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程
园林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园林植物的健康生长,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农药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农药的使用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坚持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环保用药。
第二章农药管理第四条农药采购1. 采购农药时,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购买具有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的产品。
2. 采购农药时,应详细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第五条农药储存1. 农药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2. 储存农药的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3. 农药应分类存放,剧毒农药与其他农药分开存放,并设立隔离区域。
第六条农药使用1. 使用农药前,应仔细阅读产品标签,了解农药的性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2. 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和防治指标,合理选择农药种类和用量。
3. 农药使用过程中,应穿戴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4. 严格遵守农药的安全间隔期,确保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安全防护第七条人员培训1. 农药使用者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农药的基本知识、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技能。
2. 定期对农药使用者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能力。
第八条防护措施1. 农药使用者应穿戴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防止农药接触皮肤和呼吸道。
2. 使用农药时,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免农药蒸汽对人体造成伤害。
3. 使用农药后,应立即洗手洗脸,更换衣物。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定期检查1. 定期对农药的采购、储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农药的质量和安全。
2. 定期对农药使用者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能力。
第十条事故处理1. 发生农药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引言:农药是农田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质,它可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保护农作物免受病虫害的侵害。
然而,若农药的使用和管理不得当,可能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为了保证农药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定了农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农药安全管理制度:2.农药的储存和运输:农田生产单位必须在符合要求的农药储存室中储存农药,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农药的运输必须采取专用车辆,并按照规定的运输标准进行操作。
3.农药的使用管理:农田生产单位必须对农药的使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使用时间、用量、使用区域等信息。
同时,严禁使用过期或问题农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对废弃农药进行处理。
4.农药残留监测:农田生产单位在农药使用结束后,必须进行农作物和土壤的农药残留检测,确保农作物的食品安全。
二、岗位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是针对从事农药使用工作人员制定的一系列操作规范。
该操作规程旨在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农药的正确使用。
该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岗位培训和证书:从事农药使用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培训内容包括农药的性质、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
2.个人防护措施:农药使用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服、手套、口罩等个人防护设备,以防止农药对身体的损害。
3.农药的正确混配和稀释:农药使用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正确的配方和方法混配和稀释农药,避免误操作造成的危险。
4.农药的喷施和施用技术:农药使用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喷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正确掌握农药的喷施和施用技术,确保农药的均匀施用和减少浪费。
5.事故应急处理:农药使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农药事故,能迅速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结论:农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对于保证农药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严格落实这些制度和规程,可以有效控制农药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确保农作物的质量安全和农田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农药管理制度三篇
农药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农药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组织推广安全、高效农药,开展培训活动,提高职工施药技术水平,并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第二条农场农技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指导,根据本地区农业病、虫、草、鼠害发生情况,制定农药轮换使用规划,有计划地轮换使用农药,减缓病、虫、草、鼠的抗药性,提高防治效果。
第三条使用农药应当遵守《施药安全操作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
第四条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和中草药材。
第五条使用农药应当注意保护环境、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
严禁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第六条农技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储粮、卫生用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
第七条不得使用高毒、残效期长的农药,绝对禁止使用普施特、豆草特、氟乐灵、磺酰脲类等农药,保证结构调整。
植保人员要对本农场农药的使用情况及时准确登记,做好农药使用档案,如发现由于上年使用禁用农药,对后作物造成药害的将追究该植保人员经济责任。
第八条田间喷药前要将使用农药的种类及名称报给植保人员,植保人员在喷药作业时要到现场检查农药使用情况,及时指导工人喷药,坚决杜绝农场禁止使用的农药。
第九条有机产品生产农药的使用必须在农场农技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第十条晒场、田间使用的各种肥、药包装物,不得随意乱丢,如出现随意扔药瓶、包装物,管理区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农药使用责任制,严防任何药害事故发生,水稻喷洒必须严格清洗药灌和喷药管,要多次用火碱或清洗剂清洗机械,要专人配药,农药的配制、喷洒方法正确、在农药用量上必须准确,防止任何错喷、重喷、漏喷、在地内加药等现象发生;喷药作业时要选好风向,注意避免农药漂移对临近作物的危害。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5篇)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农药属于有毒、易燃危险化学品,为了保证农药经营过程的安全性,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农药经营单位必须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农药经营、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建筑物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4、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中须经国家授权的部门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5、农药经营、储存单位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6、经营、储存场所须根据规模大小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7、经营、储存场所须根据所涉危险化学品(农药)的性质分类、分库存放,禁忌物料不能温存。
