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解释的七项规则.doc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开设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学什么.doc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开设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学什么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开设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学什么更新:2018-12-30 10:17:06开设课程: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有关民族语言史、古代汉语、有关民族现代语言、现代汉语、汉语一民族语语法对比、文学概论、有关民族文学史、中国文学史、有关民族历史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有关民族语言实习、翻译实习、语言调查等,一般安排8周左右。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有关民族语言实习、翻译实习、语言调查等,一般安排8周左右。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全面系统知识,能在少数民族教育文化部门及相关单位从事有关少数民族语、文字、文学、文献的教学、研究、编辑、翻译、新闻、文学创作等方面工作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学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有关民族语言、文学、文献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系统教育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有关民族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2.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以及与专业有关的新闻、历史、哲学、艺术、计算语言学、心理学、教育学、行政管理学、文书学、逻辑学、民族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3.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能阅读古典文献;4.了解我国关于民族语言文字和文学艺术的方针、政策及法规;5.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前景;6.掌握有关民族文献资料的查询方法,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初步的科研能力。
中国涉外提单解释的七项规则-法官应同分析和解释其他一样来解释提单1.然而,诸多解释书面文件规则中的一部分,更适合于解释提单。
下面的七项解释规则经常在海牙规则和海牙-威斯比规则中适用,因此,更适用于海上货物运输。
当然,他们同样适用于其他。
然而,要牢记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这七项解释原则只有在提单条款“含混不清(ambiguous)”时,才能适用 2.一份美国判决对合同“含混不清”的定义如下:“一个智商健全的人在全面审核整个合同后,结合特定贸易中的惯例、习惯用法和术语,能够作出一种以上的理解”3.相反,当合同的条文具有准确的含义,且合同的主旨没有被误解的危险、有关的条文不存在作出不同解释的合理基础时,合同的条文就不是“含混不清”的。
海牙-维斯比规则(中英对照word版)
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1924年8月22日订于布鲁塞尔,1924年8月25日颁布,1942年8月25日实施)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 BILLS OF LADING(“HAGUE RULES”), AND PROTOCOL OF SIGNATURE(Brussels, 25 August 1924)The President of the German Republic, the President of the Argentine Republic, His Majesty the King of the Belgians, the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le, the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of Cuba, His Majesty the King of Denmark and Iceland, His Majesty the King of Spain, the Head of the Estonian State,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the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of Finland, the President of the French Republic, His Majesty the King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and of the British Dominions beyond the Seas, Emperor of India, His Most Supreme Highness the Governor of the Kingdom of Hungary, His Majesty the King of Italy, 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Japan, the President of the Latvian Republic, the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of Mexico, His Majesty the King of Norway, Her Majesty the Queen of the Netherlands, the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of Peru, the President of the Polish Republic, the President of the Portuguese Republic, His Majesty the King of Romania, His Majesty the King of the Serbs, Croats and Slovenes, His Majesty the King of Sweden, and the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of Uruguay,HAVING RECOGNIZED the utility of fixing by agreement certain uniform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 bills of lading,HAVE DECIDED to conclude a convention with this object and have appointed the following Plenipotentiaries:WHO, duly authorized thereto, have agreed as follows:第一条 Article 1本公约所用下列各词,涵义如下:In this Convention the following words are employed with the meanings set out below:(a) “承运人”包括与托运人订有运输合同的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
提单知识点总结
提单知识点总结提单是国际商业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它是货物交付的凭证同时也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
提单的正确使用对于货物的顺利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提单的定义、种类、作用、填写注意事项以及各种术语解释等方面进行总结。
