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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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修订)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修订)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文号】水规计[2014]220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14]220号)部直属各单位:2010年,我部印发了《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水规计[2010]110号),在规范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实际,我部对《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是指国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水利部用于部直属单位管理、科研、业务能力等方面建设的投资。

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符合国家现行政策的管理、科研所需的征地、技术业务用房以及配套设施建设,防汛抗旱、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政监察、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信息化等业务能力建设,以及管理和科研设施设备、仪器购置等。

第三条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按项目进行管理,项目建设必须执行国家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履行审查审批手续,落实工程建设条件和建设资金,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第四条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限额管理。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一、改革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现行国库管理制度在管理机制、技术手段、服务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亟待改革。

此次改革试点旨在探索一条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路径。

二、改革目标1.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优化国库管理制度,实现财政资金的高效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监管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3.提升国库服务水平。

通过改革,提高国库部门的服务质量,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改革内容1.优化国库资金调度机制(1)建立国库资金动态调度体系。

根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实时调整国库资金调度计划,确保财政资金合理分配。

(2)完善国库资金调度制度。

明确国库资金调度权限、流程和责任,确保资金调度合规、高效。

2.加强国库资金监管(1)建立国库资金监管平台。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国库资金的全过程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2)加强国库资金审计。

对国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提升国库服务水平(1)优化国库业务流程。

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减少政府部门等待时间。

(2)加强国库人员培训。

提高国库人员业务素质,提升服务水平。

四、改革步骤1.制定改革方案。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内容、步骤等。

3.推广实施。

在试点基础上,将改革措施推广至全国各级财政国库部门。

五、改革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

2.落实责任。

明确各级财政国库部门的责任,确保改革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优化政策环境。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4.加强宣传培训。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改革政策,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识度和参与度。

5.建立激励机制。

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改革动力。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财政改革不断深化,为加强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必须进行制度改革。

本方案旨在构建适应新形势下财政国库管理的机制和体制,确保财政资金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使用。

二、总体思路1. 突出财政国库管理的主体地位,提高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水平。

2. 完善国库收付功能,优化财政资金运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 建立健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强化内控措施,防范各类风险。

4.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财政国库管理的数字化水平。

三、具体措施(一)优化国库收付功能1.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推行年度预算制度,对财政资金进行计划、预算和绩效管理。

2. 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现财政资金的统一收付。

3. 设立区域性国库中心,实现国库集中管理的地方化开展。

4. 推进公共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财政资金的电子化支付和结算。

(二)建立健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1. 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法律法规,明确财政国库管理的基本制度。

2. 建立财政国库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财政部门的职责和权责。

3. 设立财政国库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落实管理主体的绩效目标。

4.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财政资金管理中的各类风险。

(三)加强内控措施,防范风险1. 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资金安全审查机制。

2. 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

3. 建立财政资金追溯制度,有效打击财政违规行为。

4. 搭建财政资金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对财政资金流向的监控。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1. 加强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一体化水平。

2. 推广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数据分析和决策水平。

3. 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财政人员的信息化素养。

4. 推进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在财政国库管理中的应用。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协调,明确改革责任主体和工作进程。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水利部•【公布日期】2011.07.04•【文号】财综[2011]48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土地资源,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规定,为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加速改善农田水利的薄弱环节,现就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以下简称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口径从2011年7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地区)所辖市、县(区),统一按照当年实际缴入地方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当年从地方国库中实际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支付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支出项目后,作为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土地出让收益口径,严格按照10%的比例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为确保各地区及时足额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在《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增设“103014805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科目,反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并在地方国库中实行分账核算。

相关地区根据中发[2011]1号文件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文件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已经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一划入“103014805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科目核算管理。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4.01.29•【文号】财综[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水利(水务)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中心支行:为了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1月29日附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的资金。

