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证明》所需材料一次性告
小作坊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主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项目和生产设施设备相关材料;(盖章)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
在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载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XXX,日期:XX年XX月XX日”
小作坊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1
登记申请书;
2
书面登记申请;
3
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属于XX代办机构人员,还需要提交所在代办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办协议、委派书)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5
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第一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3份;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时原件及复印件2份);4、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换证、变更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5、经卫生部门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文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6、新申证企业提供企业负责人和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培训计划(外部培训不少于40小时/年);换证企业提供上一年企业负责人和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证明(1份);7、法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注:由某个公司投资的提交该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多个投资个人的提交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治理结构图(明确标注质量负责人、化验员)(1份);9、厂区周边环境布局图,厂区平面图、功能间平面布局图,设备布局图(各1份);注:①厂区平面图、功能间平面布局图,设备布局图可合并: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
②食品生产企业的库房面积应与企业实际生产能力相适应,原料库、成品库、包材库使用面积合计大于150平米。
食品生产企业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5平米。
10、11、产品工艺流程图(标明关键控制点,配料或投料工序必须为关键控制点)(1份);(1)使用自有厂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如该厂房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其他产权人准予使用的证明;(2)租用厂房的应提供依法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或经公证的租赁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租赁用途为生产食品)和出租方产权证明;(3)新申证企业(含迁址换证企业)应提供乡镇街或以上政府同意在该场所设立食品企业的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1份);12、距离企业生产厂房100米以内的排水渠(包括灌溉渠、河道、养鱼池等非排污沟渠),企业在提交申请时应提供企业所在区县水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1份);13、新建及改扩建食品生产企业(列入《建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来管理名录》的),需提交加盖当地环保部门印章的环评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14、企业生产设备购买发票、购买合同或固定资产台账与产权自我声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换证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台账;新建或扩建企业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和购买合同)。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申请书
食品类别:
□首次□变更□补发小作坊名称:ຫໍສະໝຸດ 申请日期:年月日一、
小作坊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经营场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小作坊备案证明编号
(变更、补发申请时填写)
变更、补发事项
(变更、补发申请时填写)
承诺声明
按照《食品安全法》《XX省食品安全条例》要求,本申请人提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申请。所填写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特此声明。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食品加工小作坊备案资料(1)(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申请表填写说明1.填写的内容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申请人署名、印章的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预先核准的名称一致(印章复印无效)。
4.申请人应出具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排查登记证明。
5.产品种类及名称规范填写方式为:种类(具体名称)。
6.销售去向按照小作坊实际产品销售区域,填写乡镇、街道或集贸市场等内容。
7.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请备案登记时,应当携带有关材料原件(有关证明、证书、执照),并递交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一览表注:如原材料为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当使用获证企业的产品,并在表中填写原材料提供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作坊郑重承诺如下:一、生产加工环境、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等达到食品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二、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不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三、不生产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四、不生产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五、不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食品;不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生产食品;六、从事已登记备案的食品种类的生产加工,不生产销售未登记备案的食品。
七、生产加工的食品在本乡镇、街办范围内销售,不进入食堂及连锁店、超市、商场、批发市场等场所销售。
八、不生产销售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本作坊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生产加工备案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生产加工备案
程序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生产加工备案时,应填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限类经营备案申请书;
(二)业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原辅材料、使用食品添加剂、检验能力、销售去向等情况的说明材料;
(五)执行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地方标准;
(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限类经营食品安全承诺书;
(七)生产加工固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
(八)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清单;
(九)设备布局平面图和工艺流程图;
(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和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十一)已办理的营业执照或企业(个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二)近期(1个月以内)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安全全项目检验报告;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申请材料上签字确认。
小作坊许可申请材料清单【模板】
(八)《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申请时提交)
(五)外设仓库的具体地址、方位图、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说明
(六)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工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进销退货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和生产过程的卫生管理制度、产品贮运管理制度、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排查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文本。(规定基本内容);食品标签管理制度(有正式包装的需提供)
小作坊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许可事项
申请材料
新办
(一)小作坊许可申请表
(二)营业执Βιβλιοθήκη 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场地证明(场地证明须与营业执照地址保持一致)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资质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生产场所方位图、生产设备平面布局图(标注主要设备设施)、生产工艺流程图。
