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证券自营业务-自营业务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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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自营业务的决策与授权

第六章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自营业务的决策与授权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2015证券交易第六章 证券自营业务知识点:证券自营业务的决策与授权● 定义:自营业务决策机构原则上应当按照“董事会一投资决策机构一自营业务部门”的三级体制设立。

● 详细描述:董事会是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资产、负债、损益和资本充足率等情况确定自营业务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等,具体投资授权给投资决策机构执行。

投资决策机构是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确定具体的资产配置策略、投资事项和投资品种等。

自营业务部门为自营业务的执行机构,根据授权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决策和执行工作。

自营业务的管理和操作由证券公司自营业务部门专职负责,非自营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自营业务。

例题:1.( )是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

A.股东会B.董事会C.投资决策机构D.自营业务部门正确答案:C解析:投资决策机构是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

2.在自营业务运作流程方面,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董事会是自营业务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确定具体的资产配置策略等B.自营业务部门为自营业务的执行机构,应在投资决策机构作出的决策范围内,根据授权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决策和执行工作C.投资决策机构是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确定具体的资产配置策略、投资事项和投资品种等D.自营业务决策机构原则上应当按照“董事会-投资决策机构-自营业务部门”的三级体制设立正确答案:A解析:董事会是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按照一定规则确定自营业务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等。

3.董事会作为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应根据证券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和资本是否充足等情况确定()。

A.止盈止损机制B.资产配置策略C.具体投资项目的决策D.自营业务规模正确答案:D解析:董事会作为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应根据证券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和资本是否充足等情况确定自营业务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等。

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1996.10.25•【文号】证监[1996]6号•【施行日期】1996.10.2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8号--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八批)》(发布日期:2009年4月10日实施日期:2009年4月10日)废止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1996]6号颁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以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和清算机构的业务规则。

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负责本办法的监督执行。

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对作为其会员的证券经营机构的证券自营业务活动进行监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证券经营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

本办法所称证券专营机构,指前款所称证券公司;证券兼营机构指前款所称信托投资公司。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经营机构为本机构买卖上市证券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证券的行为。

前款所称上市证券,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下列证券:(一)人民币普通股;(二)基金券;(三)认股权证;(四)国债;(五)公司或企业债券;前款所称人民币普通股、基金券、认股权证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证券统称为权益类证券。

第二章自营资格第六条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取得证监会认定的证券自营业务资格并领取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自营业务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未取得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从事本办法第五条所称证券自营业务以外的证券自营业务。

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

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

目录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被批准扩大201105 (1)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201104 (1)证监会称新三板市场不对券商自营业务开放20110513 (3)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被批准扩大201105证监会日前公布了《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了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范围,并采取制定《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的方式,对证券自营业务可投资品种作了规定。

《清单》共规定了三类证券自营可投资品种:第一类是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

第二类是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部分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企业债券8种。

第三类是依法经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

“上述品种风险收益特征清晰,流动性较好。

允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上述证券品种,以证券公司现有的专业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其风险是可控的。

”上述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规定》同时明确,证券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

上述证监会负责人解释说,《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一般结构较为复杂,或者不属于传统的证券。

对这类产品,《规定》要求有意愿且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进行投资,以实现风险隔离。

由于投资其他金融产品对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求较高,《规定》要求设立上述子公司的证券公司自身应当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规定》还明确禁止证券公司为从事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或者担保,以防止子公司的风险传递给证券公司。

同时,根据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风控指标计算的规定,在计算证券公司净资本时,对其对该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按100%的比例扣减。

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201104第一条为了明确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证券自营业务是什么意思

证券自营业务是什么意思

证券自营业务是什么意思证券自营业务是什么意思证券自营业务,简单地说,就是证券经营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买卖证券从而获取利润的证券业务。

在我国,证券自营业务专指证券公司为自己买卖证券产品的行为。

下面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证券自营业务!(一)证券自营业务含义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为本公司买卖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以获取盈利的行为。

证券公司从事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两种以上的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净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

同时,要求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能够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公司有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适当数量的从业人员、安全平稳运行的信息系统;建立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机制、操作流程和风险监控体系。

(二)证券自营业务的决策和授权自营业务决策机构原则上应当按照董事会—投资决策机构—自营业务部门的三级体制设立。

董事会是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机构是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自营业务部门为自营业务的执行机构,(三)证券自营业务的操作管理1.通过合理的预警机制、严密的账户管理、严格的资金审批调拨制度、规范的交易操作及完善的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等,控制自营业务的运作风险。

