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679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1 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14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l999]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前准备;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5.种植前土壤处理;6.种植穴、槽的挖掘;7.苗木运输和假植;8.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树木种植;10.大树移植11.草坪、花卉种植;12.屋顶绿化;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14.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邮编:300191)。
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杭州园林文物管理局、沈阳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是:陈威、孙义干、王立新、贺振、郭喜东、张启俊、杨雪芝、赵宏儒、施桂弟、黄梅珊、孔庆良。
1 .总则1.0.1 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他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 CJJ/T82-20122.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三、施工及验收要求1. 施工前准备: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培训、施工材料准备等内容。
2. 植物材料和种子: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种子应具有发芽率和纯度。
3. 种植前土壤处理:应根据土壤检测结果进行改良,保证土壤的肥力和渗透性。
4. 种植穴(槽)的挖掘: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植物根系的生长空间。
5. 苗木运输和假植:应采取措施保护苗木的根系和冠部,防止受损。
6.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应根据植物的生长习性进行修剪,去除病虫枝、枯死枝等。
7. 各类植物的种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种植,注意植物的间距、排列和高度的搭配。
8. 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绿化效果。
9. 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包括浇水设施、照明设施、座椅等,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10. 工程验收:应在工程完成后进行,验收内容包括绿化植物的生长情况、绿化效果、附属设施的运行情况等。
四、验收标准1. 绿化植物的生长情况:植物应生长正常,无病虫害,死亡率低。
2. 绿化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植物搭配合理,景观效果良好。
3. 附属设施的运行情况:设施应运行正常,无损坏,功能完善。
五、施工及验收管理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验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验收资质,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4. 验收结果应客观、公正,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前言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是城市建设和环境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的
施工及验收程序对于保证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详细探讨,包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流程、验收标准等相关内容。
二、工程施工准备
1. 施工前准备
在进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施
工范围、制定施工方案、落实施工人员等。
2. 材料准备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所需材料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施工前应做好材料的验收、储存及保护工作,确保材料质量。
三、施工流程
1. 土方开挖
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土方的开挖工作,确保场地平整并符合绿化设计。
2. 绿化植被种植
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植被的选取和种植工作,确保种植的树木和植物符合规范
要求。
3. 灌溉施工
进行绿化区域的灌溉系统铺设及调试工作,保证植被正常生长所需的水源及水质。
4. 环境景观工程
根据绿化工程设计,进行景观工程施工,包括绿化小品、照明设施等,提升绿
化环境的美观性。
四、验收标准
1. 成品验收
对绿化工程的成品进行验收,包括植被的成活率、景观工程的完整性、灌溉系统的正常运作等方面。
2. 资料验收
提交相关的工程验收报告和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五、结束语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是城市绿化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相关工作,才能保证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希望本文能够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有所帮助,为城市环境美化贡献力量。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 -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版】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前准备;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5.种植前土壤处理;6.种植穴、槽的挖掘;7.苗木运输和假植;8.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树木种植;10.大树移植11.草坪、花卉种植;12.屋顶绿化;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14.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邮编:300191)。
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杭州园林文物管理局、沈阳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是:陈威、孙义干、王立新、贺振、郭喜东、张启俊、杨雪芝、赵宏儒、施桂弟、黄梅珊、孔庆良。
1总则1.0.1 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1.0.3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绿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种植工程。
2.0.2 种植土Soil for Planting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3 客土Replace with Out-soil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2.0.4 种植土层厚度Thickness of Planting Soil Layer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1 总则1.0.1 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1.0.3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绿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种植工程。
2.0.2 种植土Soil for Planting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3 客土Replace with Out-soil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2.0.4 种植土层厚度Thickness of Planting Soil Layer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2.0.5 种植穴(槽)Plant Hole and Trough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种植穴,长条形的称种植槽。
2.0.6 规则式种植Formal Style Planting按规则图形对称配植,或排列整齐成行的种植方式。
2.0.7 自然式种植Natural Style Planting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2.0.8 土球SoilBall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0.9 裸根苗木Plant of Bare Root挖掘苗木时根部不带土或带宿土(即起苗后轻抖根系保留的土壤)。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3672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鱼鳞穴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的土堰。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引言园林绿化工程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品质起着重要作用。
