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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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三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三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部门档案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可检索性,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实施细则是对档案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节进行详细规定。

以下是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一、档案管理责任制度1.明确各级部门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限;2.确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3.规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二、档案管理流程1.规定档案的创建、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的流程和方法;2.规定档案的审批和签发程序;3.明确档案外借和档案破损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三、档案分类和编目1.规定档案的分类标准和编目规则;2.明确档案编号和索引的管理方法;3.规定档案的分类存放和检索方法。

四、档案保管和安全管理1.规定档案保管的场所、设施和环境要求;2.明确档案保密和防火措施;3.规定档案借阅和查阅的管理制度。

五、档案整理和鉴定1.规定档案整理的标准和方法;2.明确档案鉴定和评估程序;3.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鉴定标准。

六、档案移交和接收1.规定档案移交和接收的程序和要求;2.明确档案移交和接收时的资料和手续。

七、档案利用和服务1.规定档案利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2.明确档案利用的方式和要求;3.规定档案的复制和扫描的管理方法;4.规定档案的编研和出版的管理制度。

以上是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实际制定时可以根据部门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二)根据部门档案管理的需要和要求,可以制定以下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档案管理原则1. 法定性原则:遵循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档案管理政策和规定。

2. 科学性原则:依据档案学原理和方法,科学地组织、保管、利用和管理档案。

3. 规范性原则: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4. 真实性原则: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篡改、丢失和损毁。

5. 便捷性原则:提供方便和快捷的档案查阅服务,满足各部门的信息需求。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信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公司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可靠。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涵盖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积极主动、全员参与、法规合规、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第五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组织结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公司应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整理、检索和保存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公司应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档案管理操作手册,明确各类档案的归档、借阅和销毁的具体操作指南。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防火措施。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和检索第十条公司应制定档案归档规范,明确不同类别档案的归档要求和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应将纸质档案进行编号和分类,并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检索系统,方便日后的查阅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档案检索规范,明确档案借阅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档案借阅申请应由相关人员填写并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借阅,借阅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归还借阅档案。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销毁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档案保存制度,明确档案保存的时间和条件。

第十五条档案保存期限届满后,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档案销毁工作,确保档案销毁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档案销毁应经过严格审核和监督,销毁过程应有记录和证明,确保销毁后不再恢复。

第五章电子档案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准确和可用性。

第十八条公司应制定电子档案归档和备份规范,明确电子档案的归档、备份和恢复的具体要求。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对于档案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公司将根据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处理,违规人员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目录:一、背景二、目的及原则三、范围四、组织体系五、档案分类及保管要求六、获取档案的权限和程序七、档案的利用和借阅八、档案的销毁和整理九、风险管理十、附则一、背景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档案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此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便公司能够高效地管理和利用档案。

二、目的及原则目的:1.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2.提高档案操作效率;3.便于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原则:1.法律合规原则:档案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2.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性,防止遗失、损毁或泄露;3.应用性原则:档案管理应紧密结合公司业务,为日常工作提供支持和参考;4.效率原则:档案管理应高效、便捷。

三、范围本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涉及档案管理的所有业务活动中均应遵守。

四、组织体系1.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管理公司各个部门的档案;3.公司员工: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实施细则执行档案管理工作。

五、档案分类及保管要求1.档案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用途和保存期限,将档案分为核心档案、重要档案和一般档案三类,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2.档案保管要求:(1)核心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禁止外借、外带,确保绝对的安全性和保密性;(2)重要档案:由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保管,严禁私自转借或移交;(3)一般档案:由各部门自行建立档案库,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六、获取档案的权限和程序1.获取档案的权限:(1)核心档案:只有经过核准的管理人员才能获取核心档案,并需填写档案借阅申请表;(2)重要档案:除核心档案外,授权的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也有获取重要档案的权限;(3)一般档案:部门内的工作人员可以直接获取自己部门的一般档案,无需额外申请。

