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一、引言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对施工方进行现场管理,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同时保证工人的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现场管理制度是建设单位对施工方进行管理的重要工具,旨在规范和优化施工方的工作流程,保障施工质量和工人的安全。
本文将详细阐述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二、背景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解决以下问题:1. 施工现场的混乱管理和无序施工现象;2. 施工方工人的安全问题;3. 施工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控制问题。
三、现场管理制度的内容1. 施工方资质审查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方之前应对其进行资质审查,查看其相关资质证书、业绩和信用记录等。
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施工方才能获得合同。
2. 施工方管理团队的配置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配置一支合适的管理团队,包括项目经理、施工队长等核心管理人员。
管理团队需要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现场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安全管理提出明确的要求,包括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设立安全警示牌等。
同时,要求施工方配备足够数量和类型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施工工艺和质量管理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遵循相关施工工艺和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项目要求。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方提供详细的施工工艺和质量计划,并进行定期的工艺和质量检查。
5. 施工进度控制建设单位在现场管理制度中明确对施工方的进度要求,要求施工方按照项目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定期报告施工进展情况。
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现场考勤、施工日志等方式进行进度监督和控制。
6. 现场管理责任和奖惩机制建设单位规定了施工方与建设单位的权责关系以及现场管理责任的界定。
同时,建设单位还制定了施工方工作表现评价和奖惩机制,根据施工方的工作表现给予奖励或处罚。
四、现场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方制定和实施现场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依法修建工程,本制度依法制定。
第二条施工方及监理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管理制度及本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优质高效。
第三条施工方及监理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设施的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关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理方必须配合施工方进行现场管理。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第五条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准备施工现场所需的场地和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2.向相关部门办理施工的手续和许可证,确保合法施工;3.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人员配备和材料采购,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监理方在施工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审核施工方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2.监督施工方完成施工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运行管理第七条施工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施工方负责施工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第九条施工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的各项进度。
第十条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第四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方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第十四条施工方必须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减少施工产生的污染。
第十五条施工方必须定期进行施工场地的清洁和整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十六条施工方必须限制施工噪音和扬尘,确保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第六章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第十七条施工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1 法规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制定本规定。
1.2 合用范围:本规定合用于国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
1.3 定义:详细了施工现场管理中的常用名词及其定义,如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2.1 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并下发相关管理文件,确保施工依法进行。
2.2 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组织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制定施工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2.3 监理单位的管理职责: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2.4 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指导。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组织与管理3.1 施工现场选址和准备:详细阐述了施工现场选址的注意事项,以及施工现场准备工作的要求。
3.2 现场办公室的设立:规定了现场办公室的设置要求,包括人员配置、办公设备等。
3.4 建造材料和机械设备的管理: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建造材料和机械设备进行管理,并要求具备质量合格证明。
3.5 安全生产管理:详细阐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包括安全防护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
3.6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包括噪声、扬尘等的防治措施。
第四章施工现场勘察与监测4.1 施工现场勘察: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地质地貌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
4.2 施工现场监测:规定了施工现场监测的内容,包括土壤监测、水质监测等。
第五章管理措施与管理文件5.1 管理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详细阐述了施工现场管理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方法。
5.2 管理文件的编制与下发:规定了施工现场管理文件的编制要求和下发程序。
第六章违法违规行为与处罚6.1 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明确了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及其分类。
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行为,维护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和领导第一节领导小组(一)建立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或经理担任召集人,配以工程建设的主要负责人、建设用地供应责任人、安全防护负责人、现场监理单位(如有)负责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如有)负责人等组成。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1.督促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
2.解决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
3.做好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合作,确保工程建设完成质量、进度和安全。
第二节立项程序和备案审批(一)立项程序:1.建设单位应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应有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核准书等合法文件。
(二)备案审批:1.设计招标管理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设计招标,招标前建设单位应当向主管部门备案申请。
2.建设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财务、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证明文件,接受主管部门的备案审批。
第三章现场管理第一节建设资质(一)具有建设资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资质等级参与相关工程建设。
(二)没有建设资质的企业,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工程建设;未获得建设资质的企业,不得省略专业施工图设计和专项工程的监理。
第二节安全生产(一)工程现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进行合理、安全、可靠设计和施工。