第三条水土保持补偿费全额上缴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第四条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缴库、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人民银行、审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征收第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水利部•【公布日期】2016.12.02•【文号】财农〔2016〕181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81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以及《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相关要求,为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水利部制定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水利部2016年12月2日附件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水利改革发展,依据《预算法》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水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有关水利建设和改革的专项资金。

水利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绩效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

纳入中央部门预算的水利发展资金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水利发展资金由财政部会同水利部负责管理。

财政部负责编制资金预算,审核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预算,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水利部负责组织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的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和工作清单建议方案,协同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2.03.14•【文号】财库[2002]11号•【施行日期】2002.03.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12月26日实施日期:2003年12月26日)停止执行*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6年3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3月30日)废止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2002年3月14日财库[2002]11号)水利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交通部,国家粮食局:根据《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库[2001]53号)、《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财库[2001]54号)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暂行补充规定》(财库[2001]63号)的规定,在不发迹预算单位会计主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职责的前提下,为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的有关规定附件: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的有关规定第一条为了解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问题,根据《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库[2001]53号)、《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财库[2001]54号)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暂行补充规定》(财库[2001]63号),制定本规定。

水利部关于印发《用水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用水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用水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1.10•【文号】水财务〔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用水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水财务〔2024〕9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中国水权交易所:《用水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水利部2024年1月10日用水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规范用水权交易,保护用水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用水权交易市场秩序,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2〕333号)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用水权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用水权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交易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参与方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用水权交易应当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捷、有利于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建设,对用水权交易重大事项及交易平台建设运营进行监督管理。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用水权交易平台建设运营监管,用水权交易监督管理和评估。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水权交易监督管理和评估。

第五条用水权交易应通过全国水权交易系统进行。

跨水资源一级区、跨省区的区域水权交易,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取水权交易,以及水资源超载地区的用水权交易,原则上在国家水权交易平台进行。

灌溉用水等小额交易可通过全国水权交易系统App便捷开展。

鼓励其他用水权交易到国家水权交易平台开展。

第二章用水权交易第六条交易主体为用水权交易的转让方和受让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9.12.31•【文号】财综[2009]90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监察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国务院三峡办,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筹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以下简称重大水利基金)是国家为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解决三峡工程后续问题以及加强中西部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第三条重大水利基金利用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停征后的电价空间设立。

第四条重大水利基金按下列原则筹集和分配:(一)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向重大水利基金平稳过渡,保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现行征收政策基本不变;(二)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直接受益省份筹集的重大水利基金,专项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和三峡工程后续工作;(三)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非直接受益省份筹集的重大水利基金,留给所在省份用于本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第五条重大水利基金在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全国范围内筹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扣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业排灌用电后的全部销售电量和规定征收标准计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销售电量包括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电力用户的电量、省级电网企业扣除合理线损后的趸售电量(即实际销售给转供单位的电量)、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子公司的电量和对境外销售电量、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地方独立电网销售电量(不含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的电量,下同)。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概念和目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为实现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转而建立的管理制度。

其目标是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国库基本制度国库基本制度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础。

主要包括国库的设立、职责、权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的规定。

国库应当依法独立设置,职责权限明确,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编制合理。

2、国库款项管理国库款项管理是国库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主要包括国库资金的收支管理、存储管理、结算管理、运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国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财政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国库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和合理配置。

3、国库会计制度国库会计制度是国库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包括国库会计核算体系、财务报表制度、会计处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国库应当建立健全国库会计核算体系,做到收支逐日核对,确保国库账目的真实、准确。

4、国库监督制度国库监督制度是国库管理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主要包括国库监督机制、监督程序、监督权限等方面的规定。

国家财政部门应当对国库的管理、使用、监督和评价进行定期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5、国库信息系统国库信息系统是国库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包括国库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共享和应用等方面的规定。

国库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并严格遵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国库信息的安全和准确。

6、国库内部控制制度国库内部控制制度是国库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程序、内部控制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国库应当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国库管理的合法合规,防范风险。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特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其独特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规范性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国家对财政资金管理运用的总体安排,其规范性强,执行严格。