我要开办食品生产小作坊“一件事一次办”一套材料清单
我要开办食品生产小作坊
“一件事一次办”一套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类型
材料
形式
来源
渠道
必要性
材料份数
是否免 交材料
1
营业执照
电子版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必须
无需纸质材料
否
2
地址证明或租赁合同
电子版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必须
无需纸质材料
否
3
健康证
电子版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必须
无需纸质材料
否
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门头和屋内照片
电子版
电子
自备
必须
无需纸质材料
否
5
现场核查表
纸制
纸制
政府部门核发
必须
纸质材料
否
说明
1.材料类型:包括电子版、原件;
2.材料形式:包括纸质或电子;
3.来源渠道:包括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等;
4.必要性:分必须和非必须两类;
5.材料份数:网上获取电子版的申请材料无需提供纸质复印材料,由窗口受理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6.容缺办理:必要件不可容缺办理,非必要件可容缺办理;
乐至县食品小作坊备案申请书模板
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单位(个人)位于乐至县XX镇XX街XX号,现向贵局申请食品小作坊备案。
一、基本情况我单位(个人)主要从事(食品类别)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我们深知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一直秉持着“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
为了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我们决定向贵局申请食品小作坊备案。
二、生产条件我们的生产场地位于乐至县XX镇XX街XX号,占地面积XX平方米。
生产车间内设有(生产设备名称),并具备(生产能力)的生产规模。
我们拥有(从业人员数量)名从业人员,均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能。
我们的生产设备均为(设备品牌),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我们的原材料供应商均具备相关资质,并且我们对其进行了严格的筛选和评估。
在生产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操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质量管理我们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
我们设有专门的检验室,配备了相应的检验设备,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我们的检验人员均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我们制定了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对每一批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我们还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食品安全承诺我们承诺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
我们将积极接受并配合贵局的监管和检查,及时整改并落实贵局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将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五、申请材料根据贵局的要求,我们已准备以下申请材料:2. 营业执照副本;3. 生产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4.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5. 生产设备清单和维护记录;6. 原材料供应商资质证明;7.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8.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9. 其他相关材料。
食品加工厂备案材料
食品加工厂备案材料一、申请材料1.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2. 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证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3. 业务范围说明- 食品加工种类- 加工工艺和流程4. 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图5. 原料采购购销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原料供应商资质证明- 合同副本6. 原料及成品检验报告- 近期原料及成品检验报告7. 厂内自查记录- 近期的卫生检查记录- 近期的设备检查记录8.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操作规程9. 人员培训记录- 员工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二、办理流程1. 准备材料并完善各项申请信息。
2. 按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所有必要的材料。
3. 将申请材料递交给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4. 等待审核结果。
一般来说,审核结果将在15个工作日内公布。
5. 如审核通过,办理备案手续,并领取相关证照。
如审核不通过,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进行改正,重新递交申请。
三、注意事项1. 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2. 根据法律法规,食品加工厂备案是强制性的,未经备案将无法合法经营。
3. 申请人须保证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确保产品符合卫生标准。
4. 了解并遵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5. 随时保持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和要求。
请注意:此文档为提供一般指导,并不保证适用于所有情况。
具体备案要求可能因地区、行业、法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建议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咨询专业人士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确保正确备案。
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
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备案工作,依据《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小作坊的备案工作,适用本办法。
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具体负责小作坊的备案工作。
第三条纳入备案的小作坊应当符合《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符合工艺简单、低风险、传统性等特性;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要求;应当符合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告的品种目录。
第四条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1、乳制品、白酒、罐头制品、果冻等食品;2、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3、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4、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
第五条小作坊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于取得营业执照后30个日内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第六条小作坊申请备案,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备案申请书(见附件1);(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第七条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核。
对符合目录管理要求,且申请材料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证》(以下简称:《备案证》,样式见附件2);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理由。
第八条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办理备案时告知小作坊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遵守有关规定、提高产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小作坊经营者应当就履行责任和义务做出从业承诺,保证遵规守法、诚实守信,保证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小作坊营业执照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变化后30日内,持有关证明,向原备案部门申请变更《备案证》。
《备案证》遗失的,应当及时申请补发。
食品生产小作坊备案表
附件2:温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申请书申请生产品种申请人名称生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申请日期年月日首次申请□变更□(格式文本,自行下载,按规定和后附注意事项填写)注意事项1. 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 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 申请人署名、印章的名称应与登记注册的一致(印章复印无效)。
4. 计量单位应使用行业通用的法定计量单位。
5. 申请人提交本申请书一式2份。
6.申请备案变更时,只填写变更部分内容。
1、申请人陈述1、本申请人小作坊名称已经登记注册。
附有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2、本申请人已组成治理结构。
3、本申请人已获得必要的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符合相关规定,附生产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生产场所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各2份。
4、本申请人功能布局及工艺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附各功能区间设备布局图2份。
5、本申请人已拥有必要的生产和检验设备、设施。
