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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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标准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标准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标准取决于多种因素,如电压等级、环境条件和地理特征等。

一般来说,在电力线路的设计和建设中,需要考虑到以下几种情况:
1. 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对地面的安全距离是不同的,电压越高,安全距离越大。

2. 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如森林、城市、山区等,对地面的安全距离也是不同的。

3. 在不同的地理特征地区,如平原、山区、丘陵等,也需要考虑安全距离。

一般来说,电力线路对地面的安全距离标准大致如下:
* 在1kV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对土地的安全距离为0.6米。

* 在1kV-66kV电力线路对土地的安全距离为1.0米。

* 在66kV-110kV电力线路对土地的安全距离为1.5米。

* 在330kV-765kV电力线路对土地的安全距离为不低于6米。

在实际的设计和施工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标准是针对电力线路本身和对地面的安全距离,对于与电力线路近距离交叉、平行、搭挂的其他物体(如通讯线、广播线、管道、架空的金属管道等)还必须满足相关的安全规定或考虑是否会造成电气安全距离不足。

同时,国家还规定了与电力设施的距离要求,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地震等事件发生时,能够保证电力设施的安全,防止对其他设施造成损害。

这些规定通常在各地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有所体现。

总之,电力线路对地面的安全距离标准是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环境条件和地理特征等因素综合考虑的,一般情况下不低于6米,具体数值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距离足够,防止对地面和其他物体造成损害。

输电线路对地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线路对地最小安全距离

高压线路对建筑物安全距离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KV,35KV,110KV,220K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单相为220KV,三相为380KV
(1)高压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10KV最小垂直距离3.0米
35KV最小垂直距离4.0米
66KV—110KV最小垂直距离5.0米
154KV—220KV最小垂直距离6.0米
330KV最小垂直距离7.0米
500KV最小垂直距离9.0米
800KV最小垂直距离15米
(2)导线与建筑物之间最小的水平距离
10KV最小水平距离1.5米
35KV最小水平距离3.5米
66KV—110KV最小水平距离4.0米
154KV—220KV最小水平距离5.0米
330KV最小水平距离6.0米
500KV最小水平距离8.0米
800KV最小水平距离12米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
小于1KV 居民区6米非居民区5米
1~10KV 居民区6.5米非居民区5米
35~110KV 居民区7.5米非居民区6米
220 KV 居民区8.5米非居民区6.5米
330 KV 居民区9.5米非居民区7.5米
10KV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10KV电力线路与居民区及工矿企业地区的安全距离为6.5米;
非居民区,但是有行人和车辆通过的安全距离为5.5米;
交通困难地区的安全距离为4.5;
公路路面的安全距离7米;
铁道轨顶的安全距离为7.5米;
通航河道最高水面的安全距离为6米;
不通航的河流、湖泊(冬季水面)的安全距离5米。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高低压电力线路安全距离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依据:《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与树木间: m; m; m; m;这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最小水平距离。

相关规范一、«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而制定的。

其中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考虑最大风偏后)与道路(路缘石)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要求均为米。

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道路(地面)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均为7米,横跨道路的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见表1。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1管线名称高压铁塔基础边照明及<10KV≤35KV >35KV道路侧石边缘给水管污水、雨水排水管燃气管热力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

规范中要求城市高压线路架空走廊宽度如表2。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如表3。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表2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m)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500KV 60~75110、66KV 15~25330KV 35~4535KV 12~20220KV 30~40城市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表3线路经过地区线路电压(KV)<1 1~10 35~110 220 330居民区6.0 6.5 7.5 8.5 14非居民区5.0 5.0 6.0 6.5 7.5三、《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1999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颁发,其中对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见表4。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高低压电力线路安全距离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依据:《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与树木间: m; m; m; m;这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最小水平距离。

相关规范一、«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而制定的。

其中对小于或等于 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考虑最大风偏后)与道路(路缘石)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要求均为米。

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道路(地面)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均为7米,横跨道路的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见表1。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1管线名称高压铁塔基础边照明及<10KV≤35KV >35KV道路侧石边缘给水管污水、雨水排水管燃气管热力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