8、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农药。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确保农药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1. 资质要求:农药经营企业必须依法注册,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
必须备案登记,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 仓储管理:农药经营企业必须建立明确的仓储管理制度,确保农药储存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要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确保农药的存放、标识、出入库等过程符合规定。
3. 销售管理:农药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要确保销售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提供准确的使用说明和警示信息。
4. 废弃物处理:农药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废弃农药和包装废物的处理制度,确保废物无害化处理。
禁止将废物随意丢弃或倾倒到水源、土地或其他环境中。
5. 安全培训:农药经营企业要进行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其对农药安全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药使用安全,预防农药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农药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农药生产管理第四条农药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农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
第五条农药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农药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各项技术要求,确保农药产品质量。
第六条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第三章农药经营管理第七条农药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农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经营。
第八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农药购进、储存、销售、退回等台账,确保农药来源清晰、去向明确。
第九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定期对库存农药进行质量检查,对不合格或过期农药及时进行清理。
第十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向消费者提供农药使用说明书,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农药。
第四章农药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农药使用者应具备农药使用知识,了解农药的性质、用途、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农药使用者应按照农药使用说明书上的推荐剂量、使用方法和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第十三条禁止在农田、果园、蔬菜地等农业生产区域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第十四条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使用农药。
第五章农药运输、储存管理第十五条农药运输、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第十六条农药运输、储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农药泄漏、挥发和污染环境。
第十七条农药运输、储存单位应建立农药出入库台账,确保农药来源、去向可追溯。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农业部门应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构成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一、农药安全管理制度:1.农药采购管理:a.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农药登记管理政策,选用合法注册的农药产品。
b.由专业人员负责农药的采购,确保采购的农药品质和数量的准确性。
c.存放农药时,采取物理隔离和正确标注的方法,确保农药的安全存储。
2.农药存储管理:a.设立农药专门存储区域,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c.配备专门负责农药存储管理的人员,定期检查农药存储条件,确保农药的质量和安全。
3.农药配药管理:a.由专业配药人员按照农药使用需求,正确配制和包装农药。
b.配药前,对配药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让其熟悉相应农药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c.严格按照配药记录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配药的准确性和不会引起交叉污染。
4.农药使用管理:a.任何人员在使用农药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农药的使用方法、安全措施和急救措施等。
b.使用农药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严禁直接接触农药。
c.使用农药的区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农药的泄漏和污染。
5.农药废弃物处理管理:a.农药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b.废弃农药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分类存储,并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岗位操作规程:1.农药采购操作规程:a.对农药供应商进行合法性和信誉性评估,确保选用的农药为合法、安全的产品。
b.在采购农药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做到“三重比对”:比对登记证、比对产品标识、比对购销合同。
2.农药存储操作规程:a.根据农药的分类和性质,将农药分门别类存放,确保农药存储区清洁整齐。
b.农药存储区内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存储区,严防事故发生。
3.农药配药操作规程:a.配药前,必须仔细核对配药清单,确保配药的准确性。
b.配药过程中,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农药。
4.农药使用操作规程:b.使用农药时,必须佩戴防护服、手套、呼吸防护等个人防护装备。
农药使用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农药使用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农药使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农药使用者、农药经营者和农药生产者。
第三条农药使用者、经营者、生产者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农药使用安全。
第二章农药使用安全基本要求第四条农药使用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了解农药的基本知识,掌握农药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急救措施;2. 遵守农药使用规范,不得随意改变农药的使用剂量、使用方法及使用时间;3. 不得使用过期、失效、禁用、假冒伪劣农药;4. 在农药使用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农药中毒。
第五条农药经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依法经营;2. 经营场所符合农药储存、销售条件;3. 严格执行农药质量检验制度,确保农药质量;4. 向农药使用者提供农药使用指导,确保农药使用安全。
第六条农药生产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农药生产许可证,依法生产;2. 严格按照农药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生产农药;3. 对农药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农药质量;4. 加强农药产品包装标识管理,明确农药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急救措施。
