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优惠政策,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及相关实例,全了!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优惠政策,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及相关实例,全了!为了大伙能够轻松报税,小编整理了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优惠政策,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及相关实例~小规模纳税人专区一、增值税小规模申报流程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每个月都需要使用税控设备登录后系统自动抄报税,每季度登陆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成功并通过税银联网实时扣缴税款。
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必填)。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选填),本表由销售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填报。
(三)《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填),本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共用表,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填写本表。
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技术维护费以及购置税控收款机费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需填报本表。
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本表。
三、增值税小微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二)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四、小规模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及关键点1、注意货物及劳务列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分别填写对应的收入,填报列有错会影响税款的属性,还会影响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2、如果可以享受小微政策,则直接将收入填写在第9行以下,1——8行不填写数据。
3、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精编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营业税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 电脑代码:纳税人名称(公章)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签章)本表为A3横式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征收部门留存。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表。
2.本表适用于除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实行简易申报方式以外的所有营业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3.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4.本表“电脑代码”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电脑编码。
5.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
6.本表“税款所属时间”填写纳税人申报的营业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7.本表“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8.本表“建筑业”行应按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规定,填报本期在本市缴纳营业税税款所应申报的事项。
以下除特别指明外,本表“建筑业”行各栏目数据为《建筑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本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申报事项”中“合计”行各相应栏数据。
9.本表“娱乐业”行应区分不同的娱乐业税率填报申报事项。
10.本表“代扣代缴项目”行应填报纳税人本期按照现行规定因在本市发生代扣代缴行为所应申报的事项,分不同税率填报。
11.本表所有栏次数据均不包括本期纳税人经税务机关、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发生的相关数据。
12.纳税人自查发现的问题,如属于应税营业额计算错误、应税项目适用错误等而多缴的税款,通过退税申请受理解决,不在本表填列;如属于纳税人因未申报而补充申报的事项,仍利用此表,其所属时期应为纳税人自查发现问题的当期。
a06340《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营改增)

a06340《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营改增)A06340《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营改增)【分类索引】,业务域申报,业务类别申报纳税,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笫5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表单】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缴纳人识别号:缴纳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费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项目栏次本月(期)数本年累计计费收应征收入1入免征收入2减除项目期初金额3 ——减除项LI本期发生额4本期应征收入减除额5费减除额额免征收入减除额6计减除项LI期末余额7二3+4-5-6算计费销售额8=1-5 费率9——应缴费额10=8X9期初未缴费额(多缴为负)11 ——本期已缴费额12=13+14+15费额其中:本期预缴费额13缴本期缴纳上期费额14纳本期缴纳欠费额15期末未缴费额(多缴为负)16二10+11-12其中:欠缴费额(?0) 17=11-14-15 ——本期应补(退)费额18=10-13 ——本期检查已补缴费额19如缴纳人申报,曲缴纳人填写以下各栏:缴纳人或代理人声明:经办人员(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此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相关规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电话:定填报的,我确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定填报内容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代理人名称:经办人(签章):代理人(公章):联系电话:以下山税务机关填写:收到日期:接收人:主管税务机关盖章:【表单说明】一、本申报表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时使用。
二、有关栏目填写说明:(-)“缴纳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缴纳人确定的号码,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缴纳义务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服务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入库其代扣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个人适用对象说明:提供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缴费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办理依据(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第二条。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第一条。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一条。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一条。
四、受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五、决定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缴纳义务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服务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入库其代扣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八、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注: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1: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缴纳义务人识别号:缴纳义务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费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项目栏次本月(期)数本年累计按适用费率征收的计费收入 1费额计算扣除项目期初金额 2 ——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 3本期扣除额 4扣除项目期末余额5=2+3-4计费销售额6=1-4费率7 ——应缴费额8=6×7费额缴纳期初未缴费额(多缴为负)9 ——本期已缴费额10=11+12+13其中:本期预缴费额11本期缴纳上期费额12本期缴纳欠费额13期末未缴费额(多缴为负)14=8+9-10其中:欠缴费额(≧0)15=9-12-13——本期应补(退)费额16=8-11 ——本期检查已补缴费额17缴纳义务人如缴纳义务人填报,由缴纳义务人填写以下各栏:或代理人声明:此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相关税费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办税人员(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电话: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代理人名称:经办人(签章):代理人(公章):联系电话: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收到日期:接收人: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填表说明一、本申报表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负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的缴纳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时使用。
