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权利与受教育权-周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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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

第三章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

“教育法学”第七章学习资料王丽靓*如何理解我国各级各类教育的衔接、交叉和比例关系?学制即调整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衔接、交叉、比例关系及教育权利分配关系的教育基本制度。

学制构成的三个基本要素是学校类型、学校的级别、学校的结构。

“类型”即学校实施哪种性质的教育,属于普通教育,还是专门教育,在专门教育中是专业型,技术型还是技能型。

学校的级别是指学校的层次水平,即学校在学制系统中所处的阶段以及在同类性质的学校中所处的地位。

由于学制中所规定的阶段比较复杂,学校的种类繁多,必然存在着学校的交叉、衔接与比例问题。

如果我们以各级作为学制分析的标准,必然要涉及到类的交叉问题,如果我们以各类作为分析学制的标准,要涉及到阶段的衔接问题,各级各类教育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保持合理的比例。

归根到底,这都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社会的需求所决定的。

*试述我国近现代学制发展的过程。

学制的产生是伴随着学校的产生而产生的,同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客观上刺激了社会上对教育所培养人才的需要,及国家教育权的出现等许多条件的成熟而产生的。

我国近代教育史上最早的国家正式颁布的学制是年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

年,制定了《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

它的颁布与实施加剧了科举制度的灭亡与我国教育法制化的进程,对于中国教育的近代化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壬子癸丑学制是辛亥革命胜利后的产物。

它是中国近代第二部学制,是在蔡元培的主持下制定的,这个学制将教育缩短了时限,废除了小学与师范学校的读经课程,实行男女平等,允许初等小学男女同校等。

这些规定在我国近代教育史上以及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发展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年,“五四”运动爆发是中国现代教育的起点,壬戌学制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随着外国教育理论纷纷传入中国以及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而产生的。

它是中国现代教育史上第一个学制。

该学制是实施时间最长、影响最大、最为成熟的学制。

它将整个学制系统分为三段: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紧握国内外高教变革契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访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光礼

紧握国内外高教变革契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访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光礼

紧握国内外高教变革契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访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光礼郭伟;张力玮【期刊名称】《世界教育信息》【年(卷),期】2016(0)5【摘要】周光礼,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现任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改革与规划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国高校信息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院校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其主要研究领域为高等教育政策与管理、院校变革与转型、教学改革与大学教师发展、大学知识与课程.著有《学术自由与社会干预》《教育与法律:中国教育关系的变革》《法律制度与高等教育》《公共政策与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政治学引论》《未来与发展——中国教育改革之路》《科教融合创新育人——科学研究如何支撑高质量的本科教育》《中国高等教育评估体系有效性研究——基于社会问责的视角》《中国博士质量调查》《中国院校研究案例(第三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为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全面理解方案中的要点,本刊对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周光礼教授进行了专访.【总页数】5页(P7-10,72)【作者】郭伟;张力玮【作者单位】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世界教育信息杂志社;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世界教育信息杂志社【正文语种】中文【相关文献】1.怀一流大学学科愿景望中国高校世界之巅——访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王建华2.借鉴域外先进经验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访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申素平教授3.如何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访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4.世界粮价上涨,中国粮价涨吗?——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立5.世界粮价上涨,中国粮价涨吗?——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立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教学改革如何制度化_以学生为中心_省略_革与创新人才培养特区在中国的兴起_周光礼

教学改革如何制度化_以学生为中心_省略_革与创新人才培养特区在中国的兴起_周光礼

本文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高校人才模式改革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71373274)。

教学改革如何制度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特区在中国的兴起周光礼 黄容霞【摘 要】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本科教育范式正在由“传授范式”向“学习范式”转变。

中国大学对“学习范式”的回应就是设立创新人才培养特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本科教育改革的总体趋势是打破专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刚性的教学管理制度,实现“以专业为中心”的教育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转变。

这种趋势在大学治理上的反映就是创新人才培养特区在中国大学的兴起。

教学改革既受到宏观制度环境的约束,又受到行动者变革能力的影响。

回归具有远大目标的大规模教育改革呼唤一种新的教育学:改革教育学。

【关键词】 教学改革制度化 以学生为中心 创新人才培养特区 改革教育学【收稿日期】 2013年6月【作者简介】 周光礼,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容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规划部助理研究员、管理学博士。

引论:为什么许多轰轰烈烈的教学改革开展之后都无疾而终这是困扰世界各国教育改革者的一个难题。

对于这个问题,人们有不同的解释。

一种观点认为,教学改革之所以没有取得应有成效,是因为人们没能“跳出教育谈教育”,只限于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回避了教育制度的改造与建设。

教育制度的变革是教学改革的前提,而教育制度的变革又受制于宏观的政治-社会结构,在政治-社会结构难以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单方面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可能取得任何成效。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教学改革之所以难以为继,是因为大多数教学改革总是使教育工作者成为改革的牺牲品而不是变革的力量。

