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财会[2001]11号】
财政部关于下发《2001年度会计报表[企业类]》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下发《2001年度会计报表[企业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10.11•【文号】财统[2001]11号•【施行日期】2001.10.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6年3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3月30日)宣布失效财政部关于下发《2001年度会计报表[企业类]》的通知(2001年10月11日财统[2001]11号)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直管企业(集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海、厦门、深圳市国资局(办):为做好2001年度企业(单位)的会计报表工作,及时掌握2001年全国国有企业(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基础信息,在2000年度企业会计报表编制的基础上,结合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我们修改制定了《2001年度会计报表[企业类]》,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上报,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套报表适用于境内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编报。
国有和集体金融、保险企业不属于本套报表编报范围。
二、本套报表由报表封面、主表、附表和行业补充指标表组成,其中报表封面、主表、附表适用于所有行业的企业(单位)填报;行业补充指标表仅适用于相关行业的企业选择填报,具体填报范围为:粮食企业、铁路运输企业、民用航空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农口企业、文教企业、邮电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贸企业、旅游企业、施工企业、烟草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等十三类企业。
三、本套报表为基层与汇总统一格式,基本单位填报级次为:大型企业(含大型企业集团)为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各级企业,第三级以下企业并入第三级进行填报;中小型企业为第二级(含第二级)以上企业填报,第二级以下企业并入第二级进行填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请欣赏:《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xx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帮助企业深入理解现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202*年三月十七日附件: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2x]18号)发布实施以后,我们又陆续收到一些来信、来函,询问关于《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执行中的一些问题。
现解答如下:一、问。
新设立的企业是否可以直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答。
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以外,自202x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二、问。
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是否应同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答。
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同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如果《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或《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不一致,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或《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问。
企业集团是否必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答:在对外提供会计报表时,下列企业集团必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1.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企业;2.股票上市的企业;3.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外贸企业;4.需要对外提供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
除上述以外的企业集团是否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由企业管理当局自行确定,如果企业管理当局为管理目的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也可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01.18•【文号】财会[2001]7号•【施行日期】200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01〕7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范企业无形资产等事项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和《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等3项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等5项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有关企业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6项准则在所有企业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等两项准则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先行施行;但国有企业有意先行施行这两项准则的,应提出申请,待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2.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3.企业会计准则--租赁4.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5.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6.企业会计准则--投资7.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8.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00一年一月十八日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引言1.本准则规范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 (2)第一章总则 (2)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 (6)第二章资产 (6)第一节流动资产 (6)第二节长期投资 (14)第三节固定资产 (20)第四节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 (29)第五节资产减值 (34)第三章负债 (41)第一节流动负债 (41)第二节长期负债 (43)企业会计制度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50)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50)企业会计制度第五章第一节——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 (53)第五章收入 (53)第一节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 (54)第二节建造合同收入 (56)企业会计制度第六章——成本和费用 (61)第六章成本和费用 (61)企业会计制度第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63)第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63)企业会计制度第八章——非货币性交易 (71)第八章非货币性交易 (71)企业会计制度第九章——外币业务 (74)第九章外币业务 (74)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会计调整 (75)第十章会计调整 (75)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一节——会计政策变更 (76)第一节会计政策变更 (76)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二节——会计估计变更 (79)第二节会计估计变更 (79)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三节——会计差错更正 (80)第三节会计差错更正 (80)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四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81)第四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81)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章——或有事项 (83)第十一章或有事项 (83)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二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85)第十二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85)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三章——财务会计报告 (88)第十三章财务会计报告 (88)第十四章附则 (90)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07.05•【文号】财会[2001]43号•【施行日期】2001.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2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1日)废止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2001年7月5日财会〔2001〕43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以及有关衔接办法发布以后,我们收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的来电、来函,询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的有关问题。
为此,我们起草了《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附件: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现对公司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政策衔接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解答如下:一、问: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尚未摊销的开会费余额如何处理?答: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尚未摊销的开办费余额应当根据情况分级处理:1.如果未摊销的开办费余额较大,直接将其余额转入当期损益对公司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会计政策变更,应调整各该期间净损益各项目和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视同该政策在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一直采用。
2.如果未摊销的开办费余额较小,直接将其余额转入当期损益对公司的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的,可将开办费余额直接转入当期损益。
二、问: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已资本化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如何处理?答:《企业会计制度》有关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以下简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相同。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0.03.06•【文号】财会字[2000]3号•【施行日期】2000.03.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意见》的通知(财会字〔200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后勤部:为贯彻实施推动《会计法》,切实加强会计监督,促进会计秩序的根本性好转,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我部制定了《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的意见》,现予印发,请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研究贯彻。
贯彻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的意见财政部二000年三月六日附件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的意见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会计法》的修订和发布实施,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为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的重要措施。
认真宣传贯彻《会计法》,是当前财政工作和会计工作的重要任务。