2.获取档案的程序:(1)填写档案借阅申请表;(2)经过授权人员的审批;(3)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的借阅手续。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销毁、安全保管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类,纸质档案以文件形式保存、电子档案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

第四条公司档案应遵循透明、公正、保密、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与公司其他工作相结合,加强协作与沟通。

第八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制订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九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定期进行档案清理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进行定期的档案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向档案部门提交相关的档案材料。

第十二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及时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三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

第十四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制定具体的档案整理规范,保证整理工作的质量。

第三章档案保存与利用第十五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建立合适的档案保存环境,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防止档案丢失。

第十七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加强档案利用的网络平台建设,方便企业内部人员进行查阅。

第十八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根据需要,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档案利用情况报告。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安全保管第十九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按照一定的规定对档案进行定期的销毁和清理。

第二十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销毁程序和流程,确保档案销毁的合规性。

第二十一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的安全保管,防止档案被非法获取。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法律与责任第二十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版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版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档案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管理遵循的原则是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保密性。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的范围涵盖公司一切业务活动的有关档案。

第二章档案的定义与分类第四条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一切纸质和电子形式的文件、档案、记录等。

第五条公司档案分为机关档案、业务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不同分类。

第六条公司档案应按照文件的形式、内容的特点和保存期限的长短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方便。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公司档案的归档、借阅、销毁等操作应按照档案管理流程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审批严格。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档案信息的集中管理、查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第十条公司应提供安全、干燥、通风、无虫害等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

第十二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规定进行,及时进行归档和转存,避免档案遗失和损坏。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的范围、程序和要求。

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利用的正当性和及时性。

第六章档案的销毁第十六条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和方法进行档案的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档案销毁应有销毁记录,并应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证。

第七章档案的转让与接收第十八条公司转让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转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公司接收档案应对档案进行核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章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模板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完整准确,安全可靠;(四)便于检索,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组织实施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四)开展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五)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其他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二)按照档案利用规定,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三)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档案应涵盖本单位所有业务领域和活动;(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三)时效性:收集的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性质、来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系统化: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三)标准化:按照档案标准进行整理。

第九条档案收集与整理的具体要求:(一)收集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整理档案时,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系统性;(三)对收集和整理的档案进行编号,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二)定期检查: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科学保管:采取科学的保管措施,延长档案寿命。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利用;(二)合理利用:合理利用档案资源,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三)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依法进行保密。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最新档案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最新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第三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政策;(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五)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六)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 概述
公司的档案是重要的资产,对企业的发展和管理都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的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非常必要。

2. 档案管理办法
2.1 档案分类管理
将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时按照档案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管理,采用密级制度进行保密。

2.2 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
在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上,应该注重规范性、严密性和保密性,确定档案保管责任人,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3 档案利用和归档
在档案利用和归档上,应该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保证档案资料被科学地运用,同时实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归档。

3. 实施细则
3.1 电子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电子档案管理,明确电子数据的属性和形态,实现电子数据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管理、流转。

3.2 纸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纸质档案管理,对档案馆的场地、环境、设施和人员等方面进行规定,并进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规定,确保档案真实可信。

3.3 应急管理与灾备实施细则
为保障档案馆的安全稳定,制定了应急管理与灾备实施细则,明确应急措施和救援机制。

4. 结论
制定一个完整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于企业档案管理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才能确保企业档案的科学和规范管理,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和意义。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部门档案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部门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部门是本部门档案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档案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档案的组织和管理应遵循分类、整理、装订、标记、存放、保管的原则。

第五条档案应根据其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分为行政、人事、财务等不同类别,并按照部门内部流程规定的编号进行整编。

第六条纸质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装订,装订后应在封面上标明档案名称、编号、页数等信息。

第七条电子档案应按照规定归档保存,存储的服务器和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档案的存放应采取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档案的保管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三章档案的利用与借阅第十一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公平、公开、安全的原则。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在使用档案信息时,应严守保密义务,未经授权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档案信息。

