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试生产、验收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检查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检查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工程质量,保证工程按照规划完成,确保工程的安全与可靠性,特制定本工程竣工验收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竣工工程的验收,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
三、验收组织机构1. 验收组织机构应包括验收主体、验收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
2. 验收主体应为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和主持竣工验收工作。
3. 验收人员由相关部门、专业机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派员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4. 相关技术人员由工程施工单位提供,负责就施工质量等技术问题提供咨询和解决方案。
四、验收程序1. 业主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通知相关部门、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竣工验收。
2. 竣工验收应在所有工程竣工之前进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
3. 竣工验收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对工程的质量、工艺、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查。
4. 验收人员应对工程的所有部分进行逐项检查,详细记录问题和整改情况。
5.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安排时间限期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各个部分均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规划要求。
2. 施工工艺:确保施工工艺符合相关要求,材料使用符合规范,工程结构稳定、牢固。
3. 安全度:确保工程安全度达到相关要求,消防设施齐全,人员通道顺畅。
4. 环境保护: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废弃物处理符合相关标准。
5. 设施完备:确保所有设施齐全,电力、供水、供热等设备正常使用。
六、验收细则1. 验收人员应认真查看验收资料,了解工程各项指标及达标情况。
2. 验收人员应现场检查工程,确保所有细节均符合规范要求。
3. 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提出,并及时整改,确保问题不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4. 验收人员应认真记录整个验收过程,形成完整的验收报告。
七、验收结果1. 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应提交验收报告,报告应列出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流程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在建设项目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后,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定,以确定工程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并具备使用条件的程序。
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工程投入使用后的安全和可靠性。
一、竣工验收申请阶段。
1. 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需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申请表格以及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
2. 相关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二、竣工验收准备阶段。
1. 相关主管部门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2. 建设单位应按要求整理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变更设计文件、竣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等。
3. 建设单位应清理整理工程现场,确保验收时符合安全要求。
三、竣工验收实施阶段。
1. 竣工验收小组成员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定。
2. 竣工验收小组应认真记录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3. 建设单位应配合竣工验收小组进行工程问题整改,并按要求提供整改报告和相关资料。
四、竣工验收结果处理阶段。
1. 竣工验收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评定,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验收结论。
2. 建设单位应根据验收结论进行进一步整改和完善,确保工程符合验收要求。
3. 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验收报告和整改情况,最终确定验收结果并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五、竣工验收后续工作。
1. 建设单位应按照验收结果和相关要求,做好工程交接手续,并办理相关手续。
2. 相关主管部门应做好验收档案归档工作,确保验收结果和相关资料完整保存。
总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流程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需要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达到规定标准,为工程的投入使用提供保障。
新建项目的环保验收时限流程
新建项目的环保验收时限流程
新建项目环保验收时限流程:
① 试生产准备: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进入连动试车阶段,稳定运行一段时间,准备“试生产报告”。
② 提交试生产报告: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书面提交试生产报告,申请试运行。
③ 现场检查:环保部门接报后,安排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批准试运行,否则需整改。
④ 试运行:项目在环保部门批准下进行1-3个月的试生产,收集运行数据。
⑤ 验收监测:试运行期间或结束后,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及环境影响监测。
⑥ 编制验收报告:根据监测数据,编制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或调查报告。
⑦ 信息公开:在规定平台上公开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起止日期,接受公众监督。
⑧ 申请验收:向环保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所有必备材料,包括验收报告、监测数据等。
⑨ 验收审查: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审查验收材料,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⑩ 验收决定:审查通过后,环保部门出具验收意见或决定,项目完成环保验收。
若未通过,需按意见整改后重新申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时限和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时限和程序展开全文环评验收规定一、环境保护验收的时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时限要求,包括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的时限要求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的时限要求两方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二条对此分别作出规定: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对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的时限要求有三层含义:首先是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次,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可以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但不可滞后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第三,对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时限必须是自建设项目投入是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在此期限内不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即为不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要求。
这样要求,保证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与工程总体验收时限要求的一致,便于各部门之间协调、统一管理。
