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史视野下的唐宋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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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才、诗笔、议论”,成为日后学者审视唐人笔记小说的名句。
宋人笔记中有大量关于唐五代的记述,但由于有一个时间差,笔记数量在宋代又有一个飞跃,于是,研究唐史的学者因为没有系统的汇集和索引,无法广泛利用,研究宋史学者,也没有系统的参照物,两相不便。唐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笔记小说逐渐分途,其发展趋势,纪实性、专题型、百科型笔记逐渐兴盛,应该说除了与社会政治文化变迁密切相关外,城市的发展,城市商品经济的活跃,官僚士大夫的生存状态、心理因素,也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些变化蕴涵的社会、经济、文化的深刻变化,也给纪实性笔记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有关唐宋城市研究的重要著述,如宋人宋敏求著《长安志》,清人徐松著《唐两京城坊考》,阎文儒、阎万钧著《〈两京城坊考〉补》,邓之诚校注《东京梦华录》,杨宽著《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日本学者妹尾达彦唐两京系列研究,周宝珠著《宋代东京研究》都搜集了大量笔记小说材料,其中蕴涵着极其丰富的城市社会历史信息。前辈学者对笔记小说的深入研究,丰富了城市社会史的研究。
唐宋时期社会总体变化、不同社会群体心态变化、城市面貌变化等研究,需要历史研究学者综合发掘。我们今天研究唐宋城市社会,笔记小说的作用不仅仅是拾遗补缺功能,而且是堪与诗文、碑刻呈鼎足之势的重要史料来源。
五、唐宋城市经济社会的关注点
唐宋城市社会经济的研究,还大有发掘的余地。我认为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还可以对以下几方面多加关注。
1.城市消费领域市场化的深度问题:城市消费领域对市场倚赖程度的逐渐加深。
2.城市商品结构的变化问题:物质性商品范围的扩大和精神文化性商品的新兴。
3.城居官民收入结构的变化(包括政府财政收入和个人收入)问题:官民个人收入的货币化趋势的发展。
4.城市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问题:温饱型支出比例下降,精神文化需求支出上升的趋势。
5.城市商业经营结构与经营内容、经营方式的变化:城市商品市场的发展与特性,不断促进经营结构、经营内容和经营方式的变化。
6.城市商人结构的变化:唐宋商人群体具有复杂性、多面性的特点,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群体。
7.城市生态环境与城市发展的关系:近年对生态环境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关系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以往这方面的专门研究比较薄弱。
由于中国古代政治社会结构的城市化特点,城市的变化往往是社会变化的集中反映,而都城的变化又具有更加典型的意义。在隋唐五代宋这个大的历史转型和变迁时期,城市尤其是都城的变化,是我们必须要关注的问题,都城研究虽然蔚为大观,但仍有很多值得进一步探讨的余地,仍有很多需要进一步开拓的空间。
政治制度史视野下的唐宋变革
刘后滨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北京100872)
唐宋之际的中国社会发生了多方面的深层次的变革,这种变革始于隋和唐前期,基本完成于北宋前期,而安史之乱以后的唐中期则具有转折意义。从政治制度的发展演变来看也是如此,6世纪以前和10世纪以后的政治体制和官僚形态存在着重大的区别。南北朝以前,贵族集团对政治具有强大影响,官吏的任命基本以门第为标准,地方佐官由长官辟举,中央与地方在具体政务运作的层面上并未完全联结为一个整体。而到北宋时期,各级政府,包括中央政府,都是由官僚而非贵族负责运转,贵族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对帝国政治运作的影响力基本消退,就连此前皇室内部影响皇权运作的宗室、外戚、后宫、亲王甚至皇太子等力量,也基本从政治上淡出。官吏全部由中央政府按才学标准和官职资历加以任命。中央与地方在各方面具体政务的运作中走向一体化,皇帝本人也走到了处理国家政务的前台,“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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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皇帝与宰执为首)—州县—百姓”架构下的国家形态基本成型。