(二)要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严格确保施工场地的现场管理、工具用具的检查与使用、能源的安全使用、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节环境保护(一)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实行环境保护方案,确保施工必要工序的正常顺利进行,保护周围环境的生态环境。
(二)尽量减少噪声、粉尘、污水、废弃物等不良影响,以保证环境的和谐与卫生。
第四节进度控制(一)制定合理、可靠的施工进度管理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按时进行,配合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工程监督和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制度一、引言建设单位是指承担工程项目的整体筹划、设计、投资等管理职责的主体。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质量安全,建设单位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现场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现场管理的定义、目的、内容和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现场管理的定义现场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中,建设单位对工地现场进行监管和管理的过程。
它包括人员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工地现场的正常运作和顺利进行。
三、现场管理的目的现场管理的目的在于提高建设单位对工地现场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在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
通过制定合理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建设单位能够更好地协调各方资源,解决问题,减少风险,从而保证工地现场的正常运转。
四、现场管理的内容1. 人员管理建设单位需要制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分工和权限,确保工程项目的人员配备合理、专业能力符合要求。
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2.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建设单位现场管理的重中之重。
建设单位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风险和应对措施,确保工地现场的安全生产。
同时,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
3. 质量管理建设单位需要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
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 进度管理进度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按时完成的重要环节。
建设单位要制定进度管理制度,明确工期计划和具体执行方式。
要定期进行进度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工程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期交付。
五、现场管理的实施步骤1. 制定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单位要按照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包括人员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2. 人员培训和管理建设单位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3篇)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为了加强____公司各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保证____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运行,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在《____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的实际,重申如下规定和要求。
一、施工单位安全职责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按照HSE管理的要求,向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开工报告、项目HSE计划书和项目HSE作业制导书,并经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并与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办理风险抵押金手续。
2、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安全管理机构,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并有明显的标志。
5、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施工队伍的现场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施工现场全面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协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
8、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该根据集输公司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9、施工单位应当每周对施工队伍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学习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做好风险评估。
10、施工队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用火、用电、用气、用水,必须到本公司相应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
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管理1)工程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四周必须利用隔离板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并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
施工围档和标牌符合《冀东油田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2)原则上一个施工现场只能开设一个大门供人员和施工车辆出入,设立门卫,进出人员履行登记手续。
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单位的现场工程管理工作,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应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环境友好、文明施工”的原则,加强对工程的组织、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明确现场工程管理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现场施工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按规定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管理,确保供应材料的质量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活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文明三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现场工程管理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工程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设立现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数量。
第十四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应设立岗位责任,明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制定各项管理规定和流程,明确管理要求和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工程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号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四章环境管理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施工单位已确定;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
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国家住建部令第15号)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三)施工单位已确定;(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
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四篇)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工人的人身安全和施工工程的质量及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单位在进行施工活动时,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施工现场管理应以安全生产为中心,注重质量控制,合理组织施工过程,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具备开展施工现场管理所需的相应能力,并委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现场管理应实行科学管理,加强技术支持,提升管理水平和效能。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选址和布局管理第六条施工现场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合理选择选址。