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是30日内完成验收,是指从建设单位提交齐备的验收申请材料之日算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试生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或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作出审查决定。
明确提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验收申请的时限要求,便于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对于提高环保部门办事效率,都是非常必要的。
二、环境保护验收的分期和延期有些项目是分阶段建成或分期投入使用的,对于此类建设项目,如果只通过一次验收,那么无论是在第一期建设完成后验收,还是等所有工程全部建设完成后在最终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都有可能导致前期项目或后期项目投入运行后,环境污染得不到有效的监督管理,为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试生产、验收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试生产、验收程序环保试生产建设项目竣工后,为了保证环境保护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经验表明,在项目完工时进行环保试生产可以发现环境保护措施、技术、设备等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防止因后期发现问题而导致损失和影响。
环保试生产是指建设单位在实施环境保护设施或措施前,对项目进行有限程度的生产或者试生产,以验证环境保护设施或措施的有效性,补充工程施工和环保设施设备安装中的不足。
环保试生产的程序具体环保试生产的程序如下:1.将项目分为不同的阶段和工序,制定环保试生产计划,并将计划报送环保部门审核;2.按计划开展环保试生产,包括试生产工艺流程、环境监测及记录、废水、废气、废渣产生量和处理方式分析等;3.根据试生产情况完善环境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环境风险评估;4.督促承建单位对于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形成整改方案,同时与环保部门审核;5.在试生产过程中,环保单位将对试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处理、监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布环境保护信息。
环保验收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试生产及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应在试生产完成后,将试生产的工艺流程和废气、废水、废渣配套处理设施及其使用情况上报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环保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需提交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保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等。
工艺流程施工单位需提交项目的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排污量和污染物浓度施工单位需提交废气、废水和废渣的产生量及污染物浓度等信息。
废水污染物处理设施需要提交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文件、设备型号、污水处理流程图等。
废气污染物处理设施需要提交废气处理设施的设计文件、设备型号、废气处理流程图等。
废渣处理设施需提交废渣的产生量、处置方式和转移去向等信息。
环保联络员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作为环保联络员,负责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环保验收流程有哪些
一、环保验收流程是怎样的企业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后环评算告一段落,可以可根据各部门对项目的要求着手开始项目建设工作。
建设完成后可组织试运行(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看试运行之前是否需要向环保部门递交试运行申请和批复)试运行期间如能达到正常的工况负荷和预计产能即可向环保局递交竣工验收申请表申请验收。
流程如下:1、项目完成建设并进行试运行。
2、企业向环保局提出环保竣工验收申请。
3、企业携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环评报告书(表)、试生产批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4、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通过对项目现场的勘查结合企业情况编制竣工验收方案进行检测。
5、如通过检测项目情况符合环评批复要求,则根据检测结果编写竣工验收报告书(表)。
6、如检测结果超过环评批复规定,则待企业整改后重复上述第五步。
7、编写完成的竣工验收报告书(表)交当地环保局审查并公示。
公示期无异议即可组织专家现场评审。
评审通过即完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环保局将验收文本公示于当地环境保护局官网。
环保验收流程是怎样的二、环保验收有什么要求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三、法律依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九个一票否决的情形:1)环保设施未按要求完全落实;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超标;3)发生重大变动未履行相关环保手续;4)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完全治理;5)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6)分期建设、投产,其环保设施防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需要的;7)因违法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完成的;8)验收报告存在重大质量缺陷;9)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江苏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苏环管〔2008〕341号)、《江苏省环保厅建设项目试生产核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苏环办〔2011〕3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流程的通知》(苏环办〔2013〕101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和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委托或授权昆山市环境保护局验收的建设项目(涉核与辐射的建设项目除外)。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昆山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以下简称总量科)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第四条审批要求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在投入试生产前,应向昆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提出试生产申请,自批复同意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总量科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五条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总量科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理由和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须登录中国昆山门户网站(www。
xzfw.ks。
gov。
cn/front/szks。
html),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将相关资料上传,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须上传的验收资料包括:(一)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记表的审批意见;(二)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的审核意见;(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或登记卡;(四)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五)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固废交换转移申请表;(六)生活污水接管的排水许可证;(七)建设单位环保工作汇报;(八)建设单位环保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九)厂区污水、雨水管道图,排污口位置图;(十)该建设项目污染治理工程方案;(十一)该建设项目环保治理设施工程合同;(十二)环保局认为需要准备的其它材料.简易验收项目(审批未要求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只需要上传第(一)、第(三)—第(六)项材料。
建筑工程施工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建筑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包括两个环节: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