二、表中有关栏目填写说明:(一)“缴纳义务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缴纳义务人确定的号码,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缴纳义务人名称”,填写缴纳义务人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三)“费款所属期”,指缴纳义务人申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四)“填表日期”,指缴纳义务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五)第1栏“按适用费率征收的计费收入”:反映缴纳义务人本期提供广告业等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填写扣除之前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会计实务之财务报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会计实务之财务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项目的金额。
三、有关项目填表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调整项目、准备金调整项目、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七大项分类汇总填报,并计算纳税调整项目的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扣减账载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其中第4行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按扣除类调整项目处理。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扣减税收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其他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按上述原则计算填报。
本表打*号的栏次均不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填报收入类调整项目第2行至第19行的合计数。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报。
2.第2行1.视同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税收上应确认为应税收入的金额。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填报第3列调增金额。
(2)金融企业第3列调增金额取自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第38行。
(3)一般工商企业第3列调增金额取自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13行。
(4)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3.第3行2.接受捐赠收入: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将接受捐赠直接计入资本公积核算、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要点说明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要点说明一、原增值税纳税人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同注意事项(一)自 2013 年 9 月 1 日起,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试点前的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均应使用新的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如纳税人当期申报抵扣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的,应同时填报《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抵扣清单》(见省局公告,目前待下发)。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仅限于适用差额征税试点纳税人填写,如当期有扣除项目应同时填报《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见省局公告,目前待下发)。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6)《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纳税人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除相应填报《附列资料二》外,应同时填报该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仅限于差额征税的试点纳税人填写,如当期有扣除项目应同时填报《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见省局公告,目前待下发)。
(3)如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有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包含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税额。
其抵减、抵免增值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予以反映。
纳税人应按先附表后主表的顺序填报,主表数据多为附表数据自动计算或系统自动读入,并与附表数据进行逻辑关系校验。
在录入数据时,系统会将是否自动计算、是否允许修改等栏次按不同颜色显示,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只需对主表个别数据进行录入或调整。
增值税差额征税申报表填写要点及注意事项

• (一)交通运输业 • 1.运输分包业务 • 2.联运业务
差额征税申报表的填写 要点及注意事项
提供的应税服务
支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是否允许扣除
支付给试点纳税人
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
除国际货运代理以 外的应税服务
不允许
允许(不包括已抵扣进项税 额的货物、加工修理修 配劳务)
允许(不包括取得增 允许(不包括已抵扣进项税
国际货运代理服务 值税专用发票的价 额的货物、加工修理修
款)
配劳务)
差额征税的基本规定
张家港市国应税服务
支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是否允许扣除 支付给试点纳税人 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
除交通运输服务业、国 际货运代理以外的应 税服务
不允许
允许
交通运输服务业、国际 货运代理服务
允许
允许
差额征税的基本规定
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
• 二、计税销售额的计算 • 一般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
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
• 需分别核算的上述扣除项目金额包括:期初余额、本期发 生额、本期可抵减金额、本期实际抵减金额和期末余额。
• 如未分别核算的,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 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 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 高适用税率。”
差额征税的基本规定
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
• (二)特殊规定 • (1)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https://img.taocdn.com/s3/m/fdf0d3f4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009a32f.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1995年6月2日国税函发〔1995〕2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各地在新增值税制实行后提出的问题,为了有利各级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正确理解增值税规定,严格执行税法和履行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编写《增值税问题解答》,现将《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印发给你们。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一、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12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其准予抵扣的运费金额的具体范围应如何掌握?答:(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据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
(二)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二、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能否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60号)中关于销售应税货物而支付的运输费用的规定,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不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要点提示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要点提示一、征收范围(一)原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试点后成立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的有关规定负有相关增值税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照•通知‣的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二、计费依据(一)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和3%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应缴费额 = 销售额× 3%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试点地区或非试点地区的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允许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否则不予扣除。
上述凭证包括增值税发票和营业税发票。
(二)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接收方支付的含税价款×费率(三)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办理流程(一)缴费信息登记1、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需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一式两份•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附件1),到区局办税服务厅或税务分局前台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办理专窗”办理缴费登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内容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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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购买方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改后本案例中的提供方增加税收1.4万元 。
