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酸蓄电池充电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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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酸蓄电池充电安全操作规程

1.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1.1.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系橡胶围裙,穿胶鞋。

1.2.提前做好中和溶液(碳酸钠溶液),以防电解液灼伤时使用。

1.3.由于蓄电池大量放电、或长期存放导致电池亏电,因此应定期从设备上拆

下蓄电池,在充电间对蓄电池进行补充充电。补充充电一般每个月进行一次,以提高其使用可靠性,延长使用寿命。进入冬天时最好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1.4.充电前应先用万用电表测量电池的电压并进行记录,以便根据各电池的亏

电情况确定充电方案。

1.5.检查交流电源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电源应为220V,50Hz交流电。

1.6.先接蓄电池,将充电机“+”极接至蓄电池“+”极,充电机“-”极接至

蓄电池“—”极接线柱上,注意防止负载短路。

1.7.选择充电电压。若充电电池为12V,则电压选择档应旋转到12V档,若充电

电池为24V,则电压选择档应旋转到24V档,不得选错,否则将损坏充电机或蓄电池。

2.充电操作:

2.1.初充电、补充充电常采用恒流充电(恒流充电是在一定的时间段始终

以一定不变的电流对电池进行充电,其优点是充电比较完全,但是后期电流几乎全部被消耗在水的分解和热的发生上)。补充充电电流为0.1C20A(如60Ah蓄电池用6A),充电时间为3~5 h,或根据存放时间长短确定充电时间。

2.2.维护充电常采用恒压充电(恒压充电是始终以一定不变的电压对电

池进行充电,其优点是气体产生很少,耗水量小,存在充电不完全的缺点。单体电压通常设定在2.3~2.4V(12 V电池为13.8~14.4 V,6 V电池为

6.9~

7.2 V),直到充足电为止)。

2.3.将充电机电流选择档位调至最低档位。

2.4.确保红、黑夹没有接触才可以通电,否则会造成短路并损坏机器;

2.5.充电采用二步充电法:

2.5.1.即第一步采用0.1C20A充电至12 V电池为1

3.8~1

4.4 V,6 V电池为

6.9~

7.2 V时。转入第二步充电,第二步充电采用0.05C20A至充电结束。

2.5.2.接通220V电源,逐档调节充电电流,至最大充电电流0.1C20A,进行第

一步充电。

即:对于12V,54Ah电池其充电电流为0.1x54=5.4A,

对于12V,150Ah电池其充电电流为0.1x150=15A

2.5.

3.当电池电压达到13.8~1

4.4V时,转入第二步充电,第二步充电最大电流

为0.05C20A。

即对于12V,54Ah电池其充电电流为0.0511x54=2.7A,

对于12V,150Ah电池其充电电流为0.05x150=7.5A

2.5.4.充足电后,最后对电池进行一次均衡充电,以保证单格均衡。方法为:

将充足电的电池,用0.035C20A电流充电(即12V,54Ah电池充电电流为

0.035x54=1.89A;12V,150Ah电池充电电流为0.035x150=5.25A);当电池

冒出均匀气泡,温度上升时,停止充电1小时;如此重复3~4次,单格电池都能冒出均匀气泡,并且电池电压\电液密度趋于不变时结束。

2.6.充电时间的确定:

补充电时间与电池电压对应关系(参考):

电池电压补充电时间

12.55-12.45V 2小时

12.45-12.35V 3小时

12.35-12.20V 4小时

12.20-12.05V 5小时

12.05-11.95V 6小时

11.95-11.80V 7小时

11.80-11.65V 8小时

11.65-11.50V 9小时

11.50-11.30V 10小时

11.30-11.00V 12小时

11.00V以下 14小时

2.7.充电结束后,检查蓄电池电眼(免维护蓄电池)颜色。电眼显示为绿色,

说明蓄电池已充足电。如果电眼为黑色检查充电连线是否接牢,连接点是否清洁,充电电压是否达到16伏,并继续补充电。

2.8.若发现电眼(免维护蓄电池)发白,有可能是电眼中有气泡,可轻微摇晃

电池将气泡赶走。若摇晃后仍然发白,应更换该蓄电池。

2.9.对于蓄电池电压低于11.0伏的蓄电池,补充电初期可能会出现蓄电池充不

进电现象。因为严重亏电蓄电池,蓄电池内比重已接近纯水,蓄电池内阻很大,随着蓄电池充电的进行,蓄电池内硫酸比重上升,蓄电池的充电电流可以逐步恢复正常。

2.10.充电过程中,如发生蓄电池排气孔喷酸,应立即停止充电。

2.11.充电过程中,蓄电池温度超过45度时,停止充电至电池温度降到室温后,

将充电电流减半,继续充电。

2.12.蓄电池补充电过程中,每小时检查一次电眼状态。蓄电池电眼显示绿色,

说明蓄电池已充足电,停止充电。

3.电池充足电(充电结束)判定标志:

3.1.电池单格内有大量气泡产生。

3.2.电池单体电压在2.6~2.8V(12 V电池为15.6~16.8 V,6 V电池为7.8~

8.4 V),且在2h以上测定不变。

3.3.电液密度达1.285g/ml(25℃),且在2h以上测定不变。

4.蓄电池状态判定标准:

4.1.测量电池电压判定:

4.2.观察放电指示器判定:

4.3.测量液体比重判定(25℃)

5.注意事项:

5.1.充电机:

5.1.1.在工作中,若发生不正常声响、气味、振动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停止工

作进行检查;

5.1.2.充电机在工作中,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5.2.蓄电池:

5.2.1.当环境温度超过25℃时,普通充电时间均为3h。

5.2.2.不同容量、不同批次的蓄电池应分开充电。

5.2.3.充电过程中,严防电解液温度超过45℃,严防过量充电。当电解液温度

接近45℃时减半电流或停止充电。

5.2.4.使用多个电池时,要注意电池间的连接正确无误,注意不要短路。

5.2.5.电池若需并联使用,一般不要超过三组(只)并联。

5.2.

6.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动或机械损伤。

5.2.7.电池不可在密闭或者高温的环境下使用(建议循环使用温度为 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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