第三章农药使用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农药使用者在使用农药前,应了解农药的毒理性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急救措施,并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农药标签上的推荐剂量、使用方法、使用时间进行使用;2. 选择适宜的施药时机,避免农药对环境、人畜造成危害;3. 在施药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农药飘移、飘散;4. 使用农药后,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农药中毒。
第八条农药经营者应加强农药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不得经营过期、失效、禁用、假冒伪劣农药;2. 对农药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农药质量;3. 向农药使用者提供农药使用指导,确保农药使用安全;4. 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农药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农药生产安全,防止农药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产安全责任1.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农药生产安全工作负总责。
2. 生产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农药生产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各岗位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岗位的农药生产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生产安全管理制度1. 生产环境安全:(1)农药生产车间应保持通风、干燥、整洁,防止农药粉尘、气体泄漏。
(2)农药生产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农药生产原料、产品应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 生产操作安全:(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更改工艺流程。
(2)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3)操作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农药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3. 农药投入品管理:(1)从合法渠道购进农药原料,确保农药质量。
(2)农药投入品应实行专人管理,专库储存。
(3)农药投入品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标签说明进行操作。
4. 农药生产记录:(1)生产记录应如实记载生产日期、班次、操作人员、原料用量、产品产量等。
(2)生产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便追溯。
5. 农药生产日期监管:(1)农药标签上必须标注生产日期,并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要求标注格式。
(2)农药生产日期应真实、准确,不得更改。
(3)农药生产日期监管应加强,防止过期农药流入市场。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包括企业安全、车间安全、岗位安全。
3. 特种工种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五、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农药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安全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农药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和监督活动。
第三条农药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科学用药、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农药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农药安全。
第二章农药生产企业管理第五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和条件进行生产。
第六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农药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生产安全。
第八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对其生产的农药进行安全性、有效性评价,并在产品标签上标明相关信息。
第三章农药经营企业管理第九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条件进行经营。
第十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农药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经营安全。
第十二条农药经营企业应按照农药标签上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销售农药,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四章农药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农药使用者应按照农药标签上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超出农药使用范围和剂量。
第十四条农药使用者应合理存放农药,避免农药泄漏、污染和误食。
第十五条农药使用者应妥善处理废弃农药包装物,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六条农药使用者应接受农药安全培训,提高农药安全使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农业部门应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农药环境影响的监督管理,确保农药使用不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九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加强对农药对人体健康的监督管理,确保农药使用不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农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一、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3、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
5、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
7、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
8、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
9、经营者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产品;
10、时刻注意防火、防中毒。
二、岗位操作规程
1、严格按照国家《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产品说明书正规销售;
2、经营场所不得擅自离人,并做到持证上岗;
3、不得混淆产品或卖错、拿错产品;
4、农药摆放要规范,销售要有详细的登记台帐;
5、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等),应立即拨打110或120急救电话。
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防止人员无故伤亡。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4、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日。
国家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农药的定义与分类农药是指用于防治、控制或者消灭危害农作物的病、虫、草、鼠等生物的化学、生物和物理制剂。
农药分为以下类别:1. 杀虫剂:用于防治农作物上的害虫;2. 杀菌剂:用于防治农作物上的病原菌;3. 除草剂:用于防治农作物上的杂草;4. 防鼠剂:用于防治农作物上的鼠害;5. 杂类农药:包括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免疫诱导剂等。
三、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1. 农药生产管理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相应的生产设施和设备;(2)具备必要的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体系;(3)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4)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农药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农药,确保产品质量。