教师和行政人员是变革的主动力,只有他们普遍采纳新的逻辑和认同,才能真正产生持续有效的教学变革。

因此,教学改革的关键是让“变革”成为教育工作者的一种生活方式。

第一种观点主张制度环境的重要性,主张把教学改革置于社会变革的总体框架中;第二种观点则强调行动者个体认同的作用,主张通过细致的认同建构破坏旧有逻辑,创造新的制度逻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周光礼来做客黄河讲坛 解读中国大学转型与发展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周光礼来做客黄河讲坛 解读中国大学转型与发展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周光礼来做客黄河讲
坛解读中国大学转型与发展
2014-04-22 来源:黄河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次数:402
4月11日下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周光礼教授来我校作题为《通往卓越之路:中国大学的战略与规划》的专题讲座,解读中国大学的转型与发展,并受聘为我校客座教授。

我校200余名师生现场聆听报告。

周光礼从全球角度分析了中国大学发展的历史方位,指出中国大学制定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目标在于追求卓越,使大学走上卓越发展之路。

他通过对中国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这3所大学的变革与转型的对比分析,明确了制定发展战略与规划对大学发展的重要性。

他还提出并与大家讨论了大学规划中的关于学校的战略定位、发展路径的选择、中长期发展的目标体系等10个常见问题,让在座师生对大学定位与规划,以及我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周光礼,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入选教育部“新
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担任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学会副会长、秘书长,中国教育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院校研究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在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2项、省部科研基金课题1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7《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说课稿(第3课时)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7《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说课稿(第3课时)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7《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说课稿(第3课时)一. 教材分析《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是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七课时的内容。

本节课的主要内容是让学生了解权力为什么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以及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

教材通过生动的案例和实例,让学生明白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的危害,从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

二. 学情分析六年级的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对于权力有一定的了解。

但是,他们对于权力为什么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以及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可能还不够明确。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我需要以学生已有的知识为基础,引导学生深入思考,从而达到教学目标。

三. 说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让学生了解权力为什么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以及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

2.过程与方法: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学会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权力问题。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明白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了个人私利。

四. 说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让学生了解权力为什么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以及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

2.教学难点:让学生深入理解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的的危害,以及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权力问题。

五. 说教学方法与手段1.教学方法:采用案例分析法、讨论法、讲授法等,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引导学生深入思考。

2.教学手段:利用多媒体课件、案例材料、讨论题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参与度。

六. 说教学过程1.导入新课:通过一个生动的案例,引发学生对权力问题的思考,导入新课。

2.讲授新课:讲解权力为什么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以及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

3.案例分析:分析典型案例,让学生深入理解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的危害。

4.讨论交流:学生进行讨论,让学生分享自己的看法和体会,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和处理权力问题。

5.总结提升: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了个人私利。

6.布置作业:布置相关的思考题,让学生课后进一步巩固所学内容。

建设中国高校战略能力:一种创新教育模式的建构

建设中国高校战略能力:一种创新教育模式的建构

建设中国高校战略能力:一种创新教育模式的建构
周光礼;胡海青
【期刊名称】《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年(卷),期】2010(009)001
【摘要】培养创新人才是中国高校战略能力建设的关键.创新是一种首创或重新组织旧要素而产生有价值的事物的社会实践过程.创新教育是指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教育.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是大学创新教育的核心.创新思维能力包括系统性思维、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三个方面.启发一发现教育模式应成为创新教育主导改革模式.这种模式的精髓是引导学生主动实践,通过主动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国外成功的创新教育模式有:德国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模式、英国的导师制教育模式以及美国的产学研一体化模式.中国应该以主动实践为原则建构创新教育新模式.
【总页数】8页(P5-11,24)
【作者】周光礼;胡海青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4;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0-059.9
【相关文献】
1.建构军校研究生创新教育模式 [J], 于志良;任引沁
2.高等院校创新教育模式建构初探 [J], 班允凤
3.高等院校创新教育模式建构初探 [J], 班允凤
4.建构职校创新教育模式的几点思考 [J], 曾联进
5.中国高校智库建设的反思与建构 [J], 左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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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编人教版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第3课时教案