规范中要求城市高压线路架空走廊宽度如表2。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如表3。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表2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m)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500KV 60~75110、66KV 15~25330KV 35~4535KV 12~20220KV 30~40城市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表3线路经过地区线路电压(KV)<1 1~10 35~110 220 330居民区 6.0 6.5 7.5 8.5 14非居民区 5.0 5.0 6.0 6.5 7.5三、《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1999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颁发,其中对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见表4。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范本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范本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范本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是指在建设、维修或操作电力输电线路时,与地面或其它设施之间应保持的最小安全距离,以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确立和实施对于防止人身伤害、设备事故以及电力线路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范本。

一、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背景和意义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计算和控制一直以来都是电力行业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电力线路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不可预测的因素,如天气、地质、动植物等,存在着与其他设施或人员之间发生碰撞或直接接触的风险。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确立和实施能够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二、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计算方法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电力线路的电压等级和线路类型进行确定。

常见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1.空气绝缘电力线路的计算方法:(1)在农村、郊区和城市一般区域内,根据线路的电压等级,计算电线塔顶部与地面之间的最小距离,一般为 5 米至 10 米。

(2)在城市繁华区域或重要设施附近,根据线路的电压等级和人流密度,计算电线塔顶部与地面之间的最小距离,一般为 10 米至 20 米。

2.电缆绝缘电力线路的计算方法:(1)在农村、郊区和城市一般区域内,根据线路的电压等级和埋深,计算电缆与地面之间的最小距离,一般为 0.5 米至 3 米。

(2)在城市繁华区域或重要设施附近,根据线路的电压等级、人流密度和埋深,计算电缆与地面之间的最小距离,一般为3 米至 5 米。

3.地下绝缘电力线路的计算方法:(1)在农村、郊区和城市一般区域内,根据线路的电压等级和埋深,计算地下电缆管与地面之间的最小距离,一般为 0.5 米至 3 米。

(2)在城市繁华区域或重要设施附近,根据线路的电压等级、人流密度和埋深,计算地下电缆管与地面之间的最小距离,一般为 3 米至 5 米。

三、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控制措施为了确保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控制,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高低压电力线路安全距离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依据:《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与树木间:10kV---1.5 m; 35kV---3.5 m; 110kV---4.0 m; 220kV---5.0 m;这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最小水平距离。

相关规范一、«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而制定的。

其中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考虑最大风偏后)与道路(路缘石)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要求均为0.5米。

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道路(地面)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均为7米,横跨道路的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见表1。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1管线名称高压铁塔基础边照明及<10KV≤35KV >35KV道路侧石边缘0.5给水管3.0 0.5污水、雨水排水管 1.5 0.5燃气管1.0 1.5 1.0热力管2.0 3.0 1.0电力电缆0.6电信电缆0.6 0.5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

规范中要求城市高压线路架空走廊宽度如表2。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如表3。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表2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m)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500KV 60~75110、66KV 15~25330KV 35~4535KV 12~20220KV 30~40城市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表3线路经过地区线路电压(KV)<1 1~10 35~110 220 330居民区6.0 6.5 7.5 8.5 14 非居民区5.0 5.0 6.0 6.5 7.5三、《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1999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颁发,其中对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见表4。

(电力行业)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电力行业)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高低压电力线路安全距离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依据:《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与树木间:10kV---1.5 m; 35kV---3.5 m; 110kV---4.0 m; 220kV---5.0 m;这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最小水平距离。

相关规范一、«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而制定的。

其中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考虑最大风偏后)与道路(路缘石)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要求均为0.5米。

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道路(地面)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均为7米,横跨道路的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见表1。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1管线名称高压铁塔基础边照明及<10KV≤35KV >35KV道路侧石边缘0.5给水管3.0 0.5污水、雨水排水管 1.5 0.5燃气管1.0 1.5 1.0热力管2.0 3.0 1.0电力电缆0.6电信电缆0.6 0.5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

规范中要求城市高压线路架空走廊宽度如表2。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如表3。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表2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m)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500KV 60~75110、66KV 15~25330KV 35~4535KV 12~20220KV 30~40城市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表3线路经过地区线路电压(KV)<1 1~10 35~110 220 330居民区6.0 6.5 7.5 8.5 14 非居民区5.0 5.0 6.0 6.5 7.5三、《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1999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颁发,其中对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见表4。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是指在电力线路运行过程中,线路与地面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以确保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这个距离的大小取决于电线的电压等级、线路的类型以及所处的环境条件等。