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考

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考
改 革 必 须 与 之 相 配 套 , 化 预 算 编 制 的 深 级 次 , 化 部 门 预 算 , 样 , 者 的 相 互 细 这 两 协调才 能促 进改革 的完全 实 现。
2 国 库 支 付 的 推 进 为 政 府 采 购 的 .
财务管理 的中心是资金管理 , 在 传 统 的 财 务 管 理 模 式 下 , 金 是 财 能 及 核 算 方 财 职 式 的 尽 快 转 变 将 有 助 于 国 库 支 付 的 改
革 更 趋 完 善
付 改 革 三者 的联 动 将有 助 于 国库 支付 改 革 的 顺 利 进 行 转 变 财 政 职 能 ,逐 步 建 立 公 共 财 政 的 基 本 框 架 ,这 是 我 国 财 政 运 行 方 式 的重 大转 变 。 当前 , 部 门预 算 、 以 财 政 国 库 集 中 支 付 、 政 府 采 购 为 中 心 的 财 政 改 革 正 是 适 应 公 共 财 政 建 立 的 要 求 而 进 行 的 , 而 这 三 项 改 革 的 相 辅 相
的 重 视 和 支 持 下 , 总 体 情 况 看 , 项 从 这
改 革进 展 比较顺 利 。 着改 革 的推 进 , 随
依 据 就 是 预 算 , 算 单 位 要 根 据 预 算 预 编 制 用 款 计 划 后 ,才 得 以顺 利 支 付 。
二 是 预 算 的 编 制 级 次 不 到 位 , 利 部 水 的 预 算 单 位 为 六 级 管 理 、五 级 核 算 , 现 行 部 门 预 算 只 编 到 二 级 , 国 库 集 而 中支 付 试 点 工 作 已全 部 覆 盖 三 级 , 试 点 到 了 四 级 , 质 上 对 三 级 、 级 的 实 四
支 付 还 停 留 在 不 完 全 的 预 算 上 , 样 这

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篇: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制度(一)水利专项资金由县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

(二)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二、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县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局长一支笔审批,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

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三、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一)公示制度。

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

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

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

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一)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项目资金需要执行区级报账制的,从其规定,但要及时进行报账。

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

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

太政爪备源 2018年第2期文件特载• 7 •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水资源〔2〇18〕6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水法》明确的重要水资源 管理制度,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组 成部分。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 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82号)的要 求,加快健全和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推进 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现 提出以下意见。

一、 明确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 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 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新思路,全 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 线,健全水资源费征收制度,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引导和鼓励开展水权交易,切实 发挥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行为的调节引导作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强水资源监控,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 预警机制,加快建立严控区域用水超载、严控河湖开发心和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加强荒漠化、石漠化、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加强地震、特大洪灾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健全分 级负责、相互协同的应急机制,最大程度降低了灾害损失。

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健全生态文明体制。

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 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以更加有效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颁布时间:2001-3-16发文单位: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总后勤部,武警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从制度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这项改革。

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01年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部门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方案的基础上,2002年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

各地可根据改革试点方案,自行确定改革的时间和步骤。

争取在“十五”期间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进行改革试点的部门和地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反馈试点情况和有关问题。

中央部门改革试点的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发布。

地方改革试点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地方自行制定。

附件: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二00一年三月十六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为逐步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必要性我国现行的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

财政国库制度改革方案

财政国库制度改革方案

财政国库制度改革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键盘上,那些跳跃的字符仿佛在告诉我,是时候梳理一下国库制度改革的思路了。

10年的方案写作经验,让我对这个话题有着独特的见解。

下面,就让我用意识流的笔触,为大家描绘一幅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蓝图。

一、完善国库组织架构1.设立国库管理局,作为财政部的派出机构,负责全国国库管理工作。

国库管理局要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分别负责国库资金、国债、地方债务等方面的管理。

