
在选举前,书记、副书记、委员人选须报上级机关党组织审查同意;选举结束后,报上级机关党组织批准。
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一般分别按7-9人、5-7人和3-5人配备。
党的基层组织确定的委员会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提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一、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1、请示报告。
党的基层组织在任期届满前(党委一般在3 个月前,总支、支部在一至两个月前)向上级党组织写出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报告。
局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直接向工委写请示报告。
二级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先向主管局党组织请示,再由主管局党组织向工委写出请示报告。
设立党委(总支)的企事业单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由主管局党委(总支)审批,报工委备案。
请示报告内容包括①换届的理由及时间;②新一届委员会、支委会候选人名单(含 20% 的差额)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简历情况。
③选举形式。
2、工委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对有关准备工作进行审查后下发同意换届选举批复。
3、起草工作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回顾和总结党委或纪委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
要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总结经验教训;②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③向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出号召。
4、在接到工委对换届选举报告批复后,才可进行党组织的换届选举。
2023年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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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2023年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根据《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
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
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3—5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
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
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
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党旗。
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
其主要程序是(一)清点到会人数。
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
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四)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五)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
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七)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
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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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
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及内容(一)换届选举准备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换届选举前,党(总)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总)支部委员会的请示。
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
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2、起草工作报告。
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
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成绩要充分肯定,问题一定要找准,反复修改完善,最后由党(总)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3、进行选举教育。
党(总)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宣传教育;二是大会指导思想的宣传教育;三是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
候选人必须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
其形式可以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支委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也可先由支委会提名,交党小组或党员酝酿讨论。
在酝酿和确定支委会委员候选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
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都要实行差额选举,其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确定候选人数应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5、制定大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
其内容包括: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
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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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组织实施。
市直机关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为统一规范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时间,确定2010年为市直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年,对于2009年1月底前任期届满尚未换届的党支部(总支),要及时进行换届;对2009年年底前任期届满的党支部(总支),顺延至2010年换届。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程序是:1.党委会讨论作出换届决议。
(1)确定换届选举时间;(2)确定党员大会(代表大会)议程;2.书面向上级党(工)委请示。
(1)召开党员大会(代表大会)时间及主要议程;(2)下届党委、纪委委员、正、副书记名额(召开代表大会的,包括代表名额、构成的比例及分配原则);(3)选举形式。
3.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本届党委、纪委工作;讨论下届党委、纪委班子初步入选;并与上级党(工)委通气,得到原则同意后组织实施。
4.换届选举筹备工作:(1)起草文件,通知所属各支部,按所分配的名额选出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的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2)起草工作报告(包括党费收缴、使用情况);(3)拟定换届选举的日程安排;(4)拟定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必须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对选举中的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范,作为选举中所有选举人、被选举人、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②选举的任务;③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④选举的方式、程序;⑤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⑥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⑦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⑧监、计票人员的产生办法;⑨选举的纪律等。
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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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步骤(1)宣布开会。
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向大会报告到会党员人数,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开会。
(2)通过会议议程。
(3)报告工作。
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作工作报告。
(4)讨论通过工作报告。
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经党员充分讨论形成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并举手表决通过。
(5)审查候选人。
由本届支部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简要情况。
如党员对候选人的历史、工作表现提出问题,要向党员作出说明和解释。
(6)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候选人审查情况的批复。
(7)讨论通过选举办法。
支部党员对选举办法讨论并举手表决通过。
(8)推选选举工作人员。
选举工作人员可由全体党员直接提名或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候选人不能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9)正式选举。
1.要再次清点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分发选票。
2.主持人向大会说明本支部有多少名党员,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名,是否超过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的五分之四。
