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电动工具管理规定审批稿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要求
• 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 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包括:
a. 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b. 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 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d. 操作者注意事项
安全是运行的最高优先级
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公司常用的手持电钻
手持冲击钻
手持热风枪
安全是运行的最高优先级
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人人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要求
➢ 手持电动工具的分类
按防电击保护分类,手持电动工具分为如下3类: • I 类工具:它的防电击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措
施,即把易触及的导电部分与设备中固定布线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使易触及的导电部分在 基本绝缘损坏时不能变成带电体。具有接地端子或接地连接器的双重绝缘和/或加强绝缘的工具也 认为是Ⅰ类工具。
• II 类工具:它防电击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依靠提供的附加的安全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 强绝缘,没有保护接地也不依赖安装条件。
人人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要求
➢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要求
• 购买和使用的工具必须具有国家强制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 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
• 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 • 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或酸蚀性物质的场所;
强制性CCC标志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要求
➢ 手持式电动工具定义
• 用来做机械功,提供或不提供安装到支架上的装置,设计成由电动机与机械部分组装成一体、便于 携带到工作场所,并能用手握持或支撑或悬挂操作的工具。
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标准
手持式、移动电动工具安全管理标准1.全体的1.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和有关规定,规范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的安全规范使用和管理,加强工具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购置工具应选购按照国家GB3883《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标准》设计、制造的标准产品,有检验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1.3 用户需要接受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掌握工具的特性、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会触电急救法和心肺脑复苏法。
1.4 电动工具班型(1) 手持式电动工具种班:手枪电钻、手持电钻、冲击电钻、电锤、电磁座钻、电动扳手、电动磨光机、手提砂轮、角向砂轮机、电动磨头、电剪、电动往复钻、电动吹尘器、电吹风、电铬铁、研磨机等等。
(2)移动式电动工具种班:电焊机、滤油机、无齿锯、高压清洗机、台钻、砂轮机,大型往复锯、胀管机、电加热器、空压机、行灯变压器、行灯具、移动式碘钨班架、多功能电源端子排或板等。
1.5 电动工具的管理(1)电动工具的登记、编号、用户单位负责库存、检查和维护。
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
(2)电动工具绝缘测试由电气车间高压班负责。
(3)电动工具的购买和日常使用、技术管理由生技科、相关车间负责。
(4)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安全监督科负责安全管理、相关车间负责。
(5)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放置在无腐蚀性气体或工具箱中; 库房内禁止存放不合格品。
(6)各种工具的说明、技术资料,使用车间(班组)应有备份文本,以便随时查阅。
(7) 电器所需的室内工作用具清册、专项检查维护表面面(记录);试验记录(含用具检验合格证);电器出厂合格证及说明书、借用记录;用具报废记录。
2.一般规定2.1 按厂部要求,对工具统一编号,用具本体上应有的编号标识、高压班检验合格证(新电动工具应在半年内取得制造商证书)。
2.2 工具使用前,用户应仔细阅读工具的使用说明书,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安全注意事项,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办法
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和要求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公司内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加强电动工具的维护和管理以确保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物资管理部采购电动工具,应选购按照国家GB3883《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标准》设计、制造的标准产品,并有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电动工具使用人员需经过设备管理部专业的安全技术教育,掌握电动工具的特性、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定期训练触电急救法和心肺脑复苏法。
2.电动工具的种类2.1手持式电动工具种类:手持电钻、冲击电钻、电锤、电磁座钻、电动扳手、电动磨光机、手持式振动器、手提砂轮、角向砂轮机、电动磨头、电动吹尘器、电吹风、电铬铁、研磨机等等。
2.2移动式电动工具种类:电焊机、高压清洗机、台钻、砂轮机、移动式振动器、电加热器、电风扇、轴流风机、移动空压机、移动灯具、多功能电源接线盘或插板等。
3.电动工具按触电保护方式分类:3.1Ⅰ类电动工具(普通绝缘工具)为额定电压42伏以上。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
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导线联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3.2Ⅱ类电动工具(双重绝缘工具)为额定电压42伏以上。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防护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3.3Ⅲ类电动工具(安全额定电压工具)为额定电压42伏以下。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我国确定的安全电压标准是42V、36V、24V、12V、6V。
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42V安全电压;有电击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式照明灯和局部照明灯应采用36V或24V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特别潮湿处等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式照明灯应采用12V安全电压;在水下作业等场所工作应使用6V安全电压。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3篇)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为了防止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中引起人身伤亡事故,根据国家《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和行业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2.本规定中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为电动工具)是指带电气设备的行灯、枪式电钻、冲击电钻(锤)、手持式砂轮机、电剪刀等移动使用的电动工具。
3电动工具的管理3.1各分公司、站和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须严格执行电动工具的定期检查维修、登记填表、借用发放和专人保管制度,落实责任人。
3.2各单位须建有电动工具的分类台账、使用、检查和维修技术档案,台账和档案中至少有电动工具的型号规格、制造厂、使用时间、试验时间、试验结果、试验人及每次检修等内容记录。