第七条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性质和施工方式,制定合理布局方案,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有清晰的边界,设有标志并进行围栏围护,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布置有必要的建筑物、设施及施工临时设备,满足施工需要和办公生活条件。
第十条施工现场内的临时建筑物、设施和设备都应经过评估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避免垃圾和杂物堆放,根据需要及时清理。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垃圾分类制度,明确分类投放,确保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合理安排车辆和设备的停放位置,确保施工区域畅通有序。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根据环境要求,建立防尘、防噪音和防震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按照环保要求,合理利用和处理建筑废弃物和溶剂,减少污染。
第四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设有安全交底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责任。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明确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
(现场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12月2日建设部部常务会议通过)【发布单位】建设部【发布文号】建设部令第15号【发布日期】1991-12-05【生效日期】1992-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三)施工单位已确定;(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
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施工现场是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核心区域,为了确保施工的安全、高效进行,制定本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二、现场进出管理1.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时佩戴工作证,并通过门禁系统进入。
2. 所有人员出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的通道和门岗进行检查和登记,并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
三、施工现场秩序和安全1. 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秩序,不得擅自闯入禁止区域,未经许可不得任意更改施工现场的布置。
2.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标识牌和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通行区域。
3. 施工现场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巡查记录进行保存。
四、施工设备和工具管理1. 对于施工设备和工具,必须进行统一编码并建立清单,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以及使用部门和责任人。
2. 施工设备和工具必须经过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和使用安全。
3. 施工设备和工具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
五、施工材料管理1. 施工材料必须进行统一采购和储存,建立材料清单,并按照要求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识。
2. 材料储存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 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质量合格并进行记录。
六、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1. 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眼镜等,不得擅自使用劣质和损坏的安全防护设备。
2. 所有人员必须按照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和培训,熟悉逃生路线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3.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应急通道,确保疏散时的畅通。
七、环境保护1. 施工现场必须贯彻绿色施工理念,减少噪音、粉尘和排放物的产生,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规。
2. 施工废弃物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理,不得乱倒乱扔。
八、施工现场交接1. 施工现场交接必须由项目经理或主管进行,并编制交接记录,明确责任人和工作内容。
2. 现场交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下一阶段的施工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5号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5日建设部令第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设、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三)施工单位已确定;(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
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现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现场管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相关参与人员在工程现场管理活动中的行为。
三、组织架构1. 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立项、审批、设计和监理工作。
2. 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
3. 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工程现场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工程现场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保证施工现场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起重机械、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3)定期组织安全例会,及时通报工程现场安全事故和隐患,制定安全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 质量管理:(1)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审查资格,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承包单位。
(2)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要求施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监督与检验。
(3)监理单位应做好现场巡查和验收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工程质量问题。
3. 施工进度管理:(1)建设单位应按照项目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进度顺利。
(2)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计划和进度表,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进度计划的严格执行。
4. 环境保护:(1)工程现场应设置围挡,遮挡施工扬尘,减少环境污染。
(2)建设单位应设立环保岗位,做好环境监测与管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3)施工单位应合理采用环保材料和工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五、处罚和奖励机制1. 处罚: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1)轻度违规:口头警告或书面通报。
(2)中度违规:罚款或停工整改。
(3)严重违规:责令停工、吊销资质或法律追责。
2. 奖励:优秀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各方积极履行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办法前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一个危险和复杂的环境,为了保障工人和公众的安全以及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科学的管理规定和办法。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规定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管理规定的内容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工作,同时加强与监理、业主、设计单位等相关方的沟通协调。
具体要求如下:•组织编制施工现场规划,合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临时用房,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卫生;•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统筹协调施工进度和质量控制;•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采取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等不良影响;•强化文明施工要求,建立文明施工监督机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良好形象。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保障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体要求如下:•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的安全风险评估,确定施工现场的危险源,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和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使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管理;•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从源头上保障工程质量的合格和优良。