3.然后由选举工作人员按到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分发选票。
4.选票分发后,选举工作人员宣布选票有无漏发、多发等差错,并宣布分发选票的票数。
(10)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11)填写选票,进行投票。
(12)当众核对选票。
选举工作人员取出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分发的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3)计算和公布选票情况。
由选举工作人员按姓氏笔划为序,公布计票结果。
(14)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1.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2.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3.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4.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或请示上级党组织后再作决定。
(15)新当选委员代表讲话。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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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未定稿)一、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任期届满前1-2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事宜。
条件具备的,决定换届。
二、基层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换届请示。
请示内容包括:换届理由和条件(本届党组织委员会成立时间、领导班子现状等),拟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下一届党组织组成人员和负责人名额的初步意见等。
文件:关于中共××委员会换届的请示三、上一级党组织开会审批基层党组织换届的请示。
同意换届的,下发批复,明确组成人数和书记、副书记的设置,并就筹备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文件:关于同意中共××委员会换届的批复四、基层党组织筹备换届事宜。
主要包括: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起草本届党组织工作报告(内容要包含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时间跨度为本届任期或最近五年,要以账目为依据,逐年反映收支结余情况);酝酿、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须按“两下两上”原则、以120%的比例酝酿推荐);制订选举办法。
五、基层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
材料: 关于中共××下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用中组部编辑器录入,16K 纸打印)六、上一级党组织开会审批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并书面答复。
七、基层党组织在召开党员大会前,向上一级党组织备案本届党组织工作报告稿和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八、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下一届委员会。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无特殊情况,应通知全体党员到会,不得无故缺席。
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才有效,否则无效。
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半数才能当选(候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较多的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不足造成委员缺额的,可在征得上一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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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详细流程)党支部换届改选,严格按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改选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作程序如下: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
确定改选的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研究讨论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向上级党组织沟通。
2.起草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公布本届支委会党费的缴纳情况。
3.酝酿侯选人。
选举前,党支部要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
然后经党员在党内议论、酝酿,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名单,支委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进行“四必”审核。
4.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在准备好的工作报告和确定了正式候选人(“四必”审核合格)以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5.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委员选举1.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实际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以开会。
2.做工作报告。
由上届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通过报告。
3.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4.推选唱票、记票、监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5.请监票人清点到会党员数,确认党员的选举权,符合法定人数,方可以进行选举。
6.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
7.开票、唱票、记票。
8.宣布选举结果。
处理好选票。
三、召开新一届委员会议进行书记选举及委员分工1.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在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2.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
3.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的分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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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换届改选工作程序准备工作:一、决定换届【会议记录】1.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分别为三年和两年,任期届满应及时换届;2.作出换届的决定。
二、向上级党组织请求报告【支部换届请示】换届选举请示应于党员大会召开前60天报送上级党组织书面请示内容:1.本支部党员大会,本届党支部选举山生日期及届满日期;2.会议形式、会议时间及会期;3.会议主要议程;4..下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及正、副书记的名额及其候选人产生程序;5.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三、审查并下发批复【上级党组织批复】1.上级党组织应在15天内给予答复,通知基层党组织,是否可以进行换届准备工作;2.审查换届理由十分偶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得当,委员和正、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选举办法是否符合党章规定;3.下发批复,同意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
四、召开支委会或支部扩大会【会议记录、对初步人选的上报文件和批示】1.党支部在接到上级党组织的正式批复后,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如因特殊情况逾期三个月未进行换届选举的。
应按上述程序重新申报和审批;2.集体总结本届党支部工作;3.讨论下届支部委员会班子的初步人选;4.将初步人员选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并征得原则同意。
五、做好换届筹备工作【会议记录、日程安排、选举办法(草案)、筹备小组成立文件】1.成立换届筹备小组;2.起草工作报告;3.拟定具体日程安排;4.拟定选举办法(草案)。
六、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会议记录】1.讨论并修改工作报告;2.听取筹备工作小组汇报筹备工作情况;3.研究决定换届的日期、议程等有关事项。
七、对党员进行换届教育【会议记录】1.讲清换届改选的目的、意义、计划安排和要求;2.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准则》的有关部分级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召开党员大会:八、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开幕词、会议议程、工作报告】1.致开幕词;2.通过会议议程;3.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九、党员讨论工作报告)1.讨论工作报告;2.提出修改意见。
机关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程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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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基层党(总支)支部换届改选工作流程一、到期决定换届(党总支、党支部)⑴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后应及时换届;⑵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
二、向上级党委进行请示(党总支、党支部)书面请示内容:⑴换届的理由及时间;⑵下届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成员及正、副书记名额;⑶选举办法和差额的比例。
三、审查并下发批复(上级党委)⑴审查换届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得当;委员和正、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选举办法是否符合《党章》规定;⑵下发批复,同意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