3.3各单位对于所使用的电动工具,应组织人员根据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a.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b.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c.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d.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e.操作者注意事项。
4电动工具的使用4.1电动工具在使用前,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
4.2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Ⅱ类工具,使用Ⅰ类电动工具时还应采取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4.3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
4.4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Ⅲ类电动工具,或装设漏电保护器的Ⅱ类工具。
Ⅲ类电动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有人在外监护。
4.5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电动工具。
公司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3篇)
公司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行为,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生产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职工,并负责监督和管理相关工作的主管人员。
第三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所有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职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安全操作知识。
对于新员工,应该在入职前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公司负责制定和完善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设备。
第六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本管理制度,保证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和保养。
第七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主管人员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监督和管理职工的安全操作。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八条职工有权拒绝使用未经检修和维护的手持电动工具,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应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九条对于手持电动工具的选择和购买,应优先选择品牌知名、质量可靠、安全可靠的产品。
购买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验收。
第十条手持电动工具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要求进行,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在良好状态,并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手套、安全眼镜、耳塞等。
第十二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得私自改装和修理。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保证周围环境没有可燃物和易爆物,并保持安全距离。
禁止在高温、潮湿和易燃的环境中使用。
第十四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保持集中注意力,不得与他人闲聊或玩耍,不得饮酒和吃东西。
第十五条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后,应及时将电源关闭,并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不得将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抛掷或丢弃。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1中国水电七局·华东院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施工和生产中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其使用过程的安全,减少因电动工具引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承包部各工区在施工和生产中使用的各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购、使用、检查、保养、维护以及报废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定义及分类第三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主要包括:电钻(含冲击电钻)、电锤(含电镐)、混凝土振捣棒、电动砂轮机(含角向磨光机、直向砂轮机、抛光机等)、砂光机、电剪刀、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攻丝机、圆锯、电链锯、电刨、电动往复锯、电木铣和修边机、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等。
第四条手持式电动工具分类4.1、Ⅰ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
其方法是将可触及、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4.2、Ⅱ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类工具和金属外壳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回”。
4.3、Ⅲ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第三章部门职责第五条部门职责及分工5.1、机电物资部机电物资部是本项作业及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文件的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
5.2、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应将本作业文件的相关环节列入安全检查范围。
5.3、工区设备物资部门负责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购、使用、检查与保养、维护、报废的全过程管理。
安全部定期实施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检查。
作业队(厂)、班组负责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检查与保养、维护的实施工作。
2024年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保障使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一切在中国境内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手持式电动工具是指以电力或电池作为动力源,由人手携带的进行作业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钻、电锤、角磨机等。
第四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五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该工具。
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第六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人员应熟悉并遵守电动工具的操作说明书,正确使用工具并保养维护。
第七条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使用单位报修。
第二章生产与销售第八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生产企业应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获得相关生产许可证明。
第九条手持式电动工具销售单位应认真履行售后服务责任,向购买人提供工具的操作说明书、维修手册等必要文件。
第十条手持式电动工具销售单位应及时回收并报废不合格的产品,并将情况报告至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手持式电动工具销售单位应对购买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说明和培训,确保其正确使用工具。
第十二条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产品包装、标识应清晰、准确,提供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十三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台账,并将工具信息和使用人员信息填写备查。
