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1. 商铺租赁:商铺的租赁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商铺租赁期限一般为一年,租赁结束后可续签。
2. 商铺使用权:商铺的使用权只归商户所有,不得转让或抵押。
商户需按时缴纳使用费用。
3. 商铺装修:商户装修商铺时,需事先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装修方案和资质证明。
装修过程中需遵守建筑施工规范,不得影响其他商铺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4. 商铺执照:商户经营商铺需具备相应的执照和证书,并定期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提交验收材料。
5. 商铺卫生与环境:商户需负责商铺的卫生清洁和环境整洁,不得乱倒垃圾或污染环境。
商户要积极配合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环境保洁工作。
6. 商铺装修维修:商户需经常维修商铺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7. 商铺安全责任:商户要确保商铺的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防盗设备的有效性,并及时报修。
8. 商铺经营行为:商户要按照法律法规经营商铺,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干扰其他商户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9. 商铺租金支付:商户需按时支付商铺租金,并配合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核算。
10. 商铺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小区商铺管理规定的商户,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甚至取消其使用权。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小区商铺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商户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积极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好小区商铺的良好秩序和环境。
物业 社区商铺管理制度
物业社区商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物业社区商铺的管理,保障商户权益,规范商铺经营秩序,促进商铺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商铺,包括商业街、小区内商铺等。
第三条商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商铺管理工作。
第四条商铺管理工作由物业公司代表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物业公司应当与委员会密切配合,保证商铺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条商铺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商户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商业环境。
第二章商铺的管理第六条商铺的使用权由物业公司或者委员会依法出租或出让,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七条商铺出租、出让须经委员会审批,并颁发使用证书。
第八条商铺使用权人在取得商铺使用权后,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且认真遵守《商铺管理制度》。
第九条商铺使用权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或者以任何形式转让其使用权。
第十条商铺租金或者转让价款按规定缴纳,不得拖欠或少交。
第十一条商铺使用权人不得违规占用公共道路、场地,不得擅自擅改建筑结构。
第十二条商铺使用权人应当对商铺进行正确、合理地设计和装修,装修须经物业公司或者委员会审批。
第十三条商铺使用权人不得在商铺进行危害社区治安、环境卫生或者扰乱社区秩序的活动。
第十四条商铺使用权人应当配合开展商铺验收、维修和改造工作。
第十五条商铺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经营,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第十六条商铺使用权人不得在商铺经营过程中向消费者提供虚假广告或者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七条商铺使用权人不得在商铺经营过程中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八条商铺使用权人在商铺经营过程中,应当合法参加商铺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培训,积极配合委员会开展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商铺使用权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租金,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和商业服务费。
第二十条商铺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健全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确保经营秩序健康。
第二十一条商铺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委员会提交商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商铺的经营管理,提高小区商业环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商铺的招商经营、租赁、管理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城市法律法规,维护小区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第四条小区商铺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违纪等经营活动。
第五条小区商铺的使用,应当与赠送业主的用途相符,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六条经营商铺的所有人、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税务调查。
第二章商铺的招商经营管理第七条商铺的招商经营由商铺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商铺所有人、经营者需按规定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八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严格遵守上级政府制定的招商规定,不得擅自引进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
第九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根据小区整体规划,确保业态合理、互补发展,并由管理办公室审核。
第十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优先考虑小区业主的需求,并按照此需求进行评审和招商。
第十一条商铺的经营者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经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才可签约入驻。
第十二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
第三章商铺的租赁管理第十三条商铺的租赁由商铺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商铺所有人、经营者需按规定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商铺的租赁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可续签,续签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五条商铺的租金由商铺管理办公室与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协商确定,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第十六条商铺的租赁期间,商铺所有人、经营者需按时交纳管理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或转让商铺,否则将面临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在租赁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空商铺,交还给商铺管理办公室。