第十三条外部人员申请借阅档案时,应提供有效的借阅证件,并填写借阅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借阅。

第十四条档案的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需要,可申请延期或续借。

第十五条借阅的档案应登记,包括借阅时间、借阅人、借阅目的等信息,并保留借阅人的签名。

第十六条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借阅档案,借阅结束后及时归还。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与销毁第十七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调查、排序、清理、编目和装订等环节。

第十八条档案的调查工作应了解档案的来源、数量、完整性等情况,并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档案的排序采用逻辑顺序和时间顺序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第二十条档案的清理应根据存期和价值进行筛选,将不具备继续保管价值的档案进行淘汰和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三)安全保密,防止档案的丢失、损毁和泄密;(四)方便利用,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档案分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来源、时间等进行分类;(二)分类应当便于查找、利用和保管;(三)分类标准应当统一。

第五条档案编号应当采用系统编号方法,编号应当清晰、规范。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及时收集,防止档案的遗漏;(三)依法收集,尊重档案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的分类和编号要求进行整理;(二)保持档案的原貌,不得随意修改、删减;(三)对破损、褪色的档案应当及时修复、复制。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的来源、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二)档案的编号、分类、整理方法等;(三)档案的保管期限、密级等。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的种类、密级、保管期限等进行分类存放;(二)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三)对重要档案应当采取特殊保管措施。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尊重档案的知识产权;(二)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当办理以下手续:(一)查阅档案应当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二)查阅档案应当遵守档案查阅规定;(三)利用档案应当保证档案的保密性。

第五章档案信息化管理第十二条档案信息化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二)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实现档案的资源共享。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的管理,规范档案工作流程,保证档案的安全、有序和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是指公司组织活动中产生的一切公文、资料、文件和其他记录材料以及电子档案的总和。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全面、高效、便捷。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以及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程序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应与公司工作流程相结合,确保档案管理的全过程合理、高效。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程序包括:文件收集、整理、编排、保管、检索、利用和销毁。

第七条文件收集应定期进行,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汇总,将其按照文件类型和文件编号进行分类。

第八条文件整理应按照公司内部规定的文件编制标准,将文件归档,确保文件的结构和层次清晰,提供方便的检索途径。

第九条文件编排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制定文件编号,为文件的检索提供便利。

第十条文件保管应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对文件进行分类存储,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一条文件检索应通过系统化的检索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查询服务。

第十二条文件利用应根据公司需要,提供档案信息和统计报表等,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文件销毁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销毁,防止信息外泄。

第三章档案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公司领导应对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员应专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十六条每个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并配合公司档案管理员完成档案的交接。

第十七条任何员工在涉及档案管理的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档案安全保密第十八条公司档案应按照档案密级和保密期限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九条公司档案管理员和相关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严守档案的保密义务。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依据《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及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项目档案作为企业档案的核心组成部分,不仅是企业建设经验的积淀与宝贵的技术资源,更是项目稽查、审计、验收及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它承担着维护企业资产安全与权益的重要职责,为项目的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生产运行及后续维修改造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持,承载着历史与现实的双重使命。

第二章档案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项目经理部需严格履行档案管理职责,确保项目各阶段档案资料的全面收集与及时整理。

第四条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部应设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通过定期召开档案专题会议,及时掌握档案工作进展,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配备专用的资料存储场所,采用符合标准的装具与资料录入设备,并确保资料员持有“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以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与连续性。

在人员变动时,应迅速调配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条资料员需积极参与工程例会,根据工程进度督促相关部门整理施工资料,确保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收集齐全并分类管理。

同时,负责收集项目施工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向业主、地方档案部门及集团公司档案部门移交档案。

第七条建立健全档案及内业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遵循“分级管理、科学收集、统一归口、定向移交”的原则,实现“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