一、提单的定义提单(Bill of Lading)是指在海上运输货物时,海运公司或其代理人向托运人签发的一种凭证,用以证明托运人与承运人(船东)之间已经建立了一份运输合同。
提单是运输合同的基础文件,同时也是托运人、船东和收货人之间货物运输、交付及货权转移的证明书。
二、提单的种类1. 全套提单:全套提单是指承运人(船东)签发了所有货物的提单,集装箱货物通常使用全套提单。
2. 分拆提单:分拆提单是指每个集装箱的提单分别单独签发,收货人需要所有提单才能取得全部货物。
三、提单的作用1. 起运凭证:提单是证明货物已经交付给承运人,开始运输的凭证。
2. 收货凭证:提单也是证明收货人有权取得货物的凭证。
3. 所有权凭证:提单是证明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凭证。
4. 结汇凭证:提单是提交外汇结算的必备证明文件。
四、提单的填写注意事项1. 船名航次:提单上需填写货物所在船舶的名称及航次,以便收货人了解货物的具体位置。
2. 装货港和卸货港:提单上需填写货物的装货港和卸货港,以便收货人和处理货物的相关流程。
3. 提货人、收货人与通知人:提单上需填写清楚提货人、收货人和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4. 货物描述:提单上需对货物的品名、数量、包装、体积、重量等进行描述。
5. 运费付款方式:提单上需明确填写运费的支付方式。
五、提单的术语解释1. 船舶提单:由船东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载义货物交由船东承运。
2. 面单提单:提单上只有收货人,没有通知人,主要用于银行提货。
3. 自备提单:由托运人自备并填写的提单,一般不被船东所接受,通常用于内河运输。
4. 换证提单:载明"原证丢失"或"损坏作废"并表明货物实际情况的提单。
提单的填制
(一)托运人(Shipper/Consignor)托运人是指委托运输的人,在贸易中是合同的卖方。
一般在填写海运提单Shipper栏目时,如信用证无特殊的规定,都填写卖方的名称。
许多制单人是直接把公司的公章盖在这一栏目中。
可以为货代,方便卖方结汇。
❖在实际业务中,可能信用证中有这样的规定:买方作为托运人,则在托运人一栏填上买方,一般是“申请开证人”(applicant)的全称。
这种作法是买方为更方便本提单的流通或转卖货物。
这种情况下,必须保证卖方收汇安全才能照办。
(二)收货人(Consignee)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作。
收货人可能是公司、个人、指定代理人或银行。
根据信用证在记名收货人、凭指示和记名指示中选择:❖例如,信用证或合同对提单要求如下:①“Full set of B/L consigned to ABC Co.”——记名收货人照搬即可,收货人栏:consigned to ABC Co②“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rder”——to order凭指示,即“空白抬头”收货人栏:to order③“B/L issued to order of Applicant”——记名指示收货人栏:to order of ABC Co④“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ur order”——记名指示(our指开证行XYZ银行)收货人栏:to order of XYZ bankto XYZ bank,s order⑤“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rder of shipper”——to order of shipper与to order没有区别收货人栏:to order of shipperto order❖1、如来证规定出具“发货人指示空白背书”提单(Shipper’s order endorsed in blank),则提单应做成“Order of …(发货人)”并由发货人在提单背面作空白背书。
鹿特丹规则中文
$各缔约国政府,愿共同制订统一原则和有关规则,以增进海上人命安全,考虑到《1960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缔结以来的发展情况,缔结一个公约,以代替该公约,可以最好地达到这一目的,特议定下列各条:第一条公约的一般义务一、各缔约国政府承担义务实施本公约及其附则的各项规定,该附则应构成本公约的组成部分。
凡引用本公约时,同时也就是引用该附则。
二、各缔约国政府承担义务颁布一切必要的法律、法令、命令和规则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其他措施,使本公约充分和完全生效,以便从人命安全的观点出发,保证船舶适合其预定的用途。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约适用于经授权悬挂缔约国政府国旗的船舶。
第三条法律、规则各缔约国政府承担义务将下列各项文件送交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秘书长保存:一、受权代表缔约国政府管理海上人命安全措施的非政府机构的名单,以便分送各缔约国政府,供其官员参考;二、就本公约范围内各种事项所颁布的法律、法令、命令和规则的文本;三、根据本公约规定所颁发证书的足够数量的样本,以便分送各缔约国政府,供其官员参考。
第四条不可抗力情况一、在出航时不受本公约规定约束的船舶,并不因天气恶劣或任何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偏离原定航线而受本公约规定的约束。
二、由于不可抗力或因船长负有搭载失事船舶人员或其他人员的义务而登上船的人员,在确定本公约的任何规定适用于该船时,都不应计算在内。
第五条紧急情况下载运人员一、为了避免对人命安全的威胁而撤离人员时,缔约国政府可准许它的船舶载运多于本公约其他规定所允许的人数。
二、上述许可并不剥夺其他缔约国政府根据本公约享有的对到达其港口的这种船舶的任何监督权。
三、给予此项许可的缔约国政府,应将任何这种许可的通知连同当时情况的说明送交本组织秘书长。
第六条以前的条约和公约一、在缔约国政府之间,本公约代替并废除1960年6月17日在伦敦签订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二、本公约缔约国政府之间日前继续有效的有关海上人命安全或其有关事项的所有其它条约、公约和协定,在其有效期间,对下列事项仍应继续充分和完全有效:(一)不适用本公约的船舶;(二)适用本公约的船舶.但本公约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
国外海关清关 提单 格式 -回复
国外海关清关提单格式-回复国外海关清关提单格式: 一步一步回答海关清关是跨境贸易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中提单是海关清关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文件。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国外海关清关提单格式的问题,详细解释每个步骤的含义和要求。
1. 什么是国外海关清关提单?国外海关清关提单,又称为装箱清单或货物清单,是一份详细列明了货物的数量、重量、货物种类以及相关贸易条款的文件。
它是国际贸易中运输货物的必要文件之一,用于海关报关和货物入境申报。
提单通常由国际货运代理或承运人提供。
2. 国外海关清关提单有哪些常见格式?国外海关清关提单有多种常见格式,其中最常用的是香港货运协会(HKTA)发行的标准海运提单,即B/L(Bill of Lading)。
其他常见格式还包括航空提单(AWB)和铁路提货单(Railway Receipt)等。
3. B/L提单的格式是什么样的?B/L提单是国际海运运输中使用最广泛的提单格式之一。
其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重要部分:- 提单头部:包括承运人公司名称、提单号码和船名/航空公司代码等信息。
- 装货地和目的地:列明货物的装货地和目的地,通常包括国家、城市和港口/机场等信息。
- 收货人和发货人:列明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 货物描述:详细列明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包装种类等信息。
- 货运费用和费用支付方式:包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等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
- 贸易条款:列明贸易的条件和约定,如运输条款、付款方式等。
4. AWB提单的格式是什么样的?AWB提单是航空运输中使用的提单格式,其格式与B/L提单有所不同。