第四章商铺的经营管理第十九条商铺的经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并定期向商铺管理办公室报备经营情况。
小区商铺管理规约
小区商铺管理规约
一、定义与范围:
1. 商铺定义:指位于小区内的商业用房,包括商店、餐饮店、服务机构等。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内所有商铺的管理和运营。
二、商铺管理责任:
1. 物业公司责任:负责商铺租赁、装修审批、日常维护等管理工作。
2. 商铺业主责任:负责合法经营、保持商铺环境卫生、配合物业管理等工作。
三、商铺租赁与经营:
1. 租赁合同:商铺租赁需签订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权益等内容。
2. 经营许可:商铺经营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证或执照,确保合法经营。
3. 环境维护:商铺业主需保持商铺环境整洁、无噪音和污染。
四、装修管理:
1. 装修审批:商铺装修需提前向物业公司申请审批,确保装修符合小区规定和环保要求。
2. 施工规范:施工过程需符合相关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环保要求:装修材料选择需符合环保标准,避免使用有害物质。
五、日常经营:
1. 营业时间:商铺营业时间需符合小区规定,避免影响居民生活。
2. 安全防范:商铺业主需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商铺安全。
3. 服务质量:商铺需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保障顾客满意度。
六、违规处理:
1. 违规行为:商铺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如乱堆放、污染环境等。
2. 处理措施: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责令整改、停止经营等。
七、附则:
1. 本规约由物业公司负责解释和执行。
2. 商铺业主应认真遵守本规约,共同维护小区秩序和环境。
小区商铺物业管理规定
小区商铺物业管理规定小区商铺物业管理规定一、物业管理的宗旨鉴于小区商铺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为了保障业主和商户的合法权益,增强物业管理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制定本规定。
二、商铺业主的责任和权益1. 商铺业主有保持商铺环境整洁、安全的责任,并对商铺内的设备、仪器进行维护和保养;2. 商铺业主享有商铺面积的所有权,并有权对商铺进行合法出租、转让等,但需提前向物业管理方备案;3. 商铺业主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和小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以商铺为住所;4. 商铺业主有权参与商铺物业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向物业管理方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商户的责任和权益1. 商户应当遵守商铺租赁合同及相关规定,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擅自停业或违约;2. 商户应当保持商铺内的卫生和环境整洁,不得在商铺内从事危险、有害的生产经营活动;3. 商户有权要求物业管理方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如供水、供电等;4. 商户有权享受物业管理方提供的安全、消防、保洁等服务,并有权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物业管理方的责任和权益1. 物业管理方有责任保障商铺业主和商户的合法权益,对其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2. 物业管理方要负责商铺的日常巡检和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商铺内的安全隐患;3. 物业管理方要建立健全商铺租赁合同、商铺出租备案、商铺管理档案等制度,并对其进行维护和管理;4. 物业管理方有权对商铺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管,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违纪处罚措施1. 商铺业主或商户违反规定,有损小区的整体形象或其他业主利益的,物业管理方可以口头或书面通知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可以取消其商铺使用权;2. 商铺业主或商户有擅自改变商铺结构或违法使用商铺的行为,物业管理方可以要求其恢复原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3. 商铺业主或商户有违约行为,物业管理方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者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六、补充条款1. 商铺业主和商户在日常管理中,如有其他争议或问题,可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物业管理方提出申诉;2. 物业管理方有权根据需要对本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及时向商铺业主和商户公布。
2024年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2024年小区商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商铺的经营管理行为,提升小区商铺管理水平,维护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小区内所有的商铺,包括自营商铺和出租商铺。
第三条小区商铺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互利共赢。
第四条小区商铺的管理责任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具体执行。
第五条小区商铺的管理方式包括注册制、许可制、经营备案制等。
第六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遵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
第七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并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第八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安全和合法来源,不得销售伪劣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第九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当公示商品价格,不得以霸王条款、虚假广告等手段欺诈消费者。
第十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员工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商铺经营者的资格第十一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身份证件;(二)具有相关的经营经验和技术能力;(三)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声誉。
第十二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在申请经营商铺之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申请人的经营资格和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商铺经营者,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定,并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第三章商铺的经营管理第十五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方式经营商铺,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性质或者转让经营权。
第十六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保持商铺的环境卫生,保持商铺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转,并保证商铺的安全。