1、分级管理:明确档案形成部门、项目经理部及各子公司档案室的职责,确保文件资料或档案得到有效管理。

2、科学收集:依据施工合同或业主、档案部门提供的标准、法规,全面收集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各类有价值文件资料。

3、统一归口、定向移交:参建单位将文件资料统一集中到项目经理部,再由项目经理部向项目投资者(业主)、地方档案部门及集团公司(子公司)档案部门移交。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通用3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通用3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通用3篇)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篇1一、文书档案归档制度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必须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必须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

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4、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接受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

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部门立卷制度1、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国务院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年最新版

国务院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年最新版

国务院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年最新版(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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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____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部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部门档案管理行为,加强信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高行政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在境内从事行政管理和行政事务活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部门档案管理应当坚持公开、透明、高效、安全的原则,加强档案信息的全面采集、及时整理、快速检索和准确利用。

第四条部门档案管理应当依法遵循实体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各级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六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机构,明确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人员配备,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部门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原则,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自动化、智能化和现代化。

第二章档案采集和整理第八条部门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的采集和整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分类体系和档案目录,明确档案的种类、类别和归档方法,规范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按规定对档案进行加工、整理和编目,完善档案信息的质量。

第十一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档案的分级和保密工作,明确档案的保密级别和范围,加强对涉密档案的管理和防护。

第十二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和电子档案库,实行档案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和检索。

第十三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流转制度,明确档案的流转程序和责任,规范档案的借阅和调取工作。

第十四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加强档案信息的保护,采取物理和技术手段防止档案信息的丢失、篡改和泄露。

第十五条部门应当加强档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建设,确保档案信息在存储、传输和利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3年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构内的档案管理,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部门内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等方面。

第三条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能和可靠性。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安全、实用、公开、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的建立、归档与整理第五条本部门应制定档案建立和归档的标准和程序,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档案建立和归档工作的规范化和规范。

第六条档案应当按照制定的分类目录进行分类归档,不同类别的档案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对于已经建立的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和修复,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与保管第八条档案的保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档案的性质和重要性确定合适的保存期限。

第九条档案的保管应定期检查档案的状态,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可采用数字化保存等方式提高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条对于档案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应采取相关保密措施,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权限。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共享第十一条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不损害涉及个人隐私及机构利益。

第十二条本部门应建立档案共享的机制,促进档案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第十三条对于外部机构或个人的档案请求,本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处理,确保档案的合法使用。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督导与评估第十四条本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职责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

第十五条本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将评估结果报告上级部门或机构。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档案管理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涉及重要档案的疏忽或失职行为,进行严肃追责。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损毁、篡改或泄露档案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在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确保档案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集中统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

(三)科学规范: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四)方便利用:优化档案服务,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档案意识。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档案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二)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三)确保本部门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四)按规定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一)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上级机关、兄弟单位颁发的文件材料。

(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有关档案管理的书籍、资料。

(四)其他需要收集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整理应遵循“集中、完整、系统、准确”的原则。

(二)档案分类应科学合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装订应规范整齐,便于查阅。

(四)档案编号应统一规范,便于检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加强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质量和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部门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2.本办法及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对于本部门管理档案活动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适用。

3.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化管理、服务管理和协调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可追溯。

二、档案管理职责1.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和责任,确保档案工作的持续进行。

2.档案管理员是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存储、借阅、销毁等工作,并保证档案的有效运作。

3.部门各个单位负责提交档案管理工作相关的档案材料,并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的工作。

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部门要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档案工作流程和档案收集流程,确保档案能够及时准确地归档。

2.档案管理员要制定档案收集标准和流程,及时收集各类与部门工作相关的档案材料,并按照文件分类、编号和档案组织原则进行整理。

3.档案要按照不同的密级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和存储,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如防火、防潮、防虫等。

四、档案的编目与检索1.档案管理员要通过档案编目标准和方法,为档案建立清晰的目录和索引体系,确保档案的信息能够快速、准确地检索。

2.档案要及时进行编目和标注,包括档案名称、档案号、责任者、日期等基本信息,以便于档案的区分和查找。

3.档案管理员要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制度,明确档案的借阅权限和使用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合理利用。