2.明确自营部门在日常经营中总规模控制、资产配置比例控制、项目集中控制和单个项目规模控制等原则。

3.建立严密的自营业务操作流程,确保自营部门及员工按规定程序行使相应的职责,重点加强投资品种的选择及投资规模的控制、自营库存变动的控制,明确自营操作的权限及下达程序、请示报告事项及程序等。

(四)证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1.建立“防火墙”制度,确保自营业务与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

2.加强自营账户的集中管理和访问权限控制。

3.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和投资操作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投资过程事后可查证。

投资银行学课件:第6章证券自营业务

投资银行学课件:第6章证券自营业务

第一节 证券自营业务概述
证券自营业务的含义 证券自营业务的特点 证券自营业务的分类
一、证券自营业务的含义
证券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者合法筹集的资金 以自己名义买卖证券获取利润的证券业务 在我国,证券自营业务特指综合类证券公司 四层含义: (1)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公司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净资本须满足相关要求 (2)以盈利为目的、为自己买卖证券、通过买卖价差获利 (3)必须使用自有或依法筹集可用于自营的资金 (4)必须在以自己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中进行 买卖对象两大类 • 上市证券 • 非上市证券
1.禁止内幕交易 • 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它人员
•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
• 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 2.禁止操纵市场
• 利用资金、信息等优势,或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 • 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 作出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以达到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转嫁 风险目的的行为
一、股票自营业务的投资策略
选择有发展前景的公司股票 分析股票的市场表现 分析股票的收益与风险 选择内在价值高的股票 进行适当的技术分析 选择好股票的买卖时机
买入股票时应考虑的因素
股票价格下跌到一定程度后价格趋于平稳,交易量 日益萎缩 避开成交高峰期 识别买进时机,市场大势全线下跌 利用200天移动平均线选择买入时机
二、证券自营业务风险监控
从规模比例、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三个方面加强 1.证券自营业务的规模及比例控制 • 证券公司用于自营业务的资金规模和比重不能超过净资本的一 定比例 2.证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 • 控制风险最关键的还是要加强内部控制 • 主要是加强自营业务投资决策、资金、账户、清算、交易和保 密等的管理,重点防范规模失控、决策失误、超越授权、变相 自营、账外自营、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的风险 3.证券自营业务的外部监管 • 主要由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和证券交易所监管两个方面组成 • 分别从不同角度和方面对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交易 第六章 证券自营业务

交易 第六章 证券自营业务

第六章证券自营业务大纲要求掌握证券自营业务的含义、特点;掌握证券自营业务管理的基本内容;熟悉证券自营业务禁止行为的内容;熟悉证券自营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第一节证券自营业务的含义与特点考点一:证券自营业务的含义与特点考点解析:1.证券自营业务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用自己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买卖有价证券,以获取盈利的行为。

2.证券自营买卖的对象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上市证券;另一类是非上市证券。

(1)上市证券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人民币普通股、基金券、权证、国债、公司或企业债等,这是证券公司自营买卖的主要对象。

上市证券的自营买卖是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2)非上市证券是指已发行在外但没有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

非上市证券的自营买卖主要通过银行间市场、证券公司的营业柜台实现。

3.自营业务与经济业务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1)决策的自主性。

这表现在:1)交易行为的自主性;2)选择交易方式的自主性;3)选择交易品种、价格的自主性。

(2)交易的风险性。

(3)收益的不稳定性。

第二节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管理考点二:证券公司自营自营业务考点解析:1.证券自营业务的决策与授权。

自营业务决策机构原则上应当按照“董事会—投资决策机构—自营业务部门”的三级体制设立。

董事会是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在严格遵守监管法规中关于自营业务规模等风险控制指标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和资本充足等情况确定自营业务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等,并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进行落实。

2.证券自营业务的操作管理。

应重点加强投资品种的选择及投资规模的控制、自营库存变动的控制,明确自营操作指令的权限及下达程序、请示报告事项及程序等。

3.证券自营业务的风险控制。

(1)自营业务的风险主要是法律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

(2)自营业务风险的监控:自营业务的规模及比例监控、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

什么是证券自营业务

什么是证券自营业务

什么是证券⾃营业务
 证券⾃营业务,简单他说,就是证券经营机构以⾃⼰的名义和资⾦买卖证券从⽽获取利润的证券业务。

证券经营机构的⾃营业务按业务场所⼀般分为两类,即场外(如柜台)⾃营买卖和场内(交易所)⾃营买卖。

场外⾃营买卖是捐证券经营机构通过柜台交易等⽅式,由客户和证券经营机构直接洽谈成交的证券交易;场内⾃营买卖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在集中交易场所(证券交易所)⾃营买卖证券。