第十七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公共设施使用费等。
第十八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租金,并不得拖欠或减免租金。
物业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一、商铺经营规范
1.商铺经营者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商铺经营者需按照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时缴纳租金、物业费等费用。
3.商铺经营业态应与小区整体规划相符合,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性质,不得经营有噪音、污染等影响居民生活的项目。
二十四、商铺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
1.商铺经营者应倡导绿色经营理念,采取措施减少能源消耗和废物排放。
2.物业管理处应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协助商铺实施环保改造。
3.商铺经营者应遵守环保法规,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4.双方共同努力,打造绿色环保小区,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二十五、商铺档案管理
1.物业管理处应建立健全商铺档案管理制度,对商铺的注册、变更、注销等信息进行归档管理。
二十三、商铺联合营销活动
1.物业管理处可组织商铺联合开展营销活动,提升小区商业氛围,增加消费者吸引力。
2.商铺经营者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处策划和实施联合营销活动,共享营销资源,实现互利共赢。
3.联合营销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和其他商铺的利益。
4.物业管理处应对联合营销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不断优化活动方案,提升活动品质。
2.本管理规定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商铺装修与维修
1.商铺在进行装修或维修时,应提前向物业管理处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
2.商铺装修与维修应遵循相关安全规范和环保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和其他业户的影响降至最低。
3.商铺经营者应确保装修与维修质量,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防止影响正常营业和小区形象。
3.商铺经营者因违约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小区铺位管理制度
小区铺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小区内铺位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小区环境和秩序,保障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商铺、商业用房和其他铺位的管理。
三、铺位使用权1. 业主享有小区内商铺、商业用房和其他铺位的使用权,但需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2. 业主可将自己的铺位出租或出售,但需事先向物业部门申报并遵守相关规定。
3. 出租或出售铺位时,需遵守小区相关规定和流程,不得私自处理。
四、铺位管理1. 物业管理部门对小区内的商铺、商业用房和其他铺位进行统一管理。
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制度和管理措施,保障小区内铺位的正常使用和经营。
2.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商铺、商业用房和其他铺位进行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3.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商铺、商业用房和其他铺位的租赁、出售等行为进行审批和管理。
五、铺位使用1. 业主或租户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使用商铺、商业用房和其他铺位,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结构。
2. 使用商铺、商业用房和其他铺位时,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定。
3. 使用商铺、商业用房和其他铺位时,需保持铺位内外的清洁和卫生,不得乱丢垃圾和污染环境。
4. 商铺、商业用房和其他铺位的外部装饰和广告需经过物业管理部门的审批,不得擅自更改。
六、铺位经营1. 商铺、商业用房和其他铺位的租赁、出售等行为需经过物业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管理。
2. 租赁、出售商铺、商业用房和其他铺位时,需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不得私自处理或变更。
3. 经营商铺、商业用房和其他铺位时,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
4. 商铺、商业用房和其他铺位的经营行为需符合小区管理规定,不得对小区环境和秩序造成影响。
七、行为规范1. 业主和租户在使用商铺、商业用房和其他铺位时,需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和相关公共秩序。
2. 业主和租户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和违规行为,不得对小区环境和其他业主权益造成损害。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小区商铺管理办法1.各商铺业主及承租人以及下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遵守本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2.商铺业主及承租人在办理进场手续时必须为所有下属员工办理本大厦的临时出入证;3.业主和承租人须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悬挂在商铺,以便检查;4.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在商铺装修时,必须按规定向消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开餐饮点的必须至区环保部门、街道市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把审批结果反馈给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否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停工或报相关部门处理;5.商铺的装修必须严格遵守“业主手册”、“临时公约”及商铺装修管理规定的规定;6.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分类装袋后,倾倒入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箱;7.各商铺在施工过程中及今后的日常营运中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等相关安全设施,物业管理企业将定期对各商铺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8.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必须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以及相关费用,如未按时缴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业主/承租人加收滞纳金,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催讨;9.各商铺的车辆包括送货车必须遵守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执行;10.各商铺应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11.各商铺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杂物或摆放各类设施等有损小区整体环境的行为;如有违反,物业管理企业有权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12.未经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同意,任何商铺不得在公共地方张贴任何海报或告示;13.