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经典习题与答案教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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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经典习题

与答案

企业破产法经典习题与答案

【习题一】

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

A.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B.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选项B。例如:甲是破产企业,被人民法院裁定进行重整,其中A对该破产企业的B特殊设备享有担保权,如在重整期间,破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该设备不进行日常的保养(按规定需要对该设备进行特殊的保养,而破产企业连日常的保养都不进行),有可能损害该设备,那么A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习题二】

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说法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A.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

B.凡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都享有出席会议和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

C.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不得出席债权人会议

D.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

【习题三】

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之一乙公司申请甲公司破产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甲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A.甲公司

B.乙公司

C.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D.乙公司的连带债权人

【习题四】

某破产企业有12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5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额为500万元,由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现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下列( )情形不能通过。

A.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700万元

B.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800万元

C.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550万元

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习题五】

甲公司被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甲公司在此之前欠乙公司的债务共3笔,第1笔尚未到期;第2笔虽然也未到期,但丙公司提供了保证担保;第3笔已到期,并已由保证人丁代为偿还。以下债权申报的作法,符合规定的有(

)。

A.第1笔债权视为到期债权,由乙申报

B.第2笔债权由丙和乙同时申报

C.第2笔债权如果乙未申报,则由丙申报

D.第3笔债权由保证人丁申报

【习题六】

某年3月1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3月10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甲公司资产总额为56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320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820万元。

2.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

(1)流动负债的情况为:应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以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20万元。

(2)应付账款包括:

①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5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

②应付丙公司到期货款180万元,以甲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

③应付丁公司尚未到期货款200万元。

3.甲公司的分公司,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止,账外资金累计余额为90万元,被分公司的负责人在上一年度末作为奖金予以私分。

4.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520万元。

5.甲公司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4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可否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并说明理由。

(2)对甲分公司私分的财产应如何处置?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4)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是多少?并说明如何分配?

(5)丁公司尚未到期货款是否属于破产债权?说明理由。如果是破产债权,丁公司可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并列出计算过程(金额保留至元)。

答案解析:

1、【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A。重整的目的就在于让破产企业起死回生,如果担保权继续行使,债务人就没有机器设备厂房了,也就无法实现重整目的了。因此,要暂停行使。

例如A企业的一个生产车间、一幢办公楼、一批机器设备被抵押出去了,如果债权人要求就上述财产行使抵押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那么A企业就无力重整了。

2、【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所以C选项错误。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及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所以D选项错误。

3、【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重整申请。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4、【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方式。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人)过半数通过,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00万元)的半数以上。考生注意,如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通过。

5、【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申报。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6、【正确答案】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不能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2)甲分公司私分的财产依法应当追回,计入破产财产用于破产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3)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破产管理人依法应当要求其补缴出资额80万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4)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为5770万元,依法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由对甲公司特定财产的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评估为3200万元的厂房先清偿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机器设备评估作价820万元先清偿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20万元和丙公司到期货款180万元。

②用剩余的4670万元优先支付破产费用40万元。

③用剩余的4630万元支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

④用剩余的4230万元支付普通债权9500万元(11000-180-220-500-420-180)。

(5)丁公司未到期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丁公司可以分配的财产为890526元。计算公式:

4230÷9500×200=89.05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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