四、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或支部扩大会(党总支、党支部)⑴集体总结本届党支部的工作;⑵讨论下届支部委员会班子的初步人选;⑶将初步人选名单向上级党委汇报、并征得原则同意。
五、做好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党总支、党支部)⑴成立换届筹备小组;⑵起草党(总支)支部工作总结;⑶拟定具体日期安排;⑷拟定选举办法(草案)。
六、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或扩大会(党总支、党支部)⑴讨论并修改工作总结;⑵听取筹备工作小组汇报筹备工作情况;⑶研究决定换届选举的日期、议程等有关事项。
七、对党员进行换届教育(党总支、党支部)⑴讲清换届改选的意义、计划安排和要求;⑵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准则》的有关部分。
八、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党总支、党支部)⑴致大会词;⑵通过会议议程;⑶党(总支)支部书记作出工作总结;九、组织党员讨论工作报告(党支部、党小组)⑴讨论工作报告;⑵提出修改意见。
十、召开党(总支)支部扩大会(党总支、党支部)⑴听取各党支部(党小组)对工作总结的意见,并修改工作总结;⑵布置酝酿讨论候选人的工作。
十一、组织酝酿讨论候选人(党支部、党小组)⑴讨论选举办法(草案);⑵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人可自下而上提名,也可由上届党支部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⑶推荐监票人。
十二、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总支、党支部)⑴听取各党支部(党小组)酝酿候选人情况汇报;⑵确定候选人名单(含不少于20%的差额);⑶修改选举办法。
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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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为做好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市直机关的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筹备阶段工作程序1、召开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全体会议。
在任期届满前两个月,召开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事项:确定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大会的主要议程;下届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委员及正副书记名额的提名和产生办法。
2.与上级党组织沟通。
机关基层党组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后,要立即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注:各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上级党组织为市直机关工委,以下同),并呈报《关于召开XXX党员大会有关问题的沟通意见》。
3.形成召开党员大会的决议。
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后,应召开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决议,就如何筹备大会进行布置,并起草召开大会的请示。
4.呈报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作出召开党员大会的决议之后,应在届满2个月前,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XXX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5、起草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精神制定,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办法草案需经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讨论同意,再经党员讨论修改,最后提交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6、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教育。
选举前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向党员进行宣传教育。
一是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教育;二是进行大会指导思想、目的和意义的教育,向党员明确下届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名额、构成原则、条件、酝酿推荐办法和选举办法;对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要求和希望等;三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7、酝酿推荐下届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
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委员的名额、条件、构成原则和推荐提名程序,组织所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提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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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供参考)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一般由本届委员会负责,若本届委员会委员缺额较多,应征求本单位党组(党委)意见,成立换届筹委会负责,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1、召开全体委员会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
机关党组织应在任期届满前1至2个月召开全体委员会,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如召开选举大会的时间、下届委员会的委员名额、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方式等,作出换届选举的决议。
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
内容包括:换届的理由及时间,下届委员会委员数额及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等。
为方便基层党组织工作,提高效率,换届选举的请示可与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一并上报。
(见附例1)(1)委员设置及差额比例。
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委员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例如应选委员5名,则候选人应为6名;应选委员7名,则候选人应为9名,以此类推差额不能低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不能随意加以变通。
(2)书记和副书记的设置。
根据《条例》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
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3)选举方式。
换届选举的方式主要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
直接选举是指召开党员大会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委员会;间接选举是指党员推选出党代表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由党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可见在我市市直部门单位绝大多数机关党组织的党员人数和所辖党组织的情况都不符合间接选举的条件,因而应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新一届委员会。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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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一般程序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组织任期的有关规定(机关党委每届任期3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本届委员会届满时,应当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
二、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
1、研究讨论下届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书记和副书记设置,并拟定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
初步人选的酝酿,既要考虑个体的素质能力,又要考虑党员的比例和部门处室的平衡,要在会前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所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
初步人选要多于拟定委员人数的20%以上,并明确其中的书记和副书记人选。
工委直属党组织的初步人选,要经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其所属党组织初步人选中的书记和副书记人选,也要经其上级党组织(如果有,一般就是党总支部)和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
2、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3、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对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作出安排,包括时间要求、文字材料、会场会务等。
4、工委直属党组织如果需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还要讨论研究代表的名额、分配原则和产生办法。
三、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关于中共××委员会要求换届选举请示》。
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组织,直接向机关工委请示;党总支部所属的党支部,由党总支部统一向机关工委请示;部门党委、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直接向其部门党委、机关党委请示。
1、说明换届的理由、选举大会召开的方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和时间安排。
2、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的人数以及书记和副书记的设置。