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根据《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1)制定、公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督促贯彻实施;(2)监督检查各单位会计工作、会计资料情况以及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3)监督检查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4)处理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行为的检举事宜;(5)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6)对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7)对会计工作的其他事项进行管理和指导。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11.29•【文号】财会[2001]62号•【施行日期】2001.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62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核算,统一企业的会计标准,我部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请布置所属外商投资企业遵照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财政部2000年12月2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
财政部1992年6月2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92)财会字第33号〕及其相关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现就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导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发生变更,除下列规定要求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外,其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一)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以及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处理。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与原制度计提数的差额,采用追溯调整法。
(二)对于《企业会计制度》施行之日以前发生、但在施行之日仍然持有的投资,自《企业会计制度》施行之日起应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即在《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之前,按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已确认的投资及投资收益,不予追溯调整;其后对投资收益的确认和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等,应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
首先,会计核算是企业会计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企业会计核算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会计核算主要采用的是成本会计体系。
在核算方法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企业应当采用纳税调整法、重置调整法和调整项确认法等方法进行财务核算。
此外,企业会计制度还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核算方法,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财务报告是企业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企业会计核算的结果,企业需要编制财务报告,向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信息。
企业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企业会计制度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内容、格式和披露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证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第三,会计监督是企业会计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企业会计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企业会计监督的主体、监督程序和监督方法。
同时,企业会计制度还规定了内部控制和审计的要求,加强了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
这些措施都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
此外,企业会计制度还对其他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规定。
比如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应用软件和会计人员的职责等。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为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指导。
综上所述,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是财政部制定的一套现代化的会计准则,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会计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要求,加强了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企业应当根据这些规定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核算方法,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财务报告编制和会计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可靠。
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财务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财务政策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2.07.26•【文号】财企[2002]310号•【施行日期】2002.07.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财务政策问题的通知(2002年7月26日财企[2002]310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管理企业: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国有企业从2002年开始,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推行《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申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必须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申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程序及报送材料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44号)做好财产清查、审计等工作。
现将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资产损失处理的财务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按照原制度清查的资产损失”,报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查批准后,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一)经营资质条件对净资产没有要求的企业,以注册资本为限,依次冲减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公益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不足冲减的部分列作未分配利润,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
(二)经营资质条件对净资产有明确要求的企业,以现有经营资质所需净资产为限,依次冲减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公益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不足冲减的部分暂作待处理的专项资产损失,自批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之日起,在不超过3年的期限内摊销。
企业分次摊销的计划,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执行。
尚未摊销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中列示,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二、企业“按照新会计制度预计的损失”,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转入期初未分配利润。
根据第一条规定冲减“按照原制度清查的资产损失”后如有剩余的公益金、盈余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按照新会计制度预计的损失”,但经营资质条件对净资产有明确要求的企业,应当以现有经营资质所需净资产为限。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及《〈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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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及《〈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
围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
【标 签】企业会计制度
【颁布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文 号】京财会﹝2001﹞332号
【发文日期】2001-03-05
【实施时间】2001-03-0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企业会计制度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各财政分局:
为了贯彻执行《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制度》,并起草了《〈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
为了尽快提高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除股份有限公司外,也鼓励其他企业先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
市属国有企业有意先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汇总后,报市财政局会计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批准,可以先行实施。
区县属国有企业,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报批。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市财政局。
财政部准备将《企业会计制度》以书的形式发行,请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向市财政局会计处预订(电话:68423835),该书包括《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内容。
附件:
1、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
2、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
二○○一年三月五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2.10.09•【文号】财会[2002]18号•【施行日期】2002.10.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02]18号2002年10月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帮助企业深入理解现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问题解答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解答附件: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解答《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发布实施以后,我们陆续收到一些来信、来函,询问关于《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执行中的一些问题。
现解答如下:问:企业支付的广告费能否预提或待摊?答:《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期间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为扩大其产品或劳务的影响而在各种媒体上作广告宣传所发生的广告费,应于相关广告见诸于媒体时,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营业费用,不得预提和待摊。
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等)企业实际支付的广告费,其相对应的有关广告服务将在未来几个会计年度内获得,则本期实际支付的广告费应作为预付账款,在接受广告服务的各会计年度内,按照双方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各期接受广告服务的比例分期计入损益。
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当期发生的广告费是为了在以后会计年度取得有关广告服务,则应将广告费于相关广告见诸于媒体时计入当期损益。