为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验收标准,制定本规范,以引导和规范相关工程的实施。
二、工程施工规范1. 方案设计1.1 绿化方案应充分考虑土壤条件、气候特点和植物的生长需求,合理选择植物品种。
1.2 方案应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避免引入外来入侵物种。
1.3 方案要满足美学要求,注重植物布局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2. 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人员安排、机械设备配置、物资采购等。
2.2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和警示标识,确保施工安全。
3. 土方工程3.1 土壤的选择应符合植物生长要求,并采取合适的改良措施。
3.2 土方施工应保持均匀的坡度,确保排水良好。
3.3 土方工程完工后,应进行土层整理、覆土厚度测量等工作。
4. 种植工程4.1 植物的选用应符合设计方案的要求,保证品种的健康、无虫害。
4.2 种植孔的开挖应符合植物的生长需求,并注意避开地下管线。
4.3 植物的栽植应保持垂直,并确保根系完整。
5. 灌溉与养护5.1 灌溉系统应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可采用喷灌、滴灌等方式。
5.2 施工后的园林绿化区域应定期进行草坪修剪、植物病虫害防治等维护工作。
三、工程验收规范1. 施工质量验收1.1 技术验收人员应对绿化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工程质量、植物健康状况等。
1.2 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1.3 绿化工程完成后,应编制验收报告,并建立档案。
2. 环境验收2.1 绿化工程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2.2 实施绿化工程的材料与设备应符合环保标准。
2.3 对园林绿化区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3. 安全验收3.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2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 /T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工程的管理,保证绿化工程质量,提高绿化效果,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1.3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应遵循科学性、实用性、经济性、美观性的原则。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地形、地貌、土壤、水源等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
2.2 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技术培训,了解绿化工程的设计意图、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
2.3 施工前,应准备好所需的施工机械、材料、工具等,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4 施工前,应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供电、供水等方面的保障。
三、施工要求3.1 绿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3.2 绿化植物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选择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抗逆性好、景观效果好的植物。
3.3 绿化植物的种植应遵循科学合理的种植密度和种植方式,确保植物的生长和发育。
3.4 绿化植物的种植穴(槽)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植物的根系有足够的生长空间。
3.5 绿化植物的种植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土球大小、种植深度,避免植物受到机械损伤。
3.6 绿化植物的种植后,应进行及时浇水、修剪、支撑等养护工作,确保植物的成活和生长。
四、验收要求4.1 绿化工程验收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和本规范进行。
4.2 绿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植物的种类、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3 绿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种植穴(槽)的深度、土球大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4 绿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植物的种植位置、高度、间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5 绿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绿化设施的安装是否牢固、美观、功能正常。
4.6 绿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实际施工情况。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工程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212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1、前言《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经建设部1999年2月24日以建标[1999]46号文批准,业以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1总则1.0.1绿化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它能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是大都市与国际接轨的主要指标。
目前,我国城市绿化工作发展迅速,但是,自建国以来,我国未专门制定过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性规范,五十年代基本套用苏联的有关模式,1956年国家建委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的第九篇对绿化工程施工曾做了部分规定,但由于这些技术法规不完善,且原有的规定已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使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应有的依据和必要的法规管理,致使一些绿化工程质量不高、成活率低,影响了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在总结建国以来国内各主要城市绿化施工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园林植物的主要生物学特性及城市独特的生存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施工规范,作为绿化工程施工法规性文件,使城市绿化施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提高城市绿化树木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创建良好的城市环境。
编制本规范的依据是:一、建国以来,我国务城市在绿化工程中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并进行了技术总结,如: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等城市的绿化技术规程以及其他城市绿化施工经验是制定本规范的基础。
二、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中指出:“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有相当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施工后,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绿化成为了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质量直接影响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城市形象的提升。
因此,建立规范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流程、验收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详细阐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期为城市绿化工程实施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流程1. 前期准备(1) 确定项目范围:根据城市规划和绿化需求,确定项目范围和绿化内容。
(2) 编制施工方案:根据项目要求和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材料使用、施工时间等。
(3) 确定施工单位:选择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绿化施工单位进行合作。
(4) 确定人员配备:配备专业的项目经理、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2. 施工阶段(1) 土地准备:清理施工现场、平整土地,并进行必要的土壤改良工作。