3、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名单(包括书记和副书记人选名单)。
四、部门党委、机关党委(工委)审核《请示》,并下发批复文件。
1、审核换届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合理,下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书记和副书记的配备是否符合中央《条例》和省、市委《实施意见》的要求。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主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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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主要流程1、召开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
2、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名额和选举方式等。
3、上级党委经集体研究后,作出批复。
批复的内容主要是同意下级党组织请示中的相关内容。
4、全面启动筹备工作。
(1)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2)起草“两委”工作报告。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
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并经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
(3)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①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推荐。
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全额定向推荐新一届“两委”组成人员名单。
②上级党委提名。
上级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等额提名下级党组织新一届“两委”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③根据上级党委提名和夏季推荐情况,委员会召开会议,按照不少于应选委员数20%差额,确定预备人选建议名单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一般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④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员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委审批。
⑤上级党委批复预备人选。
批复时,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按照提名顺序排序。
(4)组织下级党组织推选党代表。
党代表人选提名必须从基层党支部开始,组织全体党员推荐提名、经党员大会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名额的20%)产生。
(5)起草选举办法(草案)、党费工作报告、候选人情况介绍、会议主持词等材料,准备选票、票箱、选举标识、布置会场等。
5、召开党员(党代表)大会。
大会由本届委员会主持。
主要程序是:(1)清点并宣布到会人数,确认会议有效;(2)宣布开会;(3)唱(奏)国际歌;(4)宣布会议议程;(5)书记向大会作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设纪委的,同时以书面方式作纪委工作报告;党费工作报告书面印发);(6)休会,分组审议报告(或“两委”工作报告)和各项选举候选人名单,通过候选人名单;(7)复会,通过选举办法、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名单;(8)选举:a. 监票人确认有选举权党员人数,检查票箱,发放选票,登记发出票数;b. 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c. 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d. 计票;e. 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
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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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全市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我市机关党组织工作实际情况和党组织换届选举扩大党内民主、实行“公推直选”的要求,市委组织部编订了本工作流程,把换届选举分为四个阶段16项程序,供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在工作中参考。
一、前期准备阶段1、换届选举宣传动员。
换届选举前,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文件,把换届选举特别是公推直选的意义、目的、方法步骤、候选人条件及选举的程序告诉党员群众,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党员群众按照真实意愿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成立选举工作机构。
召开换届选举专题会议,成立机关单位(部门)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集体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对党组织换届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保证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
负责起草本届党组织任期内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选举办法等文件。
3、理顺党组织和党员隶属关系。
党(工)委、党总支要加强对下属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对下属党组织任期情况进行梳理,明确应换届的党组织。
各部门党组织应根据实际及时将因工作需要撤并或分设的单位党组织予以撤并或分别建立。
在人事调整中调动的党员干部,需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现单位党组织。
各单位要将现有党员详细情况登记造册,报送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机关党组织应当在召开推荐大会前,在本单位张榜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党员名单,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对公布的党员名单有异议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召开推荐会前做出解释或答复。
4、制定换届选举方案。
实施方案应当规定选举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实施的具体步骤和目标,包括是否换届、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议程等,并指定每一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员。
基层党委换届选举主要工作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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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委换届选举主要工作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一、换届选举党组织对象和形式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以及各基层党委的实际情况,参照以往换届选举工作,召开党员代表大会。
二、换届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的党委名单三、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安排具体换届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准备动员阶段(1)根据区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2)筹备召开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并进行换届选举业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1)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形成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请示。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基层党委召开所属党组织书记会议,部署换届选举有关事宜。
(3)基层党委对所属党组织班子进行考察、调整。
(4)指导所属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5)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6)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代表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
(7)基层党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查批复。
(8)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落实筹备党员代表大会最后阶段的各项工作;将工作报告分别报上级党组织审定。
(9)基层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各党委于**时间前进行换届选举。
(三)检查验收阶段(1)呈报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和“两委”选举结果。
(2)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搞好文件材料归档和汇编工作。
四、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构成及产生程序(一)代表名额的构成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中央、省、市委要求,我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基层党委确定的代表名额与上届持平。
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为:各级领导干部应占45%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0%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应占20%左右。
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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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仅供参考)根据党员大会筹备和召开的时间顺序,大致分三个阶段、12个环节。