首先,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具体数值是由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来规定的。

在中国,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标准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制定的《交流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电气装置的避雷与接地》等文件中明确规定的。

根据这些标准,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一般分为最小安全距离和最小操作距离两个概念。

最小安全距离是指电力线路所处的地面上,线路与地面之间必须保持的最小距离。

这个距离的大小是根据线路的电压等级来确定的,一般来说,电压等级越高,最小安全距离就会越大。

例如,在110千伏电力线路上,最小安全距离一般为5米左右;而在500千伏电力线路上,最小安全距离可能会达到30米以上。

这是因为高压电线带来的电磁辐射强度更大,需要更大的间距来确保人们的安全。

最小操作距离是指电力线路上的工作人员在施工和维修过程中必须保持的安全距离。

这个距离的大小是由施工或维修操作的具体要求来确定的,一般来说,电力线路上的工作人员在进行线路检修、设备更换、杆塔加固等工作时,必须保持与电线的一定距离,以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除了电压等级外,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还会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

例如,线路所处的环境条件,如降雨、风力等天气因素,都会对安全距离的大小产生一定的影响。

此外,线路所在的具体位置,如城市、乡村等不同环境的线路对地安全距离也有所不同。

在实际的电力线路设计和运行过程中,电力公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线路对地安全距离,并在施工和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临时线路的搭建、施工作业区域的划定等,电力公司还需要采取一些额外的措施,如设置临时隔离带等,以进一步确保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合理和有效。

总之,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是保障电力设备运行和人员安全的重要参数,其具体数值由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来规定。

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及依据完整

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及依据完整

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及依据(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一、《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与树木间:10kV为1.5 m; 35kV为3.5 m; 110kV为4.0 m; 220kV为5.0 m;这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最小水平距离。

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而制定的。

其中:1.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考虑最大风偏后)与道路(路缘石)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要求均为0.5米。

2.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道路(地面)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均为7米,横跨道路的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见表1。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1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表11~330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表2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表3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间最小垂直距离(m)(在最大计算导线弧垂情况下)表4注:1.居民区:指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集镇等人口密集地区;2.非居民区:指居民区以外的地区,虽然时常有人、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房屋稀少的地区;3.交通困难地区:指车辆、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BI时'间H 卜/ / 1 / 8 ..胆■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依据:《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与树木间:10kV---1.5m;35kV---3.5m;110kV- --4.0m;220kV---5.0m; 这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最小水平距离。

相关规范一、?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是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 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 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联系, 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而制定的。

其中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考虑最大风偏后)与道路(路缘石)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要求均为0.5米。

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道路(地面)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均为7米,横跨道路的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见表1。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表1管线名称高压铁塔基础边照明及10KV K 35KV35KV1路侧石边缘0.5给水管3.00.5污水、雨水排水管1.50.5 燃气管1.01.51.0 热力管2.03.01.0 电力电缆0.6 电信电缆0.60.5 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xx)?, 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

规范中要求城市高压线路架空走廊宽度如表2。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如表3。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表2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m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500KV 60~75110、66KV15~25330KV35~45 35KV12~20220KV30~40 城市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表3 线路经过地区线路电压(KV)1~1035~110220330居民区6.6.7.8.14非居民区5.5.6.6.7.5 三、《110KV~500K\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 1 9xx )》,1 9xx 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颁发,其中对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见表4。

35kv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技术标准

35kv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技术标准

35kv线路对地安全距离技术标准35kv线路对地安全距离技术标准在电力行业中,35kv线路对地安全距离技术标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它涉及到电力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对于保障供电可靠性和人员安全至关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35kv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技术标准,从概念到具体要求,让您全面了解这一关键内容。

1. 35kv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概念在电力系统中,35kv线路对地安全距离是指线路两侧的地面距离,用以保证正常运行情况下不发生对地短路故障。

这个距离的设定是基于对电气设备的绝缘强度和对人身安全的考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安全标准。