在竣工验收环节,业主或委托方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确认各项工作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技术标准;在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业主或委托方将验收结果备案,并及时处理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工程尽快投入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准备工作1.确定验收方案:业主或委托方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竣工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内容、标准、程序和责任。
2.组织验收人员:业主或委托方应组织专业人员参与验收,确保验收的客观、公正性。
3.通知施工单位:业主或委托方应提前通知施工单位,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确保双方能够协商一致。
二、竣工验收1.工程质量验收:验收人员应对工程整体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等各个方面,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工程量验收:验收人员应核实工程量清单,确认工程量与合同约定一致,避免工程量纠纷。
3.工程安全验收:验收人员应对工程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确保工程满足安全要求。
4.工程合格证书颁发:经验收合格后,业主或委托方应颁发工程合格证书,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5.整改问题:如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验收人员应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三、竣工验收备案1.备案手续:验收合格后,业主或委托方应将验收结果备案,包括工程合格证书、验收报告等文件。
2.处理问题: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业主或委托方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备案。
3.工程使用:竣工验收备案后,工程可以正式投入使用,业主或委托方应做好后续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长期安全可靠地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是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工程完工的重要环节,只有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和规范的备案管理,才能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业主或委托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验收的客观、公正性,避免后续纠纷发生。
企业项目验收流程
企业项目验收流程
竣工验收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最后一环,工程从业人员常常会因为资料的问题而导致验收工作无法进行,整理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全流程:
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
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6、组织现场验收的主要内容
7、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8、单位工程竣工质量初检(专家验收组核查)
9、商品住宅逐套竣工质量验收
10、建设项目专项验收阶段
11、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质量监督组进行)
12、建设项目资料备案阶段
13、竣工验收移交交房阶段资料
当下,全国各地都在推进工程审批体制改革,很多申报材料部分都有优化,因此在具体实务操作层面,建议以各地住建部门最新颁布的竣工验收的办理指南为准!。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物的施工全部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对房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以确保房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要求。
这个过程对于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质量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步骤、相关标准和验收程序进行详细阐述。
一、准备工作在进行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首先,建设单位应提供详细的建设方案和相关设计文件,以便验收人员能够全面了解房屋的建设过程和设计要求。
其次,建设单位还需要提供房屋的材料清单和施工记录,包括施工单位、施工工艺以及主要材料的种类和规格等信息。
这些准备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验收人员能够全面了解房屋的施工情况,为后续的验收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验收标准在进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需要根据相关的建筑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估。
常用的验收标准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房屋竣工验收规范等。
这些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结构安全性、防水隔热性、消防安全性、电气安全性、室内环境等。
验收人员根据这些标准对房屋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以确保房屋的安全和使用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验收程序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请验收、验收准备、现场验收、验收技术交底和验收结论的形成。
首先,建设单位需要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验收,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文件。
然后,验收人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和验收标准进行准备工作,包括对房屋的施工记录进行审核,组织验收人员进行培训等。
接下来,验收人员将进行现场验收,对房屋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和评估。
在现场验收中,验收人员需要对房屋的结构、外墙、室内装修、电气设备等进行细致的检查,并记录下所有的问题和缺陷。
完成现场验收后,验收人员需要进行验收技术交底,即向建设单位详细说明房屋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提出整改要求。
最后,根据现场验收和技术交底的结果,验收人员形成最终的验收结论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流程
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流程一试生产报告1、建设项目完成安装调试,连动试车并稳定运行一定时间后,建设单位即可向上级行政环保部门书面提交“试生产报告”;2、环保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试生产报告”,会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现场符合试运行站状况的批准运行,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或不同意试运行书面或口头同意;试运行阶段一般1-3个月;二、项目验收1、项目进入试运行并稳定后,建设部门向上级环保主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告”,环保主管单位收到“验收申请报告”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做出是否同意进行验收的批复;2、主管部门批复后书面或口头,建设单位即可委托具有环保监测资质的监测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一般主管单位会指定单位,环保监测单位接到任务后会进行必要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等,编制“现场监测方案或监测大纲,方案或大纲完成后由编制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方案进行初审查,现场或书面审查,待“方案”通过审查后,监测部门按照“方案或大纲”的要求组织开展现场监测工作;一般现场采样工作2-6天,特殊情况例外,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监测单位完成现场采样后,在二至四周的时间内完成“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书”的编制工作;3、建设单位同时要提供必要的第一手资料,包括:a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b 试生产报告c 建设项目工艺、设计、流程、参数等技校资料d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制度e 建设项目试运行记录或台账f 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执行报告或总结j 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审计报告”等等….4、如果建设项目使用了国家环保专项资金时,建设单同时要委托上级环保监察部门进行“建设项目环保装置运行绩效报告”,流程大体同前;三、组织验收建设单位将上述资料全部完成后,向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结合现场情组织现场验收;四、批复上级环保主管单位对组织的现场验收做出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1、对符合验收条件的进行批复;2、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或限期整改,待完成要求后再进行批复;至此:环保验收工作完成…….。