目录
内容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意义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三、几个需要强调的政策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 五、会计处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一
政策 设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在现行增值税适用税率17%、13%税率的基础上,设定了两档较低的适 用税率,即交通运输业的适用税率为11%;其余部分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 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为17%外)的适用税率为6%。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简易计税项目的征收率为3%。 出口服务适用零税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纳税人
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方法
适用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二
试点过 渡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内容 详细讲解
2024年2月4日星期日
目录
内容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意义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三、几个需要强调的政策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 五、会计处理
文件依据
文件
一、财税文件,共7份 财税【2011】110、财税【2011】111
二、会计处理文件,共3份 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共8份 四、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共6份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意义
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的实质 是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增值额部分征 收,具有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专业化 协作的优点 。
环环征收 层层抵扣
一般纳税人实行凭发货票抵扣的制度,即允许抵扣销项 的进项税额必须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2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缴纳人识别号:缴纳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填表说明一、本申报表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时使用。
二、有关栏目填写说明:(一)“缴纳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缴纳人确定的号码,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缴纳人名称”,填写缴纳人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三)“费款所属期”,指缴纳人申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四)“填表日期”,指缴纳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五)“计费收入”,指缴纳人本期提供有关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应征收入”和“免征收入”。
当期第1栏“应征收入”有发生额时,第2栏“免征收入”应为零,当期第2栏“免征收入”有发生额时,第1栏“应征收入”应为零。
(六)第1栏“应征收入”:反映缴纳人本期按规定应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收入。
按规定可以减除相关价款的,本栏填写减除之前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七)第2栏“免征收入”:反映缴纳人本期按规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收入。
按规定可以减除相关价款的,本栏填写减除之前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八)第3栏“减除项目期初金额”:反映本期期初减除项目的金额,为上期本表第7栏“减除项目期末余额”。
(九)第4栏“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反映缴纳人本期发生的按规定可以从计费收入中减除的相关价款,等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的“合计”项。
“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十)第5栏“应征收入减除额”:反映本期从应征收入中实际减除的价款数额。
若第3栏“减除项目期初金额”+第4栏“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第1栏“应征收入”,则第5栏“应征收入减除额”=第3栏“减除项目期初金额”+第4栏“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若第3栏“减除项目期初金额”+第4栏“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第1栏“应征收入”,则第5栏“应征收入减除额”=第1栏“应征收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范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范例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目录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差不多分类图 (3)二、一样纳税人申报简要说明 (4)三、原增值税一样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6)〔一〕销售物资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差不多业务〕 (6)〔二〕差不多业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7)〔三〕差不多业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9)〔四〕差不多业务+免税物资 (12)〔五〕差不多业务+即征即退 (14)〔六〕差不多业务+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 (16)〔七〕差不多业务+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18)四、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一样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19)〔一〕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务〔差不多服务〕 (19)〔二〕差不多服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21)〔三〕差不多服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23)〔四〕差不多服务+免税服务 (25)〔五〕差不多服务+即征即退 (27)〔六〕融资租赁 (29)五、混业经营增值税一样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30)〔一〕混业经营〔期初无留抵〕 (30)〔二〕混业经营〔期初有留抵〕 (32)〔三〕混业经营〔进项转出〕 (35)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差不多分类图二、一样纳税人申报简要说明纳税申报表包括: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其附列资料。
按照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以1个月为纳税期的,自期满15日内申报纳税。
〔一〕纳税申报表主表〔文化事业建设费套表除外〕部分数据依照附列资料数据自动生成,小部分数据需要依照业务和税收政策规定填报;〔二〕附列资料一填报本期销售情形明细,包括:17%物资、17%应税劳务、17%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3%物资、11%应税服务、6%应税服务,6%、5%、4%、3%简易征收项目,即征即退、免税项目,出口退税业务等;〔三〕附列资料二填报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进项转出明细、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包括: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运费结算单据,依照业务和税收政策规定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明细,辅导期纳税人及先比对后抵扣的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四〕附列资料三填报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由涉及有融资租赁业务的一样纳税人填报,其他一样纳税人填报空表;〔五〕附列资料四填报应纳税额税额抵减情形,只填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爱护费、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情形,其他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在主表23行;〔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形表填报进项税额中属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情形;〔七〕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包括:«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填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需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12.19•【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人所得税法”),现就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对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公告如下:一、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见附件1)。