商铺招牌灯箱制作、安装位置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物业管理企业工作人员有权监督安装过程;花园商铺管理办法为了规范花园商铺业主使用人的行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利益,使物业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业主使用人必须遵守花园业主公约和装修管理办法;第二条业主使用人在装修开工前应自行向花园管理处和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办理装修申请、验收等手续,并交付相关费用;第三条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商铺立面;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等进行违章凿、拆、搭、占等;不得擅自安装各类保安门、窗、栅等;并须对商铺地面进行适当装修;第四条装修用电水必须通过业主使用人电水表,所用电水费须按规定缴纳;私自外接电源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该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负责;第五条装修施工时间应在8:00--20:00内,不得影响其他业主使用人的正常休息;第六条商铺的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须袋装,且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应直接清运到指定的地点;第七条商铺门前人行道的三包费由业主使用人按有关规定缴纳;第八条业主使用人不得攀折践踏公共绿化,不得在绿化带上晾晒衣物;第九条各种车辆不得随意停放,临时停放的车辆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违反本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或车主负责;第十条送货车辆不得进入园区停放,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园区停放在指定位置;第十一条园区临时停车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第十二条商铺应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第十三条商铺内不得贮藏易燃、易爆等物品,装修期间不得使用明火;第十四条商铺内各种电器设备须在安全用电的原则下使用,严禁超负荷用电;第十五条商铺一旦发生火灾,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切断现场电源、启用灭火器等,在及时扑救的同时,迅速拨打“119”,准确报告火情;第十六条业主使用人安装空调,应提前通知管理处,并在指定位置安装;第十七条商铺的招牌广告牌需按管理处的要求,统一设计制作,并在规定位置安装;广告牌必须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凡在公共场所擅自张贴广告、标语,乱竖指示牌、广告牌的行为,管理处将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者,将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第十八条商铺开张营业必须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特种行业须持有行业许可证,并在管理处备案;第十九条商铺不得经营餐饮、染坊、切割、洗车等有污染的行业,不得经营有声娱乐业;第二十条业主使用人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第二十一条为保障商铺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安装室内报警系统;第二十二条业主使用人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及代缴的各项费用;第二十三条商铺出租前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管理处登记备案;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如与政府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有抵触,则服从政府规定;。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三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1. 商铺租赁:小区商铺仅限于小区业主和商户租赁使用,非小区业主和商户不得租赁商铺。
2. 商铺用途:商铺用途仅限于商业经营,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居住、办公等。
3. 商铺面积:商铺面积应符合小区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面积。
4. 商铺装修:商铺装修应按照小区统一规划和设计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装修风格和外观。
5. 商铺开业时间:商铺开业时间应在小区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不得超时经营。
6. 商铺营业执照:商铺经营者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不得无证经营。
7. 商铺经营内容:商铺经营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淫秽、赌博等活动。
8. 商铺卫生环境:商铺经营者应保持商铺内外的卫生环境,不得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9. 商铺安全管理:商铺经营者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商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火灾、盗窃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10. 商铺噪音控制:商铺经营者应控制商铺内的噪音,避免对小区居民造成干扰。
11. 商铺维修保养:商铺经营者应及时维修商铺设施设备,保持商铺的良好状态。
12. 商铺安全出口:商铺经营者应保证商铺有安全出口,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疏散标志。
13. 商铺消防设施:商铺经营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
14. 商铺违规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商铺经营者,将依照小区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营业等措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小区商铺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小区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二)1. 小区商铺的租赁管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商铺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和使用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
2. 商铺租赁方式可以通过竞拍、招投标等形式确定,符合条件的租赁申请人可参与竞拍或招投标。
3. 商铺租赁的期限一般为5年,租赁期满后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租赁合同。
4. 商铺的使用目的必须符合商业经营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损害小区利益的经营行为。
小区临街商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区临街商铺的安全管理,保障商铺业主、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临街商铺,包括但不限于餐饮、百货、服务、美容美发等类型商铺。
三、安全责任1. 商铺业主是商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商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商铺业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 商铺业主应定期对商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商铺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商铺装修要求:(1)商铺装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2)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材料。