部编人教版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第3课时教案

政府?就是告也告不赢。
预设 B:不赞成。 我们刚刚 论等方式,降低了
2 .你赞成王欣妈妈的观点吗?
学习过“对于国家机关的违法 学生学习的难度,
学生讨论,指名回答。
行为,要及时依法纠正,防止 让学生在进入情境
情境三:(出示法院外景图)
因国家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给国 中有层次地分析案
录音描述:王欣的爸爸不服区市 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失。 ”因 例,表达观点,明
二、情境再现,案例分析
情境一:(出示教材 P70图片)录
1. 认真阅读教材,仔细聆
案例中,王欣爸
音描述:王欣的爸爸刚刚开了一家饭 听案例。 进入情境, 分析案例, 爸和妈妈代表的是
店,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表达观点。 两种截然不同的观
检查时,认为饭店的厨房不符合卫生
王欣妈妈认为:“认罚吧! 点,即老百姓能不
学生回顾板书:
到: 执法有权威, 有权必有则, 用权受 执法有权威
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有权必有则
2.希望同学们能提高法治意识和
用权受监督
公民意识,关注生活,增强责任感, 违法受追究
努力促进自己从公民个体生活走向社 侵权须赔偿
会公共生活。
本课时设计了 课前搜集资料的 环 节,布置学生围 绕 “权力违法必追 责”搜集资料, 然 后在小组中分享 自 己搜集的案例。 这 既是对教材使用 的 有效补充,也是 指 导学生在法治学 习 中学会与自己的 生 活相结合,做到 法 治学习有生活, 见 生活,说生活, 在 生活中提高法治 思 维本能教力学和的法板治书学 习设计综合了第 7 能课力。
关在行使权力时受到制约和监督。这 念。
行受监督”“权力
堂课,我们一起学习“权力违法必追 责”。

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学术研讨会

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学术研讨会

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学术研讨会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作者:匿名日期:2016-04-28 10:28:58 浏览:445 2016年4月23日,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报告厅成功举办“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学术研讨会,就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深入研讨、交流意见。

来自全国人大、教育部、法院、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大学、山东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全国40多家机关、高校、科研机构的近百位领导、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开幕式由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湛中乐教授主持。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北京大学资深教授罗豪才教授先后致辞,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诚挚的祝贺,对各位领导、专家学者拨冗与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研讨会共分两个主题报告单元和四个研讨单元,在持续一天的会期中,与会嘉宾紧紧围绕“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这一主题,展开了热烈而友好的讨论,时有争鸣,亦不乏共鸣。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教的时代背景下,研讨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问题很有必要。

学生是教育的主体,也是学校最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在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教的背景下,应当从多视角审视学生权利,重新认识和定位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劳凯声认为,教育移民、异地高考、择校、在家上学等教育现象表明,教育开始从公民的义务向公民的权利转化。

这就要求决策者在决策时尊重不同社会群体的特殊教育要求,慎用禁止的刚性调节手段,积极推进建立更能适应多元化的教育需求的教育制度。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认为,对高校学生权利的确认和保护需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共同努力。

国家通过对教育教学条件的保障和对学生身份的保护,为学生创造了较为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但国家立法中相关规定较少,与之相比,各高校章程对学生权利的规定有了突破和细化。

教育研究的逻辑(周光礼)

教育研究的逻辑(周光礼)

⒊课题的研究过程
⑵大学治理是大学章程的核心内容,大学章程的基本架构包 大学治理是大学章程的核心内容, 括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大学内部群体之间的关系两个 括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维度。 维度。
大学治理是大学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大学决策的结构与过程。 大学治理是大学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大学决策的结构与过程。 作为大学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政府参与大学治理的形式是 作为大学的主要利益相关者, 大学章程的重要内容;大学章程规定大学内部的权力配置, 大学章程的重要内容;大学章程规定大学内部的权力配置, 教师、学生、 教师、学生、管理人员等参与大学治理的权利与形式是大 学章程的主要内容。 学章程的主要内容。
• 社会现象: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 社会现象: 马加爵2004年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位同窗。2004年 2004年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位同窗 马加爵2004年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位同窗。2004年2 13日晚杀一人 日晚杀一人, 14日晚杀一人 日晚杀一人, 15日再 月13日晚杀一人,2月14日晚杀一人,2月15日再 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2004年 15日被公 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2004年3月15日被公 安部列A级通缉犯;2004年 17日被执行死刑 日被执行死刑。 安部列A级通缉犯;2004年6月17日被执行死刑。 • 研究对象建构与博士论文选题:【中国当代大学 研究对象建构与博士论文选题: 生违法犯罪原因研究】 生违法犯罪原因研究】
⒊课题的研究过程
⑶大学章程是落实大学法人地位、实现学术自治的 大学章程是落实大学法人地位、 基础,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础,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⒊课题的研究过程
理念型( type):一个概念工具, ):一个概念工具 理念型(ideal type):一个概念工具维图像带来了某种思想秩序,也就是说它 帮助我们把现实中的错综复杂的现象安顿成一个 理性的秩序, 理性的秩序,它是一套存在于思想里面的秩序。

周光礼教育论述心得体会

周光礼教育论述心得体会

周光礼教育论述心得体会周光礼是中国现代教育家、思想家,他对教育的理论著述极具影响力,对于我个人而言,阅读他的教育论述,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我学习周光礼教育理论的过程中,我领悟到了其重视学生个体发展、追求全面教育和培养创新能力的核心思想。