6、本申请人已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附各项制度文本2份。
7、本申请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生产加工食品,附有关产品配方、标签各2份。
8、本申请人自愿签署并履行《温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附承诺书2份。
本申请人承诺:愿意对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盖章:年月日2、申请人基本条件和申请生产食品情况表3、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4、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5、申请人在岗的从业人员一览表6、申请人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附件3:温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为确保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与本作坊的生产加工规模、条件相适应,保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内外环境、场所设施、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等符合有关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办事指南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办事指南(含发证、延续、变更、补发、注销)区域:黄埔区主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机构: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办理对象黄埔区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个体工商户。
二、办理条件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加工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二)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卫生防护设施;(三)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三、所需材料(一)登记证申请11.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请书(见附件1);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4.所生产食品的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场所平面图;5.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合同或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允许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
(二)登记证延续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登记证办理。
1.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申请书(见附件2);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原件复印件;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生产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6.与延续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登记证变更申请变更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申请书(见附件3);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食品小作坊名称的提2交);4.派出所地址门牌号证明(地址门牌号改变,实际场所未改变的提供);5.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合同或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允许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生产加工场所搬迁的提供);6.所生产食品的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场所平面图(食品种类、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生产加工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的);7.与变更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许可申报材料清单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许可申报材料清单申请范围: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条件简单、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
办理单位:县乡通办。
既可在所属辖区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办理,也可在阳光区行政审批局办理。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告知承诺为即办件)申报材料:序子项目名申报材料号称1 .申请书2.开办者身份证明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4 .主要食品原辅料清单5.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食品生产印件或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6.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加工小作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7.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1坊登记许区间布局平面图8.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可(核发)9.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10.告知承诺书(申请告知承诺时提交)11.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交)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许可(变更)1.申请书2.开办者身份证明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4.主要食品原辅料清单5.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或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6.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7.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8.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9.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10.《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11.告知承诺书(申请告知承诺时提交)12.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交)食品生产加工小作1.申请书2.开办者身份证明3.《食品小作坊小餐3坊登记许饮登记证》4.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可(注销)需提交)食品生产 1.申请书2.开办者身份证明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加工小作 4.主要食品原辅料清单5.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4坊登记许印件或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6.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可(延续)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7.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8.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9.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10.《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11.告知承诺书(申请告知承诺时提交)12.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交)食品生产1.申请书2.开办者身份证明3.《食品小作坊小餐加工小作饮登记证》(证照损坏时提交)4.县级以上主要媒坊登记许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证照遗失时提交)5.授可(补证)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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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证明》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书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表;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办者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开办者及从业人员取得有资质的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
5、生产加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如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购房合同、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
6、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的工艺流程及食品添加剂类别清单 ;
7、小作坊签订的食品安全承诺书;
8、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代理人复印件1份;
9、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提交的材料属复印件的,应在其每页的空白处写上“内容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或签名确认。
江南区食药局办证咨询电话:、488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