第十四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制定使用规范,明确工具的操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十五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工具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将工具运输、存放、使用、保养等环节进行标识管理,确保工具的安全。
第十七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第十八条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人员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检查、维修安全管理制度(4篇)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检查、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手持电动工具在现代工业生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其高速旋转部件和高频工作特点,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一套完善的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检查、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二、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1. 规范使用程序(1)使用资格认证: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之前,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获得使用资格认证。
(2)工具选择:根据作业需要,选择合适的手持电动工具,并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工具检查:使用前对工具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无损伤等问题。
(4)操作规范: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使用、过度曲解等行为。
2. 基础安全要求(1)操作环境: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工作环境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如通风条件、防护措施等。
(2)个人防护: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电源接地: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接地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确保工具的安全使用。
3. 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1)定期检查: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期间,要定期对工具进行检查,包括电源线、插头、旋钮等部件,确保其正常工作。
(2)防止受伤: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要注意避免手部或其他身体部位接触旋转部件,使用避震、防护装置等措施。
(3)避免电击: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要注意避免将电源线与水、湿地、金属接触,防止发生电击事故。
(4)应急措施: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要了解应急措施,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其他相关的安全知识。
三、手持电动工具检查安全管理制度1. 工具检查要求(1)定期检查: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定期的检查,包括线缆、插头、开关等部件,确保其正常工作。
(2)损坏修复:如发现手持电动工具存在损坏情况,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其安全可靠。
2. 使用维护记录(1)记录要求:对于每一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和维护情况,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使用人员、使用日期、维护人员等信息。
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三篇)
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手持式电动工具是一种常见的工作辅助工具,广泛应用于建筑、制造业、维修等领域。
然而,这些工具的使用不当和管理不善可能造成许多安全问题和经济损失。
因此,制定一套全面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对于保证工作安全和提高生产效率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制度的内容、执行机制和案例分析三个方面来探讨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
一、制度的内容(一)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购买与验收:1. 将电动工具的购买纳入公司的采购管理体系,确保采购的工具质量可靠、性能符合要求;2. 对每个购买的电动工具进行验收,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测试和安全性能评估等。
(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登记与标识:1. 对每一台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登记管理,包括工具的名称、型号、使用部门、责任人等信息;2. 手持式电动工具上应贴有标识,明确标注工具的用途、功率、电压等重要参数。
(三)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存放与保养:1. 划定专门的存放区域,分门别类地存放不同种类的手持式电动工具;2. 统一制定工具的保养计划,定期进行检查、清洁、润滑和维修,确保工具的良好状态;3. 严禁私自更换电池和焊接刀片等易损件,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和更换。
(四)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与维修:1.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2.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电源是否接地良好、刀片是否锋利、安全装置是否完好等;3.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护目镜、耳塞、防护手套等;4. 对于出现故障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五)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报废与更新:1. 对于存在严重故障或不能修复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及时报废,并进行相应的记录;2. 根据工具的使用年限和技术更新,定期更新或替换手持式电动工具,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二、执行机制(一)制度宣传建立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后,应及时通过公司内部刊物、会议、培训等途径进行宣传,确保每一位员工都了解并遵守相关制度。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办法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中引起的触电等人身伤亡事故,依据GB3787—2017《手持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使用的电钻、电锤、磨光机、角磨机、直磨机、电动扳手等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一)手持式电动工具:就是用手握持或悬挂进行操作的电动工具,分Ⅰ、Ⅱ、Ⅲ类。
(二)Ⅰ类工具:是指它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接零保护安全措施。
(三)Ⅱ类工具:是指绝缘结构全部为双重绝缘结构的电动工具。
其规定电压超过50V ,不允许设置接地装置,一般为绝缘外壳。
.(四)Ⅲ类工具:是指由安全特低压电源供电,工具内部不产生比安全电源电压高的电压。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职责(一)设备管理科负责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日常保管、维护、保养及档案建立。
(二)安全环保科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五条电动工器具管理要求(一)手持式电动工具严禁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潮湿的场所使用。
(二)手持式电动工具至少每3个月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检测,且记录完整有效。