(3)装修完成后,必须经物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电气安全管理:(1)商铺内电气线路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2)商铺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3)商铺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 消防安全管理:(1)商铺内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确保通道畅通。
(2)商铺内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商铺内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4. 防盗安全管理:(1)商铺应设置防盗门窗,确保门窗完好无损。
(2)商铺内应安装监控设备,对重点区域进行监控。
(3)商铺业主应加强夜间巡查,确保商铺安全。
5. 食品安全:(1)餐饮商铺应取得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食品安全。
(2)餐饮商铺应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食品卫生。
(3)餐饮商铺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确保食品质量。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商铺安全的业主,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业主,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小区商铺的管理,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适用范围包括小区内的商铺、摊位、餐饮店等经营场所。
二、商铺管理责任1. 商铺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偷逃税款,不得销售过期食品或假冒伪劣商品。
2. 商铺经营者应当负责商铺的环境卫生,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不得将垃圾、污水等排放到小区公共区域,必须按时清理商铺周围的垃圾。
3. 商铺经营者应当维护商铺的安全,配备消防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4. 商铺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不得欺诈消费者,不得销售过期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
三、商铺经营秩序1. 商铺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开展营业活动,不得私设赌博场所或涉黄场所。
2. 商铺经营者应当遵守小区的居民生活作息时间,不得在夜间或休息日扩音喧哗、高音量播放音乐等影响居民休息的行为。
3. 商铺经营者应当遵守小区的停车规定,不得占用小区的停车位,不得妨碍小区居民的停车需求。
四、商铺管理机制1. 小区应当设立商铺管理委员会,由小区业主代表和商铺经营者代表组成。
商铺管理委员会负责商铺经营的统筹协调和问题解决。
2. 商铺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商铺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 商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商铺经营者考核制度,根据商铺经营者的经营情况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情况给予奖惩。
五、违规处理商铺经营者如果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规定,将面临以下处罚:1. 警告:对违规行为较轻的商铺经营者,可以给予书面警告,要求其立即整改。
2. 罚款:对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商铺经营者,可以给予罚款,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3. 暂停营业:对违规行为严重的商铺经营者,可以暂停其营业,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后方可恢复营业。
4. 终止合同:对经过多次整改仍不改正的商铺经营者,可以终止其与小区的合作合同,并采取其他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小区商铺物业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商铺的物业管理,保障业主、商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商业环境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所有商铺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小区商铺的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为业主、商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及职责第五条本小区商铺的物业管理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商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商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二)负责商铺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三)负责商铺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四)负责商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商铺及业主、商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五)负责商铺的绿化养护工作,保持小区绿化环境美观;(六)负责商铺的停车场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七)负责商铺的租赁管理工作,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八)负责商铺的公共秩序维护,确保商业活动的正常进行;(九)负责商铺的物业费收取和管理;(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项服务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业主、商户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业主、商户享有下列权利:(一)享有物业服务的权利;(二)享有物业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权利;(三)享有物业公共区域的合理使用权利;(四)享有对物业管理的监督权;(五)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业主、商户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二)合理使用物业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三)爱护公共区域环境,保持环境卫生;(四)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各项管理工作;(五)按时缴纳物业费;(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业主、商户之间应当相互尊重,共同维护小区商业环境的和谐稳定。
小区内商铺营业时间规定公告
小区内商铺营业时间规定公告
尊敬的业主及商户:
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区内商铺的营业时间,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经小区业委会协商决定,特制定本规定,公告如下:
一、营业时间
一般商铺(便利店、餐饮店、理发店等)营业时间为每日08:00-22:00,节假日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夜间便利店(24小时便利店)可全天候营业,但需保持安静环境,减少对周边居民休息的影响。
超市、书店等大型连锁、品牌商家的营业时间由商家自行决定,
但需提前向物业报备,并保证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二、商户责任