具体要求如下:•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开展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监控活动;•采取合理的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控制工程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环节,对施工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加强现场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制定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计划,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现场的检查和控制;•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机制,提升施工质量。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4篇)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要求现场质量安全制度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期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施工日记,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
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
第二条、各施工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____及____,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____,且保证要人证相符。
施工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有权根据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并保证每天____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四条、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及时向甲方、监理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第五条、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____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或未执行落实的将给予____元/项、次的处罚。
会议制度第一条例会(一)例会由建设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主持。
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有关技术人员参加。
(二)例会每月召开两次,时间为每月____号、____号上午9:00,教育局会议室。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的原因;2、检查分析所有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切实可行补救措施,提出下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提出质量问题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量核定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物力、机械设备情况;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6、其他有关事宜。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促进施工安全和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全面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四条施工现场管理应当遵守“科学施工、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安全施工”的原则,做好环保、节能、安全等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当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施工环境。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熟悉施工现场的管理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第九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接受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
第十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不得违规操作或擅自改变施工计划。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保管好施工现场的文书资料、施工图纸等重要文件,防止丢失或泄露。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规私用公款或徇私舞弊。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划定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当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转。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范文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现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质量和进度的达到预期目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建设单位应依法经营、依法履责,秉持诚信合作原则,为施工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共同推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二、管理责任1. 建设单位应派出专职现场代表,全面负责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包括施工方的资质审查、监督、协调和问题解决等工作。
2. 现场代表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接受相关培训,熟悉施工方管理规定和各项技术标准,能够独立承担现场管理任务。
3. 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传达工程变更、技术要求和管理决策等信息,确保施工方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
三、工程管理1. 施工方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设计和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或采用未经批准的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
2. 施工方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计划和进度进行施工,不得超期或延误项目的进展。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进度计划,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的变更申请,并经批准后方能进行调整。
3. 施工方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和环保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卫生和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人身和财产损失。
四、质量管理1. 施工方应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质量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如有质量问题或存在施工质量争议,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并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理。
2. 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估,如发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可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或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问题处理1. 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施工方解决问题,协助施工方顺利完成工程。
2. 重大问题或纠纷无法解决时,建设单位和施工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专业调解等方式解决,如仍无法解决,则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2年1月1日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计图纸供应落实;(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三)施工单位已确定;(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
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各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正常的安全生产运行,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在《孝感市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重申如下规定和要求。
一、施工单位安全职责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按照安全管理的要求,向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开工报告、项目计划书和项目安全作业制导书,并经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并与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2、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安全管理机构,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并有明显的标志。