(三)手持式电动工具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使用。
(四)在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前要检查以下事项。
1.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2.保护接地线(PE)联接是否正确完好,牢固可靠。
3.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4.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5.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6.机械防护装置是否良好。
7.工具转动部门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8.电气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
(六)修理完毕的工具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和进行绝缘耐压试验。
(七)对于不能修复完好的工具,要予以报废。
第四章监督考核第六条对违反以下条款的个人,每次罚款50元。
(一)未按电动工具操作规程使用工具。
(二)随意拆卸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等。
(三)使用的带有隐患的电动工具。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规范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检查和维修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所属单位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3术语和定义(1)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是指可移动使用的电钻、电锤、切割机、电动扭矩板手、角磨机等工具。
(2)Ⅰ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基本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3)Ⅱ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金属外壳Ⅱ类工具。
Ⅱ类应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4)Ⅲ类工具:工具在防止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4职责(1)生产部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检查和维修的归口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在加气站建设期和运行期对各所属单位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2)各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保管、使用、维护保养、检查等具体管理工作。
5内容及要求5.1工具管理(1)各所属单位购买的工具应具有国家强制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2)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根据适用需要而选型,并符合“GB/T3787-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3)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或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4)各所属单位应按照工具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1)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2)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3)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4)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5)操作者注意事项。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一、背景手持电动工具是各类生产、加工、维护、修理中普遍使用的紧要工具之一、它具有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携带、操作快捷、工作效率高等特点,是提高劳动效率和生产质量的紧要工具。
但是,假如规范使用不得当或者操作不当,也可能带来很多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
因此,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过程中,必需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的完整性。
二、目的为了规范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行为,保障工人人身安全,保护生产设备的完整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订立该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三、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单位和个人。
四、管理制度1. 全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人员必需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并在确认理解和达到肯定程度的操作技能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新员工上岗前必需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全部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选用,并经过卫生检测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未经检查或检查未通过的手持电动工具,严禁使用。
3. 全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人员在操作前应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安装正确的刀片或磨头,是否有扭转、断裂等现象。
使用时应依照设备说明书进行操作。
4. 全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未持证上岗作业者,严禁作楼的。
5. 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应戴好工作证或工作帽、敞口服装和手套,严禁穿戴大耳环等可被拉住的首饰。
6. 不允许手持电动工具任意设置或移动,必需在使用前设好停车位置,有固定的工作区域。
7. 手持电动工具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四周环境卫生保洁,不允许产生大量粉尘,避开对其他设备和人员造成污染。
8. 全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人员应具备遇险自救的本领,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刻切断设备电源、前往安全地带并报警。
禁止进行擅自抢救、撤离等行为。
9.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后,应立刻检查维护和修理并加以清洗、安置,保证设备的完整性和电源的安全。
10. 本规定不完全,需要依据不同场合和设备特点进行补充和完善。
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5篇)
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电动工具)的采购、验收、使用、检查、维修等方面的管理,防止漏电等事故的发生,以免造成人身伤害。
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及分类本制度适用于功能公司各车间、科室、部门所有电动工具的管理。
主要包括:直角研磨机(也称角磨机)、冲击钻、手电钻、电磨、手持砂轮机、水钻、电锤等。
电动工具按电气保护的方式分为三类:Ⅰ类工具即为普通型电动工具,其额定电压超过50伏,Ⅰ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措施。
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在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起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Ⅰ类工具的插头为三脚插头。
II类工具即绝缘结构全部为双重绝缘结构的电动工具。
其规定电压超过50V。
II类工具不允许设置接地装置。
一般为绝缘外壳。
II类工具必须采用加强绝缘电源插头,且电源插头与软电缆或软线压塑成一体的不可重接电源插头。
Ⅱ类工具只允许采用不可重接的二脚电源插头。
II类工具均带有标志回。
III类工具即安全电压工具。
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在防止触电的保护依靠由安全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电压高的电压。
三、电动工具的管理3.1、电动工具的采购、验收及贮存3.1.2、供应不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交的申购计划进行采购。
