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网络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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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广电网络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11-05发布2011-05实施

黑龙江广电网络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1 适用范围

1.1为加强黑龙江广电网络工程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现全省网络建设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同时考虑到网络建设的先进性、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所指的工程包括由省公司组织实施或委托各分公司组织实施的省级干线网络工程以及分公司组织实施或分公司对外招标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的新建、改建有线电视网络工程。

1.3工程划分为以下五类:

1.3.1省级干线网络新建/改建工程,简称“省干工程”。

1.3.2新建住宅小区有线数字电视工程,简称“新网工程”。

1.3.3主干管道、直埋、架空等线路新建/改建工程,简称“干线工程”。

1.3.4城区有线电视网络改造工程,简称“网改工程”。

1.3.5农村有线电视网络新建/改建工程,简称“农网工程”。

1.4遵循“先报批、后实施”及“有效投入,高效回报”的原则实施工程管理。鼓励新网工程及回收期短的网改工程、农网工程等项目优先建设。

1.5工程管理分为工程立项、工程准备、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四个阶段。

1.5.1工程立项是指分公司及相关部门申请设立工程项目,省公司对申报的工程进行立项审批。

1.5.2工程准备是指省公司相关部门和分公司为工程实施而进行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涉及器材筹备、资金筹措、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准备等。

1.5.3工程实施是指项目承担部门进行工程施工、监理等的实施过程。

1.5.4工程验收是指工程交工后,分公司及项目承担部门进行工程自检,省公司进行工程抽检验收或复核验收及工程审计,或由省公司聘请第三方进行工程验收、审计公司对工程当年的实施和运行效率进行评估。

2 工程立项

2.1工程立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申报前,分公司应对工程投资的必要性、技术方案、投资额、经济效益等进行充分论证分析,对投资效率高的项目优先批复。立项申请资料的质量纳入考核体系。

2.2 分公司按照《黑龙江广电网络工程文件编制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立项申请书》,并提交省公司工程建设部。

2.3省公司工程建设部审核《工程立项申请书》后,依据《黑龙江广电网络工程设计规范》组织工程设计(新建住宅小区有线数字电视工程由各分公司组织工程设计)。

2.4通过立项审批的工程由省公司工程建设部发文,并将项目审批材料存档。工程立项若未获批准,省公司工程建设部将给予书面说明(完全否决的项目说明不予批准原因,修改完善后可重新申报的项目提出修改建议)。

2.5工程立项的审批权限

2.5.1预算内单项工程金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网改工程及维修等工程由分公司自行确定,纳入各分公司年度网络维护预算。

2.5.2 预算内单项工程金额在3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工程立项由省公司工程建设部审定,报省公司主管副总审批。

2.5.3 预算内单项工程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立项由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2.5.4预算外工程项目由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2.6工程立项审批时间

2.6.1预算内单项工程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工程立项总体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

2.6.2预算内单项工程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立项总体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6.3预算内单项工程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立项总体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 工程准备

3.1获得批准的工程项目,由分公司按工程建设部审核后的工程设备器材预算材料表,直接向招标入围厂家进行工程设备器材订货,同时将工程设备器材订货单提交省公司器材部、工程建设部备案。

3.2分公司收到器材和资金后应对到货器材按照《黑龙江广电网络器材入网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并应及时向器材部、工程建设部反馈检验结果。

3.3器材部依据分公司提交的工程设备器材订购单,统一签订工程设备器材采购合同,并依据分公司回执的验货单及采购合同进行定期付款。

3.4 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落实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签订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由分公司承担施工任务时,应在工程技术交底前与省公司签订项目责任书)。

4 工程实施

4.1工程准备阶段工作完成后,由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工程实施或委托分公司组织工程实施。

4.2由省公司工程建设部委托分公司组织的工程实施期间,分公司的职责是:

4.2.1工程项目实行责任人制度,与省公司签订《黑龙江广电网络工程项目责任书》,根据《黑龙江广电网络工程文件编制规范》编制《工程施工计划文件》、监理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调整(变更)相关的设计,填写工程日志。

4.2.2分公司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工程预算实施,如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造价增加5%以上,应报省公司批准。分公司应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工程费用。

4.2.3分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必须严格执行《黑龙江广电网络工程施工规范》和《黑龙江广电网络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4.3工程实施期间,省公司管理职责:

4.3.1督导工程施工安全:工程建设部组织对分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监督并指导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监督分公司整改施工安全隐患。

4.3.2 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省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检查工程设计是否符合《黑龙江广电网络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是否符合《黑龙江广电网络工程施工规范》要求。

4.2.3工程费用管理:先期拨付项目工程施工费用的30%-60%(包含分公司自行采购设备器材部分的资金),后期省公司工程建设部依据工程进度拨付项目款,工程竣工后,保留项目批复工程施工费用的20%作为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审计后,再拨付剩余工程费。

4.2.4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大型工程,省公司原则上选派人员进行随工监督。

5 工程验收

5.1 工程交工后,分公司需对工程自检,自检合格后,根据《黑龙江广电网络工程文件编制规范》编制《工程交工文件》,上报《工程交工文件》和《工程决算书》请省公司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决算。

5.2 省公司工程建设部对上报的《工程交工文件》进行审查,检查竣工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工程交工文件》通过审查后,省公司工程建设部将通过审查的《工程交工文件》移交省公司效能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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