5、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施工队伍的现场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施工现场全面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协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
8、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该根据建筑公司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9、施工单位应当每周对施工队伍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学习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做好风险评估。
10、施工队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用电、用水,必须到本公司相应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
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管理(1)、工程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四周可利用隔离板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并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
施工围档和标牌符合《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2)、施工现场办公场所设立门卫,进出人员履行登记手续。
(3)、工地办公室大门内必须按规定设置一图,二牌,三板,四旗。
一图即施工平面布置图;二牌即安全计数牌,施工现场管理体系牌;三板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
四旗即彩色旗。
图、牌、板、旗做到内容详细,针对性强,字迹工整,规范清晰。
(4)、施工场地四周要插彩旗,安装相应图牌,图牌包括:施工效果图、材料标识牌,作业施工指示牌。
施工场区要挂安全标语、警示语,所有图牌高度、字体、大小要统一。
(5)、库房材料的管理要规范化,除水泥、钢筋、沙石料外,所有的施工用料都要实行上架、分类摆放,水泥、钢筋、沙石的摆放要成方成垛。
(6)、施工现场应根据根据需要配置适量、有效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道路的畅通。
(7)、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施工单位要建立临时厕所。
2、施工人员管理(1)、现场施工人员要穿戴整齐,配戴安全帽。
(2)、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逗留、走动。
(3)、现场配备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巡检员各一人,并有明显标识,相对固定。
(4)、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项目和建筑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3、施工用电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施工用电管理相关规定。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值班电工进行值班。
(3)、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本公司的电源,施工单位必须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经本公司相关单位领导同意,由公司相关单位的专业电工指定接电地点。
电器线路连接规范方可使用。
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三、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在不影响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本公司尽力为施工队伍提供便利条件以及用电、用水等相关服务。
2、本公司实行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监督部门、基层安全监督人员三级监督检查制度。
本公司各基层单位对在本单位所辖区域的每一施工现场指定监护人,基层安全监督人员坚持每天到所在单位的外来施工队伍现场巡查。
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监督科将不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3、本公司监督检查人员有权随时对施工队伍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公司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4、本公司有权向施工队伍索取项目安全计划书、作业指导书、开工报告、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
5、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队伍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实行动态监督。
附1:施工安全环保协议书(样本)附2:施工用电审批单附3:施工队伍违章处罚规定附4:施工队伍入场教育湖北丽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川项目部2014年 1 月 8 日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乙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一、目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项目:三、施工地点:四、施工时间:协议内容:1、乙方进场施工,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
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甲方安监部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本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3、开工前,乙方必须编制项目作业指导书,并经甲方安监部门审查通过。
4、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进行接水、电。
8、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9、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现场、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
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
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
11、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现场违章处罚规定安全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促进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如下安全、质量管理处罚规定。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队工人,必须经过入场教育和三级教育,签字后方可上岗。
对未达到上述要求而安排上岗的,对相应班组按100元/人·次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上岗操作证者,罚款1000元/人·次。
二、现场只能使用18—58岁的身体健康的劳务工人,违规的,对相应班组按100元/人·次罚款,并立即清退出场。
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违者人员罚款50元/次,班组长和管理人员100元/次,未扣好帽带的罚款20元。
四、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500元/次。
五、酒后上班工作者罚款500元/次,并停止上班。
六、未经工长及安全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拆除安全防护措施,违者罚款1000元/次,经管理人员同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恢复,罚款500元/次。
七、严禁在防护棚和外架上堆放材料,违者罚款200元/次。
八、“四口五临边”等需要防护的部位未及时防护或防护不到位,罚款200元/处。
九、严禁在架体上嬉戏、打闹,违者罚款500元/人·次。
十、严禁在楼层内或操作面上不按规范要求或工长安排堆码集中荷载,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各种机械使用不正确,防护管理不到位,如非机械操员作进行机械操作、室外井架超载、运行时未关防护门等,罚款50—200元/处。
十二、地下室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否则对相应班组各处200—500元罚款。
十三、非电工违规搭接电气线路或以线代插者,罚款200元。
十四、塔吊作业由专人指挥,凡出现以下情况,罚款100元。
1、指挥人员不到位;2、歪拉斜吊;3、吊物堆码、捆绳不规范指挥起吊;4、在吊物中撞击外架和构筑物。
十五、未经审批动火申请,擅自动火者,罚款200元。
十六、乙炔瓶、氧气瓶和动火距离未保持足够规定距离、未配备灭火器材者,罚款100—200元。
质量管理各班组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规范进行施工,严禁偷工减料,在管理人员提出问题后不整改或不按期整改者,罚款50—500元。
一、木工班1、支模出现轴线严重错误(≥3㎝)罚款5000元。
平板或梁等支模出现标高严重错误(按规范要求一倍及以上),罚款3000元。
2、柱接头拼缝不符合规范和技术交底要求,罚款100元/处。
3、模板在浇筑砼时出现下沉,罚款500元。
4、柱、梁在浇筑砼时爆模或涨模(超过 3 cm),罚款200—500 元。
5、板的尺寸、位置、平整度偏差超过规范规定的1倍时,柱子的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规定的1倍时,每处罚款50—200元。
6、钢模对接接头无S扣,每处罚款20元。
7、未经工长同意私自拆除支模架、梁板的底模,罚款200—500 元/处。
8、施工过程中对木料乱锯(把长木料锯来补洞或锯成80cm以下),造成浪费者,罚款50元。
9、墙、柱垂直度、平整度超过质量验评实测范围要求,一根(墙体以一轴间范围),罚款50—500元。
10、砼浇筑无人值班或值班不力,罚款50—200元/次。
以上情况一经发现,相应班组罚款50—200元,如被甲方、监理或公司领导发现。
相应工长罚款50—200元。
二、钢筋班:1、梁、柱钢筋漏扎或错扎,一处罚款100元。
2、未经要求摆放板凳铁或垫块,每处罚款50元。
3、板筋,墙、梁的箍筋,柱筋的间距偏差超过规定的 1.5倍及弯钩未按设计弯够角度者,每处罚款150元。
4、未合理下料,浪费材料每次罚款100元,有意浪费材料罚款500元。
5、钢筋下料未按照提供的样下料,下料堆码不整齐(包括半成品),每次罚款200元。
6、半成品制做尺寸、弯钩不符合规范要求,每次罚款200元。
7、混凝土浇筑无人值班或值班不力,罚款50—200元/人·次。
8、钢筋半成品制作尺寸、弯钩不符合规范要求每次罚款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