3.1.2、物流部仓管科负责新购电动工具的验收,新购电动工具必须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1.3、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3.2、电动工具的使用3.2.1、电动工具在使用前,使用人员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
使用时,使用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2.2、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Ⅰ类电动工具;若使用Ⅰ类电动工具时,还应在电气线路中采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一、前言手持式电动工具因其便携性、高效性在工业和日常作业中被广泛使用。
为确保工具的正确使用、维护和安全管理,制定本安全技术规程。
二、目的确保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减少工作场所事故和伤害,提高工作效率。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钻、电锯、打磨机、冲击扳手等。
四、管理规程4.1 工具采购选择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手持电动工具。
确保工具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4.2 工具登记对所有工具进行编号和登记。
记录工具的型号、购买日期、使用状态等信息。
4.3 工具存放工具存放应避免潮湿、高温和直接日晒。
工具存放应有序,便于管理和使用。
4.4 工具报废定期检查工具状态,对损坏严重或无法修复的工具进行报废处理。
五、使用规程5.1 使用前的准备阅读并理解工具的使用说明书。
穿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
5.2 安全操作确保工具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使用。
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使用工具。
5.3 使用中的注意事项保持工作区域清洁,避免工具受损或造成事故。
注意电源线管理,避免绊倒或触电。
5.4 使用后的清理关闭工具电源,拔掉插头。
清理工具上的灰尘和碎屑。
六、检查规程6.1 日常检查每次使用前后,检查工具的完好性。
检查电源线和插头是否有损伤。
6.2 定期检查定期对工具进行性能和安全性检查。
记录检查结果,必要时进行维修。
6.3 特殊检查在工具发生故障或事故后,进行特殊检查。
七、维修规程7.1 维修原则仅授权的维修人员方可进行工具维修。
使用原厂或认证的配件进行维修。
7.2 维修流程记录工具的故障现象和维修需求。
按照制造商的指导进行维修。
7.3 维修后的测试维修后进行功能测试,确保工具性能恢复正常。
八、培训与考核8.1 操作培训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工具操作和安全培训。
通过考核确保操作人员掌握了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8.2 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有效防止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适用于所有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人员。
2. 安全管理责任2.1 公司领导层对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并应当制定明确的安全政策和目标。
2.2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具体实施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包括制定、执行和监督相关安全规定。
2.3 所有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自觉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 基本安全要求3.1 所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和维护,并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3.2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具备使用技能和安全意识。
3.3 所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如电流保护开关、过热保护装置等。
3.4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
3.5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操作说明书,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4. 安全操作规程4.1 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之前,必须对工具进行检查,确认无缺陷和故障后方可使用。
4.2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应当在使用前对周围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4.3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在使用时必须保持专注,不得分心或疏忽大意。
4.4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违反操作说明书的要求。
4.5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禁止在疲劳、酒后或受药物影响的情况下使用工具。
4.6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使用完毕后,应当将电源断开,并恢复到安全状态。
5. 事故处理与报告5.1 发生手持电动工具事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5.2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3 手持电动工具事故的相关信息应当及时记录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6. 奖惩措施6.1 对严重违反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
手持电动工具管理办法(三篇)
手持电动工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保护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手持电动工具是指以电能为动力,可手持进行操作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钻、电锤、电动割草机等。
第三条所有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手持电动工具的采购与验收第四条手持电动工具的采购应根据使用的需要,选择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产品质量可靠的厂家和品牌。
采购前应对厂家和品牌进行调查核实,并与厂家签订明确的合同。
第五条手持电动工具的采购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2. 电源电压和额定功率;3.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4. 响应时间和售后服务承诺;5. 价格和支付方式;6. 其他相关要求。
第六条手持电动工具的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和维护第七条手持电动工具应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正确使用,禁止超负荷使用,以免损坏工具和发生意外。
第八条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 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如戴上防护眼镜、手套等;2. 禁止擅自拆卸和改装工具;3. 设置专门的工具使用区域,保持工具周围的通道畅通;4. 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工具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手持电动工具的维护保养应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并建立维护保养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人员、维护内容等。
第四章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第十条手持电动工具在停用、存放时,应切断电源,放置在固定、防尘、防潮的地方。
第十一条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其送修或更换。
第十二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相关安全知识。
第十三条手持电动工具及其附件的购买、使用和保养应经过相应领导审批,并有相应的记录。
第五章手持电动工具的更新与淘汰第十四条手持电动工具的更新应根据工具的使用寿命和技术状况进行判断,及时更新老化、损坏的工具,以确保工作效率和安全。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使用规定(3篇)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使用规定二、使用规定1.所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有专业检测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且在使用期限内。
