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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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2014-201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1〕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计划(2014-2017年):

一、加强职业理想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将职业理想教育与推动教师专业成长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树立先进人物典型、引导职业生涯发展等综合措施,使教师坚定职业方向,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增强从事职业教育的荣誉感、使命感,以人格魅力、学识魅力、职业魅力教育和感染学生,做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指导者和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把师德建设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

二、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

1.改革教师招聘制度。在学校总编制数内,从行业企业招聘紧缺急需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

师担任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不受人员学历、身份限制,由学校采取直接考核或简捷有效测评方式聘用,学校无相应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采取考核方式聘用硕士研究生担任专业课教师。专业课教师招聘以测试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为主,逐步将专业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作为基本条件。

2.完善兼职教师制度。制定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按现有专任教师数的一定比例聘请兼职教师,由同级财政予以适当定额补助,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学校引进富有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参与教学、实训、研发。到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中兼职教师的比例占到30%以上,“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业课教师的60%以上。

三、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落实全员培训制度。全面推行新任教师上岗培训,重点提升职业教育认知水平、师德素养、教学能力,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定期组织教师岗位培训,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鼓励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校本培训。建立培训学分认证制度,将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引导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到2017年,研究生学历教师达到专任教师的10%以上。

2.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坚持集体备课,形成青年教师融入教学团队的工作机制。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指导。采取“师带徒”模式,实施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教学能力竞赛等活动,评选中等职业学校“教坛新秀”,激励和引导青年教师重视教育教学工作。

3.加强专业骨干教师培养。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实施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依托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

养培训基地,“十二五”期间,组织5000名专业课教师参加培训,其中国家级培训1000名,省级培训4000名,提高专业课教师职业素养和课程改革实施能力,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双师型”教师。

4.加强专业带头人培养。实施专业教师访学研修计划,每年从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的专业骨干教师中择优选拔100人赴国(境)外培训进修,或到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大中型企业、科研单位开展专业研修、实践应用或产学研合作研究,培养一批具有开阔视野、先进职业教育理念和先进教学方法的专业带头人。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评选认定,到2017年评选认定省级专业带头人200名。建立一批名师工作室,构建集教学、科研、培训等为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打造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优秀教学团队。

5.加强校长队伍培养。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培养计划,将校长轮训一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高理论素养、视野开阔、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名校长,以及办学理念先进、管理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骨干校长。严格校长任职条件,探索校长培育遴选新机制。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推进校长专业化建设。

6.建立完善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依托职业教育集团成员企业单位,遴选建立50个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探索建立新任教师到企业进行半年以上实践后上岗任教的制度。推行公共基础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定期到企业学习考察调研制度,全面落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实践两个月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实践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

7.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依托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和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立15个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建设。依托各市职业技术学院及其综合性实训基地,建成10个市级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不断优化基地专业和区域布局,面向公共基础课教师和辖区内重点特色专业开展培训。

四、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1.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充实专业课教师任职资格条件,增加相关工作经历和职业能力方面的要求,将双师素质基本要求纳入教师资格评价体系。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制度。

2.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修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将教学实绩、技能水平、技术研发成果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鼓励教师取得多个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业资格。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提升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增设实习指导教师职务序列。优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国家级、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控制标准为3.5:4.5:2, 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为3:4.5:2.5,其他中等职业学校为2.5:4.5:3。

3.完善教师任用和分配保障制度。按照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政策和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设岗和用人办法。推进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收入分配向教学一线特别是实践教学岗位倾斜。鼓励教师面向生产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围绕教学、生产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学校可按项目成果给予教师经济资助或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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