商户应当严格遵守营业时间,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营业时间。
商户需保证在营业时间内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保持商铺环境整
洁卫生,不得在小区内乱倒垃圾等行为。
三、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营业时间规定的商户,将按照《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予
以相应处罚,并有权暂停其营业资格。
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解除合作关系。
四、其他
为了最大限度地照顾广大居民和商户的利益,本次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希望广大业主和商户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好小区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特此公告。
小区业委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物业管理制度对小区商铺有何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制度对小区商铺有何管理规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小区商铺作为社区商业的一部分,为居民提供了诸多便利。
然而,为了确保小区的秩序、安全和整体环境质量,物业管理部门通常会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小区商铺的运营。
那么,这些物业管理制度对小区商铺到底有哪些管理规定呢?首先,在经营许可方面,小区商铺必须依法取得相关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物业管理部门会对商铺的经营资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
这不仅是对商铺自身的要求,也是对小区居民权益的保障。
如果发现有商铺无证经营或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的业务,物业有权要求其整改甚至停业。
在营业时间的规定上,物业通常会根据小区的特点和居民的生活规律来制定。
例如,为了避免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可能会限制商铺在夜间的营业时长。
尤其是对于一些噪音较大的商铺,如酒吧、KTV 等,更会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这样既能保证商铺的正常经营,又能维护小区的安静和居民的休息权利。
环境卫生是物业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
小区商铺需要保持其周边环境的整洁,包括门前的道路、绿化带等区域。
商铺应负责定期清扫垃圾、清理杂物,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垃圾投放和处理。
不得随意倾倒垃圾、污水,以免影响小区的整体卫生状况。
同时,商铺在装修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也需要及时清理和运输。
噪音和污染的控制也是不可忽视的。
商铺在经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降低噪音,如安装隔音设备、控制音量等。
对于可能产生油烟、异味等污染的餐饮类商铺,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备和通风设施,确保排放达标,不影响小区的空气质量和居民的生活环境。
消防安全是重中之重。
商铺必须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商铺的装修和布局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同时,商铺的工作人员需要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了解火灾应急处理程序,以提高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
物业管理还会对商铺的招牌和广告进行管理。
小区商铺管理制度
小区商铺管理制度一、商铺的申请与管理1.商铺的申请:任何人想要在小区内开设商铺,必须经过小区管理处的审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以及与小区签订的租赁合同等。
2.商铺的选择:小区管理处对商铺的位置、面积、使用性质等进行统一规划,并根据商业发展的需求进行分配,确保商铺的差异化和多样性。
3.租赁合同:商家与小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商铺的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和租房保证金等事项。
商家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利合法的经营商业活动。
二、商铺的经营与管理1.卫生管理:商家应当自行负责商铺的日常清洁工作,包括卫生间、过道、门窗、地面、设备等的清洁与卫生保持。
商家应定期清理垃圾,并保持商铺周围的整洁。
2.环境保护:商家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得随意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污染性操作或使用有害物质。
商区管理处会定期进行环境清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3.安全管理:商家应确保商铺内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如电路、消防设备等都需要定期维护和检修。
商家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防火设施、灭火器等。
4.环境卫生:商家应定期对商铺进行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常规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确保商铺内无传染性疾病的传播。
5.销售行为规范: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进行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
商家不得销售过期食品或劣质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投诉与纠纷解决2.纠纷解决:对于商家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应首先尝试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向小区管理处提出仲裁申请,由小区管理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1.执行责任:小区管理处负责制定和执行商铺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
2.监督机制:小区内商家和业主有权对商铺管理制度进行监督。
小区内设立监督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组成,定期开会并进行商铺管理制度的评估和监督。
3.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商铺管理制度的商家,小区管理处将视情况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经营等。
2023年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2023年小区商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小区商业环境的发展,规范小区商铺管理行为,提升小区商业服务质量,维护小区居民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的商铺管理行为,包括商铺的出租、销售、装修、经营等。
第三条商铺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居民意愿,切实保障商铺经营的公平性、顺利性和可持续性。
第四条小区商铺经营行为应遵循市场经济原则,注重环境保护,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商铺租赁管理第五条商铺租赁应通过合同方式进行,双方应明确租赁期限、租金、使用权等基本事项,并签署书面合同。
第六条商铺租赁的租金应符合市场价格水平,不得恶意哄抬租金或低价倾销。
第七条商铺租赁变更或终止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商铺租赁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能侵害对方合法权益。
第三章商铺销售管理第九条商铺销售应遵循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不得哄抬价格或虚报销售情况。