2. 技术标准的要求根据《35kv及以下变电站设计规范》的规定,35kv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技术标准需要符合特定的要求。

具体包括:- 对于开放式的35kv线路,要求线路两侧的地面距离不得小于规定数值,以确保绝缘子串和接地装置安全运行。

- 要求在山区、水域、农田等特殊地形条件下,对35kv线路的对地安全距离提出具体的技术要求,以适应不同的环境。

- 对于复杂场所和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专门的技术分析和工程设计,以保证35kv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

3. 履行技术标准的重要性严格履行35kv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技术标准对于电力系统的运行稳定和人员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合理设置地面距离,可以有效预防对地短路故障的发生,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也可以降低因电力设备故障导致的人员伤害和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履行技术标准对于电力系统的安全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4. 个人观点作为电力系统的从业者,我认为严格遵守35kv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技术标准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该充分理解这一标准的意义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程设计和设备维护,保证35kv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

35kv线路对地安全距禿技术标准是电力行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对于保障设备运行和人员安全至关重要。

我们应该充分理解这一标准的概念和要求,严格遵守规定,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是指电力线路与地面或其他物体之间必须保持的最小间隔,以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这个安全距离的确定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线路电压级别、线路类型、地形条件、气象条件等。

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电力线路的对地安全距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首先是根据线路的电压级别确定安全距离。

一般来说,电力线路的电压级别越高,对地安全距离就应该越大。

国家标准规定了不同电压级别的线路的对地安全距离的最小数值。

例如,对于10千伏线路,对地安全距离为7米;110千伏线路,对地安全距离为12米;220千伏线路,对地安全距离为15米。

这些数值是基于大量试验和研究得出的,旨在确保线路运行的可靠性和人员的安全。

其次是根据线路类型确定安全距离。

根据电力线路的形式和布置方式的不同,对地安全距离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裸露导线线路,安全距离一般比较大,这是因为裸露导线线路的介电强度较低,容易发生击穿和短路。

而对于绝缘导线线路,由于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对地安全距离可以适当减小。

另外,地形条件也是确定对地安全距离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果线路横跨山地、河流、湖泊等特殊地形,则需要相应地增大对地安全距离。

因为这些特殊地形可能会导致线路与地面之间的间隔减小,增加电击和短路的风险。

最后,气象条件也会对对地安全距离的确定产生影响。

例如,在雷雨天气中,大气中的湿度增加,使得线路介电强度变得较低,容易发生击穿和短路。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地安全距离需要增大。

此外,高温天气也会使得线路的绝缘性能下降,对地安全距离也需要相应增加。

总之,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确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考虑多种因素。

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为线路的设计、施工和运维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以确保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在实际工程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计算,以确定合适的对地安全距离。

只有合理确定对地安全距离,才能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人员的安全。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电力线路对地的安全距离是指电力线路与地面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可以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确定与电压等级、线路类型、线路高度、地形、气候等因素有关。

下面将对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的相关知识进行详细介绍。

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包括水平安全距离和垂直安全距离两个方面。

水平安全距离是指线路与人、建筑、树木等垂直方向上的最小安全距离,垂直安全距离是指线路与地面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对于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其安全距离的要求也不同。

一般来说,电压等级越高,对地安全距离也需要越大。

例如,对于110千伏的高压输电线路,水平安全距离一般要求在15米以上,垂直安全距离则要求在5米以上。

而对于10千伏以下的低压线路,水平安全距离一般为2米以上,垂直安全距离为4米以上。

线路类型也会对安全距离的要求产生影响。

例如,对于交流输电线路和直流输电线路,其对地安全距离有所不同。

由于直流输电线路存在较大的电场强度,垂直安全距离一般要求比交流输电线路更大。

线路高度和地形也会影响到安全距离的确定。

一般来说,线路越高,对地安全距离也就需要越大。

地形的起伏和山谷、河流等地貌特征也会对安全距离的确定产生影响。

气候条件也需要考虑到安全距离的确定。

例如,冬季的大风天气容易导致线路断线、杆塔倒塌等现象,因此在设计电力线路时,需要考虑到冬季大风对线路的影响,并相应地增加安全距离。

为了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电力公司通常会制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来确定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要求,并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