在我国,证券⾃营业务⼀般是指场内⾃营买卖业务。

国际上,对场内⾃营买卖业务的规定较为复杂,如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其经营证券⾃营业务的从业者(既可以是机构。

也可以是个⼈)⼜分为交易厅⾃营商和⾃营经纪⼈。

前*只进⾏证券的⾃营买卖业务,⽽不办理委托业务;后者则在⾃营证券买卖业务的同时兼营代理买卖证券,但其代理的客户仅限于交易厅⾥的经纪⼈与⾃营商。

⾃营经纪⼈⾃营证券的⽬的并不像⾃营商那样追逐利润,⽽是为其所专业经营的⼏种证券维持连续市场、防⽌证券价格的暴跌与暴涨。

在我国,证券⾃营业务专指证券经营机构为⾃⼰买卖⼔中证券的⾏为。

上市证券包括:在证券交易听*牌交易的a 股、基⾦、认股权证、国债、企业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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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业务范围

券商业务范围

券商业务范围券商(证券公司)是指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

券商的业务范围相对较广,涉及多个方面的金融服务,下面将从投资银行业务、证券承销业务、经纪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投资银行业务券商作为投资银行的一部分,主要提供企业融资和投资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包括企业上市前的资本市场咨询、债券发行与承销、股票发行与承销、并购重组等。

券商通过为企业提供融资解决方案、策划并组织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帮助企业实现资本运作和资金增值。

二、证券承销业务券商作为证券发行的中介机构,承担证券发行和承销的角色。

证券承销业务包括新股发行、可转债发行、债券发行等。

券商通过与发行人合作,负责发行前的尽职调查、发行方案设计、营销推介等工作,在市场上推动证券发行和销售。

三、经纪业务券商的经纪业务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期货交易、基金交易等。

券商作为中介机构,为客户提供证券买卖、期货交易、基金申购赎回等服务。

券商通过自建的交易系统和交易所进行交易撮合,并提供相关的风险管理和后续服务。

四、自营业务券商的自营业务是指券商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和交易活动。

券商通过自营业务可以获得自己的资金收益,同时也承担自有资金的风险。

自营业务包括股票交易、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等。

券商通过自营业务可以增加收益和改善资产质量。

五、资产管理业务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基金管理、资产托管、理财产品销售等。

券商作为基金管理人,可以管理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

券商还可以作为资产托管人,负责托管投资者的资金和证券。

此外,券商还可以销售理财产品,帮助投资者实现资产配置和增值。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业务,券商还可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如研究报告、投资咨询、投资者教育等。

券商的业务范围较为广泛,服务对象包括企业、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券商的业务范围包括投资银行业务、证券承销业务、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等。

第6章 自营业务

第6章 自营业务
自营业务的管理?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建立防火墙制度?应加强自营账户的集中管理和访问权限控制?应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和投资操作档案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独立的实时监控系统券公司应建独的实时监控系统?通过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全方位监控自营业务的风险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控报告机制定期向董事会和投资决策机构提供风险监控报告?提高自营业务运作的进明度?建立健全自营业务风险监控缺陷的纠正与处理机制?建立完备的业绩考核和激励制度?加强自营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自营业务的管理?证券自营业务信息报告?建立健全自营业务内部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自营违规的处罚


证券公司在取得资格证书前或在资格证书失效后从事或变相从事证券 自营业务的,将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应的罚款。 证券公司有下列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收非法所得、罚款甚 至暂停自营业务半年至一年的处罚:自营业务账户、席位情况; 不接受、不配合中国证监会的检查、调查; 不按规定上报自营业务资料和情况报告; 由上市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持有10%以上股份的证券公司自营买卖该 上市公司的股票; 将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混合操作; 以自己名义为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为自己买卖证券; 委托其他证券公司代为买卖证券等。