AWB提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重要部分:- 提单头部:包括航空公司名称、航班号和出发地/目的地等信息。
- 收货人和发货人:列明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 货物描述:详细列明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包装种类等信息。
- 货运费用和费用支付方式:包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等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
海关预归类讲解
未申报要素:品牌
规范申报差错举例5
税号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8532259000
塑料介质电容
塑料介质
规范申报
(三)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填报的 内容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商 品名称一致。
规范申报
(四)对需要海关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 的车辆,商品名称栏应填报“车辆品牌+排 气量(注明cc)+车型(如越野车、小轿车 等)”。进口汽车底盘不填报排气量。车 辆品牌应按照《进口机动车辆制造厂名称 和车辆品牌中英文对照表》中“签注名称” 一栏的要求填报。规格型号栏可填报“汽 油型”等。
规范申报简介
规范申报的法律渊源规范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 理规定》 (海关总署第103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08年第52号公告)
《需要详细列名申报的汽车零部件清单》 (海关总署2006年第64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 报目录》
《归类管理规定》
《归类管理规定》是在《海关法》和《关税 条例》的框架下,对商品归类工作有关规 定进行明确的配套规章
《归类管理规定》与其他海关业务的部门规 章之间属于相辅相成,立体式的网络关系
《归类管理规定》吸纳了原先对于归类工作 的有关规定,摒弃了不利于海关执法的条 款
署令【2007】158号 2007年5月1日实施
其他进出口单证。 报关企业未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提供情况的真实性、
完整性履行合理审查义务或违反海关规定申报的,应当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规范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 制规范》(海关总署2008年第52号公告)
船务知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结关:是指装完货的重柜要在船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交到指定货柜堆场,并且拿到码头的出闸纸及时安排报关(正常报关).这样船公司才能安排此柜上船.•当地海关结关:指货柜在拖柜当天在河源当地海关出口报关作业,一般货柜在晚上7:30分后离厂,报关员需向当地海关申请报晚关.否则正常报关货柜要在晚上7:30前离厂才能顺利报关.(因工厂原因如不能当天报关的属拖车压夜,会有额外600~2000的费用产生).•结文件:指船公司对出往美国或经过美国港口的货均要在船靠岸前48小时提供完整的补料文件给船公司.内容包括柜号/封条/柜型/货重/箱数/材绩等相关资料.此数据一旦提供给船公司均不能更改,如因异常要修改数据则有相当重的额外费用产生及查柜风险.•P.S.出美国的货船公司规定是先结文件后结关.而出东南亚(如3003客户)就是要留意它的结关时间,一般在船开前提供补料给船公司即可.一.1004客户出货要求•客检1.验货通知需提前5~7天发出,最终验货明细如要修改需在验货前2天确认给业务,验货日期不能随便更改.客人有规定的验货单格式,内容包含ITEM、S/C柜号、PO#、订单量、待验货数量及总材绩.2.验货时仓库成品要同一ITEM摆放在一起,一次未出完的ITEM需要再排客验.•港口分配1.目前我们有常出OH港口及较特殊GA,NV港口如列:Independence,OH,Lawrenceville,GA ,Las vegas,NV,AlmaGA&Besco.目前业务接单均是出OH港口,待业务有分港口通知时再作记录.在接到分港口订单时注意港口材绩分配,如材绩不够整柜现象要立即反应给业务以便调配.2.船务根据业务港口分配通知,作相关数量、箱数、材数的分配,最后计算出本周、本月的柜型、柜数.Quick ship订单及Glass part订单一般不用分配即可出OH港口.另外Quick ship订单接单后务必在交期内拖柜,否则即为延误.二.1005客户出货要求•验货1.提前一周发出验货申请, 如有时间异动, 需提前3天通知, 如果异动item, 提前2天更改即可;2. 验货通过的item, 如果未一次装完, 不需重新验货, 可直接安排出货;3.目前较常出货港口如列:1).Farmers branch,TX2).Brentwood,NY 3).Hayward,CA4).Mukilteo,WA 5).Miami,FL6).Puerto rico,PR此客人生管在接单后需注意如果材绩不够整柜或材绩超出客人的柜型范围要立即提出,因为客人不同意出20尺和45尺柜型.特别是订单较少的港口.•1005各港口结关期1.TX&CA出货港口到LONG BEACH&OAKLAND同样每周五结文件,最晚每周四拖柜.2.NY&WA出货港口到NEW YOUK&SEATTLE每周四结文件,最晚每周四上午拖柜.下周二船开(ETD).3.FL出货港口到MIAMI(迈阿密)每周四结文件,最晚每周三拖柜.4.PR出货港口到SAN JUAN(波多黎各)每周五结文件,最晚当天必须拖柜.三.1006客户出货要求•客检1.此客人验货通知一般提前7~10天发出,货物完成20%验货员会抽验,但是验货报告写实数,未抽到的下次要再排验,如要更改需提前二天通知业务.并且后续是规定每半个月排验一次.验货后报告品管要及时传给张小姐.•其它要求1.此客人出货柜型优先级是40HQ&40’GP,客人有规定合作的货代公司.2.业务每天会传一份订单追踪表跟进交期,如有异常要提前知会业务.生管要依回复的交期来完成验/出货.3.出柜后要把出柜单及提单号码传给THOMAS张小姐.P.S.1006客人有提醒只要是验货通过的ITEM均要出,如果因材绩不够整柜的也要每个ITEM出到,可剩部份尾数.四.1021客户出货要求•此客人不用客检.目的港口只有一个GARLAND,TX,船期一般每周六结文件,每周六结关,所以拖柜一定要在结关前一天(每周五).•生管尽量在出货前预排好装柜明细,发给业务催预付款,或在ETA前一周提醒业务跟催客人货款.•出货后出电放提单,待客人货款完全付清后安排财务付船公司提单费,然后传给船公司确认后再请其出电放提单.在未收到货款或业务通知一定不能先出提单.五.1022客户出货要求•1022客户需提前10天预排验货.验货通知要传台北总公司,请台北转给丛德安排适合的船期给我司.•我们在收到船期后按照客户要求去订仓.订仓需提供船名/航次/PO#/柜型/柜数以及其它相关数据.•此客人是出正本提单寄给台北.(在收到FWD提单COPY时要同时给台北丛德核对),核对正确后安排财务付款.六.1024客户出货要求•此客人不要求客检.港口只有一个FONTANA,CA•客人下单比较零散所以接到订单后应注意材绩及交期,当材绩及交期相当时客人同意出40GP&HQ&45尺柜.•船期一般在每周三结文件,每周五结关.•此客人提单出SEA WAYBILL电子文件即可.七.1034客户出货要求•此客人验货要求提前7~10天发出验货申请,验货申请有固定格式.•在订仓时特别注意柜型的调配,如果因材绩太少要出40柜型,要提前七天通知客人,待客人确认后才可以订40柜型.目前船期是每周一结文件,每周四结关.•1034是出正本提单,等收到船务代理的付款通知后第一时间请财务开港币支票并寄给船务代理,他们会在收到支票后会帮忙寄正本提单给台北Fanny,台北再向客人请款.八.1038客户出货要求•此客户从订仓到补料都是由客人自己安排,我们只要告知货物生产完毕时间,安排送货入仓库或并柜.九.2002客户出货要求•此客户不用客检可直接出货,出货目的地到墨尔本,每周六中午结关.•出货后要做产地证FROM A寄给台北转客人.十.3003客户出货要求•此客人不用客检,但是客人收到货后有质量异常问题会开客诉单扣款.•3003目前每周一、周二结关的船期,生管必须计划结关前一天拖柜.在提供装柜清点表时要注意列明尾数箱,优先装柜的ITEM.•成品仓装柜时一定要注意尾数箱,另外此客人包装要求非常严格外箱(不能破、不能脏、不能有皱).十.5001出货相关要求•验货提前二周通知,如果修改要提前三天通知.•生管在每月底依原料交期及shipping window做好排程大纲,船务再依船期去做出货计划表.•如例:shipping window(出货的时间段)是10/12~10/26那我们订仓出货的船期必须10/26号之前(ETD)开船的船期才适合.•装完柜后要完整的出货数据随柜(含装柜示意图、packing list),另外特别注意Nashville港口订仓时要加客人的色号,整柜补料及散货送仓库时要特别注意,散货报检时要备注上每个ITEM所对应的PO#,以上每项必须完整否则会产生不必要的费用.•相关资料•船务一般在出货的前一天提供出货明细给成品仓备货,明细数据报含以下几点(客人/港口/SO号/柜型),成品仓在收到资料后核对出货明细.如发现有任何货物与资料不符的情况立即反应给船务于核对确认.•在装完货后成品仓第一时间把上柜清点表上的箱数、货柜号、货柜确认书及拖运单等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交船务做出货文件.•最后成品仓每个柜均要拍照留底以备追踪.船务工作职责1.订舱1.1提前7~10天向FWD或船公司做BOOKING。