此外,在线路周边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提醒人们不要靠近或触碰电力线路,以降低电击、电弧等事故的发生风险。

总之,电力线路对地的安全距离是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

在设计和运维电力线路时,需要充分考虑电压等级、线路类型、线路高度、地形、气候等因素,并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远离电力线路,避免接触和触碰,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一)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一)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一)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依据:《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与树木间:10kV---1.5m;35kV---3.5m;110kV---4.0m;220kV---5.0m;这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最小水平距离。

相关规范一、«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而制定的。

其中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考虑最大风偏后)与道路(路缘石)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要求均为0.5米。

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道路(地面)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均为7米,横跨道路的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见表1。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表1管线名称高压铁塔基础边照明及35KV道路侧石边缘0.5给水管3.00.5污水、雨水排水管1.50.5燃气管1.01.51.0热力管2.03.01.0电力电缆0.6电信电缆0.60.5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

规范中要求城市高压线路架空走廊宽度如表2。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如表3。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表2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m)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500KV60~75110、66KV15~25330KV35~4535KV12~20220KV30~40城市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表3线路经过地区线路电压(KV)<11~1035~110220330居民区6.06.57.58.514非居民区5.05.06.06.57.5三、《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1999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颁发,其中对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见表4。

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及依据

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及依据

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一)一、《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与树木间:10kV为1.5 m; 35kV为3.5 m; 110kV为4.0 m; 220kV为5.0 m;这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最小水平距离。

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是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而制定的。

其中:1.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考虑最大风偏后)与道路(路缘石)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要求均为0.5米。

2.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道路(地面)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均为7米,横跨道路的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见表1。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1管线名称高压铁塔基础边通信照明及≤10kV >35kV ≤35kV道路侧石边缘0.5给水管 3.0 0.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5 0.5 燃气管 1.5 1.0 1.0热力管 3.0 2.0 1.0电力电缆0.6电信电缆0.6 0.5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表1电线电压等级(k500 330 220 110、66 35 V)高压线走廊宽度60~75 35~45 30~40 15~25 12~20 (m)1~330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表2线路电压1~10 35 66~110 220 330 (kV)垂直距离(3.04.05.06.07.0m)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表3线路电压<1 1~10 35 66~110 220 330 (kV)垂直距离(1.0 1.5 3.0 4.0 5.0 6.0m)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间最小垂直距离(m)(在最大计算导线弧垂情况下)表4线路经过地区线路电压(kV)<1 1~10 35~110 220 330 居民区 6.0 6.5 7.5 8.5 14.0非居民区 5.0 5.0 6.0 6.5 7.5交通困难地区 4.0 4.5 5.0 5.5 6.5注:1.居民区:指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集镇等人口密集地区;2.非居民区:指居民区以外的地区,虽然时常有人、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房屋稀少的地区;3.交通困难地区:指车辆、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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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压电力线路安全距离
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
依据:《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与树木间:10kV---1.5 m; 35kV---3.5 m; 110kV---4.0 m; 220kV---5.0 m;
这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最小水平距离。

相关规范
一、«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
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
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
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而制定的。

其中
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考虑最大风偏后)与道路(路缘石)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要求均为0.5米。

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道路(地面)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均为7米,
横跨道路的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见表1。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1
管线名称高压铁塔基础边照明及<10KV
≤35KV >35KV
道路侧石边缘0.5
给水管3.0 0.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5 0.5
燃气管1.0 1.5 1.0
热力管2.0 3.0 1.0
电力电缆0.6
电信电缆0.6 0.5
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

规范中要
求城市高压线路架空走廊宽度如表2。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
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如表3。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
(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表2
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m)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
500KV 60~75
110、66KV 15~25
330KV 35~45
35KV 12~20
220KV 30~40
城市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表3
线路经过地区线路电压(KV)
<1 1~10 35~110 220 330
居民区6.0 6.5 7.5 8.5 14 非居民区5.0 5.0 6.0 6.5 7.5
三、《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1999
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颁发,其中对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见表4。

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表4
线路电压(KV)
110 220 330 500
导线至路面最小垂直距离(m)7.0 8.0 9.0 14
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平行,开阔地区)最高杆(塔)高
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路径受限制地区)5.0 5.0 6.0 8.0
四、《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7年9月国务院颁布,是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
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而制定的。