主要的宏观经济变量分析
评价宏观经常形势的基本变量包括五个方面, 即国民经济运行总体指标、投资指标、消费指标、 金融指标和财政指标,见下表:
国民经济总体指标 国内生产总值 工业增加值 失业率 通货膨胀率 国际收支 投资指标 政府投资 企业投资 外商投资 消费指标 社会消费品零售 总额 城乡居民储蓄存 款余额 金融指标 总量指标 利率 汇率 外汇储备 财政指标 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 赤字或结余
自营业务的管理

第六章证券自营与做市商业务

第六章证券自营与做市商业务

第六章证券自营与做市商业务【学习提示】自营与做市商都是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对证券进行买卖,赚取差价或者投资收益的业务。

两者不同之处是做市商是合法庄家,有维持市场价格稳定的责任。

在证券中的投资人中,投资银行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它们或者担任做市商(市场构建人)、或者作为纯粹投资人。

本章将分别讨论投资银行的做市商业务和证券自营业务。

第一节做市商业务一、做市商业务做市:指为交易创造市场,双向提供买与卖,增加市场流动性的行为。

交易商先垫付一笔资金买入足够的证券库存起来,然后挂出牌价,充当公众买卖证券的对手方。

做市商(market-maker)是指获得许可资格并接受监督的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做市的券商(自营商)。

做市商制度:这种制度安排不是创业板所专有的,主板也可以有。

但书上放在创业板节中,易引起误会。

二、做市商制度的好处1、合法获取买卖差价;2、对二级市场定价,辅助其一级市场业务;3、满足发行公司的需要,维护发行公司股价形象;4、活跃市场,任何时候,无论买卖,市场均有足够的证券应付,市场流动性增强了,不会出现由于交易量太小而出现买卖不便的情况。

第一节做市商业务四、证券交易机制与做市商制度证券交易机制是证券市场汇总参与交易有关各方的指令以形成市场价格的规则的总和,其实质是证券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

两种最基本的交易机制:1.报价驱动机制(quotation -driven system),即由做市商就其负责做市的证券连续提供双向报价,以及在该价位上愿意买进和卖出的证券数量,投资者据此下达买卖指令并与做市商成交。

2.指令驱动机制(order-driven system)指参与交易的买卖双方直接下达价格和买卖数量指令,由市场计算机交易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两种交易机制的重要差别:1.交易费用2.订单执行风险3.交易价格的稳定性五、做市商制度的两种类型:(一)多元做市多元做市商制度是:每只证券同时有多家做市商做市(10-60个做市商在做),做市商之间通过价格竞争吸引客户的订单。

第六章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含义

第六章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含义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2015证券交易第六章 证券自营业务知识点:证券自营业务含义● 定义:证券自营业务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用自己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买卖有价证券,以获取盈利的行为。

● 详细描述:证券自营业务包含四层含义:1. 只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营证券自营的证券公司才能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从事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达到人民币1亿元;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 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一种以营利为目的,为自己买卖证券,通过买卖价差获利的经营行为;3. 在从事自营业务时,证券公司必须使用自有或依法筹集可用于自营的资金;4. 自营买卖必须在以自己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中进行,并且只能买卖依法公开发行的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有价证券。

证券公司将自有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或者委托其他证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且投资规模合计不超过其净资本80%的,无须取得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例题:1.证券公司可以委托( )进行证券投资管理。

A.其他证券公司的自营部门B.信托公司理财部门C.具备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其他证券公司D.商业银行理财部门正确答案:C解析:证券公司可以委托具备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其他证券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

2.证券公司将自有资金投资于( ),且投资规模合计不超过净资本80%的,无须取得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A.上市股票B.证券投资基金C.权证D.国债正确答案:D解析:证券公司将自有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债券,或者委托其他证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且投资规模合计不超过其净资本80%,无需取得证券自营业务资格3.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相比较,根本区别是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 )。

第六章证券自营业

第六章证券自营业

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
券市场秩序,以达到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的 目的的行为。
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
(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 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或者证券交易量。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 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 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4)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D. 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中层管理人员不是,A的说法有误。
二、禁止操纵市场 概念---- 机构或个人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 势,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制造证券 交易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
【例2· 单选题】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持有一种权 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 )。 A.5% B.30% C.100% D.5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持有 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 本的30%。
第三节

证券自营业务的禁止行为 (熟悉)
一、禁止内幕交易 (一)内幕交易 概念-----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内幕交易行为 (1)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根据内幕信息
【例1· 单选题】公司的董事、( ) 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内 幕消息。 A. 1/3 B. 1/4 C. 1/2 D. 2/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 发生变动,属于内幕消息。

