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水功能区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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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水功能区划报告
一、阿坝州地理及地表水水域基本概况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北部,地处岷江、大渡河、嘉陵江及黄河上游,北邻青海、甘肃两省,东、南、西与绵阳、德阳、成都、雅安、甘孜州为邻。地理坐标为东经100.31,~104.27,,北纬30.35,~34.19,,南北长约414千米,东西宽约360千米,全州人口85.1万,幅员面积8.42万平方公里,辖汶川、理县、茂县、松潘、九寨沟、金川、小金、黑水、马尔康、壤塘、阿坝、若尔盖、红原13个行政县,226个乡镇。境内东南部为高山峡谷区,中部为山原区,西北部为高原区,长江上游主要支流岷江、大渡河纵贯全境,是黄河流经四川省唯一的地区,是黄河上游的重要水源地。境内雪山起伏,草原辽阔,山高坡陡,江河密布,溪河纵横,自然落差大,水量充沛,但分配不均。全州共有溪河530条,分属长江、黄河两大流域区及嘉陵江流域区。主要由天然河流、天然湖泊组成。其中流域面积大于或等于500平方千米的溪河54条,流域面积为200~499平方千米的溪河61条,流域面积为100~199平方千米的溪河92条,流域面积为50~99平方千米的溪河108条,流域面积为50平方千米的溪河215条,全州多年平均水量为395.5亿立方米,加上各河流上游省、州外来客水的50.5亿立方米,共计水资源总量为446亿立方米。境内水域面积61482.6公顷,其中河流水面42530.6公顷,占69.18%,湖泊水面10195.9公顷,占16.58%,水库水面170.4公顷,占0.28%。
境内主要河流有黄河、岷江、大渡河、白水江等及其支流,黄河流经本州的阿坝、若尔盖两县交界境域,境内流长126千米,其支流
白河、黑河由南而北注入黄河;岷江发源于九寨沟县、松潘县交界的弓杠岭,向南流经松潘县、茂县、汶川县境内,全长341千米,其支流黑水河、杂谷脑河发源于中部山原,向东流入岷江;嘉陵江支流白水江发源于九寨沟县西部,由西向东流经九寨沟县境,境内流长170千米;大渡河上游大金川河,由青海省流经西部阿坝县、马尔康县、金川县境内流长310千米,梭磨河由红原南流,经马尔康县至热足桥与大金川河汇合,境内流长158千米,杜柯河流经壤塘,注入大金川河,境内流长236千米,抚边河与沃日河横贯小金县,境内流长124千米。各河流水量丰沛,河床落差大,水流湍急,水力资源丰富,为我州打造全国最优的水电工业经济区,提供了资源保障。
二、水域环境功能区划的目的、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命脉,为了在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护水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保护水质和水生生态环境,防止水体污染,充分发挥水体多功能用途,实现水环境保护目标的最大经济、社会、环境效益。针对阿坝州的实际情况,对州境内的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区在《四川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川府发[1992]5号)文的前提下进行划类。
三、水域环境功能区划类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4、《四川省地面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川府发[1992]5号)
5、《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6、《阿坝州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7、阿坝州工业污染源分布情况、河流水质现状、纳污现状、水环境容量、开发建设规划布局情况
四、水域环境功能的类别和划类原则
(一)水域环境功能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水域: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
Ⅱ类水域: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
Ⅲ类水域: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IV类水域: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水域: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二)水域环境功能划类原则
1、在遵守《四川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川府发[1992]5号)文的前提下进行划类。
2、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和国家自然保护区水域。
3、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的,按最高功能划分类别。
4、划分各水域功能,一般不得低于现状功能,需要降低现状功能时,应报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5、上游地区水域功能划分,要满足下游地区的功能要求。进入湖、库的河流和人工干渠,应满足湖、库的功能要求。
6、排入污水形成的地面混合区,不得影响近邻功能区及鱼类洄游通道的水质。
五、阿坝州水环境功能区划范围及执行标准
对阿坝州行政区域内除省里已进行功能区划的地面水水域以外的所有江河、湖泊等地面水水域,按目前的使用性质进行功能类别划定,水环境保护标准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类别标准。
(一)汶川县境内岷江干流威州镇至漩口出境段水域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水域环境功能划定类别Ⅲ类水域执行。
岷江一级支流寿溪河,发源于大雪塘门坝山南,全长55千米,年均流量26.8m3/s,集雨面积596平方千米。根据其水质现状和流域经济发展规划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目标,三江镇所在地以上为省级风景名胜区,划为Ⅱ类水域,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域标准;三江镇以下至寿江大桥水域(含支流)划为Ⅲ类水域,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标准。
岷江一级支流渔子溪河,发源于巴郎山东坡,止于映秀镇中滩堡,全长85.5千米,年均流量32.3m3/s,集雨面积1742平方千米,其主要支流有银厂沟、海子沟、钱粮沟,且均在耿达以上,由于均处于卧龙自然保护区内,故耿达以上水域区划为Ⅰ类水域,执行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水域标准。耿达以下至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