2. 农药经营管理农药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相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2)具备必要的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体系;(3)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4)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农药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经营农药,确保产品质量。
3. 农药使用管理(1)农药使用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了解农药的性质、用途、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2)具备农药使用技能;3)遵守农药使用规定。
(2)农药使用者应当按照农药标签和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改变使用方法、剂量和使用范围。
(3)农药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农药,防止农药流失、泄漏和误用。
四、农药监管1.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2. 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药监管制度,加强农药质量检测、市场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查处。
3. 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定期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药质量安全。
五、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未取得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由农业农村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农药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农药经营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经营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经营单位农药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农药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监督实施本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宣传、培训、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
3. 各部门、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员,负责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农药经营安全生产要求1. 经营单位应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配备熟悉农药知识的业务人员。
2. 经营场所应符合国家标准,具备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等安全设施。
3. 经营、储存农药的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整洁,防止农药受潮、变质。
4. 经营、储存农药的场所应配备消防器材、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等安全设施。
5. 经营、储存农药的场所严禁烟火,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 经营、储存农药的场所应设立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四、农药经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班组、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 经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经营单位应定期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经营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上报、调查、处理。
5. 经营单位应加强对农药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农药安全。
五、农药经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农药经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经营单位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3. 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活动情况。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农药的安全使用,遵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健康,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涉及农药使用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农药:指生产农产品或保护农作物、植物的化学或生物制剂。
2.农药使用人员:指在生产过程中接触和使用农药的员工。
第二章农药使用管理流程第四条农药采购与储存1.农药采购由特地人员负责,采购前必需对供货商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正规合法的供货商。
2.农药的储存必需符合相关规定,储存库房应当干燥通风,设有防火防爆设施。
3.储存库房内应当定期检查农药的质量和有效期,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农药,做好记录。
第五条农药使用人员培训与备案1.农药使用人员必需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熟识农药的使用方法、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2.农药使用人员必需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书,并定期进行更新。
3.农药使用人员的培训记录和证书复印件必需备案并存档,以备查。
第六条农药使用计划与申报1.农药使用人员在使用农药前必需订立认真的使用计划,包含农药的种类、用量、使用时期等信息。
2.使用计划必需提前申报给相关主管部门,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农药使用操作规范1.农药使用人员在使用农药前必需穿着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包含防护服、口罩、手套等。
2.农药使用人员必需依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正确的农药使用,严禁超量使用或转变使用方法。
3.使用农药时必需保持四周环境的乾净,防止农药溅泼和污染其他物品。
4.农药使用后,必需及时清理工作场合和工具,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理。
第八条农药使用事故处理1.农药使用人员在意外事故发生时,必需立刻停止工作,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
2.发生农药中毒的员工应立刻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做好事故记录和报告。
第三章监督与制度执行第九条农药使用监督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含农药的储存、使用方法、防护措施等。
农药存储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保障农药存储安全,防止农药污染、火灾、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农药的存储管理。
三、职责1. 仓储部门负责农药的入库、出库、保管、检查等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农药存储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将农药存储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确保农药存储安全。
四、制度内容1. 农药入库(1)农药入库前,应检查农药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清晰,农药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农药入库时,应按照农药种类、规格、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3)农药入库后,应立即登记入库台账,包括农药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入库时间等信息。
2. 农药保管(1)农药存储库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晒、防鼠、防虫。