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项目竣工验收方案一、引言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在项目各项工程完成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对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和验证的过程。
本文档旨在制定项目竣工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目标和具体步骤,以确保项目的顺利交付和运行。
二、验收目标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目标是:1. 确保项目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2. 确保项目的进度符合合同约定和计划安排;3. 确保项目工程的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三、验收程序项目竣工验收包括以下步骤:1. 准备阶段:a. 验收委员会的组建和确定。
验收委员会由项目经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面协调和指导验收工作。
b. 准备验收资料。
项目经理和相关单位负责准备验收所需的技术资料、工程图纸、合同文件等。
2. 实施阶段:a. 现场勘查。
验收委员会对项目现场进行勘查,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评估。
b. 技术检查。
验收委员会对项目的关键技术指标、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c. 文件审核。
验收委员会对项目的施工图纸、工程文件、设计变更等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d. 阶段性验收。
验收委员会对项目各个阶段的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3. 结果评定阶段:a. 验收报告编制。
验收委员会根据实施阶段的检查和评估结果,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b. 验收结论提出。
验收委员会根据验收报告,就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提出验收结论,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四、验收标准1. 质量验收标准:a.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b. 工程结构稳定,不出现明显的病害和安全隐患。
c. 材料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2. 进度验收标准:a. 工程进度符合合同约定和计划安排。
b. 各项工程按照施工程序和时间节点完成。
3. 安全验收标准:a. 工程施工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
环保设施验收报告
环保设施验收报告项目竣工投入试生产(试运行)后三个月内,运行负荷达75%以上→填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向县环保部门申请验收→环保部门组织现场检查→建设单位填写《监测分析技术服务委托书》(一式二份)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监测→环保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附监测报告)→核发排污许可证,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验收。
建筑项目环保验收程序:1、申请程序建设单位向环保局管理股提出申请,填写《武山县建筑行业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环保局人员到现场勘查,符合环保要求的,提交管理股负责人审批;若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要求完善设施或补办有关环保手续→根据现场调查人员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若符合环保要求的,同意通过验收;若不符合环保要求,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需提交的资料、证件(1)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2)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3)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4)建筑项目验收需提交《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原件和《武山县建筑行业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3、行政许可时限(1)自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2)建筑项目验收资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4、行政许可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自1998年11月29日施行)(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3号,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5、许可部门武山县环保局6、批准文件形式建设项目验收意见书7、备注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
企业如何自主进行环保验收流程及需要注意事项
企业自主环保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制度已经实行一段时间了,但是建设单位自主验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同时还应如实记载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
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
(建设单位负责牵头)。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需要调试的,验收可适当延期,但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
四、建设单位应当对验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才可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
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同时结合违规项目定点检查,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及时记入诚信档案。
六、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开的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
公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陆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环保自主验收简明步骤注意事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以下简称验收监测) 是环境监测依法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的直接途径 , 是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重要环节。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一、受理申请建设项目经所在市环保局批准依法进入试生产后,完成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的编制,由建设单位向省环境保护厅提交竣工环保验收申请。
对于验收申请材料完整的,审批大厅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和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告知申请单位须进行专家现场检查;对于验收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验收申请材料包括:(一)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申请(建设单位正式文件并加盖公章);(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报告(表)(环保部制式);(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四)建设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总结(建设单位正式上报文件);(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表(制式试行表);(六)市级环保部门同意项目投入试生产的正式文件;(七)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八)由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编制的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含电子版);(九)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提交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
(十)违法试运行或违法生产项目提交处理结果证明。
以上材料各一份,未注明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
二、验收公示环评处会同审批大厅对受理的拟进行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每半月进行一次公示(涉密项目除外),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参照《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执行(式样附后)。