(2) 种植工作:根据设计方案,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种植,确保植物的数量、种类和分布符合设计要求。
(3) 绿化设施安装:根据设计方案,安装绿化设施,包括园林景观、喷泉、灯光等。
(4) 灌溉施工:建立灌溉系统,确保绿化植物的正常生长所需的水源。
(5) 养护管理:进行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包括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3. 验收阶段(1) 绿化工程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的验收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1)植物质量:植物应健康有活力,品种与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施完好:绿化设施应安装稳固、运转正常,无损坏、漏水等现象。
3)灌溉系统:灌溉系统应设计合理、施工完善、运行正常。
4)项目质量:整体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验收程序1)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邀请有关部门或第三方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2)验收人员按照验收标准逐项检查,对符合标准的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整改意见。
3)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后,签署验收文件。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一、前言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是绿化项目的关键环节之一,其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成败。
因此,为了有序推进绿化工程建设,保障建设质量,规范施工行为,制定此规范,以供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参考。
二、施工要求1.施工前准备1.合理安排工期和人力资源。
2.按设计方案对场地进行勘察,清除垃圾和异物,确保施工用地干净整洁。
3.采取钻孔、打桩或进行地基处理等工作,确保地面平整、密实。
4.检查施工所需材料,确保质量达标,数量充足。
5.设计制定绿化施工方案,责任分工明确。
2.施工过程1.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环境的保护,避免污染和破坏。
2.绿化植物的种植应考虑到植物的生长和适宜环境,避免因施工不当导致种植失败。
3.在进行绿化工作时,应先标明植物所在位置,以确保未来的养护工作可以顺利进行。
4.对于需要砍伐、修剪或移栽的老树,必须进行专业技术的护理和保护。
3.施工验收1.工程竣工时,应邀请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
2.验收时应认真核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给业主单位使用。
三、质量验收标准1.场地处理1.场地应平整、无大面积坑洼,太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不宜种植植物。
2.场地内土壤杂质不得超过5%。
3.场地内应有排水系统,避免雨季积水。
2.树木挑选1.种子的品质要符合质量标准,外形不能有明显的缺陷,比如裂口或者霉斑。
2.新栽的幼树的干直,完整无损,根系强健。
3.树冠不宜过于密集,应保证枝干肆意排布,形成自然树形。
3.植物配置1.不同品种的植物应按照设计方案的标准进行搭配,使得所种植的植物具有优美的视觉效果。
2.大型植物与小型植物搭配时,应注意大小比例的协调性。
3.植物的颜色搭配要和谐、统一。
四、本文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希望有所帮助。
在国民生活质量提高的今天,绿化工程越来越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部分。
要想使城市更美丽、更舒适,就必须从施工质量和管理规范之上下功夫,共建绿色环保的城市。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_T_212-2009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11/T212-2009目次前言.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基木规定 (4)5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9)6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29)7验收 (31)附录A (34)附录B (35)附录C (37)附录D (37)附录E (39)附录F (40)附录G (45)附录H (46)附录I (47)附录J (48)附录K (49)附录L (50)附录M (51)参考文献 (52)前言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11/T 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标准与DB11/T 212-2003相比卞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统一了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明确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本标准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其余附录全部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日。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本标准卞要起草人:林广勋、陶威、白涛、赵品、任爱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lQ-布惜'r},为:DB11/T 212-200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陇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03实木地板块GB 50203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35工业金属竹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68给排水竹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3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T 193钠基膨润土防水毯,)C 205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DB11/T 211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 281屋顶绿化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百度文库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百度文库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8-3-31【大中小】【打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 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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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鱼鳞穴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的土堰。
浸穴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成活率树苗种植后成活株数占种植总数的百分比。
非植树季节植树正常植树季节以外的时间植树。
软容器囤苗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4 施工前准备绿化工程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指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要求,办理必要手续。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掌握资料应了解掌握工程的有关资料,如用地手续、上级批示、工程投资来源、工程要求等。
熟悉设计应熟悉设计的指导思想、设计意图、图纸和质量的要求,并由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及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一般包括:现场周围环境、施工条件、电源、水源、土源、道路交通、堆料场地、生活设施的位置,以及市政、电讯应配合的部门和定点放线的依据。
制定施工方案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特点、工程的有利和不利条件。
施工方法:确定采用人工或者机械施工,劳动力的来源,是否有社会义务劳动参加。
编制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
施工组织:指挥系统、部门分工、职责范围、施工队伍的建立和任务的分工等。
制定安全措施、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成活率指标。
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水源、电源、道路交通、料场、库房、生活设施等具体位置图。
施工方案应附有计划表格,包括用电、用水、劳动力、进度、苗木、材料机械运输、防尘降尘措施等。
编制施工预算应根据设计概算、工程定额和现场施工条件、采取的施工方法等编制施工预算。
重点材料的准备如特殊需要的苗木、材料应事先了解来源、质量、价格和供应情况。
做好现场准备事先与市政、电讯、公用、交通等有关单位配合好,并办理相关手续。
其它注意事项劳动力、机械、运输等应事先由专人负责联系安排。
