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法和外层空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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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1
B.该类契约可以构成甲国国家对月球相关部分 主张主权的证据 C.即使该类契约受甲国国内法的保护,该所有 权在国际法上也不能成立 D.该类契约必须在联合国外空委员会登记,以 确立购买者在国际法上的所有权
练习2
甲国发射的气象卫星“雷公号”撞上了乙国飞行 的遥感卫星“神眼号”,造成“神眼号”卫星坠 落。“神眼号”的碎片撞上了丙国境内正在飞行 的丙国民航飞机,造成该飞机坠落。同时卫星碎 片还将丙国地面的一个行人砸死。甲乙丙三国都 是外空一系列公约的当事国。根据外空法的有关 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行人的损害 应承担绝对责任
二、国际航空运输制度
(一)类型 1、航班飞行——载运客,货,邮的航空器所从事 的跨越国界的定期飞行,又称定期国际飞行。 2、非航班飞行——除航班飞行以外的国际民用航 空飞行,又称不定期国际飞行。
(二)国际航空运输义务
1、不滥用航空 2、无差别对待原则 3、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国际航空统一标准和措施 的实施
(2)议定书—— 危害国际民用航空机场安全的行 为为非法 ①对国际机场内的人采取暴力,造成或足以造成 重伤或死亡,危及或足以危及该机场安全的行为; ②破坏或严重损坏国际机场的航空设备及停放在 机场未使用的航空器或中断机场服务。 行为样态:既遂、未遂、共犯 2、管辖权:在《海牙公约》的基础上,增加罪行 发生地国
二、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犯罪嫌疑人的引渡和起诉
《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 1、“不引渡则起诉”原则 第七条 在其境内发现被指称的犯罪分子的缔约 国,如不将此人引渡,则不论犯罪是否在其境 内发生,应毫不例外地将此案件提交其主管当 局以便起诉。该当局应按照本国法律,以对待 任何严重性质的普通罪案件的同样方式作出决 定。
1、凡事从事国际航行的,必须在Leabharlann Baidu国登记,并取 得该国国籍,且在航空器上载有登记标志 (registration mark)和国籍标志(nationality mark) 2、登记条件各国自行决定,但必须保证适航 3、未登记的,不能航行;在两国登记的,视为未 登记,但可以转移
航空器国籍的意义
航空器国籍,是航空器与其登记国(即国籍国) 相联系的法律“纽带”。航空器登记国据此对具 有其国籍的航空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对航空 器予以保护和实行管理。
4、 《东京公约》的管辖权——并行管辖体制 (1)航空器的登记国 (2)非航空器登记国的缔约国
(二)《海牙公约》
1、劫机行为(空中劫持)——任何人在飞行中的航 空器内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或任何其他方式劫持 或控制该航空器,或企图从事上述行为,或对从 事或企图从事以上行为予以协助的行为。 2、特点 ①行为时间和地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 部发生的。②行为后果:既遂和未遂③行为主体: 直接从事劫持行为人和协助人。④行为表现方式: 目的在于劫持或控制航空器的各种行为 3、性质:在航空器内的犯罪行为
4、《海牙公约》的管辖权——准普遍管辖权
①航空器的登记国 ②航空器的降落地国 ③航空器的承租人的主要营业或永久居住地所在国 ④其他国家,不排除其他国家根据本国法行使任何 刑事管辖权
(三) 《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议定书
1、行为范围: (1)《蒙特利尔公约》:①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 的人采取暴力行为②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使其 受损③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或使他人放置某 种装置或物质④破坏或损害航行设备或妨碍其工 作,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⑤故意传送虚假情报, 从而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这些犯罪的未 遂行为,以及实施这些行为或未遂行为的共犯行 为均属犯罪。
领空地位的理论之争:空中自由论和空中主权论 1919年的《巴黎公约》 1944《芝加哥公约》最终确立了完全的和排他的 领空主权原则。 第1条明确规定:“缔约各国承认 每一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享有完全的和 排他的主权”。
领空主权的内容
1、领空资源的排他主权:外国航空器的飞入须经 地面国家的许可 2、制定航空法律规章权 3、保留国内载运权 4、设立空中禁区
(二)领空外的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受其地面制度的制约
第二节 国际民用航空制度
一、航空器的登记与国籍 航空器 aircraft——“航空器是指可以从空气的反 作用,但不是从空气对地球表面的反作用,而在 大气中取得支撑力的任何机器”。 法律划分:(标准:航空器的用途) 国家航空器——用于军事、海关和警察部门的航空 器 民用航空器——从事商业性运输的航空器
2、发射国的损害责任范围
——发射国发射的空间物体给别国或国际组织造成 的物质损害,即生命的丧失、身体伤害或健康及 其他损害和财产的损害: 1、绝对责任——损害如果是发生在地球表面或对 飞行中的航空器造成的损害,则发射国要负绝对 赔偿责任 2、相对责任(过错责任)——损害发生在地球表 面之外的地方,则只有当这种损害是由发射国的 过失所致,它才承担责任 3、共同责任——损害发生后,受害人可向任何一 个发射国求偿
二、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