2.强化地方国库建设,设立地方国库分局,形成中央与地方国库管理体系的有机整体。

地方国库分局要承担起地方国库资金管理、债务管理、财政预算执行等职责。

二、优化国库资金管理1.建立国库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国库资金流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同时,要加强对国库资金的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推进国库资金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将分散在各预算单位的资金集中到国库,实现资金的统一调度和分配。

这样可以降低财政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完善国债发行机制,优化国债期限结构,降低国债发行成本。

同时,要积极发展国债市场,提高国债流动性。

三、加强地方债务管理1.设立地方债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地方债务的统一管理。

地方债务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地方债务的监测预警,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2.建立地方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对地方债务规模进行约束。

同时,要完善地方债务偿还机制,确保地方债务按时偿还。

3.推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制度改革,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提高地方政府债券市场透明度。

四、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监督1.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确保预算资金的合规使用。

要建立健全财政预算执行监督机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2.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

要让公众了解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3.加强对财政预算调整的审批,防止财政预算随意调整。

要建立严格的财政预算调整审批制度,确保财政预算的严肃性。

五、推进国库信息化建设1.构建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国库业务数据的实时传输、分析和应用。

国库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国库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国库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一、前言国库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执行机构,负责管理国有资金,吸收存款,支出支付等,对国家财政运转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加强国库管理,提高国家财政效益,本文制定了国库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二、国库管理的意义国库管理是财政的基础管理,是支撑国家财政安全、维护财政稳定的关键性一环。

国库管理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提高国家财政效益:通过加强国库管理,畅通资金流通渠道,减少财政收支中的损失和浪费,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从而达到降低财政支出、提高税收收入的目的。

2. 保障国家财政安全:强化国库管理,增强财政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国家财政安全稳定。

3. 确保公共经济稳步发展:通过国库管理,支持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推动公共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为国家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4. 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加强国库管理,有助于提高政府监管能力,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三、国库管理改革方案1. 国库管理机构改革(1)构建国库集中管理机制。

成立国家和地方的财政同一级别的国库机构,将机构职责具体化,完成跨时空的资金储备和控制调节,进一步统一资金的管理和申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财政收入水平。

(2)确立国库的统一管理体系。

建立全国各级国库之间的网络连接,实行集中的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控制。

推进国库核算统计信息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地方财政预决算编制系统相互关联,形成完整的信息化工具。

(3)加强国库控制资金的制度化建设。

实行明细账目管理,将各单位的资金款项的平台、通道和账户,建立统一的资金监控系统,罗列组织架构、会计科目和资产负债管理的相关规则和流程,整合单位间的计算账和资金账,并逐步实现权责明确、岗位分工系统化。

2. 支付流程变革(1)推进政府支付金融化。

建立政府支付到公共财政账户,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减少流动资金占用,(2)优化支付结构。

采用“预算办理+支付”“外部授权+内部审批”等方式,缩短支付时间,降低支付成本。

(3)提高支付的安全性。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几年,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持续深化,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方案变得尤为重要。

国库管理是财政收支管理的核心环节,对国家财政运行和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国库管理制度在不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和金融发展的要求,应进一步统一规范各级政府在财政国库管理工作中的行为,保障政府财政行为合法、规范、透明、及时性,提升财政国库管理现代化水平。

因此,有必要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深化改革,完善国库管理制度,以适应我国当前的经济和财政发展。

二、改革目标和原则1. 目标本次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旨在建立科学合理、适应时代需求的国库管理制度,加强国库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国库管理工作与财政现代化建设同步发展,提升国库管理效率,提升国家财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2. 原则(1)科学性原则:改革的方案应基于国内外财政理论和实践经验,兼顾我国国情和发展需要,保证改革方案科学合理。

(2)透明性原则:财政国库管理应该公开透明,保障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对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和审计,保障政府财政行为的合法性。