以下是我对周光礼教育论述的一些体会和心得。

首先,我深深地感受到周光礼对学生个体发展的重视。

他强调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应该根据其自身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教育。

在他的教育论述中,他主张教育应该关注学生的兴趣、特长和能力,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

他认为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课程,让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和发展自己的兴趣和才能。

这对我而言,启示很深,教育的目的应该是培养每个学生的个性与特长,而不是简单地向所有人灌输相同的知识。

其次,周光礼提出了追求全面教育的观点。

他在教育论述中强调,教育应该涵盖人的全面发展,包括智力、情感、体育和道德品质等方面。

他主张将知识学习与品德培养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情操和道德素养。

这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教育不仅仅是为了知识的传授,更要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道德品格。

教育的目标应该是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全面发展的人,而不仅仅是知识的仓库。

最后,周光礼的教育论述强调培养创新能力。

他认为现代教育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他主张通过培养学生的观察、思考和实践能力,使他们具备解决问题和创新的能力。

这对于我而言,也是非常有启发的。

在当今社会,创新能力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素质,因此教育的目标应该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帮助他们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需求。

总结起来,周光礼教育论述给予了我许多新的思考和认识。

他强调学生的个体发展,追求全面教育和培养创新能力,这些观点都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未来的教育实践中,我将借鉴周光礼的教育理论,关注学生的个性与特长,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通过这样的教育方式,我相信可以培养出更优秀、更有创造力的人才,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培养理性的行动者_高等教育目的再思考

培养理性的行动者_高等教育目的再思考
探讨高等教育目的必须重视高等教育的独特 性。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有什么区别?人们一般 认为,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在性质上是一致的 ,只 是掌握知识 程 度 的 不 同 。 根 据 这 种 观 点,我 们 可 以 把 普 通 教 育 目 的 (初 等 教 育 和 中 等 教 育 )移 植 到 高等教育之中。高等教育可以像基础教育一样, 从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两种路径探讨教育目的。 然 而 ,在 当 代 社 会 ,高 等 教 育 与 基 础 教 育 的 差 别 是 如此之大,以至于有人认为它们具有本质上不同 。 这种本质不同主要植根于高等教育的材料 ———高 深 学 问 。 “高 等 教 育 与 中 等 、初 等 教 育 的 主 要 差 别 在于教材的 不 同:高 等 教 育 研 究 高 深 的 学 问 。 在
本 文 是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面 上 项 目 “面 向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的 高 校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研 究 ”(71373274)的 研 究 成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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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工 程 教 育 研 究 2015 年 第 3 期
报 告 ,提 出 了 高 等 教 育 的 四 条 “不 成 文 法 ”:心 智 的 培养;以事实和逻辑证据为基础的客观性 ;说理的 法则而不是权力的法则 ;广 阔 的 个 人 自 由 幅 度 。[5] 然而,所谓的四条 “不 成 文 法 ”仍 然 只 是 归 纳 的 产 物,内 在 的 逻 辑 联 系 仍 显 不 足。1973 年,卡 内 基 教育基金会发表 了 《美 国 高 等 教 育 目 标 与 实 施 》, 该报告借用传统的哲学框架 ,如理性主义、实用主 义等来描述高 等 教 育 目 的 ,对 杂 乱 无 章 的 目 标 陈 述进行了系统的哲学阐述。这种路径虽然完全合 乎 逻 辑,但 缺 乏 经 验 支 撑,有 用 理 论 剪 裁 实 践 之 嫌。曾任美国教育部长的哲学家麦克默临对这种 做法提出批评:“教 育 是 一 种 实 践 性 的 艺 术 ,它 无 法按哲学家规 定 的 意 见 设 计 教 育 理 论 、政 策 和 实 践。”[6]1978 年,布 鲁 贝 克 发 表 了 《高 等 教 育 哲 学》,他基于高 等 教 育 实 践 中 的 矛 盾 ,从 大 学 合 法 性的角度探讨 高 等 教 育 目 的 ,提 出 了 大 学 获 得 合 法 地 位 的 两 种 途 径 :认 识 论 和 政 治 论 。 如 其 所 言 , “在20世纪,大学确立它地位的主要途径有两种 , 即存在着两种 主 要 的 高 等 教 育 哲 学 ,一 种 哲 学 主 要是以认识论 为 基 础 ,另 一 种 哲 学 则 以 政 治 论 为 基础。”[7]然 而 ,对 哲 学 本 身 的 迷 恋 使 布 鲁 贝 克 很 快地偏离了 对 高 等 教 育 目 的 的 探 讨 。 应 该 说,布 鲁贝克对认识论和政治论的论述主要集中在大学 的科研职能和 社 会 服 务 职 能 ,偏 离 了 人 才 培 养 这 条主线,从而大 大 削 弱 了 其 理 论 的 自 洽 性 和 适 切 性,这也是其 理 论 遭 到 普 遍 误 读 的 根 本 原 因 。 其 实 ,布 鲁 贝 克 的 本 意 是 :探 究 高 等 教 育 目 的 主 要 有 认识论和政治论路径。脱离高等教育目的这个论 题,把认识论和 政 治 论 泛 化 为 两 种 主 要 的 高 等 教 育哲学是对 布 鲁 贝 克 的 一 种 严 重 误 读 。 因 此,要 恢复布鲁贝克认识论与政治论这一对范畴的生命 力,必须从人才培养的角度探讨高等教育目的 。