在公示期间,如公众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举报,环评处会同督查中心对公众反映的问题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暂停验收审批流程,待处理完毕后继续进入流程。
三、现场检查环评处每半月组织专家组(A类)或委托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B类)对拟验收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检查情况和验收意见反馈环评处。
四、验收批复对拟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由环评处依据以下材料起草验收意见,经处务会研究后报厅领导审批。
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及竣工验收程序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及竣工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2、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程序:(1)建设项目竣工后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对“三同时”执行情况、环保设施施工安装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检查结果和试生产申请报告区环境主管部门书面申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后,作出是否准许试生产的批复。
(2)试生产期不得超过3个月,在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在调试好生产设备的同时调试好环保设施,并委托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进行验收监测。
3、建设项目在投入正式生产前,建设单位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申报材料为:(1)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含施工、安装情况)及试生产期间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自查报告。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报表。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管理、监测制度。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但监测内容较多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适用于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监测内容比较简单的项目和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以上有效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予以验收,批复验收意见。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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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
一、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
1、申请: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前,向项目审
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试生产申请。
2、受理:环保主管部门收到试生产申请后,安排现场检查。
3、批准:符合试生产条件的项目,环保部门批准试生产。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1、申请:建设单位在项目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完成后,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2、现场检查:收到验收申请后,需要现场检查的,环保部门安排现场检查。
3、委托监测或调查:对主要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报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批准,监测部门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对主要产生生
态环境影响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或环评单位编制验收调查报告(表)。
4、提交验收材料:建设单位需要提供的验收材料包括: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或登记卡;②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局审查批复文件;④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环保意见;⑤其它相关材料。
包括: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图;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计方案、图纸;环保设施操作、维修规程等环境管理制度;试运行记录;治污工作总结。
5、组织验收: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部门收到达到要求的验收材料后,30 日内应组立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进行现场验收。
6 、批准:对符合验收条件,验收材料齐备,并经下级环保部门提出验收意见的项目,环保局批准验收。
对不能验收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流程:
提交试生产申请T现场检查T试生产
一委托监测验收监测T编制监测报告T提交验收资料T验收组验收T验收批复
(试生产申请样
式)
关于XXX项目试生产的申请
XXX环境保护局:
我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X年X月通过了环保审批,经过五个月的建设,目前生产设施主体工程已经竣工。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公司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保局批复中的要求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所需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现已达到了同期投入运行的条件,请贵局现场检查。
为调试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检验工程质量,我公司申请试生产。
以上请示,请批复。
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v/Pv p>
验收申请样式)
XXXi位红头文
关于XXX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
XXX环境保护局:
我公司XXX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X年X月X日通过了环保审批,经过的建设,X年X月主体工程和配套的环保设施完
全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保局批复中的要求建设完工,X月X日经批准投入试生产。
经过的试生产检验,我公司XXX项目主体工程运行良好,
配套的环保设施经过调试,均达到了设计标准和要求,特申请贵局对我公司XXX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予以验收。
单位名称(公章)二O XX年XX月
XX日
XXX单位XXX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
(提纲)
、公司概况:公司地址、成立时间、生产状况、规模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审批情况:何时由何单位立项,环评及审批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要原料、生产设备、产品名称、生产规模、工艺流程、环节等(参照环评材料编写)。
实际污染处置措施与环评材料所述如有较大出入,说明缘由。
则需详细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项目建设情况:何时施工、竣工、试生产
2、污染治理措施(分类说明):设计单位、治理工艺流程及说明、施工单位等
3、管理措施: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运行记录
4、试生产期间监测情况和验收监测情况:何时监测、达标情况等
四、今后的环保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附件: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适用报告书项目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表》适用于报告表项目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登记卡》适用于登记表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登记卡》
审批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及环保设施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编号:
负责验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意见:
经办人(签字):
注:此表除负责验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意见栏外由建设单位填写, 右上角加盖公章。
(公
章)
并在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