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律师委托代理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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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下称甲方):

个人委托请填写如下: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工作单位:职务:

住址:,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法人委托请填写如下: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年龄:民族:职务:

指定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高律师,手机:)

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高律师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案件为甲方与之间,因纠纷案

二、甲方委托乙方从事下述第1、2、3项代理工作:

1、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立案,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调解、和解、代签法律文书等。

4、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仲裁案件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仲裁请求和调解、和解。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支付办法如下:

1、甲方将约定的律师费等费用汇至如下帐号:

中国工商银行:95588 00200 16069 0265,户名:高;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内,先行向乙方支付首期律师费人民币

15000元整;

3、甲方应在结案(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均视为本案终结)之日起3日内,按照本案标的10%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余的律师代理费用,因本案乙方代理执行阶段,甲方同意乙方律师有权在代领执行款时直接从中扣除上述费用。

4、甲方将本案的律师代理费用及乙方代交的其他费用全部付清之后,乙方再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如甲方要求乙方提前开具已经交付费用部分的相应发票,应先另行支付相当于已经交纳的律师费用的20%的金额作为税款。

四、案件诉讼费、申请执行费等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乙方为履行本协议所发生之交通费、住宿费、调查费用等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本案中如乙方及乙方律师代为支付了上述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领取的执行款中扣除)。

五、乙方律师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快地完成第二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应遵守《律师执业规范》,不得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他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乙方律师应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对涉及甲方的本案中的原始证据、法律

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若乙方受托后发现甲方叙述虚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且不得违背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合同,已收取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数交清代理费;如因甲方拒不交纳代理费而导致乙方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索取,甲方除应如数付清代理费外,还应另行支付乙方为此付出的交通、食宿、律师费、诉讼费等其他衍生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如非因乙方律师失职行为造成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代理,代理费不退回。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首期律师代理费用实际支付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通过强制执行等领取到全部执行款均视为本案终结)。

八、本合同如需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九、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项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法人请填代表人:受托律师:高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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