(3)规范化原则:国库管理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执行,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集中化原则: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应该是财政集中管理模式,将资源配置集中起来,实现财政资源最佳配置。

(5)信息化原则:国库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国库管理效率,增加数据共享,满足不同层级和部门的信息需求。

三、改革内容和措施1. 完善国库管理法规制度(1)建立国库管理法规制度体系,明确国库管理的职责、权限、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

(2)修订完善《国库资金管理法》、《国库现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国库管理工作的合法性,规范国库管理行为。

(3)研究制定国库管理细则,并逐步完善国库管理的业务流程。

2. 加强国库制度建设(1)建立国库管理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国库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8]79号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8]79号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8]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水利(水务)厅(局),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二○○八年十一月十日附件: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资源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三条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征收第四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包括中央直属水电厂和火电厂)和个人,除按《条例》第四条规定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的情形外,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对从事农业生产取水征收水资源费,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水资源费由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审批权限负责征收。

其中,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的,水资源费由取水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

水利部关于征求《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水利部关于征求《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水利部关于征求《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水利部,水利部,水利部•【公布日期】2009.10.19•【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依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是指国家投资计划主管部门下达我部用于部直属单位办公、生产、科研、能力建设等方面建设的投资。

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符合国家现行政策的生产、管理、科研所需的征地、办公和业务用房以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化、执法装备、交通工具和仪器设备购置等能力建设项目,以及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政监察项目等。

第三条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按项目进行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原则,必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履行审查审批手续,落实工程建设条件、工程建设资金和分年度工程建设计划,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第四条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统一和分工、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投资计划管理体制。

即由部规划计划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部机关有关司局按照各自职能进行分工协作,部直属单位及流域机构进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第五条部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业务管理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部直属单位、流域机构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的编制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划要求,与水利发展和改革要求相适应,与履行的职能和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

第六条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一般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其中国家规定水利部批复限额以下的项目分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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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几个重要概念
☇ 财政直接支付
是指财政部根据审核无误的预算单位支付申请, 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通过财政部在代理银 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 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工程 采购支出和物品、服务采购支出三大类。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国库单一账户特点
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 有三个特点: 所有的财政资金都通过单一的国库账户和一个总
分类账系统进行收支核算; 收入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直接划入国库单一账户;
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通过代 理银行将款项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 财政资金余额只保存在国库单一账户内,只有当支 付真正发生时,资金才流出国库单一账户。
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针对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决定从制度 上、机体上、源头上加以解决。批准了财政部、人民银 行联合报送的《财政国库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以国库 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 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决定从2001年起在水利部、 财政部、科技部等六个中央部门和一些地区进行改革试 点,2002年继续扩大试点部门,争取在“ 十五”期间 全面推行。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几个重要概念
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
财政部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账户(该 账户一般在预算单位所在地);
反映各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可支用的指标; 每日营业终了,该账户无余额; 用于各预算单位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内资金的
支付和清算。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我部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2002年扩大、深入试点单位
•扩大试点单•位
部直属全部三级预算单位 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单位
•深入试点单位
部分四级单位 八个基本建设项目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水利部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几个重要概念
☇ 财政授权支付
是指预算单位经财政部授权,在财政部批准的 资金使用额度内,预算单位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 支付指令,通过财政部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 设的零余额账户或小额现金账户,将财政资金支 付到收款人或收款人账户。
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 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等。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几个重要概念
支出拨付方式—财政授权支付
• 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工程采购;物 品、服务采购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 单件物品不足10万元的购买支出。 • 投资额不足50万元的工程项目支出。 • 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授权额度内自行支付。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从2002年起,财政部扩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单位,新增农业部等17个部门。对原6个试点部门,在 原试点单位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扩展。上半年,水利部新 增八个重点基建项目和中央补助地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 支付;水利部所属全部三级和部分四级预算单位实行授 权支付。下半年,扩展到各流域机构对中央补助地方的 基建资金也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几个重要概念
☇ 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 零余额账户 ☇ 财政直接支付 ☇ 财政授权支付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几个重要概念
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 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缴入财政国库或财政 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和授 权支付到收款人(商品或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 位。
其他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水利部改革试点工
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由财政授权到二、三、四 级预算单位支付(二、三、四级预算单位本级的开 支也属于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 。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水利部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预算外资金目前暂按现行 办法执行。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水利部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实施方案—主要内