了解证券市场中的证券公司与其业务范围

了解证券市场中的证券公司与其业务范围

中药美容祛眼周纹秘方大公开恢复年轻眼神中药美容祛眼周纹秘方大公开恢复年轻眼神随着年龄的增长,眼周细纹逐渐出现,让人显得疲惫和老态。

为了恢复年轻活力的眼神,许多人开始寻找祛除眼周纹的方法。

除了使用化妆品和保养品,中药美容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本文将为您揭秘中药美容祛眼周纹的秘方,帮助您恢复年轻的眼神。

1. 祛眼周纹的原因解析首先,我们来了解眼周纹的成因。

眼周肌肤相对较薄且敏感,加之我们经常大笑、眯眼和眨眼,肌肤的弹性逐渐减少,形成了眼周纹。

此外,日常生活中的熬夜、长时间使用电子设备和不正确的护肤习惯也会加速眼周纹的形成。

2. 中药美容祛眼周纹的功效中药美容起源于古代中医理论,借助中草药的天然药效来改善肌肤问题。

对于祛眼周纹来说,中药有以下几个主要功效:2.1 补充眼周肌肤的营养中药草本植物富含多种活性成分,如维生素、矿物质和氨基酸等,能够为眼周肌肤提供充足的营养。

它们可以促进胶原蛋白的生成,提高肌肤的弹性,减少细纹的出现。

2.2 抗氧化和抗炎作用中药中的一些成分具有抗氧化和抗炎作用,有助于减少由于环境污染和紫外线辐射引起的眼周肌肤问题。

抗氧化剂可以中和自由基,避免其对肌肤的损害,而抗炎成分则可以减少炎症反应,缓解肌肤的不适感。

2.3 活化细胞和促进血液循环一些中草药具有活化细胞和促进血液循环的作用。

通过增加血液供应和养分运输,它们可以改善眼周肌肤的代谢功能,加速修复和再生过程,减少细纹的形成。

3. 中药美容祛眼周纹的具体方法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些中药美容祛眼周纹的具体方法。

3.1中药面膜制作中药面膜是一种简单而有效的方法。

你可以购买市面上出售的中药面膜产品,也可以自己动手制作。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中药面膜配方:配料:当归、白芍、黄连。

制作方法:将当归、白芍和黄连煮沸,煮沸后捞出,放在冰箱冷藏。

使用方法:每天洗脸后,将冷藏的中药水敷在眼周肌肤上,静置15-20分钟,然后用清水洗净。

3.2中药眼膜另一种方式是使用中药眼膜。

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与监管措施知识要点

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与监管措施知识要点

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与监管措施知识要点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与监管措施知识要点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以公司名义建立证券自营账户,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下面店铺为大家分享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与监管措施知识要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考点一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与监管措施(一)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一般上市证券的自营买卖。

(2)一般非上市证券的买卖。

(3)兼并收购中的自营买卖。

(4)证券承销业务中的自营买卖。

(二)证券自营业务的监管措施1.专设账产、单独管理。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以公司名义建立证券自营账户,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证券公司自营情况的报告。

证券公司应每月、每半年、每年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送自营业务情况,并且每年要向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报送年检报告,其中自营业务情况也是主要内容之一。

3.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证券自营业务原始凭证以及有关业务文件、资料、账册、报表和其他必要的材料应至少妥善保存20年。

4.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要求会员按月编制库存证券报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证券交易所。

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过后的'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各家会员截止到该日的证券自营业务情况等。

5.禁止内幕交易的主要措施。

具体内容包括加强自律管理和加强监管。

考点二证券公司的风险监控体系的一般规定(1)建立“防火墙”制度。

确保自营业务与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

(2)应加强自营账户的集中管理和访问权限控制。

自营账户应由独立于自营业务的部门统一管理。

建立自营账户审批和稽核制度,采取措施防范变相自营、账外自营、借用账户等风险。

防止自营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混合操作。

(3)应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和投资操作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投资过程事后可查证。

(4)建立自营业务的逐日盯市制度,定期对自营业务投资组合的市值变化及其对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的潜在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