(2)农药库房温度应控制在10℃-3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0%-75%之间。
(3)农药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4)农药库房内不得吸烟、用火。
3. 农药出库(1)农药出库前,应检查出库凭证,确认出库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
(2)农药出库时,应按照出库凭证上的信息进行发放,不得擅自更改。
(3)农药出库后,应立即登记出库台账,包括农药名称、规格、数量、出库时间等信息。
4. 农药检查(1)每月至少对农药库房进行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农药存储条件、库房设施、农药质量等。
(2)发现农药质量问题、库房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3)对过期、失效、损坏的农药,应及时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五、流程1. 农药入库:验收合格后,由仓储部门进行入库操作,并登记入库台账。
2. 农药保管:仓储部门负责日常保管工作,安全管理部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 农药出库:根据出库凭证,由仓储部门进行出库操作,并登记出库台账。
4. 农药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六、奖惩1. 对认真执行农药存储安全管理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农药规范管理制度
农药规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农药的安全管理和使用,保护环境和人身安全,维护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农药规范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单位内的农药管理工作,包括农药的储存、购买、使用、检测等全过程管理。
三、农药采购1. 农药采购应遵循政府有关规定,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不得私自购买或使用假冒伪劣农药。
2. 严格按照农药购买审批程序,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并做好采购记录和台账。
3. 购买的农药必须附有合格证明,并检验合格。
4. 购买的农药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分配和储存,避免过量购买而导致浪费和污染。
四、农药储存1. 农药储存应位于封闭、通风、干燥、避光、防潮的专用储存库房或柜子内,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消毒。
2. 农药储存库房内禁止存放其他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3. 农药储存库房内应贴有明显标识和警示标语,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或触碰。
4. 农药储存库房内应设有专门人员负责监管和管理,并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盘点。
五、农药使用1. 农药使用前,必须认真阅读农药使用说明书和标签,按照规定测量和稀释,严格按照用药剂量和方法进行使用。
2. 农药使用时,应根据风向、地形、气象等辨别喷洒区域,避免农药飘散或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 农药使用时,使用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和口罩,避免接触农药对身体造成伤害。
4. 农药使用后,应严格按照规定清洗喷洒设备,并对使用地点进行专门处理,避免农药残留。
六、农药废弃物处理1. 农药废弃物应专门收集并封存,不得随意丢弃或排放到环境中。
2. 农药废弃物应由专人进行处理,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3. 农药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环境和人身安全。
七、农药检测1. 农药使用后的农产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安全。
2. 农药使用后的土壤和水源等环境关键点应进行定期监测,避免农药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农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农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农药是保障农作物和农产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为了确保农药的安全使用和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农药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1. 农药生产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和目标,并将其写入企业年度目标管理中。
2. 农药生产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 农药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农药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农药生产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农药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要求1. 农药生产车间应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要求,配备必要的通风设备和防爆设备。
2. 农药生产企业应及时更新生产设备,确保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 农药生产企业应确保生产场所的卫生和清洁,并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
4. 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农药存储库,储存农药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农药的质量和安全。
四、农药生产企业的生产管理要求1. 农药生产企业应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并确保按计划生产,严禁擅自修改生产程序和配方。
2. 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原料和成品质量检验制度,严格控制原料和成品的质量。
3. 农药生产企业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和控制,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4. 农药生产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农药质量的监控和管理工作。
5. 农药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农药产销数据的分析和研判,及时跟踪农药市场的动态。
五、农药生产企业的产品追溯要求1. 农药生产企业应将每批农药产品的生产信息和质量检验报告进行记录和保存,并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
2. 农药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农药产品的追溯工作,确保农药产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3. 农药生产企业应向农药产品使用者提供农药使用指南和注意事项,提示其正确、安全使用农药。
农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农药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农药生产安全管理第四条农药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农药生产的规定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第五条农药生产车间应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六条农药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七条农药生产原料、中间体、成品等应分类存放,禁止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混放。
第八条农药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农药经营安全管理第九条农药经营单位必须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经营。
第十条农药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农药购销台账,确保农药来源合法、渠道正规。
第十一条农药经营单位应设立专用的农药储存库,库房应通风、干燥、防火、防盗。
第十二条农药经营单位应定期检查农药库存,确保农药质量合格、储存安全。
第十三条农药经营单位应加强农药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农药泄漏、污染。