分化与整合:中国两类高校教育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风格的比较研究

分化与整合:中国两类高校教育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风格的比较研究

2015年第5期 现代大学教育 理论探索收稿日期:2015-06-07作者简介:周光礼(1970-),男,湖南武冈人,教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教育政策与法律、院校研究、高等教育政策与管理研究;周蜜(1990-),女,湖北荆门人,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从事高等教育政策与管理研究;姚荣(1990-),男,江苏泰州人,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研究生,从事教育政策与法制、高等教育组织与管理研究;北京,100872。

分化与整合:中国两类高校教育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风格的比较研究周光礼 周 蜜 姚 荣摘 要:师范类和非师范类高校教育学院具有不同的组织演变特征和历史传统,在高等教育研究风格上也存在差异。

在研究领域上,前者在四个研究领域的比例更为平均,倾向于组织与管理,其次是知识与课程;后者倾向于体制与结构,其次是教学与研究。

在研究范式上,两者都是结构主义占比最高,人本主义占比最低。

区别在于,非师范类高校教育学院相较于师范类高校教育学院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占比更高,经验主义研究范式占比更低,研究范式更具有多样性。

研究风格的分化,反映了中国高校教育学院的组织变迁与转型历程,彰显了知识生产与组织变革的制度性关联,体现了制度环境、行动者(研究者)与组织在高等教育研究中的复杂互动关系。

从长远而言,在制度环境与地方性知识两种机制的共同作用下,两类高校的高等教育研究风格将呈现出分化与整合并存的局面。

关键词:师范类高校;非师范类高校;教育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风格;研究领域;研究范式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610(2015)05-0001-08 一、引 论高等教育研究领域有两类具有不同历史传统和组织演变特征的研究机构,一类是师范类高校教育学院[1],另一类是非师范类高校教育学院。

“20世纪70年代以前,我国高等学校尚未建立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机构,高等师范院校的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也未把高等教育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高校内部规则的法理学审视

高校内部规则的法理学审视

A Juriprudential Examination of University's
Internal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作者: 周光礼[1,2]
作者机构: [1]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教育学博士;[2]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武汉430074
出版物刊名: 现代大学教育
页码: 8-11页
主题词: 高校内部规则;大学章程;法律效力;司法审查
摘要:制定内部规则是高等学校管理的需要.高等学校制定内部规则的依据有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行政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大学章程.高校制订的内部规则只要有法律依据,并且是根据高校的具体情况制订的,体现高校各组群的共同利益和意志,就应当具有一定的效力.一般的日常管理事项由于属于大学自治的范围,法院应尊重高等学校的规定;涉及到教师与学生重大权益的事项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法院应审查高校内部规则的合法性.。

把“受教育是学生权利”落到实处

把“受教育是学生权利”落到实处

把“受教育是学生权利”落到实处
周彬
【期刊名称】《考试:高考文科版》
【年(卷),期】2015(0)33
【摘要】受教育是一种权利受教育应该是一种权利,这就要求不论是教育行政部门在配置教育资源时,还是学校教育机构在提供教育机会时,都要考虑到学生受教育过程中的选择权利。

要让学生喜欢上学习,要让学生更加高效地使用教育资源,就必须转换我们已有的教育思路,让学生使用教育资源和机会成为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不得不承担的义务。

受教育既是学生的权利,也是学生的义务,这是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也是我们达成的共识。

很有意思的是,当我们在为学生争取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时,都是以受教育是学生的权利为前提的;
【总页数】1页(P14-14)
【关键词】选择权利;回避义务;行使权利;地方式
【作者】周彬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521
【相关文献】
1.高校管理权与学生受教育权冲突及学生权利保障之探究 [J], 崔红
2.把学习的权利还给学生——受教育权利的历史演进及当前发展的若干新动向 [J],
劳凯声
3.把学习的权利还给学生——受教育权利的历史演进及当前发展的若干新动向 [J], 劳凯声;
4.\"权利\"与\"权力\"的博弈\r——高校学生受教育权行政救济之探索 [J], 曹慧丽
5.就学权︰新时代学生受教育权利保障理论新视野 [J], 向帮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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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自由的法学透视