五、档案的存储与销毁1.档案存储要遵循保密、安全、有序和易于管理的原则,建立档案存储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档案的保护措施和维护工作。

2.档案管理员要根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和价值,制定档案销毁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档案销毁。

3.档案销毁要明确责任,确保档案销毁的全程可追溯,并记录销毁的档案信息,以备后续查阅和审查。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部门内的所有档案工作和档案管理人员。

第三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保密、无纸化、数字化、便捷化、规范化的原则。

第四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注重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杜绝虚假和失实的档案记录。

第六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注重档案安全和保密,严禁私自泄露档案信息。

第二章档案管理主体第七条部门领导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订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和协调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是指被部门委派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九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档案管理系统和技术手段。

第十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一条部门应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目标、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十二条部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应包括档案采集、整理、归档、检索、调阅、销毁等各个环节的规定。

第十三条部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应经过部门领导审批和公告,确保各级档案管理人员都知晓和遵守。

第四章档案采集与整理第十四条部门应建立档案采集和整理的工作流程,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五条部门档案采集应包括文档、电子邮件、照片、视频等形式的记录,确保记录的全面性。

第十六条部门档案整理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顺序和可读性。

第五章档案归档和检索第十七条部门应建立档案归档和检索的工作流程,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捷使用。

第十八条部门档案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档案分类体系进行,确保档案的整齐和有序。

第十九条部门档案检索应提供便捷的检索工具和查询方式,确保档案信息的快速查找。

第六章档案调阅和授权第二十条部门应建立档案调阅和授权的工作流程,确保档案的合法使用和授权访问。

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学院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学院内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执行遵循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档案管理工作由学院档案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执行。

第二章学院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学院档案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法律法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确保学院档案管理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学院档案应当真实反映学院内部各项活动和信息的源实情况,不得随意篡造或粉饰。

(三)完整性原则:学院档案资料应当保存齐全,防止随意删除或遗漏。

(四)安全性原则:学院档案资料应当妥善管理,防止丢失、损毁和泄露。

(五)便捷性原则:学院档案管理应当方便查询、使用和咨询,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学院档案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六条学院档案管理委员会是学院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承担学院档案管理的总体规划、协调和监督等职责。

第七条学院档案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学院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二)组织学院档案的鉴定、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学院档案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三)组织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四)按照规定,对学院档案资料进行备份和存储,确保档案安全可靠;(五)定期组织学院档案的审查和审计工作,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六)协调解决学院档案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学院各相关部门在档案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一)按照学院档案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主动配合进行档案管理工作;(二)按照规定,及时归档和整理本部门的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对本部门档案的使用、借阅和调取等行为进行管理和统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四)协助学院档案管理委员会完成档案的鉴定、审查和审计工作;(五)严禁私自销毁档案资料或泄露档案信息,保护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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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最新档案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最新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第三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政策;
(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五)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六)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十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依照〈档案法〉第八条的规定,承担下列工作任务;
(一)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三)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成立的其他各类档案馆,根据需要,可以承担前款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全国档案馆的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由国家档案局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xx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xx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消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十四条既是文物、图书资料又是档案的,档案馆可以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编辑出版有关史料或者进行史料研究。

第十五条各级国家档案馆应当对所保管的档案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一)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保管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配备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的必要设施;
(三)根据档案的不同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
(四)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适当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技术设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根据需要,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档案法》第十四条所称保密档案密级的变更和解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各级国家档案馆寄存、捐赠或者出卖。

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的,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严禁向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出卖或者赠送。

第十八条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出卖。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因资产转让需要转让有关档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了收集、交换中国散失在国外的档案、进行国际文化交流,以及适应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等的需要,经国家档案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审查批准,可以向国内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卖档案的复制件。

第十九条各级国家档案馆的一级档案严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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