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检索报告组成要素之检索资源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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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检索报告组成要素之检索资源的应用
专利检索的资源问题实际上反映了专利检索的基础条件,即检索的文献保障范围。在此范围内检索,能够满足专利检索对文献范围的要求。该文献保障范围主要由文献范围和时段两部分元素所构成。
检索范围表明专利检索实际使用了哪些数据库和检索工具,而文献时段则反映了检索使用的数据库和检索工具收录数据的时间长度。两个元素的结合,则可反映检索基础的科学性和结果的合理性。所以,检索选用的数据库资源也是专利检索报告的一个重要元素。
1)检索资源选用原则
根据国内外大多数国家《专利法》规定,专利所必须具备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是以现有技术作为基础的。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开发表过,或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而发明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
进步。
其中“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的要求,是通过文献检索来判定的。在目前的科学技术和文献条件下,世界上还没有一个数据库系统,甚至没有一个国家的文献收藏机构能够拥有一个包含世界上所有公开出版信息内容的库藏,因此给专利检索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在世界范围内统一具有可操作性的发明申请专利性审查检索文献的范围,世界专利合作条约组织制定了一个专利检索最低文献量的规定。
PCT在《实施细则》第34 条中规定,PCT最低文献量包括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两大类别。其中:PCT最低专利文献量包括1920 年以来,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士、欧洲专利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版的专利说明书,以及日本和俄罗斯的英文专利文献。
而PCT最低非专利文献量,则以PCT国际局公布的最低文献量期刊清单前5 年发表的文献内容为范围。据2006 年12月最新出版的世界知识产权信息和文献手册报道,自2006 年12月起,将以PCT最新增删后规定的142种期刊自其列入最低非专利文献量范围之前5 年开始报道的信息作为非专利文献最低文献量要求。
尽管PCT提出了一个专利检索的最低文献量范围的明确规定,使世界范围内许多多专利审查机关具有了满足该要求的文献资源,但对于绝大多数普通的专利检索机构来说,在实际操作中受到数据库、检索工具书和文献保障等现实条件的影响,机构拥有的资源保障范围往往不能追溯到PCT规定的1920年,因此它们只能根据各自拥有的资源使用条件尽可能地朝PCT规定的专利检索最低文献量年份范围靠拢,尽最大的努力将造成文献漏检的可能性减
至最小。
为了保证专利检索更加科学、准确、完整,很多国内外检索机构具有的专利审查检索资源大都超过了PCT最低文献量规定的范围。在国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几乎所有的专利检索机构都理所当然地将对专利权影响最大的中国专利数据库,还有香港和台湾地区的专利数据库、以及各种科技文献数据库包括在检索资源内,这使得实际使用的资源范围更广泛,也更合理。
此外,随着数字化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由全球无数个机构发布的各种信息构成了浩瀚的网络信息资源,网上各种功能强大的检索工具,给用户提供了便捷的实时浏览方式,实现了人类的信息共享。
网络传播作为几乎家喻户晓的一种公众传媒,实现了与用户的“零距离接触”、“即时传播”,成为了“公开”各种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而网络资源作为人类知识宝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发明技术“公知公用”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因而,笔者认为,网络公开的文献资源虽然没有纳入PCT最低文献量的范畴,但其与发明技术相关的部分,也应该、而且可以作为专利检索的一个文献资源。但由于网络资源具有公开期限不定、更新较快的特点,从网上下载的对比文献,除要注意实时下载、打印保全外,对影响发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密切相关文献,还要采取一些法律上有效的保全措施,如及时进行公证,使其具有法律上的效用等。
虽然从目前的检索方式看,专利信息获取检索是以光盘、联机和互联网检索为主,但必要时还要增加手检部分,可以选用一些国内外知名的书本式检索工具书作为检索资源,全方位、多途径地确保检索资源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总而言之,作为专利检索,总的来讲应该以PCT组织规定的专利检索最低文献量为基本出发点,同时根据检索内容的实际要求,结合客观上拥有的文献和数据库,统筹决定选用的数据库,包括利用网络资源,尽可能使检索资源的范围更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而从实际操作层面讲,还得考虑检索人员所能拥有的条件,包括数据库资源、期刊库藏资源,网络资源等客观条件。
2)资源选定
专利检索主要在专利文献中进行。根据PCT组织专利检索最低文献量的规定,专利检索在资源上也应包括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两大部分。
(1)专利资源
专利文献检索资源主要由各国政府知识产权局网站提供的各国专利数据库、国际或地区间专利合作组织网站的专利数据库、商业性检索系统的数据库等组成。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首先考虑选择数据库含量大、检索功能强的商业性检索系统专利数据库:如美国Dialog系统、欧洲STN检索系统,两者都包含有英国Derwent公司的世界专
利数据库(简称WPI)及相关的各国专利数据库,如日本的JICST、美国的专利数据库(USP)等。
这些世界上著名的国际联机检索系统不断地开发和强化检索功能,以更新、更快捷、更大信息量的优质服务来迎接各种挑战。尽管目前联机系统的费用相当昂贵,但由于检索资源具有信息量大、系统性强、完整性好,准确性高、数据更新快等优势,因此还是有相当市场的,仍不失为可优选的专利检索库之一。
如使用商业性检索系统的条件不具备,则可选用各国政府知识产权局网站、国际或地区间专利合作组织网站提供的公益性专利数据库资源。除少数国家(如法国)需要付费检索外,其他国家都可免费进行专利检索。但是必须注意,各国专利局网站提供的各国专利原文一般都使用其本国的文字(但可使用英文进行检索),有些国家网站甚至还没有英文的检索功能,这就给专利检索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这里笔者向大家推荐一个专利检索比较方便、实用的网站,即欧洲专利局esp@cenet 网络数据库资源。该数据库不仅收录多达81个国家的专利题录或文摘,收藏年份时段长,文献数据量大,且这些专利大多数都带有英文标题、摘要,可以免费检索,使用十分方便。
国内专利检索资源主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中国专利数据库、香港知识产权局网站、台湾知识产权局网站提供的香港、台湾专利数据库。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中国专利数据库收录了自中国《专利法》实施以来公开的所有的中国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采用列表式检索入口,可进行多途径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