学习自由的法学透视

学习自由的法学透视
周光礼
【期刊名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年(卷),期】2005()5
【摘要】学习自由是学生的一项重要权利。

学习自由的法理基础是宪法受教育权条款。

学习自由主要来源于宪法受教育权中的教育选择自由权。

教育选择自由权包括选择学校的自由、选择专业的自由、选课的自由、上课的自由以及参与讨论与表达意见自由等几个方面。

学习规则既保护学习自由又限制学习自由。

学习规则在法律上属于学校的自治规章,其效力相当于部委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教师的教学自由与学生的学习自由是互为边界的。

【总页数】5页(P24-28)
【关键词】学习自由;受教育权;学术自由;教学自由;学习规则;法学;教育选择;规范性文件;法理基础;自由权
【作者】周光礼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0;D90
【相关文献】
1.一个自由主义法学家眼中的批判法学——对安德鲁·奥尔特曼《批判法学:一个自由主义的批评》的解读 [J], 赵立伟
2."小产权房"历史与未来的法学透视——"法学专家透视小产权房现象"沙龙综述[J], 吴春岐;刘宝坤
3.教学自由与学习自由的法学透视 [J], 龚钰淋;
4.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原著,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吉林大学法学院举办马克思主义法学研讨班 [J], 曹倩
5.自由裁量论研究——以德沃金自然法学和包容性实证主义法学中的自由裁量论为视角 [J], 曾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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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学生权力研究述评

我国高校学生权力研究述评

我国高校学生权力研究述评
周倩;李莉
【期刊名称】《化工高等教育》
【年(卷),期】2010(027)004
【摘要】学生权力是高等教育系统中的一项重要权力.随着高等教育不断发展,学生权力在高校权力结构中的重要性逐渐凸显.本文在评析近年来不同研究者对高校学生权力探讨的基础上,提出应正确区分学生权力和学生权利,转变观念,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法律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监督与制衡,在高校形成合理的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学生权力结构.
【总页数】5页(P1-5)
【作者】周倩;李莉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教育学院,河南,郑州,450001;郑州大学,教育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我国高校学生权力研究10年:观念演变与合理模式 [J], 周倩
2.我国高校学生权力问题研究评述 [J], 董向宇
3.我国高校权力构成中的学生权力探析 [J], 胡善贵
4.近十年我国高校图书馆流通业务外包研究述评 [J], 鲜冉
5.近20年我国高校学生会研究述评 [J], 高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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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治理的政策范式:办学自主权的国际比较

高等教育治理的政策范式:办学自主权的国际比较

Policy Paradigms of HEI Governance: An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Study of University
Autonomy
作者: 周光礼[1]
作者机构: [1]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4
出版物刊名: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页码: 5-10页
年卷期: 2011年 第5期
主题词: 大学办学自主权;大学治理;政策范式;认知模板
摘要:政策范式直接影响决策者理解世界的方式,并规定行动者的角色。

根据政府与大学的理想角色,世界大学治理主要有3种基本政策范式:国家本位、高校本位、市场本位。

罗马传统的高等教育体系遵循国家本位的政策范式,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的高等教育体系传承高校本位的政策范式,市场本位的政策范式是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的高等教育体系与美国实用主义结合的产物。

在大学办学自主权的政策变迁上,当前世界两大高等教育体系正在逐步靠近。

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的高等教育体系正在从"松散的安排"向"严密的正规体制"转移,罗马传统的高等教育体系正在由"集权体制"向"分权体制"转移。

从隔离型大学走向介入型大学也是两种传统共同的发展趋势。

中国大学办学自主权(1952-2012):政策变迁的制度解释

中国大学办学自主权(1952-2012):政策变迁的制度解释

中国大学办学自主权(1952-2012):政策变迁的制度解释周光礼
【期刊名称】《教育科学文摘》
【年(卷),期】2012(000)005
【摘要】大学办学自主权的扩大与落实取决于大学的自主性及外部控制的程度。

中国大学办学自主权的演变经历了建国十七年、改革开放初期、社会转型期三个阶段。

政策变迁经历了集权一放权一集权一放权的多次反复,但始终没有跳出“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循环。