第四章农药使用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农药使用者应具备农药使用知识,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农药使用者应选择合适的农药品种、剂量和使用方法,防止农药残留超标。
第十六条农药使用者应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防止农药残留对农产品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十七条农药使用者应妥善处理农药废弃包装和农药残留,防止环境污染。
第五章农药储存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农药储存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
第十九条农药储存库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二十条农药储存库应实行双人管理,确保农药安全储存。
第六章违章处理与奖惩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农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农药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农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农药行业安全生产。
第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全体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1. 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考核,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 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第十条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 企业应确保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 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3.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要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1.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职责。
2.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3. 发生事故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有效处置。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制度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促进农业发展,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含义)本规定所称的农药,是指用于防治农作物、林木、花卉、食用菌等的病、虫、杂草和其他有害生物,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各种药物。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范围内对农药的经营(包括采购、贮存、分装、销售)、使用及其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主管部门)市和县、区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药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药主管部门)。
工商、技监、卫生、环保等行政部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农药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农药的质量监督第五条(经营资格)农药经营单位必须持有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准予经营农药的营业执照,并配备熟悉农药基本知识的业务人员。
个人不得经营农药。
第六条(准予经营的农药)农药经营单位所经营的各种农药,必须同时具有《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下同)、《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境外农药的管理规定)境外生产的农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登记证》的,不准进口和经营。
境外生产的农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田间药效试验许可证》的,不准在本市进行试验。
第八条(不准经营的农药)凡经农业部《农药登记公告》宣布禁用和撤销登记的农药,不准再经营或者进口。
第九条(农药经营的质量管理)农药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做好农药质量检查工作,保证所经营的农药符合批准登记的质量标准。
禁止经营假冒、伪劣农药。
第十条(农药的包装)农药的包装必须符合保证质量和安全运输的要求,并附有符合《农药质量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标签说明。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保障农药经营的安全,防止农药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农药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三、管理制度1. 农药采购管理(1)采购人员应熟悉农药产品知识,了解农药的危险特性、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采购农药时,应选择具备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企业。
(3)采购的农药产品应具备齐全的合法证明文件,如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等。
2. 农药储存管理(1)建立专用的农药仓库,库房应相对独立、干燥、整洁、通风。
(2)农药按种类、规格、批号分别存放,并设立醒目标识。
(3)农药库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4)定期检查农药库房,确保农药储存安全。
3. 农药运输管理(1)农药运输车辆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雨、防潮设施。
(2)农药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规定。
(3)农药运输人员应熟悉农药的危险特性,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4. 农药销售管理(1)销售人员应熟悉农药产品知识,了解农药的危险特性、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销售农药时,应向购买者详细说明农药的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
(3)禁止销售过期、失效、假冒伪劣农药。
5. 农药使用管理(1)使用者应遵守农药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农药。
(2)农药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农药对人、畜、环境造成危害。
(3)农药使用后,应妥善处理农药包装、残留物等。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处置。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5. 农药经营场所、仓储场所严禁烟火。
五、应急处理1. 发生农药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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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3、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
5、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
7、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
8、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
9、经营者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产品;
10、时刻注意防火、防中毒。
农药岗位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一、岗位操作规程
1、严格按照国家《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产品说明书正规销售;
2、经营场所不得擅自离人,并做到持证上岗;
3、不得混淆产品或卖错、拿错产品;
4、农药摆放要规范,销售要有详细的登记台帐;
5、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等),应立即拨打110或120急救电话。
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防止人员无故伤亡。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4、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