第十条商铺销售应提供合法合规的销售证件和相关资料,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商铺销售违规行为应受到管理部门的查处,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第四章商铺装修管理第十二条商铺装修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和安全标准,确保居民和商铺经营者的安全。
第十三条商铺装修应提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批后方可开始施工,并完成验收手续。
第十四条商铺装修不得占用公共空间,不得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第五章商铺经营管理第十五条商铺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商铺经营应提供合法合规的商品和服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商铺经营应具备相关经营资质和证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第十八条商铺经营者应主动配合小区管理部门的工作,参与相关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
第六章监管与处罚第十九条小区商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定期对商铺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和评估。
小区商户管理制度
小区商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内商户经营行为,维护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商户的经营活动和管理。
第三条小区商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本制度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小区正常秩序。
第四条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商铺进行统一管理,对商户进行监督和指导,促进商户依法经营,维护小区的整体利益。
第五条小区商户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加强对商户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维护小区商业秩序,促进小区商业环境的改善。
第六条小区商户应当自觉接受物业公司的监督和管理,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经济环境。
第七条小区商户应当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基本规则和规范,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章小区商户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八条小区商户应当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经办财务业务。
第九条小区商户应当遵守商品质量管理制度,提供优质服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小区商户应当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卫生整洁,安全有序,美观舒适。
第十一条小区商户应当严格执行价格标准,公开销售商品价格,不放任哄抬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十二条小区商户应当遵守经营时间规定,不得无故停业,不得超时经营。
如有停业或超时经营的情况必须提前向物业公司申请,并获得同意。
第十三条小区商户应当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支付合法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四条小区商户应当自觉接受小区物业公司的监督和管理,配合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经济环境。
第三章小区商户管理的具体规定第十五条小区商户的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商户从事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六条小区商户必须依法办理商业登记手续,经营许可和商业营业执照,并及时办理相关消防、环保、卫生和安全检查等手续。
第十七条小区商户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检验法规、符合有关质量标准、不得销售劣质商品。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5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1、凡在小区内营业的商铺的营业人员必须到管理处登记,每人交一寸冠相片两张,交验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户口不在广州市内的,应办理登记手续或派出所申报暂住证。
2、各商铺文明营业,主要负责人应教育好自己的员工,绝不允许在住宅区打架斗殴、吸毒贩毒,以及进行赌博、____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即送公安机关处理。
3、各商铺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自行购买财产保险。
4、各商铺应加强防火措施,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不得超负荷用电或在同一插座接驳多样电器,以免由于超过负荷而导致火警。
5、各商铺均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6、各商铺均不得在门外大声喧哗,滋扰住户。
7、各商铺严禁在门前或其它公众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不得在门前及任何公共场所悬挂衣物或其它洗涤物。
8、各商铺上落货物时,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卸货区内进行,不得将货物随处摆放,以免发生意外及堵塞通道。
9、各商铺要保持门前范围内的卫生清洁,不准将垃圾乱丢乱放,货物包装材料废弃后要及时清理,不准放置在任何场所,生活垃圾需放在指定的垃圾筒内。
10、各商铺营业人员必须衣着得当,注意个人形象。
11、各商铺内的水、电系统发生意外故障,不得擅自修理,必须及时通知管理处进行维修,以免因此发生意外事故。
12、各商铺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进行。
13、各商铺在本小区经营期间不准饲养宠物。
14、各商铺必须按规定挂招牌,不得在公共场所乱贴广告,乱立广告牌等。
15、各商铺必须严格遵守小区所有管理规定,文明经商,共同繁荣。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商铺管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商铺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小区商铺是指位于小区内的商业用房,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等。
第三条小区商铺管理原则上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充分尊重业主的选择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小区商铺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细则。
商铺向小区内开门规定
商铺向小区内开门规定尊敬的小区居民:为了保障小区内商铺的正常营业秩序,维护小区居民的权益,请遵守以下商铺向小区内开门规定:一、开门时间:商铺在小区内开门的时间为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10点。
二、休息日:商铺每周休息一天,具体休息日以商铺门口张贴的公告为准。
三、因应特殊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商铺有权关闭店门,但须提前公告,并至少提前2小时开门。
四、保持安静:商铺开门营业时,应保持安静,尽量减少噪音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五、门口秩序:商铺门口不得摆放障碍物,确保小区居民的通行顺畅。
不得在商铺门前停放车辆,如需停车请使用指定停车位。
六、垃圾处理:商铺产生的垃圾应按照小区管理规定进行分类投放,不得乱扔垃圾,保持小区环境清洁。
七、商铺门口保洁:商铺门口应保持清洁,每天清扫门前的杂物及保持门口整洁。
八、用水用电:商铺的用水用电要合理安排,不得浪费。
商铺应及时缴纳水电费用,不得欠欺、拖欠。