中国大学办学自主权之所以成为久拖不决的政策难题,主要源于宏观制度环境的制约、
【总页数】3页(P14-16)
【作者】周光礼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北京10087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7
【相关文献】
1.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发展逻辑r——基于政策变迁的制度解释 [J], 武西锋
2.办学自主权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J], 陈廷柱
3.大学章程: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制度保障——对大学章程制定主体的思考 [J], 陈立荣; 严俊俊
4.中国高校办学自主权制度演进及基本特征分析 [J], 康宁
5.中国大学办学自主权(1952—2012):政策变迁的制度解释 [J], 周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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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是西方启蒙时代的理念。 这是西方启蒙时代的理念。 其观念基础是:国家是罪恶的根源,国家与公民 其观念基础是: 国家是罪恶的根源, 之间是一种冲突与对立的关系,只有极力限制政 之间是一种冲突与对立的关系 , 府的规模,才能有效保护公民的权利。 府的规模 , 才能有效保护公民的权利 。 消极无为 的政府是好政府。 的政府是好政府。
对应于第二代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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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权说或发展权 受教育不是被动接受教育的权利, 受教育不是被动接受教育的权利 , 而是个人天然 学习的权利。那么, 学习的权利 。 那么 , 权利主体不再局限于学校的 学生,扩展到所有人的终生 。 国家必须提供 “ 终 学生 , 扩展到所有人的终生。国家必须提供“ 身教育” 社会必须营造“学习化社会” 身教育 ” 、 社会必须营造 “ 学习化社会 ” 。 个人 则追求自我实现。 则追求自我实现。
1
②受教育权与教育权 ●教育权 教育权是指对受教育者进行领导、管理和实施教 教育权是指对受教育者进行领导、 育的权利或权力。 育的权利或权力。
教育权的主体包括国家、社会、国民、学校、 教育权的主体包括国家 、 社会 、 国民 、 学校 、 教 师和家长。 师和家长。
1
●教育权力与教育权利 人民拥有权利, 人民拥有权利,政府行使权力
学生权利与受教育权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光礼
2010年 月 日 20 年1月5日
1
主要内容 ⒈学生权利:三个视点 学生权利: ⒉学生的核心权利:受教育权 学生的核心权利: 受教育权的类型化: ⒊受教育权的类型化:一种分类体系
1
⒈学生权利:三个视点 学生权利:
1
⑴作为公民的权利
• 学生享有宪法规定的某些权利,学校不能 学生享有宪法规定的某些权利, 过分侵犯这些权利。 过分侵犯这些权利。 • 但是为了完成国家设定的教育目的,学校 但是为了完成国家设定的教育目的, 可以对这些权利加以合理的限制。(国家 可以对这些权利加以合理的限制。(国家 。( 教育权) 教育权)
“什么事都可以别人代替做,就是学习别人代替 什么事都可以别人代替做, 不了” 不了” ——刘献君 刘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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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的基本目的是促进人的身心发展, ● 受教育权的基本目的是促进人的身心发展,获得 平等的生存与发展机会。 平等的生存与发展机会。
在当代社会, “ 在当代社会 , 失去受教育机会的人就是失去未 来的人” 来的人” ——肖雪慧 肖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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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小结 • 受教育权是一种综合人权 , 具有三代人权的特点 。 受教育权是一种综合人权,具有三代人权的特点。 • 但受教育权首先是第二代人权,受教育权主要是 但受教育权首先是第二代人权, 一种生存权与社会权。 一种生存权与社会权。 • 作为社会权,受教育权是宪法基本权利。 作为社会权,受教育权是宪法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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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人权: ● 第三代人权:发展权
全面发展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所有的人、 全面发展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 , 所有的人 、 所 有的年龄阶段均有学习的权利。需要全社会的通 有的年龄阶段均有学习的权利 。 力合作以营造“学习化社会”。 力合作以营造“学习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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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基础:第三代人权的实现, 观念基础 : 第三代人权的实现 , 不但要求国家的 积极作为, 更重要的是公民本人应主动参与。 积极作为, 更重要的是公民本人应主动参与。可 持续发展理论与自我实现是其理论基础。 持续发展理论与自我实现是其理论基础。
教育权包括教育权力与教育权利两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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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权力的主体是国家,教育权是国家对受教育 教育权力的主体 者的施教权和对教育事业的管理权 教育权利的主体是家长、学校、社会等非国家主 教育权利的主体 体,教育权利是学校、社会、家长等对受教育者 〔子女〕进行管理、施教及举办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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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权利。 受教育权是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权利。
1
⑵作为受教育者的权利
• 作为受教育者,学生享有教育法规定的各 作为受教育者, 项受教育的权利, 项受教育的权利,这些权利统称为受教育 权。 • 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 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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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 随着教育的产业化、市场化,学生越来越具有消 随着教育的产业化、市场化, 费者的特征。 费者的特征。 • 作为消费者,学生与学校本着自愿、平等、公平、 作为消费者,学生与学校本着自愿、平等、公平、 诚实信用原则处理批次关系。 诚实信用原则处理批次关系。学校管理的核心是 要贯彻消费者权益优先保护原则。 要贯彻消费者权益优先保护原则。
1
⑶受教育的概念
① 概念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要求国家积极提 供均等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通过学习促进身 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 心发展, 心发展,以获得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机会的基本 权利。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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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这一界定包括如下几层含义 受教育权的基本属性是学习权。 ● 受教育权的基本属性是学习权。 学习权强调学习者本人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学习权强调学习者本人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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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受教育权的性质