5 植物材料和种子植物材料和种子应品种准确、纯正、无病虫害。
植物材料植物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健壮,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木本苗木木本苗木使用应符合DB11/T 211-2003的规定。
露地栽培花卉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二年生花卉,株高一般为10 cm ~50 cm,冠径为15 cm ~35cm,分枝不少于3个~4个,植株健壮,色泽明亮。
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球根花卉,球根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观叶植物,叶片分布均匀,排列整齐,形状完好,色泽正常。
水生植物水生植物根、茎、叶发育良好,植株健壮。
草块及草卷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1 %。
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cm ~ cm。
种子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掌握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
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85 %以上。
6 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或播种前应使该地区的土壤达到种植土的要求。
覆土以内粒级为1cm以上的渣砾和2 m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有机垃圾必须清除。
土壤疏松,容重不得高于g/cm3。
土壤排水良好,非毛管孔隙度不得低于10 %。
土壤pH值应为~,土壤含盐量不得高于%土壤营养元素平衡,其中有机质含量不得低于10 g/kg,全氮量不得低于g/kg,全磷量不得低于g/kg,全钾量不得低于17 g/kg。
绿地地形整理应严格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地形应自然流畅。
草坪、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耧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平整土地后,应采取防尘措施。
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小种植土层厚度应大于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见表1)。
表1 园林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单位:cm植被类型草本花卉地被植物小灌木大灌木浅根乔木深根乔木分布深度30 35 45 60 90 2007 种植穴、种植槽的挖掘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种植穴、种植糟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种植穴、种植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
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树木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种植穴、种植槽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
种植穴、种植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应符合表2~表6的规定。
表2 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表3 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表4 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表5 竹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表6 篱类种植槽规格单位:cm种植穴、种植槽挖出的好土和弃土分别置放处理,底部应回填适量好土。
土壤干燥时应于种植前浸穴。
8 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现场种植量确定。
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提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起吊小型带土球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直接用绳索绑缚根颈起吊;起吊重量超过1t的大型土球(土台),应在其外部套大绳吊起。
土球苗木装车时,将土球朝向车头方向,树冠朝向车尾方向码放整齐。
裸根乔木长途运输时,应保持根系湿润,装车时应顺序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干捆牢,并应加垫层防止磨损树干及进行根系保护。
装运竹类时,不得损伤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
苗木运到现场后,裸根苗木应当天种植,不能种植的苗木应及时进行假植。
带土球苗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当日不能种植时,应适当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珍贵树种和非植树季节所需苗木,应提前备苗,带容器假植。
运输过程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如检疫证),确保安全。
9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根据根系大小、好坏对树冠。
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部生长平衡。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叶芽上方短截,可剪去枝条1/5~2/3,有主尖的乔木应保留主尖,如银杏只能疏枝,不得短截,国槐、栾树等耐修剪树种不得抹头修剪。
常绿针叶树,只剪除病虫技、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技。
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分枝点高应大于m,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
灌木及藤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有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分布均匀,主枝短截长度应不超过1/2。
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大于30 cm,多干型灌木适当疏枝。
用作绿篱、色块、造型的苗木,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藤木类苗木应剪除枯死枝、病虫枝以及影响观瞻部分,上架藤木可剪除交错枝、横向生长枝。
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位于留芽位置上方cm。
修剪直径2 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对于生长季移植的落叶树, 根据不同树种在保持树形的前提下应重剪,保证成活。
10 树木种植在北京地区树木种植应以春季为主,雨季可种植常绿树,耐寒的落叶乔木可于秋季落叶后种植。
种植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树木植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
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修整种植穴。
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加支撑立柱,同时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种植深度一般乔灌木应与原种植线持平,个别快长、易生不定根的树种可较原土痕栽深5 cm ~10cm,常绿树栽植时土球应略高于地面5cm;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5 cm;树木种植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
种植裸根树木时,应将种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l/2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
带土球树木入穴前必须踏实穴底松土,土球放稳,树干直立,随后拆除并取出不易腐烂包装物。
种植植篱应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时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或不同彩色丛植时,宜分区分块种植。
绿篱、植篱的株行距应均匀。
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冠幅大小均匀搭配。
假山或岩缝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藓、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对排水不良的种植穴,可在穴底铺10 cm~15 cm砂砾或铺设渗水管,加设盲沟,以利排水。
树木支撑、固定、浇水应符合下列规定: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筑成高15 cm~20 cm的灌水围堰,堰应筑实不得漏水。
种植乔木应设支撑物固定。
支撑物应牢固,基部应埋入地下30 cm以下,绑扎树木处应加垫物,不得磨损树干。
新植树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三日内浇透第二遍水,十日内浇透第三遍水。
浇水渗下后,应及时用围堰土封树穴。
再筑堰时,不得损伤根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