第一阶段,会议筹备阶段(一)第一次请示(向委党组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1.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事宜,着手筹备党员大会。
主要提出并通过换届选举时间、主要议程、选举办法等。
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以党支部名义向委党组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需注意的问题:(1)请示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会议议程、支部委员名额、委员候选人名额、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不少于20%)、书记和副书记名额(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不设差额),选举办法等。
(2)支部委员名额:结合实际,此次换届选举各支部委员名额原则上不变动、不调整和换届前委员数一样。
(3)选举办法一般包括的内容: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候选人差额比例、选举的方式和程序、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以及候选人和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填写选票的办法和注意事项、监票人和计票人的产生办法、选举的纪律等。
(二)委党组对第一次请示进行批复(三)第二次请示(向委党组呈报关于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请示)1.由各单位支部党员酝酿推荐,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后,召开支部全体会议,确定下届支部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员。
2.向委党组呈报下届支部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一般包括:(1)关于支部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
(2)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
(3)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
(4)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3.委党组对各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
(四)委党组对第二次请示进行批复(五)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准备工作需要准备的会议材料:支部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办法,组织选举的主持词,下届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办法,相关会议的主持词,选票、清点人数报告单、分发选票报告单、清点选票报告单、计票表等。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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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一、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下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
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1、建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制定筹备计划;2、-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3、组织好会议应选举人员的推荐、提名和酝酿、考察工作;4、起草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例文附后)呈报公司党委审批;5、公司党委批复后,发出会议通知;6、起草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及其他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7、做好大会选举的准备工作,印制好选票(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出席公司党代会代表三种不同颜色的选票),准备票箱;8、做好大会宣传报道工作。
二、会场布置大会布置总的原则是:庄严隆重、朴素大方。
1、大会主席台的布置:在大会主席台正中央悬挂标准党徽,两侧各布五面红旗(有条件的,红旗下可摆放若干松柏盆景,主席台下可摆放适当的花卉盆景),主席台台口上方可悬挂红底白字的大会会标(即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2、大会座位的布置:主席台设:主持人、发言席、来宾席。
大会主席团成员一般可在主席台上就座。
大会主席团成员的座席一般按姓氏笔画顺序安排,重要来宾可设来宾席。
列席会议的人员一般安排在正式代表座区的后面。
3、大会所需的各种设备的布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会场布置必要的录音、扩音、录像、照相设备。
三、会议议程1、宣布参加会议代表人数,因事、因病请假人数,实到人数。
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2、介绍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大会的领导和列席大会的同志。
3、全体起立。
4、奏(唱)国歌。
5、做《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6、审议三个报告7、宣读公司党委关于召开党委会及候选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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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根据《党章》、《条例》的规定,机关党委每届任期四年、总支每届任期三年、支部每届任期两至三年。
任期届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下一届委员会。
以机关党委为例,换届选举程序如下:
一、会前准备
1、召开会议。
一般在届满之前1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机关党委(纪委)委员、书记、专职副书记的名额和提名、选举办法等内容。
如不能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应向机关工委呈报延期换届的请示,内容包括延期的主要理由和时间。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会后,机关党委应与机关工委沟通关于召开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情况。
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主要议程;下届机关党委(纪委)委员名额及差额比例;机关党委(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配备情况。
经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机关党委即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确定下届机关党委(纪委)委员、书记、专职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等文件;机关党
委领导成员对各项筹备工作实行分工负责。
2、呈报请示。
市直机关党委应及时向市直机关工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共哈尔滨市XX局机关委员会第X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模拟范本一)和《中共哈尔滨市XX局第X届机关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模拟范本一附件3),《中共哈尔滨市XX局第X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模拟范本一附件4)。
关于呈报《请示》的时间:应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前两周呈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呈报《请示》的内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代表构成及分配原则;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代表、委员、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办法。
根据书记、副书记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书记应由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市级领导干部任负责人的部门,可由主持常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设系统党委的部门(单位)可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总支兼职副书记为正处级领导职务,直属机关党支部兼职副书记为副处级领导职务。
机关党组织专(兼)职副书记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3、考核批复。
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收到《关于召开中共哈尔滨市XX局机关委员会第X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
示》后,立即登记备案。
涉及专职副书记调整的,要对新任人选进行考察。
形成审批意见后呈报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办公会议讨论批准。
并于十日内将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办公会议讨论意见批复给换届的市直机关党委。
二、召开会议
机关党委收到批复后,按照《党章》和《条例》的要求,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召开XX局第X届机关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XX局机关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进行委员分工。
会后三天内,将《关于中共哈尔滨市XX局第X届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模拟卷八)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备案。
关于呈报《报告》的内容,党员(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X委员会(X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名单,以及委员分工情况。
直属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可参照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程序。
根据会议选举结果,机关工委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讨论,并与三日内行文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