提单的使用流程是什么
提单的使用流程是什么1. 什么是提单提单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重要文件,它记录了货物的数量、品类、价值等信息,是货物交付的凭证,也是证明货权交割的法律文件。
提单通常由出口方或承运方提供给进口方,用于确认货物的运输和交接。
2. 提单的类型提单根据使用场景和功能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海运提单:用于海洋运输货物的提单。
•空运提单:用于空运货物的提单。
•铁路提单:用于铁路运输货物的提单。
•公路提单:用于公路运输货物的提单。
3. 提单的使用流程提单的使用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步骤一:准备提单文件出口方或承运方需要准备提单文件,并填写完整的货物信息,包括货物的数量、品类、价值等。
步骤二:货物装箱和封箱在装运货物之前,需要对货物进行装箱和封箱操作。
装运前,货物必须按照提单上的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记,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整。
步骤三:委托运输出口方或承运方将货物委托给相应的运输公司进行运输。
在委托运输之前,需要与运输公司签订相应的运输合同,并提供给运输公司提单文件。
步骤四:贸易文件处理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口方或承运方需要处理一系列贸易文件,包括签发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这些文件用于证明货物的合法性和交接过程的有效性。
步骤五:货物运输和监控货物运输过程中,可以通过物流跟踪系统对货物的运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
出口方或承运方可以通过提单号或相关信息查询货物的运输状态和位置。
步骤六:到港通知和清关手续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口后,进口方会被通知货物的到港时间和位置。
进口方需要办理相应的清关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以完成货物的入境手续。
步骤七:货物交付和签收货物经过清关手续后,进口方可以前往港口或指定地点进行货物的交付和签收。
双方需要核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并签署交接文件。
4. 提单的重要性提单在国际贸易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性:•提供货权证明:提单是货权交割的法律文件,可以证明货物的所有权归属。
•确保货物交接的有效性:提单记录了货物的数量、品类等信息,可以确保货物的交接过程合法有效。
提单条款协议(参考文本)4篇
提单条款协议(参考文本)4篇篇1提单条款协议(参考文本)本提单条款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运人”)和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托运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旨在明确双方在货物承运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货物信息1. 托运人应准确填写货物名称、数量、重量、包装等详细信息,并对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进行自行检验确认,确保货物完整无损。
2. 托运人应如实告知货物的性质、特殊要求及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承运人有权拒绝接受未如实告知的货物。
二、承运方式1. 托运人选择的承运方式为___________(如海运、空运、陆运等),承运人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承运方式履行合同义务,保证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 托运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不同的承运方式,需提前通知承运人并协商确定相应的运费和费用。
三、运输责任1. 承运人应对货物进行合理安全的运输,保证货物无丢失、损坏现象发生,如因承运人的过错导致货物受损失,承运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托运人在发现货物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承运人,并配合对货物进行核实,确保货物的完整性。
四、运费支付1. 运费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如预付、到付、记账等),双方应根据运费支付方式按时足额支付运费,并保证运费支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若因双方协商一致导致运费出现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确定新的运费支付方案。
五、违约责任1. 若因承运人违约导致货物损失或延误,承运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赔偿。
2. 若因托运人违约导致货物损失或延误,托运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赔偿。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
2. 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双方应根据情况协商解决,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为本提单条款协议的参考文本,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双方应妥善履行协议约定,共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国际海运公约(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
上海海洋大学 高职学院
❖ 《海牙规则》对于承运人的免责太多,这样对托运
人是不公平的,所以,后来的《维斯比规则》对《海 牙规则》进行了一些修改和补充。这些修改和补充加 大了承运人的赔偿限额,但是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托运人不利的处境,《汉堡规则》相比较而言就比较 公平合理。
一、《海牙规则》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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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索赔与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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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赔通知是收货人在接受货物时,就货物的短少或 残损状况向承运人提出的通知,它是索赔的程序之 一。收货人向承运人提交索赔通知,意味着收货人有 可能就货物短损向承运人索赔《海牙规则》第三条第 六款规定: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时,如果收