一
政治体制上,唐后期在许多方面都与五代宋初更为接近,构成了相对完整的发展阶段。
唐前期的中枢政治体制是三省制,但开元十一年(723年)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之后,中枢体制就发生了重大转变,进入到中书门下体制的阶段,尽管三省机构依然存在,而且在皇帝诏命的起草和审核等方面的运作机制更加完善,并一直延续到后世。中书门下体制下的三省,还与宰相机构有着密切的联系,一般情况下,三省长官皆由宰相兼领,尤其是中书、门下两省的名义长官必须由宰相兼领。但从机构建制上看,宰相与三省发生分离,宰相府署超然于三省之上。宰相的职衔也从共为宰相的三省长官,发展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为宰相的唯一署衔,这种职衔完全是以最高政务裁决机关中书门下为依托的。尽管中书门下体制下还是集体宰相制度,但宰相裁决政务,实行宰相轮流秉笔决事的制度,并逐渐向首相制度过渡。穆宗长庆(821—824年)以后,宰相的身份有了新的等级标志,即以馆阁职的加衔作为依据,不再以两省侍郎为宰相分工的依据。此后展开的两党之争,实际上是一种首相轮流组阁的形式。在这种背景下,中书、门下两省职权重新归位,以中书舍人和给事中为核心的中书、门下机构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并一直影响到宋朝甚至明清时期。
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的另外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宰相通过中书门下对行政事务的干预越来越强,甚至直接下行过去由尚书六部和寺监处理的事务。宰相的职权进一步朝着掌管具体政务的方向发展,宰相政务官化。这是宋代以宰相职权的分化为核心的制度得以建立的前提。经过安史之乱以后的调整,就朝着宋代那种中书门下、枢密院和三司分掌行政、军政和财政的体制过渡。
唐代中后期的政治体制,不仅在中枢体制上不再是三省制,而是中书门下体制,而且在中央行政运作中也不再是尚书六部体制,而是与北宋制度更接近的使职行政体制。在行政运作机制上,唐后期的变化趋势已经奠定了北宋初年行政体制的格局。到贞元、元和时期,不同于尚书六部制的使职行政体制已经基本确立下来。在中央行政的实际运作中,不仅财政、军事等系统行政事务的运作完全依赖于使职,户部和兵部的职权已经不在国家政务中居于重要地位,而且,其他行政系统如司法系统、选官系统、礼仪事务系统等,都有了完善的使职体系和明确的职权范围。户部和兵部以外的部司和寺监,虽然保留了部分原有职掌,但也纳入了使职系统,采用了使职的运作机制。使职系统和使职化的部司寺监一并在中书门下的统领之下,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使职行政体制。
随着唐代中后期中枢政治体制的变化,国家权力运作方式也发生着变化。在中国古代帝国体制中,皇权和相权共同构成了国家权力的主体,国家权力运作方式的变化是以二者关系的变化为主线的。从魏晋南北朝以尚书省为宰相机构,到隋唐之际三省共同构成宰相权力系统,再到开元以后和北宋时期以中书门下为宰相机构,不仅是宰相机构名号的变化,而且也是君相关系和国家权力运作方式的重大转变。三省制是从尚书省宰相制到中书门下宰相制的过渡形态,中书门下宰相制并非向尚书省宰相制的简单回归,而是纳入了三省制的运作机制,使皇帝与宰相之间的权力运作更加一体化。皇帝在不断强化最高决策权的同时,逐渐走向处理国家政务的前台,宰相逐渐纳入到政务裁决和执行部门的体系之中,宰相与君主的联系更多地作为“参总庶务”的政务官而不是“坐而论道”的咨询者。
随着皇帝走向处理国家政务的前台,国家的主要政务都要经过皇帝的批准和决策,对皇帝裁决政务进行拾遗补阙的工作就显得日渐重要。这是唐宋间从武则天时期补缺、拾遗之职的设立到北宋台谏合一的体制性前提。在唐代,谏官和御史台官员是分工明确不同的两套系统,谏官主要针对皇帝进行谏诤,在皇帝与宰相之间进行缓冲协调,御史台官员则是以监督百官为其职掌的。随着皇帝更多地处理由各级官僚汇报的政务,谏官和御史的职权界限逐渐在淡化,在皇帝加强专制的背景下,北宋时期形成了台谏合一的制度,总称台谏官。
随着皇权的不断加强,法令体系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唐宋间呈现出从律令格式到敕令格式的转变。基本线索是律的定型与令的废弃,作为皇帝命令文书的敕和赦文具有了越来越强化的立法意义,皇权的扩张在立法方面也得到体现。尽管说宋代法律体制是唐律令制的延续,但是隋唐以来的律令制,进入中唐以后发生变化,律令格式停止修订,而主要通过编集格后敕的方式,对律令格式进行修正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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