确定受教育权的本质有助于受教育权的法律救济。 确定受教育权的本质有助于受教育权的法律救济。 只有知道它是何种性质的权利才能确定采取何种诉 讼程序。 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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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人权发展的三阶段 第一代人权: ● 第一代人权:自由权 只要国家消极不干预,权利就能得到保障。 只要国家消极不干预,权利就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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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德国魏玛宪法第一次把接受教育视为一种权 1919德国魏玛宪法第一次把接受教育视为一种权 利写入宪法。把受教育规定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利写入宪法 。 把受教育规定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 这一规定影响广泛,我国宪法 46 条就是这样规定 46条就是这样规定 这一规定影响广泛 , 我国宪法46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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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观: ●权利义务观:受教育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 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20世纪前 , 主要理解为“ 下层人民对国家的义 20 世纪前, 主要理解为 “ 世纪前 务”; 20世纪以后, 则把义务主要理解为“ 20世纪以后,则把义务主要理解为 “ 国家及政府 世纪以后 对人民的义务” 对人民的义务 ” , 这实际已经是一种受教育权利 观。
1
② 受教育权性质的三种学说 ● 公民权说 受教育权是一种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国家不能 受教育权是一种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 侵害。 侵害。 对应于第一代人权
1
● 生存权说或社会权说 受教育实质上是一种生存权, 受教育实质上是一种生存权 , 国家必须积极采取 行动,给受教育权的实现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行动,给受教育权的实现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1
受教育权的主体是所有的公民。不分种族、 ● 受教育权的主体是所有的公民。不分种族、不分 性别、不分年龄。 性别、不分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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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教育权的义务相对人首先是国家 其次才是社会、学校、 其次才是社会、学校、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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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教育权实现的主要途径是国家积极提供均等的 受教育的条件和机会。 受教育的条件和机会。 受教育权主要表现第二代人权, 受教育权主要表现第二代人权 , 是国家给公民的 一种福利。 一种福利。 问题:福利国家的衰落与西方的教育重整运动— 问题 : 福利国家的衰落与西方的教育重整运动 —公民权利与消费者权利的冲突 公民权利与消费者权利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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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观: ●权利观:受教育被视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 二战以后 , 人权运动兴起 , 人的尊严和权利受到 二战以后,人权运动兴起, 重视,人类进入了一个权利时代。 重视,人类进入了一个权利时代。 • 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承认,受教育是公民应该享 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承认 , 而由国家、社会、学校和家长予以保障的) 有 ( 而由国家 、 社会 、 学校和家长予以保障的 ) 基本权利,决不是同时应承担的义务。 基本权利,决不是同时应承担的义务。
①受教育权的定位 ●义务观:受教育是公民一种纯粹的义务 义务观: • 将公民接受义务教育视为信徒对上帝的义务〔新 将公民接受义务教育视为信徒对上帝的义务 〔 教〕 • 将公民接受义务教育视为公民对国家的义务 〔 资 将公民接受义务教育视为公民对国家的义务〔 产阶级] 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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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自16世纪宗教改革开始推行义务教育 西方自 16世纪宗教改革开始推行义务教育, 颁布 16 世纪宗教改革开始推行义务教育, 了一些强制父母送其子女入学的义务教育法。 了一些强制父母送其子女入学的义务教育法。 德意志魏玛公国的《学校法令》 1619) 德意志魏玛公国的《学校法令》(1619) 普鲁士王国的《普鲁士义务教育法》 1717) 普鲁士王国的《普鲁士义务教育法》(1717) 英国的《工厂法》 1833) 英国的《工厂法》(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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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 在教育产业化下,世界范围内出现: 在教育产业化下,世界范围内出现: 消费者权利压倒公民权利 消费者权利压倒公民权利 压倒 中国现象: 中国现象: 公立中小学校设VIP 公立中小学校设VIP班 VIP班 公办大学体育设施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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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学生的核心权利:受教育权 学生的核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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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受教育权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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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 作为消费者,学生拥有如下权利: 作为消费者,学生拥有如下权利: ①安全保障权;②知悉真情权; 安全保障权; 知悉真情权; ③自主选择权;④公平交易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⑤获得赔偿权;⑥获得消费知识权; 获得赔偿权; 获得消费知识权; ⑦维护尊严权;⑧监督批评权。 维护尊严权; 监督批评权。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受教育权的权利主体主要是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 受教育权的权利主体主要是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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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身教育理念与学习化社会 • 在学习化社会,受教育权表现为学习权 在学习化社会, • 受教育权的主体是所有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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