货人未将索赔通知用书面形式提交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则这种交付应视为承运人已按提单规定交付货物的初 步证据。如果货物的灭失和损坏不明显,则收货人应
在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将索赔通知提交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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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牙规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是:“除非从货 物交付之日或应交付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承运
人和船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免除对灭失或损坏所 负的一切责任。”
七、托运人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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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保证货物说明正确的义务。《海牙规则》第三 条第五款规定:“托运人应向承运人保证他在货 物装船时所提供的标志、号码、数量和重量的正 确性,并在对由于这种资料不正确所引起或造成 的一切灭失、损害和费用,给予承运人赔偿。”
国际海运规则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上海海洋大学高职学院国际海运公约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上海海洋大学高职学院海牙规则五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四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三承运人的免责二承运人的最低责任限度一海牙规则概述上海海洋大学高职学院一海牙规则概述11海牙规则的产生背景?海牙规则haguerules全称为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conventionfortheunificationofcertainrulesoflawrelatingtobillsoflading1924关于提单法律规定的第一部国际公约
提单的特殊注意事项
一.由于当地海关的要求,以后烦去YANGON/JAKARTA/SURABAYA/BELAW AN 的制单原则如下:HB/L:SHIPPER:真正的发货人CNEE: 真正的收货人NOTIFY:SAME AS CNEEMB/L:SHIPPER:AW ARDS INT'L FREIGHT SERVICES(SHENZHEN)LTD.CNEE:ACTUAL CNEENOTIFY PARTY:代理品名: 提单上一定要显示相应品名的H.S CODE(国际商品编码)二.土耳其海关对进口货物的提单最新规定如下:所有进口到土耳其的货物,一定要提供收货人的全称,详细地址及电话号码传真.三.从2006.3.1开始,所有进口至加拿大的整柜货物在码头只有一天的免堆期。
过期按照每柜CA$200 /天来收取。
另外如果客人不能按时去领柜,货物将被强迫运至另外一个堆场,在原来的基础上需要另外加收每柜CA$125(两天免堆),超过后按照CA$75/天来加收。
四.据“伊朗”代理通知,由于MAERSK在“伊朗”当地有以下要求:**客人在提柜前需要提供巨额现金押金方可提柜。
**所以请大家注意:如有货物去“伊朗”BANDAR ABBAS不可使用MAERSK LINE,如一定要用MAERSK,请直接出船东单。
五.根据“雅加达(印度尼西亚)”海关通知有关进口危险品货物的新规定:1/危险品货物的所有文件都需要在船到港前2天提供给海关。
2/所有的进口柜都需要在船到港后24小时内提走。
如果未按照以上规定执行,所有的货物将会勒令退回发货港。
六.根据巴基斯坦海关的规定,在此我们强调在2006年8月15起, 出口去卡拉奇(PICT)的清关必须按照以下规定AA) 提单详细条款1) 发货人公司的全称/详细地址/城市/国家2) 收货人公司的全称/详细地址/城市/国家3) 货物描述必须注明毛重/净重/整个柜的重量4) 如有信用证号码要注明5) 货物的海关编码6) 柜号/封条号7) 麦头/数量8) 如果是危险品要注明危险品等级BB) 集装箱的要求1) 集装箱必须附有装箱单和发票2) 集装箱必须用“子弹封”七.请大家再次留意以下提单做法.根据"柬埔寨"(SIHANOUKVILLE / PHNOM PENH)海关的通知, 海运提单必需写上实际发货人和实际收货人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否则.海关将不接受货柜申报办理.并将勒令退回起运港此条款从2006年九月1日起开始生效.具体请按以下要求做单。
汉堡规则全文
《汉堡规则》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本公约各缔约国,认识到需要通过协议确定关于海上货物运输若干规则,为此目的决定缔结一个公约,协议如下: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定义在本公约内:1."承运人"是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与托运人定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任何人。
2."实际承运人"是指受承运人委托执行货物运输或部分货物运输的任何人,包括受委托执行这项运输的其他任何人。
3."托运人"是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代其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任何人或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代其将货物实际交付给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任何人。
4."收货人"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
5."货物"包括活动物,凡货物拼装在集装箱、货盘或类似的运输器具内,或者货物是包装的,而这种运输器具或包装是由托运人提供的,则"货物"包括它们在内。
6."海上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据以承担由海上将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的任何合同;但是,一个既包括海上运输,又包括某些其他方式运输的合同,则仅其有关海上运输的范围,才视为本公约所指的海上运输合同。
7."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
单证中关于货物应交付指定收货人或按指示交付,或交付提单持有人的规定,即构成了这一保证。
8."书面"除其他方式外,包括电报和电传。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两个不同国家间的所有海上运输合1同,如果:(a)海上运输合同所规定的装货港位于一个缔约国内,或(b)海上运输合同所规定的卸货港位于一个缔约国内,或(c)海上运输合同所规定的备选卸货港之一为实际卸货港,并且该港位于一个缔约国内,或(d)提单或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其他单证是在一个缔约国内签发的,或(e)提单或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其他单证规定,本公约各项规定或实行本公约的任何国家的立法,应约束该合同。
中国涉外提单解释的七项规则
中国涉外提单解释的七项规则一、凭单规则(Documentary Rule)凭单规则要求当涉及到国际贸易中货物的交付和支付时,各方必须准确和一致地填写、签署和交付所有相关的凭单文件。
这些凭单文件包括提单、发票、装箱单等。
这些文件的准确和一致性是确保货物能够顺利交付和支付的关键。
案例:公司在出口货物时,必须填写正确的提单信息,包括收货人、货物描述和数量等。
如果提单信息有误,可能导致货物无法正常交付,受到延误或损失。
二、一致性规则(Consistency Rule)一致性规则要求所有涉及交付和支付的文件中的关键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例如,提单上的货物描述和发票上的货物描述必须完全一致。
这确保了货物的确切性和真实性。
案例:公司在出口货物时,必须确保提单上的货物描述和发票上的货物描述一致。