超出使用期限而未检测的电动工具严禁使用。
2.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
搬运中不得受震动。
3.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电源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工具接地(零)线应可靠,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垫上使用。
4.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或Ⅲ类工具。
5.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
6.在使用电动工具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在确认开关、引线、插头、外壳接地保护装置等完好后,再接电源并检查外壳不带电后方可使用。
如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损,保护接零或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
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7.长期搁置不用和检修电动工具后必须测量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阻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8.必须按电动工具的使用规程使用电动工具。
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工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使用规定(2)手持式电动工具是一种方便快捷的工具,但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使用人员的安全,以下是一些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使用的规定:1. 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开关和外壳没有损坏或漏电等问题。
2. 使用前应熟悉工具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 使用时应戴好防护装备,如护目镜、工作手套、耳塞等,以防止眼睛、手部或听力受到伤害。
4. 在使用电动工具时,应确保周围环境安全,例如避免在易燃物附近或潮湿的地方使用。
手持电动工器具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手持电动工器具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手持电动工器具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动工具的管理内容和考核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3术语和定义3.1手持式电动工具:是指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手持操作或可以手动移动的专用工器具。
主要有:电钻、冲击电钻、电锤、电动磨光机、手提砂轮、角向砂轮、电动割刀、电烙铁、行灯(手提照明电灯)和行灯变压器、移动式碘钨灯架、多功能电源线盘、电动吹尘器、电吹风等。
3.2电动工具按触电保护分类:3.2.1Ⅰ类工具:指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成为带电导体。
3.2.2Ⅱ类工具:指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回”。
3.2.3Ⅲ类工具:是指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4职责4.1安全监察部负责电动工器具的安全监督管理。
4.2使用部门负责所用电动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对其职工安全正确使用电动工器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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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电动工具管理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电动工具)的使用、检查、维修等方面的管理,防止漏电等事故的发生,以免造成人身伤害。
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所有电动工具的管理,包括(角磨机、冲击钻、手电钻、电磨、手持砂轮机、电锤等)。
3. 职责
工程主管负责制定手持电动工具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维修技工执行落实手持电动工具管理制度。
4. 内容及步骤
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的漏电保护器。
若采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
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严禁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
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I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
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
工具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
工具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带有接地插脚的插头、插座,在插合时应符合规定的接触顺序,防止误插入。
三级插座的接地插孔应单独用导线接至接地线(采用保护接地的)或单独用导线接至接零线(采用保护接零的)不得在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零线与接地线连接起来。
使用场所的保护接地电阻值必须不大于4欧姆。
工具中运动的危险零件,必须按有关的标准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不得任意拆除。
工具的定期检查,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
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
如果绝缘电阻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和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工具如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
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调换或漏装。
工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进行测量和试验。
附表1M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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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部位│ 绝缘电阻
────────────────┼────────────
Ⅰ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2
Ⅱ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7
Ⅲ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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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绝缘电阻用500伏兆欧表测量。
附表2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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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部位│ 试验电压
────────────────┼────────────
Ⅰ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950
Ⅱ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2800
Ⅲ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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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绝缘耐电压试验的时间应维持1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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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