条例中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
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同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3月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颁布。

细则中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
(一)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
(二)66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

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上述距离范围外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动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一)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
(二)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进行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三)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

电力线路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一. 35KV及以上线路: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线路电压(千伏) 35 60~110 154~220 330 垂直距离(米) 4.0 5.0 6.0 7.0 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
线路电压(千伏) 35 60~110 154~220 330 距离(米) 3.0 4.0 5.0 6.0 二 .10KV 及以下电力线路:
2.1架空电力线路经过工厂、矿山、港口、码头、车站、城镇、公社等人口密集的地区,不规定防护区。

但导线边线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高压……………1.5米;低压……………1.0米。

在无风情况下,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上列数值的一半。

2.2 架空电力线路的下面,不应修建屋顶为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物。

修建耐火屋顶的建筑物,应事先与电力线路运行单位协商。

线路下面的建筑物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高压…………3米低压…………2.5米
2.3 高压配电线路通过林区应砍伐出通道。

通道净宽度为线路宽度加10米。

在下列情况下,如不妨碍架线施工,可不砍伐通道: 2.
3.1 树木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

2.3.2 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3米。

配电线路通过公园、绿化区和防护林带,导线与树木的净空距离在最大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3米。

配电线路的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表1所列数值。

表1 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距离(米)
────────────┬─────────────最大弧垂情况的
垂直距离│最大风偏情况的水平距离───────┬────┼─────┬───────
建筑工程申请认证!财富值双倍检索优先专属展现同行交流
高压│低压│高压│低压───────┼────┼─────┼───────
1.5 │ 1.0 │
2.0 │ 1.0
───────┴────┴─────┴───────校验导线与树木之间的垂直距离,应考虑树木在修剪周期内生长的高度。

2.3 在未考虑作交通道路的地点,直接在架空电力线路下面通过的运输车辆或农业机械(包括机上人员)与1~10千伏导线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

如通过的车辆或机械(包括机上人员)的高度超过4米,应事先与电力线路运行单位联系。

2.4 在防护区和通道内的防护规定:
2.4.1 严禁破坏、拆毁电力线路的一切设备;严禁攀登杆塔以及向导线、绝缘子抛掷任何物体;用户内部电力线路(路灯线路除外)不得架设在本局杆塔上。

2.4.2 严禁堆放谷物、草料、易燃物、易爆物以及可能影响供电安全的其它物品。

2.4.3 在地下电缆路径的上面,严禁倾倒酸、碱、堆放物品或垃圾。

2.4.4 在水底电缆的防护区内,严禁打桩、抛锚、撑篙及设桥梁等。

2.4.5 不得修筑畜圈、围墙或围栏;不得利用杆塔或拉线拴牲畜,攀附农作物;不得野炊或烧荒。

2.4.6 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附近射击、放风筝。

2.4.7 在防护区内进行开挖、修建修缮、筑路、架线、疏浚等施工,在线路附近进行爆破施工,在地下电缆的路径上进行开挖、打桩、敷设地下管道等施工,均应取得电力路线运行单位的同意。

必要时,运得单位应派人协助监护。

2.5 电力线路运行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下列事项可先处理,但事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2.5.1 修剪超过规定界限的树木。

2.5.2 砍伐为处理电力线路事故所必需的林区个别树木。

2.5.3 清除可能影响供电安全的收音机、电视机天线,铁烟囱或其它凸出物。

2.5.4 为处理地下电缆事故,在有关单位的地面上开挖。

2.6 要发动线路沿线有关部门和群众协助进行保杆护线,以防止外力破坏,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2.7 在沿线路两侧危险半径范围内,不应进行土石方爆破。

危险半径应根据地形、地质情况、爆踊方向、药量大小、爆破方法和采取的安全
措施,并到现场监护。

2.8 在线路附近修筑堤坝、道路及土石方挖掘等,有可能导致导线对地距离不够或危及杆塔及拉线等的安全时,运行单位应要求修建部门采取可靠措施,并到现场检查。

2.9 巡线员对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施工行为,应予制止。

当线路遭受人为外力破坏造成损失时,应要求肇事者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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