如果存在差异,可能导致买卖双方在货物的交付和支付上出现纠纷。
三、充分信息规则(Full Information Rule)充分信息规则要求所有与交付和支付相关的文件都必须提供充分的信息以便理解文件的含义和目的。
这包括包装、货物描述、个人或公司名称、标识和签名等。
提供充分的信息有助于减少误解和纠纷的可能性。
案例:公司在填写提单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货物描述,包括数量、尺寸、重量等。
如果仅提供模糊的或不完整的信息,可能导致货物无法按时交付或支付。
四、明确规则(Precise Rule)明确规则要求所有文件中的信息必须明确无误地表达意图。
这包括使用精确的语言、单位和术语等。
确保信息的明确性可以避免误解和争议。
案例:公司在填写发票时,必须使用明确的货币单位和准确的价格。
如果使用模糊或混淆的单位和价格,可能导致买卖双方对货物的价值产生分歧。
五、合法性规则(Legality Rule)合法性规则要求所有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和符合国际贸易法规。
这确保了交易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案例:公司在填写提单时,必须确保提供的货物不违反国际贸易法规,如禁运物品或限制物品。
人民大2024外贸单证实训教程(第三版) 课件7项目七 运输单据填制
19.目的地机场 填写最终目的地机场的全称。
20.航班及日期 本栏由航空公司安排舱位后使用,填写航班号
和日期。
21.保险金额 只有在航空公司提供代保险业务而客户也有此
需要时才填写,如没有则打“XXX”或“NIL”字样 。
22.运输处理注意事项 本栏填写承运人对货物处理的有关注意事项。
RUSTY/BREAKAGE PORT EXPENSES AT DESTINATION TO BE BORN BY
THE CONSIGNEE
2 BAGS TORN/BROKEN INSUFFICIENTLY PACKING IRON STRAPS LOOSING /MISSING 10 CASES SHORT SHIPPED CONTENTS EXPOSED POLLUTED BAGS
5.托盘装运, 1) 填托盘数量,同时用括号加注货物的包装件数; 如 , “3 PALLETS(45 CARTONS)”
2) 提单内还应加注“SHIPPER’S LOAD & COUNT”。
6.两种或多种包装,件数要逐项列明,同时应表明合计 数量,还应加大写。 如, 10 CARTONS 6 WOODEN CASES 16 PACKAGES
35.税费 在对应的“预付”或“到付”栏内填写按规定收取的
税款额。
36.其它费用 指除运费和声明价值附加费以外的其它费用。
37.代理人收取的其它费用 预付或到付由代理人收取的其它费用。
38.承运人收取的其它费用 预付或到付由承运人收取的其它费用。
39.预付费用总额/到付费用总额 指预付或到付的运费及其它费用总额。
SAY SIXTEEN PACKAGES ONLY
Description of Goods 货物名称 用货物的统称表示。
海运提单管理制度
海运提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海运提单管理工作,保障货物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海运提单管理工作。
三、提单种类公司海运提单种类包括:1. 海运货物提单:负责记录货物从起运港到目的港之间的运输合同及货物运输状态等有关事项的单据;2. 海运空白提单:包括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由船运公司签发并交由发货人或代理人填写货物、目的港及收货人等信息;3. 海运正本提单:由船运公司签发的可供收货人或其指定代理人以收货的有价证券。
四、提单管理程序1. 提单签发(1)提供相关资料:发货人或代理人向船运公司提出货物运输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签发提单:船运公司根据货物运输申请,签发海运提单,其中所填写的货物名称、运输起止地点、收货人信息等需真实准确。
2. 提单传递(1)发货人/代理人:收到提单后,将提单交给装货港或者货物承运人,由装货港或货物承运人办理货物发运手续;(2)承运人:收到提单后,在指定时间内将提单传递给相应的船东,由船东安排货船运输。
3. 提单交接(1)船东: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将提单送交目的港代理人或提货人;(2)目的港代理人/提货人:收到提单后,办理相应的货物提货手续。
5. 提单存档每份已使用的海运提单,均需按照规定归档保存,并备案管理。
六、提单管理责任1. 船运公司(1)负责签发真实、准确的海运提单;(2)保证提单的安全传递和接收;2. 发货人或代理人(1)按照要求提供货物运输申请及相关资料;(2)确保提单传递的安全性和准确性;3. 承运人(1)确保提单的准确传递和接收;(2)确保货物提单正常存档和备案。
七、提单管理制度的宣贯和执行1. 通过内部培训、会议、文件等方式宣传和贯彻提单管理制度;2. 对制度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 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提单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八、提单管理制度的违规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提单管理制度,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整改、暂停合作等。
《海牙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维斯比规则》、我国《海商法》的区别[修订]
《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我国《海商法》的区别一、承运人的责任基础不同《海商法》、《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承运人的责任基础均是‚不完全过失责任‛。
《海牙规则》下承运人基本义务: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和妥善管理货物的义务。
《鹿特丹规则》原则上秉承了上述规定,但其具体义务内容有所不同。
《汉堡规则》采用了推定过失责任,即完全过失责任。
《鹿特丹规则》也采用了完全过失责任,废除了现行的‚航海过失‛免责和‚火灾过失‛免责。
但其对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不同于《汉堡规则》。
承运人除了证明自己没有过失外,还可以通过证明存在一项或多项免责事项免除其对货物的赔偿责任,除非索赔方可以证明免责事项的产生是归因于承运人的过失。
二、承运人的最高责任赔偿限额不同首先,从《海牙规则》到《汉堡规则》依次提高了对每单位货物的最高赔偿金额。
《海牙规则》规定船东或承运人对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件或每单位100英镑或相当于100英镑的等值货币。
《维斯比规则》将最高赔偿金额提高为每件或每单位10000金法郎或按灭失或受损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30金法郎,两者以较高金额的为准。
同时明确一个金法郎是一个含有66.5毫克黄金,纯度为千分之九百的单位。
《汉堡规则》再次将承运人的最高赔偿责任增加至每件或每货运单位835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SDR或称记帐单位)或每公斤2.5特别提款权,两者以金额高的为准。
其次,对灭失或损害货物的计量方法越来越合理。
《海牙规则》以每件或每单位来计量货物。
随着托盘、集装箱等成组化运输方式发展,这种计量方式的弊端逐渐显现。
《维斯比规则》和《海牙规则》都规定如果以集装箱或托盘或类似集装运输工具运送货物,当提单内载明运输工具内货物的包数或件数时,以集装箱或托盘所载货物的每一小件为单位,逐件赔偿;当提单内未载明货物具体件数时,则以一个集装箱或一个托盘作为一件货物进行赔偿。
提单的注意事项提单的背面条款的解释
提单的注意事项提单的背面条款的解释提单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单证,作为货物交付和支付的凭证,对于买卖双方都非常重要。
在使用提单的过程中,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同时提单的背面条款也需要仔细解释。
下面将详细介绍提单的注意事项和背面条款的解释。
1.确认信息的准确性:在填写提单时,买卖双方要仔细核对货物的名称、数量、包装、标记等信息的准确性,确保提单上的信息与合同相符,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的纠纷和损失。