证券公司自营投资科目

证券公司自营投资科目

证券公司自营投资科目【原创实用版】目录一、证券公司自营投资的概念与分类二、证券公司自营投资的主要科目三、证券公司自营投资的监管措施四、证券公司自营投资的风险管理五、证券公司自营投资的发展趋势正文一、证券公司自营投资的概念与分类证券公司自营投资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为本公司买卖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的行为。

证券公司自营投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证券公司自营买卖,包括证券承销业务中的自营买卖和兼并收购中的自营买卖;另一类是证券公司自营投资组合,即证券公司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进行投资。

二、证券公司自营投资的主要科目证券公司自营投资的主要科目包括:1.股票投资:证券公司可以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的公司股票。

2.债券投资:证券公司可以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等。

3.权证投资:证券公司可以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权证,包括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

4.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包括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型基金等。

5.其他证券投资:证券公司可以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如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

三、证券公司自营投资的监管措施为了加强对证券公司自营投资的监管,保障证券市场的稳健运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包括:1.专设账户、单独管理: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以公司名义建立证券自营账户,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资金来源:证券公司自营投资的资金来源应当合规,不得使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信用交易资金等非自营资金。

3.投资范围和比例限制:证券公司自营投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投资范围和比例限制。

4.报告制度:证券公司应当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自营投资情况,包括投资规模、投资品种、投资收益等。

四、证券公司自营投资的风险管理证券公司自营投资面临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多种风险,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1.建立风险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环节。

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法律法规》易考点:证券自营

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法律法规》易考点:证券自营

证券自营
(一) 自营业务的范围
(一) 一般上市公司的自营买卖
(二) 一般非上市公司的自营买卖
(三) 兼并收购中的自营买卖
(四) 证券承销业务的自营买卖
(二) 证券公司风险监控体系的一般规定
1.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3.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上面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
4.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上面业务中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1. 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2. 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
3. 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
4. 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
(三)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的规定
1. 依法可以在境内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主要是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
2. 依法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以下证券:政府证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
3. 依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主要是开放式基金、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四) 证券自营业务持仓规模的要求
1.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2.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
3. 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4. 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修订说明」

「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修订说明」

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修订说明关于《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的修订说明现行《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13号,以下简称《自营规定》)制定于2011年4月。

《自营规定》的制定实施,适应了证券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投资一般证券以外的金融产品的现实需要,有效控制了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及另类投资的风险。

按照《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以下简称《思路与措施》)关于“在科学调控杠杆率的前提下,逐步扩大证券自营投资品种范围,直至允许投资所有场内场外证券类金融产品。

允许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依法投资金融期货、商品期货、黄金现货及其他非证券类金融产品”的要求,需要修改《自营规定》。

现行《自营规定》共6条,此次拟修改3条(第2条、第5条、第6条),增加规定1条,并修改《自营规定》附件《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以下简称《自营清单》)。

现将具体修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扩大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投资品种范围现行《自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限于买卖本规定附件《自营清单》所列证券,即: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依法经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

根据《思路与措施》,拟将《自营清单》修改为,“一、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

二、已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证券。

三、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证券。

四、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依法批准或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

修改后,《自营清单》规定的证券自营品种增加一类,扩大两类。

增加的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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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2015证券交易
第六章 证券自营业务
知识点:自营业务投资范围
● 定义:
自营业务可投资于依法可以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依法可以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证券以及依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

● 详细描述:
依法可以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包括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等,这是证券公司自营买卖的主要对象。

依法可以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企业债券。

依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主要是指开放式基金、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依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销售的证券。

例题:
1.以下关于《证券公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说法错误的是()。

A.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限于买卖《清单》所列证券
B.证券公司经证监会的批准,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清单》以外的金融产品
等投资
C.证券公司为对冲风险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可不受《清单》的限制
D.《清单》中包含了开放式基金、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以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正确答案:D
解析:《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包括开放式基金、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依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销售的证券。

2.证券经营机构自营业务买卖的对象包括( )。

A.上市股票、上市债券、上市权证、上市基金
B.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金融债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中期票据
C.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的境内开放式基金
D.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的境内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正确答案:A,B,C,D
解析:以上均是买卖的对象。

3.非上市证券的自营买卖是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主要对象。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主要对象是: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

4.证券自营业务对象除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还包括境内任何银行市场和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主要包括三大类:1.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2.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证券;3.依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

5.证券经营机构自营买卖的对象()。

A.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
B.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某些证券
C.依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
D.依法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证券自营业务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三类:1.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2.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某些证券;3.依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

考点:
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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