单位范围 三级及以上的预算单位
•财政直接支付和 财政授权支付相结 合
部分四级预算单位
其他预算单位
•逐级逐步 实行财政直接和财政授权支付 •四级以下预算单位 由其上一级预算单位按现行办法转拨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我部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实施方案
水利部《方案》起草过程
• 我司还多次与财政部国库司领导及制度处的同 志座谈,交换双方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共同 到黄委和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实地调研。在 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方案》草稿。之后, 我们就《方案》草稿的有关问题又专程到财政部国 库司进行了商谈,并召开了我部直属系统财务部门 负责人会议,对《方案》草稿进行了研讨,根据大 家提出的意见进行再次修改后,形成了现在的《方 案》。
•我部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实施方案
基本原则
• (一)统一管理。我部改革试点工作在财政部 的指导下,由部经济调节司统一管理。 • (二)全面实施。根据财政部要求,部直属各 单位均系改革试点工作的范围。 • (三)有序推进。在试点阶段,选择一部分有 代表性的单位进行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相 结合的试点。待试点取得成功经验以及与改革配套 的制度和措施相继出台后,再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 范围,深化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级次。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背景
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导致财政资金透明度不高; 财政信息反馈迟缓,不利于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 大量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使用
效率;
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事中监督;截留、挤占、
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支出划分 水利事业费-工资支出
水利部机关本级人员的工资;
财政直接支付 其他预算单位的工资 财政授权支付。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水利部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支出划分
水利事业费-物品、服务采购支出
部机关本级和各试点单位所发生的列入《政府 采购品目分类表》(单件物品购买不足10万元除外); 未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但单件金额超过 10万元(含)的大宗物品采购支出全部实行财政直 接支付;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 度改革(1)
2020/11/22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讲解
◎ 改革的背景 ◎ 改革的主要内容 ◎ 几个重要概念 ◎ 我部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 改革的影响及配套措施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背景
近年来,为了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公共财政框架,财政部进行了一系列管理体制 的改革。当前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建国以来财 政管理体制上最大的一次改革。过去的改革只是 在收入管理体制上进行了调整,这次进行的以财 政支出为核心的改革,步子迈的很大,对于财政 部、中央各部门和各单位都是从来没有经历过的, 受到了国务院和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水利部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 法
•财政部制定
➢ 《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的有关规定》 ➢ 《财政部关于确认2001年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资金范围的复函》 ➢ 《财政部关于确定2002年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资金范围的函》 ➢ 《关于确定水利部2002年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单位名称的函》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水利部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水利部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起草过程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主要内容 实施步骤和时间 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我部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实施方案
水利部改革《方案》起草过程
• 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确定水利部作为财政国库 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单位,部领导对此非常重视,专门 成立了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试点的有 关具体工作。多次召开各种形式的专题会议,向直属 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宣传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积极 意义,深入领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 《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 办法》的有关精神,就试点范围和支付方式等问题进 行了调查研究,收集了各方面的意见。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几个重要概念
支出拨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
• 工资支出
•工程采购支 出

物品服 务
• 采购支 出
•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
•直接支付给个人
•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监理、 设计、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支出 •直接支付到各供货商、劳务提供者
•商品、服务、单项服务购买超过10万 元的支出 •直接支付到供货商、劳务的提供 者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规范支出拨付方式 需要采取的相关配套措施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1)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国库单一账户(只供财政部使用) 二、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单位开设) 三、小额现金账户(只有该账户才能支出现金) 四、预算外专户 五、特设专户(经国务院或授权财政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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