2.确认货物状态和品质:提单通常包含有关货物的状态和品质的描述,买卖双方要注意确认提单上的描述是否准确,如果与合同不符,应及时提出异议并协商解决。
3.注意提货和交付时间:提单上通常有规定货物的提货和交付时间,买卖双方要密切关注这些时间,确保按时提货和交付,避免因拖延或延误而产生的问题。
4.妥善保管提单: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在交付和支付过程中非常重要,买卖双方要妥善保管提单,避免提单丢失或被盗用,造成经济损失。
5.注意理赔和索赔的程序: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或延误,买卖双方应根据提单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提出理赔或索赔。
提单的背面条款解释:1.责任限制:提单的背面通常包含有关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限制的条款,例如,对特殊货物的责任、承运人的免责事由等。
买卖双方需要仔细阅读和理解这些条款,明确承运人对货物负有的责任范围。
2.装卸责任:提单的背面通常还包含有关装卸责任的条款,例如,买卖双方对于装卸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的分配等。
买卖双方需要了解和遵守这些条款,确保装卸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得到明确和履行。
3.拖车运输责任:对于拖车运输的货物,提单的背面通常含有有关拖车运输责任的附加条款,包括对拖车公司的责任、赔偿标准等。
买卖双方需要详细了解这些条款,并与拖车公司协商达成一致,以免引起争议和纠纷。
4.通知义务:提单的背面通常规定了委托人(托运人)在货物到达前需通知收货人(托运人)的义务和方式。
汉堡规则全文
《汉堡规则》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本公约各缔约国,认识到需要通过协议确定关于海上货物运输若干规则,为此目的决定缔结一个公约,协议如下: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定义在本公约内:1."承运人"是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及托运人定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任何人。
2."实际承运人"是指受承运人委托执行货物运输或部分货物运输的任何人,包括受委托执行这项运输的其他任何人。
3."托运人"是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代其及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任何人或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代其将货物实际交付给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任何人。
4."收货人"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
5."货物"包括活动物,凡货物拼装在集装箱、货盘或类似的运输器具内,或者货物是包装的,而这种运输器具或包装是由托运人提供的,则"货物"包括它们在内。
6."海上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据以承担由海上将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的任何合同;但是,一个既包括海上运输,又包括某些其他方式运输的合同,则仅其有关海上运输的范围,才视为本公约所指的海上运输合同。
7."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
单证中关于货物应交付指定收货人或按指示交付,或交付提单持有人的规定,即构成了这一保证。
8."书面"除其他方式外,包括电报和电传。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两个不同国家间的所有海上运输合同,如果:(a)海上运输合同所规定的装货港位于一个缔约国内,或(b)海上运输合同所规定的卸货港位于一个缔约国内,或(c)海上运输合同所规定的备选卸货港之一为实际卸货港,并且该港位于一个缔约国内,或(d)提单或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其他单证是在一个缔约国内签发的,或(e)提单或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其他单证规定,本公约各项规定或实行本公约的任何国家的立法,应约束该合同。
提单解释的七项规则
提单解释的七项规则1)第一项规则——逆合同草拟人利益解释规则(contra proferentem)当有疑问时,应对合同作出不利于合同草拟人的解释15。
因此,Strayer法官在审理 Ontario Bus Lines诉 The Federal Calumet一案时,指出:“被告起草的提单中的第3节与第18节矛盾,应作出不利于被告、有利于原告的解释。
”。
特别是提单,作为一种由承运人印制的格式合同16,通常对其作出不利于承运人的解释。
所以,在Mormaclynx(Leather’s Best诉S.S.Mormaclynx)一案中,Judd D.法官认为:“提单,作为一种附意合同(a contract of adhesion),应严格地对其作出不利于承运人的解释。
”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托运人使用自己的格式提单,应作出不利于托运人的解释17。
逆合同草拟人利益解释规则(contra proferentem)经常适用于提单案件,特别是在美国法院更是如此。
美国法院在认定是适用海上货物运输法(COGSA)规定的每件500美元的责任限额,还是适用在托运地国家采用的海牙/维斯比规则规定的更大的每件/每公斤的责任限额时,经常适用该规则18。
2)第二项规则——免责条款的严格解释规则(strict construction of exception clauses)应严格解释提单中的免责条款。
合同中的疏忽或免责条款,同法律中的此类条款一样,也应严格解释19。
在解释这类条款时,应综合考虑免责条款的普通涵义、整个合同的性质和目的及周边环境20。
在英国和加拿大,法院对承运人或装卸公司因其自己或其雇员或代理人的疏忽,意图减轻其责任条款的解释方法,是严格适用免责或责任限制条款的一个明证。
法院一般适用英国枢密院(the Privy Council)在Canada Steamship Lines Ltd.诉 The King一案中确立的三项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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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解释的七项规则-绪论——解释法官应同分析和解释其他一样来解释提单1。
然而,诸多解释书面文件规则中的一部分,更适合于解释提单。
下面的七项解释规则经常在海牙规则和海牙-威斯比规则中适用,因此,更适用于海上货物运输。
当然,他们同样适用于其他。
然而,要牢记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这七项解释原则只有在提单条款“含混不清(ambiguous)”时,才能适用2。
一份美国判决对合同“含混不清”的定义如下:“一个智商健全的人在全面审核整个合同后,结合特定贸易中的惯例、习惯用法和术语,能够作出一种以上的理解”3。
相反,当合同的条文具有准确的含义,且合同的主旨没有被误解的危险、有关的条文不存在作出不同解释的合理基础时,合同的条文就不是“含混不清”的。
一般说来,在普通法中,含混不清被分为两种:一种是“明显的含混不清”(patent ambiguity),它是由合同的措辞引起的;另一种是“潜在的含混不清”(latent ambiguity),它在合同条文运用到实际场合中才显现出来。
对于什么是“含混不清”,什么不属于“含混不清”这个问题,上议院在审理Higgins诉Dawson一案4中指出:纯粹的解释上的困难不是条文“含混不清”,只有在对一份文件仔细审查后,法院认定还不能对它作出解释时,该文件才是“含混不清”的。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像解释其他合同一样解释提单5。
法院尽量对整个提单作出符合其本意的解释6,并给提单的每一个条款以合理的解释7。
当然,由于提单本身并不是运输合同,而仅是其最好的证明8,当解释托运人(或收货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时,“查清他们之间的实际合同十分必要,仅仅看提单有时是不够的”。