问:企业与关联方之间能否相互承担或分担费用?如果共同分担,应当如何分摊?答: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相互承担费用的核算,应按照《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讲解2001
企业会计制度讲解2001
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一部关于企业会计制度的法规。
下面是对该制度的简要讲解:
1. 会计主体: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其他经济组织。
2. 会计核算主体: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会计核算主体,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会计期间和会计年度:企业会计期间通常为一个月,连续计算。
会计年度通常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一年。
4. 会计账簿:企业应当建立规范、完整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账户余额汇总表等。
5. 会计制度: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包括核算对象、核算内容、核算方法和核算程序等。
6. 会计要素:企业应当按照会计要素的分类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收入和费用等。
7. 会计处理: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环节。
8. 财务报表: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9.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企业应当同时进行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以满足内外部信息需求。
以上是对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的简要讲解,该制度规定了企业的会计核算、会计要素、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等方面的要求,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范围一、背景介绍企业会计准则是指为了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而制定的一套标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目前已经发布了38个准则。
二、实施范围1. 适用对象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从事经济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所有经济组织。
2. 适用行为(1) 会计核算:各类经济活动中涉及到货币和非货币交易的全部收入、支出、成本和利润等都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
(2) 财务报告:各类经济组织需要按照规定时间编制财务报告,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3) 其他:除了上述两个方面,还包括税务申报、审计工作等。
三、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 准确理解标准企业会计准则是一套非常复杂的标准,需要企业会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标准的学习和理解,确保正确应用。
2. 财务信息公开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各类经济组织公开财务信息,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义务。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 审计工作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各类经济组织接受审计工作,并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与审计机构密切合作,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四、总结企业会计准则是规范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对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理解标准、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及与审计机构密切合作等问题。
(财务会计)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
的核算规定可能存在困难,因此,仅要求按照简化的权益法核算。
3.借款费用的核算要求小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必与资产支出数相挂钩。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由于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困难,小企业制度中对于符合融资租赁条件的固定资产,以合同或协议约定应支付的租赁款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来确定其入账价值。
5.会计报表从会计报表体系来看,考虑到小企业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仅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
6.其它对于《企业会计制度》中提供的一些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结合小企业实际,选择了其中比较符合小企业特点的方法,如要求小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等。
《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目录一、总说明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四、会计报表格式五、会计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一: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一、流动资产二、长期投资三、固定资产四、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五、流动负债六、长期负债七、所有者权益八、成本和费用九、收入十、利润和利润分配附录二:其他相关法规(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小企业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一) 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也谈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毕业论文
目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我国是并行的。
对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我国长期并存的必要性,已有许多学者进行了探讨,主要是因为我国传统的管理习惯、转轨时期的经济环境及改革开放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在此不赘述。
这里主要着眼于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行的现状及发展方面进行探讨:(一)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内容的不一致与并行建设的不同步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
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在基本内容上显然有其不一致之处。
首先是对基本概念的定义的差异。
如资产,在新企业会计制度中,是这样定义的:“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对资产的定义与旧会计制度的定义一样,没有改变,即“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同时在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1)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对确认无形资产也有两个条件:“(1)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确认存货的两个条件:“(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可见,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对资产的定义主要在两个问题,一是强调能否可靠计量的问题。
会计准则从基本准则到具体准则都要求能对资产进行可靠的计量,即使是无形资产,而在会计制度中,并没有这个要求。
由此,对于一些计量较为困难的无形资产,如人力资产、商誉等,以会计制度的定义来进行核算,其自由度会比会计准则要大。
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
实体企业会计制度
工业制造企业
包括制造业、农业、采矿业、能源 和公用事业等。
商业零售企业
包括百货公司、超市、连锁店等。
服务业企业
包括交通运输、餐饮旅游、娱乐休 闲等。
其他行业企业
包括金融业、房地产、IT业等。
集团公司会计制度
集团公司概念
集团公司是指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各企业之间通过股权或其他方式相互关联。
国家统一标准
1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2
必须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法 规的规定。
3
Hale Waihona Puke 必须符合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行业协会标准
必须符合全国性行 业协会或联合会制 定的财务规范。
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规范会计核算和 财务管理。
必须符合地区性行 业协会或联合会制 定的财务规范。
集团公司会计制度特点
集团公司需要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各成员企业的会计科目、报表格式和核算方法等,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可 比性和一致性。
集团公司会计制度实施范围
集团公司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成员企业,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等。
股份公司会计制度
1 2 3
股份公司概念
股份公司是指将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并 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的企业组织形式 。
保障信息安全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资料,确保会计信息的安全 性和完整性。
及时性
按时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应根据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格式, 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以便及时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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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
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
财会〔2001〕1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起草了《<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财政部
二○○一年一月九日
《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发布后,我们收到有关部门、企业等的来信、来电,要求先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
对此,经研究,现就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制度》范围作如下规定: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
同时,为了尽快提高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我们也鼓励其他企业先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
二、国有企业有意先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先行实施。
三、为了便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母子公司,应当尽量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
如果企业集团母公司已经实施了《企业会计制度》,母公司应当要求其子公司也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其子公司未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子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数字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如果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尚未实施《企业会计制度》,而其部分子公司已经实施了《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和其他未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是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由母公司确定(如需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应经批准),但对外提供的合并会计报表,母子公司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应当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