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一)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2)执行。
(二)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为便于广大试点纳税人准确掌握新增值税申报表填报方法,本章重点介绍试点新增一般纳税人和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填报。
一、新申报表启用时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江苏省于2012年10月1日(所属期)启用修改后的增值税申报表。
二、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包括:(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主表》);(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简称《附表一》);(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简称《附表二》);(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以下简称《附表三》);(五)《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注:根据表间数据的逻辑关系,建议纳税人按照“附表三、附表一,固定资产抵扣明细表,附表二、主表”的顺序进行填写。
三、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服务而未兼有销售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情形下,按以下说明填写纳税申报资料:(一)《主表》1.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只填写本表“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的相关栏次;如纳税人有“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管道运输服务”、“经批准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等“即征即退”优惠项目,应填写本表“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的相关栏次。
2.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填写应税服务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与《附表一》的逻辑关系:(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9列第2.4.5行之和-第9列第7行;(2)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9列第7行。
3. 第2—3栏、第6栏、第9—10栏、第22栏、第25—27栏、第29—33栏、第35—38栏不需填报。
苏国税发[2004]97号
![苏国税发[2004]97号](https://img.taocdn.com/s3/m/b724256f7e21af45b307a86f.png)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97号2004-5-19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根据各地国税机关的反映和要求,经全省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工作会议研究,现将若干具体业务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但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办法计算应纳税款的企业,可按规定适用两档照顾税率。
二、关于资质认定时间与享受减免税政策起始时间如何掌握的问题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由政府有权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资质证书,并以此作为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件的新办软件企业、集成电路及其他高新技术企业,从被有关部门据以确认资质的上报资料的所属年度起,按照剩余的期限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此前的首个获利年度开始起算享受减免优惠时间。
三、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问题房地产企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可比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规定执行。
即新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可无限期结转以后年度,按规定的标准扣除。
四、关于“私车公用”费用的扣除问题“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除。
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五、关于计税人数如何确定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在本企业任职或与本企业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
上述员工必须按规定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定与企业存在任职或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纳税辅导材料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纳税辅导材料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苏州市范围内的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
一、按季申报的时间自2013年7月1日(所属期)起开始实行。
二、按季申报的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有特殊需求的小规模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按月申报纳税。
三、按季申报的范围增值税,以及随增值税附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四、按季申报的期限按季申报纳税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遇节假日顺延)。
五、应报报表的填报1、实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根据主管税务机关为其办理应报报表鉴定的内容,确定按季申报的应报报表种类,并按要求填报相应的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具体如下:2、注意事项:(1)按季申报的各类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不含财务会计报表,下同)的表式、内容均与原按月申报的各类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一样,只是所属期由原来的月度改为季度,数据由原来的按月填写改为按季填写,报送方式由原来的按月报送改为按季报送。
(2)财务会计报表实行“分月填写,按季报送”,其表式、内容均不变,即:所属期仍为月度,数据仍按所属月份填写,但报送方式改为按季报送。
六、部分注意事项1、出口货物劳务免税申报实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适用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应于发生免税货物劳务业务的次季度,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申报的同时,办理相应的免税申报手续。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值税按季申报纳税只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实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时,自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月起,增值税应按月申报纳税。
(2)实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在资格核准前完成本季度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税务办理流程

6.2 非税收入申报6.2.1—135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事项名称】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申请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以及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缴纳义务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服务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入库其代扣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第一条【办理材料】1.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2.文化事业建设费扣缴义务人:【办理地点】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此事项可同城通办。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间】即时办结【联系电话】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缴纳义务人注意事项】1.缴纳义务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
缴纳义务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缴纳义务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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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附列资料
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
缴纳人识别号:
缴纳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表单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时,填列按规定允许减除计算价款项目明细时使用。
二、有关填写说明:
(一)“缴纳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缴纳人确定的号码,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缴纳人名称”,填写缴纳人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三)“费款所属期”,与申报表所属期相同。
(四)“填表日期”,指缴纳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五)本清单按照缴纳人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内容填写,其中“凭证种类”为“发票”的,必须填写“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均为价税合计金额。
三、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后留存一份,退缴纳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