在任何情况下,法官都会尽力根据合同当事方的共同意图来解释合同。
在普通法中,根据客观标准来确定共同意图,即:一个普通的正常人处于签定合同时实际当事人的地位时,他的意图是什么9?相反,在大陆法系国家中,共同意图则按主观标准确定,即:合同当事方在签定合同时没有表达出来的真实意图是什么10?决定共同意图的首要因素是当事方使用的语言11,要通读整个合同,结合上下文来理解,依照订立合同的目的12和周边环境13,并综合考虑可适用的有关习惯和贸易惯例14。
提单解释的七项规则1)第一项规则——逆合同草拟人利益解释规则(contra proferentem)当有疑问时,应对合同作出不利于合同草拟人的解释15。
因此,Strayer法官在审理Ontario Bus Lines诉The FederalCalumet一案时,指出:“被告起草的提单中的第3节与第18节矛盾,应作出不利于被告、有利于原告的解释。
”。
特别是提单,作为一种由承运人印制的格式合同16,通常对其作出不利于承运人的解释。
所以,在Mormaclynx(Leather’s Best诉S.S.Mormaclynx)一案中,Judd D.法官认为:“提单,作为一种附意合同(a contract of adhesion),应严格地对其作出不利于承运人的解释。
”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托运人使用自己的格式提单,应作出不利于托运人的解释17。
逆合同草拟人利益解释规则(contra proferentem)经常适用于提单案件,特别是在美国法院更是如此。
美国法院在认定是适用海上货物运输法(COGSA)规定的每件500美元的责任限额,还是适用在托运地国家采用的海牙/维斯比规则规定的更大的每件/每公斤的责任限额时,经常适用该规则18。
2)第二项规则——免责条款的严格解释规则(strict construction of exception clauses)应严格解释提单中的免责条款。
合同中的疏忽或免责条款,同法律中的此类条款一样,也应严格解释19。
在解释这类条款时,应综合考虑免责条款的普通涵义、整个合同的性质和目的及周边环境20。
在英国和加拿大,法院对承运人或装卸公司因其自己或其雇员或代理人的疏忽,意图减轻其责任条款的解释方法,是严格适用免责或责任限制条款的一个明证。
法院一般适用英国枢密院(the Privy Council)在Canada Steamship Lines Ltd.诉The King 一案中确立的三项检验标准。
根据这些检验标准,如果“疏忽”没有被明确规定作为免责条款适用的条件,但是通过合理的扩大解释能够包含疏忽,且法院认为没有其他根据“追究”被告责任时,法院才能免除被告因为疏忽所应承担的责任21。
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时,在当事方确有免除承运人疏忽责任的合理预期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免责条款有效22。
法国同样也限制性地解释提单中免责和责任限制条款。
3)第三项规则——手写条款优于印刷条款规则(precedence of handwritten over printed words)提单中的手写条款(或打印条款)优于印刷条款23。
其理由有二:第一,在时间上,手写条款晚于印刷条款;第二,手写条款是当事方为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作出的即时意思表表示,而印刷条款是对所有使用该提单格式的当事方都适用的一般格式用语。
适用这项规则的地方,在手写条款(或打印条款)与印刷条款存有矛盾的范围内,优先适用手写条款(或打印条款)24。
即:提单中的手写条款(或打印条款),只有在与印刷条款存在直接冲突时,才能优先适用25。
4)第四项规则——惯例和通常做法规则(custom and usage)很久以来,已经确立了这样一个规则:在商业交易中,已经形成的惯例和通常做法被用来补充合同,当书面合同对一些问题没有明确规定时,惯例和通常做法会成为合同的补充26。
因此,装卸港的关于装货前后的一些惯例和通常做法,即使提单中没有特别提及,它们也有可能被法院视为运输合同的一部分27。
然而,所涉及到的相关惯例和通常用法必须与提单内容相一致28。
在适用海牙规则或海牙/维斯比规则期间(钩到钩),惯例和通常做法就显得不太重要了,因为当事方的权利和责任都被海牙规则或海牙/维斯比规则严格限定了,而这些规则,根据规则第3条第8款的规定,属于公共秩序的范畴(the rules of public order)。
惯例本身也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的29。
在提单纠纷案件中,法官判断一种地理上的绕航是否合理时,经常会考虑惯例和通常做法。
例如:(法院)指出:“符合贸易惯例的行为不属于偏离合同规定航线的绕航,因为此类合同一般规定了当事方应遵守海上贸易的惯例和通常做法。
”。
目的港的惯例和通常做法可以改变:美国《哈特法》(Harter Act)和《海上货物运输法》(COGSA)中,对“适当交货”的一般理解。
在欧洲,法院在决定“是否视为收货人已同意提单中指定的由另一个欧盟国家的法院管辖的管辖权条款”的问题时,贸易惯例起着重要作用30。
提单当事方的“交易习惯”(previous course of dealing)是与惯例和通常做法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
例如:托运人和承运人是老客户(“sophisticated” business people),他们签定过运输合同,用过同一格式提单或者在贸易中常用的提单,他们被认为对提单条款都很熟悉。
因此,法院经常根据提单条款来区分他们的权责,特别是“承运人每件的责任限额”条款和“托运人为避免承运人享受该责任限制而申报较高价值的‘公平机会’(fair opportunity)”条款,更是常被作为区分托运人和承运人权责的基础。
5)第五项规则——环境规则(surrounding circumstances)同解释任何其他合同一样,必须结合提单所处的环境来解释它31。
正如Wilberforce勋爵(Lord)在The Diana Prosperity一案32中所说的:“合同没有在真空中签定的:它们总有一个必须置身其中的背景。
这种背景在法律上通常被描述为‘环境’,但是,这个短语并不准确,它可以被举例说明,但很难予以定义。
在商业合同纠纷中,正确的做法是法院应弄清合同的商业目的,由此可以预测交易的起因、背景、交易经过及市场行情方面的情况。
”。
在Francosteel Corporation 诉M.V.Pal Marinos一案中,Carter法官(D.J.)指出:“要弄清提单中‘含混不清’的内容,法院必须首先审查当事方提供的,反映签发提单时他们意图的相关外在证据。
”。
6)第六项规则——小字印刷条款规则(small-print clauses)法院一般不支持提单背面的草写小字条款,这些条款很难辨认,不能引起托运人的注意。
例如,在Crooks诉Allan一案中,法院指出:”这个有争议的条款出现在排列很紧密三十行小字中间,没有能引起人们注意的间隔。
如果船东希望在他的提单中加上一个免除其共同海损分摊义务的特殊条款,他不仅应当用文字阐述清楚,而且加入的该类条款应当显著得使普通人不会忽视它。
”。
提单背面的小字印刷条款仍常被认定为有效,但经常取决于法官的耐心程度和心情好坏。
在Pater,Zochonis Co.诉Elder,Dempster Co.一案中,Scrutton大法官说:“像许多其他法官一样,我对本提单极难辨认的情形十分反感。
法院已经多次警告过船东。
总有一天,船东会因他们没有尽到把免责条款作为合同内容合理通知的义务,而被剥夺利用免责条款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1954年,新南威尔士最高法院,在处理难以辨认的提单条款问题时,注意到了Scrutton大法官的附带意见,但认为“那一天”还没有到来33。
然而,在一些法院中,“那一天”已经到来了。
例如:在Bundesgerichtshof一案34中,法院已经判令,只能借助放大镜来阅读的那些提单条款,即使它们是贸易中的标准条款,也不能构成提单合同的一部分。
同样,美国法院一般不认可承运人格式提单中小字印刷的责任限制条款的效力35。
然而,法院好像也不完全否认小字印刷条款的效力,特别是当事方在以前的交易中用同一格式提单,并且在该提单的正面明确提到提单背面的小印刷条款已并入该合同内容时,更是如此36。
但是,法院亦时常否认这些条款的效力37。
7)第七项规则——同类规则(ejusdem generis)提单中的“含糊不清”问题,有时是通过适用合同解释的同类规则(ejusdem generis)来解决的,即:“…在有几个词修饰一个种类词以限定其涵义的地方,该种类词的涵义将不能超出同类的主题…”38。
英国上诉法院在Foscolo Mango诉Stag Line一案中作出的著名判决,是适用这项规则的一个典范。
在该案中,法院认为,提单中授权船舶“…可以为加油或其他目的,随意停靠任一港口…”的特权条款,并未授权船舶可以因让两个上船调试过热设备的工程师下船而绕航。
Scrutton大法官是这样适用同类规则的:“…‘加油’这个词的出现,是对后面那个概括词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