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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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申购、使用及保管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规范我院固定资产的进岀流程及固定资产核算,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根据《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五大类:
●房屋及建筑物
●专业设备
●一般设备
●图书
●其它设备
第四条固定资产责任部门与责任人
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利用率与安全性,现将医院固定资产按使用部门划分至各责任部门(人),各责任部门(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应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部门管理职责
我院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实行责任制
1、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订,负责对固定资产的进出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推行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评
2、固定资产在使用时应贯彻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负责,若财产损坏,使用部门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维修、保养做到物尽其用。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财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财产登记、变更、报废和盘点等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调动时,必须做好财产管理交接工作,清点财产,填制财产盘点交接表”一式三份,移交人、接管人、财产会计各执一份,以便明确责任。
3、固定资产应建立科室台账监管制度。
台账上应详细注明固定资产的名称、编号、投入使用开始时间、原始价值、使用状况,台帐上的固定资产编号以财务科编码作为统一索引编码,各台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台账与实物的相符性进行复核。固定资产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台账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第五条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
固定资产采购实行申购制度。由固定资产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编写申请报告及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交医院法定代表人批准。由采购部门按规定的采购手续办理采购,属政府采购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理。
第六条固定资产进、出管理
1、固定资产购进管理:固定资产购进后,需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分配到相关科室,并到财务科办理入出库手续,经相关人员签名确认交付使用部门。使用部门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对设备进行管理。
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管理:根据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捐赠方所提供有关凭据计价,按专家组确定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依据。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分配到相关科室并到财务科办理入出库手续。交付使用部门使用,并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
3、固定资产内部调动:因业务需要或其它原因固定资产需在本院内部各部门之间进行调拨,调出部门应持科主管领导批准单到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表"。调出调入双方签字后到财务科办理调拨单手续,作为固定资产内部转移的依据。调出部门必须填写一式三份“固定资产移交表",调入、调出部门财产会计各执一份,以便做好财产管理工作。台账管理部门应对台账作相应的调整。
4、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不能使用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一式三份"固定资产报废单”,并详细说明不能使用的具体原因;归口管理部门收到固定资产处理单后,组织专人对该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确实不堪使用且无修理价值的,签署鉴定意见后报主管院领导办理审批手续,月终、年终汇总后交给财产会计。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及清单,交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由医院法定代表人签批。经
卫生局、财政局批准报废固定资产,总务科按报废财产并将残值收入交财务科统一核算。财务科以“固定资产报废单”、“固定资产处置表”作为固定资产减少的凭据;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有关的报废手续及账务处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
附件2:
固定资产责任部门与责任人明细表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