外层空间不属于任何国家的主权管辖范围,对 所有国家都是自由和开放的 1、外层空间探索和利用自由 2、各国无主权要求:包括月球和天体 3、和平利用 4、天体及其资源属于人类共同财产
第五节 外层空间活动的制度
(一)外空损害责任制度 1、责任主体——发射国(国际组织比照适用) 发射或者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以及从其领 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1)对“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适用作了限制, 公约明确规定将劫机犯定为“可引渡的罪行”, 这意味着劫机罪行不得被视为引渡中的“政治犯 罪”。 (2)公约具体规定了各缔约国相互间互相承担引 渡义务。即只有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被请 求国根据该条约承担引渡义务。在无引渡等条约 情况下,可以根据互惠原则后本国法律开展引渡 合作。但如果一缔约国规定只有在订有引渡条约 时才给予引渡,而被请求国批准与其位订有引渡 条约的请求国的引渡请求时,它可以自行决定认
2、对劫机犯罪的处罚
公约要求应该“严厉处罚” 一般认为,在国内法关于罪状和罪名的法定刑中, 在所适用的量刑幅度围内,处以最高刑罚,即应 是公约所指的“严厉惩罚”。 卓长仁劫机案
第四节 外层空间法
一、概念 外层空间:空气空间以外的全部空间 外层空间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 1967年《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 他天体活动的原则条约》——外层空间条约 外层 活动的基本法 被称为“外空宪章” 1968年《营救宇航员、送回宇航员和归还外层空间物 体的协定》——营救协定 1972年《外层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责 任公约 1975年《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登 记公约 1979年12月18日的《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 动的协定》——月球协定
航空法和外层空间法
航空法 air law 外层空间法 outer space law / space law 第一节 航空法的历史发展和空气空间的法律地 位 第二节 国际民用航空制度 第三节 惩治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 第四节 外层空间法的历史发展与外层空间的法 律地位 第五节 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和制度
练习1
月球主人公司是甲国人汤姆在甲国注册的公司, 专门从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该公司把月球分 为若干部分供购买者选购,并称通过与该公司订 立“月球契约”,买方就拥有了其购买的月球特 定部分的所有权。对此,根据外层空间法的有关 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该类契约规定的所有权,必须得到甲国国家 的特别批准方能在国际法上成立
练习2
B.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带来的丙国飞机的损害 应承担绝对责任 C.对于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飞机的坠落,甲乙 丙三国应各自承担过错责任 D.对于“雷公号”和“神眼号”的相撞,甲乙 两国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air space)
空间 空气空间 领空——国家主权所及 外层空间 公空 空气空间根据航空法实行领空主权制度;外层空 间根据外层空间法实行自由探索,不受任何国家 主权管辖,不得为任何国家占有。
(一)领空(territorial airspace)是指处于一国主 权支配之下,在国家领土之内的陆地和水域之上 的空气空间。
(三)求偿
损害赔偿请求,应通过外交途径向发射国提出。 时间:一年内 方式:以协定解决。如协议不成,应要求赔偿委 员会裁决且为终局决定。
(二)救助、送回和归还制度
《营救协定》 1、外空物体的通知与归还:各缔约国如发现外空 体应通知发射当局或联合国秘书长,发现应依请 求予以归还 2、宇航员的救助与送回:通知发射国和联合国秘 书长,给予一切必要帮助并送回
第一节 航空法概述和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一、航空法——规定领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国 际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民用航空器 历史发展 1784 1903 1919《巴黎公约》确定领空主权——产生标志 1944 《芝加哥公约》——现代航空法的基础
航空法的渊源
主要是条约 (1)世界性多边条约 (2)区域性双边、多边条约 (3)其他条约
第三节
惩治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
法律文件 1963年《东京公约》——犯罪+某些其他行为 1970年《海牙公约》——反劫机公约 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反破坏公约 1983年《补充蒙特例尔公约议定书》 主要内容:定罪+管辖
一、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
(一)《东京公约》 1、行为范围:①违犯刑法的犯罪;②不论是否犯 罪,凡危害或可能危害航空器或其所载人员及财 产的安全,或危害航空器上的良好秩序和纪律的 行为(简称“其他行为”) 2、空间范围:仅适用在缔约国登记的航空器内的 人的上述行为 3、时间范围:航空器处于飞行中或处于公海海面 上或不属于任何国家领土的其他地区的地面上 “飞行中”: 机门关闭——任一舱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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