九、共享资源:商铺对小区内的共享资源应保持使用秩序。
比如小区公共停车位,商铺员工不得占据超过指定数量的停车位。
十、禁止吸烟:商铺内禁止吸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如需吸烟,请到指定的吸烟区域。
十一、遵守管理规定:商铺应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并积极配合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在商铺向小区内开门的过程中,我们会尽可能减少对小区居民的影响,但也需要小区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如果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随时向我们反馈,我们将认真倾听并及时解决。
希望商铺与小区居民能够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共同营造一个安静、整洁、和谐的小区环境。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商铺管理部门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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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商铺管理规定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小区商铺管理办法
1.各商铺业主及承租人以及下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遵守本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商铺业主及承租人在办理进场手续时必须为所有下属员工办理本大厦的《临时出入证》。
3.业主和承租人须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悬挂在商铺,以便检查。
4.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在商铺装修时,必须按规定向消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开餐饮点的必须至区环保部门、街道市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把审批结果反馈给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否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停工或报相关部门处理。
5.商铺的装修必须严格遵守“业主手册”、“临时公约”及《商铺装修管理规定》的规定。
6.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分类装袋后,倾倒入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箱。
7.各商铺在施工过程中及今后的日常营运中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等相关安全设施,物业管理企业将定期对各商铺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8.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必须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以及相关费用,如未按时缴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业主/承租人加收滞纳金,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催讨。
9.各商铺的车辆(包括送货车)必须遵守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执行。
10.各商铺应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
11.各商铺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杂物或摆放各类设施等有损小区整体环境的行为。
如有违反,物业管理企业有权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2.未经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同意,任何商铺不得在公共地方张贴任何海报或告示。
13.商铺招牌灯箱制作、安装位置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物业管理企业工作人员有权监督安装过程。
花园商铺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花园商铺业主(使用人)的行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利益,使物业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业主(使用人)必须遵守花园《业主公约》和《装修管理办法》。
第二条业主(使用人)在装修开工前应自行向花园管理处和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办理装修申请、验收等手续,并交付相关费用。
第三条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商铺立面;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等进行违章凿、拆、搭、占等;不得擅自安装各类保安门、窗、栅等;并须对商铺地面进行适当装修。
第四条装修用电(水)必须通过业主(使用人)电(水)表,所用电(水)费须按规定缴纳。
私自外接电源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该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负责。
第五条装修施工时间应在8:00--20:00内,不得影响其他业主(使用人)的正常休息。
第六条商铺的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须袋装,且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应直接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七条商铺门前人行道的三包费由业主(使用人)按有关规定缴纳。
第八条业主(使用人)不得攀折践踏公共绿化,不得在绿化带上晾晒衣物。
第九条各种车辆不得随意停放,临时停放的车辆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违反本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或车主负责。
第十条送货车辆不得进入园区停放,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园区停放在指定位置。
第十一条园区临时停车按规定收取停车费。
第十二条商铺应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第十三条商铺内不得贮藏易燃、易爆等物品,装修期间不得使用明火。
第十四条商铺内各种电器设备须在安全用电的原则下使用,严禁超负荷用电。
第十五条商铺一旦发生火灾,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切断现场电源、启用灭火器等),在及时扑救的同时,迅速拨打“119”,准确报告火情。
第十六条业主(使用人)安装空调,应提前通知管理处,并在指定位置安装。
第十七条商铺的招牌(广告牌)需按管理处的要求,统一设计制作,并在规定位置安装;广告牌必须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凡在公共场所擅自张贴广告、标语,乱竖指示牌、广告牌的行为,管理处将责令其整改。
情节严重者,将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商铺开张营业必须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特种行业须持有行业许可证,并在管理处备案。
第十九条商铺不得经营餐饮、染坊、切割、洗车等有污染的行业,不得经营有声娱乐业。
第二十条业主(使用人)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为保障商铺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安装室内报警系统。
第二十二条业主(使用人)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及代缴的各项费用。
第二十三条商铺出租前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如与政府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有抵触,则服从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